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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选官用官制度是什么

时间: 2022-10-23 23:00:53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7次

唐朝的选官用官制度是什么

唐朝官吏制度是怎么样的?

唐朝官吏制度:

唐朝的行政机构,承袭隋代,以三省六部制为核心,在这个基础上,依据历史的惯例与经验,再衍生出一些具有执行、监察、侍从或其他功能的机构,共同组成唐朝的朝官制系统。

选官制度:科举制度。

概况:

1、中央官制:

唐朝沿用隋朝官职制订三省六部制。主要机构有三省、六部、一台、五监、九寺。三省分别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2、地方官制:

(1)道置观察使。

(2)州(郡):刺史(太守);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

(3)六曹: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

(4)县:县令;县丞、主簿;县尉、录事、佐史。

(5)乡:耆老;五里一乡。

(6)里:里正;五保一里。

(7)村:村正;一自然村为一村。

(8)保:保长;五邻一保。

(9)邻:邻长;四家一邻。

(10)坊:坊正。城市内无村设坊,坊正和村正同级。

唐代的地方行政系统,在唐代前期,采用州、县二级制。到唐代中期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同时出现了新的二级行政区——府。

州的长官为刺史,其下属僚佐主要有上佐、判司和录事参军。上佐指长史、司马,没有具体职事,辅佐刺史处理州事,但又往往成为安排闲冗官员的职位。因此唐代后期的中、下州一般都不置上佐之职。

法律制度

唐朝法律分为律、令、格、式四种。律是刑法典;令是指国家对各项制度所做出具体规定(如《户令》);格是对律令式做出补充修改与对禁令的汇编;式则是各项行政法规(如《水部式》)。《唐律》是唐朝根据隋朝《开皇律》,参照《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等三律修编而来。

自唐高祖时代开始制订,在唐太宗时才宣告完成。至唐高宗永徽年间又对唐律进行了全面注释,写成《律疏》,与《唐律》合称为《唐律疏议》。唐律分十二篇,共五百零二条。唐玄宗时始修《唐六典》,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会典。

请问唐朝的选官制度是什么?这一制度最早形成于何时?

唐朝李治时期以前的选官制度是只允许官宦子弟参与的科举制,兴起于隋朝。武则天称帝后为打破门阀制度并扩大化人才选拨范围,开始允许平民出身的文人参与科举考试
隋朝
科举制度

唐朝选拔官员的制度是什么 ?

唐王朝于公元618年建国之后,李世民君臣总结历史上的经验教训,认为“致安之本,惟在 得人”。只有“任官惟贤才”,“量才授职,务省官员”,才能加强封建政权的基础,达到长治久安。基于以上的考虑,唐朝继承并发展了隋朝的科举制,并使这一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高祖五年(622 年)的选举诏令标志着以面向社会,自由报考,公开竞争为特点的科举制度的正式建立。
1.考生来源与报考手续
唐代考生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学校出身的曰“生徒”;二是通过州县地方 选 拔考试而选送的“乡贡”;三是皇帝亲自选中的考生"制举"。实际上考生的主要来源只有二个,即生徒和乡贡。
关于报考的手续问题。
唐代的科举考试分两级进行,即地方州县及中央官学的预试和尚书省的省试。唐代科举考试的程序是:乡试(州、县的地方考试)--省试(尚书省的礼部考试) --吏部复试。
2.考试科目及内容
唐代科举,设科繁多。据《新唐书·选举》载:
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明法,有明书,有明算,有一 史,有三史,有开元礼 ,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穷一经,有三礼,有三传 ,有史科。
其中常设的科目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等科。这些科又称常科。
3.考试方法
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虽多,但方法却只有五种,即口试、帖经、墨义、策论、诗赋。
4.唐代科举制度的作用、流弊及影响
隋唐统治者创立并实施科举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皇权,扩大统治基础,从而巩固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制度。而科举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也确实起到了这样的历史作用。
首先表现在选举用人的大权集中到了封建中央的吏部,加强了皇权。自实行科考以来,一般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父教其子,兄教其弟,无所易业”,他们专心致志地考科举,尤以“进 士为士林华选,四方观听,希其风采”,增强了朝廷的凝聚力和社会发展的稳定性。
其次是有利于思想的统一。科举选官有了统一的内容和共同要达到的标准,全国上下欲通过 科举做官的人们将竭力适应并达到这一标准,这就在有形无形中起到了统一思想的作用。再次是较广泛地向地主阶级的各阶层和广大平民子弟打开了入仕的途径,使过去的所谓寒门 ,亦即中小地主和社会一般平民通过科举获得了参政的机会,甚至获得了高官厚禄。唐代科 举 制实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选士原则,通过严格的考试选拔出大批出类拔萃的人才。
唐代科举制的实施(2)
唐代科举制虽然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起过积极的进步作用,但其缺点和流弊也是显而易见的。从表面上看,它是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但实则不尽然。考生能否被录取,并不完全取决于 卷面上的成绩,这突出表现在当时通行的“通榜”和“行卷”等做法上。
所谓“通榜”,即主考官可以采访举子在社会上的才德声望,制成“榜贴”(名单),有时主 考官委派专人进行这种采访,叫做“通榜贴”,简称通榜,供主考官录取时参考。在采访过程 中,社会名流,文坛巨子,达官贵人的推荐延誉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在考试之前,主考官就已 经根据“榜贴”内定了及第者、列甲科(上等)者,乃至状元的人选。例如《唐摭言》卷六《公荐 》载:崔郾知贡举,太学博士吴武陵向他推荐杜牧,极力称赞其《阿房宫赋》之佳,建议取为 状元 。崔郾答:状元以下前四名皆“已有人”。吴武陵说:“不得已,即第五人。”于是杜牧乃得名列第五。有人向崔郾提出异议说杜牧品德不端,崔郾说:“已话吴君矣。牧虽屠沽,不能易也。”姑且不论杜牧是否符合录取状元的条件,而这种做法却说明了考试本身成了走过场, 这无疑是给达官显贵等权势者的子弟大开了方便之门。
所谓“行卷”,即是举子在考试前,将自己平时所作的诗文择其佳者汇集成册,投献给当时 的 名公巨卿、社会贤达,求其赏识,制造声誉,向主考官推荐。往往投献一次不够,还要投二 次、 三次,称为“温卷”还有举子直接向主管考试的尚书省礼部投卷,称为“省卷”,又称“公 卷”:,供知贡举官参考。据史料记载,唐代一些著名的文人在考前都有过这样的活动。但在科举实施过程中,“行卷”、“温卷”的情况是比较复杂的。通过行卷可以看出举子的史才、诗笔、议论之高下,可以 增加考官录取的准确性。对于那些公正无私,致力求才的主考官和公卿名流来说,“行卷”是 全面了解,考察人才的较好办法,因而对于举子录取与否,行卷事实上比单凭考场一纸试卷 定 乾坤确有积极意义。但也有消极的一面,它又为请托、通关节、私荐、场外议定等提供了方 便。所谓“贵者以势托,富者以财托,亲故者以情托。”这种现象是屡见不鲜的。科举中有 些 弊端的出现是同当时社会政治上的腐败联系在一起的,尤其是随着考试竞争的日益激烈,则 营私舞弊的现象更是愈来愈严重。因此,防范营私舞弊便成了科举考试中一个突出问题。
科举制的实施(3)
唐代统治者为了解决科场中营私舞弊的问题,曾实行糊名制,它始于武则天即位的初年。所谓 “武后以吏部选人多不实,乃令试日起自糊其名暗考以定等第。”实行糊名法是考试制度的 一项重大改革,有利于客观评卷,公正选拔人才。它为后日宋代全面推行弥封(糊名)制度开 辟 了道路。这种做法已为我们今天所吸取。此外还曾实行复试制,即怀疑考官取人不实时,则 派 专人进行复试。例如,穆宗长庆元年(821年),宰相段文昌、元稹等指责礼部侍郎钱徽取士 不 公,所取郑郎等十四名进士都是无才子弟。"寒门俊秀十弃六七。"于是穆宗令白居易等人 对郑郎等十四人复试,出题《孤竹管赋》,《鸟散余花落诗》,结果黜落十人,钱徽被贬江 州刺史,其它涉弊官员也受到处分。这种复试的做法,对于保证考试质量确有积极意义。
唐代的科举考试对当时的学校教育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
首先,科举考试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发展的兴衰。当然,就其根本而言,学校教育发展状况取决于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但科举考试对其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科举是国家选拔官吏 的制度,教育是国家培养人才的机关,二者既有一致性,也有冲突和矛盾。
科举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必须经过科举选拔,才能获得 吏 部试的资格,吏部复试后铨选合格人才才能授予官职。由于学校出身的生徒可以获得参加科举 考试 的资格,从而有从政为官的机会。加之唐代前期重视从两监出身的生徒中选拔人才,这就调 动 了地主阶级子弟,尤其是中小地主阶级子弟入学读书的积极性,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所 谓“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焉”。因此,唐代前期的官学在科举的推动下,无论是在数量上, 还是在质量上都有很大的发展。
但是,从武则天时期开始,由于统治者偏重科举,而轻视学校,科举及第者很少从学校出身 的生 徒中选拔,则造成了学校教育在数量上的萎缩和质量上的下降,这是科举对学校教育的消极 影响,这种影响一直到清末。
其次,科举考试对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是准备参加科举,因此,学校便逐渐成为科举的预备机关或附庸。入学读 书的目的就是为了"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种读书的目的、教育的宗旨调侃着士人的心 态,决定着学生的人生定位。
科举考试的内容成为学校教育的内容,科举考什么,学校就教什么。比如,唐代的国子学、太学和四门学的教学计划就是按照科举九经取士的标准安排的。科举考试侧重书判、策论和诗 赋,学校的教育内容也将以习字、习时务策和作诗赋为重点,为核心。
科举考试的方法也是校内考核学生成绩所采用的主要方法,比如科举注重帖经、墨义,学校也采用帖经、墨义的方法考学生。科举注重策论和诗赋,学校则也考策论和诗赋。结果导致学 生只注意背诵经典章句,善辞赋而少实学,应试能力强,任事能力差,这是学校教育的消 极影 响。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科举考试也促进了学校教育内容的标准化和考试方法的多样化。
科举制对学校的影响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其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并存。

唐代科举制
唐代科举制的特色:
吏部授官: 唐代士人科举及第后,并不是立即授予官职,再经吏部的释褐试,才能做官。吏部重视士子的学问与才德,以身、言、书、判作为甄选的标准
进士特盛: 唐代科举虽以进士、明经两科最盛,但因应考进士科目远较明经困难,政府又提倡文学,故进士地位凌驾明经之上,士人趋之若骛,进士科成为读书人做官的踏脚石。
公卷通榜: 唐代取士不仅评估考试成绩,还注重考生平日的作品及地位声望,故考生竞将平日的得意作品,遍送京师的达官贵人评阅,一旦临场失准,亦可获取录,称为「公卷」;考试出榜只根据名流先进的舆论来定名次,甚至由考生代定,称为「通榜」。
唐代科举制之影响
唐代以科举代替九品中正取士,开放政权,收网罗人才之效,然亦带来很多问题。唐代科举制度的影响约有下列各端:
士子凭本身才智,晋身朝廷,打破魏晋南北朝以来豪门世族垄断政治之局面。
唐代以考试选才,开放仕途,平民得以参政,致人才鼎盛;惟应考人数日增,取录名额相应提高,造成冗官日多。
唐代应进士科者多为寒门子弟,士族子弟则多应明经科,为争逐官位,各自结成朋党,互相排斥,引致牛李党争。
科举重视诗赋文章,引发唐代文学兴盛;士子忽略技艺之钻研,造成日后科技发展缓慢。
唐科举以诗赋取士,缺乏行政知识及经验,容易造成诗赋日工,吏治日坏之现象。
总言之,科举制度成为日后各朝选拔人才之方法,影响深远。
唐朝选拔官员的制度是科举制度。
唐朝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都举行。唐朝时期,科举制促进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调动了人们积极进取的精神,提高了官员素质,有利于社会进步,以积极影响为主。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武则天时设立武举,即是武状元.
唐代科举及第之后,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身份,必须经过吏部的铨试或科目选,考试及格,才能真正步入仕途。官职较优升迁快,以进士和明经为主。
宋初,仍承唐制。太宗以后,科举及第者除第五甲外,都不需要再参加吏部的铨选考试,可以直接授予职事官。其授官也比较优越,如唐代科举及第只授予从九品的小官,宋代大多数可以授予从八品或正九品的阶官。而且,科举出身的官员升迁也比较迅速,非科举出身者需逐级升迁,科举出身者则可以越级升迁。其高科及第者,往往不到十年就可以升为宰相或副宰相。如吕蒙正状元及第,六年后即升为副宰相,十一年后又升为宰相。要职由科举出身者担任。
另外,宋代还规定一些清要的官职如宰相、副宰相、翰林学士等,必须由科举出身者担任。可见,宋代科举及第者的待遇,比起唐代和其他途径入仕者要优越得多。这也说明科举取士在宋代的政治、社会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
唐朝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都举行。明清两代文科只设进士一科,考八股文。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
科举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具有分科考试,取士权归于中央所有,允许自由报考(即"怀牒谱自荐于州县",与察举制的"他荐"相区别)和主要以成绩定取舍三个显著的特点。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300年。
唐朝选拔官员的制度是科举制度。
唐朝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都举行。唐朝时期,科举制促进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调动了人们积极进取的精神,提高了官员素质,有利于社会进步,以积极影响为主。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武则天时设立武举,即是武状元.
唐代科举及第之后,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身份,必须经过吏部的铨试或科目选,考试及格,才能真正步入仕途。官职较优升迁快,以进士和明经为主。
宋初,仍承唐制。太宗以后,科举及第者除第五甲外,都不需要再参加吏部的铨选考试,可以直接授予职事官。其授官也比较优越,如唐代科举及第只授予从九品的小官,宋代大多数可以授予从八品或正九品的阶官。而且,科举出身的官员升迁也比较迅速,非科举出身者需逐级升迁,科举出身者则可以越级升迁。其高科及第者,往往不到十年就可以升为宰相或副宰相。如吕蒙正状元及第,六年后即升为副宰相,十一年后又升为宰相。要职由科举出身者担任。
另外,宋代还规定一些清要的官职如宰相、副宰相、翰林学士等,必须由科举出身者担任。可见,宋代科举及第者的待遇,比起唐代和其他途径入仕者要优越得多。这也说明科举取士在宋代的政治、社会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
唐朝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都举行。明清两代文科只设进士一科,考八股文。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
科举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具有分科考试,取士权归于中央所有,允许自由报考(即"怀牒谱自荐于州县",与察举制的"他荐"相区别)和主要以成绩定取舍三个显著的特点。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300年。

2007年8月19日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是科举制度 考试以明经和进士为主
武则天又创立武举 和殿试
开元年间 又提高了科举的地位

汉朝和唐朝选官制度和用人的主要标准各是什么?

这位朋友,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吧。

一、汉朝的选官制度
汉朝的选官制度是察举制,以地方推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与推荐相辅而行。推荐过后是还要经过考试覆核;覆核合格后才能量才录用。无论是特举贤良方正,还是岁举孝廉、茂才,均须经过中央覆试。汉代察举制下的考试,在西汉时并不占主导地位,考试只是区分人才高下,授官大小的参考,这与后世以考试为主、以推荐为辅的科举制截然不同。至东汉时,为纠正察举荐人之滥,开始注重考试,形成察举与考试相结合的选士制度,而且考试成份日益增加。在推荐基础上加强考试,这是汉代察举制发展的新趋势。荐举为主,考试为辅,是两汉察举制的基本特点。
汉朝实行三公九卿制,宰相权利较大。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掌监察,辅助丞相掌管政治事物。而在汉朝,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必须做御史大夫后才能做丞相。而在御史大夫之下,还设有御史中丞,掌管宫内事务。九卿则是太常(掌祭祀鬼神)、光禄勋(掌门房)、卫尉(掌卫兵)、太仆(掌车马)、延尉(掌法律)、大鸿胪(掌礼宾)、宗正(掌皇帝族谱)、大司农(掌全国经济)、少府(掌皇室财政)。汉武帝时期,皇权开始大幅膨胀,尚书令的地位大幅抬升。汉武帝将身边重臣如严安、主父偃、朱买臣等为郎加以侍中,与尚书令共议军国大事,组成中朝。原以宰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组成外朝。

二、唐朝的选官制度
唐代官吏选拔的途径有三种,即门荫,杂色入流和科举。
唐朝对门荫入仕有严格的规定:一是有封爵者可由子孙承袭;二是皇亲可按关系的亲疏叙阶授官;三是散官,职事官三品以上的曾孙,五品以上的子孙,二品勋官的儿子可以资荫入仕。门荫如仕可通过学馆入仕和直接以门荫入仕。通过学馆就是充当弘文管,崇文馆(三品以上子孙)或国子学,太学(五品以上子孙)的学生,学成后通过考试入仕途。 直接以门荫入仕则需要先充当千牛和三卫(皇帝或太子的侍卫),期满后兵部考试合格,再送吏部考核,合格者授官。
杂色入流主要有品子,勋官和流外入流。品子由文武六品以下,勋官三品一下五品以上的成年子充任。需轮流到三品以上亲贵的家中担任侍从或缴纳品子课钱,十年期满后经兵部简试,再送吏部考核,合格者即可授官。 勋官需轮流番上服役,供京城诸司和各州驱使,不服役这需缴纳课钱,服役或纳钱期满,经兵部考试合格,可授予散官。
科举是一种通过分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科举分为常科和制科。常科分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六科。其中秀才科为最高科等,主要考试国家策略,但因为难度太高考生视为畏途,故很快就被废绝了。 明经主要靠儒家经典。进士主要考帖经,杂文和对策。明法考试律法。明书考试《说文》和《字林》,并要通训诂。明算考试算经。只需考试合格一科就获得相应的称号,譬如进士科考试合格就称为进士及第,明经科考试合格就称为明经及第,不过这仅是个称号,要想做官,还需到吏部参加铨选,经过体貌,言辞,书法,判决书四项铨试,再结合各项规定,才能授官。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汉朝:乡举里选的察举制,任人唯亲
唐朝:科举制,任人唯贤
汉朝实行察举制,以德才为标准
唐朝实行科举制,通俗点讲就是以科举考试的成绩作为标准
文章标题: 唐朝的选官用官制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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