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忆的《长恨歌》写的好在哪里?
《长恨歌》的笔法极度写实,不设悬念和伏笔,更没有情节的穿插。一路平铺直叙,娓娓道来。
故事的主角是王琦瑶。她是个上海里弄里长大的小家碧玉,有一种乖巧的淑媛气质,一种不事张扬的美。小说从她少年时写起,写完了她的一生。
写王琦瑶,就要写王琦瑶身边的人,以及他们之间的故事。王琦瑶身边的人是一拨又一拨,来了又去的。其实我们身边的人也是这样,缘分尽了,他们就走了,有的一辈子也不会再见。
《长恨歌》的结构很讲究:
这是“散文”植入小说产生的必然后果。小说计有30万字,分为3部,每部4个章节,每章又分为2-5个小章节。
比如第一部第一章的开篇写的是“弄堂”,第二个小章节是“流言”,后面依次是“闺阁”、“鸽子”,直到第五个小章节才出现“王琦瑶”这个人物。
随着叙述的深入,我们依次看到“片场”、“开麦拉”、“上海小姐”、“爱丽丝公寓”、“邬桥”、“外婆”、“平安里”、“舞会”、“圣诞节”等等词汇,作为一个国际大都市,上海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海派文化”,王安忆点出的这些正是“海派文化”的“关键词”。
王安忆长恨歌的评价感想
RTrn还有就是类似教案的东西,谢谢在这首长篇叙事诗里,作者以精炼的语言,优美的形象,叙事和抒情结合的手法,叙述了唐玄宗、杨贵妃在安史之乱中的爱情悲剧:他们的爱情被自己酿成的叛乱断送了,正在没完没了地吃着这一精神的苦果。
唐玄宗、杨贵妃都是历史上的人物,诗人并不拘泥于历史,而是借着历史的一点影子,根据当时人们的传说,街坊的歌唱,从中蜕化出一个回旋曲折、宛转动人的故事,用回环往复、缠绵悱恻的艺术形式,描摹、歌咏出来。由于诗中的故事、人物都是艺术化的,是现实中人的复杂真实的再现,所以能够在历代读者的心中漾起阵阵涟漪。
扩展资料
《长恨歌》创作背景:唐宪宗元和元年(806),白居易任盩厔(今西安市周至县)县尉。一日,与友人陈鸿、王质夫到马嵬驿附近的仙游寺游览,谈及李隆基与杨贵妃事。王质夫认为,像这样突出的事情,如无大手笔加工润色,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没。
他鼓励白居易:“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试为歌之,何如?”于是,白居易写下了这首长诗。因为长诗的最后两句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所以他们就称这首诗叫《长恨歌》。陈鸿同时写了一篇传奇小说《长恨歌传》。
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跌宕起伏。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表面的日子平淡似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与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想来都是命里注定。八十年代,已是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与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最终被失手杀死,命丧黄泉。
事实上,在王安忆发表了《长恨歌》后,便有学者或文学评论将之归类为张爱玲的「延续」,试想像着如葛薇龙、白流苏、赛姆生太太等角色的舞台由中华民国的上海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上海,一群曾经过着声色的男女,如何在夸张禁欲的政权里,度过馀生。
当然,王安忆的《长恨歌》并非全没有缺点,其缺点亦正如其优点,就是《长恨歌》只是将张爱玲没有全面写出的上海风情给予全面集中的描写,意即是成功地借鉴了别人的创意,非常流畅的将别人零碎描写的东西集中起来全面描写;可是,这些描写却非作者的原创,换言之,她只是依循前人成功的道路。当然,客观来说,王安忆的描写上海的原貌是成功的,亦显出其驾驭长篇巨著的能耐!
王安忆笔下的历史不是我们通常习惯于关注的与重大政治事件紧密联系的历史,而是作为时间的历史。她极力渲染的是各历史时期迷漫于空气中的不同气味、不同氛围、不同的来自感官的特征,她努力准确捕捉的,是各个历史时期中特定个人的生存面目、精神依赖、趣味取向。由于投向历史的视点不是政治,不是历史变迁中存有的政治成份,而是作为时间、年代的历史,历史中的个人,故而,她笔下的历史与个人显得特别平实,真切,贴近,两者的交融也因之更和谐,从而给人一种浑然一体的饱满、浑厚感。"长恨歌" 确实写出了作为年代的历史,写出了存在于历史中的个人。
王安忆之所以看中王琦瑶这个人物,写她,是因在她身上看见了一份怆凉。一份逼人的、摆脱不了的怆凉。这份怆凉与其说来自命运来自历史变迁,不如说来自生命本身;与其说来自王琦瑶,不如说来自王安忆自己。这份怆凉是王安忆人到中年对生命的感悟,是对美好生命流水般逝去的一首挽歌、一声叹息。"长恨歌"最大的成功正在于以冷静的旁观角度叙述了这份实在的、透自骨髓、挥之不去的怆凉。
王安忆的感觉很好,想象力很好。而且,她的感觉和想象很特别。她的感觉、想象常常不是感性的,而是理性的;不是感性的抒发与接收,而是理性的断语。理性归纳过的感觉与想象所能拥有的空间应该很有限,但在王安忆那则泉涌不息,无穷无尽,被用得层层叠叠。在读者一而再,再而三地感觉她的刻意、堆砌、笨拙感觉得不耐烦,感觉得有点累时,又不得不叹口长气,无可奈何、心服口服地承认她的感觉、想象独特且准确,承认她的感觉、想象是她脑中流出的,信手拈来的,承认这是她的风格,至少是"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风格--就像"长恨歌"的一个"记号"。
补充一句,"长恨歌"那些堆砌而成的"硬写"、"死写" 看惯了倒也看出了味道,看出了合理性,尤其结合故事、人物一起看(故事叙说,人物心理捕捉,向来是王安忆的强项) ,甚至觉得它们必不可少,觉得正是它们使这本书厚重起来的。
还得略谈"长恨歌"的不足。比如说,关于王琦瑶的女儿薇薇;比如说,王琦瑶被长脚杀死...... 薇薇这个人物可有可无,没有也许更好。作者想通过青少年薇薇写出那个年代,可薇薇没写好那年代也没写好。明确让人感到的,只剩作者写微微的用心(又一个刻意)。王琦瑶为什么会死?作者想以她的死来加强悲剧效果,加强她身上存有的那种怆凉感。然而,王琦瑶身上的怆凉感不是靠死来突出的,而是靠活,靠她怎么活下去怎样活出怆凉来。长脚杀王琦瑶杀得莫名其妙,杀得太戏剧化,这一杀,将一本沉甸甸的书、将一个严肃的作家,"杀"出了一些轻浮、杀出了一些稚嫩。
然而,"长恨歌"纵有再多的不足,一切不足在她获得的巨大成功面前都显得不重要。
"长恨歌"不可取代,王安忆不可取代。
赏 析:
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跌宕起伏。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表面的日子平淡似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与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想来都是命里注定。八十年代,已是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与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最终被失手杀死,命丧黄泉。
现在,让我们回到与王安忆这些小说初逢时的印象。这些作品,起意就好像置小说的传统规范和通常的构成要素、构成方式于不顾,作者就好像日常谈话似的,把过往生活存留在记忆里的琐屑、平淡、零散的人事细节,絮絮叨叨地讲出来,起初你好像是有些不在意的,可是慢地,你越来越惊异,那么多不起眼的东西逐渐“累积”(而不是传统小说的“发展”过程)起来,最终就成了“我们庄”和自由、美丽地表达着“我们庄”人性的姊妹们,就成了一个萍水相逢的城市蚌埠和“我们”初涉艰难世事的少年岁月,就成了文工团和文工团执着而可怜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发展”使小说的形态时间化,而“累积”使小说的形态空间化了,开始我们还只是认为叙述只是在不断填充着这些空间:“我们庄”、文工团、隐居者的藏身之处,后来才惊异地看到这些空间本身在为叙述所建造的主体,那些人事细节就好像这个主体的鼻子、眼睛、心灵和一举一动的历史。能够走到这一步,不能不说是大大得力于一个亲切的名之曰“我们”的复数叙述者。“我们”是扬弃了“我”——它往往会演变成恶性膨胀的叙述主体,严锋在《文工团》的简评中说,在新时期的文学中到处可见一个矮揉造作的叙事者,或洋洋得意,或顾影自怜,或故作冷漠,怎一个“我”字了得——而得到的。
早在九十年代初,王安忆就清楚地表达了她小说写作的理想:一、不要特殊环境特殊人物,二、不要材料太多,三、不要语言的风格化,四、不要独特性。这“四不要”其实是有点惊世骇俗的,因为她不要的东西正是许多作家竭力追求的东西,是文学持续发展、花样翻新的趋动力。我们设想着却设想不出抱着这一理想的王安忆会走多远。现在读王安忆这些年的作品,发觉我们这一设想的方向错了。小说这一形式,在漫长的岁月里,特别是在二十世纪,本身已经走得够远了,甚至远得过度了,它脚下的路恐怕不单单是小路、奇径,而且说不定已经是迷途和险境。所以王安忆不是要在已经走得够远的路上再走多远,而是从狭窄的独特性和个人化的、创新强迫症(“创新这条狗”在多少创作者心中吠叫)愈演愈烈的歧路上后退,返回小说艺术的大道。
于是在王安忆的这一系列小说中,我们读到了内在的舒缓和从容。叙述者不是强迫叙述行为去经历一次虚拟的冒险,或者硬要叙述行为无中生有地创造出某种新的可能性。不,不是这样,叙述回归到平常的状态,它不需要刻意表现自己,突出自己的存在。当“写什么”和“怎么写”孰轻孰重成为问题的时候,“偏至”就难免要发生了。而在王安忆这里,叙述与叙述对象是合一的,因为在根本上,王安忆秉承一种朴素的小说观念:“小说这东西,难就难在它是现实生活的艺术,所以必须在现实中找寻它的审美性质,也就是寻找生活的形式。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当提到王安忆的长篇小说《长恨歌》,有时难免令读者以为是唐代诗人白居易《长恨歌》的小说版。其实两者并没有一点儿关系的!
小说中最令人触目的是主角王琦瑶的出场。作者花费篇幅来描写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目的只有一个:衬托王琦瑶像是吸尽黄浦精华的结晶。
「……上海弄堂是性感的,有一股肌肤之亲似的。它有着触手的凉和暖,是可感可知,有一些私心的。积着油垢的厨房后窗,是专供老妈子一里一外扯闲篇;窗边的后门,是供大小姐提着书包上学堂读书,和男先生幽会的……」细致和属於女性的笔触,具体描写弄堂的一切。
事实上,在王安忆发表了《长恨歌》后,便有学者或文学评论将之归类为张爱玲的「延续」,试想像着如葛薇龙、白流苏、赛姆生太太等角色的舞台由中华民国的上海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上海,一群曾经过着声色的男女,如何在夸张禁欲的政权里,度过馀生。
当然,王安忆的《长恨歌》并非全没有缺点,其缺点亦正如其优点,就是《长恨歌》只是将张爱玲没有全面写出的上海风情给予全面集中的描写,意即是成功地借鉴了别人的创意,非常流畅的将别人零碎描写的东西集中起来全面描写;可是,这些描写却非作者的原创,换言之,她只是依循前人成功的道路。当然,客观来说,王安忆的描写上海的原貌是成功的,亦显出其驾驭长篇巨著的能耐!
王安忆笔下的历史不是我们通常习惯于关注的与重大政治事件紧密联系的历史,而是作为时间的历史。她极力渲染的是各历史时期迷漫于空气中的不同气味、不同氛围、不同的来自感官的特征,她努力准确捕捉的,是各个历史时期中特定个人的生存面目、精神依赖、趣味取向。由于投向历史的视点不是政治,不是历史变迁中存有的政治成份,而是作为时间、年代的历史,历史中的个人,故而,她笔下的历史与个人显得特别平实,真切,贴近,两者的交融也因之更和谐,从而给人一种浑然一体的饱满、浑厚感。"长恨歌" 确实写出了作为年代的历史,写出了存在于历史中的个人。
王安忆之所以看中王琦瑶这个人物,写她,是因在她身上看见了一份怆凉。一份逼人的、摆脱不了的怆凉。这份怆凉与其说来自命运来自历史变迁,不如说来自生命本身;与其说来自王琦瑶,不如说来自王安忆自己。这份怆凉是王安忆人到中年对生命的感悟,是对美好生命流水般逝去的一首挽歌、一声叹息。"长恨歌"最大的成功正在于以冷静的旁观角度叙述了这份实在的、透自骨髓、挥之不去的怆凉。
王安忆的感觉很好,想象力很好。而且,她的感觉和想象很特别。她的感觉、想象常常不是感性的,而是理性的;不是感性的抒发与接收,而是理性的断语。理性归纳过的感觉与想象所能拥有的空间应该很有限,但在王安忆那则泉涌不息,无穷无尽,被用得层层叠叠。在读者一而再,再而三地感觉她的刻意、堆砌、笨拙感觉得不耐烦,感觉得有点累时,又不得不叹口长气,无可奈何、心服口服地承认她的感觉、想象独特且准确,承认她的感觉、想象是她脑中流出的,信手拈来的,承认这是她的风格,至少是"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风格--就像"长恨歌"的一个"记号"。
补充一句,"长恨歌"那些堆砌而成的"硬写"、"死写" 看惯了倒也看出了味道,看出了合理性,尤其结合故事、人物一起看(故事叙说,人物心理捕捉,向来是王安忆的强项) ,甚至觉得它们必不可少,觉得正是它们使这本书厚重起来的。
还得略谈"长恨歌"的不足。比如说,关于王琦瑶的女儿薇薇;比如说,王琦瑶被长脚杀死...... 薇薇这个人物可有可无,没有也许更好。作者想通过青少年薇薇写出那个年代,可薇薇没写好那年代也没写好。明确让人感到的,只剩作者写微微的用心(又一个刻意)。王琦瑶为什么会死?作者想以她的死来加强悲剧效果,加强她身上存有的那种怆凉感。然而,王琦瑶身上的怆凉感不是靠死来突出的,而是靠活,靠她怎么活下去怎样活出怆凉来。长脚杀王琦瑶杀得莫名其妙,杀得太戏剧化,这一杀,将一本沉甸甸的书、将一个严肃的作家,"杀"出了一些轻浮、杀出了一些稚嫩。
然而,"长恨歌"纵有再多的不足,一切不足在她获得的巨大成功面前都显得不重要。
"长恨歌"不可取代,王安忆不可取代。
一个女人的一生,一座城市的荣辱兴衰。
锦绣的针眼里塞进了万千世界。
在一个女人的眼底,她的上海永远属于丹阴士蓝的旗袍,属于炊烟里的鸽子。而她的爱情是仔细而矜持的,一如系旗袍扣子时的一丝不苟。
那样的女人是一个城市的活的内里,而她的心是充满城市旧印象的。
她心底的城市是一座印象而她也是一代代人的印象。
不知道怎么才算独到,
我是最近才读完第3遍,
依然打算好久空了又重读,
这样的书,不仅仅是一个好字可以形容的.
《长恨歌》这部书,你认为它所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长恨歌》是著名作家王安忆的成名之作。该小说主要描写了漂亮美丽的王琦瑶,丰富多彩而又坎坷的一生。通过对王琦瑶的少年、青年、中年的感情纠葛的描写,表达了漂亮对女人来说是一种资源,但是如果把握不住,利用不好,漂亮就会成为女人的负累,甚至会出现“自古红颜多薄命,不许人间见白头”的悲剧。
少女王琦瑶对拍电影很好奇,于是经常和朋友去片场“探秘”,久而久之和导演熟悉了,便有机会参演一个角色,但是由于没有丰富的人生经历,无法表达出人物所特有的底蕴,只能作罢。但是导演将她推荐给一个摄影师,这位摄影师就是程先生。程先生英俊潇洒很时髦,是很多女孩子追求的对象,但是他对他们都不感兴趣,但是镜头后的王琦瑶却能激发他的创作欲望,于是疯狂的爱上了王琦瑶。在程先生的帮助下,王琦瑶凭借美貌和气质,一举多得了“上海三小姐”的称号。
青年时期的王琦瑶,在鲜花掌声中迷失了自我,抛弃了痴心的程先生,成为了政府官员李主任在“爱丽丝”别墅区养的“外室”,和李主任聚少离多,王琦瑶一直在孤寂冷静中等待着。李主任遇到空难后,王琦瑶跑到乡下外婆家躲避,但是王琦瑶受不了乡下的那份孤清,向往上海的繁华,她又孤身一人回到了上海。
重回上海的王琦瑶,考了护士资格证,靠给别人打针度日。随后认识了富家阔太严家师母,在严家师母的牌桌上结识了落魄的富家子弟康明逊。不久康明逊就发现王琦瑶就是曾经风靡一时的“上海三小姐”,两人互相试探后,走在了一起。尽管康明逊家道中落,但是也不容易一个曾经是别人“外室”的人进门。王琦瑶怀孕后,康明逊便选择了逃避,因为爱,王琦瑶便打算放过康明逊,而是找萨沙代为受过。风月老手,萨沙很快就洞悉了一切,借着一个机会也逃之夭夭了。
挺着大肚子的王琦瑶再次遇上了程先生,程先生悉心照顾王琦瑶,直到她生产。在王琦瑶的孩子过百天的时候,程先生发现王琦瑶的孩子是在酒席上坐着的康明逊的,此时的王琦瑶出于感激想和程先生在一起,但是程先生要的是爱,不是感激,于是转身离开了。
中年时期的王琦瑶和女儿相依为命,用李主任留给她的“金鱼儿”度日,随着女儿的出嫁、出国,她又一个人过着孤清的生活,凭借她的漂亮的外貌和典雅的气质,她参加年轻人举办的各种聚会。在聚会上认识了“老克拉”。王琦瑶痴心的爱着“老克拉”,但是“老克拉”只是享受王琦瑶的那份典雅后,便想离开,王琦瑶甚至用“金鱼儿”利诱“老克拉”,但是这一行为加速了“老克拉”的逃离。
王琦瑶有“金鱼儿”的消息不胫而走,让王琦瑶女儿同学的男朋友“长脚”惦记上了,一天深夜来到王琦瑶家偷金条,没有想到王琦瑶压根没有睡着。王琦瑶让“长脚”去自首,“长脚”跪在地上痛哭流涕,但是王琦瑶依然不为所动,“长脚”便下狠心结果了王琦瑶。
王安忆在小说《长恨歌》中将漂亮女人的优势和心酸都写遍了,她所表达的思想就是:“漂亮对于女人是一种资源,但是要利用好,如果像王琦瑶那样,漂亮只能成为自己灾祸的源泉”,警示漂亮的女人,一定要用好资源,不要意味的贪图荣华富贵和欢爱。
这部作品主要讲述的就是杨贵妃和唐玄宗的爱情悲剧,而且所表达的就是对两个人的感情的一种抒发和情怀。
这部书想要表达的意思就是一个女人长达40年的感情经历,期间也是讲了特别多的事情。
这个书主要是想表达当时的政治环境并不是特别的好,皇帝为了找杨贵妃魂魄总是会迷信,社会也是民不聊生。
杨贵妃和唐玄宗的爱情悲剧表达诗人了作者内心的苦闷之情
长恨歌王安忆小说特色
1、《长恨歌》的语言非常细腻,前几章“弄堂”、“鸽子”、“麻雀”等,都是从城市最细枝末节的地方着墨,可以看出王安忆对上海这座城市的了解,由此表达她对书中人物所在生活环境的感受,也为整篇小说奠定了情感基调。
2、《长恨歌》的整个风格就像其名字一样,缠绵、哀婉,充满了诗意,全篇中没有怎么引用诗歌,或故意采用诗歌的形式,而诗意却渗透出来,挡都挡不住的,完全是用富于诗意的散文笔调在写小说,用音乐来做比喻的话,大约就是“如歌的行板”,一唱三叹,富于流动性。
文章标题: 怎样评价小说《长恨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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