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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家里全款买的房,我不要求加名字且认为和我没有关系,这个想法是错的吗

时间: 2021-10-08 20:06:05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89次

男朋友家里全款买的房,我不要求加名字且认为和我没有关系,这个想法是错的吗

男友200万买了房,却没打算加我名,你会怎么想?

我觉得可能会有些不舒服,但是可以理解。本来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就是需要慢慢建立的。需要时间。你也说了,是男友。男友和女友的关系,其实并不怎么牢靠。而且,我们要明白,许多夫妻,在买房子写谁的名字这个问题上,都不一定能够达成共识。所以,不要想太多,先谈感情,再想其他。


信任需要慢慢建立

任何人都不可能随随便便就相信另外一个人。尤其是在涉及到自己利益的时候。只有两人相处久了之后,对方才会愿意慢慢的将自己的一些资源和帮助给到另外一个人的身上。不管是友情还是爱情,大多如此那些所谓的一见钟情,一见如故,基本上只会出现在影视剧作品当中。现实生活当中有吗?应该也有,可绝属于非常少见的个例。

建立信任的最好方法就是付出。双方彼此相互之间的付出。如果只是单方面的努力,同样很难促进双方的关系。

就算没有真实的恋爱经历,总会看过几部相关的电影或者是电视剧。剧中的男女主角,同样需要一段时间的相处,共同经历过一些考验之后,才会令两人的感情得到升华。

那些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故事,都有一个丑小鸭类型的女主。而女主最吸引男主的特质是什么?除了美而不自知的外表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一颗单纯的心灵。杉菜会对道明寺的家世不屑一顾,甚至是嗤之以鼻。这才是吸引道明寺的关键。

如果杉菜在刚刚和道明寺在一起的时候,就想着将他们家的房子写上自己的名字,道明寺还会爱她吗?可能会,但很大概率上,道明寺会觉得杉菜和其他的物质女孩没什么不同。

只有他们经历了足够多的考验之后,真正明白杉菜是怎样的人,两人才会确定对方是自己最爱的那一个。杉菜确实接受了道明寺在物质方面的帮助。可仍旧是有限的,对道明寺来说不算什么的程度。杉菜还是想努力的依靠自己。

现实生活中也一样,我们羡慕偶像剧里的感情。但是,不一定能够达到如此梦幻的程度。可也能从中吸取经验。信任是在一点一滴当中积累起来的。如果你想得到对方的某样东西,现需要获得足够的信任。

相信现实生活当中没有多少道明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两百万和房子,都是极为看重的部分。如果仍处于交往阶段,对方不写自己的名字也实属正常,不必太过纠结于此。

换个角度想问题

如果仍觉得这件事对自己造成了困扰。那不妨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你花了两百万买了房子,会不会打算加上对方的名字。先不用急着下结论,冷静下来慢慢想。相信大家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有些人可能会说了,男生和女生本来就是不同的。男生就是要赚钱养家,宠着自己的女朋友。是的,这确实没错。愿意宠着自己的女朋友,努力赚钱养家,将一切交给女朋友的男孩,身边的人,具备哪些优点呢?对照自己一一比较。就能明白,我们可以用怎样的方式,让男朋友主动在房产证上面加上自己的名字,自己需要作出哪些努力,变得更好。

所以,抛开那些杂念,只有更好的自己,才会得到更多的体贴与宠爱。

我会觉得这男友并没有打算结婚的念头,或者说和自己谈恋爱只是玩玩。
如果这套房子自己并没有出一分钱,而且这套房子也不是自己装修的,即使是没加自己的名字我也无所谓。
我不会想什么,我觉得这些钱都是他的钱,他买房子让我住就可以了,只要我们两个人感情好就可以。

我男朋友是婚前买的房子,我让他结婚后加我的名字,有用吗,,新婚姻法对这块怎么规定的,如果他有点犹豫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对方当事人的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标准如下,如属于以下范围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婚后加名字是可以的,但这不属于你有份,因为新婚姻法规定是属于你男朋友的婚前财产,如果以后婚姻出现问题,你是不能享受分割的。
没有自信的人。结婚后一家人。还想以后分手的事情。结婚之后问题件吧。是两人心连心。劲往一处使。互相理解包容。互相取暖。互相喜欢对方才能走到一起。不需要写名字。自己的内心还是没有到这个家里。才会有这个想法。好好生活真诚相待。一定能幸福家园。祝你幸福快乐。
加上你的名字不是不可以,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前是有婚前财产公证的,即便以后离了婚,房子仍旧是你男朋友的。
婚姻法规定婚前是谁的房子离婚后还是谁的,加上你的名字也是没有用的,如果他犹豫那是他不懂婚姻法。

男友家全款借钱买房但不愿意加我的名字,我还该不该和他结婚?

网友自述:

“我24岁,和男朋友谈了4年,两人都有稳定工作。虽然现在已经谈婚论嫁,但出现了好多两个家庭之间的误会及不快。

我父母不满意他,认为他不靠谱,担当不了,所以我们家一直反反复复的一下同意一下不同意,因此男方家产生了不愉快。

现在男方已经全款借钱买了房,但只写男方的名字,婚后也不加我名字。还有就是,我们家关于我结婚,一分钱都没有出,彩礼也没要,但我父母就觉得如果不写名字,我没有保障。现在两家都不愿意退步,男方家认为,想写名字没问题,拿出一半钱来。

我的想法是因为我们家一分钱都没出,房子不写我名字,我认为说得过去,但身为女生,确实没有安全感。

其次,父母不同意我们结婚,我感到很沮丧,我想让他们真正的同意,而不要变成为了成全我而同意。

所以我也开始犹豫,以及不知怎么沟通及解决,我这个婚怎么接,还能接吗?”

我的建议:不知道你父母为什么觉得男方不靠谱,但你应该知道,你觉得他靠谱吗?你觉得不靠谱,又想让父母觉得靠谱,只能让你对象变得靠谱起来,实际行动打动你父母。你觉得靠谱,那就是两代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了,这个只能是日久见人心吧。

男方借钱全款买房,如果是男方单方面的意思,可以一起还钱,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如果是你父母要求男方全款买房,那男方的做法可以理解,加不加你的名字,你跟你对象商量。

这么点事情只能说明你们两个家庭思维出了问题,还没结婚呢就想着离婚的事,两家长辈都不够豁达,首先你父母,为什么一会同意一会不同意?他们都犹犹豫豫,拿不定主意,

还有对方父母,全款借钱买房,奔着结婚去是不是跟你说下?看你家能不能出点钱一起买个把你的名字加上?毕竟你们都谈婚论嫁啦,老人们懂事你们才能和睦,现在这样只能给你们以后的日子增添吵架的导火索,还有对方父母,加名字拿一半钱?这样真的好吗?这是怕以后离婚了吃亏吗?

所以我建议不要急着结婚,不然以后问题多多。

那就问一下,要不要遵从自己内心的选择,毕竟你是一分钱都没有出的人。
我觉得如果他很爱你,可以跟他结婚,人家全款买的房,而且还是借钱,不写你名字很正常
不结,他们宁愿借钱全款买也不愿意写你的名,等你嫁过去了还要一起还钱可见把你都算计进去了这样的人不是真心的不嫁也罢!

男方家不肯在房子上加女方名字合理吗?

分情况,首先,先冷静下来,审视一下感情,可以跟父母沟通一下提加名,这种事情最好让父母当恶人帮你提,毕竟你直接提出来是会伤感情。
其次,如果是借钱买房用于婚后生活,有必要加名,假如男方答应扯证后加名,如果担心扯证后对方反悔,先不要生小孩。这摆明了婚后你就是免费洗衣做饭带小孩的保姆。
最后,我以律师的视角给你分析一下。按照我国目前实行的婚姻法,婚前买房,房子产权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但如果该房子是婚后共同居住的话,居住期间如果房贷没有还清,债权人起诉可以追加未加名的夫妻为共同债务人平均下来各背45万,你帮着还款却不是你的房子。打个比方,男方婚前买房房子全款100万,首付20万,贷款80万,加上利息假如90万,那么婚后的共同债务就是90万,男女各背债务45万,婚后不论谁的收入,都算作共同财产,万一有个什么意外,女方是得不到房屋产权的,只能得到很少一部分共同还贷的赔偿,债务还会影响信用,也就是说他连保险都不愿意给你上。以后你跟他生了孩子,还要背负债务,万一离婚就等于净身出户,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女方结婚普遍要求加名,不是奔着离婚,只是多一份保险才安心(那些买车险的人也不是天天盼着出事故一个道理)。不过有些女人家世好,就算以后男方出轨还能带着小孩再嫁,不需要保险的情况也有,但是法院离婚官司大部分都是未加名的女人因生活困难起诉索要小孩抚养费。你自己的生活要自己做决定,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风险。
另外,如果你实在想和他结婚,也不要出钱装修买家具家电,离婚后家具家电装修都有折旧的,分不到多少钱,一定要在父母那里存私房钱,多看看那些老公找年轻情人逼妻子离婚的新闻,既然他觉得你不值一半房子的钱,不把你当一辈子的老婆,你也要未雨绸缪有备无患。
得看这房子是什么样的房子。
1男方婚前全款买房。那么不加女方名字也合理,说白了,这是男方婚前财产,假设离婚了,跟女方没有半毛钱关系,似乎法律也是这么规定。即结婚后女方可以白住,但不能获得所有权。
2男方首付,结婚后月供。这种房子不加女方名字有点缺。婚后月供,别说是从谁的工资卡上出账还月供的,生活费难道不需要负担吗?说白了,月供实际上是两人一起负担的。那种说男方工资打月供,女方工资用来生活的,都是明显的耍流氓。如果不是女方负担生活,男方拿什么打月供?碰到那种月光的男方,他自己都不够花的,哪来什么钱打月供?还有说男方家里给打的。那还不如小两口自己打,家里给补贴生活费呢,一笔钱性质不同,结果就大相径庭,谁让现在社会担心女方结婚图男方财产,所以婚姻法就大肆保护婚前财产呢?这样的话,还是要求加吧,加了以后拮据一点,一起换贷款;实在不给加的,给他一半房子首付,总可以了吧。
3婚后的财产。加不加按理说都是两人共同财产,但现实一点的话,要求加很正常。
现在很多女孩子都会在婚前买一套自己的房子,这样结婚会有安全感。毕竟,现在男人也不傻,有很多婚前买房的还要求女方一起还房贷,而且还不加名。面对这样的情况,很多网友都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网友一:关于婚前买房,全款没债务的不加没啥说的。但是贷款的,首付也就占买房总钱数的20%左右,人家相当于入了40%的股居然不给加名字,我是男的我也看不下去。

网友二:现在的人拉仇恨不嫌事大,只要不是全款购房,婚后小家庭不论如何还贷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还贷,而共同还贷部份也就属于共同财产。离婚虽得不到房子,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和房产增值部份都会折现平分的。所以用不着去纠结房子加名问题。不是自己挣的就不要去多想,婚姻稳定,天长地久财产自然能合二为一。

网友三:之前谈过一个、家庭条件一般、付了个首付、我说既然打算结婚把我名字加上吧,以后还要一起还房贷呢、我再买辆车也算扯平了、你也亏不到哪,结果人家不愿意。然后就果断分手、一点也不后悔。几年过去了、还是庆幸当初的选择、还好没有在一起。(他的工资是每个月交给他妈管理让还房贷的)
网友四:只要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一起还款供生活的开销,就该写女方名字,还款可是几十年是首付的好几倍啊!结婚之前就该沟通好。如果是结婚后再闹的,结婚前在干嘛了,为何不好好擦亮你的眼睛看看自己嫁的是人还是狗!
对于这种情况,你们是怎么看待的呢?
这个问题要分情况讨论一下。
第一、如果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那么属于婚前个人房产,不加女方的名字是合情合理的,当然如果男方加上女方名字更代表男方重视尊重女方。
第二、男方在婚前只付了首付款,贷款需要婚后二人共同承担,那么女方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对自己以后的保障,毕竟自己也要承担贷款的还款压力。
第三、如果是男女进入婚姻后购买的房子,不管房产证上加不加女方的名字,这套房子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的合法权益也是受保护的。
第四、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男方父母出资在婚前购买的房产的首付款,那么女方该不该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呢?这也同样看婚后房贷谁来负责偿还,如果夫妻二人偿还,那么加上名字是合理的。
两个人结婚的基础是彼此有爱,有感情,相信男女双方都会彼此理解并达成一致协议的!
男方家不肯在房子上加女方的名字是否合理,要注意以下几方面来看。
第一个方面。如果这个房子是男方父母出资或者说南方自己出钱买的女方并没有为这个房子付出任何东西,那就目前的这个社会而言不加上女方的名字是很正常的。
第二方面如果男方只是出了部分首付女方还要继续。分担房贷的一部分。那个人觉得是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的,因为首付占了只占了房子,一小部分。他们一起生活,还要负担大部分的房贷可以加名字的。
第三种就是这个房子,如果是原来老家的房子或者说原来父母的房子已经把房贷全部都还完了,没有任何遗留的问题,那人家不加女方的名字是很正常的,这本来就是人家的房子,你来或者不来人家都是有这个房子的,所以不加是很合理的。
其实作为一个女生不要纠结于房子上是否有自己的名字,你结婚了之后,如果有能力或者他家有能力,你们也可以同心再买一个房子也是可以的。过的幸福才是最好的。
文章标题: 男朋友家里全款买的房,我不要求加名字且认为和我没有关系,这个想法是错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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