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散文随笔
有朋友跟我说,她喜欢故事,因为故事总有一些情节是我们经常所期待而生活中所无法给予的。她问我为什么不去写小说,不去编故事,一个心思那么细腻的人写的东西总容易引起人的共鸣的。我也喜欢故事,然而永远也写不出好的故事。
因为我知道当我们相信一个故事在开始时,其实它便已经意味着结尾!
当迷恋与不舍时,便是开始。一身诗意千寻瀑又如何,红酥手,黄藤酒醉了的又是谁,杨柳岸,晓风残月送走的除了那风流柳词人还有什么?千篇一律般的情绪惹恼了多少文人孤客,又缔造着多少词风诗意,闻君有两意,特来相别离,多是不舍与留恋。行走在故事的字里行间,看着那一个个过去的真实转变到的如今的不现实后,末了却还得用一句古人的昨日西风雕碧树来感叹。
一切的惬意与不如意,一切的历史与流言,最终变成了的只是那一页页的被后人翻烂泛黄的纸张上的故事,许能得稍许同情与共鸣或欣赏!千百年后有诸多颗情绪泛滥的心,想来也是一种成就了。
当迷茫与惆怅时,便是开始。我们阅读着故事,想象着当时的情境,再与如今进行对比,一切剧情总是惊人的相似,唯一所欠缺的或许只是如今的更直接,过往的委婉与浪漫吧。仰天长啸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是时代的造就还是个人主义的完美体现?他们故事最终的结尾得需我们去臆测,而每每到此时便又是一个新的开始,谁知什么是尾什么是首?都说人生是一个圆,在赤条条的来去间徘徊,迷路只是通向最终的那条较远或较近的罢了。既然如此为什么要迷茫与惆怅?只是在被动或主动的经历更多。
当翘首期待时,不可避免的.,故事再次的开始它那神奇的造梦功能。云中谁寄锦书来,一颗心悬挂在西楼阁台,望天出神的是那一个清丽出尘的女子。竖耳而听,远方的雁为何迟迟未到,夜风吹起裙袂,翩翩和着落叶,月不知何时已升起照入阁台。终究是不可免俗的!启承转轴之间的新意换算到如今的时空还剩什么?问今人相思为何物,不见信笺不见诗。一切的遥远距离已不再是过往的无法触及。
套路就这么持续着下去了,谈古说今的节目放的火热吧!我们生活在这个充满故事的世界里,随时随地的接触着他人的故事的同时又毫无察觉的演绎着自身的故事给别人看。每个人都在说着笑着哭着沉默着,皆为看客的我们扮演的评论者却是形形色色了。
经常引用的一句话,用在这里也不显突兀:我们都回不去了。只因为一直在继续,而回头所见的故事永远的是别人的,自身的如何能看清,就算看清又如何能更改?当菜根谭里故事翻到最后是否有所明悟?至人只是常?山野之花开于山野,滨海之鱼长于滨海,一切又何必另寻他处,找其他物事来替代原本之所爱。或许说自身的永远便是最好的,也更为简洁明了吧!
我们沉溺在故事的氛围里,何时始何时终又何必知道了。古古今今虽是套路,又哪来一样模板?古人怎知后世如何待他们,求得己心安便已是天幸。
我不喜欢写故事,因为每一个故事总是作者在生活中感受到的鲜活的例子的客观反映,而写的再好,在别人眼里有时也只是一句感慨:原来只是故事!然而我又深爱着故事,因为:我喜欢感慨!而这,又是一个故事......
20篇随笔,字数不限
读《三国演义》有感
《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不同的时期读它,有着不同的感受。
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的含义。
在中低年级,我看的是青少版的《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着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狭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软弱无能的刘禅……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也被降职。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进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读《三国演义》有感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在烽火连天的世界里,却引发一个又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那正是在罗贯中笔下的著作―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内容丰富,成语众多,虽然看起来比较麻烦,但是能让我们真正领会作者的艺术才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张角,张梁,张宝黄巾起义,刘备,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之后,三兄弟开始打天下,以及当中发生的事。我读了这本书真是受益非浅,看,诸葛亮的出现使三国变得更有意义,真是进入白热化阶段。火烧新野,草船借箭,智取汉中,七擒孟获,智取三城等都是诸葛亮的"杰作",就连他死了的时候也机关算尽。
我总想着,若无诸葛亮,刘备根本就不可能建立起蜀国,诸葛亮的才华可谓是深不可测。他考虑周到,而且不讲私情。他最喜欢用火攻,想当初,(本文来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diyifanwen.com,转载请保留此标记。)诸葛亮的隆中对,巧借东风,写出师表,六出祁山,七擒孟获,智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机智才华。正是因为如此,我深深的敬佩这一位先生。
在三国演义里还可以看到,各政治集团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今天势不两立,明天却又杯酒言欢。而且这种斗争渗透到生活的许多方面,连家庭,朋友等,都毫无例外地被卷入了斗争的漩涡,甚至成为斗争的工具。他们为了满足自己权利,财产的欲望,为了使自己在激烈的争夺战中不被消灭,总是玩弄各种手段,演出了一幕幕勾心斗角。
总之,三国演义除了给人以阅读的愉悦与历史的启迪以外,它更是给有志王天下者听的英雄史诗。正因为如此,三国演义在雄浑悲壮的格调中弥漫与渗透着的是一种深沉的历史感悟和富有力度的反思。
读《欧也妮 葛朗台》有感
巴尔扎克是十九世纪法国最伟大的小说家,朔造典型的巨匠,举世闻名的现实主义大师。曾经有人断言:“自莫里哀的《吝啬人》以后,不会再有人写吝啬鬼了!”莫里哀笔下的阿巴公已将吝啬鬼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然而巴尔扎克不仅大胆地拾起了这个题材,并赋予了最深刻的历史内容。 《欧也妮 葛朗台》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巴尔扎克固然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葛朗太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一文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向欧也妮这类心地单纯的姑娘,金钱与她既不是一种需要,也不是一种慰藉,只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上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 故事讲述了葛朗台老头的发家史和他对金钱的狂爱。有人评价这一形象刻画得极为生动,成为世界文学史上四大吝啬鬼形象之一。 葛朗台老头的吝啬和对金钱的痴狂,在书中随处可见:“至于仆人拿侬,一年的工薪只有60法郎,她在葛朗台家辛勤劳作了30年,只是在第20年上,葛朗台才痛下决心赏了她一只旧表,那是她到手的唯一礼物。可怜的拿侬老是赤着脚,穿着破衣衫,睡在过道底下的一个昏暗的小房间。”看在20年工作的份上才忍痛割爱,作出决心,好象是件要他的命,喝他的血,抽他的筋的决定--送拿侬一只旧表。除了这些葛朗台还对自己的亲人吝啬 :“尽管葛朗台家财万贯,然而他的开销却很节省。他从来不卖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不觉新年到了,葛朗台照例要女儿把她的全部金币拿出来欣赏一番,欧也妮只好说金币没有了。父亲一听,火冒三丈,猜到她已把金币送给了查理,大骂女,并决定把她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这时的葛朗台知到女儿将自己的金币送给查理,他爱钱如命的本质战胜了亲情,将自己竟有的女儿送进了阁楼,让她在那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1822年10月,葛朗台太太平静地死去。太太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欧也妮一点也不明白,就在文契上签了字,父亲这才放了心。”自己的妻子还才安息,他却为了遗产到处奔波。“晚上,葛朗台来到太太房间,正巧碰上母女俩在看查理母亲的肖像,葛朗台一见金匣,就像一只老虎扑向一个睡着的婴儿一样抱住不放。”贪婪、狡黠、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的品质在此表显得无疑。与父亲相比欧也妮表现得十分慈爱,善良。办了不少公益事业:建了1所养老院、8处教会小学和一所图书馆。 查理他先在印度发了财,后又贩卖人口,放高利贷,倒卖海盗赃物赚了大钱。什么勾当都做过出此之外他为得到”新贵”头衔,日后挤进官场,便答应了和奥勃里翁小姐联姻。 书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个性,但是从他们身上也可以找到当时社会的影子。贵族阶级日趋衰落,”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全都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飞扬跋扈的资产阶级暴发户和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金钱势力。以及柔弱的妇女,她们安于现状。读完此书我不得不感叹资本家的发家史,是一本糅合着血泪的屈辱史。 读《欧也妮 葛朗台》有感 利用假期我把《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一气呵成的读完。在知道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 文章作者巴尔扎克是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一生创作96部长、中、短篇小说和随笔,总名为《人间喜剧》。其中代表作为《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10xxxx年来,他的作品传遍了全世界,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小说最大的成就是塑造了一个吝啬鬼典型。巴尔扎克选取了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来表现他的悭吝性格。葛朗台阴森森的老房子年久失修,楼梯踏级都被虫蛀坏了,女仆差点摔了跤,他还怪她不挑结实的地方落脚;每一顿饭的面包食物、每一天要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分发,一点儿不能多;女儿生日那天,有客人来,只不过多点了一支蜡烛;他限制妻子的零用钱,连别人送给她的一点,也要想方设法刮走;来了亲戚,他不让加菜,吩咐佃户打些乌鸦来煮汤;妻子卧床不起,他首先想到的是请医生得破钞。葛朗台的吝啬渗透到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行动中。这种吝啬的可恶在于贪得无厌地赚钱。 小说中描写到葛朗台一见到金币眼睛就放射出光芒就成功的塑造了一个吝啬鬼的特点。在小说中葛朗台似乎是个很勤劳能干的人,但他最大的失败就在于对于金钱的看法,我想假如有一天葛朗台失去了所有的积蓄,他面临的就会是精神的崩溃。 葛朗台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则,一文也不带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葛朗台从不欠人家什么,当然不让别人欠他,他从不到别人家去,不搞吃请,他决不动别人的东西。意思是绝对尊重财产私有权。然而他毫无顾忌地无偿占有旁人的劳动,毫无顾忌地把私人的白杨种到河边公家的土地上。他认为手生来是捞钱的,让钱从自己的手指缝漏出去是不可饶恕的错误。所以欧也妮把私蓄送给堂兄弟自然是“罪大恶极”的了。 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上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可怜的女儿守着他的巨额财产,却既无家庭也无幸福,只能成为一帮利欲熏心之徒追捕围猎的对象!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卿之芳容乃本书至美之装饰,愿卿之芳名在此犹如圣枝,虽不知出自何树,然无疑 已囚粘仰而圣化,虔诚之手勤将其更换, 故四季长青,恒荫家宅。 一一德·巴尔扎克 曾读过英里哀的<悭吝人》,在莫里哀笔F, 吝啬鬼的性格特征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巴尔扎克则赋予了更深刻的历史内容, 写出了独特的风采, 赢得了极大的成功。 小说从侧面剖析人们的感情、欲望,各种行为的动因,又像哲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社会学家那样观察研究当代社会的政治经济结构、权力和财富的分配、法律的奥秘,宗教的效用…… 时代的洪流可以置人于浪尖,亦可推人置水底.金钱取代门第成为权力的象征,财富的多寡成为划分等级的新标准.于是对金钱的贪欲潜入人们的灵魂.许多新的社会矛盾由此产生。 由于对社会形成了这一总体认识, 巴尔扎克得以从种种貌似分散,个别,偶然的现象中,把握住了以拜金主义为核心的具有本质意义的历史内容;人们不再信仰上帝,而崇拜“金钱”了.对财富的追求,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生产的进步.又使人性产生异化,正是对金钱的贪欲,扼杀了人们的感情,断送了多少家庭的幸福,酿成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惨剧…… 这位前箍铁匠一跃成为地方上的首富,首先是他比别人更有胆识地利用大革命的好时机;共和政府拍卖教会产业时,他用贿赂拍卖监督官的手段,三文不值两文地买到了当地景好的葡韵园: 他荣任镇长期间, 曾冠冕堂皇地为“本地的利益”,造了好几条出色的公路直达自己的产业;在房产登记的时候,他利用职位,神不知鬼不觉地占了不少便宜;在地侯爵老爷乎头拮据时,他又用极便宜的价格,买下了弗鲁瓦丰侯领地。显然,没有这次革命,葛朗台不可能这么快挣得偌大一笔财产。 这位前箍铁匠具备第一代资产阶级的一切特点,没多少文化,却极精于盘算。他的土地经营得法,每笔买卖都琢磨得周到细致,投机事业从没有失败过一回。酒桶市价比酒还贵时,他老是有酒桶出售。别人一百法郎就脱手的酒,他要每桶涨到两百法郎才抛出来。作者十分形象地写道: 说到理财,葛朗白先生兼有老虎和巨蟒的本领。他会蹲在那里,长时间窥伺着猎物,然后扑上去,张开钱袋的大口,吞进大堆的金币,然后安安静静地躺下,像吃饱的蛇一样,冷酷而不动声色, 徐徐消化吃到肚里的东西。 葛朗台胸有城府,说话不多,动作更少。他心狠手辣,玩弄世人于鼓掌之上。索漠城中,人人都曾被他钢铁般的利爪干净利索地抓过。人们看见他,没有一个不觉得又钦佩又害怕.所以葛朗台先生自然成为众人膜拜的对象。 葛朗台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则, 一文也不带进坟墓, 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 可以说一无所获。葛朗台从不欠人家什么,当然不让别人欠他,他从不到别人家去,不搞吃请,他决不动别人的东西。意思是绝对尊重财产私有权。然而他毫无顾忌地无偿占有旁人的劳动,毫无顾忌地把私人的白杨种到河边公家的土地上。他认为手生来是捞钱的,让钱从自己的手指缝漏出去是不可饶恕的错误。因为欧也妮把私蓄送给堂兄弟自然是“罪大恶极”的了。不e2说葛朗白不爱他的女儿,可是金子是天底下最宝贵的东西呀!和女儿的健康、太太酌性命相比,葛朗台并不愿意太太生病,因为请医生要花钱,他更不希望太太去世,因为担心女儿耍继承母亲的遗产。要不是因为这点担心,葛朗台老头大约还不肯与女儿和解. 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上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可怜的女儿守着他的巨额财产,却既无家庭也无幸福,只能成为一帮利欲熏心之徒追捕围猎的对象!
读《老人与海》有感
《老人与海》成功的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它的作者海明威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书中讲的是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 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 圣地亚哥是个可怜的老头。海明威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的懂得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屈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圣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就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就把小刀绑在桨把上。刀子折断了,他就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就用舵把。这种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自从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学习上不再因为一两次不顺利而失去信心,而是越考不好,就越要考好。 今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我要感谢这本书,感谢它让我学到了那么多知识,感谢它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感谢它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感红楼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 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书中人物的悲剧,一部作者的悲剧。曹雪芹不仅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生活,而且赞美了封建礼教下纯真的爱情。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书中的人物多达900多个,而其中我有一个最喜欢——探春。
“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泣,千里东风一望遥。”“[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在那样一个千顺从,万顺从的时候,只有她敢于去抗争,敢于去维护自己的尊严。一个敢于同命运、同邪恶斗争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而她“分骨肉”的无奈或许就是这个时代的悲剧了。
在《红楼梦》中的一段情节——黛玉葬花,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情节,也是黛玉的个性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毛泽东说“不读《红楼梦》就不是中国人”,清末有《京都竹枝词》“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亦枉然”,可见《红楼梦》对中国影响之大。
我所看的《红楼梦》,不仅仅是120回的通行本,还有周汝昌校汇本、甲戌本、戚序本,一共四个版本。我没有看高鹗的续书,因为我总认为,曹雪芹的《红楼梦》不是那样子的,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发现,去还原一个我认为真实的情节而不受高鹗的影响。
《红楼梦》博大精深,次次读次次悟正是它的不朽魅力。
已发送已发送已发送
短篇小说(自创)
前言
从前,天上有这么4个人,他们之间有着一些情感的纠结,男主跟女主呢,互相相爱,男配也喜欢女主,跟男主是好兄弟,所以对于男女主相爱持支持态度。女配喜欢男主,但是男主对于女配可以说是对待妹妹的那种。
有一天,男女主去人间历劫,女配跟了去,男配后面知道女配也去后,怕女配对男女主不利,所以也去了人间。
第一个故事呢,就是男主跟女配是青梅竹马,没错,还是妹妹的思想,男主依旧喜欢女主,无论女配怎么折腾,男女主还是很是相爱,但是也是干扰了他们。男配是跟男女主一个世家的人,对于女配可能有着与生俱来的讨厌,所以干脆假装自己喜欢女配,联合男女主,把女配娶了,但是男配不是真的喜欢女配,所以就算结婚了,同时还是爱着女主。偶尔一次机会,跟女配有个孩子,但是男配还是不喜欢她,甚至无论任何检查工作,都让女配自己操心。女配怀孕7个月,还挺着大肚子自己一个人到医院检查,在回来的路上,被一个闯红灯的小轿车给撞了,本来女配身体就跟弱,就算怀着孩子,整个人看起来都很瘦弱,这一撞,把孩子撞没了,连女配也去世了,人生定格在了20岁。这已经是女配跟着历劫的第八世了,原本只要十世后,就可以回归仙界,但是由于女配这一世想起来了之前经历的世界,愧对那8个未出生的孩子。女配突然觉得不知道存活的意义是什么,于是女配把自己的仙力,功德,都分给了8个孩子,让他们在其他的世界过得好,自己就慢慢消散了六界之中。
后面,男女主角的情感道路非常的顺利,男配也依旧守护着他们。但是他们总感觉少了什么。当他们回到仙界后,他们的修为都大涨,但是女配就陨落了。有一天,男配经过女配的仙居,发现里面的东西都没有了女配的气息,或许说,整个仙界都没有,男配突然觉得自己的心空落落的,莫名的恐慌。他就在瑶池一直等女配归来,可是等了1000年,都没有女配归来的身影。
月考看到男配这样,也不得不摇摇头,但是他算过姻缘,发现男配跟女配有十世的姻缘,但由于男配的不珍惜,生生错过了,也导致了女配的消亡。
又过了500年,男主看到男配这样,就告诉男配,女配其实真正喜欢的是男配,因为男配以前救过女配,所以女配就喜欢上了男配,但是因为男配当时用法术遮住了样貌,所以认错了人。男配听过后,当场愣住了,哭哭笑笑,只有依赖之前的记忆,与女配梦里相识。
因为这样,月考拿出了一个法宝,里面可以容纳3000世界的各种存在,空间交错复杂,因为月考很不忍那些天上的神仙就这么消散,会在他们第一天在仙界的时候,就把他们的一丝仙魂放进去,所以女配就算消散了,也可以从3000世界里重塑仙身,所以男配就这样进去三千世界里,去攻略女配啦!
自序散文随笔
自序散文随笔1
颍川野儒,牧野志士。浪荡江湖几数载,栖身沟渠纵横间。虽怀大义,亦有经天纬地之才,奈何时运不济,命里多舛。往昔年少,北上京师。漂流月余,无甚积蓄。虽无广厦千间,但求尺寸之陋室,得以安身立命。君子伸志,天地无门。所行之地,皆是风尘。欲全新章,暂离庙堂。去之魔都,路长且阻。风雪漫天,沾身哭诉。背井离乡,眷顾热土。无颜归家,继而匍匐。难以为继,意欲深造。求学于豫北名府,暂寄于松江小城,夙兴夜寐,无一时敢忘忧劳兴国,无一刻敢存逸豫奢靡。纵然是千难万险,敌众我寡,亦深守自己的心志。生活困顿,浅尝辄止。每每夜深,苦寒倍至。常自警醒,久宿难眠。思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叹屈贾谊于长沙,窜梁鸿于海曲,念己之心比天高,自恃锦绣文章,却难盼徐儒来下陈蕃之榻。
文采风流如风过,古今大才多落魄。吾念屈子之忧时伤世,离骚九歌,更悲其离世飘零,含恨汨罗。诗仙亦豪迈,致君尧舜上。赐金放还日,方知世沧桑。再有杜野老,老泪两纵横。非是不明时,明皇西南行。盛极荣辱衰,灵武争兵锋。亲历起与落,有志心也凉。生不逢时叹年少,壮志未酬韶华老。空留人间三百恨,无一不是真离骚。
余之悲愤,品格也慌,精神亦惶。莫谈如临风之玉树,休提如当空之明月浩然,到头来,怎堪与乱世尔等共舞。君不见蛟龙困浅海,猛虎入平原。于浅海之缘,怎展蛟龙之志,与平原之中,猛虎有何斗志。龙潜大海,风雨兴焉。猛虎入山,虎啸九天。得其时,得其志,天顺之,地辅之,亦可展翅凌空于九天之云,万里之间。如文言到:
年少飒爽顾风流,
老来纵横易悲秋。
知是人间离恨事,
莫如道法险中求。
三藏如来是佛经,
大乘小乘论自由。
回首净入菩提根,
前尘百世消忧愁。
自序散文随笔2
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也没有人知道他来自何方,只知道他七年前来此,便一个人结庐而居。只因他身上有一块婴儿手掌大小的雪白圆玉,其上纹有七昼二字,因此人们便叫他七昼居士。居士性洒脱,嗜酒。整日眠于树下,醉在花丛。拜访居士的人很多,却皆怅然而返,但拜访的人依旧络绎不绝。居士种了满院子花花草草,大多红红绿绿不是名品有如路边野草。拜访者虽然见不着居士真容,但是隔着木头树叉围的篱笆闻闻草木芬芳,竟也能祛病除邪,渐渐便传言四起,越发将居士描绘成天地之间神仙人物。时有狂生曾想偷拔几株花草,不知如何竟是全身红疹难消,后来对着一院子花草赔礼道歉方才尽消。又有贵胄仗着权威欲压,有善人疾奔相告,居士听闻大笑三声,仰首望天而曰“罢了罢了”一夜落英缤纷十里桃林只余枯枝,草庐小园痕迹全无,唯屋前溪水长流不竭,后世人称其七昼溪。
自序散文随笔3
我是一九八三年在《延河》杂志第五期发表处女作短篇小说《续绳》的。手中的这支笔如同卡夫卡笔下的那只能飞的“桶”,我骑着它不知不觉把三十年的时光耗尽了。一个满头乌发,步健神奕的小伙子被文字排列组合成弯腰曲背、满脸皱纹的半老头子了。为此,我并不遗憾,因为我的身后有用自己的文字砌起来的一级一级的台阶,台阶上坐着的有紧张、不安、焦虑和痛苦,也有短暂的安慰、幸慰、幸运和愉快。我不止一次地、由衷地喟叹过,我是一个惨败者。这种很悲观的情绪影子一般伴随了我大半生。令我自豪的是,我将自己的健康、激情、尊严、乃至生命中最灿烂的部分付给了我所追求的文学事业;令我自豪的`是,我和我笔下的各色人等生活了三十年,他们有各自的面目,各自的性格,各自的神态。
我的全部愿望就是:用自己的一支笔把人物固定在纸上,等我死去之后,我的人物还活在读者心中,那时候,我的灵魂也能安宁了。
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艺术探索是一件艰难而又需要拿出勇气的事情。跟在别人后面走固然轻松,但留下的脚印如同枯枝败叶,风一吹,就没有了。我的小说从一开初就没有固定在一个模式上。也许,读者从我结集的作品中能看出其中的变化和差异的。
十年前,我就渴望自己的作品能够结集出版。现在,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这里结集的作品不仅记录了我的创作历程,也同时记录着我的情感历程、生活历程和生命历程。结集出版作品,无疑是对自己的一个阶段性总结。我毫不脸红地承认,自己成熟的过程也是对原始的冲动削减的过程,是自己的勇气被功利掩埋的过程。因此,我觉得,一个好的作家一生都要对自己有所警惕。
就结集的文字来说不算少了。可是,面对浩瀚的世界文学,面对诸多的文学大师,我真的缺少成就感。我只能无奈地说,我这样写了,我这样写过,而且,还将继续写下去。
在此,我真诚地感谢文化艺术出版社为我编辑这部文集的朋友们。没有他们的慧眼和劳动,我的作品就不可能以这样的方式与读者见面的。
文章标题: 有没有自己写的短篇的小说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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