时间: 2021-04-16 18:53:57 | 作者:带带凹蒂莉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20次
题图哈堡皇朝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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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仅供参考。作者:Ştefan Purici,原文地址:
From Subjects to Citizens: Romanians in Bukovina (1775-1914)www.researchgate.net本文检验了促进布科维纳居民从维也纳宫廷的“臣民”向中欧国家的“公民”逐渐转变的国内和国际背景。作者展示了哈布斯堡当局在指导从中世纪摩尔多瓦继承而来的布科维纳社会、经济、政治和宗教机构的现代化所采取的措施、奥地利政府采取的改革的影响、以及布科维纳罗马尼亚人的政治和文化解放的现象。本文还讨论了确认和促进该省居民公民意识的方法,突出了布科维纳人参与本地和帝国政治生活的渐进性。
在近代,罗马尼亚人居住的领地上,从中世纪传统社会组织向自由民主社会模式过渡的过程受到了不同立法和行政(罗马尼亚的、奥地利的、俄罗斯的和匈牙利的)的重大影响。从这一观点出发,对罗马尼亚各省的现代化进程进行对比研究是非常有益的。然而,在进行深入分析之前必须采取务实的做法,因为在这方面坚实的基础研究是缺乏的。因此,本章将只概述与布科维纳罗马尼亚人不同社会阶层法律地位演化相关联的几个方面,以及“公民”这一概念从该省特权社会群体传播到大众的方式。
在开始分析之前,有必要定义一些概念。在本文中,布科维纳被理解为是在1768年至1774年的(第五次)俄土战争中,维也纳宫廷获得的摩尔达维亚公国的部分领地,这是和会与会者为缔结和平条约而做出的妥协的结果。现今,布科维纳南部是罗马尼亚的一部分。布科维纳北部于1940年被苏联吞并;后来成了乌克兰的一部分(1940年至1941年,和1944年至1991年为苏维埃乌克兰,1991年8月为独立的乌克兰)。但在1918年秋的时候,布科维纳仍然是内莱塔尼亚领土的一部分,这是在奥地利政府直接统治下的各个州和省的通用名称。
在19世纪末的奥匈帝国,无论是在公共话语还是司法话语之中,都不承认“臣民”和“公民”在概念上有不同的意思。在这项研究中,我们使用“臣民”一词来指具有某些特权的个人,无论这特权是授予他个人还是他所属的社会阶层的,而“公民”这一术语将被用于指与国家具有法律关系的个人,其特点是因法律或宪法创造的合同而赋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19世纪上半叶,当法国大革命的影响在维也纳宫廷统治的领地上变得明显时,奥地利帝国的演变以政治保守主义为标志。在梅特涅总理的威权掌控下,为了对抗新局势,中央和地方政府提倡绝对主义、反革命和反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与皇帝约瑟夫二世的时代(自1765年以来与玛丽亚·特蕾莎共治,1780年至1790年间成为皇帝)相比,绝对君主制的议程是尽可能地限制其臣民的权利和政治自由,将其活动置于秘密警察的严密监视之下[1]。
让我们回到对哈布斯堡帝国最小的省份——布科维纳演变的分析,它于1775年被占领并成为奥地利的一部分;在1787年至1849年间,它是波兰-乌克兰天主教和希腊天主教加利西亚的一部分。1849年3月4日实施的《宪法》为布科维纳确立了有限自治权,直到1860年该自治权再度受到压制,该省份被再次并入加利西亚和洛多梅里亚王国(Kingdom of Galicia and Lodomeria)。但是,几乎遍及全省人民的愤慨,加上布科维纳精英不分族裔、宗教和社会地位的联合行动,让维也纳宫廷下了决心,把布科维纳从加利西亚彻底分离出来,赋予了它“王室领地(Kronland)”的地位,具有自治的行政和政治机构。这些连续并不断演进的新局势持续到了奥匈帝国解体,为布科维纳的罗马尼亚人和其他居民发展丰富的文化政治生活创造了适当的条件。
本文的重点是必须要展示出在哈布斯堡军队占领该地区之后,便立即着手初步解决奥地利政府治下摩尔达维亚人的法律地位这一问题。1774年11月16日,布科维纳被占领后,该省新政权的代表加布里埃尔·冯·斯普莱尼少将(Gabriel von Spleny)宣读了一份公告,号召人民不要再服从土耳其帝国或摩尔达维亚政府,转而听从他的命令。虽然该省的地位尚未根据国际条约建立起来,但这名指挥官宣布道“摩尔达维亚领地上,边界和帝国标志已经设下的这一部分,将由玛丽亚·特蕾莎陛下和共治者约瑟夫二世一同负责统治”。当地居民得到保证,他们各方面都“将被置于良好的保护和防御之下,以利他们的欢愉和正义”,但他们也被威胁,会因对新政权的任何不服从而被惩罚[2]。
尽管约瑟夫主义代表着一种意识形态,旨在将帝国居民转化为对国家有用和对皇室忠诚的个人,但当局是从社会阶层的角度看待布科维纳人的。在此期间,只有贵族和高级教士被列为“公民”类别,即与国家有“权利义务”类型的司法关系的个人。同时,农民、普通牧师、僧侣和镇民被当作是臣民,不能享受任何权利。对两者不同的态度,可以从维也纳宫廷驻布科维纳代表组织的对皇帝宣誓效忠的典礼中体现出来。官员和奥地利士兵都非常关切,希求任何重要的地主都不要错过这个仪式(布科维纳尚不存在资产阶级和有权势的商人),但大多数人口(超过95%)都被冷漠对待。就此方面而言,在1777年秋,有369名普通或重要的贵族[3]和10名高级教士[4]向哈布斯堡皇室宣誓效忠,但只有4或5个村镇代表签署了誓词。
布科维纳的贫富差距是一方面,人民与官僚系统的裂缝是另一方面,它阻碍了当地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此外,维也纳政府的目标是使哈布斯堡所有领土上的政治行政结构同质化。让当地社区成员和当局更紧密地团结在一起的第一步发生在1783年, “地方行政官”制度成了城市行政机构,由城市人口中挑选的代表组成。1786年初,该机构被重组了,布科维纳的三个城市(切尔诺维茨(Cernăuţi)、锡雷特(Siret)、苏恰瓦(Suceava))实施了市政宪法。这三个自由市的居民被认为是奥地利公民。从族群和宗教信仰的角度看,摩尔达维亚城市的特点是异质人口的存在,他们往往呆在自己的罗马尼亚、亚美尼亚、犹太和其他社区以避免族裔间的冲突,市政宪法禁止建立民族或宗教社区,并会不分民族或宗教信仰地来平等对待所有公民[5]。地方行政官有权将公民权或城市出生权作为荣誉头衔授予出去,从而赋予被授予者个人特权。特权可以被授予给工匠、交易商、商人,甚至是授予给那些以农业为主业的居民,他们需要用他们的公民收入支付一笔微薄的费用,这是这一特权的价格[6]。
在布科维纳,犹太人作为选民有权参与指定市议员,但是他们没有被列入可以推举候选人的民族群体(罗马尼亚人、亚美尼亚人、德意志人和波兰人)。至于外国人,只有信仰东正教、亚美尼亚使徒教会、天主教或新教(但不能是犹太教)的交易商、工匠和商人才有可能成为这三个城市的公民,只要他们能够出示文件证明自己的工艺水平和正当的道德行为[7]。
哈布斯堡政权引入的教育系统促进了布科维纳社会的现代化。虽然摩尔达维亚时期的教育以满足上层阶级的需求为导向,但新政权至少发展出了一个面向大众的教育机构网络。教育的本意是将普通人变成合格的工匠、优秀的公务员、士兵等等,这样他们才能对帝国有用。同时, 在18世纪和19世纪,稳步进行的扫盲运动也促进了布科维纳公民精神的发展。1780年,布科维纳罗马尼亚人将贵族瓦西里·巴尔什(Vasile Balş)指定为他们驻维也纳宫廷的代表,向皇帝约瑟夫二世提出申诉,指出该省居民(至少是社会精英)希望与哈布斯堡治下的其他民族“平等”,他将其称为“这个世界的公民(als Mitbürger dieser Welt)”[8]。作为启蒙运动意识形态的支持者[9],瓦西里·巴尔什认为,农民卑微的状况也应获得改善,并成为“国家真正的一员(in ächte Glieder des Staats)”[10]。
就法律而言,《特蕾莎刑法典(Constitutio criminalis Thereziana)》[11]于1781年适用于布科维纳,被认为是社会界线崩溃和“公民”情绪扩散的原因之一。就刑事审判而言,刑罚是根据罪行的社会影响确定的,不论社会地位如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正在逐步加强:约瑟夫二世于1787年1月13日颁布的《刑法典》[12]也发展了这一原则。打破社会界线并使下层阶级进入帝国“公民”状态的另一个方法是让农民免于土地所有者的专制判决,并授予他们土地继承权[13]。
不论如何,布科维纳的贵族被认为是帝国真正的公民,但他们的贵族头衔仍是由摩尔达维亚公国政府决定的。为了将他们纳入西方的特权和义务系统之中,在1787年3月14日,哈布斯堡当局颁布法令,承认摩尔达维亚头衔等同于那些奥地利的头衔[14](骑士、男爵、伯爵)。1788年至1857年间,约有300名生活在布科维纳的人(本地居民或那些通过购买该省地产获得居住权的人)被晋升为贵族[15]。
总的来说,在旨在提高机构和居民的功利价值的约瑟夫二世改革中,布科维纳与帝国其他部分并无区别。虽然个人福利源于共同基础,即最低限度的教育指导和道德与公民教育,但正是这一理念,即让个人具有最低限度的文化教育和少数道德与公民教育[16],极大地影响了布科维纳社会关系的自由化。
即使是在约瑟夫二世统治之后的时代,当绝对主义政权试图破坏18世纪80年代取得的改革成果时,某些外部事件助力了公民感情在布科维纳居民中的进一步扩散。因此,在拿破仑将波旁家族赶下西班牙王位(1808年)和奥地利驻巴黎大使梅特涅伯爵提出的论点的影响下,哈布斯堡皇朝得出结论,奥地利将会成为下一个西班牙。在与法国的决战中,约翰大公(Archduke Johann,1782年至1859年)提议动员全国人民参与备战:“在这里,民族、大众应当抗争,人人为我,我为人人”[17]。通过实施义务兵役制,所有18岁至45岁的男性不仅是为下场战斗积累起来的资源,政府还决定“取消公民和士兵之间的老旧隔阂”[18]。在布科维纳,募兵工作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包括农民和镇民在内,布科维纳总共招募到越1,100人)。这一情况在1813年再度上演,当时布科维纳人组成了两个志愿营,于1815年底解散[19]。
如前所述,布科维纳人的法律体系不同于特兰西瓦尼亚或巴纳特的罗马尼亚人。在奥地利,1811年6月1日至1812年1月1日的《民法典》第28至32条确定了公民身份制度。1832年3月的移民证明完善了这些条款[20]。1863年12月3日的法律解决了本土性(在某地出生而产生的从属关系)的问题[21],本文稍后将会讨论这一点。
在保守主义占主导地位的后约瑟夫主义时代,由于法国大革命的影响,“公民”一词不再在公共话语中被使用了:布科维纳的居民,如奥地利的其他居民一样,会被视作“臣民“。然而,在罗马尼亚的文化精英中,公民自豪感并未被消灭。例如,加利西亚省的公务员(翻译)特奥多·拉科塞(Teodor Racoce,1770年至1822年)于1816年请求当局允许创建一本罗马尼亚语的 “政治文选”和“科学杂志”。这个项目的动机之一是“来自许多布科维纳和摩尔达维亚公民的鼓励”[22]。
在布科维纳的普通人心中,“公民”一词只与城市中的某类居民有关。因此,在1848年6月16日苏恰瓦镇民向加利西亚政府赠送的纪念碑上,苏恰瓦的工匠和商人被视为“公民”,而公务员、贵族和教士则被视为不同的类别[23]。布科维纳罗马尼亚精英对“公民”一词的理解,可以从1861年3月5日发布的选举宣言看出来。这项呼吁引用了1861年的《二月特许令》,皇帝将布科维纳的居民提升到了公民的地位,指出“这意味着人民有能力去照顾他们自己”[24]。
到了19世纪末时,“公民”一词仍然不包括布科维纳的全部当地居民或住民。在当地媒体上,来自布科维纳的人被称为“居民”、“罗马尼亚人”、“人民”、“罗马尼亚民族”和“奥地利臣民”[25]。然而,当提到对民族和个人自豪感的主张时,罗马尼亚知识分子通常更喜欢中性词“臣民”,胜过“公民”一词。同时,与之前的时代一样,“公民”被视为是有权投票的人[26]。除了“民族利益”、“民族权利”、“罗马尼亚民族文化精髓”这类的表达之外,罗马尼亚人的政治领袖也用过如“选民的公民良知”的措辞[27]。与此同时,受到公民社会初生的影响,布科维纳人民不仅开始辩论其“民族权利”问题,即他们的整个社区,他们也开始讨论“人权”问题[28],这是一个涉及到每位公民的概念。
回到1815年至1847年间的局势,很明显,尽管其人力、财政和军事资源始终如一,但哈布斯堡帝国内在的政治、民族和社会紧张局势是无法通过梅特涅的方法削除的。与之相反,日渐增长的不满和自由与民族主义在知识分子和中央与地方政治精英中的渗透,决定了1848年至1849年间的革命事件的规模。在大众和皇室内部政治力量的压力下,维也纳政府被迫作出让步,通过宪法,并建立了议会制度。1848年6月1日的选举法是基于间接选举原则上的,适用于除了叛乱的匈牙利之外的所有哈布斯堡皇室领地。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被授予给24岁以上、不间断居住并行使全部公民权利的男性。由于雇佣工人和佣人被认为是在经济和社会上依赖于他人,故此他们没有选举权[29]。
19世纪上半叶,社会分裂主宰了布科维纳,一方面,布科维纳社会大众的公民精神正在逐渐成熟,经济上、文化上和民族上都是如此,另一方面,则对1848年至1849年革命事件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因此,在维也纳的议会选举之后,布科维纳的8位议员中,有7位是农民[30]。虽然在很多方面布科维纳的农民老百姓都无法逃避社会和智识的限制,但其中一些人推进了民主社会的价值观:废除农民劳役、建立母语学校、扩大政治自由、新闻自由、建立民族议会、停止宗教宣传和让政府更接近公民等等[31]。对布科维纳的人民来说,1848年夏天的选举是该省(约15%的)大多数罗马尼亚人的首次公民经历(以及德意志人、乌克兰人、亚美尼亚人、波兰人和犹太人等)。
在革命事件的高潮时期,当民族议题成为敏感问题时,公民权问题,或者更精确地说,本地性问题,是当地精英试图削弱外来公务员和加利西亚政府在布科维纳的影响的方式之一。因此,在布科维纳地方请愿(Bukowinaer Landespetition)中,请愿将公职限制于那些完全精通于该地语言的人,大部分是本地人,这是布科维纳人民的主要要求之一。同时,他们要求未来的地方议会要包括所有社会类别:教士、土地乡绅、知识分子、中产阶级和农民[32]。
1849年3月4日的宪法(即所谓的钦定宪法(oktroyierten Konstitution))赋予了帝国公民一系列的基本权利。其中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废除劳役农民制、财产权不可侵犯、行动自由等等。对于(布科维纳为其中之一的)内莱塔尼亚诸省来说,其他基本权利也被确立了下来,如新闻自由、结社自由和接受基础教育的权利[33]。
然而,革命后选举出来的立法议会试图禁止贫穷阶级拥有政治生活,并通过引入选举人身份的预设选举资格来禁止公民去实施最基本的公民权:选举和被选举权。例如,1850年12月29日【*】,皇帝批准的《布科维纳公国议会选举条例(The Regulations of the Elections of the Diete of the Duchy of Bukovina,德语:Landtags-Wahlordnung für das Herzogthum Bukowina)》,确定了未来该省议会的议员必须要缴纳的最低税率。此外,只有那些满足某些帝国公民身份条件的人才能有权投票:他们年龄要达标、拥有所有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并为他们的房屋和土地、和职业、和教会或世俗收入交税,切尔诺维茨镇民要缴纳10弗罗林、其他城镇要缴纳至少5弗罗林、农村选民则至少要缴纳1弗罗林20芬尼[34]。宪法和布科维纳公国选举法中的规定从未被实施过,因为在1851年12月31日,1848年至1849年革命产生的立法便被中止了。
【*】本人注:疑似为作者笔误,这个条例颁布于1850年9月29日,链接。对布科维纳议会和奥地利帝国议会选组资格的限制没有被废除,即使是在1861年的《二月特许令》中也没有取消限制。新的选举法规定,议会必须建立在间接比例代表制的原则之上。直到1873年,选举改革才在选区的框架下引入了普通选民直接选举的标准[35]。
1861年2月26日,比起1850年的标准限制更严格的新的宪法和选举法在布科维纳公国开始实施了。因此,在维持对(代表大地主和城市的)选举人的限制的同时,选举法将农村选民的年度最低缴税额度提升至3弗罗林。与过去一样,农村选举人团的议员是通过指定选民(每500名居民出一名)来间接选举而来的[36]。然而,1848年后社会紧张局势的缓和使得地方和中央的代表力量变得更加均衡。因此,在1861年布科维纳公国宪法之后,罗马尼亚人几乎在所有阶层都向地方议会和维也纳议会提名了议员。竞选活动和选后活动都对布科维纳罗马尼亚人公民尊严的强化有促进作用。在布科维纳,尽管小土地所有者(农民)占了当地人口的大多数(1869年为85.5%,1910年为71.1%)[37],但他们占地方议会议员的人数从1861年的5名(占所有议员的16.7%)降至1903年至1914年的一至两名议员(平均为3%)[38]。
扩大“公民”范围的一个积极影响,就增加选举权利而言,是1863年颁布的社区选举法和同年批准的切尔诺维茨新法规。这些法规规定,选举权不应只涉及纳税人,也应授予给那些证明了自己对社会的价值的其他居民。因此,通过接纳该省的基督教牧师和犹太教拉比、以及布科维纳教会基金、拥有帝国大学授予头衔的博士和学者、小学校长、教师和农村荣誉公民,选举团体扩张了[39]。
在奥地利人和匈牙利人达成妥协之后,奥匈帝国不得不重新定义其运行原则。1867年的奥地利宪法向公民保证了一系列的政治和公民权利,这些权利是从有关公民普遍权力的法律中发展起来的。它确立了权利平等、意识和信仰的自由、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和其他“基本权利”[40]。于1867年同年批准实施的两项重要法律巩固了公民自由。第一项确立了结社的权利,第二项确立了公民举行公众集会的权利。为了为建立政党打下基础,法律禁止女性、外国人和年轻人参与政治组织的活动[41]。在布科维纳,紧随其后的是几个政治社团相继成立:德意志人和犹太人的政治进步协会(Politischen Fortschrittsvereins)[42]、乌克兰人的鲁塞尼亚议会(Rus'ka Rada)[43]、罗马尼亚人的民族自治协会(The National Autonomists Society)[44]和波兰人的布科维纳波兰人协会(Bukowinskie Kolo Polskie)[45]。罗马尼亚人的政治化和参与该省基本事务的渴望,其来源是政治协会“协和(Concordia,1885年)”的建立,和特别是1892年的罗马尼亚民族党(Partidul Național Român)[46]或1903年的农民民主党(Partidul Țărănesc Democrat)[47]的加盟,让当时的社会和知识分子精英成功地吸引到了一部分罗马尼亚平民进入到了该省的政治生活之中。
在奥地利,人民政治化是一个普遍现象。在公众舆论、(组合成帝国的)地方组成政治力量和奥地利民主党派的压力下,维也纳政府将两项意图(削弱民族主义精英在议会和地方公共生活中的作用)联合起来,并推进了一项选举改革的计划。根据1896年选举法,除了降低四个选举人团(又称库里亚(Curia))的资格要求之外,还设立了一个新的普通人选举人团,让所有超过24岁的奥地利男性公民都有权投票[48]。这让许多知识分子和工人得以进入议会。
尽管选举团体扩张了(奥地利有533万名选民),但享有选举权的公民人数尚未符合民主社会的要求。例如,布科维纳城市总人口为81,850人,只有6,453人(7.88%)有权在城镇的选举人团里投票。在农村选举人团中,“公民”的权重约为9.68%(在总共561,197名农村地区的居民中,54,340人拥有选举权)。通过实施新的选举法和建立全民投票的选举人团,布科维纳选民的数量上升了91,563人(在总共643,047名居民中,选举人团选民的数量为149,433人)[49]。选举改革增加了布科维纳罗马尼亚居民对该省政治生活的参与,并扩展了布科维纳民族政治组织的民众基础,他们希望成为政党代表大众。
虽然在上一届议会任期时,来自布科维纳的罗马尼亚议员向维也纳议会里的各类政治团体屈服了,但新的选举法改变了人民选出的议员的政治行为。因此,(罗马尼亚)议员的民族承诺和其公民与政治权利的共生关系让他们在内莱塔尼亚议会上组建了罗马尼亚俱乐部(一种独特的议会群体),这种共生关系一直持续到奥匈帝国终结。
与奥地利其他地区一样,将“臣民”转变为“公民”的最终步骤是由外部事件(1905年至1907年的俄罗斯革命和西欧国家民主选举改革的示范)和内部事件(最重要的是匈牙利的选举改革反叛)共同决定的。因此,在1907年,普选权被引入了,内莱塔尼亚男性人口获得了平等、直接和无记名投票的权利,女性的选举权则被否决了[50]。在布科维纳,有选举权的选民占人口比例从13%升至69%[51]。
1907年的法律加速了为布科维纳寻求解决方法的速度。然而,自19世纪晚期以来,中产阶级和布科维纳大众的压力引发了关于该省政治制度民主化和重组的辩论。景观新闻媒体上的长时间讨论,1909年秋,该省民族主义者的政治力量达成了妥协(Ausgleich)[52]。随着1910年选举法的实施,除了那些部分重组的旧选举人团,一个大众选民阶级被引入了。所有选举人团都被分为不同民族的选举团体(罗马尼亚人、乌克兰人、德意志人和波兰人)。布科维纳居民建议将犹太人视为是一个独立的民族团体,但维也纳政府否决了这一建议[53]。
在低等级的村庄中,布科维纳居民们从“臣民”向“公民”转变的过程,受到了1909年3月由皇帝颁布的新社区法的影响。该法引入了直接和无记名普选,规定每个在村子里居住至少两年且年满24岁的男性公民都可以参加新的社区管理机构的选举[54]。
就这样,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之前,布科维纳的居民最终被宣布成为公民,他们不仅成为了奥地利和他们小小省份上的政治舞台的“演员”,也成为了“导演”。这一演变对布科维纳的社会、文化和政治生活产生了积极影响,但它对奥地利和本地社区的实际影响永远都不能得到准确的评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奥匈帝国解体以及布科维纳和罗马尼亚的联盟,使得(布科维纳的)社会民主现象和公民情绪发展被置于不同的政治环境之下(罗马尼亚王国内),被置于中欧文明受到东欧和东南欧深刻影响的时期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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