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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忠至正——晏子的为官之道 32(“师善”节选之三)

时间: 2021-06-27 13:27:36 | 作者:东篱客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5次

大忠至正——晏子的为官之道 32(“师善”节选之三)

非义不取

《吕氏春秋》说:“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天下之取,分有义与不义,有道与

无道。廉不是不取,廉是讲有义之取。君子爱财必取之有道,取之有义。不义之取,无道之得,无功之禄,得之,取之,怎能心安理得?

所以,古今多少贤士能人,当遇到得失取舍问题时,总要用道义标准来衡量再三,凡符合道义标准的,该取则取;凡违背道义标准的,该舍则舍。一点也不含糊,一点也不拖泥带水模棱两可。孟子说,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可舍弃生命也要选取道义。

【子罕爱宝】 春秋时期,宋国有个农夫在山里得到一块玉石,要把它献给司城子罕。农夫说:“这是我的宝物,乞望大人赏脸将它收下。”子罕说:“你把玉石当宝物,我把不贪当宝物。如果我收了你的宝物,那么咱俩都失去了自己的宝物。不如你拿回这块玉石,让我们都拥有自己的宝物吧。”(原文见《左传·襄公十五年》)

子罕之所以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宝物,是因为他认为这种收受是不道义的,是贪的表现,是与自己坚守的清廉志向格格不入的。拒绝了不义之得,虽然失去了常人眼中的物质之宝,却守住了自己心中的精神之宝。子罕是明智的,也是高尚的。

文章标题: 大忠至正——晏子的为官之道 32(“师善”节选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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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中国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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