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11-21 04:01:14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7次
墨香铜臭被判刑了是真的吗?是真的,墨香铜臭究竟因为什么被判刑?
(1)非法出版和非法经营的关系
(2)为什么墨香铜臭会触犯非法出版
(3)网络舆论会带来什么影响
(4)笔者的态度
太长不看版:
(1)非法出版罪可以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2)为什么会触犯非法出版:要么卖得太多,要么涉及yhsq。但经过分析,其实是卖得太多没纳税。
(3)以个人志为生的小作家和小画家可能都会受到影响。卖不要超过5万元,以及自己所得不要超过2万元,且数量别超过5000份。三个条件是且”的关系,触犯任一都不行。
当然,最重要的是,别卖了,遵守法律。
非法出版和非法经营罪什么关系呢?
这就要追溯到98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一条至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无论是天一案还是墨香铜臭这个没有出结果的案子,98年的《解释》在判决结果中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如果从判决路径上来说,两者是殊途同归的。
比起愿意推波助澜的吃瓜群众,最重要的是小作家和小画家们,如何让自己不触犯法律:
《解释》12条对个人出版此也有规定:
个人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1条至第10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1)经营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至3万元以上的;
(3)经营报纸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图书2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的。
当然,情节严重之上,还有情节特别严重的。如果仅仅从最低标准来看,卖不要超过5万元,以及自己所得不要超过2万元,且数量别超过5000份。
出版物是什么?
出版物是精神文化成果,但不是所有的精神文化成果都可以称为出版物。目前暂时未找到关于出版物的法律释义。可能一些照片书(photobook)会在不经意降临的天网中逃过一劫。
我认为,自然是希望更多触犯这样罪刑的人一起被抓进去,一个也别放过。
当然不是。早应该进去的太多了。会focus到墨香铜臭这个问题,一方面自己已经达到了量刑标准,另一方面,墨香铜臭和她持有的知识产权成果的巨大热度和网络舆论推波助澜自然也是一个加成。2008年,《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也已经把这个问题引向电子领域。
无论你持有怎样的态度,实际上支持者,意味着收紧;反对者,也意味着收紧。虽然笔者自己倒觉得不一定是坏事。可能只会对自由职业者和以这方面为生的构成影响,他们自己也不是很觉得。
至于我自己的态度——
我希望你们可以因为我的分享而快乐,不想你们因为看了我的评论而去恶意揣测攻击别人 但同时,我更希望你们能因为我的这篇分析评论变成更好的人.理智 温柔 永远不要成为伤害的施加者.
尊重这份没有公开的判决书.
因为 我喜欢她.这是我的一整个青春啊.
刑拘是因为贩售淫*秽书刊4000册,牟利50万。三月立案,五月墨香铜臭被刑拘。出事的是墨香铜臭的《人渣反派自救系统》这本书,五十万除以四千册,合着一册要120,真真是不便宜。
具体原因似乎是非法出版不纳税”,据冯宁爆料中的内容,是晋江方面主动配合调查并且提供证据把墨香铜臭”送进去的。但晋江辟谣说诽谤不承认这回事。
出版个人志,非法经营。
墨香铜臭(音同秀”)是真的惨。我记得她之前有一个深海先生,也因为这个进去了。深海先生被她爸的学生烨风池举报,墨香铜臭应该也是被其他人举报的吧。
虽然老有人说她抄袭,但是两个作品撞车最多的还是名字,地名,人名之类的。关于具体文字的抄袭,其实不太成立。好多被实锤的都是大片调色盘,她这个说实话真到不了抄袭的地步,连融梗”也算不太上。
关于个人志,有段时间真的很盛行。晋江官方九年前还帮作者们发行过个人志。
非法出版经营之类判的蛮重的,深海先生的排版,只赚了几千块钱,但是被判了两三年。
墨香被判了三年,貌似已经假释了,2021年10月就出来了。
之前她几部小说都很火,估计是火过头,动了其他人的蛋糕。有限的市场份额,她一个人都能占到一半,没了她,能分的才多。
可惜了,一个优秀的作者就这样嘎然而止,不过听说他之所以得来这样的结果,是因为非法经营,书写低俗yiehui的小说。
墨香铜臭被判刑了是真的吗?真的,具体原因似乎是非法出版不纳税”,据冯宁爆料中的内容,是晋江方面主动配合调查并且提供证据把墨香铜臭”送进去的。
8月19日下午,晋江文学城迅速发表辟谣声明,我网站从未收到管理部门协助调查相关事情的要求,网站及网站工作人员也从未主动或被动提供任何所谓的相关证据或线索。很显然,类似的谣言已经对晋江文学城的声誉造成了影响。
1月4日,网友发现在浙江法院的网站上公布了一批减刑假释名单,其中《魔道祖师》《天官赐福》的原作者墨香铜臭(本名袁依楣)赫然在名单中。
这位墨香铜臭”小姑娘是1994年,如今不到30岁。
此前因为非法经营”被判了3年,如今可能因为表现好,所以获得了假释的机会,算是很不容易了。
说到墨香铜臭被抓,其实也颇有意思,至今还有许多粉丝不相信她会违反被判刑,在她深陷舆论漩涡的时候,许多粉丝都觉得她是公平和正义的化身,选择无条件地支持和追随她。
但所谓法不容情,墨香铜臭在自己的书中创作违规内容,并且进行出版和经营,一度被当成扫黄打非”的典型,毕竟非法出版 XX 书刊牟利,而后经过她的努力,甚至一些涉及她作品的公司都过来帮忙,终于把罪名定为非法经营,算是捡回了半条命。
不知道后来为什么,哪怕墨香铜臭已经被抓捕和判决,但依然没引发什么热议,甚至网络上连相关的报道都没有。
1月4日,网友发现在浙江法院的网站上公布了一批减刑假释名单,其中《魔道祖师》《天官赐福》的原作者墨香铜臭(本名袁依楣)赫然在名单中。
这位墨香铜臭”小姑娘是1994年,如今不到30岁。此前因为非法经营”被判了3年,如今可能因为表现好,所以获得了假释机会,算是很不容易了。
其实,去年有网友爆料墨香铜臭”被刑拘,具体原因似是非法出版不纳税”,据该网友爆料中的内容,是晋江方面主动配合调查并且提供证据把墨香铜臭”送进去的。此后晋江文学城发布声明予以否认:我网站从未收到管理部门协助调查相关事情的要求,网站及网站工作人员也从未主动或被动提供任何所谓的相关证据或线索”,并表示法务已对相关诽谤造谣言论进行公证。
说到墨香铜臭被抓,其实也颇有意思,至今还有许多粉丝不相信她会违反被判刑,在她深陷舆论漩涡的时候,许多粉丝都觉得她是公平和正义的化身,选择无条件地支持和追随她。
但所谓法不容情,墨香铜臭在自己的书中创作违规内容,并且进行出版和经营,一度被当成扫黄打非”的典型,毕竟非法出版 XX 书刊牟利,而后经过她的努力,甚至一些涉及她作品的公司都过来帮忙,终于把罪名定为非法经营,算是捡回了半条命。
墨香铜臭的经典作品《魔道祖师》更是被改编成了影视作品《陈情令》,让初出茅庐的演员肖战和王一博红透了半边天。
《魔道祖师》《天官赐福》虽然都已经改名成《陈情令》和《吉星高照》,但其中的人物和故事结构也都是墨香铜臭亲自创作的,从某种方面来说,如果没有墨香铜臭就没有这两部作品,那么后面这部作品版权被买下,但依然不能说墨香铜臭没有参加作品的创作。
编剧汪海林疑似吐槽过,说围绕《陈情令》这部剧,前前后后有太多违规的事了。自己不想说,涉及方方面面。希望有些人不要来骚扰我,都捅开了对谁都不好。
中国裁判文书网11月10日发布了《杨旸、袁依楣非法经营一审刑事判决书》。但是判决书内容并没有没有公开。
不公开的理由是: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虽然袁依楣因非法经营罪被刑事判决,但由于判决书没有公开,其具体的犯罪事实尚不清楚。
但早在去年8月,就有网友爆料称墨香铜臭因贩售淫秽书刊被刑拘。
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官方微信扫黄打非”2021年8月14日披露,在浙江查办的3.28”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中,晋江文学城签约的知名写手袁某某,伙同淘宝网店销售人员累计制售淫秽书刊2类4000余册,牟利50余万元。
确有其事,没有细节可询。通常这类案件,犯案到发案都有个时间差。想必作案的时候风险相对不大,想必那时还没有爆红甚至可能还挣扎在温饱线上,想必完全生活在另一个人设里面。这么多想必都是推测,没有实锤,就像另一类贪欲法盲等的推测一样,什么也说明不了。就印证了一句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但愿,有了新的人设的铜墨别闲着,出来的时候又有大作奉献给读者。倘真如此,一番囹圄岂非幸事!
相信大家对《陈情令》非常熟悉了,其原著为《魔道祖师》,这部小说的作者是墨香铜臭,不过她并不是因为《陈情令》的热播而上的热搜,而是因为其被判刑,那么墨香铜臭怎么了?判刑原因是什么?判刑几年?究竟是恶意炒作还是真的被判刑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墨香铜臭怎么了?判刑原因是什么
网上一直传言《魔道祖师》的作者墨香铜臭被判刑了,虽然晋江文学官方对此事予以了否定,但是在很多内容方面晋江文学并没有做出更详细的解释,官方在这一方面开始含糊其词,似乎是在掩饰着什么,网友们纷纷猜测官方的此次辟谣为的就是维护作者声誉。
不过就算事情发酵得如此严重,作家墨香铜臭一直都没有出来做任何回应,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除了被抓这种可能性之外,不会有其他事情会让她选择对影响自己声誉的事情不管不顾,因此墨香铜臭被抓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就算是为了专心写作,也不可能完全断绝外界的消息。
虽然网上并没有墨香铜臭被抓的一些具体详情,不过一些网友通过法院公布的判决文书中的名字袁依楣”查得,袁依楣就是《天官赐福》、《陈情令》原著作者墨香铜臭”。这也就基本上实锤了墨香铜臭获刑的消息了。
虽然袁依楣因非法经营罪被刑事判决,但由于判决书没有公开,其具体的犯罪事实尚不清楚。但在很早之前就已经有网友爆料出墨香铜臭因贩售淫秽书刊被刑拘。这也正所谓无风不起浪,不过对于墨香铜臭是否制售淫秽书刊一事,晋江文学城方面只字不提。
2021年,由肖战和王一博主演的《陈情令》火出天际,不仅初出茅庐的肖战王一博大火,《陈情令》原著《魔道祖师》也火了一波大的,相应的,作者墨香铜臭”也是个火火火火火~~”,甚至有《魔道祖师》粉丝赞扬墨香铜臭一书封神”,写作水平堪称原耽之光”(光母”就是这么来的......)。2021年,《穿书自救指南》(原著《人渣反派自救系统》)《天官赐福》动漫也取得了不错的播放量。
作品都火了,作者墨香铜臭”却通过别的方式,玩了个更火的。
2021年11月10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布了杨旸、袁依楣非法经营一审刑事判决书”,案由为非法经营罪”,判刑三年。
袁依楣,就是《魔道祖师》的作者墨香铜臭”,代表作还有《天官赐福》《《人渣反派自救系统》》。小姑娘1994年的,今年不到30岁,专注耽美,粉丝不少。
事实上从2021年就有消息传出,说墨香铜臭”因为非法出版不纳税”而被刑拘。
2021年8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发文称针对网络文学领域存在的低俗色情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浙江查办3.28”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刑拘3人, 袁某某为晋江文学城签约的知名写手,伙同淘宝网店销售人员累计制售银灰书刊2类4000余册,牟利50余万元”。
有网友爆料,出问题的书”并非是《魔道祖师》《天官赐福》两本代表作,而是与2021年至2021年期间连载的处女作《人渣反派自救系统》非法出版个人志”。
个人志”是指网文作者通过淘宝店家印刷并出售自己的小说,就是自己私下里印出来卖。
耽美个人志”基本全都违法,要么银灰涩情”,要么非法出版”。耽美文的粉丝并不少,各大平台都有这种小说也各有粉丝,但在2021年以前根本入不了出版社的眼,网文作者只能通过淘宝店或者线下文印店自行印发销售,玩儿私人定制、同人志出版的形式,这就是非法出版”。2021年左右,耽美文改编的影视剧火爆,这才引发了出版社的兴趣,开始有合规的渠道进行出版,但公开出版的版本,能删的删,能改的改,无比干净。
耽美圈中曾流传着一个黑色笑话,大意如下:如果严苛地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执行的话,那些为人熟知的耽美作者、同人写手,甚至于晋江整个管理层,都大抵将在监狱中相会。大家将在狱中相互致意: 你好,我是淫秽色情。”你好,我是非法出版。”
所以墨香铜臭”被抓也就不足为奇了,最近几年也有好几个耽美作者被抓,比如天一和深海。天一罪名是制作、贩卖银会物品”,被判入狱十年;深海是非法经营罪”,涉案金额118万,被判了三年半。
搞笑的是,还有许多粉丝不相信墨香铜臭”会违法被判刑,她被抓的时候,许多粉丝都觉得她是公平和正义的化身,天天喊支持”!!别人喷一句就被粉丝人肉网暴,关键这帮粉丝还TM大部分都是未成年!!
墨香铜臭”还真的是该。
早年耽美文拿不到出版号,网文作者小批量的私人订制”给粉丝收藏也好,纪念也罢,量小的都没事儿,量大的基本都被请进去喝过茶,她倒好,整了4000册!4000册这个量几个原耽作者卖得出来?而且她的三本书都拿到了出版号,都能够合规出版,结果她还要整,还印了4次赚了50万。
天一赚了15万被判了十年,她这才三年,知足吧!
她这可不是像天下霸唱”那样被人坑了版权。可能觉得公开版删得太厉害,就想给粉丝整点原汁原味”的,好么,原汁原味”版除了非法出版还是银灰涩情”,罪名更大,要不也不会变成当年网文圈扫黄打非”的典型。经过她的努力,甚至一些涉及她作品的公司都过来帮忙,最后把罪名定为非法经营,算不错了。
法不容情,还是好好做人,遵纪守法吧。
擦边球太容易越界...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据媒体介绍,《陈情令》的作者墨香铜臭是因为”非法经营被判刑的,具体情节不太详细。估计和写作、出版《陈情令》有关系,实质内容应该是知识产权。
在学术上,知识产权的定义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我们经常接触到的、最主要的三种知识产权有三部分,即: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本案的发生和判决也提醒我们,要适当学习和掌握一些基本的知识产权常识,在日常生活和生产经营过程中,一定要关注知识产权,尊重知识产权,合理利用知识产权。比如,公开发表头条,公开讲课等过程中,不能随意引用相关的资料、图片等,确需引用时注明出处或征得原作者同意。
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起步较晚,以往,很多人没有产权保护意识,以至于我国际上饱受诟病,成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大障碍。从1984年的《专利法》开始,我国陆续制定了《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已经在法律层面构建起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体系,实现了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接轨。
今后,随着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知识产权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球治理中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将更好地保护人们的智力劳动,。
墨香铜臭判刑原因,网传,知名网络作家墨香铜臭”疑似因非法经营罪被刑事判决, 由于判决书没有公开,其具体的犯罪事实尚不清楚。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已搜索不到该判决书。
墨香铜臭,晋江文学城签约作者,本名袁依楣。《魔道祖师》《天官赐福》均是她的作品,可以说,肖战能够大火,正是因为出演了墨香铜臭的剧版《陈情令》。其作品多为耽美,在晋江文学及圈外颇具影响力。
其实早在去年8月,就有爆料称墨香铜臭因贩售淫秽书刊被刑拘。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官方微信在2021年8月14日披露,在浙江查办的3.28”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中,晋江文学城签约的知名写手袁某某,伙同淘宝网店销售人员累计制售淫秽书刊2类4000余册,牟利50余万元。晋江袁姓知名写手”很难不联想到墨香铜臭,网友更是质疑晋江文学城对此提供了关键证据。
晋江文学城官方在2021年8月19日发布声明: 网上关于晋江文学城提供证据导致作者被抓”为严重诽谤,并表示法务已对相关诽谤造谣言论进行公证。
(1)网文作者生”与罪”
伴随着网络文学的高度商业化、市场化运作以及产业的繁荣,网络作家的日子却并不如想象中的好过。要么风光无限,要么穷困潦倒。”收入的两级分化,让少量神级作者赚得盆满钵满,而部分底层作者却难以通过写作养活自己。发售个人志”是作者的收入来源之一,但他们也会因此入狱。
写书卖书也会入狱?
什么是个人志”?个人志”是指作者不经过出版社印制的个人出版物,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不可做公开流通发售。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出版物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下版号,因此网文圈内盛行的个人志”多属非法出版物。
非法出版是非法经营的一种情形,达到一定数量,会构成 【非法经营罪】 ,如果被鉴定为淫秽出版物,还会触犯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
近年来已有多位作者因为个人志”而获刑。
2021年10月,耽美作者天一,因为印制单行本,卖给读者,被安徽省芜湖县法院以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共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2021年初,耽美作者深海被同行举报,后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拘捕,涉及营业额118万,判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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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七十、非法经营案
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 五万元以上 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 十五万元以上 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 二万元以上 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 五万元以上 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 五千份 或者期刊 五千本 或者图书 二千册 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五百张(盒)以上 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 一万五千份 或者期刊 一万五千本 或者图书 五千册 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一千五百张(盒)以上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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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1998年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等行为, 获利五千至一万元 即构成犯罪。
由此可以看出,两罪的定罪金额标准并不高。
(2)关于罪刑的讨论
裁判落定,涉嫌犯罪是不争的事实。但此类案件还是引发了各界的广泛争议。针对此类案件的讨论中,也有不少法学界人士呼吁量刑数额标准需要与时俱进。
对于此前天一案”的十年刑期,一些声音指出,个人志作品并未造成严重社会后果,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在1998年制订,以90年代的标准定义当下的量刑是不合适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罗翔教授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个人志出版是否会扰乱市场秩序和造成社会危害是此案的本质核心问题。如果一种常态行为呈现普遍性的违法,说它影响市场秩序比较令人费解。我们需要反思法律是否已经滞后,成为市场发展的阻碍。”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曾评论深海一案称,小说作者因写作耽美作品而涉罪,在这个刑法规范严重滞后于现实发展,忽视现实世界的价值多元和法益多元的时代,的确又是一起令人唏嘘的个体悲剧”。
(3)小众文化的合法之路
耽美小说因为涉及同x恋话题等敏感因素,一直以来很难在当下的出版环境得到原汁原味”的展现。还记得在陈情令播出时,网友还为这种感情取名社会主义兄弟情”。最近几年,耽美的商业化风口,让这种小众文化逐渐呈现在大众的视野里。
珈书少女杨说:只要你看过耽美小说,你就会发现在这些写手中,一大部分有着深厚的文学功底,创作的作品一点也不比主流题材差,甚至像深海一样脑洞大开的作者创作出的世界观会让人惊叹。” 我们有理由相信,能够生产出很多顶流IP的圈子里,必定不乏优质的作者和作品,但在法治环境下,它何时能成为一本合法的刊物与受人追捧同样的重要。真正的作者应当把握好文学创作的边界感,即使是小众,也要自我谋求健康生存和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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