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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以“一把大火下去,那些怪物四散而逃,而我终于自由了”为开头写一篇故事

时间: 2023-03-22 02:00:55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3次

如何以“一把大火下去,那些怪物四散而逃,而我终于自由了”为开头写一篇故事

电影《千与千寻》观后感

电影《千与千寻》观后感(通用15篇)

  当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观后感吧。可是观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电影《千与千寻》观后感(通用15篇),欢迎大家分享。

电影《千与千寻》观后感(通用15篇)1

  主要内容:千寻坐在爸爸妈妈的车上,准备去新的学校,但是他们走错了路,他们走到了一个隧道。穿过隧道是公园遗迹,爸爸妈妈看见了很多好吃的东西,尽管没有人,他们还是吃了很多很多东西,千寻不肯吃。千寻走出去看看,回来时爸爸妈妈变成了猪……

  感想心得:千寻她不贪婪,不吃别人的东西,也不要随便接受别人的东西,她还很善良,我们要学习她。

  有一点千万别学习她,那就是胆小!但是她在遗迹里,她战胜自己的胆小,变得非常坚强、勇敢!当她面对各种困难时,她总是很冷静地想出自救的办法。

  我们要学习她乐于助人的精神!她不怕脏,她帮助河神洗清泥巴,得到了河神的祝福和一颗神药及女巫的表扬。当她的好朋友陷入困镜时,她都会帮助他们,她帮助地小白重新获得生命,还帮助了青蛙不被蒙面人吃掉……

  她不达目的不罢休,她为了救自己的爸爸妈妈,不惜一切代价为女巫工作。最终解除了女巫的咒语,救出了自己的爸爸妈妈。我们要向她学习这种坚忍不拔的精神。

电影《千与千寻》观后感(通用15篇)2

  有些电影要看上几遍才算看完,《千与千寻》就是。

  第一遍,大脑被声色填满,每一帧画面都无比美丽新奇,在剧情的大海里,情节的波浪一波接着一波,除了被剧浪推到大海深处,我们什么都来不及思考。等到后面的几遍,才有余心边看边想,为什么这部电影这样好看,耐看,让人念念不忘。

  电影的每一部分都很优秀,包括但不限于:异世界的设定,建筑与妖怪的形象设计,画面,故事,音乐及配音……

  电影开篇,是车内。花下露出千寻的脸。车上三人的交谈初步交待了每个人的性格。父亲大大咧咧,母亲虽然有自己的小抱怨,但还是附和父亲的决定,千寻叛逆(躺在后座,对新学校吐舌头)又胆小(怕黑怕一个人)。

  小车从大道拐上岔路,至此镜头从下往上依次露出路牌、茂密树林、安详村落,然后再打上电影名。

  我是后来几遍才注意到这个镜头,非常喜欢。电影没有直接把画面跳去千寻一家的目的地,而是由下往上,用一个人抬起头来的动态视角,将新世界徐徐展开。千寻一家的轿车驶入隐藏在茂密树林后的新世界,远离现代城市的他们会遇上什么呢?

电影《千与千寻》观后感(通用15篇)3

  日本著名导演宫崎骏的《千与千寻》是一部鲜为人知的动漫电影。在日本上映后,就一直受到人们的广泛好评,被称百看不厌。

  千寻是个十分普通的女孩子。她和我们一样,被生活中的一些小事而困扰。那天,她和爸爸妈妈走在去往新家的路上。好奇心驱使着千寻的父母,使他们进入了一个神秘的小镇。于是,一段神奇的故事便由此展开……

  先是一连串的打击:夜深了,“神明”们出现了;爸爸妈妈变成了猪;回去的路消失了。在我们看来,这些东西太不真实,太戏剧化了,可是,这对于千寻来说,是雷打不动的事实。她必须接受它,并学会面对。她要知道,她已不是家里的“小公主”,而是一个需要自己把爸妈救出来的勇士。

  后来,在白龙、小玲、锅炉爷爷的引导下,她渐渐地适应了小镇的生活环境。并且开始在“汤屋”打工。最后,她靠自己的努力,拯救了被汤婆婆控制的白龙。还在钱婆婆那里得到启示,帮白龙找到了名字,并救出了自己的父母亲。这全都靠个寻自己的勇气、毅力与耐心。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她的善良。

  就是这些因素,使千寻学会了独立。就是因为独立,千寻才会在最后获得成功。总的来说,结局是美好的。整部影片给我留下的印象十分深刻。

  看完这部电影,我不禁想起了刚学的一篇课文——《桃花心木》。文中借树喻人,告诉我们要独立。原话是这样的:“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比较经的起生活的考验,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在不确定中,就能学会把很少的养分转化的巨大的能量,努力生长”。树是这样,人也一样。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同学们,让我们勇于面于生活中的困难与坎柯,学会独立自主的去生活。向着更美好的明天,去努力拼搏吧!

电影《千与千寻》观后感(通用15篇)4

  千万不要忘记你的名字,名字一旦被夺走,就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虽然名字只是一个代号,但是记住名字意味着能够认清自己,记住自己的初心,坚守住自己的底线。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一旦名字被夺走或者忘记了自己的名字,那么就意味着迷失了自我,失去了底线,找不到前进的方向,而禁不住诱惑的人一定会付出代价,受到惩罚。

  千寻在一个陌生世界里,学会了礼貌,学会了积极面对困难。虽然心里十分恐惧,身体一直在颤抖,但她谨记锅炉爷爷和小玲姐姐的叮嘱,一定要签订合约,在这里努力工作才能活下去,才能有机会救回爸爸妈妈。最后凭借坚定地信念和善良的心,改变了鬼神对人类的看法,成功救出自己的爸爸妈妈。

  结尾,以白龙告诉千寻不可以回头看作为他们之间最后的告别。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会遇到很多抉择,珍惜当下,认真抉择。一旦做好了选择,便不能后悔,因为时间不会倒流,没有回头路可以走,只能奋力向前跑。

电影《千与千寻》观后感(通用15篇)5

  隔那么多年再看,还是会二话不说就爱上温柔的白龙,还是会被无脸男捧出的一把木牌打动,还是想坐在阁楼上边吃豆包边看电车从海上驶过,但是……再也说不出“想留在那样的世界再也不出来”的话了!愿幻想的世界里没有工作!话说千寻现在也28岁了啊,不知道有没有和白龙重逢,如果按好故事的标准,应该是没有吧?她大概已经变成了普通的上班族,每天搭末班电车回家,只是在路过每一条河流时,会想起少女时曾经爱过一条龙。

  误入仙境,小镇流光溢彩,灯火辉煌。夜幕降临,万家灯火倒映在水面上;仙气氤氲,晨雾在屋舍间自由飘荡。烟雾朦胧,楼宇蒙上一层神秘面纱;乌云滚滚,点点雨滴打破了宁静。黑云压城,家家户户华灯初上;明月高悬,坐看天边云卷云舒。微波荡漾,海上电车泛起圈圈涟漪;晴空万里,她如同行走在天空之境。电车启动,她看见绿树,青草,人家。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晴空还是大雨,这里都风景如画,宛如梦境。灯火和月光,烟雨和雾霭,蓝天和云朵,森林和花海,汪洋和浪花,乡村和树林……如梦如幻,如痴如醉。电影之中,千寻来到一个世外桃源;电影之外,我们也进入一个童话世界。

  一条路不能回头,就是一生要走许多路,有成长之路。很多事情不能自己掌控,即使再孤单再寂寞,仍要继续走下去,不许停也不能回头。

  千与千寻是我最喜欢的动漫电影,宫崎骏的电影我都很喜欢,天空之城,龙猫等,喜欢这种讲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动漫电影。我觉得千与千寻告诉我们,人不能太贪婪,最后只会害了自己。也告诉我们人间温情,和爱。

电影《千与千寻》观后感(通用15篇)6

  小时候看《千与千寻》,有人说,是被怪物吓哭,担心爸妈变成猪而做噩梦,疑惑无脸男为什么总是跟着小千;也有人说,是羡慕千寻有一段勇敢的冒险,被千寻和白龙之间的感情打动。但几乎所有人都承认,长大后再看《千与千寻》,他们都有了全新的体会。

  年少时的感动,这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征服了全世界的不仅仅是宫崎骏老爷子高超的创作兼执导力,吉卜力精湛的制作以及回归纯真的主题内核,那些寓意深长的日本民间神话和传说更让整部电影充满了魔力。

  隔那么多年再看,还是会二话不说就爱上温柔的白龙,还是会被无脸男捧出的一把木牌打动,还是想坐在阁楼上边吃豆包边看电车从海上驶过,但是再也说不出想留在那样的世界再也不出来的话了!愿幻想的世界里没有工作!话说千寻现在也28岁了啊,不知道有没有和白龙重逢,如果按好故事的标准,应该是没有吧?她大概已经变成了普通的上班族,每天搭末班电车回家,只是在路过每一条河流时,会想起少女时曾经爱过一条龙。

电影《千与千寻》观后感(通用15篇)7

  世界不会按照我们想要的运行,我们更多的时候是躲在角落里独自舔伤口。

  可是,当我们把自己当作电影里的千寻,经历着这一切的变幻莫测时,感受到有一个人陪在身边,时刻安慰,随时可以崩溃大哭。

  就像白龙劝说千寻吃饭团,那样才有力气面对之后的一切。而白龙时刻的陪伴获得了千寻的信任,千寻卸下了伪装,更多的是崩溃后的大哭。

  一开始千寻确实是一个笨蛋。就像汤婆婆评价千寻般“你看起来又娇气,只会撒娇,只会哭,你是个一无是处的蠢丫头。”

  其实,想想,我们都有这样的时候。也没什么觉得耻辱的,每个人都是从这样过来的。

  既然,千寻答应了白龙会努力的。千寻也会一直努力下去。

  而对于正在受难的朋友白龙,千寻敢于舍身去救他。

  比如,在油屋外面老旧的管道上奔跑,攀爬直到顶层的铁梯。登上有去无回的单程列车,到钱婆婆那奉还白龙偷来的印章。

  千寻很努力地在这世界活着,也很努力地影响着身边结交的朋友们。

  也许,成长就是不断地历练,以身作则。自己成长了,身边人也会跟随。

  这个世界充满着欲望,一不小心就会深陷其中,迷失心智。

电影《千与千寻》观后感(通用15篇)8

  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部电影叫《千与千寻》。

  电影主要讲的是千寻一家因误闯隧道,来到一个新的世界,千寻爸爸妈妈因吃了这个世界的食物,就变成了猪。千寻为了救她的爸爸妈妈在这个世界冒险的故事。

  《千与千寻》中主人公千寻的勇敢、纯洁、善良都带给我很大的感动。从刚开始进入隧道的胆怯,到出遂道后的坚定和蜕变。从见到小白龙时的无助,到在汤婆婆寻求工作时的`恳切。从帮助河神拔刺时的奋不顾身到安抚无面鬼时的义不容辞。千寻的改变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惊喜。

  电影中无面鬼的形象也同样让人印象深刻。从开始别人对他有意无意中的无视,到得到千寻的关注与关心。无面鬼感受到世界的温暖,从而展开对千寻的追求与讨好。在这过程中,无面鬼遭受了周围人们拜金思想的影响而变得丑陋,最后在千寻的救助下活得救赎。无面的故事引起了每一个的反思。

  这个电影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感动,他更告诉了我们在这个纷扰的世界里,我们要不忘初心,坚持梦想才能迎来像千寻一样的蜕变与成长。

电影《千与千寻》观后感(通用15篇)9

  有一天道法课上,我听到了一首曲子,曲子旋律优美,着实让人着迷。于是我便上网搜索了相关信息,原来它是动漫电影?千与千寻?的主题曲。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这本电影。

  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它讲述了十岁少女千寻和父母在搬家途中误入了亡灵世界。在那里不劳而获的人将变成动物,而千寻的爸爸妈妈因贪吃变成了猪。千寻为了救爸爸妈妈经历了很多磨难。在那里千寻认识了新朋友白龙,在白龙的帮助下,千寻救出了爸爸妈妈,同时也救出了白龙。

  故事从始至终都扣人心弦,在观看时我的心跳飞快。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主角千寻从一个胆小的姑娘变成了一个人人夸赞的勇士。在亡灵世界有各种奇怪的现象和人物,其实他们也称不上人。千寻为了救出自己的爸爸妈妈,战胜了心里的恐惧,不怕困难和挑战。她还用善良感动了周围的亡灵。我觉得千寻是我心中的勇士。

  这不就是我要学习的精神吗?当我遇到困难时,总是放弃或逃避,最终失败了。我以后要勇敢面对挫折,不怕苦不怕难。正如茨威格所说:勇敢是处于逆境时的光芒。

电影《千与千寻》观后感(通用15篇)10

  今天看了宫崎骏的千与千寻,看完很感动。女主角千寻和父母无意中进入了幻境。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千寻的父母因为禁受不住美食的诱惑变成了猪,千寻幸运的遇到了白龙,白龙帮助他在汤婆婆这里生存。在这个过程中,千寻被改名叫小千,在这里白天睡觉晚上工作,她虽然愚钝,但是因为她的善良和难能可贵的真诚、不贪心赢得了他人的赞同。

  给河神洗澡赢得了汤婆婆的夸奖,让人看到她的价值,告诉我在工作中对待客人必须尊重,不能因为外貌或者装扮而轻视不尊重他人。看到白龙因为偷了汤婆婆姊妹的印玺而受咒诅,她没有视而不见反而因为他曾经的帮助铭记于心,即使受到咒诅即将死去也不愿意抛弃他,想要拼尽全力帮他争取最后生存的机会——将东西物归原主,并请求汤婆婆姊妹的原谅。最后,因为她,白龙活了过来,并找到了他的名字—琥珀。成功将父母变回了原样并回到了人间。在千寻走出幻境的隧道时,这一切仿佛似梦一般没有发生过。

  在这部电影中,我感受到千寻的变化,对待他人要保持尊重礼貌,曾经帮助过你的一定要铭记于心,无论身处何境都要学会适应,自立自强永远是一个人必备的品质,不要贪心,贪心会使人堕落,会变成“猪”忘记你原有的样子。

电影《千与千寻》观后感(通用15篇)11

  《千与千寻》这部动画电影一直被奉为经典传承,是因为不同的人看这部动画电影有不同的深度、不同层次的理解。这些理解以不同的侧面解剖了整个影片,所以今天我们说一点稍微不一样的怎么样?

  千寻和父母误闯到奇幻的汤屋,白龙对着千寻说到:“名字一旦被夺走,就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啦”千寻在汤婆婆那里签订契约的时候,本来签是自己的本名荻野千寻,而后被汤婆婆改为“千”。契约一旦签订,千寻就变成庞大繁忙汤屋系统的一员,赢得留在汤屋的资格。

  其实,在千寻的身上,我看到更多的是那些刚刚步入社会的毕业生的情景,刚刚进入社会的生涩、无处安放的彷徨感,笨手笨脚的适应的那份挤破头赢得的工作。无措的适应着工作中你被赋予的新身份,直到有一天忘记了自己的名字,繁重的工作充分挤压你的时间,“忙”变成你虚度的借口,你假装自己在努力奋斗,其实你只是忘记了你的姓名,忘记了回家的路。

  正如白龙说的“名字一旦被夺走,就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啦”有多少人忘记了工作其实只是生活的一部分,真正属于你的是生活,而不是工作。希望大家既能勤勤恳恳的工作,也能高级、优雅的生活。

电影《千与千寻》观后感(通用15篇)12

  故事很富有戏剧性与童话的感觉,影片的开头给人是一种恐怖的感觉。千寻他们来到一个奇怪的小镇,小镇没有人,但是有香喷喷的食物。千寻的爸爸妈妈不顾千寻的阻绕,未经允许就各吃起了无人看管的食物。千寻无奈之余只好绕着小镇走走,希望能发现点什么。快到天黑的时候,千寻意外看见了电车,共奋之余又被一个叫白龙的少年呵斥着往回赶。影片中千寻与灯赛跑很值得回味,而千寻无助地叫喊从侧面又体现了人类的弱小。

  千寻知道父母变成了猪。自己到汤屋打工。汤婆婆恐吓她。管事刁难,不给千寻药浴,后来,无面男给了他许多药浴……

  故事的最后,千寻历经千辛万苦,帮助白龙找回了名字,并且救回了自己的父母。总的说结局是美好的,可整部影片亦可以教会我们最多。

  这部电影中有一句话:“名字一旦被夺走了,就再也无法找回到回家的路了“。它们,万事不能忘本,忘记了就再也记不起来了。

电影《千与千寻》观后感(通用15篇)13

  时隔多年之后,自己又一次观看《千与千寻》,不想竟是与一群小朋友一起坐在电影院中。曾经的记忆和感受早已模糊不清,但这一次却是真真切切的印象深刻,或许这才是成长之后应有的感悟。宫崎骏的作品就是这样,在温暖、纯真、唯美的背后,总蕴含着更为丰富的内涵,可以让不同的人关注不同的内容,展开不同的联想,体会不同的情感。

  身为一部成功的电影,《千与千寻》中自然少不了精彩深刻的细节,比如刚开始千寻怀抱里同学们送给她的香豌豆花,花语是“永远的离别”,爸爸在刚通过油屋时所说的“泡沫经济”一番话,让电影,与当时的社会实际直接相连。这样的细节很多很多,都在电影里,等着大家发掘。

  如果非要用一个词去概括《千与千寻》,那么我pick的词语,会是“成长”。毕竟宫老爷子也说了,这部电影送给10岁的孩子。大家都在成长:千寻在成长,白龙在成长,无脸男在成长,“宝宝”在成长,妖怪们在成长……看着电影的我们,也在成长。

  或许我不是一个优秀的影评人,不懂那些专业知识,但我很真实,想我所见,写我所想。

电影《千与千寻》观后感(通用15篇)14

  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名叫《千与千寻》。

  故事主要讲了千寻去搬家,不小心误入了神明之家。千寻的父母吃了太多的神明的食物,变成了猪。胆小的千寻还是决定去救父母。于是,她就开始在这里打工,途中,她给河神洗去了垃圾;把孤单的无脸男带入了汤屋;救回了白龙,为汤婆婆救回了她的宝宝。最后她终于救出了自己的父母。

  给我印象最深的片段是:浑身脏兮兮的河神去千寻打工的澡堂时,大家都把河神当成了腐烂神,但河神洗干净后,惊讶的发现原来是河神。洗掉的垃圾中有旧自行车、有废铁片、有旧罐子等等等等。这也是目前普遍的现象,没有素质的人在大街上乱扔垃圾。

  我还明白了,只有努力,才能实现自己人生的目标。轻而易举得到的,会迷惑自我。比如:千寻的父母,什么事情都没有做,只知道享受美食,最终变成了猪。

  《千与千寻》电影中覆盖了很多道理,讽刺了贪婪和自私,我很受启发,对我的成长之路提供了正确的引导。

电影《千与千寻》观后感(通用15篇)15

  《千与千寻》是一部好笑、幽默,让人感动的动漫电影。

  千寻和她的爸爸妈妈走进了“会说话的房子”里,爸爸妈妈吃了没人管理的食物,变成了两只猪。正当千寻疑惑不解的时候,被一位叫白龙的少年,叫着往回赶。

  千寻无力地叫喊着,无奈之下,只好留在“汤屋”里打工,她在打工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困难:如汤婆婆吓唬千寻要把她变成猪;洗澡管理员不给千寻浴牌。

  其中无脸男是一个好人,它帮千寻拿到了浴牌,之后因为环境污染,也变成坏人。这也让我明白了:跟好人就好,跟坏人就坏。正好与千万买邻相同。

  故事的最后,千寻帮助白龙找回了名字。并且救回了自己的爸爸妈妈。总的说结局是美好的,可整部电影片亦可以教会我们很多。

  这部电影它警惕着我们,万事不能忘本,忘记了就再也记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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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龙童话故事

  在军械匠梅尔希奥尔·奥斯特罗加先生的打铁坊里,人们在热火朝天地干着活儿。工匠们正在完成给普沃茨克城防官大人制作的豪华的骑士盔甲的最后工序,两个男孩鼓动着大风箱,大熔炉里的火熊熊燃烧。在金红色的烈焰辉映下,梅尔希奥尔·奥斯特罗加先生,这位军械行业著名的师傅,正用钳子夹着一大块烧红的铁,就要在铁砧上打造成剑。

  这把剑连同甲胄、头盔、护肩、膝甲构成全副战斗装备,城防官大人明天就要来取。

  这副甲胄真体面!用的是最好的钢,磨得跟镜子一般无二,镶嵌了最纯的银子,带有一枚金质的钦斯托霍瓦圣母肖像,领子上还镶有骠骑兵十字。

  这副甲胄要成为著名的军械艺术的真正杰作,梅尔希奥尔师傅预先已对它大大赞美了一番。

  打铁坊里,两个孩子在一大堆铁锭后面玩耍:一个黑头发的小男孩和一个金发小姑娘,他们是兄妹俩,都是奥斯特罗加先生的孩子。男孩总是男孩,喜欢玩骑士的游戏:他找到一块薄铁做了一把弯曲的战刀,像土耳其马刀一样,他拿着这把战刀左挥右砍,俨如一名战士。小姑娘开头瞧着哥哥耍刀,不久便厌倦了,当兵打仗引不起小姑娘们的兴趣。

  “马切克!”她向哥哥喊道,“我们到市场上玩去:市场上人多热闹,很愉快,太阳很好,我们出去跑跑,瞧瞧售货亭和货物。”

  “等一等,哈尔什卡,让我再耍几下就跟你走,到哪儿都行;虽说我在铁匠房里很愉快,这儿有许多有趣的东西:梭镖、锁子甲,宝剑,多好玩!”

  他把小战刀挥了一两下,便往地上一扔,两人一起朝门口走去。奥斯特罗加师傅看到孩子们要出门,便叫喊道:

  “哪里去,小家伙们?”

  “到市场上去,爸爸。”

  “去做什么?”

  “看看,跑跑,见见世面。”

  “去吧。不过你们要当心,到妈妈那儿吃午饭可别晚了。还有一样:千万不能到歪圈街上的那幢破房子里去。那儿发生过许多不幸的事。有什么东西吓唬人,怪叫。愿最神圣的圣母保佑你们,可别碰上坏事!”

  “我什么也不怕,爸爸!”马切克逞强地叫道。

  “可我什么都害怕,爸爸!”哈尔什卡尖声尖气地说,“我们不会到那儿去的!”

  “那就好,祝你们长得健健康康的,孩子们!”

  在古市场上

  市场上一片嘈杂,吵闹。身穿五颜六色服装的人群在市政大厦周围转悠。

  市政大厦自豪地耸立在广场中央,在它下方远一点的地方是富丽的楼房,人们想买的东西都能在这些房子里买到。这儿的亚美尼亚商店出售用金线和银线交织的土耳其织物,波斯地毯和印度面纱;那儿有家苏格兰商店经营海外的呢绒和布匹;另一个地方,一个长胡子的神情庄重的土耳其人,嘴上刁着长烟斗坐在柜台后面,柜台上堆满了无花果、枣子、葡萄干和各种糖果,叫人看了馋涎欲滴;还有一处德国人或荷兰人开的玩具店,漂亮的洋娃娃、小马、小狗、皮球,应有尽有,使人看得眼花缭乱,真想把它们都据为己有。

  马切克和哈尔什卡机灵地在人群中钻来钻去,像两条鳗鱼;这也好看,那也好看,他们自己都不知道看什么好,到处都是漂亮的东西,他们就是在市场上转上一年半载也看不完哩。

  有一个地方,忽然响起了鼓声,吹起了笛子,洋铁盘子叮当响。出了什么事?原来是黑头发,黑脸蛋儿的吉卜赛人用链子牵着一头驯化了的熊。这是怎样的一头熊呀,上帝!它什么都会。吉卜赛人用匈牙利口音很重的半通不通的波兰语对它讲话,命令它做什么它就做什么,想都不想一下。

  “小熊,向尊贵的先生们美美地鞠个躬!”熊便鞠躬。

  “小熊,老太太们怎样从河里挑水?”熊便用一根棍子吊着两个水桶挑在肩上,一歪一扭地走着,像喝醉了酒。

  “小熊,新娘子在婚礼上怎样跳舞?”

  熊又一蹦一跳地跳了起来,叫人笑弯了腰。

  当马切克和哈尔什卡正看得起劲的时候,突然有人用手遮住了他们的眼睛,挡住了那有趣的场面。

  “猜猜,是谁?”一个欢快的声音说道。

  “瓦鲁希!瓦鲁希!”兄妹俩高兴地叫起来。“我们从声音里认出了你!

  放开手,别挡住我们的眼睛,让我们一块儿看熊表演。”他们一回头:果然是瓦鲁希·克莱普卡,箍桶匠彼得·克莱普卡十岁的儿子。

  瓦鲁希是他们的老朋友了。他是个滑稽、可爱的小男孩,就是有个大毛病: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调皮鬼,恶作剧、捣蛋、顽皮的事不知干了多少;父母对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不止一次保证要改正缺点,要听话,可那有什么用!过几天就忘了,有时几个钟头之后便照样恶作剧,对这样坐不住的孩子谁受得了!

  熊还在表演,吉卜赛人的帽子里已经收集到了许多小钱,其中还有几枚银币在闪光。孩子们朝前走了。

  他们似乎是注定要倒霉,因为他们正是朝着歪圈街的方向走。三个孩子跟着一群人向前移动,当他们从一幢古老的破房子旁边经过时,瓦鲁希停住了脚步。这正是军械匠提起过的那幢凶宅。

  “你们等一等,”瓦鲁希低声说,“我告诉你们一件事,给你们看件东西。”

  “什么?什么?”兄妹俩好奇地问。

  “就是……让我们沿着这些台阶下去,到这幢老房子的地下室去。”

  “你说什么,瓦鲁希?”哈尔什卡叫道,“你怎么能说这话,开玩笑也不行。那里面很可怕!爸爸说过。”

  “哼!可怕,可怕……吓唬小孩子!我告诉你们,那里面有着了魔法的宝贝。昨天上午我朝地下室里看了看,告诉你们,太阳照进里面的时候,有个东西闪闪发光,我的眼睛都被刺痛了。一准是金子!”

  马切克迟疑了。

  “要不我们下去一会儿,把宝贝拿给爸爸,妈妈。他们该多高兴!你想呢,哈尔什卡?”

  “我不下去!”哈尔什卡坚决地说,“我无论如何也不下去!”

  “唉,你这个胆小鬼!”瓦鲁希讥笑说,“你不想就别去!我们两个去,对吧,马切克?”

  说着,他向从街上看得见的台阶移动了步子,而马切克本来就是个胆大、勇敢的男孩子,便跟着他去了。

  “既然这样,”哈尔什卡哭着说,“那我也去;我不能离开你呀,哥哥!

  听天由命吧!”

  “你不会后悔的,哈尔什卡,我会让你用围裙兜着金币回去。现在,我们下地下室去!”

  他们就这样下去了。

  在古房子的地下室里

  台阶是木头的,破破烂烂,有的地方缺一级,因此他们经常不得不跳着走,为了避开缺口的地方。路很难走,特别是离入口不远的地方台阶突然断了,黑暗笼罩了三个孩子。远处有个小亮光一闪一闪;大概是地下室的小窗口,可那亮光又远又不清晰,那小窗口一定很脏,结满了蜘蛛网。

  瓦鲁希走在前头,离兄妹俩几步远;他想得很美,一边还高兴地哼着歌儿,这可怜鬼没有预见到等待着他的是什么。

  他们小心翼翼地、慢慢地走着,终于走进一个大大的地下室。地下室的墙边堆着各种各样的破烂:旧窗框、破门框,烂门,还有各种没用的东西。

  地下室的右边,可以看到一个半开半掩的铁皮包的小门,定是通向地下室别的部分。

  “马切克,哈尔什卡!”瓦鲁希说,在深深的地下室里,他的声音显得出奇的阴沉。“既然我们已经到了这里,就得往前走,让我们把地下室搜一遍,准能找到宝贝。”

  “瓦鲁希!亲爱的瓦鲁希!求求你,我们出去吧!”哈尔什卡哭着说,“我们要宝贝干什么!我们回去吧,我害怕极了。”

  “我也建议撤回去,”马切克严肃地说,“前面的路我们不知道;谁能说小铁门后边是什么?我们的双亲和你的双亲会着急的。干吗要他们担心呢?”

  “我一定要去,你们跟着我!”瓦鲁希固执地说。“你们对我说什么可怕!啊!一、二、三!走!”

  他刚说完这话就跑到小门边,使劲地推,把门打开了。突然,他像遭了雷击一样,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

  出了什么事?第二间地下室敞开的门口涌出一股霉味,马切克和哈尔什卡在如同萤火虫的光亮那样绿幽幽的光线里,看到了一个可怕的怪物。这怪物像公鸡,又象蛇。头象公鸡,顶着个深红色的冠子,形状像王冠;脖子又长又细,像条蛇;躯干粗大,黑色的羽毛根根竖立;腿上毛烘烘的,很长;脚掌上长着尖尖的大爪子。最可怕的还是怪物的眼睛:又鼓又圆,像猫头鹰的眼睛,一会闪着红光,一会闪着黄色的光;幸好这对眼睛没有瞥见马切克和哈尔什卡,因为它们一直盯着躺在地上已经断了气的瓦鲁希。

  “妖龙!”马切克用颤抖的嗓音说。“妹妹,这是妖龙,我们快躲起来,快!”

  两个孩子手牵着手,踮着脚尖,悄悄往墙边退,溜进了一扇靠着古老的墙壁的大门后边。

  这个隐藏的地方暂时安全。马切克对着妹妹的耳朵轻声说:“这是妖龙!

  我听爸爸说过。这怪物厉害极了!它只要看到谁,就能用目光杀死他!它就是这样杀死瓦鲁希的。我们悄悄站在这儿,哈尔什卡,千万别出声……”

  “上帝!我的上帝!”哈尔什卡哽咽着。“怎么办?我们怎么办,我们干嘛要到这里来?我要回家!”

  “安静点,好妹妹,”马切克轻声说,“如果上帝允许,我们会回家的;现在要紧的是千万别让妖龙发现我们,它要是发现了我们,朝我们一望,一切都完了,我们准得死!”

  “马切克!马切克!哈尔什卡!哈尔什卡!”街上传来了叫喊声,“马切克!哈尔什卡!你们在哪儿?回来吃午饭!”

  吓坏了的孩子们听出了阿加塔的声音,但是不敢回答她。

  妖龙转过顶着大冠子的脑袋,浑身黑毛竖得更直了,瞪着发亮的眼睛盯着台阶的方向。

  阿加塔站在台阶上面,她身后跟着几个男女市民。

  “他们从这儿下去了,肯定是从这里,”上面的声音说,“他们一定是在底下迷了路;你不要下去,阿加塔!你也许会遇到不幸的!”可是,忠实的老仆人阿加塔,还是往地下室走,她刚走到下面,只听见一声充满恐惧的尖叫,地下室里又是一片阴惨惨的沉静。

  台阶前的几个人四散奔跑,跑到市场,跑到邻近的街道,可怕的消息传遍了城市。两个惊呆了的孩子紧靠着潮湿的墙,痉挛地手拉着手,而那妖龙正为自己造成的恶果而得意洋洋,在地下室里走来走去。兄妹休想走出地下室!

  在巫师家里

  “奥斯特罗加太太!奥斯特罗加太太!您的孩子们掉进地洞里,完了!”

  “耶稣!玛丽亚!你们说什么?什么地方?怎么啦?你们说清楚!”

  “唉呀,他们跑进歪圈街那古房子的地下室去了,魔鬼准得掰下他们的小脑袋,可怜啊!”

  “全知全能的上帝!救救他们吧!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对街的小鞋匠看见孩子们跟克莱普卡家的瓦鲁希一起走进了地下室,后来阿加塔去喊他们,喊着,喊着也走了进去,后来她大叫一声,再也没有出来!我们都听见了她的惨叫!”

  “阿加塔是我派去的,因为孩子们没有回来吃午饭。仁慈的上帝,宽恕我这个罪人吧!我现在怎么办呀?!”

  前廊上乱纷纷,梅尔希奥尔师傅挤过人群跑进厢房。军械匠脸色苍白,浑身颤抖,他在作坊里就已得知了这个令人心碎的消息。马切克和哈尔什卡他看得比自己的命还珍贵!

  “怎么办,梅尔希奥尔?怎么办哪?”他太太哭叫着,“救救我们可爱的孩子呀!我向您起誓,上帝,我将把一颗镀金的银质的心奉献在您神圣的脚下,只要您帮助我们渡过这难关!”

  人群里走出一位年高的市议会参议——埃泽希尔·斯特鲁比奇先生,他德高望重,聪敏过人,在整个华沙以好心肠和热爱孩子而出了名。

  “怎么办?”他重复了一句,“我告诉你们怎么办:你们赶快到啤酒街去找那巫师。除了他谁能找到能医治你们的忧虑的灵丹妙药?他通晓地上和天上的事,因为他是博士、炼丹术士和占星家,一个坐在古书堆里的人。不仅如此,他还做成了一个飞行器,黑夜里他就在空中飞翔”。

  “你们快去找巫师,快去找!”人群叫喊着,“他会教你怎么办,他会帮助你!”

  “绝妙的主意!”伤心的父亲赞同说,“上帝会给您报偿,斯特鲁比奇!

  走吧,太太,我们到啤酒街去!”

  “我跟你们一起去!”斯特鲁比奇先生说,“兴许还能找到马切克和哈尔什卡。”

  “保佑我们,钦斯托霍瓦的圣母!”奥斯特罗加太太哭着说,“但愿能找到!”

  在啤酒街的拐角上,有一幢高房子,学识渊博的巫师赫尔梅涅吉尔都斯·法布拉就住在这幢房子的第五层楼上,也就是最高的一层,这位著名的有学问的博士,甚至在国王陛下的宫廷里也很有名气。确切的说,他不是个巫师,只是个医术高明的医生,精通各种技艺和自然科学的人。华沙的百姓们看到他神奇的医术和从远处观察到他各种神秘的实验,根据自己朴素的理解,把他看成了同超自然的魔力有联系的巫师。

  斯特鲁比奇参议也把他称作巫师,只是因为他不愿逆着老百姓的心意,而老百姓总是喜爱他们自己不能理解的事物,并乐于将其化为神奇,而对人类的智慧他们非但不看重,反而蔑视。

  在一个有着拱顶的大房间里,一张堆满了书籍和纸张的大书桌后面,坐着一个干瘦、矮小的人儿,面色焦黄,脸皱得像只风干了的苹果;可这张脸上有对大大的黑眼睛,像燃烧的火炬一样明亮。那对眼睛具有无比的威力,当你看着它们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看到的是位巨人,会不知不觉地在你心中激起对这个平凡而又富有魅力的人物的畏惧、惊叹和崇敬。

  房间的天花板上吊着个一丈多长的鳄鱼标本,墙角上竖着个埃及的木乃伊,窗台上的各种玻璃瓶子里浸泡着蟾蜍、毒蛇、蜥蜴……和一些不知名的海外蠕虫。而人们目光所及之处,见到的都是书、书、书。

  当奥斯特罗加师傅和妻子以及参议斯特鲁比奇先生走进法布拉博士的房间的时候,他正捧着一本厚部头的书,看得津津有味,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博士从书上抬起眼睛,看到走进房里的人,忙站起身,拉了拉身上黑色的长袍,问道:

  “先生们来找我有什么事?”

  这时奥斯特罗加太太哭着唠唠叨叨地讲了事情的全过程,哽咽着求他帮助救孩子,法布拉博士说:“我知道你们的孩子们失踪的原因,我正在这本书里翻阅有关类似事件的章节。瞧,正是这种地球上最危险、最有害的怪物作祟,它的名字叫妖龙。”

  “妖龙?”斯特鲁比奇、奥斯特罗加和他太太一齐惊叫起来,“妖龙!

  那就是说,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

  “从各位的惊恐我看出,你们知道这种怪物的天性,它能用自己的.目光将一切有生命的东西杀死。然而上帝是伟大的,上帝的信徒不到最后不能失去希望。即使你们的孩子已经死了,也应把他们从地下室抬出来,给他们举行基督教的葬礼;必须把这个妖龙杀死,哪怕是不止一个人还要成为它那杀人的眼睛的牺牲品,不能迟疑!只要那该死的妖物活着,华沙就不会有平静的日子。”

  “怎样去杀死它,聪明的学者?”斯特鲁比奇问。

  “怎么办?怎么办?”奥斯特罗加和他妻子一齐问。

  “有办法,”法布拉博士回答,“有办法,只是很难,很危险,我不知道,在这座城市能否找到一个人敢于去完成这一壮举。得有个人进入地下室,这个人应全身披挂上镜子;当妖龙去看镜子,就会看到自己,也就会用它自己的目光把自己杀死,这样我们也就把可爱的华沙以至整个光荣的共和国从妖龙的威胁下解救出来。”

  “方法很好,也可靠,没得说的!”斯特鲁比奇说,“不过,我们到哪儿去找这么个大胆的人呢?”

  “是的,是的,”军械匠太太说,“如今世上找不到这样的人!”

  这时,教堂沉闷的钟声传到了法布拉的房间,随之而来的是人群的嘈杂声。斯特鲁比奇先生推开窗户。

  “有了!有了!”他欢快地叫道,“我能找到这么个人!教父,教母,随我来!”

  “上帝保佑,大学问家,上帝会给你报偿!”

  一转眼他们离开了房间。

  犯人

  一支沉闷,虽说是色彩鲜明的仪仗队,从市场朝着小地狱场的方向走去。

  走在前面的是举着长柄斧的市守备队,随后是一群身穿黑色大长斗篷的“忏悔罪人”,这些人的脸都被斗篷蒙了起来,只在眼睛的地方开了两个洞;接着,市书记官先生手上捧着一卷纸庄重地迈着脚步,书记官先生身后是司法官员组成的侍从队,随之便是这支行进队伍中的两个主要角色:一个犯人,年纪已经不轻,大胡子,破衣烂衫,双手反绑在背后,再就是刽子手,一个彪形大汉,全身穿红,举着一把闪光的大刀。仪仗队的两旁和前后挤满了看热闹的人:华沙民众、调皮的孩子、地痞、流氓、恶棍。

  仪仗队已经在小地狱场站定了,小广场中央,黑呢子上面放着个树墩,这就是行刑的处所。市书记官先生用浓重的鼻音宣读了判决词,杨·希龙扎克,一个被控告杀害了自己的伙伴的巡回裁缝,就要被斩首示众了。犯人已在树墩旁跪下,把头放在了树墩上,刽子手的屠刀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突然,斯特鲁比奇先生带着奥斯特罗加师傅,挤过密集的人群,用洪亮的声音喊道:

  “刀下留人!刀下留人!”

  刽子手放下举起的屠刀,犯人浑身战抖,而市书记官先生把刚摘下的眼镜重又戴到了大鼻梁上,不高兴地瞧着参议,等待他作出解释。斯特鲁比奇先生开口说道:

  “首先,我以古华沙城高尚的市长的名义命令停止行刑!第二,立刻给犯人松绑!第三,杨·希龙扎克,你过来!

  “杨·希龙扎克,你是个死刑犯,最终不免一死,我问你,是否愿意到妖龙居住的地下室去,杀死那凶猛的怪物?“你若能办到,将获得自由!高尚的市长和崇高的市议会通过我向你作出庄严的保证。”

  市书记官先生惊呆了,看热闹的也惊呆了,而犯人则向上天抬起感恩的眼睛,回答说:“我愿意,高贵的老爷,尤其是上帝将为我作证,我没有犯指控我的罪行,我相信,耶稣的仁慈将伴随我,因此,我更愿意去。”

  于是,斯特鲁比奇和奥斯特罗加未敢拖延时间,立刻把犯人带到市政大厦,给他穿上那副新制的甲胄,如同披挂了满身的镜子。犯人被带到了歪圈街,让他进入了地下室。市长、参议们、陪审团成员和数百民众在街上等待,而首先是奥斯特罗加师傅和他妻子,以及好心的参议斯特鲁比奇都贪婪地朝地下室的洞口张望。过了一会儿,地下室里传来刺耳的尖叫;既像公鸡嘶哑的啼鸣,又像蛇发出的咝咝声,也像魔鬼的笑声,这声音是那么可怕,聚集在外边的人背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头发根根直立了起来。

  “杀死了!杀死了!”传来了杨·希龙扎克大声地叫喊。

  “杀死了!”人群齐声欢呼,“妖龙被杀死了!”欢乐的消息旋风似地传到市场、圣杨街、啤酒街、白桦街、宽、窄两条杜纳伊街,传遍了整个的古华沙城。

  地下室的台阶上出现了那个全身披挂着镜子般甲胄的人,梭镖上挑着个可怕的怪物。

  刽子手把它从勇敢的希龙扎克手中接了过去,送到小地狱场,架起火堆,在欢呼的群众面前把它烧成了灰烬。

  事情果然和聪明的法布拉博士的预见厘毫不爽:妖龙看到镜子中的自己,被自己的目光杀死了。这时,奥斯特罗加夫妇和参议斯特鲁比奇举着燃烧的火炬,跑进了地下室。

  “马切克!哈尔什卡!”母亲喊着,“马切克!哈尔什卡!”父亲喊道,你们活着吗?你们说话呀!你们在哪里?你们在哪里?”

  “我们在这儿,妈妈!我们在这儿,爸爸!”孩子们从躲藏的门后跑了出来,完好无损,虽说由于恐惧脸色还显得苍白,他们投进了双亲的怀抱。

  多么欢乐!多么幸福!没完没了的拥抱,没完没了的亲吻,斯特鲁比奇先生虽说是这般年高,竟也感动得号陶大哭。

  同妖龙的奇遇就这样结束了。不听话的瓦鲁希和忠实的老仆阿加塔献出了生命,他们的遗体被人从地下室抬了出来,举行了隆重的葬礼,而奥斯特罗加一家人永远也不会忘记他们。

  至于说到勇敢的杨·希龙扎克,他果然不是杀害自己伙伴的罪犯,因为那个人突然出现在华沙。他说自己在密林中迷了路,在森林里呆了一个多月,直到森林里的烧炭人发现了他,给他指明了到华沙的路。

  城市里再也不曾出现过妖龙。

描写童话的作文400~500字的作文,1.我和它的故事。2.它们自由了。要把渴望回到大自然的感受写出来。急!

着急啊!!!!!!!!!!!
松鼠

松鼠是一种美丽的小动物,很讨人喜欢.它四肢灵活,行动敏捷.玲珑 的小面孔上,嵌着一对闪闪发光的小眼睛.身上灰褐色的毛,光滑得好象搽过油.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总是向上翘着,显得格外漂亮.

松鼠喜欢在树枝上跳来跳去,十分机灵.只要有人触动一下树干,它们就躲在数枝底下,或连蹦带跳地逃到别的树上去.晴朗的夏夜,松鼠在树上高兴的跳着叫着,互相追逐嬉戏.它们好像怕强烈的日光,白天常常躲在窝里歇凉;只在树枝被风刮得乱摇晃的时候,它们才到地面上来.但是从来不接近人的住宅.

松鼠喜欢住在高大的老树上,常常把窝搭在树叉中间.它们搭窝的时候,先搬来一些小数枝,交错着放在一起,再找一些干苔藓铺在上面,然后把苔藓压紧,踏平.窝搭好了,还在上面加一个盖,把整个窝遮蔽起来,这样就不怕风吹雨打了.她们带着儿女住在里边,又暖和又安全.

松鼠常吃的食物是松子,榛子和橡栗,有时候也吃鸟蛋.它们吃东西的时候,常常直着身子做在树枝上,用前爪捧着往嘴里送.秋天,松鼠就储藏过冬的食物,把它塞到老树的缝隙里,塞得满满的.冬天,它们有时候也用爪子扒开厚厚的积雪寻找雪底下的食物.

松鼠的肉可以吃,尾巴上的毛可以制画笔,皮可以做衣服.

青蛙捕食
我非常喜欢青蛙。夏天,我常常去池塘边看青蛙。
青蛙很喜欢躲在草丛里,偶尔也叫几声。它们叫得最欢的时候是在大雨过后。每当这时如果有一只叫,旁边的也就随着叫了起来。几十只甚至上百只青蛙“呱呱”叫个不停,那声音能够传到几里地以外,多像一曲气势磅礴的交响乐呀!
青蛙的身体胖胖的,有的身体足有七八厘米长。它们披着黄绿色或深绿色的衣裳,露着雪白的肚皮。它们的头又宽又扁,像一个三角形。它的头上鼓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长着大嘴巴、小鼻子。
青蛙爱吃小昆虫,观察它捕食的动作才有趣呢。有一天,我静静地蹲在池塘边上的大树后面,细心地观察着。一只青蛙蹲在地上,张着嘴巴仰着脸在等待着什么。突然,一只小虫飞过来,只见青蛙猛地向上一窜,舌头一钩,又落在地上。小虫不见了,青蛙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耐心地等待着。
青蛙可真是个捉虫的能手,听农民伯伯说:要是算起来,一只青蛙一年之内最少可以消灭一万只害虫。它真是我们的好朋友啊!

小狗

小狗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3里以外东西的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的朋友。
小狗有一张宽而大的嘴巴,嘴里有一排洁白而又锋利的牙齿,它一口就可以将一只大老鼠咬死!
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
小狗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那么,它为什么能看准东西呢?它主要靠得是它的鼻子。
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它就可以挖一个很大的圆形的坑。
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黄色。
小狗的性格非常温和。如果你对它好,它就会用头顶你的腿,好像是在向你撒娇;可是如果是陌生人来到它的家里,它仍会“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会扑到你身上咬伤你的。
夏天到了,大热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狗总是在吐舌头,而不见狗出汗呢?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
小狗真不愧为人们所喜爱,这是它用自己真正的本领换来的

小公鸡

我很喜欢我家的那只喔喔叫的小公鸡。它的头上长着像火把一样的冠子。背上的羽毛像穿着深红闪亮的外衣。腹部的羽毛像套了件金黄色的衬衫。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和一张尖尖的嘴,再配上最引人注目的那五颜六色的大尾巴,显得既美丽又威武。
小公鸡早上起来就站在坪台上“喔喔”地使劲叫,催人们快快起床。
平时,小公鸡还是捉虫子的能手呢!尽管有些小虫十分机敏,但只要它动一下,就逃不过小公鸡的眼睛。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条小虫子刚刚从树下的草丛中爬出来散步,就让小公鸡发现了。只见小公鸡飞快地跑到树下,用它那尖利细长的嘴巴,一下子就把小虫子捉住了,就这样一条条小虫子都成了小公鸡的美餐。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看见小公鸡在院子里的大树下扒食吃,就连忙放下书包,抓了一把米撒在地上让它吃。小公鸡正吃得欢,不知谁家的一只大公鸡过来和小公鸡抢米吃。这下可把小公鸡惹火了,就扑过去和那只大公鸡打起架来。大公鸡猛地扑过来了,小公鸡沉着应战,身子一缩,躲过了大公鸡的一招。然后,它立刻转到大公鸡的后边,冷不防地向上一蹿,蹦到大公鸡的背上对着它的冠子猛啄,啄得大公鸡的冠子直流血。大公鸡疼得逃跑了。小公鸡胜利了,它昂头挺胸。瞧,一副得意神气的样子,真讨人喜欢。
我格外喜欢这只美丽、可爱的小公鸡。

小白猪
我家养了两头小白猪。它们全身雪白,一对大耳朵像两把有力的扇子,忽上忽下不停地扇动;鼻子长长的,一对圆圆的鼻孔,像两个小山洞;鼻子下面藏着个大嘴巴,不仔细看,真不会发现鼻子下面还有张嘴;鼻子上面有一双让人捉摸不透的小眼睛,满脸的皱纹,实在不怎么好看。
农忙时,妈妈下地干活,让我在家喂它们。我把猪圈门打开,把调好的食料放在猪圈门口,馋嘴的小猪鼻子尖极了,香味早被它们嗅到了,还没等我把猪食倒在食盆里,它们就一拥而上,把满满的一盆猪食给拱洒了。猪食溅到我脸上、裤腿儿上、褂子上,气得我顺手拿起棍子想揍它们。可刚举起棍子,它们就“嗷嗷”地叫起来,似乎在向我求饶。看着它们那可怜的样子,我又不忍心让棍子落下去了。
小白猪渐渐长大了,更暴露出了它们的本性--贪吃、贪睡。每当妈妈喂它们时,它们便狼吞虎咽,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还不停地发出哼哼声。吃饱了,就挺着滚圆的大肚子,用脚把土扒到身子底下,倒头就呼呼地睡起来。
小猪刚来我家时总惹人生气。或许是因为环境陌生的缘故,它们一次又一次勇敢地翻越猪圈往外跑,可是大门插得死死的,怎么也不能超越第二道防线跑出去。过了一两天,它们也就老实了,找个水窝,用嘴拱啊拱,然后躺在里面,还不停地弄得泥水飞溅,当然小白猪也就变成小泥猪了。家中的人不管它们在院子里如何折腾,只要它们不往外跑,就谢天谢地了。
有时候,它们又让人哭笑不得。一天上午,爸爸要垫猪圈,就把它俩赶到院子里。它俩刚从猪圈里出来,就满院子撒欢儿,吓得几只母鸡满院惊飞,“咯咯”地叫。再看它俩,什么也不顾,好像终于得到自由似的,又好像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会儿到炭堆里去乱拱,弄得灰头灰脸的,一会儿又拱拱小树、弄弄花草。一上午,整个院子被折腾得不成样子。可能是折腾累了吧,晌午,它们好不容易趴在暖和的地方呼呼睡起了大觉。
我家的小白猪虽然贪吃贪睡又淘气,但我仍然十分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给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蚂蚁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流血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
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
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猫,应该得到人们保护和宠爱。

我和动物的故事
有一个秋天的晚上,我睡着了,梦见了……
晚上,我被蜘蛛军团包围住了,水泄不通,我拼命挣扎着,呼喊着,结果有一只人造蜘蛛在这时候咬了我一口,我迷迷糊糊失去知觉,一觉醒来,我发现我已是一只小蜘蛛,从此我也只能过每天吃人家的血的生活。就这样年复一年的过去了,我也越长越大了,凭着我的努力和智慧,我成了一位勇敢的将军,统率着成千上万只蜘蛛和蚂蚁,晚上,我们一起出洞寻找食粮;白天,我们不停地织网,渴望织得越大,逮住的猎物会越多。有些蜘蛛藏在洞里,等到猎物来时就开始喷射有毒的气体。蚂蚁小兵帮助我搞暗器。在我当上将军的二年后的一天,我们的敌人蝴蝶终于来了,他们手拿着弓、箭、剑、盾杀过来了,我们个个都是强兵健将,我们吐着丝,准备暗器,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四脚朝天,后来他们的国王出来了,手拿着尚方宝剑,腰带上挂着一把匕首,十个飞镖。啊,那个国王喊叫了一声就去世了……
后来,我成了一只蜘蛛国王。

我和小动物的故事-------奶奶家的大花猫
奶奶家有只大花猫,它已经八岁了,相当于人到了五十岁的年龄,显然已经算“老爷爷”了。但手脚还是很灵活,上房、上树都不成问题。
这只猫长的非常胖,大概是奶奶总喂它好吃的吧!它的身子大部分是黄褐色,之间布满了灰色和黑色的条纹,一对棕色的耳朵警惕的竖立着,两只眼睛像灯泡一样亮,时圆、时细。
大花猫非常懒,我习惯叫它“懒虫”。每天它吃完了就睡,睡完了又吃,到了晚上它也不去捉老鼠。有一天中午,我实在看不惯它那懒洋洋的样子,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拿着柳枝,冲进屋子训了它一顿,它好象听懂了,灰溜溜的出去了,我跟着它到了外面,满以为它已经痛改前非去“辛勤工作”了,谁知,它溜到草垛,晒着暖暖的太阳又呼呼大睡起来。。。。。。
“懒虫”也非常调皮,一天我写作文的时候,要抄用一下门口的对联,就出去看了看,回来后,看见“懒虫”坐在我的位置上正在专心致志的啃我的笔,我火冒三丈,使劲把它往下推,“嘿!”它就是不下去!我给你来点厉害的,我把我大伯叫了过来,大伯一下子把懒虫赶到了地下,这一下子“懒虫”好象摔的不轻,它坐在地上半天才“明白过来”,我心理暗自高兴:“哼!小样儿,跟我玩,你还嫩点!”正当我洋洋得意的时候,忽然懒虫一个鲤鱼打挺“嗖”的一下钻入的柜下,还没有等我反映过来,柜下传来吱吱的惨叫,仔细一看,大花猫的嘴里多了一只肥大的老鼠。。。。。。这时懒虫翻着眼睛看了我一眼,迈着平稳的步伐四平八稳的走了出去,示威似的。
这就是奶奶家的花猫,懒惰,调皮但关键时刻还不失“英雄本色”!
从前,森林王国里有一只可爱的小兔,叫
。她原来是一只讲卫生的
,但是她现在好像变了,兔妈妈好几次提醒
,她都说:“我知道了,别烦我!”兔妈妈只好生气地走了。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了,小兔
也渐渐地长大了,可是她的坏毛病并没改掉。兔妈妈老了,生病了,再也没法提醒她的女儿。

贝贝不喜欢走路,所以她就把一袋袋臭臭的垃圾往楼下扔,有几次还砸到了羊
、猴叔叔的头上,“浓汁”从垃圾袋儿里流出来,流到他们的头上。羊
抬起头来望了望天,说:“谁那么缺德,乱扔垃圾!”猴叔叔使用了他的绝招“飞天术”,跳上一棵大树,向小兔住的那座大楼扫射了一遍又一遍。小兔贝贝赶快躲了起来,生怕自己被发现。

记得有一次,小兔和她的好朋友一起去郊游。在路上,贝贝拼命地吃零食,她吃了
又喝饮料,喝了饮料又吃
。一直吃到她饱了为止。你们要问她把垃圾扔哪了?垃圾箱,不对!垃圾袋儿,也不对!告诉你们吧,她把垃圾扔到了草坪和公路上,如果你们不信,我可以带你们去看看。

过了几天,她家对面有了三个垃圾箱,一个是“
”,另一个是“
”,还有一个是“有毒垃圾”。贝贝总算勤快多了。早上,贝贝拎着一大袋垃圾从家里出来。她把垃圾扔在了“
”的那个垃圾箱里。可是垃圾袋里的垃圾也不全都是
。垃圾有电池、白菜、胡萝卜、白纸、塑料袋、
、破布……下午,回收垃圾的工人------鸡大婶来了,看见了这种情况,心想:要是再这样下去,我们这个国家的环境肯定会被污染的,怎么办呢?

鸡大婶找来了羊
、猴叔叔、鹿姐姐,她们一起讨论这个“犯罪的家伙”。

最后,羊伯伯知道了答案,他问鸡大婶垃圾里有什么,鸡大婶告诉他有胡萝卜、白菜。羊伯伯马上判断出来,跑到小兔家,问小兔:“你是不是做过了错事?”小贝贝发觉了,脸立刻红了起来,她回答:“我没……没有!”“你为什么要骗我们呢?骗人是不好的,当然不保护环境也是不好的,你想想,我是怎么知道的,就凭你扔的垃圾的品种,我就知道了。难道你没有发现一个小小的电池也会给我们森林王国造成不可想象的后果,污染空气,你一定要改正!”贝贝说:“我一定会改正这个缺点的,一定会的!”鸡大婶们满意得笑了

秋天,
丰收了。
们被装进农民伯伯的筐里。
们一路上又颠又簸,一跳一跳的。它们中有颗小
叫绿绿。绿绿一边跳一边想:他们要把我运到哪儿呀?我为何不趁此机会逃走呢?于是,它猛然往路边一跳,落到了一个角落里。

小绿绿听听周围没有什么声响了,心想:这下可好了,我自由自在啦!它高兴得哼起了小调,迈开细长的腿走起来。

小绿绿走啊走,看到了一片青青的草地。它高兴极了,蹦跳着跑过去。忽然,它看见了一株蒲公英。绿绿跑过去,拉着蒲公英的身子说:“蒲公英阿姨,您头上干吗长那么多伞啊?”蒲公英笑着说:“小
,我头上可不是伞啊,这些是我的宝宝。”绿绿惊奇地问:“那么,您的小宝宝长在您头上,就永远长在您头上了吗?”蒲公英连忙摇着头说:“不,等我的小宝
熟后,风伯伯一吹,它们纷纷飞走,飞到哪里就在哪里生根。所以它们不会一直长在我头上的。”小绿绿点点头说:“原来是这样。再见!”

“再见!”

绿绿一蹦一跳向前走,穿过草地,走过小桥,来到了一条沟边。它一脚踩下去,好像针刺一样痛。“哎哟!”它叫了一声,低头一看,原来是一个浑身带刺的东西,那东西站了起来。绿绿问道:

“你是什么东西?”

“我叫
。”那东西说。

“你为什么在这儿刺人?”绿绿问。

“我是在找人带我去安家。”
说。

“那你怎么去安家呢?”

“我一看见人来,就刺在他身上,随他把我带到哪儿,我看哪儿好,就落下来在哪儿安家。”

“噢,
。再见。”

“再见。”


绿绿告别了
,来到了田边。忽然听见“啪啪”两声,定睛一看,有许多和它一样的小豆子从它头顶上面掉下来。它走过去问:“姐妹们,你们怎么自己从那里出来了?”小豆子回答说:“你也是这样掉出来的呀!我们在妈妈怀里长,长成熟了,妈妈就敞开怀,我们就出来了。”绿绿说:“噢,原来我是这么生出来的呀!再见!”小豆子们忙问:“你还
呀?”它回答道:“我还要去见见世面。我回来后,一定把我看到的讲给你们听,好吗?”小豆子们
地说:“好吧,再见!”

绿绿又启程了。

天气渐渐冷了。有一天绿绿抬头一看,天上飞了许多燕子。它觉得非常奇怪,不知为什么它们在天空中飞,还不时细语一会儿。它扭头一看,离它不远处有一颗穿黄
服的小草正在跳舞。它跑过去问:“小草哥哥,它们为什么在天空中飞来飞去,还商量着什么?”小草停止舞蹈,看看天空说:“它们要去南方过冬了,它们在商量什么时候启程呢?”绿绿听了,一边点头一边说:“噢,它们还要到南方过冬呢!谢谢,小草!”

“不用谢!”小草说完又跳起了舞。

绿绿涉过水,爬上山,走到了一个大山洞前。它探头探脑向洞里张望,里面黑洞洞的,便跑进去一看,可不得了!怎么有许多大怪物倒挂在石缝上呢?这可把它吓坏了,绿绿急忙跑出来坐在地上,一边拍胸,一边喘着气
地说:“吓死我了,吓死我了!”忽然,旁边传来一个声音:“吓什么呀?”它回头一看,原来是小蚂蚁。绿绿说了刚才看到的一切,小蚂蚁听了哈哈大笑说:“那是蝙蝠。到冬天它每天都要睡觉,这叫冬眠,现在它已经开始睡了呢!它跟别的动物
点,就是它睡觉的时候还要倒挂着。”绿绿瞪大了眼问:“别的动物也冬眠?”

小蚂蚁说:“是的,有很多动物也要冬眠。大
靠它的
躺在大树洞里睡大觉,
太太在冬眠前要准备上万个蘑菇,
哥哥冬眠前吃饱了,一睡就好几个月呢!”

绿绿吃了一惊:“睡那么长哪!那么它怎么不会饿死呢?”

小蚂蚁说:“不会饿死。它们冬眠前吃饱,冬眠时,呼吸变慢,体温下降,消耗就少了。”绿绿听了直点头说:“今天我可
了。”它抬头一看,小蚂蚁已经去搬食了。

它想:冬天快到了,我该回家了,姐妹们不知怎样了。想到这里,它便匆匆回家了。一路上它还将遇到什么奇事,那得下次再去问它了。

寒冷的冬天过去了,温暖的春天到了,阳光暖洋洋地照着大地,到处
,景色非常优美。
一只
从刚南方飞来,被这里的景色深深吸引住了。这时,它看见一条小河,河水清澈见底,河底有许多水草。
情不自禁地在小河地上空盘旋着。突然,它发现有一条小鱼探出头来,笑眯眯地和它打个招呼,并有礼貌地说:“你好,小鱼,这条小河真美啊,水底世界也一定很有趣,我真羡慕你。”可小鱼却摇摇尾巴说:“你长着有力的翅膀,能够在天空中高高地飞翔,可以看到世界上更美丽的山水,你的生活一定更精彩。”
这时,河面上漂来一只小舟,舟上的人听到了它们的对话,便说:“既然你们都羡慕对方的生活有趣,那么,你们就把你们周围有趣的事情讲给对方听,这样,你们不就能了解更多有趣的事了吗?”就这样,
和小鱼每天都将自己看到的和听到的有趣的事讲给对方听,他们成了
的好朋友。
dughc

我喜欢《海底两万里》康塞尔的,写一篇读后感!

快点,十万火急,越快越好,老子再加50分!!!
参考:

我已经把《海底两万里》全部看完了.但我总感觉不够过瘾,所以,我准备再读一遍,因为如果一本好书读一遍就能把整本书都读透了,那么,他也不会那么伟大,它也不会成为一部好书了.
看完这一本书,我会想到一个充盈丰富的世界,一片浩瀚无边的海洋,尼摩船长带着我们一起探索海底的奇妙.在这本书里,我能感受到平时所感受不到的,能想到我们平时想象不到的.
在这本书里,你可以知道海底森林是可以漫步的,可以知道在海底是如何打猎的,可以知道尼摩船长是怎样制服鲨鱼的,还可以了解到诺第留斯号是怎样冲破冰山的围攻脱离险境,安然无恙地奔驰在危机四伏的海底的,这里能给你全新的感受,体验到另类,刺激的人生.
我可以了解到这些,也要感谢作者.是作者写出了这么好的文章,本文作者是儒勒`凡尔纳,他被公证为十九世纪最富有想象力的科幻小说家.他写的作品都是特别离奇.
我了解了这么多,说到底还是要读书,如果不读书,也就不会了解这么多.其实多读书是有好处的,像我读《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有时可以开发你的智慧,启迪人们的思维,活泼人们的大脑,让大家在惊险与刺激中得到艺术的享受.
让大家多读书,走进文学的时代吧!走进文学,情感会为之温润;走进文学,心灵会为之舞蹈;走进文学,生命会为之永恒,在这个时代里,"课外书"将会让新世纪少年前行的路上多飘逸几缕纯静怡人的书香.
真正的好书

读《海底两万里》有感
海底两万里》是“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一部巨著。书中故事曲折离奇,惊险万分,扣人心弦。海底森林、珊瑚王国、去南极点、杀章鱼群……
故事的起因是世界各地的海洋中出现了一个怪物,比鲸鱼还要大,有人认为它是一个“独角鲸”。于是,美国的“林肯号”逐洋舰特地去追捕这个“独角鲸”。并邀请海洋学界知名人土阿龙纳斯先生一起参加。同行的还有阿龙纳斯的仆人康纳尔和加拿大人捕鲸能手尼德兰。
在追捕过程中,阿龙纳斯、康纳尔、尼德兰不幸落入水中,被“独角鲸”救起,这时他们才发现,原来海洋中出现的怪物“独角鲸”是一艘构造精密的潜水艇。“鹦鹉螺号”(潜水艇的名子)的船长尼摩邀请他们一起再做一次海底旅行。他们冲破了重重困难,多次化险为夷,但是,最终还是落入漩涡里,生死为卜,下落不明。而阿龙纳斯、康纳尔、尼德兰乘坐准备逃走的小艇而幸免落难,将所知道的海底世界公布于世。
书中人物的刻画是成功的。阿龙纳斯,是一位对知识勇于探索,永不满足的人;当尼德劝他逃走,他犹豫不决,他不想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把在海底千奇百怪的发现仔细观察,并做了笔记。康纳尔,一位对主人忠实的小伙子,对动物分类了若之掌。任何动物只要知道名字。就能分出它属什么类,哪一科……十分详细。尼德兰,他是一位脾气爆躁的人,但他也很善良。他曾救过尼摩船长的命,非常勇敢。尼摩船长,这是一位带有神秘色彩的人物,他的脾气反常不定,难以捉摸,时好时坏,不知对陆地 有什么仇恨,这完全是个迷。就连他本人也是个迷。
书中想象合理、大胆。许多书中的事物现在我们早已实现。如潜水艇、电、潜水衣、探照灯等。许多设想非常成功。
我读完这本书后,对里面的故事情节,人物及海底世界,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不是吹的,这本书的确不错,有时间希望大家也读一读这本书。它那惊心动魄的故事一定会深深的吸引你的。

《海底两万里》 ,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它告诉了我各个我不懂的美丽的岛屿,它告诉了我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作者在海底遨游,能看见许多珍贵的鱼儿,又能经历这么多希奇古怪的事,我是多么的羡慕。能看到这本著作,我真荣幸.
皮埃尔.阿龙纳斯被美国海军部部长邀请去寻找令人们不得安宁的"独角鲸',在船上认识了尼德.兰,并成了好朋友.在一次次地追逐"独角鲸'以后,在一次偶然的撞击后落人了海里.阿龙纳斯的仆人也跟着一起下来了.就在绝望的时候,俩人一起不知不觉地被误落在"独角鲸'身上的尼德.兰救了.谜底终于揭开, 原来这大得比所有鲸鱼还大的家伙竟然是一艘潜水艇.不久,这家伙开始潜到水的深处去,尼德.兰在潜艇上乱踢,好象里面的人发现了什么,总之不再下潜.后来,艇上的人发现了他们,把他们带入了潜艇里,他们的奇幻旅行就这样开始了.
因为阿龙纳斯教授其中两本著作也在其中,所以他们受到了款待.他们在这次旅行中走遍了各个海域,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后来船长告诉教授,他的潜艇的动力是来源于电,海洋中的电,这一切多么不简单.他们第一次旅行是林中打猎,船员利用电流在海中打猎,在猎物过程中,看到了许多美丽的生物,加上阳光的折射,色彩缤纷.他们猎到了在捕鱼的海鹅,后来又遇见了鲨鱼,真是刺激好玩又危险.跟着,在通过托雷斯海峡时,船被搁浅了,教授与他的仆人,还有尼德.兰一起在陆地上度过了几天.他们找了些水果.蔬菜以及猎物.后来遇上了土人,他们把嵌板打开,把铁梯通电,土人们被电流压回去了,2:40,船长的预言实现了,潜艇离开的托雷斯海峡.他们来到了珊瑚王国,观赏着美丽的珊瑚,同时又含着悲痛埋藏了昨日因病逝世的同伴。他们漫无目的地在印度洋漫游着,后来船长主张去采珠场了解采珠人的生活,一个可怜的采珠人碰到了鲨鱼,船长英勇的救护使采珠人脱险,又参观了一颗正在成熟的珠贝,它大得惊人,足足有七尺.之后船长告诉他们,有一条隧道可以快捷的从红海通往地中海,他们经过一晚,就顺利地到达了地中海,真是奇迹。船长从地中海行驶到维哥湾,他们进行了一次夜间海底旅行,看到一座沉没的城市,教授很疑惑,后来才知道这是大西洋洲。终于,他们三人要逃走了,遇到了挪威大旋涡,在小艇上失去知觉,第二天,安然无恙的在一艘小渔船上,最后作者记录了这么一本书。
如果我是啊龙纳斯教授,当我与一个仆人在茫茫的海洋中游水前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吗?不,当我这个负担被仆人独自承受着,我是不可能象他那样因其顺变\积极自救;当我在那没有自由的潜艇上,我会象他那么乐观向上吗?不,虽然可以进行一些独特的"旅游',但失去自由我会疯的,一个人家财百万,但失去自由,那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我是啊龙纳斯的仆人,当啊龙纳斯落水后,我会象他那样落水救人吗?不,在啊龙纳斯掉进水里的那刻,我定然会全然不顾的离去,把自己的主人抛诸一切;当啊龙纳斯全身僵硬,不能动弹的那刻,我会不自私自利,丢下他自己逃生吗? 不,我会丢下他自己逃生,任由他被海水吞没..如果我是那艘“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发现他们后,我会象他那么仁慈,留下他们吗?不,我会立刻潜到最深的海下,任由他们淹死;当船员被巨型章鱼卷走的时候,我会不顾个人安危去救他吗?不,根本没可能,我会逃走回船上,另谋计策。在这么多个如果中,我非常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啊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再次读完这本书,心中还是存在这个愿望,就是希望随尼摩船长一起探尽海底所有的秘密,可恨没有阿龙纳斯教授的好运。
故事起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追逐怪兽淮知,落入水中,与同伴一起周游四海,最后不堪海底的沉闷,想方设法,重回陆地。
写到这里,竟然情不自禁地想到了<<哈利波特>>,而此书的价值远远胜过前者(就我个人而言),毕竟在1870年能写出这样奇幻小说并流传至今是极为珍贵的。135年千千万万读者还有时光流逝的考验并没有使它的锐气磨减,反而更肯定了它的价值,而我觉得它在文学史上这所以屹立是因为它从头至尾贯穿的两个字”幻想”。幻想自古以来便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源泉。而至今天,事实证明作者儒勒。凡尔纳的一切幻想或是推理都是有现实作为基础的,例如:海底森林,穿越海底隧道(阿拉伯海底地道,苏伊士下面一条通往地中海的地道),一块沉没的陆地(大西洋洲),在未来世界,一切幻想皆成为了现实。在<<海>>中,尼摩般长说了一句话:”人类进步的实在是太慢了。”幻想其实便是进步的翅膀。100多年前的人的幻想在100多年后成为现实,探索是无止境的呀!
<<海>>赞美了那深蓝的国度,史诗般壮丽的海洋,一个无忧无虑,与世无争的地方,那里有数不清的珊瑚,植藻,游鱼,矿产,正是一幅瑰丽的锦图,我无法用语言来赞美或形容它。”诺第留斯号”不管在哪个时代都是一部不朽的神话。是它揭开了海洋中无限神秘的一切,对于船长尼摩来说,更是精神的家园。
终于说到尼摩船长了,这个谜一样的人物一样为此书增色不少,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的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的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这个弃绝人世天才,我一向都是由衷喜欢这类人,对于尼摩船长无尽的痛苦,我总想探个究竟,我不明白,这样的人有着怎样的经历和出身。但我相信他是一个善良的人。
<<海底两万里>>委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的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
皮埃尔.阿龙纳斯被美国海军部部长邀请去寻找令人们不得安宁的"独角鲸',在船上认识了尼德.兰,并成了好朋友.在一次次地追逐"独角鲸'以后,在一次偶然的撞击后落人了海里.阿龙纳斯的仆人也跟着一起下来了.就在绝望的时候,俩人一起不知不觉地被误落在"独角鲸'身上的尼德.兰救了.谜底终于揭开, 原来这大得比所有鲸鱼还大的家伙竟然是一艘潜水艇.不久,这家伙开始潜到水的深处去,尼德.兰在潜艇上乱踢,好象里面的人发现了什么,总之不再下潜.后来,艇上的人发现了他们,把他们带入了潜艇里,他们的奇幻旅行就这样开始了.
因为阿龙纳斯教授其中两本著作也在其中,所以他们受到了款待.他们在这次旅行中走遍了各个海域,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后来船长告诉教授,他的潜艇的动力是来源于电,海洋中的电,这一切多么不简单.他们第一次旅行是林中打猎,船员利用电流在海中打猎,在猎物过程中,看到了许多美丽的生物,加上阳光的折射,色彩缤纷.他们猎到了在捕鱼的海鹅,后来又遇见了鲨鱼,真是刺激好玩又危险.跟着,在通过托雷斯海峡时,船被搁浅了,教授与他的仆人,还有尼德.兰一起在陆地上度过了几天.他们找了些水果.蔬菜以及猎物.后来遇上了土人,他们把嵌板打开,把铁梯通电,土人们被电流压回去了,2:40,船长的预言实现了,潜艇离开的托雷斯海峡.他们来到了珊瑚王国,观赏着美丽的珊瑚,同时又含着悲痛埋藏了昨日因病逝世的同伴。他们漫无目的地在印度洋漫游着,后来船长主张去采珠场了解采珠人的生活,一个可怜的采珠人碰到了鲨鱼,船长英勇的救护使采珠人脱险,又参观了一颗正在成熟的珠贝,它大得惊人,足足有七尺.之后船长告诉他们,有一条隧道可以快捷的从红海通往地中海,他们经过一晚,就顺利地到达了地中海,真是奇迹。船长从地中海行驶到维哥湾,他们进行了一次夜间海底旅行,看到一座沉没的城市,教授很疑惑,后来才知道这是大西洋洲。终于,他们三人要逃走了,遇到了挪威大旋涡,在小艇上失去知觉,第二天,安然无恙的在一艘小渔船上,最后作者记录了这么一本书。
如果我是啊龙纳斯教授,当我与一个仆人在茫茫的海洋中游水前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吗?不,当我这个负担被仆人独自承受着,我是不可能象他那样因其顺变\积极自救;当我在那没有自由的潜艇上,我会象他那么乐观向上吗?不,虽然可以进行一些独特的"旅游',但失去自由我会疯的,一个人家财百万,但失去自由,那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我是啊龙纳斯的仆人,当啊龙纳斯落水后,我会象他那样落水救人吗?不,在啊龙纳斯掉进水里的那刻,我定然会全然不顾的离去,把自己的主人抛诸一切;当啊龙纳斯全身僵硬,不能动弹的那刻,我会不自私自利,丢下他自己逃生吗? 不,我会丢下他自己逃生,任由他被海水吞没..如果我是那艘“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发现他们后,我会象他那么仁慈,留下他们吗?不,我会立刻潜到最深的海下,任由他们淹死;当船员被巨型章鱼卷走的时候,我会不顾个人安危去救他吗?不,根本没可能,我会逃走回船上,另谋计策。在这么多个如果中,我非常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啊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这本名著是凡尔纳叙述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在海洋旅行的所见所闻!
这事发生在1866年,当时海上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所谓独角鲸的大怪物,他(阿龙纳斯)接受了邀请并参加捕捉行动,在捕捉过程中却不幸与其仆人(康塞尔)掉入水中,却意外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后来得知这只惊动一时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这潜水船是一位叫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其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途径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稀罕的海生动植和水中奇异景象。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是,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有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主人翁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的人。他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精心研究、设计、建造了这只独角鲸大怪物——潜水船(鹦鹉螺号),他与潜水船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好像这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唯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搜寻自由,又对自己孤僻的生活感到悲痛。在这孤独的生涯中他巧遇了阿龙纳斯并与他共同经历了一幕幕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事件。
其中有几处是我觉得比较引人入胜:上部第二十章托里斯海峡:“鹦鹉螺号”第一次遭受困境碰触到海峡的礁石而被迫停下来。然而这对阿龙纳斯,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却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们能在旁边的小岛上逗留了两天,这对一个原来生活在陆地上却因为某种原因而留在海上3个月的人来说是上天何等的优厚待遇啊!然而,在他刚想享受战利品时却遇到了土人围攻。最终以尼摩船长沉着冷静去对付土人围攻而告一段落。
下部第三章一颗价值千万法郎的珍珠:这一章叙述尼摩船长,啊龙纳斯,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在收集珍珠时发现一位印度采珠人遭到黑鲨的袭击,幸亏尼摩船长以无以匹比的勇敢和尼德兰对鲨鱼身体结构的熟识,用鱼叉刺中鲨鱼的心脏而完结生命为告终。在细节可以看出尼摩船长他,作为逃到海底的人类种族代表之一,而对人类表现出无私的奉献精神。不管他平时嘴上怎么说,但这个奇怪的人善良之心至今还未完全泯灭。
这本书还写到了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这些故事情节都是非常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
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海底两万里》。书中主要讲了在1866年时,人们在海上发现了一头被认为是独角鲸的怪物。法国生物学家可龙纳斯接受当局的邀请,参加对怪物的追捕。再追捕过程中,他不幸落水,爬到了怪物的身上,才知道它不是什么怪物,而是一艘构造神奇的潜水艇。从此,潜水艇带他环游海底两万里……

在这本经典名著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有两部分。第一个部分是那船长的个人收藏室和他房中的仪表。在船长的个人收藏室里不仅有艺术作品,而且还有自然界罕见的产品。有植物.贝壳和海中的其他产品。他房中的仪表,大多都是我不知道的,有温度表.风雨表.湿度表.暴风镜.罗盘.经纬仪,还有日间用的望远镜和夜间用的望远镜。第二部分是惊险而又刺激的故事??“章鱼怪”。这个故事主要是说几十只章鱼来侵犯我们的船,用它们的八只腕足来与我们抗战,许多船上的人都被章鱼卷入了八只腕足之间,船长应该是属于最勇敢的一个人了。他拿了几把斧子“刷”的几下就把章鱼的两只腕足的给砍了下来。由于大家齐心协力,船长把这只最大的章鱼的八只腕足都给砍了下来。看到这里我不由的惊叹一声:船长,你真勇敢!

是啊,那船长的英勇无畏的精神,令我们敬佩。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知道,那就是如果船上的人不团结,只靠船长一个人的话,是不可能把几十只章鱼打败的。所以团结就是力量,无论遇到什么事,我们都要团结在一起。因为只有团结在一起我们才能战胜困难,迎来成功!
文章标题: 如何以“一把大火下去,那些怪物四散而逃,而我终于自由了”为开头写一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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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而我  大火  写一篇  而逃  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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