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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求评,这两章写的怎样,自我感觉还算可以

时间: 2022-05-20 23:00:59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88次

小说求评,这两章写的怎样,自我感觉还算可以

推荐点小说来看啊~~说说自己的心得啊~谢谢了

推荐点小说来看啊~~说说自己的心得啊~谢谢了
  这两部都是穿越:
  《步步惊心》是在雍正登基前的事,我个人认为第一部好,第二部不是一个人写的。如果你喜欢喜剧就可以去看第二部,悲剧就看第一部好了。
  《和亲公主》是比较搞笑的,结局是可以无限遐想的。
  我个人推荐一下辛夷坞的书: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这本书是她的成名作,我认为是有点自传性的小说,她把女主角的情感纠葛用浓重的笔墨表现出来。
  简介:自喻为“玉面小飞龙”的郑微,洋溢着青春活力,心怀着对邻家哥哥--林静浓浓的爱意,来到大学。可是当她联系林静的时候,却发现出国的林静并没有告诉她任何消息。生性豁达的她,埋藏起自己的爱情,享受大学时代的快乐生活。却意外地爱上同学校的陈孝正,板正、自闭而又敏感、自尊的陈孝正却在毕业的时候又选择了出国放弃了郑微。
  几年后,林静和陈孝正都出现在郑微面前,而工作后的郑微也纠葛在工作、感情甚至阴谋之中。郑微感情的天平,会倾向于哪一个呢?
  《原来你还在这里》:女主角和男主角之间磕磕绊绊,经历了许多事,也明白了许多事情,分开后的相聚发生的一切也让他们明白了彼此的心境。
  简介:苏韵锦爱上了高中同学程铮,程铮也深深爱着她。但是家庭背景不同的二人,生活上的差异要彼此分开。在几年后,韵锦事业有成发觉程铮又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她们的爱情会开花结果吗?
  《山月不知心底事》:这本书相对于前两本有点阴霾,女主角千辛万苦得到了想要的,但是没有这样就结束,心底的明月最后还是随着那天晚上的电话一同消失掉了。
  简介:曾经在山月的清辉下,年幼的他们并肩坐在溪涧的边缘,叶骞泽说:“向远,我们永远不会分开。”
  喧嚣浮华的城市中,向远披荆斩棘朝梦想而去,终于嫁给了心爱的那个人,也拥有了梦寐以求的财富。然而,记忆里的山月只在她一个人的心里散放清辉,于他而言,只是遇风而碎的泡影。她把心里最柔软的角落给了他,为他实现一个个愿望。他一步步进,她一步步退……
  山月虽好,注定不能留在身旁,而自幼依恋向远的叶昀会是她的最后一缕晨光吗?
呵,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没想到,超出了我预想之中了。出150高分提问,回答者居然也是了了无几。并不是LZ提的问题苛刻,而是如今喜欢看网络小说的读者朋友们,绝大部分……注意,是绝大部分都喜欢看玄幻类型的了。而且YY小说确实也是目前网络小说之首位。
俺看过几本不错的小说,都是看的是书集。有时间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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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神者
春秋人生之重合
圣龙王
飞龙军团
魔记
贼之法师
异界药师
网游极度狂人
西游封神
诛仙(玄幻、网游、修真;都是搞笑类型)
都市言情:第一次亲密接触、网络男女、流浪中国(看完真感人)
匪我思存的书都很悲的,我比较喜欢看悲剧。我看过的有《来不及说我爱你》《佳期如梦》《寂寞空庭春欲晚》《裂锦》都还不错
藤萍的《香初上舞》偏武侠的,不过真的很好看。还有《善变》《迷迭》《极端优雅的少年》 《你愿意宠爱什么都好》《伸缩自如的爱》这些都满特别的,前三篇男主都是人格有问题,但还算温柔。后一篇好像是说男主有特异功能
影照的《只道是年少》是我最喜欢的,虽然喜欢的人不是很多,但她的《午门囧事》现在很火哦 ,不过是连载的。
还有《何以笙萧默》很多人喜欢,不过我觉得一般般,《原来你还在这里》不错,《忽而今夏》我喜欢前面高中的部分 ,《绾青丝》刚开始看的时候很迷的,后来就没什么兴趣了。《君子一诺》也还可以。《穿越与反穿越》看了开头一点点,很搞笑。以前还很喜欢明晓溪的书,不过现在觉得幼稚了
个人还喜欢王文华的书《61*57》和《倒数第二个女朋友》语言很风趣幽默
银河英雄传说
罪恶
死灵法师 读书之人写的
孤岛奇案 (无人永生) 阿加莎写的

紫川
听雪楼
大宇宙年代志
知道大家看书找书很不容易,所以橙子将多年以来所看的好书介绍一些给大家。这些书已经经橙子亲自看过,有些是言情,是从最言情网站看的。有些是原创,并且是已经出了书的。是橙子在书城花费众多时间一一仔细看过的,大家请放心其品质。
每次去书城,光找本书就要花费一两个小时,好不容易找到一本合心意的,便昏天黑地的看起来,直至看完为止。
下面图书排名不分先后。

后宫争斗类:《后宫——甄嬛传 》流潋紫。这本书比金枝欲孽好,虽然很是有一点儿金枝的影子,但是难为作者脑子里面那层出不尽的阴谋诡计。此外,此文文笔极美,读来颇有古风韵味,非一般浅薄的作家所能比。第一人称所写,开头不是很惊艳,属于慢热型,从第十一节倚梅雪夜开始有了大转折,开始显山露水,惊心动魄起来。
后宫类,当属第一。《后宫——甄嬛传 》

穿越类:这些我看得虽然不少,喜欢的却不多。原创作者往往很难把握穿越过去后的心境,对当时的历史也往往把握的不是很好。功力稍差一点儿,便是牵凿附会,很是生涩。唯一喜欢的,只有星野樱的《清空万里》。此文极其小白,搞笑无厘头。虽说一开始可能很混乱,大家一定要坚持下去,到了后面就是很温馨感动的感情戏。樱很善于赚人眼泪。
清空万里

都市小言类:安宁的《温暖的弦》。作者功力深厚,语言老到,很具有可看性。颇具悬疑性,都市小言当属第一。此文在晋江入了VIP,大家不要轻易跳坑,因为书店有免费的书看。:-o(∩_∩)o...。温暖的弦

都市温馨小言:顾漫《何以笙箫默》。这个确实很经典。但是因为橙子我一开始先看了顾漫的其他作品,感觉水平都很低,所以对这篇也是很不屑一顾。那天穷极无聊,便点开一看。看完之后一个感想:确实是好书。很是温馨,开头慢热,熬过去便是很好的境界了。何以笙箫默

宫廷传奇江湖类:《凤还巢》,张晚知。此文极好,读来像是寒冬一株冷梅,在你心间徐徐绽放。女主既不是傻里傻气,也不是阴险狡诈的腹黑,而是舒舒服服的一如白水一般的纯净,但是又兼具智慧。总之各个方面都是很舒服,大家不会嫉妒鄙视的那种。凤还巢

民国小言类:《碧瓷沉》,匪我思存。总觉得大家对以匪我思存评价过高。她的作品在我看来可有可无,颇有张爱玲之风。可能是民国类的小言本来就很少,就把这本推荐给大家好了。>碧瓷沉

橙子最爱的,追了四五年的文:沧月的《镜·系列》。这个不必说了,太经典了。但橙子最爱的还是《镜·破军》。话说能让橙子掏钱买的书,确实天上少有,地上罕见,但当年我确实是跑遍了各大书店去找《镜·破军》。后来还是找到了贝塔斯曼,才买了回来。真正的不计代价。

江南的《此间的少年》超级经典。也是橙子买的为数不多的书籍之一。

橙子还买过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个经典也不必说了。

除此之外,上面的书,橙子一本没买。呵呵,全都是在书店看完的。觉得没有必要买了。唯独沧月的书,每本必买。

先介绍这么多,估计一两年之间恐怕也很难有超过他们的书,先看着吧
穿越:<极品家丁><穿越清朝的太监>
青春的:<关关雎鸠><让青春继续><忽然之恋><草样><活不明白>还有郭的那几本,挺悲的
<诛仙>玄幻的,很不错的小说
<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原谅我红尘颠倒><飘来荡去>都市的,挺悲的

累哦......

小说推荐,要文笔比较好的,故事内容最好别太哀伤。

请附简介,有自己的看法更好rnrn个人比较喜欢 步步惊心 金屋恨 庶女攻略 这种文笔的。rnrn粘贴的勿扰 推荐多而好的我会加分 谢谢
  1. 流水迢迢
  作者 : 箫楼
  评语 : 《流水迢迢》是我最爱的文,没有之一。作者箫楼因此成为我最萌的作者,也没有之一。五星强推!!! 迢迢里的女主是我最喜欢的类型,她不万能但也不笨,聪明机灵善良温暖执着,即使身在最险恶的环境中也没有改变善良的天性,出淤泥而不染,所以才会为2为楠竹喜欢吧~ 此文很长,涉及江湖,朝廷,爱情,战场,爱情不是唯一主线,家国情仇和黄图霸业也占很大比重,不过,通篇读下来,你会被里面的爱情打动,很久都不会淡忘。 两位楠竹都是很吸引人的哈,不过我更喜欢男一裴琰,或许在我眼里,那样的人才配称为真男人吧。

  2. 一年天下
  作者 : 煌瑛
  评语 : 五星强推!!! 如果,给你一年时间权倾天下,但是,要以十年的忍辱为前提,以十年的寂苦为结果,你要不要? 素盈她并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女人,她懂世故,识进退,虽然不想再想和素若星那样的锋芒毕露,但她的心思是藏在人们看不到的地方,最终用她所谓的柔弱赢得一年天下。 这本书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宫斗文,只能说是一部古代政治小说,文章里有很多话都很经典,读过你一定不会失望。
  3. 帝王业
  作者 : 寐语者
  评语 : 五星强推!!! 女主那叫一个狠啊,狠的让我心痛纠结啊,绝对大气的文章,也感人肺腑,女主是很精明强干也不近人情,但是读完你不会讨厌女主,所以说作者笔力深厚啊。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什么叫马基雅维利主义。。。 一将功成万骨枯~~~~~ 男女主深情,太璀璨的生命注定不长久啊,不过最后楠竹后宫只女主一人实在有点不现实,也不符合男主个性啊,除了这一点,其他都很好,值得一看!
  4. 琅琊榜
  作者 : 海宴
  评语 : 五星强推!!! 从来不知道纯权谋的书也会这么吸引人,海晏姐姐真的是一步百计啊,精彩! 难怪要拍成电视剧了,希望电视剧不会让读者失望啊!

  5. 宫
  作者 : 当木当泽
  评语 : 四星推荐!! 还算可以啦,一代贤后养成记,女主手段还可以,喜欢,男主不大待见,不过男女主挺深情的,文章里小谋算还可以,下册的算计就实在有点YY了,那个漏洞一麻麻。。。极度怀疑本文抄袭黄瓜,不过比黄瓜好看。

  6. 在寂与寞的川流上
  作者 : 寐语者
  评语 : 四星推荐! 难得的现代职场文,寐语者的书,虽然不像帝王业,凤血那样经典大气,不过也算不错啦,很职场!感情戏少之又少!两位男主个性不同但各有千秋,俺很萌纪远尧,但只能当做小说人物的喜欢,穆彦与纪远尧最大的不同大约就是在于,他要更多一份纯粹,起码对待感情,对待自己的内心,他是没有遮拦的,这对于一个女人而言,何其重要和幸福,我喜欢你,我告诉你,我要我们在一起,相信我。 这是纪远尧所不会去做的。还是挺好看的文,推荐

  7. 宛若归去
  作者 : 暗
  出版社 : 华文出版社

  评语 : 四星推荐! 本以为暗大人是名不副实,后认真重看此文尚懂原是小人拙见了,暗大人的《宛若归去》,真真是名不虚传的好文一篇。 用心看完此文,拍案叫绝。文中阴谋算计步步惊心,本以为你是那长袖善舞、翻云覆雨之人,却不料一朝便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机关算尽却不过一场空,世情冷漠,人性淡薄,于这一场政治混斗中完全体现。

  8. 月满霜河(全两册)
  作者 : 箫楼
  评语 : 四星推荐! 不及流水迢迢~但胜在温暖,圆满! 姐弟恋哦~~~ 如果说流水迢迢是女主温暖男主,那这片可以算得上是男主温暖女主,成熟稳重的蘅姐和率性阳光的小谢共谱一曲浪漫之恋
  9. 华胥引(全二册)
  作者 : 唐七公子
  评语 : 四星推荐! 唐七惊才绝艳之作,女主聪明卖萌,男主腹黑专情,不过里面有很多渣男渣女,包管你读后泪流满面,不过结局还算圆满,作者说,慕言是她笔下最据吸引力的男主,不过俺觉得,咱悄悄的说啊,男主最后未免也太深情了点,我极度怀疑男主会因为女主变成昏君的,所以,我还是比较喜欢不那么深情的男主

  10. 且试天下
  作者 : 倾泠月
  评语 : 四星推荐!!! 黑丰息啊黑丰息,我曾经的最爱啊!!! 一对堪称绝对完美的男女主,万能的真的是万能的!!! 俺很喜欢!!!看看不会错的!!!

  11. 天子谋
  作者 : 青垚
  评语 : 四星推荐!!! 其实吧,这本书真的挺像流水迢迢的。是一本与宫廷无关的权谋争斗爱情小说,以天子谋略爱上人间烟火,最终回归市井。故事磅礴大气,高潮迭起,步步杀机又处处柳暗花明。写计谋,心机深沉,丝丝入扣;写情爱,暧昧撩人,柔情入髓;写江山,金戈铁马,气魄万千;写市井,质朴纯真,人间烟火。整个故事于金戈铁马中柔情蜜意,让读者心潮澎湃,不能自已!(转) 不过,我更喜欢苏记棺材铺这个名~

  12. 艳歌行:三重恋(套装共2册)
  作者 : 蝴蝶蛊
  评语 : 四星推荐!!! 女人的一生都要经历三个男人,他们分别给予女人——情恋 欲恋 婚恋 一个女孩不断成长的视角,经历一段融合宫变、阴谋、秘案的历史。在爱情中成长,在阴谋中成熟。很喜欢鲁迅先生的一句话,真正的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 ——“我爱你时,你的心在沉睡;你爱我时,我的心却已冰冷.人都说,爱情是一枚蜜果,苦涩的是它的过程.”

  13. 此心无垠
  作者 : 无非由
  评语 : 三星推荐!! 以前比较喜欢的书,现在看来也就一般了,适合初次看网络小言的人观看。 总觉得女主有点矫情

  14. 双面胶
  作者 : 六六
  评语 : 三星推荐!! 讲的是婆媳关系,看过这本书,你会害怕结婚的,真的!

  15. 三生三世 十里桃花
  作者 : 唐七公子
  评语 : 三星推荐!! 唐七的成名作,不过我不是很喜欢,但我只是小众,因为有很大部分人强推,所以看看还是不错的,作者文笔一绝!

  16. 落花时节又逢君
  作者 : 蜀客
  评语 : 三星推荐!! 我不大待见蜀客,不过也只有这本我还能看得进去,仙侠文,很多人说这是模仿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最好的文,我看来,实在差远了,整篇文不知所云。 我欲度你成仙,却被你度成了人——乃此文宗旨!

  17. 有座香粉宅
  作者 : 耳雅
  评语 : 三星推荐!! 前半篇幅我挺喜欢的,后半篇感觉一般,不过总的来说还是不错的。 说真的,已经对那些充满算计、欺骗和计较的爱审美疲劳,爱情变得是这么沉甸甸,得到的人都不轻松,都那样令人心酸。耳雅的笔下,男男女女都活得很真,喜欢就是喜欢,从来不会迂回到肠子打结,不会自虐到鲜血淋漓,爱是这么纯粹,令人心驰神往,爱,让每一个人都勇敢。这样的情怀被注入古装人物中,是何其打动人。
若爱只是擦肩而过:原以为只是一场游戏,却种下了痕。在漫漫时间中,发了芽,再回头,已是花开。不敢去爱,却遇到了爱。若人生是一场戏剧该多好,若爱只是擦肩而过该多好......   叶凡被林希晨的感情愚弄,一气之下跳崖。名字不变,身份却变了,成了大兴王朝叶王府的千金。   十七年后,叶王府鬼灵精怪的小姐叶凡再一次遇见了林希晨,而此时的林希晨也并非彼林希晨,他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傲林山庄的少庄主,更是清风剑的传人。为着一场江湖阴谋和朝廷争斗,叶凡无奈嫁给了林希晨,成了世人仰慕的少庄主夫人,却因此无法逃开—个个情敌的视线。当她无可救药地爱上他时,他的身世也随之浮现。他用了四年时间思念,她却用了四年时间忘记……   如果注定要三生三世与他相恋,她又如何逃得过?

跨过千年来爱你:三生石上绛珠草,跨越千年为君荣。   白敏,一个现代女子,无意中回到了千年之前的大兴王朝,以慕容枫的身份嫁给了当朝的四太子司马锐,一个顽劣不堪的男子,相识.相知.相恋,冥冥中注定的天意可否让真爱不悔,能否不枉这千年而来的约定……   这是雨寒写的三生三世的浪漫爱情故事的第二世,女主角白敏(慕容枫)因一串手链而穿越来到千年之前的历史知识里根本就不存在的王朝——大兴王朝,成为慕容王府不受宠的三小姐慕容枫,待嫁声名狼藉的四太子。   “不就是嫁人吗。”白敏睁开眼,静静地看着气恼的中年男子,安安静静的不带任何感情的慢慢说,“我嫁,不就成了吗。只是,在我离府前,请不要再来打搅我,除了春柳。否则,如果我一时糊涂生出意外来,捎上府上几百号人,实在罪过。现在,春柳,请送老爷和夫人离开,我刚刚醒来,实在不方便与人攀谈。”   “你——”慕容老爷差点被一口气憋死,扭头看着白敏。   白敏两眼一闭,一副安睡状态,再不开口。   这是白敏与慕容枫的结合体所带来的感觉,安静,独立,果断,有着超强的吸引力,还有那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气势。

终难忘:不信三生一定为你,这一生,就是为了忘记你,忘却那一生的迟疑彷徨,忘却那一世的痴情相许,用这一生放弃天意所许,只因爱你,太苦——   飘零的生命,常常如风吹絮,或如雨打浮萍。因为变故,因为灾难,往往孤单而无助。幸而,行将被这个世界抛弃的时候,总有爱,将我们收留,总有爱,领我们回家,结束那没有出路的逃亡。爱,是这个世界最后的力量。   可是如若三生轮回只为了能够和你相爱,倾尽三生的精力与热情,只为成就这一段惊世恋情,凄美成绝唱,却太过惨痛力竭。我更愿意喝一种水,爱一个人,过一种生活,信仰一种精神,走一种人生的道路。虽然单薄、贫乏。但单纯,有时候让我内心更富有。   朋友好奇我为何用天数作为引题?我该如何解释这样一种悠远的忧伤?是多年相依为命的习惯,是彼此毫无保留的信任,一天天一年年终于成为了一种亲人般的感情。于是,不能爱我成为理由,间或出现的某某某充当了导火索,一次次艰难的坦诚交流一步步清晰着我们的关系。所以,我选择相忘。没有感情的感情是可耻的,如果正确,请我们一定要坚持。   不用担心我将失去快乐和希望。其实,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既然我们从来就不曾拥有过别人,那么在他们离去之时,我们也就不算是失去了。   人是为明天活着的,因为记忆中有朝阳晓露;假若过去的早晨都似地狱那么黑暗丑恶,盼明天干嘛呢?是的,记忆中也有痛苦危险,可是希望会把过去的恐怖裹上一层糖衣,像看着一出悲剧似的,苦中有些甜美。无论怎么说吧,过去的一切都不可移动;实在,所以可靠;明天的渺茫全仗昨天的实在撑持着,新梦不过是旧事的拆洗缝补。   如果可以选择,我期待来生做只蝴蝶,短暂的美丽不会给我带来烦恼,看得见的未来让我快乐简单。任何一朵鲜花都可以让我翩翩起舞,自由、随意......

以上是秋夜雨寒的三生三世(是这个名字吧?)

独步天下:命运的齿轮开始缓缓转动……   四百年的轮回……   那一场   爱恨情仇   你是否仍在那里   一如既往的等我?   父母双亡的女摄影师步悠然,在一次古墓探险中意外跨越了四百年时空,进入了努尔哈赤时代,灵魂依附在女真第一美女——东哥的身上。   历史记载:东哥,全名叶赫那拉·布喜娅玛拉,享年三十四岁……   民间传说:东哥带着“可兴天下,可亡天下”的咒语出生,自十岁起就令努尔哈赤为之不断发动战争,拥有着“一女亡四国”的传奇经历,并成为努尔哈赤生命中的“七大恨”之一。   当一个四百年前的神秘女性拥有了一个现代人的灵魂,她的生命和爱情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一个现代女子突然介入已是定局的历史,直面宿命的安排,她能适应自己的新身份吗?她会如何对待趋之若鹜的感情攻势?她在其短暂的余生里会引发何等别样传奇

蔓蔓青萝:她既没有改造古代世界赢得古人景仰的宏愿,也没有成为万事通万人迷KTV麦霸的潜质,为什么会一觉醒来就从二十岁的现代大学生变成了异时空里的六岁小女孩?面对着一心让女儿攀龙附凤的宰相老爸,她只想快快长大,带着美貌娘亲早早跑路,免得被他打包发售……什么四皇子子离和小王爷刘珏,她一个都不要!然而按照穿越定律,跑也是没有用的,临南城的一场大战,把她重又拉回了刘珏身边,拉回到波诡云谲的宫廷斗争里……前狼后虎,且看她这个非万能穿越女主角如何在乱世里保命兼钓帅哥吧

凤求凰:凤求凰 凤兮凤兮九天翔,遨游四海求其凰。   参风云兮暗日月,顾影自怜在高堂。   忽现耀目以神动,有玉人兮出潇湘。   才堪咏絮情堪握,嫣然一笑兮明珠失光。
凤兮清歌引碧霄,振翅奋近绮罗香,瑶池绿波荡鸳鸯。   音未绝,轻逐芳,欲行不行归故乡!   《凤求凰》共分四卷 第一卷 雏凤清声 共77章 第二卷 有凤来仪 共55章 第三卷 凤凰涅盘 共58章 番外卷 凤凰于飞 共16章 此文与司马相如的《凤求凰》内容完全不同,是女主角裴夜凰穿越时空后与凤清歌的爱情故事,非常值得一看

人生若只如初见:早知道是没有结果的事情,是的,她一早就知道了.她向来冷静自持,偏偏遇到了他.人生若只初相见,她便是她,他亦是他-------

还有妾大不如妻,斗锦堂,那些看云卷云舒的日子,侯门娇,这些都是一个女人写的,然后还有一一制药,秀色满园(未完结),除了我你还能爱谁,千年之殇(十七写的,原名鬼差),还有暴君,我来自军情九处 清空万里 且试天下 新月如钩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潇然梦 醉玲珑 木槿花西月月锦绣 后宫,甄嬛转 穿越之天雷一部 红颜乱,都看过么?你都看过我就没辙了。。。

妾大不如妻:刚刚来到陌生朝代便嫁人为妻也就罢了;刚刚人妻即为人母?!好吧,好吧,这也可以接受——我们不做白雪公主她后妈就可以了。但是,她的“孩子们”是不是年龄有些过于太大了?! 上有公婆,下有儿女,外加一群虎视眈眈的妾室,看红裳一个来自现代的女人,大宅门里柴米油盐的生活。

斗锦堂:家有强势后妈,再加无良之父,呃,有利于自我强大的成长——算不算是红锦的自我安慰? 先求自保,再来反击,你们铺就一条荆刺之路,我偏要走出一路锦绣,且看我嫡女无敌!

侯梦娇:穿成将军府的嫡女,很好;但是马上就要出嫁冲喜?老天,她才十一岁!夫家是豪门望族不假,但是各房各院那是各怀心思;好在她的小夫君,少年老成又知疼知暖,只是他也泥菩萨过江,朝不保夕。
姐不发威,真当咱是病猫啊:
看咱现代白骨精,和小夫婿同心同德,
一起大战侯门各路女妖精!

那些看云卷云舒的日子:红衣,一个平凡的女人,为何会千百次的轮回?平常的侯爷府,因为了无音信三年的侯爷归来,又会带来怎样的变故?看聪慧看透世情的红衣,如何应对人生的起伏变故;看淡定如水的平凡小女人,如何找寻到宿命轮回的秘密。 此文非万能女主,非轻松小白文

一一制药:前世家产被抢,今世夺人家产,誓要打造古代商业王国。苏一一家产被抢,更被狠心的二叔塞进了高危行业——核试验飞行员。在一次执行投弹任务中,飞机撞上山脊,重生在一个六岁小女孩的身上。小说印象:小猪的好文 给力 很喜欢 腹黑 生活

秀色满园:成为地位卑下的扫地丫鬟,锦绣冷静的接受了现实。她努力学习大宅门的生存技能,从众多丫鬟中脱颖而出,一步步的升为一等丫鬟。丫鬟间的明争暗斗,小姐们之间的勾心斗角,少爷们的别有用意,老爷太太的处心积虑,锦绣左右逢源,努力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 到了适婚年龄,各种难题纷至沓来。锦绣面临两难抉择…… 尊严和爱...

除了我你还能爱谁:人家女扮男装,她也女扮男装,人家风流潇洒,反串钓金龟婿,而她却经历百般磨难,却是要甩掉金龟婿,老天爷何其不公啊!!

千年之殇:聂七七,鬼差
原以为自己很庸俗地穿越了,结果发现不过是换了个工作,一个表面上很舒适,其实过分悠闲的工作。
鬼差,游走于各个朝代之间,防止孤魂野鬼祸害人间,听起来貌似是个伟大的事业,而在千万死魂之中,我被选中当鬼差的原因,不过是四个字:生前很“安分守己”
在一个岗位上做了十年,这年头,这也成了优点,我被很严肃地告知这绝对是一个优点,因为,鬼差已经成为了地府跳槽率最高的职业了。
囧……
难怪我做着做着就硬生生把鬼差这个职业变成了红娘...

暴君,我来自军情九处:
她,是来自国家情报局9处的超级特工,刺探情报,保护政要,进不友好国家进行暗杀任务,样样精通。 堪称情报局三千特工中的第一人。
他,是帝国的残暴皇帝,为人嗜血,冷酷无情,绝情弃爱,十足的冷兵器时代的战争狂人。
当现代高端特种兵,穿越时空,化作凄凄惨惨的冷宫小弃妇。
当古代残暴冷君王,午夜梦回,被冰冷匕首抵在脖颈大动脉。
谁毁灭了谁,谁又拯救了谁?
“暴君!我来自国安部军情9处,再敢对我出言不敬,小心我端了你的老巢!”

清空万里: 他低着头看着她:"可不可以不要再扯我裤子..." ......她是无辜的,请相信她...阿门...

且试天下:“苍茫残局虚席待,一朝云会夺至尊!”
东朝第一高山、号为“王山”的苍茫山顶上,有传说中的高人留下一盘下至一半的棋局,并在棋盘上留下这么一句话,那时正是东朝诸国争战,帝业飘摇之时。
家与国,可有相抵?
爱与恨,如何分明?
恩与仇,以何相报?
美人与天下,孰重孰轻?
那双月是否能璧合生辉?
那王与王是否能同心同步?
那霸者与那“天人”是否能得其所愿?
乱世之中,英才辈出,只是苍茫山顶的棋局只需两人,而掌握天下的至尊,只需一位!

新月如钩:十年华风华正茂——就嗝儿屁了。
她哭,还她的大好青春来!于是,青春过头。
七岁孩童,正是自己还需要人照顾的时候,
却要去给个更小的小屁孩当保姆……
5~想起况复生那句话——
找个心理年龄一样的怕人家嫌她太小,
找个身体年龄一样的人家又嫌她太老……
她不要这个七岁的身体,这要怎么谈恋爱~!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远古众神凋零,现今只存了龙族、凤族、九尾白狐一族还留了些后人。狐帝白止膝下得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这唯一的一个女儿长得颇好,却是个炮灰命。活到十四万岁的高龄,笼统不过遇得五朵桃花。一朵碍于异族不能通婚,那思慕尚处于萌芽期,便被该桃花的爹娘终结了。一朵误以为她是个男儿身,纠结于这段断袖情,待出现个跟她长得相似的女子,立刻便跟着人跑了。一朵是他爹娘亲自做主给她定的亲,待到他们家走一趟,却看上了她的婢女,两人私奔了。一朵在心底里暗恋她暗恋了万儿八千年不敢表白,待鼓起勇气来表白时,她前未婚夫的爹娘为了补偿她,又与她重新结了一门亲。前头四朵桃花有三朵都是烂桃花,唯一算得上好的一朵,却又是个才打骨苞儿的。这五朵桃花中的最后一朵,是她命中注定的夫君,九重天上的太子夜华。恩怨纠葛如浮云过,她遗憾没在最好的年华里遇上他。
遗传学淡定地告诉我们:跨物种恋爱注定是没有好结果的。

潇然梦:
那时的他,只是个初涉万丈红尘的善良少年。那时的我,只是个初入异空世界的迷惘过客。现代女子水冰依在一次意外绑架中,穿越到另外的时空——天和大陆。遇见了冷面步杀和美少年祈然。此时身上中有血蛊的祈然和冰依互生爱意。可是冰依被杀手打落悬崖。女主角是生是死?男主角会不会生死相随?
初遇时,他毫不在意地将覆在脸上的面具摘下,对着我笑。我被惊呆了,不为面具下绝世的容颜,不为他驱散我不安的温暖笑意。却只为那双望着你时灿若星辰的蓝眸,隐藏了多少痛楚亦沧桑,竟仍清澈地如一汪秋水。
再见他,是很久以后。我震惊了。为那张仿佛成为他身体一部分的月牙形面具,为他浑身散发出的清冽死寂。更为那双明明映着世间颜色,却仿若空无一物的清蓝眸子。
那时的我们,恐怕谁也没有想到,再相见……

醉玲珑她向往自由,
他厌恶束缚,
偏偏天不从亻愿,
月老的一根红绳将彼此萦系。
竹林寂寂,
箫声幽然。
一缕清音拨动了彼此心中埋藏最深的那根弦,
不由扪心自问:他和她,挣得开吗?

夜天凌:昔日的皇四子。冷冽、傲然、勇敢,却也温柔。这样的性格是矛盾的,但似乎同样出现在每一个

男主角的身上,当然了英俊的容貌也是不可缺少的。在外要功成名就,在内要成全爱的所在。从他敢只身闯

入内殿获得王位,便能将他的性格体现……他对凤卿尘的爱在作者的手下一一体现了……

凤卿尘:现代的宇文清,夜天凌之贤妻。温柔、睿智、坚韧。就像每一个小说中帮助丈夫夺取天下的女主

角一样,性格中的睿智、果敢与偶尔一显的天真柔和在了一起,加上姣好的容貌,很令人心动.

木槿花西月月锦绣:木槿花的花语是:
永恒
美丽
温柔的坚持

爱情会是永恒的吗?
只要美丽就会美好吗?
我只知道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温柔的坚持。

穿越之天雷一部:晋江穿越集团,非同一般的穿越。在经过层层面试之后雷蕾踏上了穿越之路。穿越到的这个女子身份究竟是谁?她又会顶着这个身体遭遇什么样的雷人经历呢?“雷蕾更健康”……   搞笑却又一点也不白痴的文,看到最后不由自主会被其温情打动。实属天雷教的又一绝作,不可错过。

丫现在不是证明的问题了,丫谁要是说我这是复制的,丫就是找抽!!丫六千五百多字啊,丫姐费了一个多小时找的啊!!
何处金屋可藏娇,(还是金屋何处可藏娇,具体名字是哪个忘了)
醉玲珑,绾青丝,蔓蔓青萝,后宫甄嬛传,
现代的有翻译官,大约是爱,微雨红尘
这些都是不翻硬盘就能直接想出来的,印象比较深刻
希望对你会有些帮助
异世邪君 斗破苍穹 暗黑世界 冥侦探灵异事件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华胥引》
这是我比较喜欢的.
《重紫》《花千骨》都是仙侠,很感人,特别是结尾。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真的很不错哦!强推!
鸢鸢相报!哈哈,笑点无处不在~~
这个妖精有点二。。。不知道算悲还是不悲。。。

一篇300字的鲁滨孙漂流记第二章读后感

只是第二章 300字左右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2)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前几天,我刚刚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鲁滨孙飘流记》讲的是鲁滨孙从小就想在海上航行。稍长大些,他随好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些本领,但几次都十分失败,都是死里逃生才活过来的。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航海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船的人除他一人外,全部被淹死,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利用在破船上找到的东西和在森林中采到的野果,还有捕捉到的野兽,在那个毫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八年又一个月,才和一些外来的人经历了些战斗,回到了巴西。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而生存二十八年呢!这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鲁滨孙办到了。他曾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他不因一些很难办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在这方面,我也有同感。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都大浮下降,我想:我为什么会考得那么差。后来,我寻找原因,重新振足起来,努力复习。终于,我又一次我考了前几名。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就,就要坚持不解的奋斗到底。要不被客观的条件所束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学习,同样如此。一次考好容易,难的在于要坚持每次考好。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我心中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这些天,我常常常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道路还很长很长,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重重困难、克服重重困难,是鲁滨孙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回答。

(3)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寒假中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很有感触.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由于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和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正当鲁滨逊准备救出一批沦为土人的西班牙船员时,被一群暴徒劫持,被人送上了荒岛.鲁滨逊又一次表现出超常的勇气,他单枪匹马地打败暴徒,救出船员,夺回大船,结束了自己的荒岛生活.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下来.鲁滨逊被大浪冲到海岛边.这是一个荒芜人烟的海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战胜了一切.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苦苦奋斗——读《鲁滨逊漂流记》后感五一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原版的《鲁滨逊漂流记》,被其所深深吸引.由于读的是中英对照版,缩水太严重.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找来中文版的读了起来.读完之后,心中有许多感受.首先,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似乎有些不太合适.鲁滨逊地一生中最主要的经历是他在荒岛上度过地二十八年,这同漂流根本无关.而其在海上度过的日子里,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进行着有目的的航行,即使偶尔遇上风暴,船偏离航线或他落入水中,他并没有任其漂流,而是奋力将船驶回航线或自己努力像目的地游去.因此,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与内容不符,有些名不符实,不妨改作《鲁滨逊历险记》,这样才更能体现出他的冒险经历.鲁滨逊在荒岛上呆了整整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在岛上.他除了遇到残忍的野人和可怜的俘虏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多次回想起他父亲地忠告,并且每次都后悔不已,都埋怨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听取父亲的意见.在他首次出航,遇上暴风但平安回来后,他曾一度试图放弃继续出航的念头,但最后,无知战胜了理智.我认为鲁滨逊太不理智了,他有一个很好的家庭,可以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有一个很好的未来,但他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至少二十八年的时光,甚至是他的一生.我想,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或许我会听从他的意见,毕竟,他是我的父亲,他的生活阅历比我丰富,他比我更冷静.在这二十八年中,鲁滨逊做了许许多多的事.他先后把三个山洞建造成了自己的家.起先,他捕杀野兽来进食,用野兽皮制作衣服,而后他自己种植了谷物,并制作出了面包,等等.我简直难以想象鲁滨逊的生活有多么艰苦.我简直难以想象,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恐怕我不能,所以,我必须学习鲁滨逊的这种精神.也许,这也是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在书中,作者笛福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对鲁滨逊的心理做了十分详尽的描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令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次历险.值得一提的是,在文中,有许多各式各样的错误,比如错别字,前后矛盾,等等.不知是由于作者写书太仓促,还是想把此文变成真正的海员日记而故意出的错,也许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总而言之,我从这本书中,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东西.也许,从现在开始,我必须自己独立地做些大事了.
:《鲁滨逊漂游记》读后感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 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他经历了没有淡水的痛苦,克服了孤独一人生存的恐惧,熬过了无人岛上漫长的梅雨期,战胜了自己精神的绝望,最后终于乘坐英国海轮,驶向希望的故乡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寒假读完这本书,真可谓是如获至宝. 这本书记述的是一艘大船失事后,唯一幸存者鲁滨逊在荒无人烟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生活了二十八年的冒险经历和内心活动.鲁滨逊在岛上孤身一人,面对困难和挫折,克服了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活下来. 他从失事的大船,找了些木材,在荒岛上盖了间房屋,为了防止野兽, 还在房子周围打上了木桩. 来到荒岛,面对首要的就是吃的问题,船上的东西吃完后,鲁滨逊开始打猎,有时可能会饿肚子.于是他决定播种,几年后,他终于可以吃到了自己的劳动成果.其实学习也是这样,也有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正如哈佛大学的校训那样:"忙完春种忙秋水,学习学习再学习."现在社会,竞争无处不在,我们要懂得只有付出才有收获,要勇于付出,在战胜困难的同时不断取得好成绩.要知道"付出铸就收获". 他搭窑造罐,失败后总结教训,终于成功;磨粮食没有石磨,他就用木头代替;没有筛子,就用围巾. 鲁滨逊在荒岛上解决了自己的生存难题.面对人生挫折,鲁滨逊的所作所为充分显示了他坚毅的性格和创造精神.同样我们在学习的同时,也要搞一些发明创造,从小养成一种创新精神,把鲁滨逊在荒岛,不畏艰险,不怕失败挫折,艰苦奋斗的精神结合起来,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鲁滨逊在荒岛过着贫困的生活,正是艰苦的环境促使他立志成长,为改变处境而奋发;也正是这种奋发才使鲁滨逊克服难以数计的困难,从而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其实,艰苦的环境,也会促成人成才.是的,安逸的生活炼不出精干的水手,平静的湖面造不出时代的伟人.环境优越,生活舒适,往往会诱发这种惰性,阻碍人们成长;而恶劣的环境却能激人奋发,使人立志改变处境,因而促使一个人成长.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管环境是好是坏,都能创造条件,克服困难成才.否则,优越的环境,会成为滋养惰性的温床,艰苦的环境会成为淤埋弱者的深渊. 正如人生道路,它坎坷,它不平,到处有荆棘,石头,高山,急流.人生,并不满布绚烂的朝霞;它是由痛苦,磨难,快乐的丝线,组成的网. 当我们受到挫折,积极对待.我看到这样一句话:"天不总是蓝的,水不总是清的,草不总是绿的,花不总是艳的,人生也可能一帆风顺!" 花要凋落,草要枯黄,但春天又给它们生机.《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启示是:只有奋斗,才有出路.

(4)
如 果 我 是 他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吃了千辛万苦,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

翻开书的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从扉页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便对这本书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反感.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的确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甘心承认这些,我们不也希望做得更好吗?可为什么,周围的人总要给我们戴上这顶"帽子"呢?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时,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震动.一个个问号不由地萦绕在我的心头,如果我是鲁宾逊……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 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的主要内容是:1632年,在约克市一个上流社会,出生了一个小男孩,他从小对航海非常痴迷,生性喜欢探险。尽管他航海的梦想遭到了父母的反对,但鲁宾逊还是在他19岁那一年离开了家,开始了他航海生涯。但是他对航海的种种幻想和憧憬都被狂风巨浪给冲走了,他遇上了海难。不过侥幸的是,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岛上。从此,鲁宾逊自己动手,创作出了一片他自己的天地。他把一个山洞当作栖息之处,开始在这里生活,丰衣足食。鲁宾逊先是造房子,防止受到野兽或野人的袭击。接着他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活,制作了很多器具。偶然的一次,他在破船上翻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只装了被老鼠偷吃的只剩下谷壳的布袋,没想到,这帮了他的一个大忙。大约过了一个月后,在鲁宾逊把那些谷壳都抖掉的地方,长出了一些绿油油的嫩苗,慢慢的长出了麦子。这样,鲁宾逊就有粮食了,不用整天再为没有食物发愁。后来,他又养了一些牲畜等等。鲁宾逊在这个孤岛上一下就生活了二十七年,中间不知遇到了多少困难,但他以顽强的毅力克服了他们,创造了奇迹。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这本书除了故事精彩离奇外,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宾逊的性格。他敢于冒险,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气馁。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做面包。在岛上的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的奴仆。就这样,鲁宾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王国。面对人生困境,鲁宾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男子汉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的故事之时,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如果我是鲁宾逊……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我们需要具备鲁滨逊那样的刻苦奋斗的精神。 在他认为,不管什么事情,一旦去做,是绝对会成功的。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同时,还必须在做好每一件事后力求精益求精。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百相信这句话.这188页向我展示了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的精神;告诉我鲁宾逊靠自己的诚实,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我也曾看过,可是相比之下《鲁滨逊漂流记》更真实,更贴切。主人翁鲁滨逊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却很清晰,因为他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做成的。

鲁滨逊这个人物是世界文学中第一个资产阶级正面典型。他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中产阶层生活的家庭,原本他可以安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从小便想遨游四海的念头促使他离开了家,展开了一段刺激的人与自然的生活。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多的艰苦生活,他利用一艘破船上仅存的一点点人类文明所遗留下的生活资料向大自然展开顽强的斗争。其中,以安顿家园,造独木舟的情节可看出鲁滨逊善于发现和利用的特点。而拯救“星期五”,搭救船长,降伏暴徒的事件,刻画了鲁滨逊坚韧不拔地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顽强精神,从而塑造了一个反映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精神面貌的形象。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2008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想:我们作为学生的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第一章:
我父亲原来指望我学法律,但是我却一心想去航海。有一天,我去赫尔城,我的一位同伴正要坐他父亲的船到伦敦去,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动心了,我必须跟他而去——这是1651年的8月,当时我十九岁。
船刚驶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风浪,使我感到全身说不出的难过,心里十分恐怖。我在痛苦的心情中发了誓,假如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下我的命,我在登上陆地后,就一直回到我慈爱的父母身边,从此一定听从他们的忠告办事。可是第二天风停了,浪也歇了。太阳西沉,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昏,这时又喝了我的同伴酿的一碗甜酒,我就把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的这种习性给我的一生招来了巨大的不幸——任性的行动常给我带来灾难,可我总不肯在灾难来临的时刻乘机悔改。待到危险一过去,就忘掉了所有的誓言,又不顾一切地投入了我的毫无名堂的生活。在第一次狂风暴雨似的航行后,我又有过几次不同的冒险。在去非洲的几内亚做生意时,我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被卖为奴隶,经过许多危险,我逃到了巴西。
第二章:
经过许多危险,我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独自经营一个甘蔗种植园,生活过得很顺遂。可这时我却又成了诱惑的牺牲品。巴西因为人工不足,有几个种植园主知道我曾为做生意而到过非洲的一些奴隶市场口岸,他们竭力哄诱我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带去为他们的种植园买些黑奴回来。听从坏主意,人就会倒霉。我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我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当时我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烟斗和一个盒子里装的一点儿烟草。待到我的体力恢复,可以走路了时,我就沿着海岸走去。使我大为高兴的是,我发现了淡水。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烟草放在嘴里解饿。我就在一棵树上栖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振作了精神,海上风平浪静。但最叫我高兴的是我看见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离海岸很近,我发现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两只猫,再没有别的生物。不过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这样,我就干了起来。为了把那些东西运到这个岛的一个水湾里,我专门制造了一只木筏,还把岛上有淡水而且比较平坦的一块高地作了我的住所。面包、大米、大麦和小麦、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圆木、绳子—— 所有这些,再加上几支滑膛枪、两支手枪、几支鸟枪、一把锤子,还有——那是最没有用的——三十六镑英币。所有这些东西我都一天又一天——在两次退潮之间一一从船上运到了岸上。到了第三十天夜里,我的搬运工作做完了,我躺下来时,虽然像平常一样害怕,但我心里也满怀感恩之情,因为我知道,我已为以后对付这个荒岛作好了准备而心里感到踏实了。
第三章:
岛上有不少野果树,但这是我过了好久才发现的。岛上还有到处乱跑的山羊,但要不是我从船上取来了枪支弹药,它们对我又有何好处呢?因此,我有理由感谢仁慈的上帝,让船搁在海岸边,直至使我搬来了对我有用的一切东西。要想确保我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我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我非办不可的事。但是我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我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我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我的第一块长木板。我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
第四章;
我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杉木,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我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至于自然环境,岛上有狂风暴雨,还有地震。我那时也对一切都适应了。我种植和收获了我的大麦和小麦;我采来野葡萄,把它们晒成了很有营养的葡萄干;我饲养温驯的山羊,然后杀了吃,又熏又腌的。由于食物这样多种多样,供应还算不差。
第五章;
如此过了十二个年头,其间,岛上除了我本人之外,我从来没见到过一个人迹。这样一直到了那重大的一天,我在沙滩上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的光脚印。我当时好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雷。我侧耳倾听,回头四顾,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我跑到海岸上,还下海去查看,可是总共就只有那么一个脚印!我惊吓到了极点,像一个被人跟踪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我的住处。一连三天三夜,我都不敢外出。
第六章:
这是人怕人的最好说明!经过十二年的痛苦和苦干,十二年跟自然环境相抗争,竟然会因一个人的一只脚印而恐怖不安!但事情就是这样。经过观察,我了解到这是那块大陆上的那些吃人生番的一种习惯。他们把打仗时抓来的俘虏带到这个岛上我很少去的那个地方,杀死后大吃一顿。
第七章;
有一天早晨,我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个野蛮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他们已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到火上去烤,这时我提着两支上了子弹的滑膛枪和那柄大刀往下朝他们跑了去,及时救下了他们来不及吃掉的一个俘虏。我把我救下的这个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他是这一天获救的,他讲话的声音成了我在这个岛上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的人声。他年轻,聪明,是一个较高级的部族的野蛮人,后来在我留在岛上的那段时间,他始终是我的个可靠的伙伴。在我教了他几句英语后,星期五跟我讲了那大陆上的事。我决定离开我的岛了。
第八章;
我们制造了一只船,这次不是在离海岸很远的地方造。正当我们差不多已准备驾船启航时,又有二十一个野蛮人乘着三只独木船,带了三个俘虏到这个岛上来开宴会了。其中一个俘虏是个白人,这可把我气坏了。我把两支鸟枪、四支滑膛枪、两支手枪都装上双倍弹药,给了星期五一把小斧头,还给他喝了好多甘蔗酒,我自己带上了大刀,我们冲下山去,把他们全杀死了,只逃走了四个野蛮人。俘虏中有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那个白人是西班牙人,是我前几年看见的那艘在我的岛上触礁的船上的一个幸存者,当时我还从那艘船上取来了一千二百多枚金币,但对这些钱我毫不看重,因为它们并不比沙滩上的许多沙子更有价值。
最后;
我给了那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枪支和食物,叫他们乘着我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难的水手们带到我的岛上来。正在等待他们回来时,有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我的岛附近抛了锚。我帮那位船长夺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国。我们走时带走了两个也想回英国去的老实的水手,而让闹事闹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岛上。后来,那些西班牙人回来了,都在岛上居留了下来。开始时他们双方争吵不和,但定居后,终于建立起了一个兴旺的殖民地,过了几年,我有幸又到那个岛上去过一次。我离开那个岛时,已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两个月二十九天。我总以为我一到英国就会高兴不尽,没想到我在那里却成了一个异乡人。我的父母都已去世,真太令人遗憾了,要不我现在可以孝敬地奉养他们,因为我除了从那艘西班牙船上取来的一千二百个金币之外,还有两万英镑等待着我到一个诚实的朋友那儿去领取,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长,在我去干那项倒霉的差事之前,我委托他经营我在巴西的庄园。正是为了去干那差事,使我在岛上住了二十八年。我见他如此诚实,十分高兴,我决定每年付给他一百葡萄牙金币,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葡萄牙金币,作为他们终生的津贴。我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我除了因为要到那个上面讲的我住过的岛上去看看,又作了一次航行之外,再没作漫游了。我住在这儿,为我不配得到的享受而心怀感激,决心现在就准备去作一切旅行中最长的旅行。如果说我学到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要认识退休生活的价值和祈祷在平静中过完我们的余日。
《鲁滨孙漂流记》 全书梗概;
主人公鲁滨孙,是个资产阶级出身的青年,他不喜欢安逸平庸的家庭生活,不顾家人劝阻,几次外出经商冒险。一次前往非洲贩卖黑人,途径南美洲海岸船触礁遇难,水手船客全部淹死,只有他一人幸存。他爬上一个荒芜人烟的孤岛,从此开始了长达28年的孤岛生活。
鲁滨孙自制了一只简单的木筏,从触礁的船上将各种生活用品包括枪支弹药,运到岛上,然后搭起一个帐篷作为暂时栖身之所。他每天在日记里记下自己的遭遇和活动,并且不忘记读《圣经》,感谢上帝对自己的拯救。他逐渐学会各种手艺,找到一个永久性的山洞作住所,并制作了一些简陋的家具,捕猎驯养动物,种植庄稼等,使自己的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但他仍感到不安全,时刻警惕着意外的侵犯。 12年以后的一天,鲁滨孙在海滩上突然发现了人的脚印,他留心观察,过了很久又发现人体残骸,他意识到有食人的野蛮人来过岛上。但又过了很久,果然发现一群食人族的野蛮人来到岛上,准备把带来的几个俘虏杀死吃掉。鲁滨孙开枪打死几个野蛮人,救了一个俘虏,这天是星期五,便给这俘虏取名为“星期五”,收他作自己的奴隶。鲁滨孙让“星期五”皈依基督教,学说英语,以便和他交谈。“星期五”告诉他,还有17个白人被囚在岛上作奴隶。鲁滨孙决定去营救他们。但是刚搭上自制的独木舟出发,又来了一群带着俘虏的野蛮人,鲁滨孙和“星期五”向他们发起进攻,杀死了许多野蛮人,并救出两个俘虏,其中一个便是“星期五”的父亲,父子喜得团聚。鲁滨孙又派他俩驾上那只新造的小船去营救其余的白人俘虏,以积聚力量造更大的船返回文明世界。后来,一艘英国船从孤岛经过,船上水手暴乱并把船长抛到岸上。鲁滨孙带领“星期五”,帮船长将船夺回,他们也结束了孤岛生活,乘这艘船返回英国。鲁滨孙回到老家,他已成为拥有几千英镑现金的富翁,并结婚生子,但仍不停止航海经商。一次出航东印度群岛,船经他以前生活过的孤岛,发现西班牙人和英国水手在岛上繁衍生息,他看了满意地离去。
追问
有木有自己写的,不要复制的。字太多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 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所遭受到的更糟呢?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 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所遭受到的更糟呢
永不言败的心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它讲述了一个富有冒险主义精神的英国人鲁滨逊,不听父母的劝阻,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放弃了安逸的生活,当上了充满惊险与刺激的水手,航行于波涛汹涌、危机四伏的大海上。由于货船失事,鲁滨逊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但他勇于与大自然顽强斗争。在长达二十八年的艰难生活中,他充分利用自然条件与个人技术,开创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拥有了自己的一片天地,震撼人心。后来一个意外的机会,鲁滨逊回到了祖国。
鲁滨逊的经历之所以具有传奇性,是因为他在一个特定的环境,困境被放大了,对抗困境的时间被拉长了,而对抗的能力正是在困境下被激发了。
面对父母对航海的反对,他我行我素,毅然踏上了航海的旅程。
面对大海中风浪的威胁,他没有妥协,带领着水手们顽强地在风浪中穿行。
面对被冲上荒岛的困境,他没有放弃,努力探索着生存的道路,使自己顽强地活了下来。
……
鲁滨逊做到的这一切看似不可能的事情的原因,正是因为他有一刻永不言败的心啊!他从不放弃希望,对生活的热爱,对生命的尊重,让面临绝境的他没有倒下,反而重新站了起来,让他敢于面对生活,迎难而上,创造了生命的奇迹。
我很喜欢这本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往往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的确是这样:一个具有无畏精神的人,即使是在恶劣的环境中,只要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百折不挠,那么他终将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所以,当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可以作出超乎自己想象的奇迹来,这也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所要告诉我们的东西——永不言败的心所能创造出来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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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的只能什么小说都看了...结果慢慢的喜欢上了各种类型的小说
一下是我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的...请慢慢观看
<花都猎人>....不乐无语写的...
具体情况就是一个特种兵被迫退伍后,与几个女人的故事了...写的爱恨情仇的貌似还不错...反正我看了三遍...跟每个女主都有一个故事...都很感人
<史上第一混乱>...张小花写的...
纯恶搞文学...相当搞笑...但需要一定的功底才能看出来里面隐晦的搞笑部分...想笑就看
<我的美女大小姐>...李兴禹写的...
也是搞笑...男主那是相当的贫了...基本把所有那一年流行的网络用语都融汇到小说里了...82年的矿泉水...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搞笑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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