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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伤仲永和司马光砸缸在映射什么

时间: 2022-07-22 16:00:21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4次

王安石的伤仲永和司马光砸缸在映射什么

伤仲永 王安石

资料
伤仲永·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翻译::::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抚州临川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特强,从小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登杨镇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官吏。治平四年(1067)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省南京市)钟山,谥文。
安石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对北宋中期隐伏的社会危机有所认识。在他进入仕途地方官吏时,能够关心民生疾苦,多次上书建议兴利除弊,减轻人民负担。由于较长时期接触了解社会现实,“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嘉佑三年(1058)《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要求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抑帛大官僚地主的兼并和特权,推行富国强兵政策。在他任参知政事和宰相期间,取得神宗的支持,抓住“理财”和“整军”两大课题,积极推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方田均税、免役、市易、保甲、保马等新法,史称“王安石变法”或“熙宁变法”。由于受到以司马光为代表的大官僚大地主集团的坚决反对,神宗后来也动摇、妥协,革新派内部又产生裂痕等,新法终被全部废止。安石变法,虽然归根结底是为加强皇权,巩固封建地主统治地位,但在当时对生产力的发展和富国强兵,确曾起了推动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在历史上有其进步的意义。伟大革命导师列宁称誉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改革家”(《列宁全集》第十卷第一五二页)。

为了给变法确立理论根据并反击守旧派,安石提出“天变不足畏”,“尚变者,天道也”,用“新故相除”的进化观点驳斥了守旧派的“道不可变”的形而上学论调。同时又公然提出“祖宗不足法”,认为“祖宗之法,未必尽善,可革则革,不足循守”(《司马温公传家集.学士院试李清臣等策目》)。在变法过程中,他更设置专局,使子芳及门人修撰《诗》、《书》、《周官》三经新义,对新政从理论上加以解释与阐发,并通过政府力量作为学校诵习的定本,被称为“新学”,直接或间接为推行新法服务。上述这些思想,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安石不仅是一位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同时也是一位卓越的文学家。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把文学创作和政治活动密切地联系起来,强调文学的作用首先在于为社会服务。他反对西昆派杨亿、刘筠等人空泛的靡弱文风,认为“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诚使巧县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也。”(《上人书》)正因为安石以“务为有补于世”的“适用”观点视为文学创作的根本,他的作品多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具有较浓厚的政治色彩。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临川先生歌曲》等。

安石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雄健简练,奇崛峭拔,大都是书、表、记、序等体式的论说文,阐述政治见解与主张,为变法革新服务。这些文章针对时政或社会问题,观点鲜明,分析深刻,长篇则横铺而不力单,短篇则纡折而不味薄。《上仁皇帝言事书》,是主张社会变革的一篇代表作,根据对北宋王朝内外交困形势的深入分析,提出了完整的变法主张,表现出作者“起民之病,治国之疵”的进步思想。《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在叙述并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的同时,尖锐地提示了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利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它对第二年开始施行的政,无异吹起了一支前奏曲。《答司马谏议书》,以数百字的篇幅,针对司马光指责新法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四事,严加剖驳,短小精悍,言简意赅,措词得体,体现了作者刚毅果断和坚持原则的政治家风度。安石的政论文,不论长篇还是短制,结构都很谨严,主意超卓,说理透彻,语言朴素精练,“只用一二语,便可扫却他人数大段”(刘熙载《艺概.文概》),具有较强的概括性与逻辑力量。这时推动变法和巩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成果起了积极的作用。安石的一些小品文,脍灸人口,《鲧说》、《读孟尝君传》、《书刺客传后》、《伤仲永》等,评价人物,笔力劲健,文风峭刻,富有感情色彩,给人以显豁的新鲜觉。他还有一部分山水游记散文,《城陂院兴造记》,简洁明快而省力,酷似柳宗元;《游褒禅山记》,亦记游,亦说理,二者结合得紧密自然,既使抽象的道理生动、形象,又使具体的记事增加思想深度,显得布局灵活并又曲折多变。

安石的诗歌,大致可以罢相(1076年左右)划界而分为前、后期,在内容和风格上有较明显的区别。“王荆公少以意气自许,故诗语惟其所向,不复更为涵蓄……后为群牧羊官,从宋次道尽假唐人诗集,博观而约取,晚年始尽深婉不迫之趣”(叶梦得《石林诗话》)。前期的诗歌,长于说理,倾向性十分鲜明,涉及许多重大而尖锐的社会,问题注意到下层人民的痛苦,替他们发出了不平之声。《感事》、《兼并》、《省兵》等,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描写和提示了宋代国势的积弱或内政的腐败,指出了大地主、大商人兼并土地对于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提出“精兵择将”的建议;《收盐》、《河北民》等,反映了当时人民群众备受统治者迫、害压榨的悲惨遭遇;《试院中》、《评定试卷》等,则直接抨击以诗,赋取士的科举制度,要求起用具有经世济国的人才;《元日》、《歌元丰》等,热情地讴歌了变法带来的新气象和人民的欢乐;《商鞅》、《贾生》等,通过对历史人物功过得失的价,抒发了自己的新的见解和进步意义。安石后期的隐居生活,带来了他的诗歌创作上的化。他流连、陶醉于山水田园中,题材内容比较狭窄,大量的写景诗、咏物诗取代了前期政治诗的位置,抒发一种闲恬的情趣。但艺术表现上却臻于圆熟,“雅丽精绝,脱去流俗,每讽味之,便沉沆瀣生牙颊间。”(《后山诗话》载黄鲁直语)和《泊船瓜洲》、《江上》《梅花》、《书湖阴先生壁》等诗,观察细致,精工巧丽,意境幽远清新,表现了对大自然美的歌颂和热爱,历来为人们所传诵。

从诗体说来,安石的古体诗虽然多用典故,好发议论,但象《明妃曲》、《桃源行》篇,立意新颖,充满着情感和丰富的想象。律诗则用字工稳,对偶贴切,但有时不免失于过多的雕刻。五绝和七绝尤负盛誉,“王半山备众体,精绝句”(《寒厅诗话》),“荆公绝句妙天下”(《艇斋诗话》)。他的诗对当代和后世都有影响,被称为“王荆公体”(严羽《沧浪诗话》)。

安石的词,今存约二十余首。虽不以词名家,但其“作品瘦削雅素,一洗五代旧习”(刘熙载《艺概.词曲概》)。《桂枝香.金陵怀古》一词,通过描写金陵(今江苏南京市)壮景及怀古,揭露六朝统治阶级“繁华兢逐”的腐朽生活,豪纵沉郁,被赞为咏古绝唱。它同范仲淹的《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一词,开了苏东坡豪放的先声,给后来词坛以良好的影响。

从文学角度总观安石的作品,无论诗、文、词都有杰出的成就。北宋中期开展的诗文革新运动,在他手里得到了有力推动,对扫除宋初风靡一时的浮华余风作出了贡献。但是,安石的文学主张,却过于强调“实用”,对艺术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计不足。他的不少诗文,又常常表现得议论说理成分过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韵味。还有一些诗篇,论禅说佛理,晦涩干枯。这些都是他在艺术观和创作上的局限。王安石

王安石是北宋的名相,同时也是一名杰出的思想家、文学家。王安石了解北宋中期的社会危机,于是向宋仁宗《万言书》,要求改革吏治、实行变法。到了宋神宗时期,王安石积极推行 "新法",与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展开斗争,确保"新法"的颁布实施,被列宁称为 “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王安石的诗文造诣也很高,名列唐宋八大家之中,他的文章《伤仲永》,情理兼具;他的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的诗句,至今仍烩炙人口。
一、州县做官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人,于北宋真宗天福五年(公元1021年)出生在官宦之家。十九岁遇父丧,三年居丧期满,正逢科举考试,于是他赴京开封应试,名列进士第四。不久,他被派往扬州担任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从前的制度规定,任职期满,准许呈献文章要求考试馆阁职务,可王安石偏没有这样做。
1047年,他调往亲鄞县任知县。鄞县本是个好地方,灌溉便利,可王安石去时,水道年久失修,以致渠川堵塞,河底朝天。第一年上任,风调雨顺,收成很好,可王安石并没有放弃大兴水利的打算。在征得上司同意后,他利用农闲时组织乡民浚治水道、兴建堤堰,他还把官仓中的谷物借给百姓,丰收后偿还。王安石做事不辞劳苦,认真负责,确为一般 "亲民官"所不及。他在鄞县做的第二件好事,即实行青苗法,贷谷于穷人,抑制土地兼并。当时豪强地主放高利贷,无法偿还的百姓被迫拿土地抵债。他实施青苗法,使官仓中的粮食得以更新,民众也得到方便,有力地打击了高利贷的剥削活动。
王安石目睹北宋吏制的腐败、人才的贵乏,于是大力兴办教育。他一反"近世之法",把鄞县孔庙改为 "县学堂"。他还从越州聘请四明山一带颇有名气的学者杜醇当教学官。为了纪念壬安石的政绩,鄞县人民为他立祠庙,并且历代祠祭,经久不衰。
1057一1058年,王安石先后担任了常州知州、江南东路提点刑狱。这时文彦博是宰相,向皇帝推荐王安石,说他淡泊名利,请求越级提拔,以便遏制官场上为名利奔走的不良风气。不久,朝廷召他考试官职,他没参加。欧阳修推荐他任课官,他则以祖母年高为由来推辞。在担任地方官的十几年间,无论是做知州,还是任监司官,他都努力做一些实实在在、兴利除害的事情。

二、上 《万言书》

岳麓书院藏书楼 北宋
1058年10月,王安石被调任三司度支判官,成为京官。在外任官十儿年,此时的王安石己积累了丰富的地方吏治的经验。体察社会弊病、了解民间疾苦的王安石上任后,决心推行改革。北宋中期,却尤外患并存,酿成社会危机。于是王安石站出来,向仁宗上了《万言书》,系统地提出了改革的意见。但仁宗皇帝没有重视,他本来就懦弱平庸,晚年又沉溺深宫,几乎不问政事,于是 《万言书》犹如石沉大海,毫无音信。
两年以后,他调任直集贤院,又任知制郜,就是负责替皇帝起草文告命令的官员。王安石当时兼管纠察汗京刑狱,他性格倔强。开封一青年有一只善斗的鹑鸟,有人向他要,他舍不得给。有个朋友私自将鸟拿走了,该青年追上朋友并将其杀了。开封府判处青年死刑,王安石则认为青年捕杀盗贼,应视为无罪。于是弹劾开封府的错误审判,状告到大理寺。但大理寺也认为开封府判得对。后来,仁宗下诏要王安石认错,而王安石还说:"我无罪。"拒不认错。 在1058年的《万言书》中,王安石系统地提出了变法意见。首先提出:"现在社会财力一天天缺乏,风俗一天天衰败,士大夫们不能不为社稷担忧。造成这种形势的症结在于:如今的法度多不合时宜。现在应该从实质上学习先王的政治,进行改革。"他还指出,针对吏治腐败、人才缺乏的问题,要改革学校、科举、恩荫,从地方提拨有用的人才来治理天下。针对财政困难、官吏贪污等问题,他都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最后提出,改革的关键在于皇帝,皇帝要坚持改革,不能因流俗相侥幸之人的反对而半途废止。
宋神宗还当太子时,就对王安石的 《万言书》十分赞赏。太子府掌文书的记事官韩维是王安石的好友。每当他在神宗面前讲的意见得到称赞时,就说:"这其实都是我朋友王安石的观点。"后来,韩维升为太子庶子,便推荐王安石替代自己的原位。神宗一即位,就立即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几个月后又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这样,神宗直接倾听王安石的改革建议。
第一次召见时,宋神宗就问:"治理国家,首先要抓什么?"王安石回答道:"首先要选择方法。"又问:,唐太宗如何?"答道:"陛下应当效法尧舜,何必说唐太宗呢?尧舜的方法,非常简便、非常关键、非常容易。只是后来的学者不能理解,就以为高不可测了。"神宗对王安石的回答非常满意,叮嘱他全心全意辅佐改革。在一次讲席以后,神宗将王安石单独留下来,咨询变法措施,王安石趁机要宋神宗坚决排斥反对变法的人。这一年,河北大早,国家财政由于救灾费用巨增而出现紧张局面。十一月,在祭天活动中,
神宗让学士们议论救济的方法时,王安石与司马光争论起来。神宗看出两人争论的焦点反映出了两条根本不同的救弊路线。司马光宝张缓变;而王安石要剧变,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宋神宗很赞赏王安石的魄力,下决心排除各种干扰,启用王安石变法。

三、入相变法

1069年2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并设置了整顿财政相商议变法的专门机构 —— 三司条例司,由王安石主持,开始实行变法。1070年12月,又任命王安石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宰相,赋予他更大的权力以推动变法。在任宰相执政期间,他辅佐神宗实行变法,掀起了持续十六年之久的熙丰改革运动。这场改革发起于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至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神宗病逝而结束。"它可分为熙宁新法与元丰改制两个阶段。宋神宗自始至终是变法的领导者,他对王安石非常信任,甚至王安石顶撞了他也不计较。王安石更是感激皇上的恩遇,以天下事为己任,倾全力实行变法。 熙丰改革的目的是富国强兵,为达此目的,王安石陆续推出青苗法、均输法、农田水利法、募役法、市易法等,这属理财富国一类;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等,则属于整军强兵一类;更贡举、兴学校等,则属整顿吏治、培养人才一类。变法的中心是"理财","理财"的方法是 "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青苗法于1069年9月颁布。在青黄不接时,政府主动向农民发放贷款救急,一年按春、秋发放两次,要他们二分的利息。春天分发出去的须秋天收回。农田水利法(或称农田利害条约)于1069年11月颁布,规定各地兴修农田水利工程,工料由当地居民照户分派。均输法发布于1069年7月。朝廷征调财物时,考虑到富商垄断物资,抬高物价,从而使百姓困苦不堪,于是均输法规定征调权统归
发运使,由发运使掌管六路、京师生产和府库的储备等状况,然后根据实际需要和各地产品肯况征收,由国家调剂有无、权衡贵贱、统一运输,所谓 "徒贵就贱,用近易远",从而打击商人牟取暴利的行为,给农民减轻了一些负担。
募役法是熙丰变法中影响最大的一项改革。王安石在制订过程中慎之又慎,与神宗商议两年才颁行,从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到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才付诸实施。这是王安石最得意的一项新法。募役法又称免役法,北宋中期,差役的危害极大,但官户、将吏、僧道户、女户、单丁户、城市居民户和商贾均可享受免役仅,繁重的兵役就落到农村中的小地主和自耕农身上,对农村生产力摧残极大。王安石改革时规定,按百姓家庭财产多少,分别让他们出钱雇人充役,使本来不服役的家庭也都一律出钱。这样,自耕农免除了差役,而朝廷增加了收人。
保甲法,王安石在上 《万言书》中就己经提出过。保甲法实行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镇压农民各种形式的反抗。把乡村人口编入籍簿,两名男丁取一人,十家为一保,保丁都发给弓督,农闲时操练,教给他们战斗的方法。保甲法作为改革冗兵弊病的措施,为国家节省了巨额经费。作为封建政治家,王安石的远见卓识,己能从此窥见一斑了。
在培养人才上,王安石对学校进行整顿,改组太学,扩大太学生名额,增至一千人。为统一上下思想,以推动变法的开展,王安石亲自编订各学校统一教材。他注解了《诗经》、《尚书》、《周礼》三部书,几科举考试,都奉为教材。
熙宁变法使 "富国强兵"收到了一定效果,尤以 "富国》成效最大。公元1078一1085间,"中外府库无不充盈","可以支二十年"。边防方面也取得成效,1072年,在变法高潮中,经略安抚使王韶曾取得了打败西夏、收复熙河等五州二千里土地的胜利,使唐中叶以后失陷二百年的旧疆重归故士。由此可见,变法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 "积贫积弱"的局势。

四、变法失败

王安石在宋神宗支持下进行变法万从一开始就遭到许多人的反对。反对派以司马光为首,在太皇太后和歧王赵颢的支持下,对新法进行了全面的攻击。
守旧派反对改革,首先制造谣言,阻挠王安石上台参预大政,王安石以身许国,义无反顾,面对流言,毫不畏缩。1067年,神宗刚把王安石调到京师,守旧派就预感到力主改革的他将被重用。一时间,朝廷中刮起一股阻挠王安石参政的阴风。当他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后,御史中禾吕海急不可待地捏造了王安石十大 《罪状",攻击他 "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当时王安石刚上任几个月,连司马光也感到惊讶,觉得吕海操之过急。神宗看完吕海的弹幼文,立即退还,弄得吕海难以下台,不得不要求辞官,神宗于是让他做了地方官。王安石推举吕公代替吕海任御史禾。韩畸规劝神宗停止实行变法,神宗有些犹豫,刚想同意韩琦的意见,王安石立即要求辞职。后来司马光为神宗起草的诏书中有 "士大夫沸腾,百姓骚动"等言语,使王安石大怒,他立刻上章为自己辩护。神宗深感王安石的说法有道理,于是没有采纳韩琦的意见,而继续任用王安石管理政事。
反对派认为,变法针对那些地方富豪是不应该的,他们是国家政权的基础,如果把他们都搞垮,一且边境形势紧张,需要兴师动众,军需的钱粮将没有着落。他们反对保甲法,担心保丁习武,一且灾荒出现,保丁就会拿起武器,成为国家的大患。对于青苗法,反对派认为政府实际上是在放高利贷,有损国家体面,而且荒年借贷肯定要亏本。在推行免役法上,两宫皇太后亲自到神宗面前哭诉,说她们的亲属被强迫交纳很重的免役钱,恐怕京城会因此发生动乱。
对于反对派的责难,王安石据理进行反驳。1070年3月,宋神宗问王安石:"外边传言,朝廷认为 。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这是什么话?朝廷哪有过这样的话?"王安石没有正面回答自己是否说过 "三不足",而是写了《上五事札子》,对反对派攻击最厉害的五件事进行了反驳。"三不足"口号是1072年王安石提出来的。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春,司天监灵台郎元瑛奏言:“天久阳,星失度,这是由于强臣擅国,政失民心之故,应当罢免王安石。"枢密使文彦博为了阻挠市易法,居然上书说:"市易,招民怨,致使华山都崩塌了,这难道不是上天在警告吗?”反对派企图借一些自然异常现象动摇神宗,打败王安石,以废新法。因此,王安石勇敢提出?quot;天变不足畏"的响亮口号。1075年10月,彗星出现,在当时被称做 "妖星",反对派趁机又掀起一次反对变法的高潮。由于王安石对天象有朴素的唯物论知识,保守派的阴谋才末得逞。元瑛被刺而发配到英州,文彦博的奏章被扣压并被派出去任魏地的留守。

五、罢相还乡

王安石任宰相期间,一次礼官讨论确立太庙中太祖牌位方向的位置时,王安石擅自决定把信祖的牌位奉人太庙中,参加讨论的官员联合起来与王安石争论,也没能改变他的决定。上元节晚上,王安石随圣驾骑马迸人宣德门,守门卫士阻止呵叱,并鞭打王安石的马匹。王安石大怒,上章要求惩治这些卫士。御史蔡确为卫士辩解,但神宗最终还是杖打了卫士,·斥责内侍。壬韶开凿熙河向朝廷报功,神宗认为这是王安石的建议,解下随身的玉佩赐给了王安石。由此可见,王安石在当时是多么受神宗宠信。
但宋神宗在反对派的强大攻势面前还是开始动摇了。1074年4月,天下大早已经八个月了,反对派声言这是上天不满的表现。王安石的一个学生郑侠在反对派的支持下,上书神宗,并献上《流民图》,并说:"旱灾主要是新法招来的,罢了王安石的官,天就会下雨。"宋神宗反复观看该图,因此对变法有些怀疑。王安石不得不自请辞退。于是神宗罢免了他的宰相职务,而任命他为观文殿大
学士、江宁知府。
吕惠卿服丧期满后,王安石不停地推荐他,神宗任用吕惠卿为参知政事,又经王安石举荐,韩绛被封为宰相。这二人坚决支持王安石制定的成法,继续推行新法。吕惠卿是个品德不佳的人,他早想取代王安石,很怕王安石再度被重用,于是千方百计寻找机会打击王安石。他借办理郑侠案件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又制造李士宁狱案,想进一步陷害王安石。他的阴谋被韩绛发现了,他利用自己的权力加以阻挡,并向神宗揭发此事,密奏神宗召回王安石执政。神宗也深感变法少不了王安石,于是,1075年2月,又下诏恢复王安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职。
复相后,吕惠卿不但不协助王安石推行新法,反而伺机打击王安石,变法派内部出现裂缝。这时,随着反对派攻击的日益激烈,神宗对王安石的信任度也不如以前高了。10月,有一颗善星出现在东方,神宗下诏征求直言得失,并询问政事中不符合民众利益的地方。当王安石上书劝解时,神宗却说:"为什么不能使冬天严夏天暴雨这种怨恨消失呢?"气得王安石称病卧床,后经神宗劝勉,才肯上朝理事。 1076年6月,王安石的儿子因吕惠卿等攻击生病死去。王安石再次出任宰相后,曾多次托病请求离职,到了儿子死去,他更是悲伤不已,加上身体有病,他极力请求辞职。王安石想自己任相八年,日夜操劳,不顾毁誉,力排天下异议和诽谤,改革弊政,新立法度,已初具规模。只要神宗在改革上方向不变,新法就不会废。神宗明白,此次王安石求退之心不可回,再三挽留不住,1076年10月,神宗同意他辞职,以带使相兼判江宁府,让王安石回金陵。1079年又封他为荆国公。这就是王安石第二次罢相。
王安石罢相后,宋神宗仍坚持进行了一些变法。选用的执政大臣,都是和王安石共事多年或制定新法的人,基本上遵循王安石的改革方向。神宗于1085年3月病逝,年仅三十八岁,其子十岁的即位,称宋哲宗。
王安石退居金陵后,一直过着隐士般悠闲的生活。他在江宁府城门外筑宅,离城七里,离蒋山亦七里,称其家园为 "半山园"。人们常见他骑马漫游于各地湖山,借山水、参禅来安度晚年,此间,他作了不少诗。
在金陵时,常有人来访。其中王安石与苏轼在金陵的交往,被传为佳话。
王安石长苏轼十六岁,在青年时代,都以才学出众而引人注目。欧阳修为北宋文坛领袖,他最欣赏的两个人就是苏轼和王安石。王安石、苏轼文学成就均十分突出,均被誉为 "唐宋八大家"之一。在政见上,他俩都主张改革,苏轼并非像司马光那般保守,只是在改革的步骤和方法上见解不一。如此两个佼佼者,在熙丰变法中成了政敌。王安石执政时,苏轼曾反对新法,屡遭默降。然而两人均无害人之心,苏轼对新法并未一概否定。1079午,苏轼因 "乌台诗案"下狱,王安石已不在京师,惊闻之下,立即在金陵设法营救。
1080年,苏轼由黄州迁至汝州,途经金陵,多年役有交往的苏、正在金陵友好地相会了。在苏轼逗留金陵期间,两人迸行了多次交谈。他们在一起谈诗、诵佛。他们在往来的书信和诗中,王安石破例与苏轼谈及了时事,诸如关于用兵西夏等。其中王安石的《北山》诗:
北山输绿涨横玻,直堑回塘滟滟时。
细数落花因坐久,缓寻芳草得归迟。
这是他与苏轼一道游北山后写的诗中的一首。金陵相会,使苏轼更加了解了安石的为人,后来他逢人就称赞:"不知几百年,方有如此人物。"
1084年,王安石得了一场重病,神宗派了御医赶赴金陵诊治。病愈后,他把半山园宅第施舍给寺庙,神宗赐额 "报宁禅寺"。自己则在城中租屋居住。
1086午4月,终年六十六岁的王安石在愤憋中去世。哲宗即位,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相,保守派掌权并开始废除新法,坏消息接连而至,使王安石痛不欲生。王安石死后被追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抚州临川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特强,从小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登杨镇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官吏。治平四年(1067)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省南京市)钟山,谥文。
安石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对北宋中期隐伏的社会危机有所认识。在他进入仕途地方官吏时,能够关心民生疾苦,多次上书建议兴利除弊,减轻人民负担。由于较长时期接触了解社会现实,“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嘉佑三年(1058)《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要求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抑帛大官僚地主的兼并和特权,推行富国强兵政策。在他任参知政事和宰相期间,取得神宗的支持,抓住“理财”和“整军”两大课题,积极推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方田均税、免役、市易、保甲、保马等新法,史称“王安石变法”或“熙宁变法”。由于受到以司马光为代表的大官僚大地主集团的坚决反对,神宗后来也动摇、妥协,革新派内部又产生裂痕等,新法终被全部废止。安石变法,虽然归根结底是为加强皇权,巩固封建地主统治地位,但在当时对生产力的发展和富国强兵,确曾起了推动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在历史上有其进步的意义。伟大革命导师列宁称誉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改革家”(《列宁全集》第十卷第一五二页)。

为了给变法确立理论根据并反击守旧派,安石提出“天变不足畏”,“尚变者,天道也”,用“新故相除”的进化观点驳斥了守旧派的“道不可变”的形而上学论调。同时又公然提出“祖宗不足法”,认为“祖宗之法,未必尽善,可革则革,不足循守”(《司马温公传家集.学士院试李清臣等策目》)。在变法过程中,他更设置专局,使子芳及门人修撰《诗》、《书》、《周官》三经新义,对新政从理论上加以解释与阐发,并通过政府力量作为学校诵习的定本,被称为“新学”,直接或间接为推行新法服务。上述这些思想,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安石不仅是一位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同时也是一位卓越的文学家。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把文学创作和政治活动密切地联系起来,强调文学的作用首先在于为社会服务。他反对西昆派杨亿、刘筠等人空泛的靡弱文风,认为“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诚使巧县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也。”(《上人书》)正因为安石以“务为有补于世”的“适用”观点视为文学创作的根本,他的作品多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具有较浓厚的政治色彩。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临川先生歌曲》等。

安石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雄健简练,奇崛峭拔,大都是书、表、记、序等体式的论说文,阐述政治见解与主张,为变法革新服务。这些文章针对时政或社会问题,观点鲜明,分析深刻,长篇则横铺而不力单,短篇则纡折而不味薄。《上仁皇帝言事书》,是主张社会变革的一篇代表作,根据对北宋王朝内外交困形势的深入分析,提出了完整的变法主张,表现出作者“起民之病,治国之疵”的进步思想。《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在叙述并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的同时,尖锐地提示了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利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它对第二年开始施行的政,无异吹起了一支前奏曲。《答司马谏议书》,以数百字的篇幅,针对司马光指责新法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四事,严加剖驳,短小精悍,言简意赅,措词得体,体现了作者刚毅果断和坚持原则的政治家风度。安石的政论文,不论长篇还是短制,结构都很谨严,主意超卓,说理透彻,语言朴素精练,“只用一二语,便可扫却他人数大段”(刘熙载《艺概.文概》),具有较强的概括性与逻辑力量。这时推动变法和巩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成果起了积极的作用。安石的一些小品文,脍灸人口,《鲧说》、《读孟尝君传》、《书刺客传后》、《伤仲永》等,评价人物,笔力劲健,文风峭刻,富有感情色彩,给人以显豁的新鲜觉。他还有一部分山水游记散文,《城陂院兴造记》,简洁明快而省力,酷似柳宗元;《游褒禅山记》,亦记游,亦说理,二者结合得紧密自然,既使抽象的道理生动、形象,又使具体的记事增加思想深度,显得布局灵活并又曲折多变。

安石的诗歌,大致可以罢相(1076年左右)划界而分为前、后期,在内容和风格上有较明显的区别。“王荆公少以意气自许,故诗语惟其所向,不复更为涵蓄……后为群牧羊官,从宋次道尽假唐人诗集,博观而约取,晚年始尽深婉不迫之趣”(叶梦得《石林诗话》)。前期的诗歌,长于说理,倾向性十分鲜明,涉及许多重大而尖锐的社会,问题注意到下层人民的痛苦,替他们发出了不平之声。《感事》、《兼并》、《省兵》等,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描写和提示了宋代国势的积弱或内政的腐败,指出了大地主、大商人兼并土地对于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提出“精兵择将”的建议;《收盐》、《河北民》等,反映了当时人民群众备受统治者迫、害压榨的悲惨遭遇;《试院中》、《评定试卷》等,则直接抨击以诗,赋取士的科举制度,要求起用具有经世济国的人才;《元日》、《歌元丰》等,热情地讴歌了变法带来的新气象和人民的欢乐;《商鞅》、《贾生》等,通过对历史人物功过得失的价,抒发了自己的新的见解和进步意义。安石后期的隐居生活,带来了他的诗歌创作上的化。他流连、陶醉于山水田园中,题材内容比较狭窄,大量的写景诗、咏物诗取代了前期政治诗的位置,抒发一种闲恬的情趣。但艺术表现上却臻于圆熟,“雅丽精绝,脱去流俗,每讽味之,便沉沆瀣生牙颊间。”(《后山诗话》载黄鲁直语)和《泊船瓜洲》、《江上》《梅花》、《书湖阴先生壁》等诗,观察细致,精工巧丽,意境幽远清新,表现了对大自然美的歌颂和热爱,历来为人们所传诵。

从诗体说来,安石的古体诗虽然多用典故,好发议论,但象《明妃曲》、《桃源行》篇,立意新颖,充满着情感和丰富的想象。律诗则用字工稳,对偶贴切,但有时不免失于过多的雕刻。五绝和七绝尤负盛誉,“王半山备众体,精绝句”(《寒厅诗话》),“荆公绝句妙天下”(《艇斋诗话》)。他的诗对当代和后世都有影响,被称为“王荆公体”(严羽《沧浪诗话》)。

安石的词,今存约二十余首。虽不以词名家,但其“作品瘦削雅素,一洗五代旧习”(刘熙载《艺概.词曲概》)。《桂枝香.金陵怀古》一词,通过描写金陵(今江苏南京市)壮景及怀古,揭露六朝统治阶级“繁华兢逐”的腐朽生活,豪纵沉郁,被赞为咏古绝唱。它同范仲淹的《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一词,开了苏东坡豪放的先声,给后来词坛以良好的影响。

从文学角度总观安石的作品,无论诗、文、词都有杰出的成就。北宋中期开展的诗文革新运动,在他手里得到了有力推动,对扫除宋初风靡一时的浮华余风作出了贡献。但是,安石的文学主张,却过于强调“实用”,对艺术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计不足。他的不少诗文,又常常表现得议论说理成分过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韵味。还有一些诗篇,论禅说佛理,晦涩干枯。这些都是他在艺术观和创作上的局限。

伤仲永

作者: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伤仲永·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翻译::::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小时了了大未必佳
方仲永本是天才,后来不学习才败了下来

王安石为何要“伤仲永”?

原因:是为表达这个主题——人的知识才能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伤”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层意思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意思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
原因:是为表达这个主题——人的知识才能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王安石之所以“伤仲永”是因为仲永这位天才在其父亲的不善教导之下陨落,王安石感到惋惜,失掉了一位国家的栋梁之才!
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得人令人感到痛惜的人,人是否能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也对应了孔子的一句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王安石为仲永感到惋惜

王安石的《伤仲永》的资料有什么?

谁能告诉我?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作者背景:
王安石(1021年—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江西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思想家,也是著名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作品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
王安石出身官宦之家,於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考中进士第四名.嘉佑三年(1058年),向宋仁宗上万言书针砭时弊,要求改革.1069年宋神宗时任参知政事,推出了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和募役法等新变法.1070年升任宰相.由於新法中关於土地改革影响到地主阶级与相关的官僚,变法遭到他们的强烈抵制,在民间由於改革推行难度大,反而对一般民众的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又遭到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敌视,使得他在民间形象一直不佳.在1074,1076年两次被罢免职务.宋神宗死后,原反对派司马光(曾因与王安石政见相左而被排挤)任宰相,几乎废除了所有法案.变法失败后,退居江宁(现江苏南京).20世纪俄国共产党领导人列宁称赞他为"11世纪的改革家".
王安石为人特立独行.据载,他常不梳洗就出门会客,看书入神时则会随手拿东西吃,吃了鱼食也不知道.普遍认为苏洵的"辨奸论"就是影射王安石的,其中写道:"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此岂其情也哉?"苏轼和王安石也历来不睦,王安石好做惊人之言,苏轼曾作文讥讽.民间也有不少两人斗智的故事.

◆学习重点: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不足诗,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赏析一:

名作见精巧,临川先生的《伤仲永》思辨超人,随笔挥洒,凭一篇别致小文,引发人们不倦地探讨,不断地截获可圈可点的阅读知觉――

立意上,寓理于事。通过方仲永5岁到20岁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方仲永5岁即能吟诵诗词,确有比众人聪明之处,但后天不努力,也是没有什么作为的。相反,如果一个人缺点很多,起点不高,但经过他后天的奋发图强,一心进取,还是会名留青史,可得许多人赞扬的。

选材上,见闻交织。以“闻”的形式写仲永年少时天资聪慧;以“见”的形式写仲永十二三岁才思“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以“闻”的形式写方仲永最终平庸无奇。“见”和“闻”有机结合,叙述真切可信。

剪裁上,详略有序。课文依次写了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详写第一个片断,铺陈方仲永才能初露的情形,突出方仲永幼年聪慧,是可塑之才,有发展潜力,暗示其前途无量,为后面写他的退化作下铺垫,突出“伤”的前提;而写其父的贪利之举导致他的才能衰退,则点明“伤”的原因。略写后两个片断,几笔点出方仲永沦落平庸的状况,引人深思,道明了“伤”的内容。这样处理,清楚地体现了“伤”的含义,内容集中而主旨确然。

表达上,叙议结合。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感情或阐明某种观点,叙述是基础,阐明道理是核心。本文采用随笔的形式而写。第1、2段写方仲永的始末表现,即“为什么伤”,采用记叙的形式;第3段阐明作者的观点和看法,即“伤什么”,采用议论的方式。作者认为人的才能有赖于后天的教育和培养,即使是天赋很高的人,如果不加强学习,也会变成平庸无能的人。

手法上,先扬后抑。从整个文章来看,作者显然是为仲永的经历遭遇而感伤。题目中的“伤”(哀伤、哀怜)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因此叙事部分十分着意写方仲永的幼年,极言其才能何等的出众,却只是粗线条带过此后的情况,对比之下,表达出作者的惋惜之情;尔后就事说理,提出自己的见解,也就画龙点睛,有力地突出了中心。

行文上,言简意赅。一是精当传神地用词。如在第1段中,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了方仲永索求书具的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更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环谒”一出,则把仲永父贪利自得、可悲可怜的愚昧无知之态刻画得淋漓尽致。二是全篇的行文笔墨极省,既高度概叙,以至难以再删一字,同时也富于文采,描写细腻,与文体特点相映生辉。

感悟上,天赋人为。王安石写这篇文章,主要是用方仲永作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因为仲永有天才而“受于人者不至”。天赋这样高的神童,不学习,最终也变成了普通人一样。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就没有理由不加倍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然的话,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办不到。

赏析二:
文章开头一段,记叙了方仲永幼年聪颖的情况。先点出其“世隶耕”,出身世代为农的家庭,为下面写他的天资作铺垫。接着,写他五岁时忽然无师自通、书诗署名的突出表现。这几句写得颇具神奇色彩。本来“未尝识书具”——农家无笔墨纸砚,却“忽啼求之”;求得之后,不但“即书诗四句”,且“自为其名”;从此以后,又竟“指物作诗立就”。这自然被乡人视为神童了。因为“奇”其子,连带着“稍稍宾客其父”,甚至给他钱。这本来是山乡百姓对有天资的儿童及其家庭的敬重,但竟反过来成了压抑天资的不利条件。“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儿童的天资被无知的父亲利用来作为到处敛钱的资本,亟需在求学中发展的天资竟“不使学”。作者对这种因没有文化和贫困带来的愚昧,在叙述中寓有讽慨;而对被利用来到处讨钱的仲永,则不无“伤”意。这几句是本段中的关键之笔。仲永后来的结局与作者的议论,都由此伏根。“不使学”三字用笔尤重。整段叙述,从 “未尝识书具”到“指物作诗立就”到“不使学”,文意曲折多变,使读者对仲永的将来发展引起极大的兴趣。
接下来一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代了仲永从神通沦为“众人”的过程。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之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代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现言外。
最后一段(教材中被省略,建议作为补充阅读材料)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事情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还能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吗?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作者因仲永有天才沦为普通人一事推出的这一结论,正是他看问题透过一层,比别人深刻的地方。
这样看来,题内的“伤”字就可能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至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在王安石的散文中,《伤仲永》虽不以峭刻拗折著称,但仍具有深刻透辟、简洁遒劲的特点。尤其是最后一段,层层转进,一气蝉联,既曲折尽致,又浑浩流转。结以问语作收,雄劲中具不尽之致,尤耐寻味。

作者介绍:

王安石(1021~1086)北宋大臣。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居不去,江宁成为第二故乡。幼随其父遍历各地,见多识广,深谙民情。庆历二年(1042)举进士,出任潍南东路(治今江苏扬州)判官。庆历七年(1047),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东南)知县,遍访东西14乡,部署水利兴修,创导贷谷与民(为“青苗法”之发端),政绩有声,且对理财必须“资之天地”(即靠发展生产)有独特的见解。皇佑三年(1051)再调任舒州(今安徽怀宁)通判。时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闻其文辞政事有声,交表推荐,均以“家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波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宁。由江宁知府改任翰林学士,应神宗之召,力主变法。熙宁二年(1069)二月,出任参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条例司,准备变法。吕惠卿亦于同时被任为条例司检详文字,成为王安石变法行政副手。是年颁行均输法、青苗法与农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罢制置三司条例,权归中书。颁行保甲法与募役法(先在开封府试行)。此后三年内渐次颁行贡举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与置将法;免役法在开封府试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国。熙宁七年(1074),因外有文彦博、司马光,内有三后(仁宗后、英宗后与神宗皇后)激烈反对新法,郑侠献《流民图》危言耸听,又加新法要员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是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
伤仲永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作者背景:
王安石(1021年—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江西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思想家,也是著名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作品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
王安石出身官宦之家,於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考中进士第四名.嘉佑三年(1058年),向宋仁宗上万言书针砭时弊,要求改革.1069年宋神宗时任参知政事,推出了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和募役法等新变法.1070年升任宰相.由於新法中关於土地改革影响到地主阶级与相关的官僚,变法遭到他们的强烈抵制,在民间由於改革推行难度大,反而对一般民众的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又遭到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敌视,使得他在民间形象一直不佳.在1074,1076年两次被罢免职务.宋神宗死后,原反对派司马光(曾因与王安石政见相左而被排挤)任宰相,几乎废除了所有法案.变法失败后,退居江宁(现江苏南京).20世纪俄国共产党领导人列宁称赞他为"11世纪的改革家".
王安石为人特立独行.据载,他常不梳洗就出门会客,看书入神时则会随手拿东西吃,吃了鱼食也不知道.普遍认为苏洵的"辨奸论"就是影射王安石的,其中写道:"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此岂其情也哉?"苏轼和王安石也历来不睦,王安石好做惊人之言,苏轼曾作文讥讽.民间也有不少两人斗智的故事.

◆学习重点: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不足诗,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参考资料:百度搜索
伤 仲 永
作者:王安石

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课文研讨

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练习说明

一 仔细阅读课文,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引导学生熟悉课文,理清文章脉络,把握作者观点。

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

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写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写方仲永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见“课文研讨”。

二 熟读全文,参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顿。

这是一道诵读训练题,重在培养学生掌握句中停顿的诵读能力,但也可以培养理解句意的能力。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余闻之也/久。

三 翻译下列句子,注意其中加线的词的意思。

这些句子中加点的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法特殊的(“奇”“宾客”“利”),一种是文言常用虚词(“于”)。

1.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奇:对……感到惊奇。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做有利可图。

3.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于:比。 于:被。

四 △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

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

教学建议

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独立完成作业,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教师略加点拨,适当答疑。

二、虽然本课没有要求背诵,但仍要重视诵读。课文一定要熟读,最好能背下来。

三、要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四、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

有关资料

一、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二、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王安石的《伤仲永》,是否暗喻司马光的吗?

说《伤仲永》暗讽司马光,那是后来人的猜测,把两个人的矛盾扩大化和情绪化了,这个情况就像我们现在谈论政治斗争,都说左派怎么样、右派怎么样,谁迫害谁、谁有给谁穿小鞋了,其实都是外行看热闹的心态,政治斗争没有那么简单,也没有我们想的那样戏剧性。

司马光和王安石,其实都是伟大的政治家,同时也是儒学大师,修养特别高,他们在人品、文学等各方面都特别尊重。王安石性格直爽,但特别有君子风度,他曾经救过和自己有激烈冲突的苏轼。司马光,为人厚道,但也特别执拗,他绝对认可王安石的人品。王安石去世之后,司马光特别惆怅,给了6个字的评价:不可毁之太过。半年之后,这个伟大的文学家和政治家也去世了。

王安石写《伤仲永》时,年仅22岁,此时,他刚考上进士一年多,并且当上了扬州市政府秘书长,衣锦还乡,想到了与自己同年的好友仲永。两个人是同乡,他们自幼便聪颖过人,酷爱读书,过目不忘,下笔成文。但后来的王安石通过勤奋努力成了国家栋梁之材,仲永确荒废了一生,成为废柴。因此,《伤仲永》是真实的感慨和遭遇,根本不可能讽刺司马光。

况且,此时此时的司马光才20岁,也是刚考上进士,两人在工作和生活上不可能有什么交集。两人来往密集大概在嘉佑年间了,彼时的王安石、司马光、吕公著、韩维四人都有名气,彼此尊重,经常在一起讨论问题,被称为嘉佑四友。


宋·徐度《却扫编》载:“王荆公、司马温公、吕申公黄门、韩公维,仁宗朝同在从班,特相友善,暇日多会于僧坊,往往谈燕终日,他人罕得而预。”当时人们称之为“嘉祐四友”。

王安石和司马光,不管怎么斗,其实都是悲剧性人物。

伤仲永运用了那些表达方式,各有什么作用

  1、表达方式:叙述、议论。
  叙述:写仲永的变化
  议论:强调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第1、2段写方仲永才能发展的三个阶段,即"为什么伤",采用记叙的形式,为下文的议论提供论据。
  第3段写作者阐明的观点看法,即"伤什么",采用议论的方式,说明道理。

  2、原文简介
  《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3、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人称半山居士。封为舒国公,后又改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江右民系,北宋临川县城盐埠岭(今临川区邓家巷)人。庆历二年(1042年)进士。嘉祐三年(1058年)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推行新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次年复任宰相;熙宁九年(1076年)再次罢相,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半山园,封舒国公,不久改封荆,世称荆公。卒谥文。执政期间,曾与其子王雱及吕惠卿等注释《诗经》《尚书》《周官》,时称《三经新义》。其文雄健峭拔,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遒劲清新。所著《字说》《钟山一日录》等,多已散佚。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后人辑有《周官新义》《诗义钩沉》等。
  1、表达方式和作用
  ①本文运用了叙述、议论的手法。
  叙述:写仲永的变化;议论:强调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
  ②第1、2段写方仲永才能发展的三个阶段,即"为什么伤",采用记叙的形式,为下文的议论提供论据。
  第3段写作者阐明的观点看法,即"伤什么",采用议论的方式,说明道理。
  2、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3、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 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1、采用了议论的表达方式。
  突出了后天教育对人成长的重要性。
  2、原文简介
  《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3、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
  4.、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人称半山居士。封为舒国公,后又改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
SDF
文章标题: 王安石的伤仲永和司马光砸缸在映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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