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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卫所与募兵制度下,用最普通的方式,一个人如何一步步从最低等的士兵进阶到最高职的武将

时间: 2021-06-26 01:57:54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4次

在明朝卫所与募兵制度下,用最普通的方式,一个人如何一步步从最低等的士兵进阶到最高职的武将

卫所兵制的前世今生,是何时设立又是如何堕落的?

大明朝的卫所兵制是明太祖朱元璋一手创立的,这种军队模式是在继承北魏、隋唐时期府兵制的基础上制定的,这种军队制度一方面消除了其他朝代军队中的后勤压力,做到了自己自足,另一方面,降低了财政压力。但是由于政治的腐化,这一制度也随之衰败了。

首先,传统的换班制度和军队所承担的劳役过重,导致军队中弊病横生,在调换军队时,常常会出现士兵逃跑的状况,渐渐的卫所中的士兵数量越来越少,战斗力自然也就受到影响。

其次,明朝中期,由于经济发展的落后财政出现了危机,军队将领对所得俸禄的减少有所不满,于是便开始大量克扣士兵军饷。在这种条件下,士兵们为了生存下去,也只能逃跑。

最后,军队中纪律的日益败坏和朝堂中的宦官专权也是卫所兵制衰败的原因,宦官专权对军队也产生了很多不利的影响,正统十四年的“土木堡之变”,就是宦官王振一手造成的。在这些原因的影响下,盛极一时的卫所兵制最终衰败。

一、制度的腐化

(一)“班军轮戍”制度

这个制度形成于明朝永乐年间,主要内容是军队要实施轮番更替、分组、分期进行管理的方法,各卫所的军队需要轮番进入京城操练,保卫京师。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制度渐渐出现了问题。京师以外的军队需要调到北京等待皇帝的检视。永乐二十二年末,河南、山东、山西、大宁的士兵及将领,每年都共要选拔16万人以上进入京师。早期军队到京师主要是进行操练,但到了后期,常常被用来修建造京城设施。

嘉靖四十三年,规定凡是有地方军队不到京师的,军队将领的俸禄将被扣光,严重的人甚至要会被罢免。进入京师的士兵被要求不得返回原地。这样一来就造成了这些中原地区兵力空虚。

这个制度本来是为了练兵防御,但是到了明朝中后期,除了一部分军队在地方边境担任防御工作以外,大部分班军都被用作劳役,有些甚至被宦官占领为自己的军队。

在地方上留下的少部分将领也大多贪污残暴,奴役百姓。在这种情况下,军队的作战能力逐渐降低,在倭寇来临时无法应对。

(二)“公私”双重占役

除了国家的劳役以外,皇亲国戚和地方大臣还滥用权力,私役军士。这种情况在朱元璋时期就有了,随着“班师入京”政策的实施,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

首先,京城中的皇亲国戚私自占用军队,“班军轮戍”制度初期,每年进入京城的军队平均有七八万人左右,一开始这些人都在府衙内练兵,但渐渐的军队中的士兵被拨去修建国家建筑,甚至是皇亲国戚的私人宅院,有的建筑两三年都修建不完,这些士兵便一直在修建。长时间的重体力劳动让很多士兵不堪其扰,纷纷逃亡,最后留下的士兵不足四万。

正德年间,宦官刘瑾专权。丈量屯田时利用权力作弊,来扩大自己的土地,这些田地是由士兵们耕种的,他这样做自然就加重了士兵们的负担,激化了军队士兵酝酿已久的愤怒,于是士兵郭成、高珍等人发动了兵变,虽然这二人被斩首,但是起义的风气却没有被镇压下去,之后又辽宁、广西、抚顺地区又相继爆发了大型兵变,最后朝廷为了维护中央安全,只好发放赏银平息民愤。

其次,地方军队长官也常常占用军役,洪武年间很多地方官员都会私下奴役军士,让他们为自己耕种田地,开窑,贩运私盐等。这一现象成了一种政治风气,这对军事来说是极其不利的,在高度的劳动下很多士兵纷纷逃跑,军队中只留下了那些无法逃跑的老弱病残。

(三)“南北调操”

明朝时期,为了避免发生地方叛乱,同时为了使军队适应全国各地的地理环境,提高军队战斗力,明朝实施“南北调操”的治军方法。

这种方法可以说是有着很大的弊端,杨士奇在著作《清军》中,就分析过这种治军方法的消极之处,当时陕西、山西、山东、河北等北方士兵,常常被调往浙江、湖广地区,因为不适应这里的气候,士兵们常常会中暑生病,而南方的士兵调往北方,也常常会因为不适应严寒气候导致死亡。

当时的封建农业社会讲究“安土重迁”,远离家乡除了会对士兵们心理造成影响外,也会发生水土不服的生理问题。

因为“南北调操”所引起的高死亡率让很多士兵对此产生了畏惧,于是在调拨途中很多士兵选择逃亡。这种消极的治军方法,最终是军队空虚,加快了卫所制的衰败。

二、军队的破坏

(一)宦官干预军队

明太祖时期曾严格禁止宦官干预军队事务,但是到了永乐年间,统治者亲近宦官,赋予了宦官极大的权利。自此,军队受到了宦官政治的影响。

明朝时最早的“中官典兵”开始于郑和,但是他并没有做破坏军队纪律的事情,到了明英宗时期,宦官王振在军队里作威作福,正统十四年,王振跟随明英宗亲征,当时很多大臣纷纷上奏阻止,但是明英宗不予理会。在行军时,王振干扰军务,提议从紫荆关过,这个提议导致了“土木堡之变”。最终,王振被乱兵所杀,自此之后京师三大营的军队覆没殆尽 。

宦官王振死后这种现象依然没有消失,正德年间,宦官刘瑾等人专宠,败坏军制,在《明史》中曾经有记载“边将失律,贿入,既不问,有反升擢者。”可见他对军队的影响力极大。

万历年间的宦官高准曾经与陈奉滥用军役在辽东地区采矿征税,并且还常常与驻守在外的将领争夺功劳,克扣军队粮饷。官员对此也进行过反抗,当时云南地区发生兵变宦官杨荣被杀。宦官杨荣常常上奏污蔑弹劾地方官员,云南指挥使樊高明,因为他的污蔑被杀,指挥使贺瑞凤被他以“求马不获”的名义关入大牢。在这种压迫下指挥使贺世勋,韩光等人率领民众将杨荣一党扫除。在这些宦官的专权乱政下,明朝的军队纪法被摧毁殆尽。

(二)军纪破坏严重

在《明史》中记载,辽东提督王翱在倭寇扰乱边境时,没有带领将领前去抵御,于是朝廷便以失职罪处罚他,命令士兵将他押去斩首,但是军队中却没有人敢上前。可见,当时的地方将领在军队中的影响力极大。

嘉靖到正德年间,军队中常常会出现肆意杀人的现象,尤其是边疆一带。当时的朝廷也曾想过改变这种局面,但是军队里早已积重难返,即使经过了李邦华等人的整顿,但是依然没有改变明代的卫所军伍制度衰败的结局。

(三) 克扣军饷

卫所制度渐渐被破坏的同时,募兵制随之兴起,到了嘉靖后期,募兵制普遍盛行起来,这大大冲击了卫所制度。同时,由于经济的发展,地方将领对于自己的待遇心生不满,加大了对于军饷的克扣力度。

明朝初期实行屯田制,卫所的军饷除了要供给军队之外,还要发放给地方官员做俸禄。正德年间,随着人口的增长,屯田制被破坏,粮饷严重不足,于是政府便折以银两发放给士兵们,但是由于将领的克扣,

发放到士兵手中的银两严重不足,在过去每月可以得到六斗米俸禄的士兵在现在得到的银两却只够买四斗,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士兵便逃离军籍,改作他业。

在这些原因的交融下,卫所制度最终衰落,而这些弊端的发生和恶化,都是源自明政府统治下政治腐化的加深,在这种情况下,统治阶级的贪欲逐渐失去约束。

明朝的卫所制度

明朝的卫所制度,共分几级,长官职位。
卫所制度是明朝的一种军制。明代自京师达于郡县,皆设立卫、所,外统于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也就是说,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司,各省的都指挥使司又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划片管辖(云南都指挥使司隶属于中央右军都督府)。都指挥使司下辖若干个卫,卫下辖一定数量的千户所和百户所。大抵5600名军人为一卫,1120人为一所,一般每卫设左、右、中、前、后5个千户所;120人为一个百户所,百户所设总旗2个(每总旗辖50人)、小旗10个(每小旗辖10人)。此外,还有一种单独驻扎一个地方,直接归都指挥使司管辖指挥的千户所,叫做守御千户所;还有一种称为“御”(设置数量不多)的军事机构,管2到3个千户所。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时,全国共有内、外卫547个,所2563个。
  卫所军队都有固定的戍所。卫所由朝廷根据各地的防卫、战略需要而设置,或数府一卫,或一府数卫,或一府、一州一个千户所,视各地战略地位之重要与否而定,固定驻屯戍守。从云南来说,明代云南都司所统领的卫所数量,各个时期有所不同,最多时有20卫、3御、18(守御)所,共有133个千户所,卫军约148960人。这些卫所遍布全省各地,指挥和镇抚大都驻在城里。如云南府为都司城,曲靖、临安、楚雄、蒙化为卫城,陆凉、平夷、越州也是卫城,宜良、安宁、易门、杨林、武定、马隆、木密、凤梧为千户所城,通海为御城。其余瀓江、广西(今泸西)等府、州、县的城里亦有卫所兵分驻,负责城防,所谓的“以武卫文”。近城的坝区分千户、百户、总旗、小旗,屯戍垦殖,散为村落。交通沿线也有军户屯田,在驿站冲要之地,设堡军屯田。而哨戍大都在山区,拨军驻守。
  附:
  都指挥使司、卫指挥使司、千户所、百户所官员称谓及其品级:都指挥使司有都指挥使(正二品)、都指挥同知(从二品),都指挥佥事(正三品),其下属有经历司经历(正六品)、都事(正七品),断事司断事(正六品)、副断事(正七品)、吏目等。都指挥使、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等高级军官都不世袭,由朝廷从世袭军官中升任或从武举人中任命。卫有指挥使(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佥事(正四品)、卫镇抚(从五品),其下属有经历(从七品)、知事(正八品)、吏目(从九品)、仓大使、副使等。千户所有正千户(正五品)、副千户(从五品)、所镇抚(从六品),其下属为吏目;百户所有百户(正六品)、总旗、小旗。自卫指挥使以下军官则都是世袭的。
明建国后实行卫所兵制,几个府为一个防区,设卫。卫以下设千户所、百户所。兵数大抵以五千六百人为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一百十二人为百户所。百户所有总旗二,各辖五十人,小旗十,各辖十人。兵士称“军”,世袭当兵,另编军籍。卫的主官为指挥使,所的主官为千户、百户。各卫所分别属于省的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统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统辖。卫所的数目:洪武七年(1393)为都司十七、行都司三、留守都司一,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千户所六十五。永乐后增为都司二十一、留守司二,内外卫四百九十三,千户所三百五十九,总兵额二百七十余万人。明太祖初,以大部分屯田,小部分驻防,屯田所供以军饷。但不久,屯田多被军官侵蚀,军士破产逃亡。
卫所是明太祖称帝前在南京创建的,是明朝军队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这种制度是模仿北魏隋唐的府兵制、又吸收元朝军制的某些内容而形成的,属于自给自足的军屯类型。最初,每个军士受田15亩以维持生活。1365年,长江中游一些惨遭战火洗劫的地区被辟为军屯区,每个军士受田50亩,给耕牛农具,并免其田租徭役。这种制度,使各地卫所军士在明初25年中,每年都能生产约3亿公斤粮食,足以供养100万军队,从而使朝廷无须从国库按月拨发粮饷便能维持一支庞大的边防力量。卫所军士皆由身份永远不变的世袭军户充任。卫所军官也世袭其职。这样,卫所制度一方面表现出朝廷有决定其臣民之身份的权力,同时也展示出封建化的巨大潜力。世袭的军士会因其身份相同而形成牢固的个人联系,因此必须尽力防止将领与军士的关系过于紧密,并对整个军队组织加以严密的行政控制。各卫之事务由三司分掌:都指挥使掌兵,此外有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所有军户的户籍皆由五军都督府管理,军队调动权则在兵部文职大臣手中。当卫所军队被征调作战时,其军士便脱离了卫所军官,由都督府指定的总兵官统领,而总兵官则向通常由朝廷大臣出任的统帅负责。要使这种精心设计的自给自足的军事制度永久存在下去,必须维持世袭军户的素质和义务。但15世纪后期,意味着该制度走向衰败的不祥征兆却出现了。朝廷中某些贵戚官僚开始驱使军士建造寺庙和宫室。不久,地方将领也把军士变为劳工,或向他们“卖闲”,每月交纳200钱就可免除军事训练。这样,卫所军官便成了有利可图的职位。于是,商贾子弟纷纷重金行贿,求得此职以饱私囊,或将家奴登入军籍,借此来贪污军饷。有些军官甚至割占军屯土地,强令手下军士像农奴一样为其耕种。大量军士因得不到军饷又遭受如此剥削,而极力摆脱军户身份。据史载,至16世纪初,一些卫所的逃亡军士已达其总数的80%,许多边地驻军也只剩下兵力的一半。军官奉命出兵时,只好临时雇用矿工和盐工充数,或招募辽东、陕西的雇佣兵,而这些人与他们要去镇压的乱民常常出自同一社会阶层。似乎是为了弥补兵员的损失,明末统治者越来越重视长城的修缮,或以砖石加固旧城,或在某些地段增修新城。这种防御心理的形成,并不仅仅是由于卫所制度的衰落,它可上溯到明朝第三代皇帝成祖永乐时期。明成祖从其侄儿手中夺取皇位后,对拥兵驻守今关外之承德(热河)的兄弟宁王心怀疑惧。1403年他令宁王率部撤出承德,而将这一战略要地交给了曾支持他发动政变的蒙古兀良哈部。同时,他还撤回了驻守河套北部的军队,并加修长城,将辽东、广宁和大同防线连为一体。这等于将东胜一带拱手让给了北方民族,1462年——即明英宗在耻辱的“土木堡之变”中被蒙古瓦刺首领也先俘获后的第十三年——河套遂落入察哈尔部之手。不过,明朝并非总是被动挨打。当它逐渐控制塞北的时候,以及1390年后在蒙古人基本停止了袭扰中原的近60年间,明军一度控制了直抵朝鲜边境的东北地区。成祖曾亲率大军五次出塞;16世纪40年代,内阁首辅夏言又发动了驱逐蒙古、收复河套的战役。1547年,三边总督曾铣一度将蒙古人赶出了河套;但次年鞑靼首领阿勒坦汗又入境侵扰,并于1550年兵临北京城下。自此,人们对夏言的进攻之策丧失了信心。嘉靖朝臭名昭著的大臣严嵩,在置夏言于死地后改取守势;1570年,张居正(万历时升任内阁首辅)又以封王和开放边市贸易为手段,对阿勒坦汗进行安抚。这种策略也不是无懈可击。有人曾指责张居正,说他声称自己对阿勒坦汗的措施有利于中夏,是“虚辞以欺君父”;说今日把中华之丝绸绮绣变成了夷狄的日常服装,名为互市,实为姑息养奸。边防的筹划者以贸易特权贿买夷狄,夷狄反过来却用兵威敲诈我们。严嵩则被人们视为奸臣的典型,常与李林甫(勾结鞑靼出卖朝廷的唐朝大臣)、秦桧(1141年出卖爱国将领岳飞的宋朝大臣)相提并论。然而,对北方部落所实行的这种“羁縻”政策,有力地促进了边地驻军的膨胀,从而使明朝的军费负担因卫所制度的衰落而比以往更加沉重。尽管世袭军户日渐减少,军官数量却不断增加。14世纪末,京师驻军只有大约2700名军官,到15世纪中增至3000名,除禄米外,每年还要领取饷银48万两。此类开支在不断增长。到16世纪末,正规军已达120万人,仅基本开支——如果全额供给的话——就需白银2000万两。其中一部分被用来征招募兵,以弥补世袭军士之不足。募兵每人每年的饷银为18两,若在边地则外加5两,其家庭也可得到一份津贴。 1492年,明朝颁行开中制度,鼓励商人运粮至边防,换取盐引回内地兑盐经营。但这一制度1500年后便逐渐废止,致使边地米价迅速上涨,每担(60公斤)值银5两。边地所需军饷当然也要随之增加:1500年为5万两,1573年增至280万两,1586年又增至360万两。这项庞大开支,需由太仓府库支付。16世纪80年代,地方每年向太仓纳银,其白银储备通常能保持600万两。但由于边地军饷不断增加,16世纪末为征讨鞑靼、平定西南土著叛乱和帮助朝鲜抗击倭寇,又花去1200万两,太仓储银也很快消耗殆尽。至1618年,太仓储银只剩下了12万两。就在这一年,后金大败明军,攻占了抚顺,明神宗不得不解开私囊,来填补兵部的50万两赤字。(当时东御府储银仍有300多万两)。为应付这些不断增长的开支,明朝又开始加派赋税。1619年,加派辽饷,税率约为9%,除京畿皇庄外,全国各地都要交纳。由此额外征银520万两,但仅够支付辽东一边18万军队和9万战马的费用,而无法顾及九边50000454_0026_0中的其余八边。此后几年中,整个边地军费仍在持续增长。米价也不断上升。从1520年到1620年,米价翻了一倍;从1620年到1644年,又上涨了20%。1630年,明朝又提高了辽饷税率,向全国特别是江南地区进一步搜刮,但仍入不敷出。

明初的卫所兵制后来为什么不再使用了?


大明朝的卫所兵制是明太祖朱元璋一手创立的,这种军队模式是在继承北魏、隋唐时期府兵制的基础上制定的,这种军队制度一方面消除了其他朝代军队中的后勤压力,做到了自己自足,另一方面,降低了财政压力。但是由于政治的腐化,这一制度也随之衰败了。

首先,传统的换班制度和军队所承担的劳役过重,导致军队中弊病横生,在调换军队时,常常会出现士兵逃跑的状况,渐渐的卫所中的士兵数量越来越少,战斗力自然也就受到影响。

其次,明朝中期,由于经济发展的落后财政出现了危机,军队将领对所得俸禄的减少有所不满,于是便开始大量克扣士兵军饷。在这种条件下,士兵们为了生存下去,也只能逃跑。

最后,军队中纪律的日益败坏和朝堂中的宦官专权也是卫所兵制衰败的原因,宦官专权对军队也产生了很多不利的影响,正统十四年的“土木堡之变”,就是宦官王振一手造成的。在这些原因的影响下,盛极一时的卫所兵制最终衰败。

一、制度的腐化

(一)“班军轮戍”制度

这个制度形成于明朝永乐年间,主要内容是军队要实施轮番更替、分组、分期进行管理的方法,各卫所的军队需要轮番进入京城操练,保卫京师。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制度渐渐出现了问题。京师以外的军队需要调到北京等待皇帝的检视。永乐二十二年末,河南、山东、山西、大宁的士兵及将领,每年都共要选拔16万人以上进入京师。早期军队到京师主要是进行操练,但到了后期,常常被用来修建造京城设施。

嘉靖四十三年,规定凡是有地方军队不到京师的,军队将领的俸禄将被扣光,严重的人甚至要会被罢免。进入京师的士兵被要求不得返回原地。这样一来就造成了这些中原地区兵力空虚。

这个制度本来是为了练兵防御,但是到了明朝中后期,除了一部分军队在地方边境担任防御工作以外,大部分班军都被用作劳役,有些甚至被宦官占领为自己的军队。

在地方上留下的少部分将领也大多贪污残暴,奴役百姓。在这种情况下,军队的作战能力逐渐降低,在倭寇来临时无法应对。

(二)“公私”双重占役

除了国家的劳役以外,皇亲国戚和地方大臣还滥用权力,私役军士。这种情况在朱元璋时期就有了,随着“班师入京”政策的实施,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

首先,京城中的皇亲国戚私自占用军队,“班军轮戍”制度初期,每年进入京城的军队平均有七八万人左右,一开始这些人都在府衙内练兵,但渐渐的军队中的士兵被拨去修建国家建筑,甚至是皇亲国戚的私人宅院,有的建筑两三年都修建不完,这些士兵便一直在修建。长时间的重体力劳动让很多士兵不堪其扰,纷纷逃亡,最后留下的士兵不足四万。

正德年间,宦官刘瑾专权。丈量屯田时利用权力作弊,来扩大自己的土地,这些田地是由士兵们耕种的,他这样做自然就加重了士兵们的负担,激化了军队士兵酝酿已久的愤怒,于是士兵郭成、高珍等人发动了兵变,虽然这二人被斩首,但是起义的风气却没有被镇压下去,之后又辽宁、广西、抚顺地区又相继爆发了大型兵变,最后朝廷为了维护中央安全,只好发放赏银平息民愤。

其次,地方军队长官也常常占用军役,洪武年间很多地方官员都会私下奴役军士,让他们为自己耕种田地,开窑,贩运私盐等。这一现象成了一种政治风气,这对军事来说是极其不利的,在高度的劳动下很多士兵纷纷逃跑,军队中只留下了那些无法逃跑的老弱病残。


(三)“南北调操”

明朝时期,为了避免发生地方叛乱,同时为了使军队适应全国各地的地理环境,提高军队战斗力,明朝实施“南北调操”的治军方法。

这种方法可以说是有着很大的弊端,杨士奇在著作《清军》中,就分析过这种治军方法的消极之处,当时陕西、山西、山东、河北等北方士兵,常常被调往浙江、湖广地区,因为不适应这里的气候,士兵们常常会中暑生病,而南方的士兵调往北方,也常常会因为不适应严寒气候导致死亡。

当时的封建农业社会讲究“安土重迁”,远离家乡除了会对士兵们心理造成影响外,也会发生水土不服的生理问题。

因为“南北调操”所引起的高死亡率让很多士兵对此产生了畏惧,于是在调拨途中很多士兵选择逃亡。这种消极的治军方法,最终是军队空虚,加快了卫所制的衰败。

二、军队的破坏

(一)宦官干预军队

明太祖时期曾严格禁止宦官干预军队事务,但是到了永乐年间,统治者亲近宦官,赋予了宦官极大的权利。自此,军队受到了宦官政治的影响。

明朝时最早的“中官典兵”开始于郑和,但是他并没有做破坏军队纪律的事情,到了明英宗时期,宦官王振在军队里作威作福,正统十四年,王振跟随明英宗亲征,当时很多大臣纷纷上奏阻止,但是明英宗不予理会。在行军时,王振干扰军务,提议从紫荆关过,这个提议导致了“土木堡之变”。最终,王振被乱兵所杀,自此之后京师三大营的军队覆没殆尽

宦官王振死后这种现象依然没有消失,正德年间,宦官刘瑾等人专宠,败坏军制,在《明史》中曾经有记载“边将失律,贿入,既不问,有反升擢者。”可见他对军队的影响力极大。

万历年间的宦官高准曾经与陈奉滥用军役在辽东地区采矿征税,并且还常常与驻守在外的将领争夺功劳,克扣军队粮饷。官员对此也进行过反抗,当时云南地区发生兵变宦官杨荣被杀。宦官杨荣常常上奏污蔑弹劾地方官员,云南指挥使樊高明,因为他的污蔑被杀,指挥使贺瑞凤被他以“求马不获”的名义关入大牢。在这种压迫下指挥使贺世勋,韩光等人率领民众将杨荣一党扫除。在这些宦官的专权乱政下,明朝的军队纪法被摧毁殆尽。

(二)军纪破坏严重

在《明史》中记载,辽东提督王翱在倭寇扰乱边境时,没有带领将领前去抵御,于是朝廷便以失职罪处罚他,命令士兵将他押去斩首,但是军队中却没有人敢上前。可见,当时的地方将领在军队中的影响力极大。

嘉靖到正德年间,军队中常常会出现肆意杀人的现象,尤其是边疆一带。当时的朝廷也曾想过改变这种局面,但是军队里早已积重难返,即使经过了李邦华等人的整顿,但是依然没有改变明代的卫所军伍制度衰败的结局。

(三) 克扣军饷

卫所制度渐渐被破坏的同时,募兵制随之兴起,到了嘉靖后期,募兵制普遍盛行起来,这大大冲击了卫所制度。同时,由于经济的发展,地方将领对于自己的待遇心生不满,加大了对于军饷的克扣力度。

明朝初期实行屯田制,卫所的军饷除了要供给军队之外,还要发放给地方官员做俸禄。正德年间,随着人口的增长,屯田制被破坏,粮饷严重不足,于是政府便折以银两发放给士兵们,但是由于将领的克扣,

发放到士兵手中的银两严重不足,在过去每月可以得到六斗米俸禄的士兵在现在得到的银两却只够买四斗,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士兵便逃离军籍,改作他业。

总结:

在这些原因的交融下,卫所制度最终衰落,而这些弊端的发生和恶化,都是源自明政府统治下政治腐化的加深,在这种情况下,统治阶级的贪欲逐渐失去约束。

首先,在军队中有非常多的弊端,调换军队时有很多士兵逃跑,其次,明朝的财政出现危机。
我认为这是因为明朝已经不需要这个制度了,而且统治秩序也比较完善。
被禁卫军所代替了,所以卫所兵后来就没有再使用了。
我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这项制度有弊端,还有就是不适应其他国家的国情所导致的结果。

明初以卫所制度为基础,为何后来变成了募兵制?

卫所制度是明朝军事制度的基础,为何后来变成了募兵制?

有时候朱老头看的和想的是比较远,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他的子孙,未必会像他一样那么的精明能干。他管的事儿非常多,想的事情也非常多,甚至一些法律、法规、废除丞相包括一些子嗣问题他都想到了。但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创造的一切未必合适自己的后辈!例如“卫所制度”,卫所制度又称卫所制为明朝的最主要军事制度,为明太祖所创立,其构想来自于隋唐时代的府兵制。


这个提议原本是元朝户部尚书张昶提出来的,这种制度详细来说是非常复杂的,大家可以这样理解,千户,百户,总旗,小旗各单位都隶属于五军都督府,这个五军都督府又隶属于兵部。有事情就可以调发从征,没有事情就还给卫所。这样实行下来,不仅能保障军队的数目户籍制度,而且还可以维持位所的运行。其实这种位所制度,也是吸取历朝历代的屯田制度。朱元璋说:“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也就大致可以看出这种是属于屯田结合的建军制度。但是这种制度也有弊端,也可以说这些军人不仅要自立生活,还要拖家带口世代相传!


所以这种逃兵也非常多,在洪武年间就有人开始做逃兵。从洪武初年到洪武三年十一月,一共统计逃亡者47986人。到后来正统年间,逃亡军官竟然达到1633664人,这个时候就开始有募兵之举。到了嘉靖时期更为严重,逃亡军士在籍达到70%左右。再往后逃亡的人数达到80%左右,许多边地的驻军只剩下一半。而且嘉靖时期沿海边患严重,这个时候朝廷就采取募兵制,募兵制不同于卫所制的不世袭,相对来说自由。但是对于内阁朝廷来说,必须将兵权下放于将领。所以当时出现了类似戚继光、李成梁、俞大猷等人,和类似这种“戚家军”募兵制。这也就是所谓的中央集权,逐渐变成了个别军官所拥有的势力。


历史上说从正统年间和嘉靖年间就采取募兵制,其实募兵制从景泰时期就开始实行。因为土木堡之变导致明军主力丧失,所以明景帝继位以后就开始四处招募天下义兵。这种招募的兵比那种卫所制的战斗力要强,所以综上所述就是因为这些原因,才导致卫所制改变成募兵制。

因为土地兼并在明中后期愈演愈烈,作为卫所兵制经济支柱的军屯遭到破坏,难以继续支撑卫所制度的实行导致了卫所制度的逐步崩溃,所以统治阶级选择了募兵。
因为当时边疆那边的情况已经非常的紧急了,所以统治阶级就选择了募兵制,不然过不去。
当时边疆告急,战斗能力大幅削弱的卫所已经无力承担保家卫国的重任。因此,统治阶级选择了募兵。
宣德年间,由于军士逃亡太多,军力下降。迫于补充军力的需要,明政府开始在边镇地区募兵,打破了“军民以籍为定”的制度。
文章标题: 在明朝卫所与募兵制度下,用最普通的方式,一个人如何一步步从最低等的士兵进阶到最高职的武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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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进阶  募兵  明朝  武将  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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