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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 | 检察官遇见的那些失足少女

时间: 2020-03-10 21:44:02 | 作者:长胜姜君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19次

纪实 | 检察官遇见的那些失足少女

  我是一个三线城市的检察官,今天想谈谈办案过程中所遇到的那些少女们(为保护隐私文中均为化名)。

  故事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普及一下检察院是干什么的啊,很多人都知道公安局和法院,但是对检察院比较陌生,似乎只存在于头脑中“公检法”这个名词中。检察院的主责,通俗的讲,刑事案件先由公安局进行侦察取证,然后把所有证据和他们对案件的意见交到检察院,我们检察官进行全案的综合分析,然后决定是不是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是不是要到法院进行起诉犯罪嫌疑人。

  (一)

  要说的第一个女孩,是我参加工作后协助办理的第一个案件,也是让我印象较为深刻的一个强奸案,女孩叫云琪,初中在读。 

  云琪的妈妈带着怀孕的闺女到派出所报案,因为云琪才13周岁,公安很快立案,经过询问,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尹杰,尹杰泰然自若,以为做个笔录就能回家了,所以对与云琪发生性关系的事情供认不讳,丝毫没有害怕。他认为是云琪自愿的,不能认定为强奸。他不知道的是,《刑法》规定,只要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女孩是否自愿,均认定为强奸。因为法理认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没有处理性意愿的自主性。供证一致,公安报请我们检察院批准逮捕。我在审查全案证据期间,云琪去医院做了流产手术,公安办案人员去取了胚胎样本,去和犯罪嫌疑人尹杰做DNA比对。都以为这是一起极其简单的强奸案,就等着鉴定结果出来,然后定案了。两天后,公安送来了鉴定结果,结果令人大跌眼镜,孩子的生物学父亲竟然不是看守所里的犯罪嫌疑人尹杰!

  我们马上传唤了云琪,重新询问。“云琪,除了尹杰,你是不是还和其他男生发生过性关系?请你如实回答。”云琪听了我的话,涨红了脸,原来一年前,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正在省会城市读大学的男生文远,两人发展成恋人关系。云琪为有一个大学生男朋友骄傲,文远对她“也很好”。七夕节前,两个人商量一起过节,但是云琪不知道如何才能有理由脱离妈妈的监管夜不归宿,想来想去决定假装“离家出走”。找不到离家出走的借口,眼看着男友的火车马上到了,云琪对妈妈说:“妈,我要买一个苹果手机,班上很多同学都有。”妈妈自然没有同意,一场冲突如愿爆发,云琪“离家出走”,和男友在一起度过了浪漫的七夕节。后来云琪的妈妈发现女儿的异常,拽她到医院检查,才知道女儿已经怀孕快两个月了,云琪的妈妈震惊了,自己为了陪女儿读书辞去工作,和丈夫分居两地,女儿却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怀孕了?!必须报警!!

  于是便有了故事开头的那一幕。

  但云琪的妈妈所不知道的是:七夕之后没多久,云琪就已经发现例假没按时来,她自己买了试纸,一测竟然怀孕了。她十分很慌乱,担心读大四准备考研的男友怎么办。在云琪的意识里,那个考试对男友非常重大,不能毁了男的前途,她还想考到省会去找他呢!但是,得有人来解决这个事情啊。云琪想到了一直在追求她的尹杰。尹杰和云琪住在一栋楼上,是她们学校高中部学长,当天晚上,云琪拿着一本习题册敲开了尹杰的门:“尹哥,我有几个题想问你……”

  天真的云琪为了保护男朋友文远,让他安心学习,自作主张地决定嫁祸尹杰。后来,与尹杰也发生性关系后,她按照自己的计划,告诉尹杰“怀上了他的孩子”,尹杰也答应出打胎的费用,她妈妈却在这时候杀了出来。

  云琪的行为,改变了两个男生的人生轨迹。文远和尹杰均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每年暑假过后,这类案件尤其多: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在暑假和小男友们偷食了禁果,有的被父母发现,部分父母为了女儿的名声选择沉默,部分父母和男方家协商,如果赔偿数额达到预期数额,就让女儿和男孩断绝关系,然后不了了之,如果数额没达到预期或是男方家态度恶劣,他们就选择报警。每当我在案卷中看到这些不满十四的小女孩为了让男朋友高兴是如何主动献出自己,我不禁心生担忧:现在的女孩们有些早熟啊……

  男生们,如果你交了女朋友,情到浓时,请一定记得采取保护措施,已知女友20岁以下的,都建议看一下她的身份证,确保她的真实年龄,不要只看外表,因为现在的女孩们的妆容实在让人困惑她们的年龄,如果你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发生了性关系,那么,等待你的很可能是牢狱之灾。

  女生们,如果你早恋交了男朋友,情愫初开的感觉或许美好,但是千万不要为了挽留或者讨好他而去奉献自己,无论何时都要爱护自己,因为那些无知和放纵造成的身体的损伤和心灵的创伤可能会陪伴你一辈子。

  一位伟人曾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办理了太多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案件,我深以为然。 网络的发达,微信的普及,各种低俗的直播,对性的好奇,让太多未成年人走向了犯罪,也让更多的女孩受侵害……作为一个二胎妈妈,我时常在焦虑,儿子马上三岁了,性别意识越来越明显,我该如何正确对他进行性教育和引导?将来我又将如何教育女儿,让她知道,性是美好而纯粹的,但是一定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因为你的男朋友不会替你躺在手术台上忍受疼痛和身体的损耗……

  (二)

  要说的第二个女孩,暂且称她为丹丹吧。

  丹丹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母亲从此失联,丹丹一直跟着爸爸生活。在她五岁的时候,丹丹爸爸结识了同是离异的东北女子孙琳,两人在一起生活了六年。缺乏母爱的丹丹,对这个母亲非常依赖。但在丹丹十一岁那年,孙琳离开了丹丹爸,和另一个男人走到了一起,男人叫赵振星。在丹丹的印象里,孙琳就是她的亲妈妈,现在爸爸和妈妈离婚了而已。周末她从寄宿制学校放学后,经常去找孙琳小住,孙琳也不反对,因为丹丹爸常年在外跑业务,每当丹丹过来的时候,她可以问丹丹爸索要一点“抚养费”。

  孙琳和赵振星也没有孩子,赵振星似乎也不讨厌这个小女孩。为了让孙琳高兴,丹丹“很懂事”地管赵振星叫赵爸。后来有一次因为“抚养费”的问题,孙琳和丹丹爸发生了争执,孙琳气愤之下便决定报复丹丹爸。没几天丹丹生病,孙琳与赵振星一合计,决定给她拍黄色视频卖钱。于是孙琳哄她说:“丹丹,让你赵爸给你按摩一下,有利于身体恢复。”于是接下来的几天里,赵振星借着推拿按摩的名义,与丹丹发生数次性关系,每次孙琳就拿手机在旁边录像,然后将这些视频发到一些微信群里,借此敛财。

  案发之后,孙琳对丹丹并不愧疚,只是对丹丹爸非常怨恨。

  审这个案子的时候我都崩溃了。孙琳的内心是有多么丑陋!一起生活了六年,喊了你六年妈妈的女孩,你亲手把她推向黑暗的深渊。这个案子让我体会到了孩子单纯、他们对家人的爱和依赖,也让我见识了人性的龌龊和不堪。

  办了五年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我逐渐意识到很多孩子的心理问题与原生家庭有关,比如走向犯罪的孩子们,多是留守儿童或者是父母教养方式不正确。比如最近很热的北大弑母案吴谢宇,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教科书级别的成长经历,但没有人注意到,他的本性完全被压抑了,百分百的按照父母的意愿在成长。她的教师妈妈是位学者,有文人的清高和孤傲,在丈夫去世后,不接受亲友的捐赠,一个人扶养吴谢宇,吴谢宇后来骗钱、与性工作者交往,正是被压抑的本性的爆发性的释放,对他的妈妈清规戒律的挑战,他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完成了自己的成长,令人唏嘘。

  我想说,为人父母,也是一场修行,不要总对你家的熊孩子河东狮吼、拳脚相加,初为父母,咱们要从孩子身上发现自己的问题,然后和孩子一起成长。可能你给不了孩子们丰富的物质条件,但请一定要给予他们足够的爱和呵护,给他们做一个正面的榜样,在他们成长为国之栋梁之前,他们必须先成长为一个正常的社会人。       

  (本文为作者投稿,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责自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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