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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起点中文网合同的更改

时间: 2022-05-23 01:59:42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8次

如何看待起点中文网合同的更改

关于起点中文网签约合同问题

申请签约成功后,听说要打印合同什么的寄过去。n请问签约合同需要哪些证件吗?n然后,如果网站回寄合同时……他们怎样回寄过来,快递吗?n还有,我人在外地,没有常住地址,可以填写临时地址吗
通过审核后,后台会给你通知,然后会给你一个网站地址,让你填写基本信息,填写的资料审核后,电子合同就好了,会给你发过来,然后你在那个地址上下载文件,去打印店打印,然后寄到公司总部,自己掏钱不要货到付款,他给你寄回来的时候是他掏钱。如果未成年,貌似要有户主户口本上的信息。我就是这个暑假成为首发起点的签约作家。
签约时他会告诉你所需要的证件什么的!可以填临时地址的,只要有效地址就行!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随时联系和你签约的编辑,不懂就问没事的
感受超越自我,体验想象极限 —— 这个口号一直是起点众多玄幻、魔幻、武侠、军文小说作者的创作目标,严谨的写作态度,契而不舍的求新求变,与书友的直接沟通交流修改,从而起点中文网拥有国内很多具有一流水平的原创作品,使书友得以在第一时间阅读到作者连载的好书佳作。

起点中文网通过长期积累,与港台、国内各专业出版社都有较密切的关系,能及时了解到出版动态以及征稿视点,加之网站本身的管理员大部分亦都是稿约在身的原创作家,故此能协助很多原创作者找寻到满意的出版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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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文集团旗下起点中文网的霸王条款是否具有对应的法律效力?

霸王条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违反法律的具体规定。如违反则无效;若不违反的可以认定为有效的,在这个有效中,如果还涉及了欺诈、胁迫等原因,受害方可以在一年内内行驶撤销权,过期同样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合同无效情况】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免责条款无效情况】

1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可变更或者撤销情况】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起点违约问题!

在起点a签了两本书,如果现在换个笔名直接跟别的出版社商量出版别的实体书(不是跟起点签的书)算不算违约?起点不会知道这件事吧?会不会打官司啊- -
不算违约。起点中文网经常恣意撕毁自己签订的协议,不拿协议当回事儿。起点网和作者签协议只是用来骗人的,让公众误认为起点网重信誉,守合同。其实,起点网每天撕毁的协议无数。误入起点网圈套的作者有很多,数也数不清。我以前也在起点中文网上写小说,写的小说刚完本,却莫名其妙地点击打不开了。后来才知道是起点网封杀了我的管理小说的权利,我写的小说只能由起点网能支配了,成为起点网的财产了,我自己反而无法支配管理自己写的小说。这不是抢劫是什么!其实,起点中文网是无赖网,是骗子网。是布满谎言和圈套的网。上当的作者数也数不清。
你的合同呢?仔细读一下,别的书应该没问题,起点签的只是这一本,不过签的这本相关内容的小说,起点有优先选择权力,貌似是这样。
找个律师,看看当初的合同!!!最保险!!

如何评价纵横中文网新合同?是不是和起点一样霸王了?

纵横中文网新合同相比起点的合约各方面都有进一步让步。

1、版权时间方面,纵横定在了完本后十年,不管是全版权签约还是信息网络传播授权,也就是所谓的A版B版合约都是十年。

对应的起点,全版权是50年,另一个什么资源都没有,连责编都没的版权是20年。

2、版权范围方面,作者创作的,与签约作品无关的其他独立文学作品(包括不限于中短篇小说,剧本,散文,社评,诗歌),都是属于作者的。作者也可以自由创作签约小说的同人,前传后传,版权归属作者。(鬼吹灯就是被这个限制,天下霸唱都没法以鬼吹灯名义创作了)

对应的起点,记得是签约写作期间的剧本创作,也都属于起点,也就是只要在阅文写小说,就不能去干编辑的活,不能跑出去写剧本。这个可能和不少作家出名后,有的公司直接单独找作家写新剧本有关。

3、优先级方面,纵横取消了优先签约权。

这个其实一般很少人注意,之前大部分网文网站都有一个,现在签约了,完本一年内(包括未完本),下一本必须要发这里,哪怕完本一年内不发小说,之后发小说也要优先发这里,不要才能发别的地方,阅文现在改善过后的新合同还是有这个。

这个条例理论上能把作者绑死,而且这个不要,有的网站还要主动把新书打印出来前面多少字,快递发到网文平台公司,他们手动确认了,才能说不要。

和梦入神机之前说的运营后分担盈亏一样,平时不搞你,这个条例没什么,想搞就没有办法。

扩展资料:

纵横中文网作品保障细则:

凡签约纵横中文网电子分成协议的作者,在作品上架满一个自然月(30天)后,都可以向纵横中文网提出申请加入作者保障计划。

满足资格的作品可以得到从申请通过后的第一个月起最多六个月的作品保障。每个月可以获得税前稿费800元。满连续六个月后不再享受本计划福利。

该保障计划所针对的作品仅限于:与网站签约电子作品分成协议,并且在编辑允许上架后满30个自然日以上的作品。申请该保障计划的作品,在作品上架后,应该在当月30号之前发表满10万字的收费章节,每个月至少必须有10个自然日有一次以上的更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纵横中文网

请问阅文集团旗下起点中文网的霸王条款是否具有对应的法律效力。

这种条款是否符合中国著作权法,这不禁让我联想如果甲方与乙方签订一份协议,甲方可以无偿杀死乙方,乙方自己承认甲方有这个权利这么做,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两个实例是否可以进行类比?

霸王条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违反法律的具体规定。如违反则无效;若不违反的可以认定为有效的,在这个有效中,如果还涉及了欺诈、胁迫等原因,受害方可以在一年内内行驶撤销权,过期同样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合同无效情况】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免责条款无效情况】

1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可变更或者撤销情况】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阅文新条款,作者无版权,还能不能看到优质小说了?

然而走法律程序你斗不过,它自然就是合法的,毕竟当初签约时你按了确定。
问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无非是自己辛苦创作建立起来的IP被人粗暴糟蹋,自己却无法干涉,可我也要告诉你,我们所熟知的经典作品及其改编大多都有类似的波折,很多人终其一生都无法看到自己的作品被搬上荧幕成为一代经典,漫威英雄是为数不多的幸运儿了
都是自愿签的,就算你告了又如何?你是大神,OK!那还好。如果你是普通作者,你去搞,分分钟你就搞得破产,这不是骗人的,你真的告不过的。

看看网上的就知道了,虽然是霸王条款,但你还是要捏着鼻子扔了,现在中国最大的二家中文网都是腾讯的,哎,你就别想了

提示:签约后什么都不是你的了~你只要记住这个就行了!别想什么出版不出版的了
你这是在质疑南山必胜客的力量吗?
文章标题: 如何看待起点中文网合同的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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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起点中文网  如何看待  更改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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