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7-02 09:00:09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10次
《元史》由于编修时间仓促,而且出于众手,使它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历来就遭到学者们的非难。同时也因为它多照抄史料,所以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使它具有比其他某些正史更高的史料价值。元朝的13朝实录和《经世大典》已经失传,部分内容只是靠《元史》才得以保存下来。《元史》的本纪和志占全书一半,而本纪又占全书近1/4,保存了大量失传的史料。列传部分,由于元代史馆的资料就不完备, *** (特别是文人)常有碑传资料可以参考,而一些蒙古名臣的资料常常无处可找,因此立传的不及一半。就列传中的蒙古、色目人而言,其中一部分人已没有别的史料可供参考,后世对这些在当时很有影响的历史人物的事迹只有通过《元史》才能了解。《元史》的编修者违反一般的修史惯例,把一些儒家学者认为不值一提的史实也记入《元史》。如本纪中记载作佛事,礼乐志中记载游皇城,列传则把佛教、道教人物排在最前面,其次是方伎传。这些内容虽还有悖惯例,但恰恰反映了元代真实的社会情况,对研究金朝、元朝时期佛教,尤其是道教各流派的情况提供了重要资料。
《元史》存在的不足也是很多的。就资料而言,在长期战乱之后,史籍散失很多,一时难以征集,很难完备,已经收集到的资料,限于翻译条件,也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如《元朝秘史》以及元朝的蒙古文典籍、档案等等,都是很大的缺憾。所指出的问题主要是:随得随抄,前后重复,失于剪裁;又不彼此互对,考定异同,时见抵牾。如本纪或一事而再书,列传或一人而两传。同一专名,译名不一。史文译改,有时全反原意。沿袭案牍之文,以致《河渠志》、《祭祀志》出现了耿参政、田司徒、郝参政等官称而不记其名。又据案牍编宰相年表,仅删去其官衔而不予考订,以致有姓无名。
《元史》列传照抄碑志家传之类,取舍不当之处甚多。改写纪年的干支,竟有误推一甲子六十年的情况,使史实完全错乱。史料中没有具体庙号的皇帝,改写时弄错的例子甚多,如将太祖误为太宗,太宗误为太祖,宪宗误为世祖,世祖误为宪宗等。纂修人对前代和元朝蒙古族的制度也不熟悉,如宋朝各州另有军号、郡名,《地理志》述沿革,却写成某州已改为某军、某郡之类。又如蒙古各汗的斡耳朵,汗死“其帐不旷”,由后代后妃世守以享用其岁赐,《后妃表》编者竟据此名单列为某一皇帝的妻妾。如此等等。所以清人钱大昕嘲笑“修《元史》者,皆草泽腐儒,不谙掌故”,因此下笔“无不差谬”。
不过,由于《元史》的编纂距元朝灭亡只有一两年时间,元朝的一些史料,当时还没有得到。像大将常遇春攻克开平,俘获元顺帝北逃时带走的史料,因是洪武三年六月,《元史》已二次修成。这些史料就来不及引用了。又因当时的编纂人不懂蒙古文,考订的功夫也不够,造成《元史》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如有的应立传而无传,甚至开国勋臣的传记也有缺略;有的一个人立有两传。至于史实错误,译音不统一等,就更不胜枚举。因此,阅读《元史》,应参考《元朝秘史》、《新元史》等书籍。
朱元璋在建国之初,立即着手组织《元史》的编纂,而且在很短的期间成书,主要出于政治上的需要。他的意图是以此来说明元朝的灭亡和明朝的兴起都出于天命”,而他自己则是“奉天承运”的真命天子。
明修《元史》,严格地来说,从动笔到完成,仅用了188天,大军还在和蒙古人打着仗,天下还没安定,这边史书就已经修完了。
可信不可信呢?明朝修的《元史》中骂朱元璋是“贼”,我对此还是还是严重同意的。朱元璋自己都承认自己是贼了,做为一个铁杆满遗,我难道会说他不是贼?所以,最起码,这个观点还是可信的。
大家来看,《元史·列传第二十五·脱脱传》记载了元朝有个重臣,名叫脱脱,他率领军队去打张士诚,有这么一段:
讲的是脱脱率兵与张士诚作战,分兵六合,把驻扎在六合的“贼”军困住。
那这个“贼”指的是谁呢?
大家看,《明太祖实录》卷之二中就明确指出了这个“贼”的真实身份:
这是说,郭子兴派朱元璋率部援六合,
与元军对峙。
大家明白了,明修《元史》中,尊称明太祖朱元璋为“贼”。
所以,我有时称朱元璋为贼,是尊重朱元璋他自己的观点,也是顺应明修《元史》的观点,无可厚非。蝗汉们居然敢批判我,他们完全是违逆太祖圣意,按明朝律法,是该诛九族的。
至于清修《明史》,说起来我就高兴得不行。这其中产生了一个很严重的悖论。
有句所谓“远迈汉唐,治隆唐宋”,正是出自于《明史》。对于这句话的可信度,当然,略懂点历史的明白人都是嗤之以鼻的。
在《明史》中,朱元璋杀掉的那些功臣几乎个个都是罪有应得,但在明朝人自已写的史书,比如《国榷》中,那都是屠夫血淋淋的冤杀。
在《明史》中,朱棣只说是方孝儒受到族诛,《国榷》中说朱棣诛杀方孝儒的十族。
在《明史》中,朱祁镇心怀柔善,宽和仁念,在《国榷》中,朱祁镇就是个人渣。
在《明史》中,朱厚照英明神武,打得蒙古人不敢来侵犯,《国榷》则嘲笑他“击狐伐兔”,像个小丑,《武宗实录》更是把朱厚照四处扰民找女人的事情一一列出,还描绘他看着皇宫着火还幸灾乐祸地像个二傻子。
在《明史》中,把那些恶事的责任全都推给大臣、太监和农民,在《国榷》中则矛头直指皇帝。
《明史》可信吗?你能想象吗?清朝竟然花了九十年的时光去遮掩和粉饰前朝的种种龌龊和肮脏的丑行。将一个因种种腐恶而无法支撑下去的罪恶皇朝的覆灭的原因归之于“天意”!
《明史》还为那个走投无路的孬种胡诌出一份感人的遗书,“任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实际上根本就没有这些屁话。
清修《明史》可信不可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但至少,应该有一点最起码的羞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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