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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判断一部第一人称的文学作品是作者自己的经历还是虚构或是改编自他人经历

时间: 2023-03-25 13:01:05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7次

请问如何判断一部第一人称的文学作品是作者自己的经历还是虚构或是改编自他人经历

关于小说人称问题(喜欢类型)

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的小说大家喜欢哪一种?
第一人称的优势和缺点:

第一人称的优缺点并不能完全划分开来,因为二者是相互制约的,我们先说个游戏。

大家对CS一定不会陌生,作为全球称霸的第一人称视角游戏,它的成功自有自己的特色和本钱,当你端着m4或者ak47冲上大路的时候,你是否感觉自己就像一名捍匪或者精英特警呢?当你的朋友在你耳边大呼gogogo的时候,你是否和你的队友产生了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呢?当你阻击的准星瞄准大门对突然闪出的敌人予以致命一击的时候,你是否有种主宰他人生死的快感呢?

你能体验游戏的乐趣,在于你充分的代入了游戏中的人物,这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最大优势——代入感。小说虽然没有游戏直观,但是文字却给于了读者更多的想象空间,读者看着一个我快意杀敌,纵横异界,虽然明知道那个我并不是自己,但是仍然将书中的我和自己联系在一起,而书里的我,不过只是一个简单的心理暗示而已。

让读者自觉的代入书中的主角,第一人称无疑是最快捷最简便的,不同于第三人称的全知全能,我始终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用自己的手去挖掘事实的真相,让我在书中从奴隶成长为将军,我想不论是读者还是大大都会感到莫大的满足。

第一人称写作的优势还在于它的真实和未知,书里的我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堵墙后面会出现什么,我可以听,我可以判断,我可以根据蛛丝马迹去分析,但是再我还没绕过这道墙的时候,这一切都做不得准,这和现实中出现的情况是一模一样的。未知的未来和我不能感触的区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神秘之源。当我绕过这堵墙之后,无论遇到神仙,鬼怪,僵尸,美女都让读者感到真实,因为这本来就是玄幻小说嘛。^_^ 当然,这是开玩笑的了。

第一人称的真实来自于对主角的细致描述,其中包括了语言,动作,心理,因为主角就是我,我对自己的了解自然比旁人来的深刻,至少我明白每时每刻我的想法。甚至知道自己下一刻将要付诸的行动。通过对我的详细描写,来唤醒读者内心的感受和思考,曾经有过或者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的读者,他们在看了这些描写后,或认同,或不认同,举个例子,比如主角都是伟岸的英雄,但是第三人称是称呼他名字——某某,他的丰功伟绩都是这么叙述的:某某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小说写得成功的话,那容易让读者产生景仰的心情。反过来我们用第一人称的话,我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这样一来,小说往往是让读者获得兴奋的快感,让读者有一种梦想成真的感觉,而不是看着他人走向成功。

再举个例子:我记得我玩过的一个游戏叫做《合金弹头》,这个游戏可以切换视角,我们可以选择第一或者第三人称去进去游戏。我喜欢用第一人称去玩,当我穿着伪装的制服大步通过敌人的岗哨时,看着敌人的卫兵越来越近,我的手心全是汗水,害怕敌人发现我的伪装,心中不断的转念,要是敌人发现我的伪装,我应该先放倒哪个,如何能在最快的时间内无声息的干掉卫兵,而不暴露自己呢?幸好我成功过关。但是要是切换到第三人称,就没有这种感受了,我们从背后看着主角,我变成了一个人物,一个我们操纵的傀儡。那样的感受,远不如自己亲自上阵来的真实和强烈。

第一人称还有一个优点,比较少被人提及,那就是它比第三人称写作容易上手,它宛如那些所谓的邪派武功一样,易学而难精,比如在描写一个大场面的时候,第三人称需要费尽心机营造气氛,还要照顾众多人物的个性特点,而第一人称不用,我看见什么就写什么,我听到什么就是什么,其他人的揣测想法我自己心里想想也就算了,不必费尽心机的让这些东西看起来合理。抓住一点,不写其余,这对众多笔力不足的小白来说,绝对是个福音。

第一人称的优点虽好,但同样也是它的缺点,它最让人病诟的就是情节发展缺乏动力,人物尤其是配角缺乏个性。

主角必须要用自己的眼睛来看世界,那么能看到的地方就十分有限了,同样要以主角的视线来推动情节的发展,在写作的时候就需要有一个十分详细的写作大纲,主角到了什么地方?要看到什么?要完成什么事情?得到什么思考?如何保证主角在每一个重要的场景出现,而不感到唐突,这些都需要精心的设置,而这往往是众多小白最为缺少的。

这也是第一人称难精的原因之一,没有一个缜密的写作纲要,让情节进行的节奏很难把握,作者往往写了几十万字后就后继乏力的,节奏快的已经完成数段历险,收的无数美女了,而慢的却常常在原地打转,第一个高潮还没到来,无奈只好放弃使用第一人称,加速情节的进行。

而第一人称写作让人物失色,同样来自于主角的视线,人物,尤其是配角,要出现在主角的视线才有展示的机会,作者不可能单独开一个视角去描写配角的行动,而且即使主角看着配角,同样有很多限制,比如经典的错误就是:她对我微微的一笑,左手正从背后的口袋里掏着打火机。根据我的视线,应该在她的前方,而她面对着我,我如何知道她从背后的口袋里掏出的是打火机呢?配角更不可能时时刻刻跟在主角身边,这样就少了很多表现的机会,对于能够直接刻画人物的第三人称视角,无疑薄弱了很多。

而那些布局庞大,气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说,出场的人物往往数以双位计,如何保证每个人在主角面前出现足够的戏份来展示自己的个性呢?足以让作者想破脑袋。所以我们能够发现,第一人称的游戏大多是射击和解迷类的,游戏中很少出现很有力的配角,只有主角在孤独的战斗着。

而第一人称的未知也成为了对情节发展的一个阻碍,因为在很多时候,一条主线并不能保证故事的发展,需要另开支线,埋伏一些伏笔,设置悬念。比如在我不到的地方,一些关于我的阴谋正在由那些幕后黑手不断的展开,正因为如此,很多关键的人物也许并不会出现在主角的面前。如何让他们在故事的发展中若隐若现,而又不抛开主角的视线,同样是个很大的难题,而更大的难题是,把这些控制在一定的字数内,不显得太过罗嗦,这也是很多作者自动放弃第一人称写作的原因。

前面说过,第一人称写起来容易,但是在场面的描述,尤其是宏大场面的描述方面,第一人称有着先天的缺失,一个大规模的场面,要很好的描写,需要的是各个方面的配合。比如声音,人物,颜色,光影等等,只用第一人称的一双眼睛,明显是表达不过来的,主角专注着攻上城楼的士兵,势必不会在意远处不断射击的弓箭手,看着漫天飞舞的箭石,必然会忽略守城士兵的调动,因为我只有一双眼睛,一对耳朵,如何让各种元素通过我的感觉结合到一起,而不显得杂乱呢?这真的不是一般的困难。肥肥看见最多的情况,就是过于在乎我的感受,而使场面流于苍白和单薄了,而另一个极端却是,生硬的转到第三人称,完全抛开了文中的我。

对于第一人称写作的优缺点,wo有个很有趣的结论:
一:布局庞大,气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说,忌用第一人称。
二:主角语言过多的小说,不宜用第一人称。
三:15万以上长篇,慎用第一人称。
四:情色、血腥类等重视心理冲击、道德冲击的,第一人称好啊!

第一人称写作技巧杂谈:
1.情节的推动和悬念的设置。
在第一人称的书里,我始终是推动故事的主力线索,所以我的出现必须要谨慎,出现的时间,地点和人物还有发生的事件都需要有周密的安排,让这些东西于情节的主线香关联,实际上,我们想想那些第一人称的解迷游戏的剧情,就会明白,我到达一个新的场景,必然会发现推动情节的因素,比如发现一些秘密的文件,找到一个关键的道具,又或者见到一个关键的npc 得到必要的情报,没有一个新的场景是无用的,小说的要求则更加高,不单是场景,我目睹的,经历的东西都需要融入故事的发展。

喜欢玩这类游戏的朋友也知道,游戏进行一段就会出现一个很难缠的小boss,或者发现一个很难的问题无法解决,而必须要回到以前的场景寻找线索。这就是高潮的设置了,

这种手法,对第一人称的写作很有借鉴意义。在适当的时候给于我一个难以应付的敌人,或者无法独自解决的问题,同样能提起读者的兴趣。

在推动情节的发展方面,郭兼雨大大给出了两个方法,我们可以借鉴。

一、亲身经历类

“卫斯理”,小说中的第一主角,大部分故事都是“我”的“亲身”经历。虽然“我“是无可争议的主观视角,但却并非是单一视角。

当情节发展进入卫斯理视线的“死角”时,倪匡便会巧妙地切换镜头,插入其他人的视角。

在“卫斯理”身边,扮演这个第二视角最多的便是“我”的妻子白素。象在《天外金球》中,前半部分是完全是白素的独身冒险,至后半部分,“我”才珊珊来迟,正式切入第一人称写作。

除了白素,陈长青、温宝裕、小郭、红绫等人在不少作品之中,都或多或少扮演过这类“辅助视角”。

辅助视角也不只限于一个,更可以是“多视角”,在《电王》之中,便曾插入过三个“辅助视角”。

这种“第二视角”或“多视角”的互补,虽不致将第一人称写作“主观性”强“客观性“弱(甚至无)的弊病完全化于无形,但相对于那种独沽一味的第一人称写法,已高明许多。

许多网上第一人称的作品,作者就是没有倪匡这种胆量与能力,不敢混用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写作,误以为一切情节只能局限在“我”的左右,束手束脚之下,当然会有越写越伤神之感。

二、转述经历类

在这部分故事中,“我”的参与程度并不多,徒有主角之名而无主角之实,只是以一个旁观者或旁听者的角度去记叙整件事情。最多,是对整个事件起到一些推动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小说便明显有第一人称之名而无第一人称之实,说穿了,实际上是在以是第三人称写作。因为“我”的存在与否,并不影响情节的发生与发展。“我”如同话外音,又象是一些小说中的“注”,只是起到补充说明与解释的作用,以及为故事划上一个句号。

在《黄金故事》,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虽是交叉使用,但“我”并没有在故事主干中出现,张拾来与银花儿的故事已可独立成文,“我”之所以会出现,主要是根据所见与他人进行一些讨论、猜测。

由“我”在引述、转述他人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时,就要多花一些心思了。最简单的自然是“对话式”(如《木炭》),此外还可以摘录日记(《沉船》)、节录小说(《背叛》)、描写录像所见(《黄金故事》)、记录录音所闻(《寻梦》),等等。

第一人称的悬念并不难设,因为我看不到,听不见的地方都可以成为悬念,关于这个问题,魏文成大大更是介绍了一种第一人称滞后的写法,让人拍案叫绝:

第一人称滞后简单的说,就是你对已经过去的事情是相对全知的,因此你可以选择主人公(第一人称)的推测,旁白视角来进行相对全面的描写。就是当我进行“回忆”的时候,我是以我自己为第三人,讲述我自己,必要的话,你可以改变这个回忆的久远性,这个事情很可能就发生在上一秒钟。

这种写法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就是这个事情必须要已经发生的,但是我是否经过可以不论。第二:我的分析描写应该是我对我自己说的,这只是一种对情况的推测,可以正确也可以错误,不能作为结论。

大家可以看出,这种写法对设置悬念是很有帮助的,因为,我的猜测和接下来的行动,可以构成最强烈的转折。举个例子:

我轻轻的打开家门,想给也许正在书房上网的她一个惊喜,没想到触入我眼帘的竟然是一对棕色的皮鞋,它就这么歪歪扭扭躺倒在地板上,旁边陪伴它的是满地的杂物,而它们本应该放在客厅那张大理石桌子上,还有一些花瓶碎片和沙发上的抱枕,她那米黄色的套裙从一边被扯开,正无奈的望着我。家里遭贼了么?我略略抬头,粉红的颜色让我触目惊心,她最喜欢的那套内衣被撕成了碎块,灰色的丝袜被拉成长条,随便的抛在一旁,耳边似乎响起了她痛苦的呻吟,眼前浮动出她挣扎的身影,她反抗着歹徒的暴行,从沙发滚到了地下,又被歹徒抱了起来,摔在桌子上,慌乱间扫掉了桌上的东西,歹徒淫笑着一把拉开了她的套裙,漂亮的内衣被撕的粉碎,她踢打的双足打翻了桌边的花瓶,劫财还要劫色!我怒火中烧,随手操起一张凳子,朝丝袜指向的卧室,冲了过去!

这段算是的第一人称滞后写法,作者通过自己看到的东西进行推测和思考,最终得出结论,但是这个结论并未得到证实,只是我自说自话而已,我们在这里就可以一个大的转折,也许是个劫材并还要劫色的盗贼,又或者我的妻子和她的老情人约会,两人太过激动,而造成了客厅的景象,甚至我的妻子都不在其中,不过两个误入的小情人,不愿意搞坏自己的衣服,穿着我妻子的衣服玩强奸游戏,真实悬念无限,转机不断啊。

在第一人称的写作中,为了严谨,其实也可以作为故事设置,而我的这个旁白可以有“偏见“。我的全知仍可以是假象。

我用第三人称描述的可以只是表象,可以说比如我说:谁谁谁怎么想,但是读者完全可以冷静的看,滞后第一人称可以写这样写“他妈的谁谁谁,从什么什么时候就不鸟老子,这定然是他喵的阴谋呀!“其实这是我的主观臆测,但是读者觉得有可能,然后很容易顺我的思路进入一个转折的伏笔中。

大部分这种描写都是激动的,激烈的,能造成深刻印象的,这时候进行故事设置转折绝对是良机,放过的话,会带给读者失落感地。

再进行第一人称写作时,还可以通过书信和文件来展示一些推动情节的线索,比如很多解迷游戏的主线都是通过一些残缺的纸片或者文件来告诉我的。而悬念同样可以埋藏在这些东西里,比如一片纸片,在最关键的几个字的地方被人撕掉了,又或者烧毁了。为了寻找缺失的部分,我只好求助于另一条线索。

第一人称的人物描写:

在第一人称写作中出现的人物都要通过我这个桥梁进行描写,为了让配角更加生动和有力,就必须要好好的抓住我这个因素,不管配角出现与否,都要让配角留下的东西展示他的个性。

举个例子:

要表现一个女孩的温柔贤惠,并不一定要描写她的身姿容貌,可以描写她所住的房间布置,又或者仔细描写她做出的饭菜。

而要描写一个人精细慎密,并不需要他出面,只要看他给我留的条就知道:我将在8月18日14点整,带着白色的棒球帽,坐在中心花园唯一的那棵大榕树下的蓝色的长凳上等你。

总而言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东西,给配角的个性展示腾出空间来,这样写法其实第三人称写作也常常应用,不过第一人称更加严格一些。

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视角转换:

这个问题最受大家的关注,尤其是一些已经用第一人称开了头的作者,其实前面提到的一些做法,或能部分的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知易行难。不同于游戏按一个键就能转换视角,在写作中两个人称转换的时候,应该注意下列的问题:

1.不能够强硬的进行转换,太快和太慢都是不可取的,应该进行适当的铺垫。最好能在情节的发展中设定某些节点,进行无缝的切换。

某些作者感觉第一人称写作十分困难,于是在某章结束后,直接发个声明,声称从下章开始直接转入第三人称的写作,在我看来,这是很不负责任的,也是让网上诸多粉丝看书吐血的原因。

一篇小说叫做《毁灭的仆从》,这本书的人称切换就很有意思,作者选择的节点是我的死亡,就是说在书里我的意识被封印了,从而平滑的过渡到第三人称,这是很值得称道的。

2.尽量少转换视角,最好一本书只转换一次。

3.转换视角后,我和主角应该具有传承性,主角应该继承我的个性和特征,比如:我是一个热血的流氓,但是在第三人称状态中突然温文尔雅,严肃冷静,那感觉就不是怪异二字可以形容的了。

第一人称的写作易学难精,如果没有一个详尽的大纲和清晰的主线,奉劝各位大大还是不要轻易尝试,但是如果仅仅作为练笔的习作,又或中短篇题材的小说,各位大大不妨尝试写写,一定会得出更加深刻的感受!
一般都是第一人称吧。这样可以更加贴近读者,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在三种人称中,第三人称,应该说是使用时间最长,也最为大多数写作者所熟识。用第二人称来写成的作品也是有的。但是,能够做到完全彻底的毕竟很少。现在,就网络文学来说,多是用的第一人称。
下面联系王小波《白银时代》,稍微地,约略地评析一下小说的人称,在本书里的表现:《白银时代》是以第一人称“我”为主写就的一部小说。包括《未来世界》上下篇《我的舅舅》、《我自己》、《二0一五》也都是这样以“我”的视角,作为转换和变化的支撑点来展开的。
由此切入,也就有了一种双重身份(既是作者,也是书中的某一人物)的叙述上的便利。如此二重奏的变化,保持了一种两条腿走路的姿势,从理论上说,它有三方面的优势:首先,由于作者和叙述者(也就是书中的某一人物)的统一而产生了一种新的不容易让人读起来,会感觉昏头呆脑的艺术效果,也就是可以跟着叙述者(其实也就是作者)的脚踪,不停地向前走,好像是在听他讲自己的故事一样。同时也容易发挥个人(写作者)的在语言方面的个性,或者说是特点。
其次,由于“我”在作品里前连后串,走出跳进,也会使得作品纷繁、杂乱的头绪,多层次的叙述,变来变去的场景、环境,换来换去的人物,事件有了一个可以将它们提契起来的纲领或者线索。
第三,以“我”作为叙述视角,——这也是王小波作品的一大特色,更便于写作者,对于作品进行整体上的安排与裁剪,也就更容易表现写作者自己的真实意图。
第三人称写的好,首推金庸
第一人称写的好,首推倪匡

第一人称比较便于抒发自己的想法,心里转变描述功能强于第三人称。但是如果掩饰不好,会变得很猥琐,但对于猥琐流这点不足为惧。
第三人称便于叙述,但心理描写不能过多不及第一人称,好处就是可以加很多体悟仿评论等总结性语句。
个人比较喜欢第三人称
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去看,更能体会作者所表达的感受
而往往第一人称,有的主观
如果网游的话,因为游戏是以第一人称进行的,所以一般都是第一人称的
也有第三人称的

以上,
个人感觉而已。。。
第三人称。雷第一人称。尤其是第一人称还无比YY的。

散文中第一人称“我”代表作者还是虚构的???

散文的话,内容必须要求真实,所以说,这个“我”就是代表作者自己。高一语文【不知道必修1还是2】后面有谈到散文,你可以去看一下。
都可以呀,如朱自清的匆匆和郑振铎的最后一课,是代表作者,而都德的最后一课,是虚构的
看文章所写内容来回答!一般情况下是以所描绘的对象来做第一人称!
如果是写景之类的散文就是作者
两个都可以

以第一人称视角叙述的好处是什么?

以第一人称视角叙述的好处是:1、给读者身临其境的感觉,读起来更有兴趣,缩短了读者与作者间的距离;2、文章口语化,行文通顺,娓娓道来,读者有亲切、可读的感觉;3、容易使读者进入主角人物地位,给作者带来成就感。

第一人称,是叙述人称之一。在语法上是指表达者一方,在文学作品中是指叙事视角之一,在言语活动中,指称说话人自己的为第一人称。如我、我们等。

以我的身份来叙述,我可以是作者自己,也可以是作品中的人物。常用于叙述讲故事者的亲历亲为,增强故事的可信度和抒情性。第一人称的优点是能使读者产生一种真实、亲切的感觉。

文中的我可以是作者本人,或作品中的虚构人物;也可以是主要人物或次要人物。我必须和作品中其他人物发生种种关系,并对人物或事件等起说明和见证作用。这种叙述方式常给人以亲切真实之感,但笔触所至,只能限制在我所经历或耳闻目见的范围之内。

从作者方面来说,它更便于直接表达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如《我的老师》记的是真人真事,通过第一人称的手法,很自然地流露出作者对蔡芸芝先生慈爱、公平之心的敬仰。

故乡是小说,文中的迅哥有作者的影子,文章通过第一人称手法,通过我的所见所闻,深刻反映了以前农村的衰败和萧条,表达了自己对新生活的渴望。

由于采用第一人称,给人的感觉是真实、亲切的,因而也为作者直接表达感情提供了方便。但它也有局限性,即所写的内容不能超过我耳闻目睹的范围,所以不便于广阔地反映现实生活。

第一人称是什么第二人称是什么第三人称是什么

第一人称(我;我们)、第二人称(你;你们)、第三人称(他、她、它;他们、她们、它们)。

人称代词是指直接指代人或者事物的代词。在英语和汉语中都有三种人称代词。

扩展内容:

1、中文里面的人称

古代汉语中有不少的人称代词,其功用也和现代汉语一样,是用来代替人或事物的名称。

分类

有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之分,还有己称、旁称和尊称等。

第一人称,又叫自称。常用“吾”“我”“余”“予”等,还有帝王专称“朕”、“孤”“寡人”等字。通常都可译为“我”“我的”“我们”“我们的”。

第二人称,又叫对称。常用“尔”“汝”“若”“乃”“而”等。通常译为“你”“你的”“你们”“你们的”。

第三人称,又叫他称。常用“彼”“其”“之”等字,它们既可以用来指人,又可以用来代事,其用法更为灵活,通常译为“他”“她”“他的”“他们”“他们的”等。

还有旁称,亦即称别人,常用“人”字,可译为“别人”“人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称代词

叙述人称的方式之一。在记叙、抒情一类文章中,叙述人以作品中人物的身份出现,以“我”自称的即第一人称。

第二人称是在言语活动中,称与说话人相对的听话人,如“你”。

在言语活动中﹐指称说话人与听话人以外第三方的﹐为第三人称。

拓展资料:

第一人称的优点是,增加对事情对人物叙述的真实性,亲切自然,能自由地表达思想感情;给读者以真实生动之感。

第二人称叙述的好处是,增加亲切感,这种方法的效果就好像是作者面对我们娓娓而谈一样,无形之中拉近了读者的距离,有呼告效果,可加强感染力。用于物,有拟人化效果。

第三人称叙述则显得比较客观公正,这是以一个冷静的旁观者的身份来进行叙述的方法,能直接地展现生活,不受时空限制,反映现实更自由。

人称_百度百科

第一人称,一种直接表达的方式,不论作者是否真的是作品中的人物,所叙述的都像是作者亲身的经历或者是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事情。代指我
第二人称在言语活动中﹐指称与说话人相对的听话人。
如"你"﹐在叙事性文学作品中运用第二人称是较少见的叙述方式。
第三人称在言语活动中﹐指称说话人与听话人以外第三方的﹐为第三人称。如"他"﹑"她"﹑"它"﹑"他们"等﹐在叙事性文学作品中运用第三人称是最常见的叙述方式。运用第三人称即以第三者的身份来叙述,能比较直接客观地展现丰富多彩的生活,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反映现实比较灵活自由。

第一人称,是一种直接表达的方式,不论作者是否真的是作品中的人物,所叙述的都像是作者亲身的经历或者是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事情,代指“我”。文中的“我”可以是作者本人,或作品中的虚构人物;也可以是主要人物或次要人物。"我"必须和作品中其他人物发生种种关系,并对人物事件等起说明和见证作用。这种叙述方式常给人以亲切真实之感,但笔触所至,只能限制在"我"所经历或耳闻目见的范围之内。

第二人称在言语活动中﹐指称与说话人相对的听话人,如"你"﹐在叙事性文学作品中运用第二人称是较少见的叙述方式。

第三人称在言语活动中﹐指称说话人与听话人以外第三方的﹐为第三人称。如"他"﹑"她"﹑"它"﹑"他们"等﹐在叙事性文学作品中运用第三人称是最常见的叙述方式。运用第三人称即以第三者的身份来叙述,能比较直接客观地展现丰富多彩的生活,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反映现实比较灵活自由。


拓展资料:

表达效果:

使用第一人称的优点是,增加对事情对人物叙述的真实性,亲切自然,能自由地表达思想感情;给读者以真实生动之感。

使用第二人称叙述的好处是,增加亲切感,这种方法的效果就好像是作者面对我们 娓娓而谈一样,无形之中拉近了读者的距离.有呼告效果,可加强感染力;用于物,有拟人化效果。

使用第三人称叙述则显得比较客观公正,这是以一个冷静的旁观者的身份来进行叙述的方法,能直接地展现生活,不受时空限制,反映现实更自由。

第一人称是什么第二人称是什么第三人称是什么
第一人称是(我 ),第二人称是 (你 ) ,第三人称是( 他)

《追风筝的人》中的故事是作者的自身经历还是他杜撰的?

《追风筝的人》最早是2003年出版的,在国内的销量也很不错。相信很多人都看过这本书,《追风筝的人》也是好评如潮。这本书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讲述了风筝和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隐含着对人性的背叛和救赎,反映了当时的时代背景。很多人都想知道《追风筝的人》的作者是谁。事实上,它的作者是阿富汗裔美国作家哈立德侯赛尼。《追风筝的人》是作者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写成的一部原创小说。

就像书中的阿米尔一样,作者出生在阿富汗,在阿富汗度过了童年。后来,因为战争,他逃到了美国。《追风筝的人》是根据他自己的回忆写的故事。阿米尔和哈桑是他塑造的两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在我看来,是他童年的回忆和过去美好的回忆让他有了灵感。只有故事读起来,才会如此悲伤真实。很多人看了《追风筝的人》后觉得是作者的亲身经历,作者简介和小说内容,所以很好奇作者是谁,但作者自己说这本书是杜撰的,只是根据自己的经历改写了一部分,作者确实是从阿富汗来美国的。

过了这段时间,很多人看完这本书后都觉得很压抑。这也是对作者的肯定。可能是作者的真情实感让故事过于丰满。很多人都很好奇是不是作者的经历。其实作者曾经解释过这个故事的灵感来源。侯赛尼说,他是看新闻时看到的,放风筝在阿富汗很流行,所以写了这篇文章。书中与他经历最相似的情节是阿米尔和父亲在美国努力创造新生活的日子。

和阿米尔一样,他也是来自阿富汗的移民。他在瓦齐尔阿克巴汗区的房子很大,在那里可以举行盛大的聚会;他们还去帕格曼野餐。他对童年的记忆非常好。《追风筝的人》也写阿富汗难民的生活。这个故事还被拍成了电影,受到了很多读者的喜欢。作者也是一个很热心的人。其实作者Housainy还担任过联合国难民署的亲善大使,经常在世界各地旅行,与难民交流,记录故事,就像他的《追风筝的人》一样。事实上,胡赛尼的作品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可以说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作家。

《追风筝的人》是一本非常好的书,讲述了一个人的自我精神救赎。这本书讲的是阿富汗人的故事,作者以第一人称讲述。让读者感受到同样的体验。在故事的开头,介绍了一个阿富汗孩子。他叫阿米尔。整个故事的感情线是阿米尔和他的朋友,也就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哈桑的故事。它以俄阿战争和阿富汗内战为背景,同时反映了战争的残酷性。

以及人类在战争蹂躏下的渺小。小说《追风筝的人》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讲述了一个阿富汗移民在美国的童年,以及他成年后对童年错误的精神救赎过程。故事跨度从20世纪50年代到21世纪。整本书类似自传体小说,主人公的经历和背景都和作者本人非常相似。主人公小时候出生在阿富汗的上层社会,父亲因为生意好,在当地很有威望。

因为孩子的自私,主人公很想得到父亲所有的爱,所以总是因为父亲对仆人和孩子的温情而吃醋。主角童年性格懦弱,仆人的孩子勇敢忠诚,心态失衡。后来主角用不光彩的手段陷害仆人一家,导致仆人一家流亡异乡。后来阿富汗爆发战争,主人公一家被迫离开美国。后来父亲的搭档熟知内情,临死前鼓励主人公回到阿富汗寻找自己的仆人和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平复了多年的愧疚。

是这位事业有成的英雄鼓起勇气,第一次像男人一样回到了家乡。他在被塔利班毁灭的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得知惊人的秘密后,他进行赎罪努力,最终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接下来,我们简单说说这个故事讲的是什么。阿米尔的家庭在阿富汗是一个富裕的家庭,他的父亲在那里非常有名。阿米尔的朋友哈桑是阿米尔仆人的孩子,和阿米尔一起长大。哈桑的父亲和阿米尔的父亲的关系和哈桑和阿米尔的关系一样。整个故事的情感线围绕着这几个人的关系展开。

这个故事并不是作者的亲身经历,他一小部分的故事加上别人的经历,所以才会写成了这本书。
追风筝的人是作者的一点自身经历,还有一些杜撰的,因为饱含一种战争时代的残酷。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表示是杜撰的,但其中有一部分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因为这个作者之前确实从阿富汗到达了美国,小说里也出现了戏剧性的转幕,也出现了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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