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02-20 21:00:38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4次
1521年4月,明武宗驾崩,无嗣,他的堂弟朱厚?写雍?北赶来继承皇位。十三岁半的朱厚?谢实垡桓删透勺懔?5年,历史对他很有争议,有夸他是“中兴之主”的,有骂他二十多年不上朝的。
今天我们看嘉靖,多了一层意味,因为中国的近代史,实是从嘉靖一朝开始计算的。
马克思说过,十四、十五世纪,地中海沿岸的一些城市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而资本主义时代是从十六世纪的西欧开始的。与欧洲相对应,大明的资本主义萌芽始于十五世纪中叶的成化年间,社会转型在十六世纪初的嘉靖时代正式启始。
嘉靖时代的社会转型,转的是什么型?
1、经济结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型。
2、社会结构——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
3、生产关系——封建生产关系向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转型。
套个时髦的说词,嘉靖年间,人口开始城镇化了。人口增多了,土地兼并严重了,乡下混不开了,多余人口跑城里了,城市里工商业发达,能吸引并容纳这些人口。手工业主、手工业雇工、商人、商店雇员以及形形色色的服务业人口,聚集在一个又一个的城市里,产生了有史以来最为庞大的市民阶层。
这个新兴的阶层充满活力,用实干精神和口袋里的钱,打造出了一个繁荣的商品社会,中国人的生活观和消费观也为之大变,说得中听叫促进消费,说的不中听那叫追求享乐。士绅阶层与富商很快就打成一片,官商勾连,奢靡无度,自不必说。草根阶层也学会了借贷消费,大力支持金融产业的发展,钱庄、赌场、工会、帮会风生水起。
金钱的地位提升了,皇帝的地位下降了。作为新兴政治团体的东林党和继之而来的复社开始提出“公论”、“共治”的政治主张,开始把怀疑的目光投向皇帝身上。废除皇帝,估计是没敢想,但限制皇权、相权的主意他们可没少打,天下兴亡也并非仅仅是士人的责任,“匹夫匹妇”,咱们普通的市民阶层,也要一起参与政治进程。任其自由发展下去,真说不定能闹出什么君主立宪的雏形。
商品社会颇具雏形,针对农业的“一条鞭法”也中规中矩(到民国仍然沿用),可惜针对工商业的税制和征收管理没规划建设好,抗税的民变和暴动此起彼伏。初登历史舞台的市民阶级斗争经验明显不足,至少没有农民几千年来那么有经验,三十余起,竟无一次有统一口号纲领目标领导,否则,绵延几千年的农民起义大可至此休矣,历史上就没有李自成张献忠之类流寇的出头之日了。
除了税制,海外市场的开拓不足也是大明资本主义萌芽的硬伤。没有了郑和的船队,自废了强大的海外武装,无法扩大原材料和产品的市场,对世界缺少狼性的征服欲望,固步自封的眼光也是大明资本主义裹足不前的重要原因。明朝中后期,统治者们已明显缺乏对自身政治体系和传统文化的强大自信,理学不继、心学不统、官宦不和、党籍相争、法度松弛、贪腐横行,既然连家里的党争和贪腐都解决不了,何谈稳定的君主立宪政体改革,何谈hold住外面的世界呢?
从秦朝开始我国就进去了封建社会帝王专制制度,满清灭亡了明朝之后沿袭的仍然是中原地区的帝王专制制度,而且清朝时期的帝王专制比以往任何一个朝代都要严重,想要过渡到君主立宪制那时非常困难的。因为满清一直标榜的是“乾纲独断,圣衷亲裁”,国家的所有事务,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都是帝王说了算,其他人只能提出看法建议,如果想要越俎代庖那就是谋逆。
君主立宪制是指国家的最高行为准则都必须按照宪法来,无论是帝王还是平民,都是以宪法为基础准则。封建王朝常常说天子犯法与民同罪,这其实在封建王朝只不过是一个理想的状态罢了,但是君主立宪制却是实实在在的把天子犯法与民同罪彻底给实现。那么想要做到这一点,满人照搬历朝历代的专制统治能够做到吗?答案是否定的,无论是清朝的帝王还是清朝之前的帝王根本没有哪一个可以做到。
君主立宪制其实也是把所有的人放在了平等的位置上,民族平等,人人平等,中国历朝历代主要就是以中原的汉人为主,本身汉人就看不起野蛮的边防少数民族,同样的英勇善战的满人、蒙古人其实也看不起文弱的汉人,既然是这样想要从明朝直接过渡到君主立宪制这根本是天方夜谭。
清朝中后期发生了鸦片战胜,国外的思想以及君主立宪制才慢慢的传到清王朝,我国古代人们才对统治阶层、社会阶层等思想有了更多的认知以及思想更加开放。经过了一百来年的国外先进思想的渗透,在1989年光绪帝发动了维新运动,他希望能够通过这一次改革使清朝进入君主立宪制,然而这场运动不到一个月就宣告失败,光绪帝被囚禁在中南海瀛台。到了1906年清王朝被逼无奈才开始接受君主立宪制,但是那时已经晚了,当时的宪法还是维护了满人的有很多利益以及特权。
君主立宪制的核心,在于“宪”字。“宪”,表层意思指成文或不成文宪法,在更深层次则代表着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和纲领。君主立宪政体之下,虽有君主,但君主的权力并不是无限大,而是要受到“宪”的约束。“宪”又从何来?以卢梭《社会契约论》为基础,可推导出,“宪”便是公意,具有鲜明的民主色彩。同时,“宪”的一项原则便是:权力与义务对等,权力与责任相配。
无论是英国式的议会制君主立宪,还是德意志第二帝国式的二元制君主立宪,“宪”都在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运行中起着重要作用,虽然二元制君主立宪之下,王权会凌驾于代议机构之上。
在大体了解君主立宪的内在之后,再来对照明朝会发现,它那一项都不符合。无论如何去附会,明朝怎么看都是一个纯粹而典型的君主专制国家。
明朝皇帝的权力来源是什么?从称号中便可以得知:皇帝既然是天子,则其权力来源乃是抽象的“天”,拥有一定的君权神授色彩。既然皇权来源于“天”,则世俗的任何其他权力都无法制约皇权,或者说,世俗的其他权力都是皇权所衍生出的。既然如此,所谓的“民意”也绝难限制君权,当然也就不可能存在所谓的“宪”。
再者,明朝是否有宪法?很遗憾,也没有。明朝最为完备的《大明律》,不过是一种适用于司法实践中的法律文件,而非宪法性文件,说白了,如果要和现代法律体系做对比,《大明律》充其量只算是一部多个部门法混编在一起的“大部门法”。既然连成文宪法典,或者宪法性文件都没有,何来“立宪”之说?
明朝不仅不是君主立宪政体,反而是一种极度专制的政体。朱元璋废除了能够对君主实现一定程度制约的宰相职位,这也标志着明朝彻底将君权和相权集中于皇帝身上,皇帝完全把控了行政权力。虽然后来设立了内阁,但内阁本质上不过是皇权的延伸,内阁的权力完全来自于君主的授权,其本身没有任何权力,乃是一个秘书机构。当君主想将权力收回之时,则内阁首辅没有丝毫办法,因此,有明一代,虽然出现过严嵩,徐玠,张居正这类“超级权臣”,但皇帝想收拾他们,是易如反掌。典型的例子便是,严嵩专权二十多年,嘉靖皇帝一道诏书,便让他一无所有。
可见,明朝的君主专制程度,相比之前的历朝历代,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可以说,明朝和君主立宪,八竿子打不着,之所以有人会将二者联系在一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作为君主立宪制典型的英国,其国家最高行政机构的中文翻译便是“内阁”,而明朝恰好有一个机构也叫“内阁”,由此让人产生错觉。
事实上,将英文单词“cabinet”翻译成“内阁”,最先是日本人做的。日本明治维新之时大量翻译西方书籍,同时学习西方改革国家机构,因为“cabinet”最初是皇帝身边的一个机构,与“内阁”相似,故如此翻译。实际上,二者无论是性质还是功能,都完全不同。与此相同的还有将“Privy Council”翻译为“枢密院”。实际上,Privy Council无论是在英国,还是在明治维新之后的日本,其都是君主的顾问或内侍机构,但“枢密院”在中国古代,一直是掌管军权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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