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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为何 诗是什么 诗歌是什么

时间: 2022-06-16 18:01:16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10次

诗人为何 诗是什么 诗歌是什么

芙蓉送辛渐是唐代诗人王昌龄写的一首什么诗他擅长写七言绝句诗人称颂他为什么?

《芙蓉楼送辛渐》这是唐朝诗人王昌龄写的一首出色的送别诗。
他擅长写七言绝句诗人称颂他为“七绝圣手”。
王昌龄 (698— 757),字少伯,汉族,河东晋阳(今山西太原)人,又一说京兆长安人(今西安)人。盛唐著名边塞诗人,后人誉为“七绝圣手”。

王昌龄早年贫苦,主要依靠农耕维持生活,30岁左右进士及第。初任秘书省校书郎,而后又担任博学宏辞、汜水尉,因事被贬岭南。 王昌龄与李白、高适、王维、王之涣、岑参等人交往深厚。开元末返长安,改授江宁丞。被谤谪龙标尉。安史乱起,被刺史闾丘晓所杀。其诗以七绝见长,尤以登第之前赴西北边塞所作边塞诗最著,有“诗家夫子王江宁”之誉。王昌龄诗绪密而思清,与高适、王之涣齐名,时谓王江宁。有文集六卷,今编诗四卷。代表作有《从军行七首》《出塞》《闺怨》等。
王昌龄存诗181首,体裁以五古、七绝为主,题材则主要为离别、边塞、宫怨。就数量之多,体制之备,题材之广说,王昌龄的诗实不如李白、杜甫和高适、岑参,但他的诗质量很高。边塞诗可并高适、岑参而三,四杰以后,诗坛几乎没有边塞诗作。唐玄宗改府兵制为募兵制后,文人掀起了从军热以求边功。开元十三年,王昌龄漫游西北边地,有了较深的边塞生活体验,创作了大量的边塞诗,此时岑参11岁,高适还没有开始边塞生活,后人依次考证称王昌龄为边塞诗的创始和先驱。

王昌龄的边塞诗善于捕捉典型的情景,有着高度的概括和丰富的表现力。既反映了盛唐时代的主旋律,又对边塞风光及边关战场场景进行细致描写,同时能够捕捉到将士细腻的内心世界。其诗歌意境开阔,语言圆润蕴藉,音调婉转和谐,耐人寻味,在发情、造景、写意等方面均有很高造诣。而王昌龄的宫怨诗可与李白争胜,且其诗用意之深、写景之妙、比兴之切、造语之奇,都有独道之处。王昌龄闺怨诗以悲天悯人的精神书写那些久闭深宫的妃殡宫人的悲情哀怨,以细腻的笔触多方面地展现她们的生活和感情世界,揭示她们在残酷的宫殡制度下所遭遇的悲惨命运,客观上批判了封建社会摧残妇女的罪恶。这种思想倾向奠定了其作品的健康基调,洗尽六朝宫廷诗浮艳色情之污秽,有力地扭转了齐梁歌咏的不良文风另一方面,就艺术表现而言,王昌龄又发扬了六朝华美艳丽、精雕细琢的表现手法,继承了其形式美。因此王昌龄被誉为是成功地用七言绝句写宫词的第一人。
芙蓉楼送辛渐》是唐朝诗人王昌龄的一首送别诗,是作者被贬为江宁县丞时所写。七言绝句。诗的构思新颖,淡写朋友的离情别绪,重写自己的高风亮节。首两句写景,用苍茫的江雨和孤峙的楚山,烘托送别时的凄寒孤寂之情,也展现了诗人开朗的胸怀和坚强的性格;后两句诗人以晶莹透明的冰心玉壶自喻,与前面屹立在江天之中的孤山之间形成一种有意无意的照应,令人自然联想到诗人孤介傲岸的形象和光明磊落、表里澄澈的品格。全诗即景生情,寓情于景,含蓄蕴藉,韵味无穷。《芙蓉楼送辛渐二首》是唐代诗人王昌龄被贬为江宁(今江苏南京)县丞时所作。
第一首写的是第二天早晨作者在江边送别辛渐的情景;第二首写的是第一天晚上作者在芙蓉楼为辛渐饯别的情景。王昌龄送别诗既有对洛阳亲友的平安竹报,又表现出来自己依然冰清玉洁、坚持操守的信念,是大有深意的。⑸冰心,比喻纯洁的心。玉壶,道教概念妙真道教义,专指自然无为虚无之心。陆机《汉高祖功臣颂》有“心若怀冰”句,比喻心地纯洁。鲍照《代白头吟》:“直如朱丝绳,清如玉壶冰。”也是以“玉壶冰”比喻清白的操守。唐人有时也以此比喻为官廉洁,如姚崇《冰壶诫》序云“夫洞澈无瑕,澄空见底,当官明白者,有类是乎?故内怀冰清,外涵玉润,此君子冰壶之德也”。
⑹丹阳:在今江苏省西南部,东北滨长江,大运河斜贯,属镇江市。
⑺楚云:指楚天之云。
⑻高楼:指芙蓉楼。
⑼寒江:称秋冬季节的江河水面。[2]
白话译文
其一
冷雨洒满江天的夜晚,我来到吴地,天明送走好友后,只留下楚山的孤影。
到了洛阳,如果有亲友向您打听我的情况,就请转告他们,我的心依然像玉壶里的冰一样纯洁,未受功名利禄等世情的玷污。
其二
往丹阳城南望去,只见秋海阴雨茫茫;向丹阳城北望去,只见楚天层云深深。
《芙蓉楼送辛渐》是唐代诗人王昌龄,写的一首送别诗,他擅长写七言绝句,世人称颂他为“七绝圣手”。王昌龄与李白、高适、王维、王之涣、岑参等人交往深厚。其诗以七绝见长,尤以登第之前赴西北边塞所作边塞诗最著,有“诗家夫子王江宁”之誉,又被后人誉为“七绝圣手”。芙蓉楼送辛渐二首⑴其一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其二丹阳城南秋海阴,丹阳城北楚云深。高楼送客不能醉,寂寂寒江明月心。
《芙蓉楼送辛渐二首》是唐代诗人王昌龄的组诗作品,作于作者被贬为江宁(今江苏南京)县丞时。第一首写的是第二天早晨作者在江边送别辛渐的情景;第二首写的是第一天晚上作者在芙蓉楼为辛渐饯别的情景。全诗即景生情,寓情于景,含蓄蕴藉,韵味无穷。

何为诗?诗是什么?

如题目!
究竟什么是诗歌? 究竟什么是诗歌?我的定义是:诗歌是诗人的灵感、情感、思维与语言碰撞之后,所产生的凝练的语言,一般分行排列。(注1)根据这个定义,诗歌是一种具有音、形、义的语言,表达情感与思维。这是诗歌与其他文学体裁的共性。诗歌与其他文体的区别则在于,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依靠灵感、必须凝炼、分行排列。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这个定义中,除了“一般分行排列”,我没有对诗歌提出韵律、格式方面的严格要求。 诗歌创作依靠灵感,是诗歌与其他文体的首要区别。所谓灵感,指的是一种突如其来、稍纵即逝的思维与情感状态。根据《词源》:“灵感一词,源于古希腊,原指神的灵气,表示一种神性的着魔,当时对处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的人,称为神性的着魔者。英语中灵感(inspiration)的意思与希腊语基本相同,它被用来说明艺术家或诗人进行创作时,似乎是由于吸入了神的灵气,从而使作品具有一种超凡的魅力。” 尽管其他文艺创作也需要灵感,灵感对诗歌创作的影响却是最大的。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甚至认为诗歌创作全凭灵感:“诗人只是神的代言人”(《文艺对话录》)。自荷马时代始,到浪漫主义时代,许多诗歌的第一节一般都会循惯例,向文艺女神缪斯寻求灵感。许多诗人为了寻求灵感,不惜吸食鸦片,例如英国诗人柯勒律治(Coleridge)与法国诗人波德莱尔。中国古代文论中虽无“灵感”一词,但历代文论家也有类似说法。例如,西晋陆机的《文赋》一文中,称灵感为“天机”:“方天机之骏利,夫何纷而不理。”意思是灵感能使诗人文思泉涌。类似的词汇还有“神来”、“顿悟”、“兴会”等。灵感对于现代诗人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郭沫若曾说,“诗思来潮,半夜三更就扭亮了小灯,恐怕稍一迟疑,灵感就跑了”。我曾听一位美国当代诗人的讲座,他认为“在一切哲学、科学、文艺之中,唯有诗歌与宗教,可以超越人类的局限,通向上帝。因为这两者都需要灵感。”在我看来,灵感使得诗歌创作与阅读进入了一种类似“天人合一”的境界。诗歌在文学作品中具有崇高地位,有部分原因正是因为其必须依靠于人类无法控制、无法解释的“灵感”。 诗歌是一种凝练的语言。相对于其他文体,诗歌篇幅相对较短(某些史诗例外)。要在短短篇幅中表达复杂的情感与思想、创造特殊的境界,则诗歌的语言必须浓缩(condense)、有张力(intense)。中国古典诗中常有的“诗眼”,如“春风又绿江南岸”的“绿”字,“红杏枝头春意闹”的“闹”字,“云破月来花弄影”的“弄”字,正是这种浓缩、张力的绝佳佐证。同样的意思,如果用稀释的长篇文字来描述,则成为散文诗与散文。如果稀释得不好,可能连散文都算不上,只能称为白话文注释。由于文字要求浓缩,诗人在描写情、景、境的时候,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作出狠心的裁剪,只选取最重要的精华片断。例如,“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一句,并没有讲出行人“欲断魂”的缘由;而“江枫渔火对愁眠”一句,也没有阐述乘客为何“对愁眠”,都让读者自己慢慢揣摩。在英文诗中,庞德 (Ezra Pond)的印象派诗,结尾往往嘎然而止,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诗歌如同中国国画中的“留白”,让读者对清、景、境都有了想象的空间。正所谓“不著一字,尽得风流”。当然,凝练的诗歌相对短小,但短小的诗歌未必就凝炼。比如,像“一片一片又一片,两片三片四五片,六片七片八九片,十片十一十二片”(乾隆《吟雪》)这样的文字,短则短矣,毫无张力可言。好在纪晓岚把结尾那句改成“飞入芦花都不见”,才勉强使得此诗成为打油诗。当前所谓“梨花体”作品风靡网络,如“我看见一只蚂蚁/和另一只蚂蚁/也许还有更多的蚂蚁”(赵丽华《蚂蚁》)。《蚂蚁》的语言并不凝炼,也并未给读者留出对情、景、境的想象空间。这种作品,与“打油诗”类似,因其反传统而能引起读者的新鲜感。但如果作者大量炮制这种作品,则其作品质量遭到读者的质疑、甚至抛弃是必然的。 最后,诗歌一般要求分行排列。在我看来,除了约定俗成之外,这也是诗歌语言要求凝炼所造成的。由于语言凝炼,诗句不像散文、或小说的句子那样有完整的语法与连贯的内容,所以必须分行。比如诗人海子的《熟了麦子》最末一段: 谁的心思也是 半尺厚的黄土 熟了麦子呀 这样的诗句,如果写在同一行内,显然是不通顺的。 在我对诗歌的定义里面,我没有强调诗歌音要押韵、形要有律。这与很多人的诗歌定义不同。比如朱光潜在《诗论》中强调“声音节奏”是诗与散文的重要区别。我认为声音节奏并非诗与散文的区别,而是诗与歌的区别。中国古代就有“有韵为歌,无韵为诗”的说法。我认为格律于诗,既有优点又有缺点。优点在于“形式美”,而缺点在于过分注重形式。在诗人表达其灵感、情感、与思想的过程中,受到韵律限制,犹如戴着镣铐跳舞,无法自由书写。此外,人类的语言经过漫长的发展,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韵律。例如英语句子自然就是抑扬格(iambic),亦即“轻重轻重轻重”。中国的文言文发展了几千年,已臻极致。白话文写作兴起不到百年,尚有极大发展空间。我认为,现代新诗对于白话文的发展,将起着重要的影响力。

'李白一生中写了很多什么的诗歌成为什么的诗人

x27李白一生中写了很多什么的诗歌成为什么的诗人
李白一生中写了很多浪漫主义的诗歌成为浪漫主义诗歌代表的诗人
李白(701—762年),生日701年2月8日,汉族,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在我国历史上,被称为诗仙。其诗风豪放飘逸,想象丰富,语言流转自然,音律和谐多变。他善于从民歌、神话中汲取营养素材,构成其特有的瑰丽绚烂的色彩,是屈原以来积极浪漫主义诗歌的新高峰,与杜甫并称“李杜”,是华夏史上最伟大的诗人。 李白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省秦安县),隋朝末年,迁徙到中亚碎叶城(今吉尔吉斯斯坦北部托克马克附近),李白即诞生于此。五岁时,其家迁入绵州彰明县(今四川 江油县)。二十岁时只身出川,开始了广泛漫游,南到洞庭湘江,东至吴、越,寓居在安陆(今湖北省安陆县)。他到处游历,希望结交朋友,干谒社会名流,从而得到引荐,一举登上高位,去实现政治理想和抱负。可是,十年漫游,却一事无成。他又继续北上太原、长安,东到齐、鲁各地,并寓居山东任城(今山东济宁)。这时他已结交了不少名流,创作了大量优秀诗篇,诗名满天下。天宝初年,由道士吴人筠推荐,唐玄宗召他进京,命他供奉翰林。不久,因权贵的谗悔,于天宝三、四年间(公元 744或745年),被排挤出京。此后,他在江、淮一带盘桓,思想极度烦闷。 天宝十四年(公元755年)冬,安禄山叛乱,他这时正隐居庐山,适逢永王李遴的大军东下, 邀李白下山入幕府。后来李遴反叛肃宗,被消灭,李白受牵连,被判处流放夜郎(今贵州省境内),中途遇赦放还,往来于浔阳(今江西九江)、宣城(今安徽宣城)等地。代宗宝应元年(公元762年),病死于安徽当涂县。 李白生活在唐代极盛时期,具有“济苍生”、“安黎元”的进步理想,毕生为实现这一理想而奋斗。他的大量诗篇,既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繁荣气象,也揭露和批判了统治集团的荒淫和腐败,表现出蔑视权贵,反抗传统束缚,追求自由和理想的积极精神。在艺术上,他的诗想象新奇,感情强烈,意境奇伟瑰丽,语言清新明快,形成豪放、超迈的艺术风格,达到了我国古代积极浪漫主义诗歌艺术的高峰。存诗900余首,有《李太白集》。 其诗想象丰富,构思奇特,气势雄浑瑰丽,风格豪迈潇洒,是盛唐浪漫主义诗歌的代表人物。
豪放、诗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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