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雷平阳的亲人写一篇作文,不是读后感
我只爱我寄宿的云南,因为其他省
我都不爱;我只爱云南的昭通市
因为其他市我都不爱;我只爱昭通市的土城乡
因为其他乡我都不爱……
我的爱狭隘、偏执,像针尖上的蜂蜜
假如有一天我再不能继续下去
我会只爱我的亲人——这逐渐缩小的过程
耗尽了我的青春和悲悯
读到雷平阳的这首诗,很为诗中浓烈的情感所震撼。每个人都有一个故乡,那个故乡是他生长熟悉的地方;那个故乡是他情感的发源地;那个故乡是他离不开的回忆。相反,那个故乡也需要他的关注和回报。像针尖上的蜂蜜,是多么浓烈的情感。虽然我相对于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历史,很渺小,但我的爱象针尖一样尖锐敏感,我对故乡的爱要比我大得多得多。诗用层层递进的情感语言,由大到小,从我只爱我寄宿的云南,因为其他省,我都不爱,到假如有一天我再不能继续下去,我会只爱我的亲人。这逐渐缩小的过程,耗尽了我的青春和悲悯。诗人对故乡的情感达到了极致。读完整首诗,顿觉那情感弥漫开来,无限地扩大。
一般人写亲人写家乡,往往会努力往大里写,时间上跨度越大越好,空间上越广阔越好,似乎不如是便表达不出对家乡和亲人博大而深沉的爱。这是一种普遍的心理,也是写作者比较容易把握的策略。结果是写家乡和亲人的诗文总是喜欢罗列诸如河流、树林、田野、棉花、玉米、蘑菇之类的意象,表面上看很丰富,然而,却缺少一种让人刻骨铭心的感受。因为,铺得太大,只是走马观花的节奏,缺少那种沉淀下来的注视与抚摸。所以,读过也就是读过,并没有太多的情感回眸。而读雷平阳的《亲人》,我却有不同的感受,那就是,我愿意一句一句地把玩,一字一字地品味,因为,在这首诗里,诗人把情感均匀地分配在每一行,每一个词语,不多不少,拿捏到位,缺少一个词就会损伤整首诗的完整与韵味。
有评论者说,这首诗像剥笋一样,一层层地逼近诗人的情感核心。这种说法很准确,但还不完整。在我看来,这首诗不是简单的线性方向,而是体现了自然的圆形结构。它不是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的单程走向,而由一个面到一个点的聚焦,再由一个点到一个面的辐射,它们之间互为因果,遥相呼应。那一点是核心,是原点,是所有情感与动作发生的动力。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在老师的教导下,我们曾真诚或者敷衍地说过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说过爱家乡、爱亲人;然后,长大成人,在荷尔蒙与物欲的牵引下,又说过爱美人,爱钞票,爱车子,爱房子。我们说了很多,但似乎没有一个可以落实,没有一个可以及物。当然,后面的票子、车子、房子及物是及物,但那不属于我们期待的范畴,在物欲横流的背景下,它们更多属于生存意义上的砝码,消解了爱纯粹的含义。所以,许多时候,当我们说爱的时候,其实只是在描述一个虚幻的符号,字典上的词汇。它们存在,但只是在故事里散发它温暖而又迷人的气息。
而雷平阳的《亲人》,却让我们看到了另一种不同于我们习惯的“爱”。一上来,诗人便斩钉截铁地宣布“我只爱我寄宿的云南,因为其他省/我都不爱;……”爱与不爱,构成一个强烈的对比,犹如当头棒喝,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已经被我们忽略或者亵渎的爱。然后,诗人便顺着这种有破有立的思维,按照这种肯定加否定的句式,一路写下去,从云南省,到昭通市,再到土乡城,从地域上讲,是逐步缩小的过程,但从心理上看,却是逐步具体的抵达。从一个广阔的区域划分到一个小小的村落,诗人完成灵肉的双重还乡。他让爱回到原点,让生命找到依托,也让那个已经被时代污染的词汇找到了它最初的温度和色彩。
是的,毋庸讳言,我们的爱远没有我们想像的那样寥廓。所谓的家国、天下,那只是少数人能够到达的高度,对于普通人而言,它还过于抽象。或许,我们可能被某种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感染,也会在某个特殊时刻生出“捐躯赴国难”冲动,但说到底,那还仅仅是一种冲动,是人生的一种非常态。而更为真实、更为普遍的爱,是“狭隘、偏执”,它不是阳光,可以覆盖整个地球,而是“针尖上的蜂蜜”,只能让最近的人们闻到那隐隐的花香。在这里,雷平阳没有遵循世俗伦理上的“从小到大”,而是规避那种可以升华的空间,彻底颠覆了我们接受起来更为自然的爱的逻辑。但是,读到最后,你不会因为诗人这“逐渐缩小的过程”而怀疑他的真诚,更不会因了这爱的“狭隘、偏执”而抹杀它的高贵。因为,在这里,雷平阳让所有由口号和标语装饰起来的爱无地自容,像天地馄饨之时,倾听没有世俗干预的爱唱出赤子一样最初的声音。它可能稚嫩,但它真实;它可能弱小,但它温暖。它不在天上,而是紧贴着泥土,像永恒的时间一样,耗尽一个人“青春和悲悯”,它是母亲孕育我们的子宫,是爱出发的地方。
这是一首让人眼睛潮湿的小诗。“针尖上的蜂蜜”,是一个极为奇绝的比喻,它让飘忽不定的爱有了附丽,也有了形象和味道,针尖是姿态,蜂蜜是内容,它们构成了人类之爱的父性与母性的两极,它会让你感觉到尖锐的疼痛,也会让你体验到宽厚的甘甜。也只有如此,爱才不那么贫血和苍白,而是立体而多汁,并在世上散发它永恒而持久的温度,温暖身边的人,并藉此温暖远方的人,温暖更寥廓的世界。从一个面到一个点,再从一个点发散开去,至此,诗人笔下的爱才真正完成了它的灵魂轨迹。像雷平阳的其他作品一样,这首小诗干净,圆熟,对比手法,圆形结构,精心打磨但又自然而然,让人难以忘怀
雷平阳的诗
雷平阳的诗雷平阳,著名作家,1966年生于云南昭通。现居昆明,任职于云南省文联。 出版过专著散文集《风中的群山》《云南黄昏的秩序》和《画卷》、《普洱茶记》。2004年5月获第二届华文青年诗歌奖、2005年11月获第三届"茅台杯"人民文学诗歌奖、2006年获中国青年作家批评家论坛2006年年度青年作家奖。
从早期的《亲人》、《父亲的老虎》到《澜沧江在云南兰坪县境内的三十三条支流》再到《秋风辞》,作为一个阶段的诗歌特征,都再现了高原品质的内在张力,在精炼的语言与叙事技巧背后都凸显了对云南故土的赤子之心,而且爱的那么真实,那么狭隘与偏执。
雷平阳的诗
雷平阳的诗如下:
《高速公路》
我想找一个地方,建一座房子
东边最好有山,南边最好有水
北边,应该有可以耕种的几亩地
至于西边,必须有一条高速公路
我哪儿都不想去了
就想住在那儿,读几本书
诗经,论语,聊斋; 种几棵菜
南瓜,白菜,豆荚; 听几声鸟叫
斑鸠,麻雀,画眉 ……
如果真的闲下来,无所事事
就让我坐在屋檐下,在寂静的水声中
看路上飞速穿梭的车辆
替我复述我一生高速奔波的苦楚。
《三个灵魂》
第一个将被埋葬,厚厚的红土层中
紧贴着大地之心,静静地安息
第二个将继续留在家中
和儿孙们生活在一起
端坐于供桌上面的神龛,接受他们
祭奠和敬畏; 第三个,将怀着
不死的乡愁,在祭司的指引下
带上鸡羊、银饰、美酒和大米
独自返回祖先居住的
遥远的北方故里。
《欢乐的蚂蚁》
在自己的梦中练习长跑
它们首先穿过原野,之后,它们
穿过了黑夜。那一段路,什么也看不见
它们中的几位,还被草叶
打断了肋骨。最后,它们才开始
围着一座城市跑。绕着圈子。一支细小得
可以省略的队伍,它们
在自己的梦中练习长跑。
余秀华:倾慕化为最美的诗歌
文/可快
余秀华在《致雷平阳》中,表达了她对雷平阳的仰慕之情。
无论身份是诗人,还是农民,他们要“致敬”“握手”的对象都是雷平阳。正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李白在《将进酒》中亦言“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雷平阳是值得于秀华“抵挡一辈子的清白沽酒一壶”的人,与他对酌,与他畅聊,与他相交。
千金易得,知己难求。一个人,一辈子,能够遇到一个与自己心意相通的人,已是万幸。何其有幸,余秀华能够在文字的世界里与雷平阳相遇,引为知己。
那“一只狗”指的应该是雷平阳《杀狗的过程》中的那一只狗,那一只全心全意依附着主人的狗;那一只当刀架在脖子上,却不知逃跑的狗;那一只屡屡被伤却仍旧信任温存的狗。
“ 主人将他的头揽进怀里,一张长长的刀叶就送进了他的脖子 ”“ 主人的刀,再一次戳进了他的脖子 ”只要主人招招手,哪怕脖子上刚刚被捅了刀子,这只狗仍然摇着尾巴,重新依偎在主人脚边。
“一只狗在你心头吠过秋风”我想这阵秋风可能是“ 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 ”。
雷平阳牧羊时候的孤独,对峙,和解和贪图,这些都是他独特气质的构成部分,入世的特质使他独特的自由更加特别。
“一条河弯弯曲曲,只有你清楚他的去向”指的是《澜沧江在云南兰坪县境内的三十七条支流》。 这是一首令人惊艳的诗,仅仅用数字和地名,就流动出了一条诗歌的澜沧江。 怎么说,这种手法十分简单,但却惊艳在首创两字。
在雷平阳之前,从未有人这样写过诗;在雷平阳之后,也不会有人再这样写诗。
因为诗歌,最是怕重复,尤其是重复别人的东西。因为诗人,最是怕重复,尤其是重复别人的作品。他们的这种傲骨铮铮,才是诗歌的魂。
为一个老诗人的离去,在异乡佛像前跪倒泣不成声。这是何等的性情,又是何等的自由?还记得,庄子为一个红颜女儿的逝去扶棺痛哭吗?他们俩人,都与所哭之人,素未平生;亦与所哭之事,毫无联系。可他们就是感到了真真切切的痛苦,痛哭流涕。
我在哪里?余秀华的答案是“活着”,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吾心安处即吾乡”的无奈与安然呢?说没有写过诗歌是什么意思?
这可能是真的, 所有的诗人都从来没有写过诗,所有的诗都只是这些诗人的表达,所有的诗都只是这些诗人的情感。 因此,也就谈不上写过诗歌。写诗的人不一定就是诗人,而诗人也不一定写过诗歌。这一切都是对“自由”二字的阐述。
这几句既是对上面余秀华为什么认为雷平阳是真正的诗人进行回答,也是与前面四句“为只为”的巧妙呼应,使诗歌的结构更为流畅,浑然一体。
“冷冷地”“从容”“长歌当哭”余秀华是真的把雷平阳当做了自己的知己,而她,也要比我们大部分人都更加地懂得雷平阳的自由。至少,在她眼中,只有雷平阳是真正的自由!
这种相交的感情,借鉴一句话“我爱你,与你无关”,那他们应该是“我懂你,与你无关”。
“在文字里流泪,心莲盛开”这是余秀华的自由,在摆脱了病痛的身躯,困苦的生活,闭塞的感情之后,通过诗歌,她自由自在。
可余秀华引雷平阳为知己,不仅仅因为他的自由,还因为他是“一个甘愿掏出心肺,以血供字的人”,是因为雷平阳珍视他的“字”,而恰好,余秀华也是一个视字如命的人,“ 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触动另一个灵魂。 ”
这种感情,不禁让我想到了李白《赠孟浩然》。无论是“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的直抒胸臆,还是“高山安可仰,徒此缉清芬”的甘拜下风,都是两颗伟大灵魂的碰撞,是倾慕这种美好感情的诗歌化。
愿我们每个人,都不必在看到美好事物时,都只能想到一句“好看”。愿我们每个人,都不必在表达自己仰慕之情时,都只能想到一句“服气”。
韩东、昌耀、雷平阳、张二棍的诗歌特点
韩东、昌耀、雷平阳、张二棍的诗歌4种解释。
1、雷平阳的诗,诗的语言充满了张力,看他的诗,就像掘起了地心的炸弹,爆炸了,一颗又一颗的炸了起来,给人心灵以地动山摇之感。
2、张二棍的诗要为温柔一些,无奈一些,他的语言不是捅向现实的刀子,更像被现实捅穿了的身体,是柔软的,能看到血淋淋的红色从身体里流出来,还带着温度,在冰冷的冬天里,冒出白色的气。
3、韩东的诗很深奥,有些东西虽然没说,但是却表现了出来。
4、昌耀的诗是人间疾苦,他的语言是不被磨平的菱角,突兀,绝望,冰冷又疯狂,即使这样,它的语言居然还暗藏着柔情,若隐若现,断断续续,从石头缝里生长出来,那是对人间美好仅存的一丝依恋,不,昌耀的诗时而空灵、时而悲痛、时而凄美、时而美丽、时而苦闷、时而绝望、时而疯狂、时而超越于时空之上,他的诗变成了石头,有血有肉,坚硬而不可磨灭,发出熠熠星光。
文章标题: 如何评价雷平阳《杀狗的过程》这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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