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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山的《诗经析读》有哪些独到的见解

时间: 2023-03-13 15:05:28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0次

李山的《诗经析读》有哪些独到的见解

周朝为什么要安排人定期收集民间的民歌?

这里引用李山《诗经析读》序言中的一段话来回答:
就现有的《诗经》作品看,采诗趋于频繁,自西周晚期开始。这一点不明确就会对“采诗”说有误解。西周早期也有采诗,但很少,而西周后期采诗趋于频繁又有其特定原因。具体说,就是王朝内部贵族阶层与王权势力之间的权力争斗。史载周厉王“专利”,所谓“专利”就是将一些原属公共所有的资源,如山林沼泽之利划归王室专有。实际上,这可以理解为王室因财政来源萎缩迫不得已采取的措施。西周封建制,是王朝对有功贵族的不断赐封;但资源有限,其结果必然是王室权利的日益减少。厉王“专利”,受伤害最大的当然是一般小民,不过,其措施对两百多年封建养成的贵族阶层也不会有利。这就使得贵族一时间有目的地与小民站在一起,换句话说或许更准确,即他们利用小民情绪达到自己的目的。采诗,亦即收集小民的呼声以对抗周王,就应该是对贵族最有利的办法。这是有迹象的。比如恰是在对厉王“弥谤”的反对中,召穆公这位出身老权贵之家的大人物站出来,强调了“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危险,又强调了“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蒙诵,百工谏,庶人传语”的重要。而且,《诗经》及相关文献显示,召穆公及芮良夫、卫武公等西周后期的大人物,还是《大雅》中一些篇章的作者。那么,由他们来策动采诗活动,使之形成一股潮流,是很可能的。
周朝是我国历史上非常古老的朝代,诗经中间的诗歌多来自于民间,据说周朝有设有专门的采诗官,采诗是我国古代一个重要的文化活动

小雅—摘录李山老师讲解《诗经》

这一节中我们要讲的是一组诗歌,分别是《鹿鸣》《四牡》《皇皇者华》,这三首诗实际上是一体化的。根据文献记载,古人学乐,要学“《小雅》三”。在周代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在典礼上所吟唱的诗歌,往往是三首为一组。

典礼上三首诗一起演出,自然有它的意味,这三首诗实际上是一体化的。过去我们读诗总是一篇一篇地读,一篇一篇地分析,有的时候反而会把礼乐所具有的特点忽略了。三颂》中有一篇叫《敬之》:

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无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监在兹。维予小子,不聪敬止。日就月将,学有缉熙于光明。佛时仔肩,示我显德行。

这首诗一共十二句,前六句是大臣在新君即位的典礼上嘱咐天子要敬天。因为天命是显赫的,不要以为天是高高在上的,它会时常降临人间体察民情。在王朝的政治理念中,上天才是主宰,而王只是受命于天,一旦违背了天命就会失去天下,所以作为君主一定要敬天。接下来“维予小子”明显地换了一个口吻,应该是新君的自述,年轻的君王表示自己一定会虔诚地礼敬上天,并嘱咐大臣要帮助自己完成大任,经常地教导自己什么是通达的道路。

在明确了这两点之后,我们再回到《鹿鸣》《四牡》《皇皇者华》这组诗歌。《诗经》的生命在于它以礼乐为根基,因此演奏诗篇的作用才能够显现。首先来看《鹿鸣》。

山荻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鹿呦呦地叫着,呼朋引伴去吃田间的苹草。苹,又叫山萩,也叫珠光香青,属于菊科,绿色,茎叶有的呈白色和灰色,可以做香料,鹿也以此为食。但实际上,鹿最喜欢吃的还是草,因此这一句中的“苹”,不做实指,本句中的重点在于鹿呼朋引伴,招呼朋友。  山荻

从表现手法上来说,这是一种比兴,先言他物引起所咏之词。诗都是如此,后人曾提出,用野兽来比喻君子的宴席是否有些不妥,但在远古时期的人们对这一点并不是很在意。这两笔为诗歌平添了很多意味,这种意味是很难用言语来表达的。很多时候诗的语言并不在于要表达什么,而是要通过语言来引起我们生活中某些美好的感受,这是诗歌语言的特点。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嘉宾一词,我们今天还在使用,“宾”主要指客人,而在古汉语中“宾”和“客”是有区别的。“客”在周代的时候指“先王之后”来自己家中做客,客本身也有敬的意思,但它有外人的意思,我们今天常说的“客气了”仍然能看到这种含义;“宾”指内部人,指周王室分封到各地的诸侯,推究起来这些人都是兄弟之邦,这种客人,古人称“宾,所敬也。”

“鼓”指“弹奏”,“瑟”在古代属于八音之一,往往用桐木所做。(注:八音,古代乐器分类方法,按照不同的材质将乐器分为匏、土、革、木、石、金、丝、竹八种类别。)在婚恋诗中我们提到过,在考古发现中,战国时期的瑟出土了很多,琴的数量相对较少,但在《诗经》中琴瑟总是成对出现,是一种弹拨乐器。

吹笙鼓簧,承筐是将。

笙,在八音中属于“匏”,曾侯乙墓中曾经出土过笙,它的形制有些像西南少数民族还在使用的芦笙。它的共鸣器是斗形的,由葫芦制作而成,其上打孔,插入管子,管上有簧片,通过震动可以发声,簧片就是俗称的“舌头”。“承筐是将”,“承”是“奉送”,“筐”是用来承装布帛礼品的。

由此可以判断这场宴会属于燕礼系统,招待列国宾客需要赠送礼品。“礼乐”之“礼”有两种含义,一个是指典礼的仪式,另一个指的是手里拿的赠品。西方人类学者曾经专门研究过“礼”,这是人类交往所必须的。在山东某些地方的孔子见老子画面中,孔子怀中就抱着一只大雁,还有的抱着羔羊,不同身份不同等级,所抱的礼品也是不同的。这些礼品有一个专有名称,叫“贽见礼”。

与人见面总是要带些礼物,这是一种人情。这与之前的“民之失德,亁餱以愆”的原理是相通的。东西不在多少,在于是否尊重对方,所谓“千里送鹅毛礼轻人意重”,也是这样的道理。列国之间的聘任需要送礼品,在《礼记》《仪礼》中记载有些国家甚至将本国的重要的玉器拿来送给对方,但这些重器对方是不会接受的。这也是礼的一种表现。

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好”在这里读为“hào”作动词,喜欢。东汉郑玄将这个字读为“hǎo”,比郑玄时代更早的毛亨将这个字读为“hào”,此处我们选择毛亨的读法。“周行”本指周代通往各地的大道,比如在《小雅·大东》中有“周道如砥”,西周王朝通向各地的道路像磨刀石一样平坦。

西周实行封建制,诸侯和王室之间经常要有车马行走,所以要修建道路,众所周知,秦始皇修了很多驰道,根据《剑桥中国史》中的记载,秦王朝所修的路甚至要比罗马的路还要长一些。实际上修路这件事早在周代就开始了。一个大的王国要经营四方,一定要先修通道路。《诗经》中的“周行”本来是“周道”,在这里使用的是它的比喻义,指通向远方的大道。

宴请宾客不单单是为了口腹上的满足,更重要的是要增进友谊,互相启迪人生的方向。整首诗的意境是非常优美的,先写了鹿群的呼朋引伴,接着描写宴会上鼓瑟吹笙的场景,并用了顶真格将“鼓瑟吹笙”和“吹笙鼓簧”拈了起来。以上就是第一章的内容。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

第二章的意思与第一章大体相同。诗歌是需要演唱的,所以需要重章叠调,不断地去重复,很多歌曲都是如此。古琴曲中有《阳关三叠》,也是循环往复。“蒿”指“青蒿”,“德音”指“美好的声誉”,“昭”为“昭著”。

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

“视”通“示”,显示;“恌”通“佻”,轻佻;“则”“效”都是“遵循”,君子相交,要遵循的原则是以庄重的一面示人,而非轻佻。

在西周时期,君子主要是指贵族,到了《论语》的时代,君子的意义已经开始发生了变化。《论语》是春秋时期的作品,其中的“君子”有时候指身份地位及在位者,“小人”指不在位者,但有的时候指的是那些有品德有出息的人,与之相对,小人指的是那些没有品德没有出息的人。但这并不绝对,比如“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这里的“小人儒”指的是没出息的儒。而在西周时期,君子所指的就是贵族。

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旨”指“醇厚,甘美”;“式”“以”是结构词,表示“既……又……”,有学者认为 “式”有“愿望”的意思,比如丁声树先生和裘锡圭先生。在《小雅·斯干》中有“兄及弟矣,式相好矣。”这里的“式”就有愿望的意思。但这一用法在有些地方很明显,其他地方又不是很强烈。“敖”同“遨”,遨游;“燕”,享乐,自由自在。第二章所表达的,仍然是对宾客的欢迎,此外又加了一个赞美嘉宾“德音”的内容。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

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第三章谈到“嘉宾之心”,款待宾客要入情入理入心,这样才能真正地增进友谊。“芩”是一种蔓草,和芦苇差不多,古人解释说“牛马喜食之”。三国时期的学者陆玑著有《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专门解释《诗经》中的名物,这对理解《诗经》非常重要。“和”“乐”都是“高兴”;“湛”指“深厚”,“湛蓝”的“湛”读为“dān”这里遵循的是古音的形式,古代只有“d”“t”没有“zh”“ch”“sh”也就是音韵学中常说的“古无舌上音”。

《鹿鸣》这首诗整个的风格是“中和典正”,很安详也很太平。

《邶风·击鼓》—摘录中读:李山老师讲解《诗经》

从《邶风·击鼓》讲起,这首诗的主人公是卫地的一个普通士卒,表达了他对战争的厌恶。诗篇的名字,取自第一句的前两个字。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击鼓”也就是“敲鼓”,古代战争用鼓来鼓舞士气。“镗”在这里是象声词,指击鼓的声音。“踊跃”指“跳跃,奋起”,在此表示一种喜好,用来形容王朝对战争的疯狂模样。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国”指“城郭”,繁体写作“国”,“囗(wéi)”就是指国都四周的城墙。“漕”指“护城河”。“土国”“城漕”是两个并列的词语,加固城墙,深挖护城河,也就是做好防御的准备。关于“漕”还有另外的解释,认为它是一个地名,卫国在经历了一次丧乱后曾经把国都短暂的迁到此处。这种说法聊备一说,未必可信。

诗篇一开始就写了一个兵荒马乱的场景,战场上鼓声阵阵,大家都在巩固城防,而此刻“我”却要南行,离开本国去外边打仗。一个“独”字,透露出了一种抱怨的情绪。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

第二章中出现了人名,也就是这次战争的主帅——孙子仲。公孙文仲这个人在《左传》中并没有记载,但是《毛传》说他是这次出征的主将。“平陈与宋”是指在陈国和宋国之间做调停。“平”在《左传》中出现了很多次,比如《左传·宣公四年》中记载“公及齐侯平莒及郯。”宣公和齐侯想要调停莒、郯两国的矛盾。而这次的调停人,是带着军队出发的,如果调停不成就会爆发战争。

虽然诗中交代得很清楚,但由于《左传》中并无记载,所以这件事情到底发生在什么时期很难确定。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不我以归”意为“我不归”,“忧心有忡”也就是“忧心忡忡”。此次出征名为调停,但实际上还是要打仗,战争会有伤亡,作为普通士卒难免会担心自己有去无回,凶多吉少。对战争的厌恶之情从中就能够看得出来。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第三章实际上主人公的一种玄想。战场之上,我们要居住在哪里?如果丢了战马要怎么办?在古代的战场上,丢了战马就意味着死亡。一旦死亡,又该去哪里寻找自己的尸体?这些事情未必是真实发生的,主人公幻想出了一个具体的情景,以此来表达自己的焦虑与绝望。

关于“于林之下”,《左传》中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

楚晋两国于邲交战,晋国战败。赵旃用他的好马两匹帮助他的哥哥和叔父逃跑,而用其他的马驾车回来。碰上敌人不能逃脱,就丢弃车子跑到树林里。逢大夫和他两个儿子坐在车上,对他两个儿子说:“不要回头去望。”儿子回头去望说:“赵叟在后边。”逢大夫发怒,让他们下车,指着树木说:“在这里收你们的尸首。”逢大夫就把缰绳交给了赵旃,赵旃登上战车得以逃脱。第二天,按照标志前去收尸,在树下得到了两个叠压的尸首。(赵旃以其良马二,济其兄与叔父,以他马反,遇敌不能去,弃车而走林。逢大夫与其二子乘,谓其二子无顾。顾曰:“赵叟在后。”怒之,使下,指木曰:“尸女于是。”授赵旃绥,以免。明日以表尸之,皆重获在木下。《左传·宣公十二年》)在描写了自己脑海中想象的兵荒马乱的战场之后,画风突然一转,出现了后世耳熟能详的诗句: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契”指“密切”,“阔”指“远离”,“契阔”在此是偏义词,指长别离。“成说”指“约定”。“吁嗟”是感叹词,“阔”指“离别”,“洵”指“远离”。我曾与家中妻子约定要与她生死不离,携手到老,但战场上瞬息万变,我很有可能有去无回,要失信于妻子。与前两章相比这是一种场景上的转变,由战场转向了家中至亲至爱,但对战争的厌恶情绪是一以贯之的。

《击鼓》篇幅不长,但写的情绪是非常激烈的。由兵荒马乱的战争场景写起,再到玄想自己到了战场上很可能有去无回,尸身倒于林下,进而想到了家中妻子,想到了曾经生死不离,相携到老的约定,却因为战争要失信于至亲至爱。至此,主人公发出了一种控诉。

这首诗见于《邶风》,表达的是卫地人的一种厌战情绪。

清代学者姚际恒著《诗经通论》,晚清学者方玉润著《诗经原始》,他们认为这首诗在卫穆公时期,也就是晋楚邲之战的时候。邲之战后楚国大胜,陈国遭到了宋国的讨伐,卫国出兵去救陈国,也就是诗中所说“平陈与宋”。但由于宋国背后有楚国的支持,最终卫国失败,大臣自杀。从“平陈与宋”这件事上来说,这种观点勉强能够自圆其说。
文章标题: 李山的《诗经析读》有哪些独到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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