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9-14 05:58:50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1次
谈恋爱期间花的钱还需要还吗?我觉得是需要还的。现在很多男生和女生在谈恋爱的时候都是奔着结婚的目的去的。现在的年轻人都知道赚钱不容易,所以和女朋友在谈恋爱的时候,都想和女生结婚,所以这应该也算是彩礼的一部分。
虽说在谈恋爱期间,花销是共同花销的,但是我觉得像那些转账,给女朋友买的包包,买的衣服,化妆品等等之类的花销,这部分女生应该退还。但是在一起吃饭的钱倒是没必要。
因为像这些送礼物,或者是给女朋友转账的之类的钱,我觉得在分手后,女生应该把这部分的钱还给男生,因为男生都是本着跟你结婚的目的在和你恋爱,但后来你们因为某些原因而分手的话,我觉得还是需要把谈恋爱期间的某些花销还给男生。但是如果男生不主动朝你要的话,我觉得女生也没有必要主动还给男生。当然了,主要还是得看在这段感情里谁对谁错吧。我觉得必须要还的钱分为以下几种。
一、男生和女生在谈恋爱的时候,女生向男生借的钱。
现在有很多情侣,他们在恋爱期间有很多时候女生都会向男生借钱,虽然说他们都没有欠条,也没有什么正规的借款手续,但是我觉得如果说他们后来因为某些原因分手的话,我觉得女生应该把像男生借款的这笔一笔钱还给男生。
二、转账或赠送的礼物。
男生和女生在谈恋爱的时候,基本上男生对女生都会有一些转账或者是互相赠送礼物。我觉得在恋爱期间没有走到最后,分手的话,男生和女生可以约个时间聊一聊,把费用数目说出来,然后各自把各自欠对方的给还掉。
三、平时在一起玩或者是吃饭。这样的花销我觉得是没有必要找女生要的,因为男生本来就要大度一点。没有必要因为平时吃饭或者出去旅游的花销都要算女生一份,我觉得这一点是非常没有男子气概的。
男子分手后起诉女友还钱胜诉,网友们对此议论纷纷,不少网友都对此感到很愤怒,认为男生的行为过于小气;也有网友认为,如果将恋爱期间未明确为赠予的金钱来往都推定为赠予,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不公平。
还有男网友甚至第一时间在消息下留言,以后给女朋友发红包的时候,不要备注“我爱你”字样,而是要写上“这是你要的钱”。
男子分手后起诉女友还钱胜诉
相恋一年多的李先生和张女士分手,之后李先生要求张女士退还恋爱期间的转账总计4万多元,并将其告上了法庭。最终,南京秦淮法院判决张女士偿还4万多元的借款。
法官表示,恋爱期间特殊意义的金额,比如520元、1314元、888元、999元,往往表达的是赠与,一般不会认定存在借贷关系。而李先生向张女士的转账没有表达特殊意义的金额,张女士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转账是赠与。
分手后该换钱吗?男子分手后起诉女友还钱胜诉,网友:不敢恋爱了
法院认为李某向前女友张某转账的数额不具备520、1314这样的特殊意义,同时张女士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两人之间的转账是赠与行为,因此法院判决李某胜诉。
日前,“一男子起诉女友返还恋爱期间的转账四万余元”的新闻引发舆论关注。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21年8月相恋一年多的李先生和张女士因争执和性格不合原因分手。分手后李某多次要求前女友张某退还恋爱期间的转账共计四万多元,张某称李某无权向自己讨要,多次追讨无果后李某将前女友张某告上法院。
张某称当时两人属于恋爱关系,李某支持她创业,转账的四万多元是赠与她开美甲店的,并非借贷关系产生的转账。李先生表示他从未表示过赠与,况且每次转账都是2000、5000五千这样大的数额。对此,法官表示恋爱期间具备特殊意义的金额,如520、1314、888、999是赠与,不会认定为借贷关系。两人之间的转账没有特殊意义,同时张某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最后法院判决张女士返还李某四万多元的转账。
判决结果出来后,网友对此事的评价不一,有人认为李某太过小气,在恋爱中的转账都要讨回去;也有网友认为李某这样的行为合理合法,情侣之间多次的大额转账不会是赠与,要回来是合理的。
我更倾向于后一种说法。若是李某真的小气,可能要求张某归还的还有恋爱期间购买的礼物等,现在他要的是多次转账,说明李某当时是出于和张女士走进婚姻殿堂的想法才会转账。结果二人半路分道扬镳,奔着结婚去的、支持张某开店的钱当然要讨要回来,不然李某可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引言:在5月21日的时候,一名男子在跟妞女友分手后要求女友还在恋爱期间给女子转账的4万多元钱,女子并不同意,然后男子就将女子告上了法庭。在起诉了,女友之后还迅速法官要求女子将钱退还给男子。这件事很快的的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讨论,大家讨论的内容是情侣之间的转账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
一、男子分手后起诉女友还钱还胜诉这名男子在恋爱期间给女友前后一共转账,4万多元,在分手之后要求女子将这些钱全部退还给他,然后还将女子告上了法庭起诉女子在法院判决中男子胜诉女子将钱全都退还给男子。法官给出的理由是情侣之间的转账或者是借贷,都是需要通过具体数额和特殊意义的说判断的。这名男子给女子转账,并没有明确的特殊意义,女子也无法提供证明,证明这些钱是转账还是赠与。
二、情侣分手后应该让对方还钱吗情侣分手之后到底应不应该让对方还钱,其实是看这个钱到底是怎么转出的?如果是。普通的赠与有特殊意义的话,那么就不需要退还,如果是借钱的话,那肯定是要退还的,如果只是普通的转账是情侣之间正常的转账的话就是赠与如果是女子向男子借钱的话,那这个钱肯定是要退还的。
三、到底是借贷还是赠与法官表示在恋爱过程中情侣之间的有特殊意义的转账是不会进行退还的,如果是有证明这个钱是借款的话就会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没有证明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是这么说的话,那么女子退还的钱应该是向男子借的,男子还有具体的证据证明。像这种借款。本来就是借贷关系不可能,因为分手了就一笔勾销了。肯定是要要回来的。
一、如果在两人交往过程当中,女友确实是向男子借了钱,那么男子的这个做法我觉得比较理解,他起诉女友归还钱是正常可以接受的做法。
我们都知道在男女交往过程当中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比如说女友有可能因为家庭发生变故而向男子借钱,这种情况也并不是没有,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如果两人分手了,男友依旧没有拿回自己的金钱,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友归还相应的借款费用,这些都是合理合法的手段。我就曾经遇到过借钱这种情况,但是并没有采取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可能是觉得没有太大的必要,毕竟自己也不想跟他有更多的交流。
二、如果两人在交往过程当中,女友并未向男友借钱,只是两人在交往过程当中互相赠送礼物以及必要的约会,那么这个男子的做法就有些可恶。
男女交往过程当中,会有各种各样的约会活动,偶尔在节假日的时候也会互送礼物,这是约会当中的必备手段。但是我们都知道只有一个男人足够大方的情况之下,才能够吸引一个女生,也才能够获得女友,这是前提条件。并且在互相赠送礼物以及约会的过程当中是没有办法完全区分两个人消费的金额,毕竟大家都处于对等的状态,就连吃饭也会有吃多和吃少的区别,这样的做法只会让我觉得一个男士没有风度。
三、一个好男人的标配应该做到好聚好散,在相处的时候就会大把花费金额来博取女生好感,但是在分手之后要把这些所谓的金钱全部归还,这种更像是买卖关系。
打一个简单的比方,两个人合伙开一家店,两个人都出了同样的费用,但是在开店过程当中出现了各种意外,导致开店失败,这个时候你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给你,这种情况合理吗?我觉得在感情当中两个人都投入了时间和精力,各种情况都是对等的状态,如果从一开始就告诉了对方需要在分手的时候归还金钱,那么这个感情从一开始就不会发生。感情必须有基础,在感情已经得到的情况之下,你再还说把基础还给我,这不是一件非常扯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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