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5-18 11:00:11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1次
真实的历史就是自己。
历史是一片肥沃的土地,那里埋藏着我们的想象和希望,生长着我们的快乐和忧伤,成为历史剧创作的宝藏。
戏剧自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与历史结下了不解之缘。
通常情况下,历史学家会对此感到不快,这似乎也是“自古而然”的。
新编历史剧的流行,更使历史学家的愤怒到了“于今为烈”的地步。
最早的“新编历史剧”《戏说乾隆》令国人耳目一新,历史学家颇有雅量;《宰相刘罗锅》《康熙微服私访》随后登场,一石激起千层浪。
以纪昀(晓岚)为主人公的两大部“历史剧”(《风流才子纪晓岚》和《铁齿铜牙纪晓岚》),改写了历史上主管《四库全书》编纂工作的赫赫有名的学者形象,导致了某些历史学家的切齿之恨。
随之而来的,是对历史剧的严厉指责和苛刻要求,甚至大有必欲除之而后快之势。
对历史剧的指责包括:胡编乱造,随意臆造,迎合低级趣味,背离历史的真实,模糊历史的真相……对历史剧的要求包括:不仅要注重艺术真实,还要注重历史真实,实现“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的统一”,以便“艺术地再现历史”……只有“忠于历史”,“回归历史”,认可“基本史实”,注重历史的发展趋向,与历史保持一致,才是历史剧脱离苦海的惟一出路。
我们应该承认,历史剧的确存在着“关公战秦琼”、“罗成戏貂蝉”、“张飞杀岳飞”、“宋版《康熙字典》”、“我孝庄皇太后”之类的细节失真(即硬伤)。
但是说到“背离历史的真实”和“模糊历史的真相”,说到“忠于历史”和“回归历史”,我们则不得不问:什么是历史?什么是历史的真实?什么是历史的真相?我们是如何获知历史的真实和历史的真相的?历史本身是否包含着艺术性,即包含着修辞性和文学性(形象性、想象性、虚假性)?如何理解这种修辞性和艺术性?一句话,历史是真实的吗?
在谈及历史与历史剧的关系时,我们一方面承认它们之间的联系,一方面把历史与历史剧严格区分开来。
我们认为历史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历史剧属于艺术创作的领域;认为历史体现的是历史真实,历史剧体现的是艺术真实;因此历史是客观存在,历史剧是艺术想象的产物。
其实这种区分是靠不住的。
何以知之?
首先,我们似乎应该区分两种不同的“历史”:一种是作为客观人物或事件的历史(the historic),一种是作为客观人物或事件之记载的历史(the historical);前者才是客观的,后者则是被主观化了的。
在英文中,“the historic”(作为客观人物或事件的历史)与“the historical”(作为客观人物或事件之记载的历史),两者之间的界限是非常明确的。
前者指历史上有重大意义的人物或事件,后者是对前者的记载或“反映”。
比如说到“古建筑”时必须使用“a historic building”,而非“a historical building”;说到“历史剧”时必须使用“a historical play”,而非“a historic play——”“a historic play”这种说法本身也是自相矛盾的。
作为朴素的唯实论者,我们相信,作为客观人物或事件的历史(the historic)与作为客观人物或事件之记载的历史(the historical)之间的关系是“被反映者”和“反映者”的关系。
这是不错的,但值得注意的是,从认识论的角度看,我们是通过“反映者”来认识“被反映者”的,我们也只有通过“反映者”才能认识到“被反映者”,这无异于以“反映者”征服“被反映者”。
离开了“反映者”,我们就无从认识、理解和把握“被反映者”。
我们触及的只是作为客观人物或事件之记载的历史(the historical),而无从触及作为客观人物或事件的历史(the historic)。
即使我们今天看到的“古建筑”(historic building),也几经风雨,几经粉饰,与原物大异其趣,不再是纯粹的古建筑了。
虽然“今月曾经照古人”,毕竟今天的月亮不再是古代的月亮。
月亮尚且如何,何况建筑物呢?
我们不妨把作为客观人物或事件的历史(the historic)称作历史(history),把作为客观人物或事件之记载的历史(the historical)称为历史编纂(historiography),以把两者严格区分开来"在此我们要讨论的是:历史编纂与历史剧是否存在本质性的差异?历史编纂是否只具有客观性而不具有艺术性?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是:历史编纂究竟包括多少种类型?据我们所知,历史编纂至少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实证性的历史编纂,它注重数据,强调实证,倾心于语言的明晰性、意义的明确性、逻辑的一致性,以“科学”自诩;一种是叙事意义的历史编纂,即所谓的叙事性的历史编纂(narrative historiography),与“科学”的僭妄相比,修辞性和文学性乃其本源之所在,它也坦然地承认这一点,并得意于这一点"实证性的历史编纂是分析性而非描述性的,它关心的是环境而不是人,着眼于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和因果性,关注“长时段”(longue dure)的转换和巨大社会结构的变迁;叙事性的历史编纂是描述性而非分析性的,它注意的是人而不是环境,关心的是人的情感和命运。
西方的历史编纂传统一直是叙事性的,然而自19世纪末以来,随着实证主义的勃兴,史学的科学化倾向越来越严重,人们越来越多地要把历史编纂转化为一门严密的科学,甚至要以“总体史”代替“事件史”,以便探寻历史深层结构的变迁。
此后,历史著作开始充斥大量的图表!公式。
即使如此,它还是难以掩盖其修辞性和文学性之踪迹。
在这方面,海登•怀特(Hayden White)所述甚为详尽精辟。
海登•怀特认为,即便是实证性的历史编纂,也无法掩盖其修辞性和文学性,尽管千余年以来它一直都在极力摆脱自己与修辞性和文学性的干系。
别的且不说,它是以日常经验为基础的书面话语,仅仅这一点就足以决定其特性——具有修辞性和文学性。
修辞性和文学性的核心在于隐喻(metaphor)。
隐喻是一种想象性的理解方式,是在彼类事物的暗示之下把握此类事物的文化行为。
历史话语体现的并非逻辑性关系,而是隐喻性关系。
历史编纂包含了艺术性的成分,因此不能忽视历史话语的隐喻之维。
“一组事件转换成一个系列,系列又转换成序列,序列转换成编年史,编年史转换成叙事作品,我认为,这些行为更有益于理解成比喻性的,而非逻辑-演绎性的。
此外,我把事件构成的故事和可能用来解释这些事件的任何形式论证之间的关系,当作是由逻辑-演绎和比喻——修辞的要素构成的组合。
这样,一方面是历史话语和科学话语之间的差异,另一方面是历史作品与文学作品之间的类同……”[i]
尽管修辞性和文学性会造成信息失真,甚至引发逻辑矛盾,但它会使过去/产生意义0,否则历史就会变得不可理喻。
总是有人认为历史是对往昔事件所做的完全真实的记载,所谓“史笔如铁”是也,其实并非如此。
首先,对于往昔事件的记载常常伴随着必不可少的解释(包括事件的起因、过程与结果),夹杂着编纂者自己的想象,而意义也源于此,这种解释或这种意义就是修辞性和文学性的。
意义的另一个来源是语言,因为只有借助于语言符号,才能赋予过去的事物以意义"语言以想象和概念将描述的对象固定下来,想象的方式和概念的数量又是无穷无尽的,因此描述的对象被固定的途径可谓多矣。
语言本身并没有提供一个标准,告诉大家什么是“正确”的用法,什么是“不正确”的用法。
传统的历史编纂大师深谙此道,并能灵活地掌控之。
至于叙事性的历史编纂,其修辞性和文学性更是自不待言。
西方叙事性的历史编纂,传统可谓源远流长。
“史学之父”希罗多德的代表作《历史》就是一部引人入胜的史诗,而不是枯燥乏味的战争编年史。
相传他在奥林匹亚朗诵他的著作时,把当时青春年少的修昔底德感动得泪水涟涟。
近年来这种历史编纂传统得以复兴,实乃学界之幸。
比如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专门研究中国历史的教授魏斐德(Frederic Wakeman, Jr.),就极力肯定叙事性的历史编纂。
他的历史著作以叙事为主导,当然也包含少量的理论分析。
在他看来,叙事借助其故事和细节,能够发挥阐释之功能,而理论概括是无法穷尽历史现象的具体性的。
人们是通过生动的形象而不是枯燥的理论来把握历史踪迹的,理论充其量也只是辅助性的。
我们不难发现,叙事性的历史编纂与历史小说几乎没有什么差异,因为叙事性的历史编纂也需要借助于想象把零散的事件连缀成完整的故事。
在那里,事实与幻想、史实与虚构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魏斐德的《伟大的事业:中国17世纪满人对帝国秩序的重建》(The Great Enterprise: The Manchu Reconstruction of Imperial Order in Seventeenth Century China)就是照此原则写成的,读来引人入胜"美国著名汉学家史景迁(Jonathan Spence)和孔飞力(Philip A. Kuhn)的大量历史著作包括已经译成中文的《天安门:知识分子与中国革命》(史景迁)、《王氏之死:大人物背后的小人物的命运》(史景迁)、《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孔飞力),以及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也都是这样写成的,读起来同样魅力无穷。
我们完全可以说,其实这种叙事性的历史编纂,我们也是“古已有之”的。
司马迁在《史记》中的对于各色人等、各种事件的精彩记录,源于其生花之笔,读来令人赏心悦目,而忘乎其历史精确性。
比如司马迁在叙述“鸿门宴”时,写到樊哙闯入,“头发上指,目眦尽裂”(《史记•项羽本纪》)不仅有悖于史实,而且有悖于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
司马迁在《史记•项羽本纪》中描写垓下之围时,说项羽只剩下二十八骑,发出了“天亡我,非战之罪”的感慨。
虽然被数千汉骑围困,项羽毫不屈服,“谓其骑曰:‘吾为公取彼一将。
’……项王乃驰,复斩汉一都尉,杀数十百人……。
乃谓其骑曰:‘何如?’骑皆伏曰:‘如大王言。
’于是项王乃欲东渡乌江。
”但稍后不久,项羽又对乌江亭长说过“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
也就是说,项羽最后的二十八骑也已被汉军歼灭。
既然如此,“非战之罪”、“吾为公取彼一将”之语,是如何记录下来,又是如何历经两百年后传到司马迁那里的?
即使在自称最为严密的社会科学中,虚构也是无所不在的。
虚构是一种想象性构造,是一种“仿佛”式的描述,“或然性”(或者干脆“莫须有”)是它最大的特点。
海登•怀特提到了边沁的“虚构观” (conception of fiction),提到了欧文•巴菲尔德(Owen Barfield)的论文《诗歌措辞与法律虚拟》(Poetic Diction and Legal Fiction),以便告诉我们,即使在严密的法律话语中也是允许虚构的:所谓“法律虚拟”,指在法律事务上为权宜计在无真实依据情况下所做的假定,这个假定被认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比如“法人”就是一种虚构,因为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人”。
海登•怀特的理论表明,无论是实证性的历史编纂,还是叙事性的历史编纂,都离不开修辞性和文学性,都包含着想象性和虚构性的成分。
对于历史编纂而言,无论是修辞性还是文学性,是想象性和还是虚假性,都具有积极和正面的意义。
可以说,没有修辞性和文学性,没有想象和虚构性,就没有往昔的人物与事件,更无法理解之。
既然如此,认为“历史真实”是客观的,就是没有根据的。
历史编纂,无法遮蔽自己的艺术性。
所谓“历史真实”的盖头,应该掀开了。
这段历史发生在埃及,上帝的子民以色列人被法老王奴役,摩西和亚伦临危受命,被上帝选中为先知与祭司,在旧约时代先知代表神是传达神的旨意的人,祭司代表人是执行神旨意,代表百姓向神献祭赎罪行使神权的领袖,新约时代,两种权力合二为一,耶稣是先知和大祭司的合一,既是神子又是人子,既是先知又是祭司。
所以,《出埃及记》的属灵含义是先知和大祭司带领罪的奴仆(以色列人代表顺服上帝的人类)走出罪的捆绑,重获自由并得到应许之地,最后与神同在过程的其中一部分,预表了耶稣基督带领人类(神的子民)走出撒旦欺骗、控告的辖制,走向天国获得自由和永生的过程。
基督徒应该知道,上帝在圣经的构思和写作上往往带有深奥的灵意隐喻,出埃及记是一个引子,是为了耶稣的出场铺垫的,其中隐含了很多层的属灵启示。
《出埃及记》里的摩西和亚伦,代表了圣人的教导和带领工作结局是失败的,因为人的能力与智慧受到罪的玷污和欺骗,已经不能领受神的指教与智慧,表现在人的信心严重不足。
比如以色列民众才刚刚见证了上帝的神迹摆脱埃及军兵的追杀安全渡过了红海,转头又在西奈山下造了金牛犊,学埃及人的偶像崇拜,并且不断抱怨上帝没有供应,无法满足他们的私欲——吃肉和纵情声色的玩乐诉求,甚至企图暴动推翻摩西的带领重新返回埃及过罪中奴隶的生活。
为何上帝才刚刚给他们显现了分开红海的巨大神迹,以色列人居然这么快就忘记了?
说明以色列人一开始就从信心上对上帝的救赎工作极其消极软弱,以至于不太相信迦南地是上帝赐给他们祖先流奶与蜜之地,本来美好的生活只要信靠上帝带领就可以唾手可得,自由在望却因不信而跌倒,部分人甚至因此反叛上帝而被摩西屠杀除灭(暗指脱离信仰,回到世俗世界过原来拜偶像或无神论的人),这些人最终无法承受上帝的应许之地。
这也隐喻了后来的基督徒虽然被耶稣救赎称义,但是由于信心的软弱仍在罪中挣扎,在成圣的道路上跌倒以至于失去救恩的经过,这部分人是什么人呢?我们从历史来考察,这些人都是崇拜偶像、收敛钱财、纵情私欲、争战侵略、论断和拦阻真理的基督徒,比如圣殿骑士团,比如宗教裁判所,比如赎罪券等等。这些人无法承受天国,最终会被祭司除灭净尽,除尽罪恶的圣徒,是末后与敌基督争战的人——产难妇人所生之子。
而摩西率领利未人屠杀悖逆的以色列民众,就是末后这些事的预表,因为进入应许之地前,耶和华要求止住罪过,除净罪恶,赎尽罪孽,引进永义。“止住罪恶”是以色列人出埃及,“除尽罪恶”是杀死三千名悖逆的以色列民众,“赎尽罪孽”是忍受四十年的淬炼和打击,等到包括摩西在内那些软弱跌倒的百姓都死光之后,再由约书亚带领成圣的百姓进入上帝应许之地。约书亚的名字意为“耶和华的拯救”,是耶稣的预表。
我们知道,耶稣降临,在旷野喊话劝人悔改信主的人是施洗者约翰,摩西预表了约翰,约书亚预表了耶稣。
很遗憾的是,因为以色列民众信心上的软弱,不敢听从上帝的话去攻打迦南地巨人亚纳族人的城邦,以至于最后失利溃败,退回到旷野四十年受苦赎罪,摩西也受牵连没能进入上帝应许之地,这些事记在摩西五经之四卷《民数记》十三十四章(必须要加上后面几部经卷的知识才能明白神在埃及记里教导基督徒的启示,故有必要交代一下),上帝在出埃及记里给基督徒的属灵启示到底是什么?
基督徒必须明白,摩西是律法的代表,摩西代表了犹太教是律法主义信徒,他们信心建立在因行为称义,他们相信自己的判断和聪明,不信上帝的带领,所以无法领受应许之地。在属灵上隐喻了犹太教信徒因不信耶稣是弥赛亚不被上帝恩赐,而基督徒信耶稣得上帝的恩赐,承受了天国。
这是圣徒成圣“因信称义”是真理,因“行为称义”不是真理,犹太教信徒迷信旧约教义而被上帝拒绝的深刻历史教训,预表在《出埃及记》《民数记》里,这就是这段苦难历史的属灵含义。
到底是什么因素导致中国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迷恋上鸦片?难道鸦片真有无穷的法力吗?为什么一向嗜好鸦片的印度人以及后来迷上鸦片的北美人没有继续迷恋这种东西?为什么鸦片惟独给中国人带来巨大的灾难?此前我们往往把这个问题简单化和政治化,妨碍了我们对历史真相的认识。
1837年在广州和澳门出版的一份介绍中国的杂志上,刊载了一位中国艺术家带有插图的文章,此文生动地描述了一个吸食鸦片的富商之子如何从健康、富足到痛苦、贫穷的过程,画面依次如下:
1.一个在家的年轻人,穿着华贵,身体健康,充满青春活力。背后的大理石桌面上摆放着一座精美的外国钟。在他的右边是一个珠宝箱,里面装满金银财宝,他的贴身仆人紧挨侍立其旁,稍远处,他的另一个佣人买了药正带进来。
2.他斜躺在豪华的沙发里,嘴里叼着烟枪,被 *** 围着,其中两个 *** 年轻貌美。他出手阔绰,一掷千金。
3.他嗜药如命,贪得无厌,沉溺于这种生活没多久,随即面如菜色,形容枯槁,消瘦无比,两肩高耸,龇牙咧嘴,面呈死灰,终日昏昏沉沉,完全没有一点活力。即便在这种情况下,他还坐在一个极普通的睡椅上叼着烟枪吸烟,身边还摆着别的烟具。这时他的老婆们——一个妻和一个妾走了过来,妻子发现珠宝箱已空空如也,站在那儿皱着眉头,满是惊讶;小妾则满脸疑惑地盯着睡椅上堆放的那些吸烟的玩意儿。
4.他的田产和房屋都化为乌有,睡椅也换成了一些粗糙的板子和破烂的垫子,光着脚,侧着脸,头向前倾着,喘着粗气。他的妻儿站在面前,衣衫褴褛,忍饥挨饿。一个儿子愤怒地把他所有的烟具砸向地面,不谙世事的小儿子还拍着小手笑着做游戏,而他对这一切无动于衷。
5.他的烟瘾越来越厉害,但他现在的生活已贫困潦倒,极其绝望,如朽木一般,即便在这种情况下,他仍凑了几个铜板,急匆匆到一家烟馆,买了一点点另一烟民烟枪中的碎烟屑,以减缓他难熬的烟瘾。
6.他的角色固定下来,一个烟鬼。他坐在竹椅上,仍在不断地吞着药面,污秽不堪,必须借助茶水才能把药吞下。他的妻儿坐在边上,在竹卷筒上把一束束蚕丝拉直,然后绕成球,如此辛辛苦苦挣一点微薄的收入以维持生计,他们艰难度日。
这是一个典型的鸦片吸食者的肖像。如果再增加一幅画面,我想应该就是妻离子散,最后这个可恶的烟鬼横尸街头,被野狗分而食之。
提起鸦片,中国人首先联想起的是近代遭受的耻辱,它往往勾起中国人一段段痛苦的回忆,甚至很多人会认为鸦片是中国近代苦难的根源。这种认识大致没有错,但是我们对鸦片的认识如果仅止于此,是远远不够的。
鸦片是毒品,现在无人不知。可是过去的几千年中,鸦片大多时候被人们看做一种灵丹妙药,甚至被当成一种神物。而且,鸦片在西方被发现和使用的历史比中国久远得多,影响也要大得多。已有的研究成果证明,欧洲是罂粟的故乡,最早人工种植的罂粟也出现在欧洲。早在距今6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在欧洲的许多地方就发现了保存完好的野生、人工种植的罂粟种子和果实的遗迹。不过今人对那时人们种植罂粟的目的尚不十分清楚,可能用于镇痛剂或用来榨油,也可能用于宗教仪式。随后这种植物传到了美索不达米亚的两河流域,苏美尔人可能发现了罂粟的真正秘密,因为他们把罂粟称为使人快乐的植物。至晚在距今3000年前,关于鸦片的知识已经广泛传遍欧洲、中东和北非。比较可靠的最早发现鸦片的记载来自埃及,因为大约在距今3500年前的墓葬里,人们发现了鸦片样本。埃及城市底比斯(thebes)以生产鸦片而闻名遐迩,鸦片中的一种重要成分即生物碱中的蒂巴因(thebaine)也因此城市而得名。在埃及,鸦片被用来消脓肿、止头痛、治外伤以及使吵闹的小孩镇静。古埃及纸草文书中就有一则这样的处方:将罂粟果浆与墙上的苍蝇粪和在一起,进行过滤。连服四日,效果即现。此法竟被全世界的人们采用。史料记载,欧洲直到近代仍有母亲或保姆给不安静的婴儿服用鸦片,英国纺织女工因为白天工作非常辛苦,为了能在晚上得到充分休息,很多母亲也这样做。另外,鸦片还有抑制食欲的功能,穷人家的孩子服食鸦片后可以减少饥饿感,节省食物支出。正如一位观察家所说,到三四岁时,许多孩子因营养不良,健康状况很差,萎缩得像小老头儿或者干枯得像一只猴子。结果可想而知,这些穷孩子长大后大多继续贫穷,很多成为瘾君子。在近代中国,鸦片更有令人不可思议的作用,《厦门志》就记载说,不少富裕人家为了杜绝孩子们跑到外面赌博或惹是生非,不惜以鸦片为诱饵,把孩子圈在家里吸食鸦片。
直到19世纪初,鸦片仍未被人们视为一种毒品。欧洲许多国家此前出台了戒酒法令,但并未出现禁鸦片法令,人们仍然持鸦片无害的观念。有学者甚至认为,18世纪末19世纪初欧洲浪漫主义文学的产生与鸦片有极大的关系,如果没有鸦片,一些最出色的作品可能就不会诞生。浪漫主义文学的核心就是想像的复苏,是想像的翅膀与叙述的结合,体现为更为自由和主观的 *** 、伤感及其他个人情感的表达,而不是一味的描写,这一切都需要使人暂时从思想上脱离尘俗的羁绊,因此作家需要鸦片的 *** 。这一时期的浪漫主义作家如歌德、柯尔律治、华兹华斯、司各特、雪莱、拜伦、德·昆西等,他们相关作品的创作可能都多少与鸦片有关,有些作家还患上了鸦片瘾。事实上也正是如此,许多作家在患上鸦片瘾之后,才创作出了最著名最好的作品。勇敢的德·昆西在1821年出版了自传体小说《一个吸鸦片者的自白》,他称小说中真正的主人公是鸦片而不是他本人。他在作品中用大量篇幅描写自己吸食鸦片后的奇妙感受,并写下了著名的《鸦片颂》:
哦!公平的强大的鸦片啊!对于穷人和富人你一视同仁,你为那些永远医治不好的创伤和那诱使精神反叛的苦闷带来了减轻痛苦的香脂——雄辩的鸦片啊!……你在黑暗的中心,运用头脑幻想的心像建造了城市和庙宇……其富丽堂皇的程度超过了巴比伦(babylon)和希卡托比罗斯(hekatompylos);从杂乱无章的睡梦中把那久埋地下的美人和亡故的家庭成员的面孔,在洗净了坟墓的不光彩之后,都召回到光天化日之下。只有你才能把这一切礼物赠给人类,只有你才掌握着天堂的钥匙。
鸦片的服用绝不仅仅局限在普通人群之中,在许多国家的军队中也大量服用鸦片,并得到 *** 的许可。美国南北战争中双方的军队都离不开鸦片,因为在艰苦恶劣的战争环境中,服食鸦片可以有效地治疗和预防流行性痢疾和腹泻,还可以暂时解脱因思乡或失去亲人而产生的痛苦。在联邦军队中,鸦片是 *** 定量配给的,并定期发放到战士手中。在欧洲各国军队中,鸦片大概是除酒类以外最受欢迎的东西了。
在19世纪初以前,世界各地并未把鸦片视为洪水猛兽,鸦片像酒、烟一样,只是人们的一种嗜好,加之鸦片还有疗病的功能,所以大多数人甚至认为鸦片是一种对人有益的东西。即使在科学家和医生从鸦片中分离出其他更纯的物质(实际上是更容易使人上瘾的物质)后,人们仍未把鸦片视为毒品。鸦片中的成分非常复杂,已知有二十多种生物碱,占其总重量的25%,其中最主要的成分是吗啡(10%)、可待因(0.5%)、蒂巴因(0.2%)、罂粟碱(1%)、诺司咳平(6%)等。海洛因是德国科学家从吗啡中提取的另一种生物碱,德文heroisch意为万能的或英雄的,因为临床实验证明,其药效(镇痛和镇静)是吗啡的5到10倍。可见,鸦片是几种最主要的毒品的来源,人们将鸦片称为毒品之母是恰如其分的。然而,在国际社会正式认识毒品之前,人们曾以毒攻毒,即以吗啡来治疗鸦片瘾,因为当时人们认为通过注射吗啡不会使人上瘾(多数人认为,鸦片之所以会上瘾,是因为经过口腔味觉以及胃的消化);海洛因刚上市时,又被作为治疗吗啡瘾的特效药。直到1910年后,医学界才对海洛因的危险性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医学上的使用逐渐减少。然而,此时海洛因已经在全球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了。
对鸦片史简单的回顾有助于理解中国近代的鸦片问题。从世界的眼光看,世界其他地方种植和使用鸦片的历史远比中国悠久,使用范围更广,但是其他国家基本没有因为鸦片而引起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中国则不同,鸦片几与近代中国的悲惨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这的确是非常值得思考的现象。
从史料记载来看,中国人直到唐代才从 *** 人那里对罂粟有所了解并开始种植,最初它只是被作为一种观赏植物而被栽培;宋代以后,人们逐渐了解了鸦片的药用价值,在实践中摸索出鸦片可主治痢疾、咳嗽、痔疮等,并认识到这是一种猛药,使用时要非常小心。直到明中叶以前,中国基本上不存在吃鸦片上瘾的群体,因为鸦片的价格昂贵,只有富人才享用得起。而在同一时期,印度人已广泛地使用鸦片并成为其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了。1513年,葡萄牙在印度的总督记载了印度人普遍使用鸦片的情况,他在写给葡萄牙国王的一封信中说:如果殿下能相信我,我会让葡萄牙的所有土地都种上罂粟,并从中制出鸦片,鸦片正是此地所能得到的最好的商品……这样,我们的工人就会大受其益,而印度人如果吃不到鸦片,就会失去一切。可见印度服食鸦片的人数之多,此与300年后中国的情形何其相似乃尔!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位总督的话并未完全应验,因为印度此后不仅没有成为进口鸦片的大国,反而成了最大的鸦片生产和出口国,葡萄牙国王也幸亏没有听从他的建议。
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导致中国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迷恋上鸦片?难道鸦片真有无穷的法力吗?为什么一向嗜好鸦片的印度人以及后来迷上鸦片的北美人没有继续迷恋这种东西?为什么鸦片惟独给中国人带来巨大的灾难?此前我们往往把这个问题简单化和政治化,妨碍了我们对历史真相的认识。
鸦片在中国的泛滥成灾有两个基本的原因,一是外来各种因素的影响,二是中国自身的原因。内外因的交互作用和巧合使中国人成为了鸦片的最大消费群体,也使中国人在近代化过程中成为最大的牺牲品和最大的输家。沃勒斯坦说,在世界现代化进程中,全世界可分为核心区、半边缘地区和边缘地区,边缘地区无偿地被剥夺,以服务于核心区。按照这个理论,近代中国自然是边缘地区,是向核心区也就是西方无偿地提供市场和原料的地区。
具体而言,外来因素是指在中国尚不知地球是方的还是圆的情况下,便糊里糊涂地被拖进了第一次真正的全球化进程之中。对东方未知世界的好奇,以及对东方财富的贪欲,无数西方探险者来到东方。开始最成功的当然是葡萄牙人和荷兰人,后来有英国人、法国人和美国人等。起初,他们用香料和白银换取中国的商品,中国的丝绸和瓷器是他们感兴趣的大宗商品,后来则是茶叶。同他们对中国商品的旺盛需求相比,中国人对他们的进口商品除钟表、呢绒等少数的几种外,其他几乎没有兴趣。这种状况直到鸦片战争后的一段时间仍未改变。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中国人只对他们的一样东西感兴趣,这就是白银,只有白银能在在中国市场上畅通无阻。据此,有学者估计从明末到19世纪上半期,世界白银产量的1/3流入了中国,导致欧洲许多地方出现银荒。与此同时,精明的欧洲商人发现中国人对鸦片的兴趣越来越大,在很多地方鸦片甚至相当于硬通货,这令他们欣喜若狂。于是,世界历史上著名的三角贸易出现了:欧洲的商品出口到印度等国,然后在印度购买鸦片;把印度鸦片卖给中国,然后再从中国购买丝绸、瓷器和茶叶等,运往欧洲。后来走私和进口到中国的鸦片数量剧增,传统商品已经远远不能抵付鸦片款,只能支付白银,于是中国白银开始大量倒流。很显然,贸易的组织者和受益者是欧洲人,受毒害的是中国人,所以马克思称之为邪恶的三角贸易。也就是说,在世界经济发展的链条中,中国是被剥夺的外围地区,她还被强行拖进了近代化的旅途之中,只是因为她太衰弱了,列车刚启动她就被无情地被抛弃了,而且被后面开过来的列车碾碎,惨不忍睹。
外因容易看得清楚,在利益的驱动下欧洲人大量向中国走私和出口鸦片,导致鸦片数量大增,价格下降,吸食人数迅速盘升,但从根本上分析,这一切是由于中国人的内在需求引起的。需求旺盛,供应极其便利,价格越来越低,遂又引起更大的需求,这样便形成了恶性循环。鸦片自17世纪中叶传入中国后,吸食人数呈几何速度增长。到19世纪后期,按照比较保守的估计,大约有400万以上的中国人吸食(有人估计超过1000万人)。说到这里,我们不禁发问,为什么此时的中国人那么迷恋鸦片?这的确是一个非常难以回答的问题,笔者在这里仅提出一些简单的想法,供大家讨论。首先,18世纪以后,中国人口增加迅猛,生存压力加大,加之经常战乱,人们的安全感下降,避世厌世的情绪增加,于是很多人采取消极的态度对待,吸食鸦片就是其中的一种主要方式。其次, *** 的无能和无为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到19世纪,清王朝表面上仍是一个无所不有的强大帝国,但实际的统治能力已经十分衰弱。就拿清朝军队来说,别说大规模作战,就连一些小小的走私船队都对付不了。那时中国还没有海军,不知海军为何物,因为中国人对海洋以及海洋以外的地方毫无兴趣。清朝军队的装备仍以冷兵器为主,更无近代化的战术和战略观念。可以想像,这样的军队怎能与后来入侵中国的装备先进、训练有素的英国海军相对抗。也就是说,清朝 *** 虽然从主观愿望上想阻断鸦片的来源,但客观上却没有这样的能力。再次,中国是一个世俗化的国家,人们的行为主要靠自我、家庭(家族)的约束,但这种约束是道德上的。在清代,很多人认为吸食鸦片只是一种纯粹的个人行为,它是否有违道德常引起人们的争论。因而这种约束是相当松懈的。
林则徐的禁烟,无疑是顺应民意、大快人心的爱国主义的行动。但是,与林的禁烟行动相比,另外一批官僚的主意简直蠢不可及,他们竟主张中国人的鸦片战,即中国人以自己种植和生产鸦片来对抗外国的鸦片,可连他们自己也未想到的是,此举不仅没有禁绝国外的鸦片,而且导致了鸦片的进一步泛滥:从沿海到内地,从内地到边境;从城市到农村,从衙门到皇宫,几至形成全民皆吸的盛大场面。鸦片的广泛种植增加了 *** 的税收,并在一定程度上 *** 了鸦片的进口,然而此举带来了更为严重的恶果,一方面鸦片种到哪里,新的瘾君子就扩展到哪里,因为鸦片种植者往往就顺理成章地成为鸦片吸食者;另一方面,本来就非常宝贵的耕地种上罂粟后,导致粮食供应更加紧张,再加上灾荒与社会混乱,人们生活于绝望和痛苦之中。清 *** 也是陷入了怪圈:禁种吧,不仅税收减少,而且会鼓励进口和走私;不禁种吧,禁烟法令肯定只能流于表面和形式。最后, *** 只能采取明禁暗放的政策,任凭鸦片泛滥。 *** 执政时期,这种情况没有改变。日军侵华期间,日本侵略者继续鼓励中国人种植和吸食鸦片,他们想从灵魂深处彻底解除中国人的武装。新中国成立后,人民 *** 痛下决心,采用一切强制手段消除鸦片隐患,到1960年,几乎所有的中国大陆吸毒者都成功戒掉了毒瘾,鸦片这个魔鬼终于结束了它在中国历史上的生命。
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妇孺皆知,但是人们对此事前因后果的理解,与历史事实出入很大,并且跟历史真相正好相反。例如,荆轲刺秦王未果的原因,普遍认为是因为荆轲的剑术不精。那么事实到底如何?荆轲PK秦王,谁的剑术高?
影视演绎“秦王刺荆轲”
现在很多人都认为秦王剑术高,该观点来自于文学家的解读和影视导演的演绎。
诗人陶渊明在《咏荆轲》中写到:“图穷事自至,豪主正怔营。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没,千载有馀情。”在陶渊明看来,荆轲剑术不精,所以大功没有告成。
对此,当今大导演陈凯歌也有一个非常具有创意的演绎。在其导演的《荆轲刺秦王》一片中,陈凯歌让秦始皇破例允许荆轲带长剑入殿,为这位刺客设下一个暗杀的陷阱。当图穷匕首现之时,荆轲刚把自己腰间的长剑拔出,早已做好准备的秦王抢先出剑,削铁如泥,把荆轲的剑削断了。荆轲还没反应过来时,秦王已经把剑深深刺入了荆轲的胸膛。人们看了这部片子后,觉得该片名应该改一下,准确的说是《秦王刺荆轲》。陈导的演绎,充分说明了荆轲剑术之糟糕――拔剑速度慢,剑的质量也不好。
而片中的秦王害怕别人抢去了功劳,还呵退了大殿里所有的文臣武将,自己跟荆轲单挑独斗。陈导可能是秦始皇的粉丝,所以就把这位“千古一帝”,演绎成了美国西部牛仔式的大英雄。
历史真相:谁最后杀死了荆轲
我们必须撇开文学家的解读与影视导演的演绎,才能还原“荆轲刺秦王”的历史真相。有幸的是,我们能在《史记》上看到此事的“实况转播”――当时在场的夏无且(音“狙”),就是用药囊击打荆轲而救了秦王一命的那位御医,将此事告诉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司马迁的《史记》的有关部分正是此事的第一手的材料。
根据司马迁的记载,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荆轲送地图和樊於期的头给秦王,图穷匕现。荆轲右手抓住匕首,左手抓住秦王的袖子,要刺杀秦王,但是意外发生了――拉扯中,秦王的衣袖破了,他摆脱荆轲转头就跑,但是因慌张也拔不出身上的剑。而由于秦王当时规定大臣不能携带兵器上咸阳宫,卫兵必须站在大殿之外,所以整个咸阳宫形成这么一个局面:荆轲单挑秦王,秦王绕着柱子跑
这时站在旁边的太医夏无且把随身的药囊砸向荆轲,正是这一举动救了秦王。缓过神来的大臣大喊秦王如何拔剑,秦王这才拔出了长长的宝剑。相对于荆轲手中的匕首,秦王的武器优势很明显,他先把荆轲的左腿砍断了,然后连砍了8剑,荆轲还是没有死,靠在咸阳宫的柱子上,把秦始皇骂了一顿。随后,大殿外的卫兵听到里面乱做一团,赶进来杀死了荆轲。
先有夏无且砸药囊,又有大臣场外指导“拔剑”,还有卫兵帮忙,如此看来,杀死荆轲的并不是秦王。而从事后秦王的论功行赏的角度看,即使秦王他自己也不认为杀死荆轲是自己的功劳,而主要是夏无且的功劳。他赐夏无且“黄金二百溢”,还说:“无且爱我,乃以药囊提荆轲也。”
此外,武器上的不对称,也是导致荆轲刺秦未果的因素之一。当秦王拔出自己的长剑时,仅手持匕首的荆轲已无法接近秦王了。
竞争上岗,剑术是标准之一
显然,现场发生的一切仍不足以证明荆轲的剑术。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考虑问题。当时秦国已经拿下了赵国,燕国成了其下一个目标,岌岌可危。因为与秦国实力悬殊,不能硬拼,燕国这时就出现一个工作岗位,该岗位的职责是刺杀秦王,这个职责决定了该工作岗位一定是竞争上岗,能者上!
看看招聘委员会的几个成员,第一个是燕太子丹的师父鞠武,老谋深算;第二个是燕国的节侠田光,智深而勇沉;第三个是秦国叛将樊於期,秦王的大仇人;第四个是太子丹,秦王儿时的玩伴,后不堪秦王 *** 而逃回燕国。
最早提出刺秦计划的是鞠武,在他看来,田光是刺客的最佳人选,而田光以自己年事已高、精力不够为由,又举荐了荆轲。因此,从逻辑上推理,荆轲不仅具有田光智深勇沉的特征,也年轻力壮。
听说刺秦计划后,荆轲考虑了很长时间,回绝了太子丹,认为自己不能胜任,后经太子丹反复恳求才同意。由此可见,荆轲遇事深思熟虑,绝非后世想象的一个狂徒。
我们由此可以逻辑地推出荆轲的素质:“智深而勇沉”的田光所推荐的荆轲,一定是在精神素质和剑术水准上能胜此大任的。既熟知秦王而又了解荆轲的樊将军,毫不犹豫地将报家仇的生命赌注押在荆轲身上:为了让荆轲能够接近秦王,毫不犹豫把自己的人头献了出来,这说明在这位秦王叛将看来,荆轲的武功远在秦王之上。而且与秦王是儿时好友的太子丹,也把复仇希望寄托在荆轲身上,说明在太子丹眼里,荆轲确实是天下武功最好的人。
再看看荆轲在西去刺杀秦王之前做了什么准备。
《史记》记载,荆轲是一个“好读书击剑之人”。卫元君不听荆轲计策,卫国被秦所灭。公元前241至227年,身为卫国人的荆轲家破人亡,流落韩、赵、燕等国。这14年的生活,司马迁记载了两件事,可以看荆轲生活的缩影:其一,是在榆次与盖聂论剑,也就是切磋剑术;其二,荆轲游于邯郸,鲁句践与荆轲博,争道,也就是下棋,结果“鲁句践怒而叱之,荆轲嘿而逃去,遂不复会”。
剑术是武功,下棋是锻炼智慧,荆轲一直在为实现他的大志作准备。
刺秦未果的必然和偶然
既然荆轲这么牛,他为什么还刺秦未果?我的答案是,出现这个结果,有一个必然因素和两个偶然因素。失败的必然因素是荆轲所带的副手――行刺当天,秦舞阳被吓破了胆,瘫倒在秦庭上。
荆轲对劫持秦王的难度是作了充分估计的,万一秦王第一次逃脱,最大的可能是绕着秦庭的柱子跑,那么一个镇静的副手就可围追堵截,确保万无一失。不幸的是,后来荆轲被太子丹的不信任所激怒,更怕秦舞阳单独行刺坏事,没有等到自己选定的副手到来,就带着这位太子丹从民间选来的杀人犯,仓促上路了。这么看的话,太子丹不仅对这次刺秦未果犯了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断送了“天下第一勇士”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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