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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年到1936年,是四川近代历史上天灾人祸频繁、民不聊生的年代。旱灾、水灾、雹灾、虫灾、匪灾连年不断。水旱灾严重的1934年,饥民靠野草、树叶、树根、白泥(俗称观音土)苟延残喘。1936年,四川迎来了更大的饥荒。大量饥民涌向市镇乞食,饿死街头巷尾。更令国人震惊的,是四川频频传来惨绝人寰、饥民吃人肉的可怕讯息。
1936年四川有的地区死尸的肉每斤卖五百文,活人肉每斤卖一千二百文。通江麻柳坪有一妇女因生活艰难,携其六七岁及九岁的两个女儿向他处逃荒。不料走不远时该妇倒毙道旁,她的两个女儿饥极,就在她娘身上齧面部及身上的肉充饥。饿极小儿啃食母亲尸肉的残酷情景,令人咋舌。饥民吃死人肉已是见惯不惊,更可怕的是杀及活人及小孩充饥的事。桐木洞有一对贫民夫妇迫于饥饿,将他们的3岁女儿杀了充饥,以延旦夕之命。据当时的《赈务旬刊》记载:“涪陵饥民、丰都饥民,烹子充饥,杀食胞弟。苍溪饥民,阆中饥民惨食子女,烧食小孩。”
饥荒使人性泯灭、变态,令人发指的人吃人的悲剧层出不穷。旺苍县余家沟有个秦老头,他两个儿子饿死后,秦老么把儿子身上的肉割下来吃了,但最后他还是饿死了。木门文昌宫叫孟利生的人,全家3人,他母亲和妹妹都被饿死,他饿得没法,母亲刚死,即将她的一对 *** 割下,先煮了一个在铁罐里,然后出来又哭又说:“我妈死了,身上的肉被人割了。”街上的人去看,果然被割得血迹淋漓,问他铁罐里煮的啥?他说:“牛脑髓!”开启一看,一个人奶煮得乱糟糟的,再从他筲箕里一看还有一只奶奶。普济鱼池湾杨传兴全家5人,妻子和儿媳都被饿死,只剩下一个几岁的孙女。一天晚上,杨传兴饥饿难熬,用刀把孙女砍死吃了肉,在砍的时候被邻居听到那女子直叫:“莫砍我,我长大给你拣柴呀!”
饥荒时夭折儿童的葬礼
因饥荒吃人的案子频发,官府也无可奈何。巴中县第一区金宝寨有贫农曾明国夫妇,年50,有一对儿女,靠租佃当地一家地主家的土地生存。遇到1936年大旱,半年不雨,野无青草,饿殍在途,这一家人只得沿门讨饭,终日不得饱食。到了腊月十二日,全家人饥寒交迫,奄奄待毙。这时曾明国看到路边有个饿死的乞丐小孩,晚上的时候就把尸骨取回屋,去其肠胃头骨,煮肉作食,用来全家人充饥肠。过了几天,曾明国看到一个饿死的小孩,又如法炮制。就这样全家靠吃人肉熬到了年终,过年那天曾明国看到有一家埋葬了一个小女孩,就偷偷把她的尸体刨回,煮熟了收贮两桶,存作过年度岁之需。后来团正查到了这两桶人肉,认为他们吃活小孩,就把曾明国押送归案。县府也没法断案,最后判决无罪,认为他们全家饥寒所迫,吃人肉不算违法。
曾明国吃人只是为活命,而一些人灾年中丧失人性,已成兽类。有个叫康三春的人,他的女儿饿死后,康就把她身上的肉割下来吃,认为比野菜味道好,便到处找死人吃,后来竟发展到吃活人。他家在岔路口上,有人过路时,他乘机将人打倒在地勒死,把肉块装在缸里,将骨头埋在窖中。有人听他说:“小娃儿肉好吃不出门,小伙子肉好吃打不赢,老婆婆的肉吃起绵得很!”还有个趁乱世卖死人肉挣昧心钱的屠户,先在本地名为卖牛肉,实际是卖人肉,有时一两个人吃肉时,他见周围无人,就随手将吃肉的人打死,牛肉里面掺人肉。
四川这场大饥荒从1936年一直持续到1937年,几场雨后才逐步缓解。但是四川历史上的这场因饥荒而产生的悲剧,却永久的驻留在了史册之上。
...中国青铜时代便是历史上的三代,从公元前2000年以前,一直持续到公元前500年以后
中国的青铜文化起源于黄河流域,始于公元前21世纪(大致是大禹接受禅让建立夏朝开始的),止于公元前5世纪(大致春秋末期),大体上相当于文献记载的夏、商、西周至春秋时期,约经历了1500多年的历史。
春秋时代是指我国历史上从什么向什么过渡的时代 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过渡
虽然这么说但是我觉得还是有问题,首先奴隶制和封建根本不是一个平面上的问题,奴隶制是人与人的关系是奴隶与奴隶主的关系,周是奴隶制吧,但封建是什么?封建的意思是封王建国,周是下面建国最多的朝代,几乎战国所有的国家都是周王封出来后建国的。周是不是也可以说是封建呢?相反去看看唐宋几乎没有封王建国,就算是有封王大都是没有封地的一般都是食邑。所以说奴隶制是一种制度,之后的制度是仆佣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像之前那样杀生予夺,再后来是雇佣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趋于平等,双方都有选择的权利。
夏朝到春秋末期。
材料1中所说的那个时代是指什么历史时代 (1)历史特征:列强侵略,民族危机严重;中国传统文化落后于时代;先进中国人探索救国方案。(4分,答出其中两点即可)基本特点:既合乎古训,又适宜时局。(2分)
(2)进步之处:提出越早越快接受近代文化才能实现国家富强。(3分)
说明:确立君主立宪体制;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发展工商业;推行文明开化,实现文化转型;摆脱民族危机,成为亚洲强国。(6分)
美国历史上的人吃人事件
世纪40年代,美国爆发了一次到西部淘金的移民大潮,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加利福尼亚。“当纳聚会”就是前往加利福尼亚的又一次长途跋涉之旅,也是惨烈的“死亡之旅”。
1846年夏天,数队人马自福特布里奇朝加州进发。在“当纳聚会”开始前不久,由哈斯廷斯本人率领的队伍也出发了,他们计划走捷径。然而,当他们抵达福特布里奇时,却发现哈斯廷斯的队伍早就走了。少了哈斯廷斯这个向导,这群人中有一部分只好选择了更被人熟知的传统路线,另一部分人则坚持要走哈斯廷斯所倡导的捷径。最终,总共有87人分别乘坐23辆马车驶上捷径。他们此行之所以被称为“当纳聚会”,是因为他们选举乔治·当纳为队长。7月31日,他们离开福特布里奇,踏上了漫漫征途。
两个星期之后,“当纳聚会”就首遭重创。当时,他们刚刚到达犹他州瓦沙其山那灌木丛生的陡峭斜坡。这里的地势异常艰险,为了翻过山崖,成员们首先得为马车开辟道路,他们汗流浃背地辛苦了16天,才走出了不到60公里的道路,而此时他们全都已累得筋疲力尽。直到9月30日,他们终于抵达内华达州,出现在与传统路线的汇合处。
到11月1日,他们艰难万分地抵达特纳基湖(后来被命名为当纳湖)。特纳基湖海拔1800多米,早在10月底,这里就已是大雪纷飞,现在又发生了严重的雪暴。当成员们试图翻越高达2200米的山口时,却发现他们来得太迟,已没有能力战胜猛烈的雪暴。他们不得不在湖边面对漫长而严酷的冬季。更要命的是,他们的口粮已所剩无几。甚至在到达特纳基湖之前,死神就已开始光顾“当纳聚会”:8月29日,鲁克·哈罗兰死了,很可能是死于肺结核;10月5日,詹姆斯·里德在自卫时,用刀误杀了约翰·斯尼德;3天后,刘易斯·凯斯伯格将搭乘便车的老人哈德库珀赶下了车,而大多数队员竟然都拒绝停下车来寻找这位老人;10月13日之后的某一天,两个德国移民又为谋财而将另一个德国人杀死;10月20日,威廉·派克被他的舅子因擦枪走火而误杀。
此外,早些时候有4名成员离队前往萨茨堡寻找给养和救助。其中一个叫查尔斯·斯坦顿的人于10月19日返回,并带回了食物和两个印第安人。由此,在原有的87人中,有79人外加两个印第安人被困在了冬季的当纳湖湖边。饥寒交迫的队员们很快就将剩下的食物消耗殆尽。然后,他们开始杀牲取食。接着,他们又吃掉了自己的狗。最后,他们将兽皮和毛毯熬成胶状的汤来食用。10月16日,24岁的巴利·威廉第一个被饿死。同一天,成员中身体最强壮的15人穿上自制的雪靴,冒着严寒离开营地,希望能寻到帮助。在这10个男人中,有4人把家人丢在了后面;而在这5个女人中,有3
人丢下了自己的孩子。出外逃生的第六天,精疲力竭的斯坦顿让其他14人继续往前走,自己则留下来面对死神。到了第十九天,这剩下的14人开始公开谈论人吃人的话题。结果他们决定等某人自然死亡之后再吃掉他。这样的机会很快就出现了。23岁的单身汉安托因在睡梦中手臂不慎掉进火堆,却无人理他了。安托因就这么死去。接着是富兰克林·格雷福,然后是帕特里克·多兰,再接着是勒缪·墨菲。活着的人从尸体上割下肉并烤著吃掉,但他们都不吃自己亲戚的肉。当尸体也被消耗完之后,幸存的人又开始吃起了旧皮鞋。到了次年1月5日,23岁的杰·弗迪克死了。福斯特夫人将弗迪克的尸体吃掉。接着,已经精神失常的福斯特先生又吃掉了两名印第安人。这样,原来的15人现在只剩下7人。在经过33天雪中跋涉之后,最后剩下的7人终于抵达加利福尼亚的第一个白人定居点———当纳湖定居点。
1月31日,第一个救援小组出发前往当纳湖定居点。此后,又有3个小组出发。直到两个半月之后,“当纳聚会”成员们的苦难才告结束。而在这两个半月的时间里,又有更多的人没能逃过死神的魔爪。到2月末时,湖边营地中也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3月13日,当随其他13人外出寻找帮助的威廉·福斯特同第三支救援小组返回湖边营地时,发现自己的两个儿子都已被凯斯伯格和其他4人留在了原地。4月17日,最后一组救援人员到达当纳湖,此时营地里只剩下凯斯伯格一个人,其他人则全部变成了被肢解的尸体。凯斯伯格否认其他人是被他杀死的。
至此,在“当纳聚会”的87名成员中,死去的就有40人。
恩,有,很多呢,闹饥荒没吃的等情况时候通常会吃人肉,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事例的,最可怖可笑的是吃人肉的人把人肉分等级,小孩肉最好,女人肉次之,男人肉最次
黄巢为首的农民起义军,在失败前夕包围陈州近一年时间里,采用过的机械化方式,将活人粉碎,以人肉作军粮,供应他围城部队,以保证他起义军的战斗力,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人食人纪录。
这一份骇人听闻的食人纪录,既是中国之最,大概也是世界之最。按照历史教科书,黄巢是农民革命领袖,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是推翻封建统治的行径,那是具有革命的进步的意义,是毫无疑问的。但若是以 *** 提倡的两分法的观点看,不那么以偏概全,不那么一白遮百丑,而取实事求是精神,这位革命领袖在荼毒非统治阶层的普通老百姓的手段上,历史上那些声名狼藉的屠夫,比之于他,都望尘莫及,甘拜下风。在一部《二十四史》中,只有他能够用“敲骨吸髓”四字,形容他的食人的残杀方式。
到底黄巢一共吃掉多少人,史无记载。但据史书,他“围陈州,营于州北,立宫室百司,为持久之计”。看来,他从长安城里的龙椅上滚跌下来,意犹未尽,没有过足皇帝的瘾,干脆在此再成立一个临时朝廷,好“唯辟作威,唯辟作福”一番。
但是,这位皇帝要养活自己的文武百官,和数万名为他打陈州的起义将士,持续三百天,按最保守的估计,至少得吃掉十倍于张巡守睢阳城时的被食人数。
“舂磨砦”的发明权,不是黄巢,应该属于朱粲,名称略不同,叫“捣磨寨”。黄巢围陈州,他已预感到,自己的丧钟快要敲响。一个知道死神即将来临的赌徒,还有什么筹码不敢推到赌桌中央呢?于是,将朱粲的食人法,光而大之,数百(一说三千)巨碓,同时开工,成为供应军粮的人肉作坊,流水作业,日夜不辍。将活生生的大批乡民,无论男女,不分老幼,悉数纳入巨舂,顷刻磨成肉糜。陈州四周的老百姓吃光了,扩大原料供应来源,“纵兵四掠,自河南、许、汝、唐、邓、孟、郑、汴、曹、徐、兖等数十州,咸被其毒。”这位革命领袖大规模吃人不吐骨头的行径,其野蛮,残酷,恐怖,骇人听闻,即使以唯物史观判断,也很难再冠以“革命”二字来美化他了。
当然,“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在铁与血的较量中,你不能将敌人消灭,对手也会将你毫不留情地除掉。所以,历代农民铤而走险,反抗强大的统治者,起义军的头目,无不残忍野蛮,无不杀人无算。但是,像黄巢以人肉为粮糗的恶行,绝非一般意义的战场上的较量,而是人性灭绝的屠杀。
无论正史,野史,对于黄巢的评价全是负面的。从黄巢之乱起,至五代,至北宋,至南宋,中华民族的总体国势,一直处于不断削弱的过程之中,这也是毋庸讳言的事实。因此,不禁疑问,黄巢吃了那么多老百姓的这场运动,究竟对历史起到了推动作用,还是起到了促退作用?对中华文明起到了张扬作用?还是起到了戕害作用?作实事求是的考查,平心而论,答案必然是否定的。
关于这段历史中吃人事件也有争议,有人提出反对意见,但事实是什么,这就需要明确的证据了。
在隋末唐初这段历史上,曾经一度出现过很多割据势力,比如关中的李渊、洛阳的王世充、瓦岗军的翟让、李密等等。在经过长达十余年(从王薄起义开始算)的乱战之后,最终被李渊统一了天下。
而这些割据势力的领袖,在演义小说里面,被称为十八路
反王
。
这些隋末反王,情况也是各有不同。有的纯粹是被人推上来的,比如宇文化及;有的是真的心存大志,比如李密和李渊;有的纯粹为了搞笑,比如李轨;还有的是心存仁义,死了几百年之后还在被人们称颂,比如窦建德。
在这其中,有一个人,名叫朱粲。这个人,是来挑战人类下限的。
之所以说他挑战人类下限,是因为他所率领的势力,完成了历史上最没有下限,甚至不能称之为人的行为。
那就是吃人。
1.隋末食人魔的诞生
对于朱粲的早年经历,史书上并没有什么记载。我们只知道,朱粲曾是隋朝城父县(今安徽亳州)的佐吏。所谓佐吏,就是地方长官的僚属。因为在中国古代,向来有着皇权不下县的传统。所谓皇权不下县,是指朝廷指派的官员,一般只到县这一级。县以下,往往是由地方自治的。而县官以下的官员,往往都不入流品。
简单来说,朱粲是城父县的一个小吏。除此之外,史书上对于朱粲起事之前的生活,再没有任何记载。
这其实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
因为我们无法知道,朱粲早年到底经历了什么,才会让他的性格如此扭曲,可以做出吃人这样完全突破了人类下限的事情。
大业十一年,朱粲随军远征长白山的起义军。这里要多说一句,隋唐时期所谓的长白山,不是今天东北的那个长白山,虽然后者更加有名。这里的长白山,指的是山东邹平、章丘、周村的那个长白山。隋朝末年,第一个起义的王薄,就是从这里开始起义的。
然后,在征讨途中,朱粲就加入了起义军这一方。
别问这中间发生了什么,因为史书上压根就没有记载。关于这段历史,《旧唐书》上只有一句话:从军讨长白山贼,遂聚结为群盗。
朱粲这个人,从开始起义,就充满了谜团。隋末割据势力的领袖,生平基本上都是有迹可循,我们可以从他们的人生当中,判断出他们的大致心理。唯有朱粲,从一个隋朝小官,莫名其妙的就变成了起义军。
而且,朱粲起义之后,也不是像李密、李渊那样,冲着割据一方,真正逐鹿天下去的。朱粲的起义,好像就是为了混日子,能混一天是一天。
朱粲起义之后,自称迦楼罗王。起义之后,麾下很快就聚集了十余万人。然后,朱粲带着他们延荆州、沔阳转战抢掠,一直到终南山南部,打一路抢一路。所到之处,即无人烟。
2.屡败屡战
对于朱粲起事之后,明明没有什么雄才大略,为何却能在短时间内聚集十余万人,这事其实并不难理解。
因为当时是隋末。
隋朝末年,杨广开凿大运河,数次远征高丽,将国力透支到了极限。而在这其中,对山东、河北等地的人民,压榨是最重的。从地图上大家也可以看得出来,要修大运河,有很长一段都是在这个区域内。而要征讨高丽,从这个地方征兵征粮也是最方便的。所以,隋朝末年,这个地方的百姓,是最苦也是最难活下去的。这也是为什么,隋末最先开始起义的农民军,几乎都是位于这个区域内。
所以,就算大家明知道,跟着朱粲这样一路劫掠,是不对的。但为了活命,大家都没有办法。只有跟着朱粲,才能活下去。
相比隋末其他势力,朱粲是典型的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根本没有长久打算。所以,他就带着大军一路抢夺,也没有一个稳定的地盘。而这样的军队,自然也谈不上什么战斗力。自起兵之日开始,朱粲基本就没打赢过。
武德元年五月,朱粲带兵抢到了今天河南邓县,当时这里已经是李渊的地盘了。在这里,朱粲被李渊麾下的山南抚慰使马元规打得大败。七月初二,又被唐朝宣州刺史周超打败。十月,邓州刺史吕子臧和马元规,再次攻打朱粲,再次将其打败。
照理来说,连续失败的朱粲,本来已经应该是穷途末路了才对吧?但问题是,朱粲虽然每次都被打败,但却每次都能收拢余部,重振军势,这也是让后人很难想明白的一件事。
朱粲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非但如此,在十月这一战之后,朱粲还在今天河南邓县附近称帝了!自称楚帝,改年号为昌达。
登基之后的朱粲,似乎终于开始学会了打仗,接连打下了今天邓州、南阳一带。先前打败了朱粲的吕子臧和马元规等人,也相继战死。
此时的李渊,终于反应了过来,派太常卿郑元璹前去征讨。这一战,总算暂时打败了朱粲,但朱粲又是败而不亡,麾下的势力反倒是越来越大。到了武德二年正月,朱粲麾下更是直接过二十万人了。
不得不说,这也是个奇迹。
朱粲麾下人数虽多,但战力却极差。从李渊派出的这几个人也看得出,当时李唐麾下能打的,基本一个都没派出来,派来的基本都是没名的。这也从侧面说明,此时的李渊并不把朱粲放在眼里。当然,除此之外,这也是因为李渊当时的主要精力,还都在关中地区,在对付薛举、刘武周这帮人,没空搭理朱粲。
不过,当单纯的人数堆积到一定数量后,这个战力也是很可观的。
当时的朱粲,率部在汉水、淮河之间剽掠,行动也没什么规律。攻破一个地方之后,就狠狠抢掠一番,也不占地盘,完全就是一伙超大的流匪而已。但问题是,隋末这些地方,本就不怎么富裕,更没什么粮食。朱粲就算带兵去抢,也喂不饱这二十万大军。所以,接下来,朱粲就下了一个丧心病狂的命令。
直接让麾下吃人。这无疑是刷新人类下限的一个行为。
而且,对于这样的行为,朱粲还没有任何愧疚心理。史书记载,当时朱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食之美者,宁过于人肉乎!但令他国有人,我何所虑?这是吃人吃上瘾了啊!
3.食人魔的终结
这样的朱粲,终于引来了麾下势力的愤怒。毕竟,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是这种丧心病狂的疯子。以显州(今河南泌阳)当地豪强杨士林、田瓒等人为首,一支反抗军迅速成型,朱桀下辖的郡县,受朱桀之苦久矣,自然纷纷响应。双方一战之后,没有任何意外发生,朱桀大败,仅率数千残兵逃往菊潭(今河南西峡县)。
这个时候,距离朱粲拥兵二十万,只过去了不到一个月。
大败之后的朱粲,终于想安稳下来,便派人向李渊请降。李渊虽然对朱粲极为不齿,但当时正是乱世,对于这种主动
来降的,李渊还是不得不给予足够的尊重,封其为楚王,听凭朱粲自己设置官属。
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朱粲再次暴露了自己的疯狂的本性。就在朱粲投降两个月之后,李渊派来的使臣段确,终于抵达菊潭。段确也知道朱粲的事情,对朱桀极为不齿。所以,在招待酒宴上,就出现了这样一段对话。
段确:听说你爱吃人肉,人肉是什么味?
朱粲:吃醉鬼的肉就像吃酒糟猪肉一样。
段确:狂贼,你入朝后不过是个奴仆头目而已,还能吃人肉吗?
这句话一出口,朱粲彻底怒了,直接把段确连同随行的几十人,全都煮了吃了。
其实仔细想想,这个段确也是有毛病。明知道朱粲是个严重的精神病患者,为什么还要在人家的地盘挑衅人家?连累随行的几十人,都成了人家的口粮。
不过,杀了李渊的使臣,等于是在打李渊的脸。如此一来,朱粲也就没办法再投降李渊了。于是,朱粲转而去投降洛阳的王世充。王世充本人就比较阴险狡诈,对于朱粲也相对能容忍。所以,朱粲来降之后,王世充直接封其为龙骧大将军。
连这种食人魔都敢要,也难怪王世充最后会被李世民轻易打垮了。
就在朱粲归降王世充之后不久,李渊彻底统一关中,开始抽出手来,收拾洛阳的王世充。在经过一番大战之后,王世充战败,最终开城献降。
因为王世充在开城投降之前,唯一的条件,就是饶他一家的性命。所以,李世民拿下洛阳之后,也只能将王世充绑了送去长安,不能真的杀了他。不过,对于朱粲这种人,李世民就没有任何负担了,直接令人在洛水边上砍了。
一代食人狂魔,终于死在了李世民的刀下。
尾声
朱粲死的时候,据说围观的百姓,都十分憎恨他吃人的行为,全都拿砖头瓦片之类的东西丢他。最后,竟然堆积如山,直接将朱粲给埋在里面了。
这也足以证明,当时的老百姓,到底有多恨他。如果李世民当时是选择活剐了朱粲,估计大家不介意将这个食人魔的血肉带回家喂狗。
至于那些死在朱粲嘴下的亡魂们,大概会感谢李世民,感谢李世民替他们报了仇。
我相信吃人现象在当时是真正存在的。吃人也是《水浒传》中常有的事。最著名的莫过于张青与孙二娘的十字坡酒店了,凡经过那里被麻翻的人,全都被做成人肉包子,那宰人房里挂满了人皮和人腿,就连胆大包天的武松看了,都毛骨耸然。还有宋江两次也差点被人宰了作了下酒菜,一次是去投靠花荣时,经过清风山被燕顺等人抓去,要剜他的心做醒酒汤;一次被刺配江州被李立用药放倒拖到杀人房里。可见,当时山寨酒店到处都在杀人吃人,见怪不怪。
那时的人吃人,这也许跟人们喜欢吃肉也有关系。《水浒传》里的人一日三餐就是喝酒吃肉,肉有牛肉羊肉,当时社会又那么腐败,老百姓的一点东西都被官府剥削光了,哪还有那么多的肉吃,而山东好汉个个高大健壮,不吃肉哪来力气?无奈之下,只好吃人肉了。可见,人们喜欢吃人,也是社会造成的。
当然对于《水浒传》中吃人的情况,我们可以换个思路理解。《水浒传》中的不少好汉对于“吃人”有特殊喜好。作者用喜剧化的笔墨描述了好汉们吃人的种种场面,在这里,吃人不是因为饥饿产生的一种求生性行为,而是一种泄愤的习得性行为,甚至把人肉作为一种美味佳肴或者用以盈利的商品。
一本《水浒传》写的是梁山一百零八将上梁山结义的故事,却也揭露了当时社会极端腐败。道尽了世事沧桑,黎民苦难,书里的每一页都在显现着“吃人”两个字。
“猛兽总是独行,牛羊才成群结队”,鲁迅无疑是半封建 社会 的“猛兽”,眼光比他当年操的手术刀更锋利,思想独到同时具有号召力,是那个时代的“逆子弄臣”,并指出中国的 历史 ,本质是“吃人”的 历史 。
瞿秋白曾用过一个罗马神话故事来形容鲁迅,“是野兽(狼)的奶汁所喂养大的。”
这所谓的“野兽的奶汁”是从哪里来的?让鲁迅的“精神营养”如此勇猛。
这还得从梁启超将开始。1902年鲁迅刚去留学日本,梁启超等人开始倡导“新史学”,要更新 历史 观。
大多数的 历史 基本是记录帝王将相的,一来是平民百姓的无人关心,二来是识字又专门来记录民间的人极少。所以史料一代传一代,基本上都是关于帝王贵族名人的记载。
梁启超提出了进化论的 历史 观,全面地批判了封建主义史学。他大胆指出:
正确的 历史 观,是正确世界观的组成部分,梁启超这样做也是为了改变当时人们封建思想,促使大众觉醒,鲁迅从这里受到启发。
鲁迅从小就很喜欢 历史 ,并且阅读大量的正史、野史。后来鲁迅说,倘要读旧书,“倒不如去读史,尤其是宋朝明朝史,而且尤须是野史;或者看杂说。”
为什么喜欢“杂”和“野”?鲁迅说它们是“无伪饰”的,是原始的史料,虽然显得粗鄙,但具有原始性、真实性,因此,鲁迅对它们格外重视。鲁迅一向偏爱带有“野性”的东西,耸着鼻子嗅“俗味”,他说,正人君子往往憎恶“野”的东西,也不喜欢“俗”人的“道破”。而正史“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我们“必须不被搽在表面的自欺欺人的脂粉所诓骗”。
秉承着这样与众不同的思路,他读了大量的野史,例如古代志怪、民间传说《山海经》,记载朝野遗事、 社会 风情的《曲洧旧闻》《明季稗史汇编》,记述史迹旧闻及各地风士、传闻琐事杂史《鸡肋编》,杂采帝王官场人事记录的《立斋闲录》《南烬纪闻》,以及采集小说杂记的《太平广记》《玉芝堂谈荟》。特别是《太平广记》,是鲁迅后来写《中国小说史略》的灵感和资料源泉。
再看过来鲁迅的文章,主角和高富帅、白富美扯不上关系,人物出场都带着浓郁的乡邻僻野味道,如孔乙己、阿Q、华老栓都是 社会 底层人物,充满了俗味,赤裸裸的人物性格无半点粉饰。
孔乙己的思想迂腐,跟别人争辩“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贫苦可笑的“知识分子”,一个没有时代生存能力的“知识分子”,最终还是被这个 社会 “吃掉”。
阿Q是低到尘埃里去的人物,不能正视自己所受到的侮辱,反而用“精神胜利法”自欺欺人,不得清醒反倒自得其乐。这种“粗野”的精神胜利,没有给阿Q带来实际的半点好处。
相比之下,华老栓胆子就更“野”了,为了治疗儿子的痨病,不去寻医,听信民间“血馒头”的治疗方法,既是不幸,又是愚昧。
鲁迅这种有意偏离对重大政治事件的直接描写, 一定程度上是受到野史书写的启发影响。
有人会好奇,野史的“营养成分”究竟在哪里? 仅仅是因为“非正式、不正经”吗?非也非也,在中国古代史上, 野史纂作之风最盛时候(魏晋南北朝时期、两宋之际、宋末元初、明末清初和清末民初),正好是中国 历史 上战乱频仍、 社会 动荡最剧烈的时期,这些时期也正是古代学术思想发生重大转折的时期,所以往往会比较有突破性,或者是看起来和正史态度有所偏离。
鲁迅所处时期,和“野史”盛行的时期类似——局势不稳,思想激荡,这恰恰成为鲁迅的“精神肥料”,相对而言,“野史”咀嚼起来比正史更香!这让他开眼看世界,把散落在民间的丑态和愚昧,通过底层小人物的角色呈现出来。
鲁迅从野史阅读过程当中,有三大重要发现 :
一是、国民的劣性。经过长期的封建统治,国民劣性已经根深蒂固。 面对中国 社会 改革问题,他认为“最紧要的是改革国民性,否则,无论是专制,是共和,是什么什么,招牌虽换,货色照旧,全不行的”。
从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血淋淋的案例就是最好的教训。固步自封,乃人的劣性导致。
二是,“贼与王、主与奴既相通,又可互相转化”。 从哲学上说能互转相通,具有同一性,因此可以互相转化。好比现代所谓的 时尚 照片,我们也发现了一个“土到极致便是潮”的哲学道理,贼与王、主与奴的转化大概是这个原理。也就是说明, 历史 上即便贼民战胜了帝王,贼民会变成另一个王,继续封建统治,无法突破。
鲁迅早期就提出“匪”与“帝”相通的看法。他说,“看旧史”,知道“外戚、宦官、奸臣、小人当国”,“小民便大抵相率而为盗”,成了“农民革命军”,“那么, 社会 不是改进了么?”鲁迅肯定地说“不”, 社会 并没有改进,“匪便被称为帝”,这时,“文人学者都来恭维,又称反对他的为匪了”。
鲁迅借此分析了农民革命的 历史 悲剧。由于农民阶级的局限,未能跳出封建主义的樊篱,他们即使夺得了政权,也是推行封建专制主义统治。如刘邦做了皇帝,就要掠夺子女玉帛,阿Q掌了权,就要杀掉小D、王胡等人,“贼”做了“王”, 社会 还是同样的命运。要进入民主 社会 ,这些限制和痼疾必须去除。
最终,中国 历史 ,是“吃人”的 历史 。
鲁迅这样的观点并非空穴来风,或者依靠灵光乍现。
鲁迅读过的《二十四孝图》就有“郭巨埋儿”的记载,宋朝人编著的《开河记》也有麻叔谋蒸吃小孩的记载。在《安龙逸史》里,整个明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这可不就是讲“吃人”的 历史 么?
鲁迅在给许寿裳的信中提到,“后人偶阅《通鉴》,乃悟中国人尚是食人民族,因成此篇
(指《狂人日记》)。此种发现,关系甚大,而知者尚寥寥也。” 因为偶读《资治通鉴》,才醒悟到原来中国人尚是一个食人民族。
《狂人日记》,记“狂人”幻想出被吃掉的种种情景,背后含义是惧怕封建礼教将人活生生吃掉。
鲁迅是旧时病态 社会 的觉醒者、受迫害者、见证者,横眉冷对千夫指,委身进入“狂人”身体内,记录下害怕被“吃掉”的心理活动和记忆重现,是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猛烈鞭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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