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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二世而亡,是不是历史必然 (或者说是商鞅变法在山东六国的失败 )

时间: 2022-04-21 10:00:23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8次

秦朝二世而亡,是不是历史必然 (或者说是商鞅变法在山东六国的失败 )

秦二世而亡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秦朝灭亡的根本原因有的说是秦暴政,有的说是农民起义,有的说是六国复辟等等,这些都只是秦灭亡的原因,特别有许多人推崇秦始皇的暴政才是秦灭亡的根本原因,历史教材上也认同这一说法,我认为这只是点到了具体的表象上没有说到根本。

秦朝是一个特殊的朝代,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大一统王朝,它标志中国由奴隶制社会转向了封建社会,秦国从商鞅变法开始就废井田,立郡县,统一度量等等。确实秦国从那时候起就开始过渡到封建社会直到大一统。

作为第一个封建王朝,秦始皇采取的帝国权术不是我们普通人能够知晓的,他岂不知暴政的副作用?他岂不知六国余孽会反扑?他岂不知大迁移会造成社会大动荡?秦灭六国只是行政上统一,经济,文化,思想并没有完成事实上的统一。经济上,迁移百姓,废除原来六国的井田制,加速土地的私有制转变,统一度量衡,使原六国的经济标准向秦国靠齐;思想文化上,独尊法家,废除之前“百家争鸣”的现象,使全国在在思想文化上统一,“焚书坑儒”就是最好的例证。在对外关系上,北边上在原六国长城的基础上大修长城,南边上开发南疆并派军队和百姓进行开发。

可以说,秦在加速封建的过程中也加速了自己的灭亡。大迁移造成了农民起义,“焚书坑儒”独尊法家,导致了全国各地对秦的暴政的反抗,大修长城劳民伤财,秦的灭亡这些统统都是原因也是表象。用哲学上的话说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用历史学的角度评价就是封建社会刚刚建立,秦朝在新制度上还有很多缺陷和不完善的地方,封建制度还没有完全适应这个刚刚经历大动乱的社会,这才是秦朝二世而亡的根本原因。

秦灭亡后,经历了楚汉之争,汉景帝又平定了“七国之乱”,之后迎来了历史上的“文景之治”,可以说,这个时候,封建制度才逐步的完善起来。

秦朝灭亡是必然的吗?

为什么秦朝只存在仅仅几年?为什么汉用儒家思想可以而秦用法家思想就不可以?这都和什么有关系呢?商鞅变法?大一统?为什么汉朝大一统就可以而秦朝不行?rnrnrnrn论文模式(我只做参考)谢谢!
首先,法家的思想太过激进,而历来中国人都相对保守,试想如果你是皇帝你是希望人们学习儒家变得温顺还是学习法家天天出来挑刺?法家使人们的思想变得活跃,这也就导致了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出现。商鞅变法触动了贵族的利益,而贵族们都是掌握国家的人,而商鞅变法就是为了改变国家改变这些人的利益因此不可能成功~但是后来的皇帝还是把商鞅变法温和的延续了,而商鞅自己变法太过激进了。秦朝的大一统只不过结束了战乱,但是苛捐杂税皇帝暴政这就导致了老百姓的起义。但是汉朝推行休养生息,你看看文景之治就可以看出来了。而汉武帝的时候北打匈奴使老百姓有一种归属和骄傲感,因此国家当然能稳定团结了。希望对你有帮助哈。我也要写论文哩~
1.法家思想维持的基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那是秦朝,在那个时代权贵是要凌驾在法律之上的,法律就是给他们当绳子束缚下面人的,但是如果行为不当他们又在名义上犯了法,所以法制为上层所不喜,完全是嬴政对韩非一个人的偏好而已,他们再强也斗不过一个集团。同时对老百姓来说,那法律就是“被”字句,不太愿意接受

2.儒教更容易被统治者接受,一个 人治,(仁治)就把统治者的那种上位固定下来了。而且从各种道德上束缚人心,由我不允许做什么,变成我不要做什么……法家和儒教对群众的效果就是客体和主题,后者更容易接受。
儒家精神就是一个和,这个字不仅念HE还念HU,讲究一个天和地和人和,它就像一个面团可以把什么都能揉进去……故可以大一统。

3.其实秦灭和儒教思维的惯性也有部分关系
核假传圣旨让长子扶苏自杀,事情本来就这么完了,可是大家却认为长子扶苏当为二世----长子继承是儒家的思想
历史上凡是段命王朝,都有一个最基本的相似处,就是统治者暴政引起了人民的暴动起义,法家思想在秦代还不是很完善,当时的劳动人民刚刚经历了长期的战乱,急需休养生息,而秦却采用了苛刻残酷的刑罚,大兴土木,修筑长城,逼得人民无法生存,加上六国残余后裔的蠢蠢欲动,注定了秦朝的灭亡。而汉代一统后,采用了加强百姓修养生息,减轻赋税的措施,农业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而在刑罚上废除了很多残酷形式,对外积极抵御匈奴等外敌,联合西域,巩固与周边的互利关系,即使王莽篡位,但很快又能一统光复,足以证明汉代统治者对民心的影响。
秦政主题为军事管制,在短时间内会有很好的统治效果,而且对于国家间战争有利。但时间一长随着地域扩张,秦始皇死后,中央集权衰落,军事统治成本不断增加,行政成本太高,不改革便是灭亡。汉初也为法家思想,有很多酷吏出名的,后来才实行儒家的那套。秦的法家太注重军事,苛法严重,如此广博的国土不可能用不成熟的法律来统治,而儒家思想则更加有效,作用面更加广泛。所以说秦焚书不如汉尊儒。
简单的说```
就是暴政``
贵族大过法律``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帝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秦王朝。为什么秦朝二世而亡呢?

大秦帝国二世而亡的原因如下:

一、大秦帝国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创建了影响中国两千多年的中央集权制度,居功至伟,然而这也是大秦帝国迅速二世而亡的重要原因。大秦帝国之前普遍实行分封制,大秦帝国之后基本上所有的王朝也都是郡县制与分封制并存,唯独大秦帝国空前绝后地实行了单一的郡县制。不可否认的是秦始皇和李斯都非常聪明,他们看到了分封制的弊端,但是却没有考虑到分封制的优势所在。大秦帝国新建立的版图又远远超过周王朝,四海之内远远没有归心,铁骑过后百姓还没有安居乐业,任何一件事情官员都要上报皇帝裁决,在那个交通极其不便的情况下,可以想象这样的帝国可能长久存在吗?后来刘邦建立汉朝,实现郡县制与分封制并存,但却把天下重要的、富裕的占西汉总面积一半多的地方都分封给了刘姓诸侯王,从而开创了大汉四百年天下。

大秦帝国为何会二世而亡,根本原因秦始皇逝世前就已埋下

▲商鞅变法
二、大秦帝国一直推行的是商鞅变法制定的政策。商鞅变法时针对的是当时复杂的战国时期的环境,其实是一种战时模式,就如同苏联建国初期实行的新经济政策一样。商鞅变法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完全是牺牲民众的利益,来为国家的军力扩张服务的。在战争年代实行这种制度,可以最大限度的强军,然而在建立辽阔版图后还实行这种制度,百姓永远都不能安居乐业,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整个国家时刻充满着火药味,稍微一点火就可以引爆整个国家!这也是为什么陈胜吴广区区几百人,就可以带动天下人暴动。天下人苦秦久矣!

三、大秦帝国灭六国统一天下只用了十二年,结束了数百年的分裂局面,帝国政权的统一距离人心的真正聚合还有很大的距离,社会心理尚处于巨大的分裂状态,对此秦始皇并没有清醒的认识,他认为只要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统一车轨、统一钱币就万事大吉了,他恰恰忽视了最重要的是统一人心!原六国的子民始终都没有把自己当做秦人,更不要说那些新征服的地区的部落人民了,这样没有向心力靠军事征服的帝国能存在久远吗?

大秦帝国为何会二世而亡,根本原因秦始皇逝世前就已埋下

▲秦始皇
四、大秦帝国失去了支撑其帝国存在的坚实基础。大秦帝国从一个部落发展到庞大帝国,始终依靠的是赢氏部落和老秦人,然而经过数百年的征战,关中老秦人损失惨重,随着征战大军分散到了帝国边疆各地,新征服的地区人民远远没有老秦人对大秦帝国认同感。秦始皇建立大帝国后又剥夺了赢氏皇族一直控制的军权
秦统一天下,历时十五年而速亡,关于秦亡的原因常常被归结为重法家思想,其实从历史维度来看,秦亡与法家并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事实上秦亡的原因复杂而深刻:
①六国贵族旧势力对秦的反击与复辟
②法统未建立,缺乏认可
③舆论和意识形态的反秦
④决策失误用人失察,例如公子扶苏未能早立太子,对李斯和赵高的误用。
⑤秦朝也受困于过渡性政权的历史宿命。
秦始皇嬴政被二公子胡亥所制造的假象所蒙骗,且秦始皇寿命不长,指鹿为马的赵高野心昭然若揭,秦二世而亡并非苛捐杂税暴政
根本原因是秦的暴政。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帝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秦王朝。

秦朝二世而亡的原因有不同说法。以教材为准。

对于"秦二世而亡的根子或许早在商鞅变法时就已经种下了"这个观点有什么看法

比较片面。
商鞅变法的历史背景完全适合他的发展,至于我们后世所说的严刑酷法,对于商鞅当时来说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管理秦国百姓,制止私斗成性的秦国百姓。可以这么说,商鞅的法律是对待恶行坚决打击,狠狠打击!而对于善事则是大肆奖赏和鼓励,形成了一套逻辑严密的法学体系。
秦国的灭亡,我看来有以下原因:
1、六国复辟势力的强大。2、土地兼并问题严重。3、秦二世即位的偶然性,以及他任用赵高,破坏秦国法度和实行暴政(我可以这么说,如果是扶苏即位,那么秦国肯定还有几百年的寿命)。4、老一辈功臣的去世(例如王贲、蒙恬、冯劫、冯去疾等人)。5、一直忠心耿耿的赵高突然变恶(赵高在始皇前半生是立下很大功绩的,也一直侍奉始皇),丞相李斯与赵高合谋,并且长期与下层官员失和,以致后来无法铲除赵高反被其害。6、陈胜吴广起义
基本正确,但是事物的发展是变化的,要懂得与时俱进!商鞅制定的严酷的刑罚适合战国时期的现状,到了秦二世,社会已经基本稳定了,二昏庸的秦二世依旧宠信宦官赵高,用严酷的刑罚剥削人民,其结果是大家都知道的!所以这句话有他的片面性 !
儒家文人的观点,后来老人家极其厌恶这种观点,大不了就是认为不用法制,而采用似是而非的中庸之道,否则就不长久
可以看出,后世封建王朝沿用了秦制,但是不尊法家,为什么,因为儒家重在等级教育,也把君主伪装成爱民厚道的人,是一道上好的迷魂汤,上好的遮羞布。
秦将中国从地域和文化上统一了,第一个统一乱世的朝代都比较短命,秦也罢,隋也罢,民国也罢,有许多的原因,但不会是因为变法
不正确。
在于长城、直道、秦始皇陵、阿房宫等超级大工程,超出当时的国力,而且穷兵赎武不知收敛。
纯属缪谈。
汉朝沿用的就是秦朝的法律

秦王朝二世而亡的现实、宣告了秦朝法治的失败,秦朝法治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秦朝的寿命是短暂的,前后共计存在大约15年的时间(公元前221年至公元前207年),这是秦始皇统一全国后,施行暴政的结果。如果将秦朝的失败全都归结为秦法的失败肯定是有问题的。

秦始皇形象图

这里,我们要解决一个概念问题:什么是秦法?

所谓秦法,是指公元前公元前356年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变法开始,一直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直至秦朝灭亡(公元前207年),这一百五十年间,秦国各种法律和制度的总称。它包含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等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这其中,比较值得肯定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郡县制、户籍制度改革、军功爵制、耕地私有制、统一度量衡制等;在后世比较有争议的制度包括:连坐制度、轻罪重刑、重农抑商、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等。

1、县制改革。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这一制度影响中国达两千多年,直至今日,县级行政单位成为我国基本的地方行政体制。

郡县制是指对中国古代实行的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县二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类似于行政区划)的总称。

春秋时代,随着世卿世禄被新的官僚制所取代,地方组织也逐渐由采邑制转为县制~郡制。县与郡的出现,同春秋时的政治形势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熊通时期开始创行;郡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嬴任好时期开始创行。战国时期,在秦国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进行了系统的变法,其中县级行政制度在秦国全境得以推行。

郡县制是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过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唐乾元元年(758年),改郡为州,州县制取代了郡县制。

郡县制与西周分封制相比较,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形成了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形式。西汉王朝继续推行郡县制。汉初曾分封诸侯王而形成“郡”、“国”并存的局面,后逐步消除与中央抗衡的地方割据势力,使“大一统”政体更为巩固。

2、户籍制度的改革。一是实行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二是家有二名成年男丁则需分家另立户口。

这两项政令的主要目的一是为了奖励开垦荒地,发民农业生产,增加赋税收入;另一方面是为了限制官僚地主豢养食客数量,发展以一夫一妇为单位的小农经济,扩大农业生产,增加赋税收入。

3、废除井田,实行土地(即耕地)私有制。商鞅变法规定在秦国境内废除井田制,确认自耕农的土地所有制,并扩大政府拥有土地的授田制度,促进小农业经济的发展,增加了税收。

4、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至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规定各级爵位占有田宅、奴婢的数量和衣服的等次。宗室贵族无军功者,不得爵位。有功的,可以享受荣华富贵;无功者,虽家资富厚,也不得铺张。

5、统一度量衡:“平斗、桶、权、衡、丈、尺”,颁布标准度量衡器。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统一赋税制度、俸禄制度和发展商业,都有一定的作用。

连坐制度、轻罪重刑、重家抑商、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等制度虽然在后世引起较大争议,被后世所唾弃,但是这些制度在当时的秦国,是很必要的配套改革措施。

如果没有这些制度的配套,秦国当时民风彪悍,没有什么法治观念,重仇杀私斗,胡风严重。这些配套制度,使得民众必须严守法度,依靠耕种和军功谋生;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使得全国民众的思想得到统一。

三家分晋后的战国七雄政区图

商鞅变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繁荣,军力强大。商鞅变法使秦国成为当时先进的富强国家。由于新法鼓励农耕,使秦国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出现了“家给人足”的局面。

2.天下人才汇集于秦。由于商鞅变法,秦国强大,经济繁荣,天下济世之才广集到秦。秦出现了吸收和使用外国人才的高潮,高级官员多由外国人才充任。

3.军事胜利,领土扩张,国力增强。商鞅变法使秦国的对外战争也取得了重大胜利,领土扩张,国力进一步增加,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落后被动的局面。

总之,商鞅变法在秦国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里程碑,使一个“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的新秦国,出现在中国西部大地上,对以后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到了秦始皇统治时期,对商鞅的变法措施进行了完善和深化,即:

1)确立土地(即耕地)私有制,推行强本弱末的政策。公元前216年,秦始皇“使黔首自实田”,命令全国有田的人自报占有田地的实际数额,在全国范围内从法律上肯定了土地私有制。秦始皇在统一全中国后,不断把农民迁到农业劳动力不足的地方去,用定期“复”(免除徭役)的办法来加以奖励。

2)推行二十等级爵位制,普遍推行郡县制。秦始皇完成统一的过程中,继续推行商鞅制定的法律制度,每兼并得到大块地区,就设置为郡;并推行二十等爵制,包括分封列侯。

3)统一法律、度量衡、货币、车轨、文字和历法。主要是把过去商鞅在秦国制定的制度,推广到刚统一过来的东方六国地区。这些制度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文化的发展。

4)拆除内地长城和阻碍交通的关隘。秦始皇在统一全国后,曾经“堕坏城郭,决通川防,夷去险阻”(《碣石门刻石》)。也就是命令全国各地拆除战国时代各大国在险要地区所修建的关塞、堡垒和内地长城,目的在于防止民众反抗和地方割据,客观上却有利于加强全国的经济联系和文化交流。

5)焚书坑儒(这里的“儒”主要指方士),加强专制统治和思想统治。这是商鞅“燔《诗》《书》而明法令”政策的扩大化。其打击的矛头不单独是儒家,还包括讲“私学”的“百家”。其只准“以吏为师”的制度,显然是为了统治思想舆论,加强专制统治。

也就是说,秦始皇在具体的实践中,进一步猛烈地发展了法家政策,并且是坚决地加以贯彻执行,从而加强了残暴的专制统治。

秦统一六国后的政区图

秦朝的失败,根源在于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对民力的滥用,以及对民众施以严刑峻法。

秦始皇虽然在创建统一王朝的过程中,有着一定的贡献,但是他是一位极其残酷的暴君,不仅由于他偏激地扩展了法家政策,加强了专制和残暴的政治措施,而且由于他本性的卑劣残忍,使天下臣民都受到他的蹂躏。

首先,秦始皇与后世的隋炀帝一样,无限制地使用民力和物力,超过了当时民众所能忍受的极限。

秦朝当时全国人口约2000万左右,被征发建造宫殿和陵墓的共有150万人;戍边五岭的达50万人;防御匈奴和修长城的人力有数十万人。这些人数总计超过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他们成年累月地从事无偿的徭役。

同时,民众还负担苛重的租赋。不仅地主、贵族和皇室依靠剥削农民的地租过活,众多的官吏和庞大的军队,都需要民众用血汗来供养。

再加上秦始皇在生活享受上穷奢极欲,修建了许多劳民伤财的土木工程,还大修陵墓,致使民力耗尽。

其次,秦始皇迷信法家轻罪重罚的理论,“乐以刑杀为威”,企图借以强化专治统治,永远保持其家天下的局面。

特别是在秦始皇末年,被迫害的罪犯多得惊人,建筑阿房宫和骊山陵墓,就用了七十万刑徒和“奴产子”(奴隶的儿子)。在他的严酷统治下,不少官吏成为穷凶极恶的刽子手,如范阳令“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人民的痛苦可想而知。

秦在兼并六国以后,赋役繁重,刑法苛暴,民不堪命,以致于在秦始皇死后不到一年,便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秦王朝也就此土崩瓦解了。

秦二世而亡,从哪里证明了秦法治的失败。二世而亡的朝代多了……
秦朝法制失败的主要原因 ,是墨守成规 ,没有按照当时经济形势的发展而及时修改法律条文。没有跟得上时代的发展 ,这就是秦朝法治失败的主要原因 。
秦朝法治失败的原因既有法治观念上的偏颇也有法治实践中的失误。而封建专制主义的恶性膨胀以及对儒家法文化的摈弃 ,从而未能构建适合中国封建社会实践需要的法文化模式 ,则是其文化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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