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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时,明太祖朱元璋效仿三国"霸府"的"校事",设置了检校官。其职责是"专主察听在京大小衙门官吏不公不法,及风闻之事,无不奏闻"。朱元璋派心腹亲信高见贤、夏煜、凌锐和杨完善等人任检校官,做为其在京城的耳目,监控臣僚。朱元璋赞扬这些检校官为"惟此数人,譬如恶犬则人怕"。由于检校官只管察听、告密,而且品位极低,没有直接扣押、审讯和处罚的权力,朱元璋便在洪武十五年(1382)特地设置了一个系统完备的间谍特务机构--锦衣卫(全称为"锦衣卫亲军指挥使司")。名义上锦衣卫是负责皇帝安全的亲军卫队,但是实际上负有特殊的任务,即从事间谍侦控活动。锦衣卫最初是由皇帝的仪仗队"仪鸾司"改建而来,1367年时又改名为"拱卫司",三年后又更名为"亲军都尉府",是皇帝的专属警卫部队。锦衣卫成立后,设指挥使一人,正三品,统率包括将军、力士、校尉等官卒共一千五百多人。添设了专门的法庭和监狱,主要职责为"盗贼奸宄,街涂沟洫,密缉而时省之"。锦衣卫下属机构有南、北镇抚司,设镇抚二人,五品,掌管缉捕、审讯及行政事务。自其成立后,朱元璋便将一切重大案件委之以锦衣卫处理,所以时人称锦衣卫奉诏办案为"诏狱"。至明世宗时,锦衣卫人数竟达十五、六万,比成立时扩大了一百倍。
由于朱元璋曾做过僧人,剃过光头和做过盗贼,所以极为忌讳"生"(音同僧)、"光"、"则"(音同贼)和"道"(音同盗),并暗中派锦衣卫去街头巷尾四处暗察,侦探有什么人在背地里触迕这些忌讳字眼,指桑骂槐地诅咒他。朝廷有些官员在上表文时,无意写了"作则垂宪"、"垂子孙而作则"、"仪则天下"和"圣德作则"等一些贺语,朱元璋便认作是骂他为"贼",即令锦衣卫当场"廷杖"至死。一篇贺表中有一段赞美朱元璋的话:"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朱元璋读后大怒道:"生者僧也,骂我当过和尚。光是剃发,说我是秃子。则音近贼,骂我作过贼。"喝令锦衣卫将上表者打入死牢。另有一位老臣的表文中有"天下有道"四个字,朱元璋发怒说:"这该死的老儿还骂我是强盗呢!"
正因为有如此多疑暴戾的皇帝,所以锦衣卫也更加为所欲为,肆无忌惮了。
朱元璋赋予锦衣卫的"廷杖"特权,极为残酷。朱元璋曾下令锦衣卫将其亲侄子朱文正用"廷杖"活活打死。明武宗和明世宗也曾让锦衣卫"廷杖"几百人,当场打死几十人。成为明史上最大的"廷杖"案例。锦衣卫的酷刑名目繁多,有"全刑",即让犯人备受械、镣、棍、拶、夹棍等五种酷刑;有使"百骨尽脱"的"琵琶刑";有套戴三百多斤重的"枷刑";还有断脊、刺心、坠指、灌鼻、钉指、炮烙、挺棍、燕儿飞、拦马棍和一种煮沥青以剥人皮的惨绝人寰的酷刑。《明史·刑法志》说:"刑法有创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极。"
锦衣卫的胡作非为,使朝野忿愤不满,朱元璋自己也发现锦衣卫恃仗特权,严酷凌虐,势力日大,于是在洪武二十年(1387)决定罢撤锦衣卫,下令焚毁刑具。但是时隔不久,明成祖朱棣夺得帝位后,为了镇压建文帝的臣下,又恢复了锦衣卫,并宠信锦衣卫指挥使纪纲。纪纲便又大行间谍特务活动,四处布置密探耳目,时时侦察或刺探,甚至栽赃诬陷,又使锦衣卫的恐怖特务统治死灰复燃。明英宗复辟后,更是利用纵容锦衣卫,"虑廷臣党比,欲知外事,倚锦衣卫官校为耳目"。一直到(1644)明朝覆灭,锦衣卫这一间谍特务机构也随之灭亡,前后时间达二百六十年之久。
明朝除锦衣卫这一间谍特务机关外,还有并称"三厂"的东厂、西厂和内行厂。
明成祖朱棣夺取帝位后,一面废除洪武诏令不用,恢复了锦衣卫诏狱,一面又于永乐十八年(1420)在北京东安门外设立了另一间谍特务机构,即东厂。其主要职责是"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并命亲信太监为东厂提督。人们将锦衣卫和东厂并称为"厂卫"。东厂人员都是从锦衣卫中挑选最狡猾最狠毒的特务来充当。有役长(也叫"挡头")若干人,率有"番子"(侦探间谍的称呼)数千人,分赴各官衙和各地从事监视和侦探。
值得指出的是:朱棣在控制、驾驭间谍机构方面,有其独特的手段。他一方面让锦衣卫人员调入东厂,一方面又暗使东厂提督监视锦衣卫,使厂、卫两家互相牵制,不得擅权,并都单独直接向朱棣负责报告,从而使朱棣得心应手地控制调动厂卫两家为其服务。
明成化十三年(1477),明宪宗又设立了一个间谍特务机构叫西厂,由亲信太监汪直掌领,其规模比东厂大一倍。汪直"分命诸校广刺督责,大政小事,方言巷语,悉拣以闻。"汪直上任不久,朝野各地便深受西厂特务的监视、诬告、酷刑之苦,大学士商辂冒死上奏道:"近日伺察太繁,政令太急,刑网太密,人情疑畏,汹汹不安。盖陛下委听断于汪直,而直又寄耳目于群小也。中外骚然,安得其无意外不测之变!"明宪宗表面上对商辂大发脾气,但内心对汪直的权势开始提防。由于东厂太监提督尚铭不服汪直的指挥,便决定先发制人。他派"番子"暗中时时跟踪侦察汪直的一些阴私不法行为,然后立即密告明宪宗,终于在成化十八年(1482)罢撤了西厂和汪直。
明武宗正德初年(1506),太监刘瑾在把持东厂的同时又恢复了西厂,并控制了锦衣卫,"厂卫之势合矣"。1508年,刘瑾又秘密设立了另一个间谍特务机构--内办事厂(简称内行厂),由自己亲自任提督,其权势凌驾于朝廷一切机构之上,锦衣卫、东西厂也都在内行厂的监视控制之下。明代的间谍特务机构至此达到顶点,刘瑾也因此被称为"立地皇帝",可见其权势之大。
刘瑾操纵"三厂一卫",对朝野进行了大规模的特务活动。"毛举宫僚细过,散布校尉(即间谍),远近候伺,使人救过不瞻"。间谍特务遍布全国各地,如水银泻地,无隙不入,被诬告冤死的官民达数万人之多。譬如为明王朝立有汗马功劳的兵部主事王守仁,因得罪了刘瑾,当场被拖下去痛打五十大板,并贬官流放至边远地区。心胸狭窄的刘瑾还是不放过他,暗遣内行厂"番子"在路上跟踪窥伺王守仁,欲乘机刺杀他。王守仁绝望之下,只好在深夜假装投河自杀,留下了绝命诗,并浮帽子、鞋子于水上,这才摆脱了"番子"的盯梢,拣回了一条命。当时之人,听见"内行厂"三个字,无不毛发耸然,惊恐万状。
明正德五年(1510),刘瑾与朝廷文武大臣的矛盾趋于白热化。御任监军张永乘明武宗酒醉之时,单独告发了刘瑾的谋反阴谋,促使明武宗下令逮捕刘瑾及其党羽。当明武宗得知从刘瑾家中搜出了金银珠宝数百万、一枚伪玺及衮衣、玉带、兵器等禁物,特别是发现刘瑾时时拿在手里的扇子中竟藏着两把微型匕首,明武宗大发雷霆,下旨将其押往诏狱审判。不久,刘瑾和他的亲族十五人以及党徒吏部尚书张彩、锦衣卫指挥使杨玉等全部被处死。西厂和内行厂也全都被撤销。
明天启年间(1621~1627),太监魏忠贤阉党专政,间谍特务恐怖统治之祸亦随之而来。魏忠贤派亲信控制了锦衣卫和东厂,派出千余名"番子"四处侦探,名为"打桩",此外还勾结京城的流氓无赖,鼓励告密,名为"打事件"。凡告发一件事,便付一定的赏钱,名为"买起数"或"买事件"。在朝廷各衙门中都派有东厂"番子"监督,名为"坐记";凡拷讯重犯时,必须有"番子"到场监审,名为"听记"。如"听记"未到,则不得开审。官员不堪其苦,怨声载道,"厂卫之毒极矣"。
东厂的特务侦察任务是在每月初一以抽签的方式分配。数百名"番子"轮流抽签,抽到哪支签,则去监视侦察某一对象,时间为一个月。所获得的情报可以直接在深夜从宫门缝中投入,再由宦官直接呈送皇帝,所以皇帝对全国各地之事随时巨细皆知。魏忠贤也因此倍受恩宠,号为"九千岁"。其门下有号称"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儿"、"四十孙"等臭名昭著的阉党骨干。他们把持朝廷大权,无所不为。副都御史杨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宫中府中,大事小事,无一不是忠贤专擅,反觉皇上为名,忠贤为实。"杨涟也由此遭到魏忠贤东厂"番子"的诬告,终被活活折磨而死。从此,朝臣或趋炎附势,或缄口不语,外臣也纷纷奉承拍马。浙江巡抚潘汝桢为魏忠贤在杭州西湖畔造了一座魏忠贤的生祠--普德祠。其规模之宏伟,建筑之精巧,与宫殿一般。祠中的魏忠贤塑像,用纯金铸成,连腹中五脏六腑都是用珠宝玛瑙制成,衣着华丽,与帝王相差无几。1627年,崇祯帝即位,魏忠贤失去了靠山。朝野官民纷纷上疏奏劾。崇祯帝责问潘汝桢为魏忠贤营造与帝王同等规模的普德祠一事,嘉兴贡生钱嘉徵又上书列举魏忠贤利用厂卫犯下的十大罪状,要求清除魏门奸党。魏忠贤惊恐之中,畏罪上吊自杀。崇桢帝下诏分其尸首,悬其首级示众。但是,崇桢帝却又派心腹太监提督东厂,"倚厂卫益甚,至国亡乃止"。到1644年明王朝灭亡,厂祸也与卫祸一样,同时走向灭亡。
明朝的间谍特务机构,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是空前绝后的,也是最黑暗的。"三厂一卫"的间谍特务机构,非但没有加强明王朝的统治和国家的安定,反而造成了统治集团内部的分崩离析,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削弱了中央集团的统治力量,大大加深了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是间谍机构及其活动的畸形发展状态。间谍机构的多方设置和职责界限不明,又造成了各机构之间彼此互相倾轧、互相拆台、互相邀功的混乱局面,使间谍侦察活动畸变成为诬陷造谣行为,使审讯演变为逼、供、信的严刑拷打。真实性大打折扣,真伪混杂,难辨一是,从而导致其最终必然走向衰亡。
在利德尔—哈特之前,已有不少著名的军事家和军事理论家给出过战略的定义。如克劳塞维茨在《战争论》中曾提出:“战略是为了达到战争目的而对战斗的运用。”因此,他认为“战略必须为整个军事行动规定一个适应战争目的的目标”。
明朝建立后,明太祖朱元璋及其继承者大力强化封建专制中央集权的统治。因此,进一步加强皇权对军权的控制,是明代军事指挥系统的一个显著特点。
明初仿照宋元的枢密院制度,在中央设大都督府作为最高军事机构,节制内外诸军,“凡天下将士兵马大数,荫授迁除与征讨进止机宜皆属之”。洪武十三年(1380),出于加强皇权的需要,明太祖下令改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分领在京和在外各都司卫所。同时,又设立兵部,作为朝廷执政机构的六部之一。五府只管军籍和军旅之事,而人事、调遣和政令发布之权则移交兵部,“凡武职、世官、流官、士官袭替、优养、优给”,各府移文兵部请选,“都司卫所首领听吏部选授”。遇到战争,天子命将充总兵官,兵部签发“出兵之令”,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这样,明朝的军事就由五军都督府和兵部共同管辖,“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有统兵之权,而无出兵之令。”两个机构“合之则呼吸相通,分之则犬牙相制”,便于皇帝的操纵和控制。但到永乐年间,五府实权“尽归之兵部,所谓五都督者,不过守空名与虚数而已”。明朝中后期,兵部尚书或侍郎有时可提督或协理京营戎政,直接掌握京营训练,五府官实际上变成了一种虚衔。
在地方,起初在各省府设立都卫,洪武八年(1375)改为都指挥使司。各都司设都指挥使1人,作为地方的最高军事长官,掌一方之军政,各率其卫所隶于五府,同时听命于兵部。明初各省都指挥使与布政使、按察使“并称三司,为封疆大吏”,且品级、地位也比布、按官高,威权甚重。但在对内对外的战争中,明廷照例派都督府官或公、侯、伯出为总兵官,事后还任。“后因边境多事,遂留镇守”,临时派遣的总兵官变为定设的官员,形成了镇戍制。接着,在内地的军事要害地区也派总兵官镇守,独任一方之军务。都指挥使的地位因此日益下降,逐渐变成总兵官的下属。洪熙元年(1425),明廷为加强对武臣的控制,又派文臣“于各总兵官处整理文书,商榷机密,于是有参赞参谋军务,总督边储”。宣德(1426~1435)和景泰(1450~1456)以后,朝廷派往地方的巡抚和总督逐渐变为定设的官员。巡抚往往加有提督军务或赞理军务、参赞军务的名义,总督更拥有总督文武、自总兵巡抚而下皆听其节制的大权,不仅地方的都、布、按三司归其管辖,连总兵官亦须听其指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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