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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夫银妇 (名字俗但挺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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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玉》,《重生1998》,自己上网看,反正不用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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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闹书荒啊,大家来推荐推荐有什么好看的小说
安德烈纪德《窄门》,川端康成《雪国》,三岛由纪夫的《丰饶之海》四部曲....算了,好看的书太多了,文学名著很多都挺好看的,我就推荐几本我喜欢的,以上
最近闹书荒啊很严重,谁能介绍好看的小说
本人看过很多希望能介绍那种好看但没看过的,不要言情,武侠,网游,其它都可以《我的视觉日记:旅德生活十五年》
《江北第一才子》!作者文笔非常棒,绝对一流!
虽然是一本无厘头搞笑小说 ,却是我见过最强悍的一本书。
喜笑怒骂皆为文章,里面处处对社会现象进行讽刺,娱乐性很强
前面两章有调戏嫦娥的情节,绝对不代表此书低俗,你看完肯定会拍案叫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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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底是那一种啊?经济。。哲学。。。?其实武侠玄幻类的挺好看。。。介绍几本好看的你。。。如唐家三少的《生肖守护神》:珠穆朗玛峰是喜玛拉雅山主峰,世界最高的山峰,海拔8848.13米。位于炎黄共和国西藏与尼泊尔王国交界处的喜玛拉雅山脉中段。山体主要由结晶岩系构成。冰川规模大,约有冰川600多条,面积达1600平方公里。是低纬度地区现代冰川作用中心。冰舌的中上游普遍发育有高大的冰塔,为珠穆朗玛峰地区山谷冰川的特殊形态。珠穆朗玛峰的北、东和西南均有大型冰斗,使珠峰成为高出冰斗底部达3000米的金字塔形大角峰。在珠峰北坡,海拔7450米处为冰雪和岩石的交界线,其下冰雪皑皑,上部因崖壁陡峭,风力强劲,冰雪无法积存而岩石裸露。峰顶常为云雾笼罩,似以珠峰为旗杠而自西向东飘动的旗帜,这是珠峰特有的气象现象,人称旗云。
此时,就在珠穆朗玛峰北坡那冰雪与岩石的交界处,有一行十几人正快速的攀登着,要知道,在海拔超过七千米以后,不论是温度,还是氧气的稀薄,都已经不是普通人所能承受的了。而这攀登山峰的十几人,竟然看上去很轻松,身上也只是穿着普通的衣着,而不是专门的抗寒服。
强劲的山风凛冽的带起一片片雪雾,正走着的十几人中,一个胖子有些不满的道:“老大,决战就决战吧,为什么选这么个地方?这里又冷又高的,难受死了。”
“你没看过小说么?当年有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决战紫金之颠,为啥我们不能决战珠穆朗玛之颠?老大,我支持你。”一个相貌英俊的男子说道。虽然在这凛冽的寒风之中,但他的声音还是清晰的传入每一个人耳中。
低沉的声音从最前面的一个人口中传出,“好了,不要多说,赶路吧。选择在这里,当初也只是随口一说而已,对于你们来说,这八千八百多米的高峰似乎并不是困难。”他的音调非常低,还带着几分沙哑,此人穿着一件暗红色的大斗篷,将全身包括头在内,完全笼罩住,从外表根本看不出他的样子,只能从声音中辨别出这是一个男子。
过了冰雪区,踏上岩石的阶段,虽然寒风更加凛冽了,但攀登起来却相对容易一些,队伍中一名身材高挑,穿着蓝色长裙的女子道:“他们应该是从南面上山的,我们是不是应该快一点赶到。毕竟,这是我们炎黄共和国的国土,岂能让那些外来人先到?”
为首的红衣人点了点头,道:“好,那我们就快赶一程,顺便也做一下战前热身。辰龙、寅虎、卯兔、午马、未羊、戌狗,你们擅长前进,带着其他人,我们加速。”淡淡的青光出现在红衣人脚下,那竟然是两团如同轮子一般的光芒,带着他的身体漂浮而起,化为一道青红色的光芒向峰顶而去。
最初说话的胖子叹息一声,向身旁一名身穿白色皮衣,中等身材,但却有着一双修长美腿的女子道:“老大的心情似乎很不好啊!他很少这么严肃的直接称呼我们代号呢。”
白衣女子叹息一声,用她那异常柔和的声音道:“他毕竟要面对的是自己的爱人啊!换做是谁,恐怕心情也不会很好。今日一战,不论是胜是败,对于他来说,都未必是一个好的结果。走吧,来。”她拉住胖子的手,双脚点地,竟然如同飞一般弹了出去,只是一个闪身,已经在数十米之外。
白衣女子身后不远处一名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的男子流露出垂涎之色,“哎,卯兔这双美腿是越来越有弹力了。”
“淫虎,赶快赶路吧。小心老鼠跟你拼命。”队伍中身材最矮带着一副瓶子底那么厚眼镜的人按住前面男子的腰,一用力,身体在扭曲中竟然攀登上了他的肩膀。
“我日,为什么人家是美女,我却是你这个猥亵男。上天不公啊!”
在若隐若现的光芒之中,一行十三人只用了短短十几分钟的时间,就攀登上了这原本应该是最困难的最后一千多米,来到了珠穆朗玛峰的主峰顶。远远的,看着下方一片白雪皑皑,一团团雪雾带着急风不断的吹袭着他们的身体。
红衣男子是第一个来到峰顶的,独自一人站在最高的地方,看上去有着几分萧索。他们显然比对手先到了,十二个人,整齐的站在红衣男子背后,谁也不再吭声,他们的眼神都显得有些凝重。
红衣男子一直都在低着头,似乎在思考着什么,突然,他抬起了头,身体轻微的震颤了一下,两道犹如实质一般的目光宛如利箭似的朝南方射去。
就在这时,一道曼妙的身影从下方徐徐升起,她仿佛并不需要借力似的,轻飘飘的朝峰顶中升了上来。站在红衣男子身后的十二个人自行散开阵型,形成一个半弧,红衣男子没有动,但他那实质般的目光却始终锁定在那徐徐而来的曼妙身影之上。
终于,宛如一朵祥云般,那女子飘上了峰顶,如同雪一样白的连衣长裙,她浑身笼罩在淡淡的光影中,姣好纤细的身段宛若穿上一层金黄色薄纱,若隐若现的白玉肌肤,令人无法凝视,那冰雪般纯洁清新的瓜子脸上,有着水灿的漂亮瞳眸,小巧玲珑的鼻子,略弯而饱满的樱色唇瓣,五官极尽天下之精致。修长的娇躯同样是那么完美,不盈一握的纤细腰肢,令人惊叹的修长美腿,玲珑的曲线在那淡淡的白色光芒包裹中,充满了神圣的气息,最为奇特的,是她那一头紫色的长发,那似乎并不是漂染的,而是天生的一般,如同紫色绸缎一般飘散在背后。此时,她的目光也正好看着那红衣男子,紫蒙蒙的眸子里充满了凄凉与无奈,细小的白牙齿轻轻的咬着嘴唇。
先前被称为淫虎的中年男子眼中流露出一丝欣赏,低声轻吟道:“二九芳年,三春美景。紫发如云,蛾眉露两行新月;红颜似玉,朱唇合一点丹砂。不长不矮,不瘦不肥。宜喜宜嗔,宜颦宜笑。薄罗衣新裁燕子,凌波袜浅衬湘裙。”
紫发女子仿佛没有听到“淫虎”的话一般,用正宗的炎黄语轻声道:“你终于还比我先到的,其实,我永远也不希望这一战的来临。”
红发男子的声音依旧是那么低沉,“但是,这却终究是会来的。毕竟,我们生肖守护神,守卫的是东方,而你们守卫的却是西方。我们的信念并不相同。”他的声音中除了几分沧桑之外,听不出任何感情色彩,甚至也无法辨别出他的年龄。
紫发女子轻轻的点了点头,低声道:“是的,为了我们的使命,我们都不能退缩。”她的右手缓缓抬起,轻轻一招,一根长柄权杖凭空落入她手中,这种外型异常古朴的权杖闪耀着金色的光泽。权杖缓缓举入空中,一道湛然金光从杖首中射出,顿时,空中的雪雾在金光的影响下瞬间消散了,空中散发着一片更加圣洁的气息。
红发男子依旧站在那里,并没有理会空中那淡金色光芒的散发,一团耀眼而霸道的红光骤然湛放,淡淡的道:“你的下属们也来了。今天,是东方十二地支与西方十二地支之战,同时,也是你与我之战。雨眸,我们之间谁也没有错,谁也都错了。你说是么?”
雨眸低下头,道:“在你们东方,划分的是十二地支,但是,我们西方却并不这么称呼,划分的方法也不一样,我们以星座为指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与你们的十二地支有所不同,我们是将黄道分成十二等份,每等份三十度,称为一段,因为每一段都曾经是传说中太阳神阿波罗的宫殿,所以,也叫黄道十二宫。”
就在这时,十二个若隐若现的身影在闪烁中从珠穆朗玛峰南坡而上,每个人都显得有些臃肿,离的近了,可以看到他们背后都背着一个巨大的箱子,不知道装了些什么。
……
正文 第一章 板砖破武术(上)
炎黄共和国首都京城,是国家的政治中心,在这座大城市中,足有近三千万人口,人口密度,在全世界也算是屈指可数的。城市规模之大,足以令人叹为观止。
景山区,是京城最小的一个区县,这里的面积和其他几个市区相比,要小的多了,下午四点,正是各个学校放学的时间,景山职校门口不远的阴暗角落中,此时正站着两个人。
“老大,那小子今天真的会出现么?”说话的是一个胖子,他看上去十六、七岁的样子,大概有一米七左右的身高,看到他,很容易被人联想到,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那句话,因为,他的体形总体来说,确实像个地球仪。
胖子身边是一名看上去比他大上几岁的青年,青年大概有一米八左右的身高,与胖子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有点瘦,或许也是因为胖子在他身边衬托的原因吧,他的相貌说不上英俊,但一双细长的眼睛却正流露着阴狠的光芒,如果把他的五官任何一处拿出来单看,都会令人觉得比较失败,但放在一起,却有一种特殊的和谐,属于很耐看的一种人。
“肯定会的,那小子今天一定会来接她,这会儿她应该也快放学了,妈的,今天不出口恶气,我齐岳两个字就倒着写。田鼠,待会儿看我眼色形式。”
田鼠用力的点了点头,但眼神中却带着几分担忧,“老大,听说那小子是练武的,怎么也练了有七、八年,你说,我们两个能行么?”
齐岳拍了拍斜挎在身上的书包,道:“怕什么?别忘记,你老大我可是带着法宝来的。”
胖子嘿嘿一笑,也拍了拍自己的书包,道:“老大,看你背书包还真有点怪异的感觉。这东西似乎与你八字不合。”
齐岳没好气的瞪了田鼠一眼,道:“少废话,你老大我说什么也是初中毕业,高中虽然没毕业,但怎么说也混了两年。来了,准备。”
此时,景山职校内一个女孩儿正缓步走出来,清秀的面庞、丰满的娇躯带着几分迷人的诱惑,穿的并不是普通的校服,而是不到膝盖的短裙和一件明黄色的半袖上衣,眉目流转间,散发着几分与她年纪并不相合的风骚气息,和其他学生直接离开学校不同,她走到校门口时,朝四周看了看,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一道快捷的身影,以均匀的速度朝景山职校门口跑来,一边跑,他一边喊着,“娜娜,我在这儿呢。”来的是一名十八、九岁的青年,身高一米八左右,体格匀称,一身运动服穿在身上显得英姿飒爽,垂到肩膀的黑发梳理的很整齐,因为是跑来的,在微风的吹拂下微微向后飘扬着,相貌英俊,只是目光看上去有些闪烁,嘴角处挂着一丝坏坏的笑意。
“我也刚出来呢。”叫娜娜的女孩儿迎上英俊青年,脸上流露着甜蜜的微笑。
英俊青年直接拉起娜娜的手,低笑道:“娜娜,我可想死你了,咱们待会儿干什么去?”
娜娜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来往学生们注视的目光,媚笑道:“随便啊!不行的话,就去你家好了。”
“好啊!”英俊青年眼神顿时流露出一丝灼热,嘴角的笑容也变得淫荡起来。
“好一对奸夫淫妇啊!”阴冷的声音从角落中传来,齐岳和胖子田鼠带着一脸冷笑走了出来,他们要等的,显然就是这对年轻的情侣。
娜娜看到齐岳,脸色明显流露出一丝惊慌,赶忙躲到英俊青年背后。
“妈的,你躲什么躲?放心,老子不打女人,我只是要废了这小子。”齐岳恶狠狠的道。
英俊青年不屑的哼了一声,道:“娜娜别怕,有我呢。就他这德行的,来十个我也一样收拾。”
齐岳在距离英俊青年五米的地方停了下来,田鼠双手插腰,喊道:“燕小乙,你这傻X,居然敢抢我老大的女人,今天我们就给你点教训尝尝。”
“就你们俩?”燕小乙的表情显得更加不屑了,右腿一抬,漂亮的朝空气中踹出一个侧踢,动作极为干脆,加上他英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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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雾飘渺,如烟雾般飘荡着,随着一阵清风徐徐而来,给山顶带来了几分湿润的气息。
雾过云飘,露出光秃秃的山顶。山顶正中,一个身材高大的胖子坐在地上,嘴里还咀嚼着什么,“哎,我这最后一根鸡腿也吃了,那家伙怎么还不来,这不是故意吊我的胃口,想吃他一顿大餐还真是不容易。上天啊!为什么不让他是一个女人,如果是那样,我就算拼了老命也要娶她为妻,让她天天来安慰我的胃。”一边说着,胖子用沾满油腻的大手揉了揉自己的肚子,脸上充满了哀叹之色,只不过,哀叹之色出现在他这张胖大的脸上,显得是那么滑稽。
“胖子,你又在白日做梦了。你以为,这次我还打不过你么?只要我胜了,你就必须还我凤女。”低沉的声音如同来自九幽一般。
七点绚丽的光芒飘然而至,叮的一声轻响,以北斗七星之势同时落在胖子身前,那是七柄刀,但却只有刀柄露在外面,每一柄刀的末端,都镶嵌着一颗形状不同、颜色不同的璀璨宝石。蓝、红、青、黄、银、白、黑七种颜色交映生辉,顿时使山顶上覆盖了一层氤氲宝光。
这并不是普通的宝光,而是一种融合了七种魔法元素的特殊结界,除非施法着愿意或者里面带动结界的七色宝石完全被毁,否则谁也无法动的了这七把刀。
胖子拍手笑道:“好啊,好啊,宝贝们都来了。使用宝贝的小子,你也出来吧。赶快让我看看你又有了什么新玩意儿,要是打的过我,我就还你凤女,否则,老规矩,给我来一顿全套的七系大餐。”
“哼,胖子,你小心一点,这一次,恐怕你不但吃不到七系大餐,还要将命赔在这里。”云雾中,一个身穿灰色布衣的身影缓缓走来,那是一个看上去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金色长发披散在背后,他那英俊得足以令女人嫉妒的面庞上罩着一层淡淡的寒意,如同湖水般清澈的蓝色眼眸平静的注视着前方,他没有看胖子,目光落在闪耀着绚丽光芒的七颗宝石上,仿佛那就是他生命的全部。
胖子嘿嘿一笑,道:“那就要看你的本事了。你要知道,胖子为了吃,可是会拼命的。所谓肉丝曾可贵,肉片价更高,若有大肉块,两者皆可抛。来吧,来吧,我肚子里的油水,估计还够和你玩儿上一回的。”
金发年轻人叹息一声,“胖子,你又何必跟我如此为难呢?你还我凤女,大不了,我给你连续做上一个月的七系大餐。如果你不让我看到凤女,今天我就算拼命用出生命魔法,也要将你留在这里。”
胖子捏了捏自己满是肥肉的下巴,道:“那可不行。如果你心中没有思念的寄托,做出来的东西味道就差了些,尝过最好的,你再让我吃次一级的怎么行呢?说实话,你小子的天赋是我所见之人中最好的。魔法练到你这种境界,真是让胖子我佩服的很啊!”
年轻人苦笑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练魔法,并不是为了做一名魔法师,而是为了能做出更美味的菜肴。何况,我最多也只能用出八级魔法而已。”
胖子摇了摇头,道:“不一样的。虽然你只能用出八级魔法,但对魔法的控制和理解却是那些所谓的魔导师也无法比拟的。试问,他们谁能做到冰火同源,并以冰火同源之力引动其他魔法元素的本源来驱动风、土、空间、光明、黑暗这另外五种魔法元素呢?虽然只是辅助的,但你却是全大陆第一个全系魔法师。记得他们叫你冰火魔厨,确实,你的力量根本在于冰、火,这个称号最适合你了。哈哈,今天我又有的好吃拉。”
金发青年人寒光大盛,皱眉道:“那这么说,我们还是要斗了。”
胖子笑道:“当然,当然,我还等着吃你的七系大餐呢。和以前一样,我给你吟唱咒语的时间,动口吧。饭前活动一下,也确实不错,最近似乎又胖了不少。”
金发青年人的目光变了,变得异常执着,从始至终,他的目光都停留在那外露的七颗宝石上。“我们认识的时间已经不短了,我还没有给你介绍过我吃饭的家伙,它们都是我最亲密的朋友。”
胖子有些好奇的道:“是啊!还真没听你说过。这七柄刀一个比一个奇怪。你到说来听听。”
金发青年人眼中流露出痴迷的光芒,“冰雪女神的叹息——晨露。”嗡的一声轻响,蓝光骤然湛放,山顶上的水元素明显强盛起来。
“火焰之神的咆哮——正阳刀。”红光亮。
“自由之风的轻吟——傲天刀。”青光亮。
“大地苏醒的旋律——长生刀。”黄光亮。
“神机百变的六芒——璇玑刀。”银光亮。
“贯通天地的曙光——圣耀刀。”白光亮。
“永世地狱的诅咒——噬魔刀。”黑光亮。
七色光芒骤然湛放,交织成如同彩虹一般的绚丽色彩。金发青年人面露笑容,看着那七色光芒,道:“它们,是七大神刃,也是凝聚着冰、火、风、土、空间、光明、黑暗七种元素的魔法杖,最重要的,它们都是我的菜刀。”
胖子脸上的笑容突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凝重之色,他明显感觉到,这一次,年轻人的气息与以前相比明显不同,一层淡淡的金光出现在他身上,那赫然正是斗气中的颠峰——神斗气。上身微微前倾,胖大的身体在金色光芒包裹中,此时竟然犹如一柄凝实的重剑。是的,他正是拥有武者最高称号的剑圣。
金发年轻人眼中光芒大放,双手抬起,修长灵巧的手指在小臂的带动下,飞快的在身前画出两个六芒星,一红,一蓝,看上去分外鲜明,“冰雪女神啊,请赐予我永冻之冰,火焰之神啊!请赐予我凤凰涅盘之焰,以吾之名,冰与火的极限,融合吧。”七柄刀上的七颗宝石同时亮了起来,红、蓝两色光芒纠缠而起,带动着其余五色光芒向金发年轻人骤然冲去。
七色光芒包裹住年轻人的身体,以先前那红、蓝两个六芒星为引,形成了一层怪异的全系结界,年轻人眼中流露出一丝怪异的笑容,向胖子道:“让你试试我新研究出的特技魔法,全系•;影之傀儡。”
…,还有《诛仙》
and
《鬼吹灯》胡国华听他说要让自己戒掉大烟,那还不如要了自己的小命呢,不过仔细衡量,还是性命比烟土来得重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先求他救我摆脱了那女尸的纠缠,日后趁他不备,我接着吸我的茯蓉膏去,还怕他发现不成?心中盘算已定,就在山路上给孙先生磕了八个头,行了拜师之礼。
然后诸事由孙先生安排妥当,吩咐胡国华依计而行,自己则远远的跟在后边保护。
月至中天之时,胡国华带着小翠,赶到了十三里铺荒坟,那女尸早就等候多时,骂了胡国华几句,迫不及待的把小翠抓起来,伸出利爪掏出她的心肝,吞了下去,女尸忽然怪叫一声,一把将小翠的尸身扯成碎片,此时小翠已经现出原形,原来孙先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个假小翠也是个纸人,真的小翠早就被孙先生留在别的地方了。
女尸所吃的心脏是个装在纸人里的黑驴蹄子,此物最是僻邪,尤其克制发生尸变的僵尸之类妖怪(盗墓的分若干流派,江南一带的盗墓贼干活的时候怀中要装上两只黑驴蹄子,此法出自茅山秘术,其中情由容日后再说,在此不做详细交代)。那魔头吃了黑驴蹄子,知道着了对方的道了,狂怒之下也想把胡国华撕成碎片,可是胡国华早就远远躲开,女尸仰天长嚎,身上的衣服一件件的化为灰烬,肉体都变成血水,没过多久只剩下一副白森森的骨架倒在地上。
孙先生在远处瞧得清楚,急匆匆地赶将过来,在骨架中找出一枚鸡卵大小的赤红色丹丸,命胡国华吃了下去,胡国华的心肝总算是又回到老地方了。
两人合力把地上的白骨装进那口大红棺材,刚要把棺材盖上,冷不丁那骷髅头跃了起来,张开大口向孙先生吐出一股黑雾,孙先生有些大意,这一下是瘁不及防,被喷个正着,只觉一阵阴寒的尸气呛得胸口气血翻涌。但是他久经险恶,此刻丝毫也不慌乱,用力一推把那棺板合上,取出长钉钉得死死的,又用墨斗在棺材上纵横交错的弹满了墨线,墨线如同围棋棋盘的格子一样形成一张黑色大网,把棺材封得严严实实。
孙先生方才中了僵尸的阴气,受伤不轻,这一番忙碌之后,坐在地上动弹不得,于是让胡国华堆些枯柴,把那口朱漆大棺焚毁。胡国华遵命而行,点了把火将棺材付之一炬,火焰熊熊升腾,一股股的黑烟冒了出来,臭不可闻,最后终于都烧成了一堆灰烬。
胡国华这才想起,那棺中还有许多金银珠宝,跺脚叹息,悔之晚矣,只好搀扶着师傅孙先生,接了小翠,一同到了孙先生家中居住。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
此后孙先生用秘方治好了胡国华的烟瘾,传授他一些看风水测字的本领,胡国华在县城中摆个小摊,替人测个字看看相,赚些小钱,娶了小翠为妻,他感念师傅的救命之恩,从此安分守己,日子过的一天天好了起来。
然而孙先生自从那次被尸气喷中,尸毒寒气透骨,就一直没能痊愈,过了几年就一命归西了。
临终前,孙先生把胡国华招至身前,说道:“你我师徒一场,只是为师并未来得及传授你什么真实本领,我这里有本古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此书是残本,只有半卷,只是些看风水寻墓穴的小术,你就留在身边做个纪念吧。”说完之后一口气没喘上来,就此于世长辞。
胡国华安葬了师傅,无事之时就研习孙先生留给他的这本残书,日积月累,也窥得些许奥妙,在县里到处给有钱人选些墓地佳穴,逐渐有了些名气,家产也慢慢的富裕了起来。
小翠给胡国华生了个儿子,取名胡云宣,胡云宣在十七岁的时候,到省城的英国教会学校读书,年轻人性格活跃不受拘束,同时又接触了一些革命思潮的冲击,全身热血沸腾,天天晚上做梦都在参加革命暴动,于是离家出走,投奔了革命圣地延安。
此后胡云宣参了军,一直到建国时,淮河战役之时,已经当上三野六纵的某团团长,渡江战役之后随部队南下,把家也安在了南方。
再后来就有了我,我生得时间很巧,正赶上八一建军节,父亲就给我起名叫胡建军,结果上幼儿园的时候一看一个班里就七八个叫建军的,重名的太多了,于是就给我改了个名“胡八一”。
我祖父胡国华说:“这名改得好,单和(胡)八万一筒。”
在我十八岁的时候,家里受到了冲击,首先是三野野司的那些头头脑脑先倒台,再逐渐牵扯了下来,又加上我父母出身不太好,他和我娘两口子都被隔离审查了,祖父也被拉出去当牛鬼蛇神批斗游街,他年岁大了,老胳膊老腿的劲不住折腾,没斗两回就去逝了。他给别人看了一辈子的风水,为人选墓地,自己临终还是给火葬的,世事就是这么的无常。
我家里一共被抄了三遍,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抄走了,祖父生前喜欢收藏古董,这些古玩不是被砸就是被抄,一件也没保全。最后唯一剩下的就是一本我祖父留下的残书,他让我把书用油布包了藏在公共厕所的房顶上才得以幸免。
文革时的年轻人毕业之后有三个选择,一是参军,这是最好的去处,一是锻炼人,二是将来转业了能分配工作。其次是留在城里当工人,这也不错,可以赚工资。最倒霉的就是那些没门路,没关系,或者家里受到冲击的,这些年轻人只能上山下乡去插队。
你要说我选第四条路,哪都不去,我就跟家呆着行不行啊?那也不行,当时没有闲人这么一说,人人都是社会主义的螺丝钉,都有用处。你要在家呆着居委会的、学校的、知青办的就天天走马灯似的来动员你,不过有些人坚持到了最后,就不去插队,你能把我怎么着?最后这样的人也就都留在城里还给安排工作了。中国的事就是这样,说不清楚,越活越糊涂,永远也不知道规则是什么,而潜规则又不是每个人都明白的。
当时我太年轻,也不知道上山下乡具体是怎么回事,反正我这种家庭出身的想参军是肯定没指望了,留在城里也没人管安排工作,不插队也没别的地方可去,我一想插队就插队吧,我就当是广阔天地炼红心了,反正是离开家,要插就插得越远越好。
我们这里的大部分人都选择去云南新疆插队,我选择了去内蒙,跟我一样的还有我一哥们儿王凯旋,他比平常人白一些,胖一些,所以外号叫胖子,我们插队去的地方叫岗岗营子,这地名我以前连听都没听过,直到他们告诉我是去这岗岗营子的那一刻,我才刚知道世界上原来还有这么个地方。
坐火车离开家的时候,没人来送我们,比起那些去部队参军的热烈欢送场面,我们这些知青离家的情景有些凄惨悲壮。我随身只带了那本藏在公共厕所房顶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我不知道这是本什么书,只不过这是我家里唯一一样保留下来的东西,我想带在身上,等到想家的时候拿出来看看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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