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4-15 08:50:54 | 作者:fly334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22次
赫德在1897年10月3日给金登干的信中说:
当年李氏要到日本去时,我事先向他提了一个意见。我说,“我对于你们的其他条件没有什么话要讲,但是关于赔款问题,请设法让日本人延长付款年限,以便使中国政府和国家可以不必负担外债。日本人大概要求赔二万万两,如果你把它分成十年摊付,海关能够支付!”李氏以借外债为原则,把一切事情弄糟了!他把赔款分七年摊付,本来是能够做到十年摊付的,那样就可以使中国免于忍受四十年的奴役并少赔5000万英镑![1]赫德言下之意是,海关关税每年约2000万两收入,可以独立用来分十年摊付马关2亿两赔款,不需要借外债。这样真的可行么?
简单看好像挺合理。实际上,不借外债支付赔款的充分必要条件只有一个,就是必须有足够的国家财政盈余。中国当时财政盈余远不足以分十年支付马关2亿两赔款(暂且不考虑赔款利息),所以,“海关可以分十年摊付马关赔款,不必负担外债”,是个伪命题。
中国的财政盈余根本不足以支付战争赔款。史料如下:
光绪十一年至光绪二十年,户部统计收支盈余总额,60061138两,年均约600万两。——《光绪会计表》[2]海关收入对中国财政有多重要呢?史料如下:
中国1885-1894年,财政总支出775865896两,海关各项税收总额211379650两,关税占财政支出总额的27.25%。——《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3]海关收入几乎全部开支到全国各个方面,详细分配情况可见《中国近代海关税收和分配统计186-1910》,第二部分,表112-142。[4]
也就是说,根据《光绪会计表》中的数字,去除海关收入后,1885-1894年中国国家财政会亏空151318514两,年均亏空约1513万两。
马关条约谈判中,中国也向日本说明了这一困境。
……1890年至1893年各新关税所收正税、子口半税等拉算,每年约得关平银22548150。中间六成应拨归各省督抚作为本省公用。如将此款挪移作为赔偿如借兵费之用,则各省公费必须另筹款项,加赋添税……”——《复日本和约底稿说帖》[5]以当时的时间看,中国能否短时间内扩大盈余呢?答案是不能。近代中国长期内外交困,对外战争、边疆开发、近代化建设、内部平乱等事项个个都是吞金巨兽。在相对稳定的1885-1894年这十年中,都需要外债接济,以周转填补缺口。在这十年中,支付外债本息总额33397737两,年均约334万两。[6]
在1896起,未来20年还需要归还甲午战争所借外债,本息年均约500万两。
甲午战争直接借外债共计41789935两,利息6-7%,20年期限。——《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7]二十年之内,应由新关认还洋债78017103两。此系西历本年三月初一日新关应行认还洋债之数,自本年三月以后中国所借洋债尚不在此数之内。——《复日本和约底稿说帖》[8]在1895年看,按前十年的国家财政情况,不计海关收入,未来每年将亏空2000万两以上。也就是,一面每年用海关关税2000多万两支付战争赔款,一面每年财政亏空的2000万两需要另外找钱去填补。怎么找钱呢,只有一条路,一边借新的外债一边加赋添税,都是压榨奴役老百姓。
以上可以看出,分期十年用海关关税独立还款,对中国没有任何意义。而中国海关则可能像辛丑条约签订后一样,为保证海关税收还款,把征收更多种税收的权力集中到总税务司,赫德成了赢家。
征收多种税收的权力集中到税务司手中,税务司的职权越来越大了——《中国近代海关税收和分配统计 1861-1910》[9]赫德本人也透露出想要获得中国更多职权的想法。
3月3日,赫德致电金登干,“战事结束后,中国需要大批款项,对日赔款如交我筹借,恐怕除了海关之外还有许多别的职权交到我手中”。——《中国海关与中日战争》[10]所以,“海关可以分十年还马关赔款,不必负担外债”,只是一个看似美丽的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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