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摇黄十三家”是指?
“摇黄”亦称“摇黄十三家”。如身临目睹“摇黄”残害川北地区的梁山冯之所写《冯氏历乱记》,就有“忠州总兵胡云凤,与三谭构隙,私通摇黄十三家”之语。有的人往往把“摇黄十三家”和“西山十三家”混为一谈,这是错误的。“西山十三家”是李自成的余部,据夔、归、房、竹一带山区。当时反动派也称之为’“西山寇”。“十三家”之目,是起于崇祯八年农民军的荥阳大会,当时以农民军十三家领头大会农民军首领于河南荥阳,商讨作战方略(《绥寇纪略》卷二),以后便流传下“十三家”之目,成为定名。但十三家的首领,却不固定,也不限于十三家的数目。李自成的余部支持南明抗清时,有“忠贞营”十三部。王夫之《永历实录》卷七:“(堵)胤锡为高,李部奏请立名‘忠贞营’。易高得功名曰必正,李过名曰赤心。……忠贞十三部,连营亘二百里。”到以后退据郧西至夔、巫一带山区时,李自成余部即被称为“西山十三家”了。《蜀乱》说:“闯贼余党,合别寇刘体仁、郝摇旗、李登云、塔天宝、王光兴、王友进、党守素等十三家,遁入竹、房各山寨,屯耕自守。”《荒书》也说:“辛卯(清顺治八年)秋,孙可旺 (望)遣其将张虎,联络‘西山十三家’李赤心等,并于大海、李占春、三谭等。‘西山十三家’者,李贼余党也。”这里说得非常清楚,“西山十三家”是指李自成“余党”而言,川东其他地方武装,如于大海、李占春、三谭等,并不包括在内。《蜀碧》卷四说:“献忠末败,李自成之众,先溃出关。袁宗第、贺珍(锦)之徒,偕郝摇旗、李本荣、党守素、李永(来)亨等,约结十三家,出入巴渠巫峡间,则所谓‘西山寇’也。”其实李自成余部也不只十三家,《罪惟录·李自成传》说:“及可望入,赤心走楚,同卢、郝等二十八家,拥韩王(朱本)出没郧阳山中,称尊改元自保。”至于“摇黄十三家”,和李自成余部“西山十三家”,实判然为两,绝无关系。《明季南略》卷十二说:
“是时‘摇黄’贼自汉中流入川北,川中乱民,恐为献忠所屠,悉附之。……‘摇黄’,原名‘姚黄’,原系汉中土贼姚、黄二姓者为首。后其众既多,分为十三枝,为摇黄。以袁韬为首,拥众十万。……川北保宁,顺庆一带,悉为残破。……张献忠亦不能问。”
“摇黄十三家”原是四川本地的十数股农民起义军,他们纠集在一起的目的,从其各部首领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来:“争食王”、“夺食王”、“闯食王”
“摇黄十三家”原是四川本地的十数股农民起义军
明末清初到清末的抗清武装总共有多少呢?
1644年,吴三桂投降清军,引清军入关。清摄政王与吴三桂部联合在山海关击败李自成部,占领京师。此时清的控制区域仅限于东北及京师附近区域,全国的其他地区主要由大顺、大西以及南明占据。清先取西北,击败大顺军,继而南下进攻南明。南明和大西军都感到仅靠自身力量无法与清廷对抗,便展开了合作。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南明节节败退。顺治十八年(1661年),永历帝被俘殉国,次年李定国病逝,部下有的投降,有的解散,大西军的抗清斗争基本结束。此时在中国大陆上坚持抗清的仅有夔东十三家了。夔东十三家,或称川东十三家、西山十三家、夔东四家,是清初活跃于川、鄂、陕、豫诸省的反清势力。
1.夔东十三家的起源
1644年,张献忠攻占成都,建立大西政权。1646年张献忠战死,其部下将领与大顺军余部以及南明抗清武装(王光兴、谭文、谭诣、谭宏)联合,以四川、湖北为根据地,坚持抗清。
2.夔东十三家的覆灭
康熙元年(1662年)九月,在历次围剿失败之后,清廷组织了规模最大的对夔东十三家的联合围剿,由李国英、董学礼、王一正等率部对十三家义军实行三面夹击。战事异常惨烈,十三家起义军多次反攻,准备进行战略突围,因力量过于悬殊,皆未成功。到康熙二年冬,夔东十三家的基地日益缩小,处境困难。十二月,刘体纯兵败自缢,郝永忠、袁宗弟被俘杀,许多将领降清。康熙三年初,清廷调动大军10万,包围李来亨部于茅麓山。八月五日,粮尽矢绝,眼见大势已去,李来亨将金银财宝分与众将士,令部下分散突围逃命,自己却携全家自焚,大顺军最后一支队伍最终被消灭。
至此,坚持斗争达21年之久的夔东十三家起义军宣告失败,大陆地区的抗清武装基本被消灭殆尽。纵观夔东十三家的抗清历程,除王光兴、谭宏、谭诣降清外,其余将领均苦战到底,壮烈牺牲。
中华忠烈,真是不绝如缕。所有这些人,或为封疆大臣,或为布衣文士,国难之时,他们皆临危不惧,挺身赴难,百屈不挠,杀身成仁。痛呼天地痛,山川草木悲。通过他们的人生轨迹,我们确确实实能更加坚定对中华民族精神本质的信仰。 相较之下,李永芳、孔有德、吴三桂、洪承畴、尚可喜、许定国、郑芝龙、孙可望、骆养性、冯铨、孙之獬这样的贰臣贼子,屈膝投降残杀同胞。他们的低下人格,在李定国、李来亨、刘体纯等忠臣义士的名字前,尤显卑污。这些抗击清廷暴政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必将照耀以后中国人的心灵之路。
李自成张献忠迅速败灭,西南以晋王李定国为代表的义军,东南则是郑成功为首的义军,还有部分投降了民族敌人反正的人,中间有吕留良曾静事件,白莲教起义,天理教起义,拜上帝教起义,清末有大大小小众多革命组织,主要由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组成的同盟会,后来部分同盟会会员拉出单干,重立光复会,部分同盟会会员因对孙文黄兴只重视两广起义而不重视长江中下游起义不满加上部分会外人士另行组织共进会单独行动,这还有大量和同盟会没有关系的组织,如湖北的文学社。
天地会、红花会、郑成功的子孙等。
明史里面说张献忠屠四川6万,明史记载明初四大案数据,是否有可信度呢?
明末清初,四川连续发生了多次大屠杀,导致人口急剧减少,后来已经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致使清朝政府不得不迁移湖广两地的人口填充四川。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如此惨绝人寰的四川大屠杀呢?
清朝期间所撰写的官方史料把屠蜀之罪完全归于张献忠。传说张献忠十分残暴,他最常说的两个词,一是“打发”,就是杀人,二是“收拾”,就是杀净全家。张献忠之所以要屠四川是因为蜀民不满他的残暴掠夺,四起反抗。至于屠杀过程以及细节不多赘述,一是太重口,怕吓到读者,二是笔者对那些记载并不完全相信。
张献忠到底杀了多少四川百姓?据记载,明末时四川人口大概在一千万左右,但到了清初顺治十八年,却骤减到8万人(还有一种说法是50万)。这可不是战乱或天灾后正常的人口减少,而是接近灭绝的大锐减。那么这消失的近千万四川百姓都是张献忠杀的吗?这也未免有点太耸人听闻了,张献忠纵然有那么凶残也没有那个能力啊。笔者认为,四川人口锐减是多股势力混战的结果,张献忠杀了很多四川人不假,但绝不是唯一元凶。
首先,清廷就曾三次屠四川。第一次就是清军打败大西军后,在川东与“摇黄”武装和南明残军作战,杀害川民无数;第二次是康熙三年,清军镇压夔东十三家义军,又一次对川民进行了大规模杀戮;第三次是三藩之乱时四川百姓遭到了长达八年的侵扰残杀。满清屠四川的凶残程度完全不亚于张献忠,甚至有“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的说法。清廷把屠四川的脏水都泼到了张献忠身上,是为了掩盖自己在四川造下的罪孽。顺便说一句话,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本来就是不可信的,即便是正史也如此。《明史》记载张献忠在四川杀了六万万(六亿)人,但真相是,那时全国人口加在一起也没有六亿。
明末夔东十三家军是哪十三支部队?
明末夔东十三家军是哪十三支部队?“夔东十三家”是一个泛称,指清初活动在川东鄂西三峡地区的13支抗清武装力量。关于其名号,各书记载颇为混乱。《绥寇纪略》谓:“诸蜂起之魁,或称四家,或称十三家。袁韬、武大定后反正,次有(万县)天生城之谭文、谭诣、谭弘,巫山之刘体纯,丰城(今重庆丰都县)之胡明道,金城之姚玉麟,施州卫之王光兴,皆甚著;其王有进(或作王友进)、呼九思(《滟滪囊》作扈九思)、景果勒(《怀陵流寇始终录》、《滟滪囊》均作景可勤)、张显、刘惟灵、白蛟龙、杨炳英、李世杰等,莫可稽考,总所谓夔东十三家者也。”[13]道光《重庆府志》、道光《城口厅志》、咸丰《云阳县志》大抵与此说相同。这里共记载了17家,除巫山的刘体纯外,其余都不是大顺军。其中有的名号显然是误记,如袁韬、呼九思、白蛟龙等,本属“摇黄十三家”。据费密《荒书》载:“其掌盘子十三人,号摇黄十三家:曰争天王袁韬,曰整齐王张某(据《滟滪囊》知其人名张显),日必反王刘维明(或作刘维民,即刘惟灵),曰闯食王某,曰二哨杨秉允,曰行十万呼九思,曰九条龙,曰震天王白蛟龙,曰黑虎王混天星,日夺天王某,曰争食王黄鹞子(据《滟滪囊》知其人名景可勤),曰六队马超,日顺虎过天星梁某(据《滟滪囊》知其人名梁时政)。”由于“夔东十三家”与“摇黄十三家”各有13家之号,又都活动在三峡地区,“摇黄十三家”有些将领后来也投人了“夔东十三家”的抗清斗争,所以很容易混淆。
《怀陵流寇始终录》所记“夔东十三家”名号则主要是大顺军余部:“闯贼遗党袁宗梯(即袁宗第)、贺珍合郝摇旗、李本营、党守素、李来亨等,以兵出巴(今湖北巴东)、渠(羊渠,今重庆万州区)、施、巫、郧(今湖北郧县)、竹(今湖北竹山),所谓夔东十三家也。而郝摇旗最著。”“其外蜂起之盗,天生城有谭文、谭诣、谭弘,巫山有刘体纯,丰都有胡明道,金城有姚玉麟,施州卫有王光兴,又有王有进、呼九思、景可勤、张显、刘惟灵、白蛟龙、杨丙英、李世杰等,莫可稽考,总所谓夔东十三家者也”[14]。这里所记多达21家,照样有“摇黄十三家”将领名号掺人,大顺军余部占7家,即:刘体纯、郝摇旗、袁宗第、贺珍、李本营、党守素和李来亨。
《明史·文安之传》记桂王永历政权太子太保兼吏兵二部尚书、总督川湖诸处军务文安之(湖广夷陵人)联络夔东十三家“共奖王室”,永历帝“进诸将王光兴、郝永忠、刘体仁、袁宗第、李来亨、王友进、塔天宝、马云翔、郝珍、李复荣、谭弘、谭诣、谭文、党守素等公侯爵,即令安之赉赦印行”[15]。这里并没有明确提及“夔东十三家”之名,但文安之自从“走川东,依刘体仁居”之后,便一直在“夔东十三家”活动,直到最后死于斯,可知此处所记即“夔东十三家”名号。14人中王友进号“夺食王”,属“摇黄十三家”,其余13人当即“夔东十三家”的首领。其中可确知来历者,大顺军余部9人:刘体纯、郝摇旗、袁宗第、李来亨、党守素、塔天宝[16]、贺珍(郝、贺一音之转,至今仍有人读“郝”为“贺”音者},李复荣(《蜀碧》作李本荣,即李本营,四川方言营、荣发音相同)、马云翔(即马腾云);川中旧将4人:王光兴、谭文、谭诣、谭弘。这也就是“夔东十三家”的两个基本组成部分,相互之间并没有统一的指挥,更没有统一的组织机构,彼此间的联系多是自发的,没有任何的约束力。因此,“夔东十三家”实际上是一个松散的军事联盟。
文章标题: 明末清初的“摇黄十三家”是什么性质的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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