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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理论是正确的吗

时间: 2023-02-02 11:00:20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4次

剩余价值理论是正确的吗

什么是剩余价值理论

一、剩余价值的定义。
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并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的统一。资本主义生产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以获取剩余价值为目的的生产。其生产过程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是生产物质资料的劳动过程,另一方面是生产剩余价值的过程,即价值增值过程。
二、剩余价值的生产方法。
绝对剩余价值是指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所获得的剩余价值。
相对剩余价值是指在工作时间不变的条件下,由于缩短必要劳动时间而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所生产的剩余价值。
超额剩余价值是指个别资本家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是自己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而比一般资本家多得的那部分剩余价值。
【拓展资料】
一、剩余价值的分割。
产业工人创造的价值要在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借贷资本家和银行资本家之间的分割。农业雇佣个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要在农业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间分割。
二、剩余价值理论的意义。
揭示了资本家组织生产的目的是获得剩余价值,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是剩余价值的生产。科学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条件下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关系,揭示了两大阶级之间的对立,对工人认清自己的地位、提高阶级觉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剩余价值是指在剥削制度下,被统治阶级剥削的,劳动者所生产的新价值中,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劳动报酬之间的差额,即"由劳动者创造的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
剩余价值考察的是劳动过程当中的"价值增殖"。显然,此"增殖"非彼"增值",但决定了经济现象领域中的价格和利润增长运动。
关于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给出总的评论:"所有经济学家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不是就剩余价值的纯粹形式,不是就剩余价值本身,而是就利润和地租这些特殊形式来考察剩余价值。"

如何看待「剩余价值理论」?

马克思主义市场经济学是时代的产物,很多地方都站不住脚。
而现在看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是剥削剩余价值。但是西方经济学认为由于企业家要承担风险,以及获得的报酬不是当期的,并且企业家才能本身也是生产要素的一种,所以不能称之为剥削。个人觉得,马克思的说法确实有一定道理,但是极端化了。
举个反例,有些公司亏本或者不赚钱,但是工人工资照发。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忙上忙下的老板是付出了劳动的,但是,由于公司在亏本他没赚到钱,也就是说,他创造的价值转换到工人身上去了。
但就马克思那个时代来说,劳动强度极大,工人待遇差,资本方可以随意解雇工人,工作时间一般是12个小时以上,大萧条时期,甚至有工厂不发工资,只发购物券,用于工厂内部的小卖部和食堂消费。从这个时代背景角度来说,剩余价值也可以说是正确的。

「剩余价值论是错误的」在国外已经变成常识了吗?

首先,咱们先讨论一下什么叫做“正确”事件:小明把小刚打了现在有两种命题:

第一种:小刚以物理接触的方式对小明造成了xx点伤害。然后底下是基于自然科学对“物理伤害”的定义,什么状态算伤害,身体的什么状态算伤害,以及对每一点伤害的定义,一点伤害怎样,两点伤害怎样。对“小明”的定义,对“小刚”的定义blablabla举例秒的定义:铯133原子基态的两个超精细能阶间跃迁辐射振荡9,192,631,770个周期的持续时间。

第二种:A:小刚和小明玩笑打闹名词解释:玩笑打闹,以开玩笑为目的的身体接触开玩笑:以身体接触为其形式之一的人类娱乐行为娱乐:以玩笑打闹,身体接触为形式的人类间互相取悦的行为B:小刚对小明使用暴力名词解释暴力:以侮辱,威胁等恶意为目的的身体接触侮辱:以身体接触为其形式之一的人类恶意行为恶意行为:以暴力侮辱等手段对他人实施的人类行为。第一种命题,我们管他叫自然科学及其衍生品,因为其严谨定义每一个变量,每一种关系,极有可能证伪,因为客观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1就是1,二就是二,看命题准不准确,拿出事实比对一下就好。第二种命题,叫流氓命题,也叫意识形态。定义不严谨,关系不明确,喜欢玩文字游戏。其变量宛如镜中花,水中月,又叫薛定谔的变量z看这种命题如雾里看花。白马非马,黑不一定黑,白不一定白,解释权永远在发言者或者作者手中,休想证伪。因此这种命题并不能描述客观世界。它存在的价值在于辩护,是为了提出利益诉求,是为了给小明多要点医药费或者帮小刚少交点赔偿金。至于经济学属于那种命题,题主自己也要判断,我把话都说了也不好。但是经济学内部有一点区别,剩余价值学说在其书一开头就承认了自己属于第二种命题,承认自己说话就是要预设阶级立场,就是为了一个团体争利益,比某些以经济规律客观规律自居的流氓学说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能把劳动凝聚成为价值的活动,只有“生产”。什么叫生产?生产有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要改变生产资料的形态。什么叫改变生产资料的形态?下面有同学提出了一个解释很好,可以说就是改变产品的使用价值。农民种地,种子变成大白菜;铁匠打铁,铁块变成铁具;工人砌墙,砖头变成房屋……等等的这些叫做“生产”。

什么不叫做“生产”?作为中间人买卖商品,教师教书,服务员端盘子,等等都不是生产(所谓的“无形商品”——貌似在马克思眼里不算是商品,这也就是现在马马克思主义者攻击第三产业的理论依据之一),不创造价值,换句话说,也就是咱们今天的所有除了运输物流这类和生产密切相关的产业意外的服务业(包括电信,金融),全都不是生产,不产生半毛钱价值。

(关于服务业到底是否产生价值这个争论,下面有很多人有不同意见,其实这点是关于马克思原著理解的一个焦点,现在学界基本上有两种观点:一种以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的一般规定为基础,坚持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因而服务业的劳动不是生产性劳动。

另一种则以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是能为资本带来利润的劳动的定义为尺度,认为服务业 的劳动能带来利润故是生产劳动。个人倾向于第一种,因为第一种更贴近原著。)那么,这些搞服务业的,像我二大爷一样的,他们赚的钱来源于谁创造的价值?我二大爷获得的3的收入,来源于我打铁的生产活动所创造的价值,也就是说,我为了实现我的商品价值(把商品卖出去赚到钱)把自己创造的价值的3/10分给了我二大爷。而那些金融服务业呢?把钱存进银行里,有利息,这些利息来自哪里呢?是因为银行把这些钱借给了资本家,资本家用这些钱雇佣工人,工人劳动生产商品,商品的价值在出售中实现,变成钱(本金加利息)返回给银行,银行把这些价值分了一部分给我作为利息,另一部分分给了银行的员工作为工资。也就是说,在这里,资本家,银行,银行的工人,还有我,分享了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工人创造的总价值-工人自己占有的价值)。

您觉得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内部是自洽的,只能从它最根本的劳动价值论进行反驳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您举得两个例子全都是错的。第一个您说的二大爷的那个例子,引用的是马克思关于“只有生产性劳动才产生价值”的这个观点。您对所谓“生产性劳动”的理解根本就是错的。

首先,生产是政治经济学的出发点。这里讲的生产不仅涉及物质生产资料,也涉及在服务领域提供服务。马克思认为,作为价值实体的人类劳动,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也不管是凝结在物质上的、有形的商品上,或者让凝结在无形的精神财富上,还是凝结在流动形态的劳动即服务上,只要所需要的产品或劳务上凝结了人类劳动,就创造了价值。按您理解的“生产性劳动”把劳动仅限于物质产品的生产是马克思批判亚当斯密的。马克思明确提出:“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价换价值”,“服务业劳动者提供的随生随灭的服务业是一种直接使用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1)。

所以您二大爷的例子和后面的许多话其实只是您所理解的。第二个您提出的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之间没有一个数值可以量化。这其实是很多人在批判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时犯的一个错误,这是在用现代经济学的思维来思考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政经和现代经济学是从完全两种不同的角度来分析问题。刚才看到有人吐槽说“大学把政经和西经放在同一个学期内,最后期末考试复习时才发现两者是完全相反的。”这种说法也是不对的。

政经所运用的主要是哲学思维分析方法,运用唯物史观从更加宏观的角度对经济社会本质进行分析,得出资产主义社会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结论。而现代经济学主要是运用数学分析方法,对经济表面和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这是两者最大的不同。所以,您得出的结论是错误的。看到您用自己的歪解误导了这么多的人,让很多人觉得“卧槽,原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来就这么简单被攻破啊。好牛逼”,实在让人遗憾。很多人的问题都在于书读的不多,却太轻易相信别人。也可以看出国内右倾思潮的泛滥。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我也觉得现代经济学比政经更符合现代社会经济运行。

从宏观人类历史来看,资本主义社会肯定不是人类最后的一种社会形态,它最终要被其他的社会形态所取代,我相信社会生产力发展到那种高度后社会主义的到来,但是它必须依靠市场、法治和民主的手段来实现。现阶段生产力状况下,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更贴近于人性更适合于生产力的发展。我反对运用政经去鼓动阶级情绪通过暴力革命来实现生产关系的变革,生产关系的变革是一个缓慢的历史过程,不随长官意志社会意志或政府意志改变。

剩余价值理论是谬论吗?

在我们的一些标准教材和主流观点里,是这样描述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的: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机器、技术、原料等生产要素并不能产生新的价值,因为它们没有生命;而工人是“活的劳动”,因而是最活跃的生产力。没有生命的生产要素只有通过“活的劳动”,才可能创造出新的、更多的价值;而资本家仅仅因为拥有了资本、机器、技术和原料,便无偿占有了工人的“额外劳动”和“剩余价值”,这就是剥削的本质。
这就引发了一个很普遍的问题,就是一个资本家除了拥有资本、机器、技术、原料之外,对生产过程还有着很大贡献——他需要作出决策,他可能还提供了知识产权(获得这个知识产权他也付出了劳动),他可能还要做经营管理,最后他和承担了投资的风险。那么他在支付工人工资之后,当然应该去的全部剩余收入。这个剩余的部分,当然可能远超一线工人的工资总和,但是怎么能忽视资本家本身的劳动,而认为这是“剥削”呢?
这是现在质疑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一个主流观点。有的论者据此而认为,剩余价值理论是谬论。
但是,这个质疑实际上是很弱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注意区分 角色(character)和人(person).
当你说到资本家的时候,你其实要首先考虑清楚马克思认定的占有了剩余价值的“资本家”是指资本家这个【角色】,而不是指资本家这个【人】。
在上面描述的生产活动中,资本家作为一个人,不但扮演出资人(也就是真正的纯粹的“资本家”)的这个角色,也扮演了【风险分析者】、【经营者】、【决策者】、【管理者】、【发明家】甚至【普通工人】这些角色。需要注意的是,资本家——这时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总收益,在扣除他作为【风险分析者】、【经营者】、【决策者】、【管理者】、【发明家】甚至【普通工人】所应得的部分之后,仍然存在剩余——这个仍然存在的剩余,才是马克思所谓的剩余价值。而这个剩余价值,是不对应的【任何劳动和风险】的。它之存在,完完全全是因为资本家提前占有了生产资料。
我举两个实际例子:
第一个例子,你占有了一片土地——持有永久性的所有权的地图上的一小片——只要地球还在,你这片土地租了出去,你收取的租金就无需承担任何风险,也不存在任何劳动。——有人问,那么税呢?税仅仅是收入的一部分抽头。抽完之后必定还有剩余。那你说的这个是营业税,还有土地税呢?土地税根本的来源是土地的增值部分中的抽成,抽完之后连增值的部分依然还有剩余。然后你会说那么把这片土地租出去也需要打广告啊,需要找中介啊。。。。是的,出租这片土地可能需要劳动,但是想想看,你的租金收入扣除这部分劳动成本,是不是还是有剩余?——这个不对应任何劳动和风险的剩余,就是来源于马克思指出的剩余价值的变现。
第二个例子:举例来说,你手里有一亿美元,你将投资决策委托给高度专业的投资公司,投入到一项收益稳定、前景可预期的项目上,然后再给自己的这项委托买一项保险。——根据这家投资公司和这个项目的资质,所投保险的保额和投保金之间的差价,将在完全的抵消你的投资风险后仍有剩余。而这一剩余部分你又拿出一部分来和人对赌通货膨胀风险。这时,你就已经通过保险再保险,摆脱了一切风险。足以在家里等着享受收益。你会想——哇,那你也要有眼光这样做才可以啊。这个“眼光”就足以对应你的收益了啊。培养这个眼光本身就是很艰难的劳动啊。呵呵,这故事还没完。你要考虑到的是——假设这个人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他的儿子,那么他的儿子何德何能?做了什么劳动,应对了什么风险,来享受他将要继承的那份遗产呢?那份遗产,乃是纯粹的来自于对资料的占有(对“能干老爸”这个生产资料的占有)。事实上,它可以认为是赤裸裸的来自于他老爸的剩余价值的变现。
事实上,如果你仔细去思考,实际上承担风险,本身并不是劳动。依靠承担风险获得的收益,严格说来,不一定是可以公然从剩余价值中划出的。但是既然承担风险仍然还是需要付出,那么严厉的论者还是可以把它对应一定的公平报酬,然后将这部分贡献值计算到剩余价值之外。事实上,真正的投资者往往将风险通过在保险的方式消解掉了。
马克思之所以认为剩余价值是罪恶的,逻辑线路如下:
剩余价值来源于占有。
占有即偷窃(劫掠)。
剩余价值来源于偷窃(劫掠)。
他的看法的关键,在于认为通过暴力手段排除他人对自然界(或自然界的局部)分享的权利,乃是一种罪恶。正是因为这是一种罪恶,所以占有本身就是罪恶,作为对占有结果的承认的私有制因此也是罪恶之花。而作为这花的果实,不对应任何公平的劳动和冒险的剩余价值,也即是罪恶的。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是逻辑推断的过程。究其本身而言是没有问题的。对“占有剩余价值”这种现实的道德批判,并非来自于他的逻辑推断过程,而是来自于他最基本的信仰——依靠天赋较强的暴力能力,而侵犯他人共享自然的机会,乃是不公平的。——而这一点,只是他的个人意见。
马克思的理论核心并没有问题,至少有发展的空间。但是首先,我们国内早年对马克思的理解本来就颇有扭曲,而在WG之后,又惮于对此有所发展,这才造成了我们的教科书上这“静止的马克思主义”。
害怕考验自己的信仰,代表着衰老和懦弱。
说实话,我们大多数人都没读过资本论原著。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应该是有前提的。那就是生产资料的垄断性质和生产过程的强迫性质。在法治健全的社会里,有反垄断法,有工会组织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资本家发家致富的秘诀是拥有相对应的知识。这里的知识是广义的,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都属于知识的范畴。科技创新和管理制度创新都属于知识的范畴。也有把这种知识称作"智慧"的。这样就很好地解释了投资亏本和投资成功了。投资亏本是因为这个资本家对于相对应的投资行业知识不够,不如该行业其它资本家的知识丰富,所以亏本了。而赚钱的资本家是因为他具有比其它资本家更加先进,更加丰富的知识,所以赚钱了。同样,不同工人拥有的知识技能不同,造成工人之间在付出相同能量劳动的前提下,收入也是差距很大。比如建筑工地的搬砖普工和水电工的收入相差就大。工人和资本家之间是合作关系。在法治健全的社会里,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收入不是零和关系,拥有丰富科学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资本家不仅没有剥削剩余价值,在为自己创造财富的同时,也为工人创造了提高收入的平台,同时也为整个社会创造了财富,工人和资本家之间是合作关系。所以,在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里,应该是鼓励人们勤奋虚心学习前人总结的科学知识技能和科学的管理企业的经验知识以及生产活动中的技能知识,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创新发展。通过运用智慧致富。
1867年,德国的马克思出版了《资本论》。马克思认为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他一天创造的价值同他每天的消耗全然不同。雇佣工人每天除了补偿自身劳动力价值以外,还必须额外工作若干小时,马克思称为“剩余劳动时间”,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称为“剩余价值”。
工人赚企业的钱,企业赚消费者的钱,产品的价格越高,赚得越多。剩余价值理论既不合乎逻辑,也不符合实际。
呵呵。。我给你们讲个笑话:一个制造企业亏本了,老板迫不得已借钱给工人发工资,工人付出了劳动,也得到了回报,工资没亏欠。最后老板却欠了一屁股债,跳楼死了。请问,是不是工人反剥削了资本家?
首先剩余价值讲的是一种社会关系,是一种统治力量,亏损企业只是剩余价值未能转化成利润而已。
文章标题: 剩余价值理论是正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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