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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安安饿殍,第一次出自哪里

时间: 2022-11-16 00:00:24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8次

不做安安饿殍,第一次出自哪里

杨嗣昌的作品选摘

【白璧湾】
此山疑汉史,穿石岂无痕。烟水营兹窟,朔南限若门。
笛寒飞鸟路,灯远钓鱼村。赖作嬉游思,篙师已悸魂。
【三石涧】
号石宜为万,称尊适可三。中仍泻寒涧,名久蚀精蓝。
伏谷虎晨出,隔沙渔夜谈。霜林与霞壁,衬取夕阳酣。
【临沅县】
万里牂牁水,春城几共临。划沙烟作带,吹岸雪为音。
花阅秦年曙,烽缠汉塞阴。不知招隐地,荒草尚堪寻。
【枉人山】
溪山良自昔,复此足幽篁。网户留迁客,僧寮割让王。
掠沙晴雪过,触石古云香。愿结清娱地,生生堕勿忘。
【龙阳县】
僦船牵岸住,灯火向城孤。县治黄龙号,图经白杳湖。
隔溪桑落熟,残夜竹枝芜。不测巴邱水,皇皇众所趋。
【再游桃源即事次友人韵】
不离眠食事,所至纳清幽,戴笠耸烟影,摊书溅瀑流。
静言鱼忽上,孤响雁相酬。半月湾前石,无兹勒碣游。
【送子渐叔之金陵口号】
燕市过从竟寂寥,凤城秋半人迢遥。心随一片横塘水,似有情人在板桥。
【姑苏道中】
瘦马才能快软沙,遥帆不意出林丫。江非预我称扬子,山却因人问谢家。
晓露旋看肥稻叶,秋风犹解惜荷花。起予对景生乡梦,懒慢无心逗客车。
【卢龙曲】
卢龙城下滦水碧,水中鲫鱼长一尺。蓟州名酒日夜来,寒宵倚歌曙烟白。
卢龙东望接榆关,恰有寒风吹客颜。一片芙蓉青不落,路旁愁绝免儿山。
【西江月】
不作安安饿殍,效尤奋臂螳螂。往来楚蜀肆猖狂,弄兵潢池无状。
云屯雨骤师集,蛇豕奔突奚藏?许尔军民绑来降,爵赏酬功上上。
注:此乃杨嗣昌讨伐张献忠檄文。

李自成是不是造成中国落后的历史罪人呢?

真正使中国落后的,并不是每个朝代的抵抗者。真正让中国落后的,应该是那些腐朽到骨子里面的统治者。朝代的抵抗者只是为了活着,李自成也和前人一样,他们想活着有错吗?

▲闯王

如果按照题主的说法,李自成是导致中国落后的历史罪人之一。那么按照这个前提走下去,是不是就可以有下面的推测?

李自成率领起义的农民攻陷了北京城,最后导致清兵入关成功。致使中原大地再次被蛮夷统治,而清政府为了防止流亡在海外的明朝余孽死灰复燃。他们不仅继承了明朝的海禁制度,又增加了一条闭关锁国。

因此也就错失了与西方交流的大好机会,进而没有赶上后来西方进行的工业革命。才使中国与世界各国出现断层,也导致了后来的积弱不堪,因此李自成是历史的罪人。

或者换种思想来考虑,倘若李自成没有攻陷北京。最后选择投降于明朝,或者像大多数起义一样被镇压。那么山海关必然会固若金汤,吴三桂也不可能选择倒戈,清军也就不可能入关。明朝继续存在下去,中原的文明也可以延续。

▲清军入关

倘若给明朝足够的时间继续发展,那么明朝很有机会能够与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进行交流沟通。文化的交流也会促进明朝科学、经济、军事等一系列的发展,因此也有足够的能力对抗北方蛮夷。

火药早在唐朝时期已经开始被应用于军事,也作为我们的四大发明之一。如果能够跟西方文化进行交流,让他们更先进的火药技术以及作战观念与自身相合,就会有更多的优势对抗北方游牧民族。当时的清军还叫后金,作战也是以冷兵器为主,对比来说有绝对的优势。

而资本主义的萌芽已经在明朝后期开始有了发展,随着明朝对外的扩张,资本主义的萌芽必定会发展成大树。进而明朝很可能会成为东亚最强大的国家,甚至有可能占领亚洲冲向世界,也就没有了后来的事情。

可惜想要获得这些成就,需要什么样的统治阶层?如果换成我党,那还有点可能。但是你看看当时明朝上层士大夫是个什么样的层次?

▲起义军

想当初明朝侯洵在河南镇压闯王李自成营地的时候,曾经愤怒的对那些被俘虏的士兵说道:

你们为什么不老老实实的在家里面饿死?反而要跳出来给朝廷惹麻烦,难道你们就认为造反就不会死吗?

而负责镇压张献忠的杨嗣昌更是作过一首类似的诗,诗文当中写道“不作安安饿殍,效尤奋臂螳螂”。

这是用来专门讥讽西营的士兵,甚至在明朝士大夫是里面备受好评。可见明朝上层知识分子已经烂到了骨子里面,怎可怪得了反抗者?

李自成家族世代居住在陕西米脂李继迁寨,用上世纪的话说是属于贫农中的贫农。年轻的时候给地主家放羊,父母早亡。为了生计,四处奔波,选择做了驿站驿卒。后来整个中原闹饥荒,他跟随闯王高迎祥起义。

▲李自成

他靠着自己的聪明机智,很快做了军中的大将。在后面的战斗中高迎祥不幸身亡,李自成在军中声望最高接管下来。后来军中内部的李岩提出了“均田免赋”的口号,立刻获得人民的支持,迅速发展到百万之多。

其实中国人不就这样吗?你只要给我一口饭,我就能好好的在我位置工作。

对于当时中原的饥荒,可能很多人都没法想象。现在如果你去李自成的老家陕西米脂,那里有一座规模比较小的李自成纪念馆。你进去之后,迎门有三样东西——书皮、草根、观音土。这就是当时人们的主食,就靠这三样东西就反了天。

不管当时“迎闯王不纳粮”的说法能不能实现,但是如果把你放在只有那三样东西的时代,你能撑下去几天?当时的民众不知道国家为何物,只知道跟着谁不用饿死,那他就是老大就是皇帝。

并不是他,相反,他让清政府看到了,应该积极发展科技壮大国力,你而不是一味的闭关锁国,自命不凡
李自成出生于1606年9月,就在这一年沙俄爆发了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农民大起义,短短两三个月的时间里,义军就发展到了10万人。由于当时的统治者已经失去人心,起义军势如破竹在1606年夏天就打到了莫斯科。要不是义军内部有人叛变,沙俄就被推翻了。 在当时民不聊生,农民大起义就算没有李自成也会爆发,规模一样会席卷整个北方。所以,显然不是历史罪人。

得民心者,得天下,其特征是?

  1644年农历三月十九日,北京被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团团包围,明朝最后一个皇帝朱由检仓皇从内宫出逃,在宦官王承恩的陪同下,吊死于煤山。这标志着明王朝在中国近三百年的统治正式结束。因这一年为旧历的“甲申”年,所以每到这一年,人们总会有许多值得回味的感慨。第五个“甲申”年,也就是公元1944年,文人郭沫若写下了他的著名雄文《甲申三百年祭》,重申了“得民心者得天下”,贪贿必然亡国的道理;同时也劝谕新兴的工农政党,切莫骄傲自满,以免重蹈李自成“其兴也渤焉,其亡也忽焉”的悲剧。平心而论,《甲申三百年祭》今天看来仍然以其充溢的历史关怀和对农民起义“同情的理解”,不失为一篇好文章。而在第六个“甲申”轮回里,随着历史潮流的沉浮变换,对李自成的评价也经历了一个“天上人间”式的飞跃:在尚“左”的年代里,李自成几乎就是救苦救难的“圣人”;而自20世纪九十年代以降,李自成又重新沦为“贼”“寇”,成为“暴力”的代名词。其实就李本人的身世和作为而论,他当然不是推动历史进步的“英雄”,但也不是天生的暴徒。与张角、方腊、白莲教、青莲教以及其后的太平天国相比,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其实是最少宗教色彩的。他的起义完全是因饥馑所逼。

  一

  李自成出生于陕北米脂县。在明代,米脂县属延安府绥德州。这里地处苦寒的黄土高原,土地贫瘠,降雨稀少,而明末的税收和“加派”是按亩征收,不考虑实际产出,这对地广人稀的陕北来说,就显得极不合理。而最令当地百姓不能忍受的是,陕北本来地处内陆,居民靠种地为生,基本没有什么工商业,但官府的各种“加派”只收银子,不要粮食,这就等于额外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再加上无休止的徭役和名目繁多的搜刮使得农民大量外逃,而官府为了“完粮”,规定一户逃则其余九户补足,九户逃则其余一户补足,于是,对不想坐着等死的农民来说,剩下的就只有一种选择,那就是整村整村的逃亡。

  崇祯二年,延安人马懋才在《备陈大饥疏》里,详细地记录了当时干旱无雨,百姓流离失所,哀鸿遍野的惨状:

  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树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山中石块而食。其石名青叶,味腥而腻,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间有获者亦恬不知畏,且曰:死于饥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何若为盗而死,犹得为饱鬼也。①

  这个古代官吏摧人心肝的奏折今天读来仍然使人神摇。三百年前饥民的话直接、痛快,比后世一打学者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文章更接近真理。因为根据“血酬定律”,既然“饥死”和“为盗”所承担的“风险系数”是相同的,那么根据“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当然应当选择“为盗”,因为“为盗”至少可以吃饱了去死。这个有良知的官员在他的奏疏里继续写道: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翼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影。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矣。②

  马懋才用“最可悯者”、“更可异者”来备陈当时白骨纵横,相率食人的惨状,而这惨剧的发生地“安塞”,正是早期农民领袖高迎祥的祖居地。同时我们也看到,饥荒固然是由干旱引起的,但只要愿意救济,也不是全无办法。“相聚为盗”恰好说明有可盗之处,否则“相聚”有什么用?官府如能“损有余补不足”,本可以将天灾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但他们做什么呢?

  ……有司悚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如一户只有一二人,势必令此一二人赔一户之钱粮;一甲只有一二户,势必令此一二户而赔一甲之钱粮。等而上之,一里一县无不皆然。则现在之民只有抱恨而逃,漂流异地。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矣。③

  即使百姓相率为食,“有司”还在“严为催科”!这说明世界上根本没有纯粹的天灾,无论水旱蝗害,事实上都和专制政府的黑暗和贪婪分不开。延安府的李自成和张献忠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起来造反的。尤其是在崇祯十三年九月,李自成的农民军被官军打得大败,当他率众从巴西鱼腹诸山中逃出,进入陕南的时候,身边的部众不足数百。可当十一月间,他突然率部进入河南以后,很快聚众达数十万。这和当时河南的灾荒有关,但灾荒不可能年年有到处有,只要措置得当,也不至于遍地柴薪。而当时的朝廷和官府就像后来的独裁者一样,一有“人祸”便诿过于天,不但不想法救济,反而加征三饷(辽饷、剿饷、练饷)不断,明征之外有“私派”,“私派”之外还有“火耗”,弄得民困财尽,千里榛莽。这时李自成的“三年免征”、“平买平卖”、开仓赈灾就大获中原人心。时人郑廉在《豫变纪略》里详细记录了李自成当时大赈饥民的盛况:“向之朽贯红粟,贼乃藉之,以出示开仓而赈饥民。远近饥民荷锄而往,应之者如流水,日夜不绝,一呼百万,而其势燎原不可扑。”你也许可以说这是“收买人心”,是“作秀”,但崇祯和他的官府为什么不“收买人心”?为什么不“作”这样的“秀”?因而,就本质而言,与其把农民军称作“农民革命军”、“义兵”或“贼”、“寇”、“匪”、“盗”,还不如直接把他们称作“饥民”更接近事实些。“饥民”当然不是骄傲的资本,但也不是天生的耻辱;抢粮(农民军自己称“打粮”)肯定不是一种荣耀,但当各种通过诚实劳动糊口的途径被一一堵死之后,抢粮吃几乎就是一件无可非议的壮举,至少不比那些将别人碗里的饭夺走的人更无耻。

  也就是说“造反”的目的不是效忠某个个人或某种“主义”,而是效忠自己的肠胃。简单地讲,就是为了请客吃饭。明末的农民起义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即几乎所有的起义军首领都有过招安、投降的经历。桀骜如张献忠者竟然也在崇祯十一年正式受抚,接受了熊文灿给他的副将头衔。当一个叫林铭球的巡按御史来到谷城时,张按照官场礼仪,立即向他行跪拜礼。史家在处理这一档史实时,或者假装不知道——实在绕不过去,就说这是一种“策略”;或者说这是“农民阶级的二重性”。实际上,这恰好说明这些起义的农民领袖,包括李自成在内,都不是真心造反,至少在起事之初,他们谁也没有想过要“取而代之”。这样,当官军剿抚并用,答应给他们牛犁耕种,并让他们的妻小吃饱时,手下将士便人心离散,渴望过正常人的生活。

  因此,革命(本文指用群体性的暴力活动来颠覆、破坏现存秩序、制度的行为)虽然有多种,但就它的发生动机来看,大致有两类:一类是在一种新的制度、理念的引导下,通过有共同理想的队伍,来达到实现社会正义的目的,一类是在饥饿、困顿、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被迫起来寻找出路的。一类是由良知和头脑引导的,一类是由肚皮和肠胃引导的;因而,一类可以叫“良知革命”,一类可以叫“肚皮革命”;“良知革命”的背后是一套新的政治理念,往往能通过一个国家的试验给整个人类提供一种新的制度模式,“肚皮革命”因为缺乏新的制度想象力,所以完成的基本上是一个简单的“改朝换代”,即“屁股变了,龙椅没变”;前一类像英国1688年的“光荣革命”、美国独立战争以及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而后一类则几乎可以囊括中国历史上大大小小所有的农民起义,李自成领导的当然也不例外。

  诚然,革命,尤其是“肚皮革命”,打断了社会的正常积累,浪费了既有的物质资源,破坏了既定的文化创造秩序,不说别的,单是革命要死人这一点就足以使我们认定,改良比革命好,这不需要讨论,需要讨论的是,李自成怎么“改”崇祯的“良”?是通过立法?选举?还是弹劾?罢免?如果这些都不可能,而且也不能造反——因为造反是一种暴力行为,那么,对李自成来说,剩下的恐怕就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等死,如果等死也算一条路的话。

  实际上,朝廷和官府正是这么看待这些起义军的。兵部尚书杨嗣昌为了捉拿张献忠,曾张榜通衢,上附一首他自作的《西江月》,劈头两句就是“不作安安饿殍,效尤奋臂螳螂”。不说他残酷镇压农民军,单凭这两句,我觉得他最后自缢身死,就是死得其所。张献忠固然不是善类,但杨嗣昌说的就更不是人话。一个兵部尚书,朝廷重臣,历来以“父母官”自居,竟然要“子民”“作安安饿殍”!

  中国要想走出“以暴易暴”、“治乱循环”的怪圈,就必须抛弃几千年来“只换屁股,不换龙椅”的革命方式,必须寻求一种和平渐进的方式来切入世界文明进步的潮流,这没有错。问题是我们在抛弃传统思维模式,寻求外部资源的过程中,是否一定要将几百年前这些走投无路被迫铤而走险的祖先妖魔化?我们是否能在否定他们解决问题的方式的同时,能对他们在反抗压迫与暴政角逐的过程中所彰显的人格力量、生命意志给予适当的尊敬?一句话,我们在品评这些逝去的英雄时,能否多一点理解,少一点苛责?多一点设身处地的悲悯,少一点站着说话不腰疼的高谈阔论?圣经上讲,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当提倡“非暴力”的人分不清施暴者和反抗施暴者,一例嘲笑挖苦以自高时,我觉得这对后者本身就是一种“暴力”,一种“语言暴力”。

  在这儿,一些“非暴力”的提倡者混淆了两种伦理关系,即针对自己的暴力和针对别人的暴力。一个人可以放弃“针对自己的暴力”的暴力反抗权,采取他认为合适的方式,包括投降、顺从、谈判甚至“认贼作父”等一切“非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但当这种暴力针对的是第三者,任何人都无权要求受害者——即“他者”——“放下武器”。具体到李自成的问题上,就是一个人可以当饥饿和公开的抢掠袭来时选择“逆来顺受”,但无权要求别人“坐以待毙”。不管他用多么好听的理论来劝阻别人“告别革命”,在我听来,都像新版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狄马:明亡三百六十年祭

  《领导干部大讲堂·史鉴卷》唐晋主编69.80国家行政学院2008.7
为人宽厚仁慈,有始有终
为君体察百姓,体恤民情
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人,刘备因爱民才建立蜀国,他死后一千年来竟无人盗墓;还有唐太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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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上:人民有可能安定生产,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的发展
政治上:清正廉洁,一心为民,民主自由
外交上:不卑不亢,睦邻友好
总之,国家富强最重要
金字塔的下层稳固,金字塔的上层自己也稳固,
如下层不稳固,且松动,那么金字塔面临的就是崩塌。
民心所向
《孟子·离娄上》“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

意思是:要想取得最高统治权、获得整个天下是有办法的,那就是获得民众就可以得到天下了。要想获得民众有办法,那就是获得民心就可以得到民众;要想获得民心有办法,民众所需要的,就给予他们,反对的不要给予。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主张君王执政应以民为本,民心所向即为天下趋势。这在先秦时代可以说是十分先进的思想。

“得民心者得天下”据三国时的司马懿所说,其临死前对司马师和司马昭说:得民心者得天下;得君子之心者得诸侯;得诸侯之心者得士大夫;

唐代魏徵也提出"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载舟覆舟,所宜深慎。”

要知道什么叫“水能载舟,亦能溢舟”,(就是说水能将小船浮起来,也能让小船沉入海底)所以,这个“得民心者得天下”民心就相当于是水,而你要想的天下,就要让你的“船”浮起来,也就要靠水,也就是民心。当你获得了人民的心,那就等于你得到天下了。民心等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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