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10-11 02:00:44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83次
法律分析: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即使办了婚礼,只要没领结婚证,都属于未婚同居。分手可直接提出,不需要走行政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1.视情况而定: 其一,若是《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以前办婚礼了没领证,则属于事实婚姻,具有法律上的婚姻效力。离婚可以行政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其二,若是《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以后办婚礼了没领证,则属于同居关系,不成立婚姻关系,自行分开即可,不涉及离婚。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 结婚 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 。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你们领结婚证了吗?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诉讼解决了。从司法实务的角度来看女方出具的解决措施是有法律依据的,在诉讼中获得法官支持的几率很大;但是,男方的主张也有一定的依据,因为你们之间形成同居关系的话,法院可能会参照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具体哪样最可行,法官会根据各自双方的诉讼请求和举出的证据来综合判决。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要是办理了 结婚登记手续 ,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认可,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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