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4-15 16:54:39 | 作者:林先生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1次
中国古代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呢?一般来说,无论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还是国民党的学者,两者的共同特点都是认为,中国古代是一个私有制社会,只不过马克思主义认为,中国是租佃剥削,土地高度集中,地主和小农存在尖锐的对立。
这种观点,我们可以称之为自由封建主义。所谓自由封建主义,是相当于西欧中世纪人身依附的领主制度相比的,在两者的对比之中,仿佛中国的小农还要更加自由一些,他仿佛不是在人身依附下,而是在自由买卖中导致的土地兼并。
但是令人疑惑的是,假如说中国比西欧更加“自由”,那么为什么中国又陷入长期停滞状态,以至于被甩出近代化进程呢?
在自由封建主义看来,中国的封建社会,不仅没有什么亚细亚生产方式,而且更具有私有性,土地是可以自由买卖的,甚至可以形成土地资本的循环和积累。权力反而是第二位的。
但是,实际上中国并非如此,中国古代是一个家国同构的宗法共同体社会,在这个社会之中,实际上是在温情脉脉的面纱背后,是无处不在的天然首长的权力的肆意妄为。
事实上,中国古代并非是有了钱就可以当得起地主,对于无权无势的平民地主来说,他可以说既要承担赋税,又时刻要提防着权贵。所以说,其实中国古代的土地兼并,不是通过自由买卖导致,而是通过权贵导致的。
在宋之前,权贵还是所谓的世袭权贵,但是随着科举制的普及,宋之后的权贵就成为官僚的士大夫阶层。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不仅这个士大夫可以迅速占有大量的权力的物化形态(如土地),他的亲属也可以。
并且,国家还会在抑制兼并的名义下剥夺平民地主的地产,以充实给权贵。
其次,有人认为,中国古代存在商品经济,那么只不过规模比较小,属于小商品经济。真是这样吗?
商品经济究其本质来说,不是说由商人为主体的经济,而是说,他是由市场规律控制下的自由流动的经济。在中国古代能够达到这一点吗?事实上,中国古代的经济是在官家命令下和操控下的人身依附关系的经济,他根本就不是商品经济。
所以在中国古代,商人地位卑微,而且国家往往垄断物资,以至于商人不得不权钱勾结,否则根本不足以打通关节来获得体制内的力量帮助他完成正常市场的运作。
这就造成了一种循环,一方面商人不得不“奸”,他必须要与官场合作,另一方面,民众对于商人的态度越来越不满,于是皇帝正好拿商人祭旗。
与之相反,西欧社会则不同,西欧社会延续了罗马的自由的传统,虽然也有抑制商业的思想,但是他可以冲破中世纪的人身依附关系。但是,中国古代的商业貌似比西欧还要发达,但是由于他始终是在这种命令经济的控制下,所以他不可能成为独立的力量,也就不能撼动整个宗法共同体社会。
同样,商人也不会出现资本再生产的观念,而是将钱拿来进行奢靡的消费。
所以由此可知,中国的土地所有者,不是通过钱获得土地,而是通过土地占有土地,所以中国的地租不是土地资本的利益,而是权力带来的利益。毋宁说,一切都是权力的物化形态。
另一方面,中国古代的人身依附关系比西方更加松弛吗?或者问,中国古代的人更加自由吗?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传统时代的人身依附关系,不是一批人对于另一批人的依附,而是人对于共同体的依附。
西欧的领主制,他不是直接血缘的复制,而是在罗马解体之后,以否定之否定的方式再现小共同体的状态,但是他的联合却是以契约制形成的。在古典时代没落时期,个体为了逃避灾难,而不得不牺牲个性,寻求军事首领的保护。所以在这种共同体之中,血缘其实起到了很小的作用。
但是中国古代则不同,中国古代继承了温情脉脉的面纱,却在秦以后进一步发达,但是他是被异化的血缘关系,他不再是血缘共同体那种自然状态,而是基于强权下的血缘关系的建构,并且由于农业社会的特性,这种纽带反而进一步被强化,所以他有着强烈的父权、皇权对于所有权的对立。
在这种社会,人的个体性的伸张特别困难,对于人的依附关系也特别坚强,以至于中国古代这种不自由,是基于宗法血缘共同体,法律上的不自由是有限的,但是宗法意义上的不自由则是无处可逃的。
而中国古代往往会出现一个特别有意思的事情,农民起义时期,农民领袖往往不谈论所谓的地主和农民的对立,相反谈论最多都是徭役繁重。但是如果这个领袖夺得了皇权,成为皇帝,反而大谈地主不应该兼并农民,为什么呢?
因为,皇帝要通过突出阶级分化,以掩盖他的权力分配导致的不公平,以造成仿佛民众之困顿来自于那些奸商和富人,丝毫不谈论以皇权架构下的权贵。
而这种抑制,又会促使商人进一步与权贵联合,造成恶性循环。
人们往往认为中国的农民有所谓的二重性。即一方面,农民是劳动者,是具有革命性。但是另一方面,农民又是拥有私有财产,所以具有保守性。
那么在价值判断上,越是穷的农民,越是失地农民,越是革命。那么,这种理论对吗?
首先这个理论来自于哪里?这个理论来自于马克思对于小资产阶级的界定之中,马克思认为小资产阶级兼具革命性和保守性两面。于是这个理论就被套用在中国古代农民分析上
那么,按照这个理论,农民起义应该是谁发动的呢?应该是佃户,佃农等失去土地的人发动的。可是这与历史史实不符合,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都是由自耕农发动的,相反佃农反而是站在主人身边,反对起义的。
比如说,李自成声称,所谓三年不征。再比如不纳粮等等。这是针对自耕农还是针对佃农的口号呢?显然是自耕农。
因为中国古代,佃农是不需要被征税,因为他的征税是通过土地来征税,既然佃农失去了土地,也就没有征税。换言之,征税的对象都是地主。
那么,显然说中国古代农民起义是因为租佃关系导致的土地兼并,从而形成农民起义的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相反,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恰恰是因为所谓官逼民反。
所以,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的要求到底是什么呢?其实就是推戴一个新的共同体首长,恢复共同体,来形成保护功能。
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规模之大,世所罕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是最后由于饿殍,导致共同体的保护功能已经丧失,就需要重建共同体。这导致他是对于整个共同体的瓦解重构形成要求,而不是针对某一个人或某一个阶级。
事实上,农民的私有性和劳动性,在现代社会转型之中,恰好形成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对立。
真正具有开拓性的,具有现代转型意义,恰恰是农民的私有性,而不是劳动性。
要知道,私有制并非是万恶之源,相反他是一个历史发生的事实,他具有冲破共同体束缚的作用,能够建立起个人的伸张,马克思并不否认资产阶级在这里面的历史意义。
农民私有者的革命性,恰恰在于他能够支持资产阶级革命的运动,相反我们所引以为豪的所谓革命传统,恰恰与私有性的农民无关,所以他本身就无法引导出全新的社会结构。
正是如此,马克思对于中世纪农民的私有性是给予高度评价。并且马克思在谈论小资产阶级的双重性的时候,实际上更多赞成他的私有性。与中国人理解的马克思主义,仿佛农民越是贫困,越是穷则思变。但是问题在于,农民贫困当然促发了他们的革命意识,但是革命的方向却不是现代社会,而是传统社会的延续和循环。
所以,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就可以分为两种,大部分是所谓穷则思变的饥民运动从而反抗中央政府,他不具有现代社会的因子,所以始终是循环。小部分是宗法社会内部商品经济的自发势力反抗共同体压迫。比如说北宋的方腊起义。
当然农民具有私有性,并非意味着他可以成为资本家,但是资本家和农民之间也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农民的保守性往往会导致一种“社会主义”的假象。比如说,中国古代反复出现的平均主义的口号,所谓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
这是社会主义的要求吗?或者说他是一种财产平均的要求吗?并不是,他是人身依附关系下的共同体成员,要求共同体保护的诉求,这种设想是空想的。但是由国家垄断资源,却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所以恰恰因为这种平均主义,反而进一步阻碍了中国的近代化进程。
具有依附性的农民,往往成为阻碍近代化的进程,他们受到严厉束缚的同时,实际上也受到了某种保护。所以正如鲁迅笔下的那个聪明人和傻子。
奴隶被主人欺负,奴隶却为主人说话,他们认为某些官员是坏的,但是奢望清官,梗奢望圣君。
于是,这才是农民的双重性,其私有性的一面是进步的,但是其革命性一面,反而是反动的。
于是形成了上述的图形的关系。
1、无产阶级和农民都是劳动者,他们联合起来,反抗封建主,这是进步的
2、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都是现代化的产物,他们联合起来,反对封建主或专制,他是进步
3、资产阶级和封建主都是剥削者,他们联合起来,反对民主革命,他是反动的
4、农民和封建主都是宗法共同体成员,他们联合起来,反对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他是反动的。比如说俄国民粹主义
5、农民和资产阶级是私有者,他们或者反对封建主,或者反对无产阶级。两者视乎阶段性。
全站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