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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进行的大范围循经感传现象研究中,存在哪些突出的问题

时间: 2022-07-04 17:01:13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7次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进行的大范围循经感传现象研究中,存在哪些突出的问题

联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实践,从1956年至1976年社会主义建设在探索中的严重曲折吸取哪些教训

详细点

①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科学分析阶级斗争形势,正确处理不同性质社会矛盾,不能阶级斗争扩大化;

②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

③党和国家领导方面,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反对个人崇拜和个人专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④社会主义建设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成就和探索成果

1、培育了良好社会风气,社会进步举世瞩目。

人民共和国政府以最快的速度涤荡了旧社会遗留下的污泥浊水,培育形成了良好社会风气。在惩治贪腐、反对封建迷信、扫除文盲、发扬社会主义新道德、计划生育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

一个国家的人均预期寿命,是反映这个国家综合实力和社会进步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人均预期寿命从35岁提高到65岁。而印度1952年人均预期寿命41岁,直到2021年人均预期寿命才达到65岁,比中国晚了整整35年。

2、在外交上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新中国一贯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针,区别不同国家对我国的不同态度,同世界各国建立新型外交关系,极大提高了新中国的国际地位。1964年中法建交,打破了西方国家封锁中国的链条。

1971年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1972年促使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打开了中美关系正常化的大门。到1976年,在当时世界上独立的130多个国家中,同我国建交的达到110个。在国际上树立了我国独立自主的尊严形象,赢得了朋友,赢得了声誉。

3、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

到1966年,建成并投产的限额以上大中型项目1198项,初步形成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兴建了一批新兴的工业部门,我国的电子工业、石油化学工业、原子能工业等,大多是在这个时期打下基础的,填补了我国工业的许多空白。

工业布局有了明显改善,内地和边疆地区都建起了不同规模的现代工业和现代交通运输业,基本上改变了旧中国工业畸形发展的局面。

4、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初见规模,效果明显。

农业技术改造的积极开展,为农业生产持续增长打下了基础。在粮食、棉花增长幅度较大的同时,经济作物也获得一定的增长。这期间依靠农村集体力量修建了84000多座大中小型水库,至今仍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灌溉、发电、拦洪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一,必须从实际出发,从具体国情出发,来确定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第二,要正确对待外国经验,一切要与本国国情相结合,千万不能照搬外国的经验。
第三:对主要矛盾的认识一定要以客观实践为标准;搞社会主义建设要正确分析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集中精力解决主要矛盾。
  探索中的教训:

  ①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科学分析阶级斗争形势,正确处理不同性质社会矛盾,不能阶级斗争扩大化;

  ②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

  ③党和国家领导方面,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反对个人崇拜和个人专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④社会主义建设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

  (1)初期有益的探索

  随着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起来。此后,我国历史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阶段。在这一阶段,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是摆在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的历史性任务。
  1,中共八大是我们党在全国执政以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规定了党和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和相应的经济建设方针,大会提出了团结国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而奋斗的总任务。八大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取得初步的成果。
  2,八大以后的进一步探索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调整若干方面的经济关系;二是准备全党整风,正确处理日渐突出的各种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是党在政治生活领域进行的一次有重大意义的探索。
  3,从1960年冬开始,党中央开始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是党在建设社会主义探索中的一次重要转变。在经济上贯彻“八字方针”的同时,在政治上为统一全党思想认识召开了七千人大会,在动员全党为战胜困难而团结奋斗方面起了积极作用。

  (2)探索的失误

  探索在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是一个十分艰难的过程,需要经历复杂的考验。当时面临的主要是两大问题:一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阶级斗争问题,二是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规模速度问题。在前后约达二十年(1957年-1976年)之久的长时间中,我们党在这两大问题上都—再发生严重失误,这两方面的失误又相互影响,使探索过程出现了歧途和曲折。
  ①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产生的重要影响之一,是从理论上修改了“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论断,而认为在社会主义建成以前,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始终是我国内部的主要矛盾。这就成为后来党在阶级斗争问题上连续犯错误的理论根源。
  ②1958年提出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忽视了客观规律,片面突出和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单纯地宜传“速度是总路线的灵魂”,盲目求快,压倒了一切,从
  而改变了八大所提出的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
  ③“大跃进”的提出,标志着党力图在探索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中打开一个崭新的局面。历史证明,这个努力是不成功的。在“大跃进”运动中,毛泽东和党的一些领导人,主观地认为农业合作化的规模越大、公有化程度越高,就越能促进生产的发展。于是在一个多月内全国大部分地区就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党在探索中国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的又一次严重失误。
  ④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虽然毛泽东发动这场“大革命”的出发点是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寻求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但他对社会主义阶段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认识不足,对党和国家政治状况的错误估计,这时已发展到非常严重的程度。“文化大革命”使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它没有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性质,只是一场破坏社会主义发展的内乱。
  http://portal.sdteacher.gov.cn/Course/lishi/Article/603224.aspx

  1956年到1966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这一时期带有“探索”和“曲折前进”两大特征。中共为建设社会主义进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八大正确的理论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方针,但中共对迅速到来的社会主义缺乏充分的思想准备,在工作指导方针上发生了严重失误,“左”倾借误不断滋长,坚持马列主义正确路线的共产党人努力纠正失误,取得了一定的建设成就,使社会主义建设在经历曲折的过程中仍具前进趋势。
  1966年到1976年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这一时期的突出特征是“动乱”。“文革”的发动是“左”倾错误发展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恶果,它是中共历史上“左”倾错误占统治地位时间最长,危害最大的时期。

  探索中曲折:探索在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是一个十分艰难的过程,需要经历复杂的考验。当时面临的主要是两大问题:一个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阶级斗争问题,一个是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规模速度问题。在前后约达二十年(1957—1976年)之久的时间内,我党在这两个大问题上连续发生严重失误,主要表现为将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盲目追求经济建设的高速度。更严重的是两方面的失误相互影响,使探索过程出现了歧途和曲折,给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带来巨大的损失。
  1.出现原因:
  ①内部原因:A中共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经验;
  B高度集中的体制以命令管理经济、忽视民主法制,是“左”出现的主要原因;
  C全国人民迫切要求加快建设及一五计划超额完成,使中央错误认为只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就能使经济迅速发展;
  D极少数敌对分子对中共及社会主义制度的进攻,使党中央对阶级斗争形势估计过于严重。②外部原因:A中苏关系破裂。苏共二十大后实行反华政策;
  B美国发动对越南战争导致国际形势紧张,促使中国领导人对世界战争形势估计过于严重。2
  2.具体史实:社会主义建设中严重的左倾错误。
  ①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阶级斗争领域内的左倾)
  A反右斗争必要:1957年的整风运动中存在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他们向党进攻。
  B扩大化:性质扩大,打击面扩大。
  C影响严重:挫伤了群众、党员(尤其知识分子)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理论上修改了“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论断,成为后来党在阶级斗争问题上连续犯错误的理论根源。
  ②1958年三面红旗。(经济领域内的左倾)
  A内容: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B认识:是党对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反映了人民要求迅速建成社会主义的愿望。在探索中,由于对国情认识不足,夸大了主观能动性,急于未成,给社会主义建设带来严重困难。

  ③1959年反“右倾”斗争。(党的组织建设领域左的发展)
  影响:左倾错误进一步发展,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在理论实践上进一步升级并引申到党内;党内民主生活严重损害;中断了纠正左倾错误的进程。
  ◆ 比较1957年反右派与1959年“反右倾”斗争
  这是两性质不同的事件。右派指资产阶级右派,反右派斗争是阶级斗争;右倾是指党内的右倾机会主义,反右倾是党内的路线斗争。
  ④1966年—1976年十年文革命。(左倾错误的高峰)
  A原 因:略
  B发展过程:发动阶段(1966年5月—1967年1月)
  高潮阶段(1967年1月—1971年9月)
  调整阶段(1971年9月—1976年4月)
  结束阶段(1976年4月——1976年10月)
  C对文革的认识:内乱。
  3.严重影响:
  ①经济领域:1959-1961年三年经济困难,文革动乱扩展到经济领域使国民经济严重影响。
  ②政治领域:民主法制践踏破坏。
  ③科教文化:严重摧残,优秀的民族传统和文化遗产被弃,国民素质下降。
  4.纠正失误:
  ①国民经济的恢复调整:1960年-1964年
  A1960年冬,实行八字方针。这是党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探索中的一次重要转变。
  B1962年初,七千人大会。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
  ②文革中革命干部群众的抗争:
  A二月抗争:1967年2月。
  B周恩来调整国民经济:1971-1973。
  C邓小平全面整顿:1975年。实质是系统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逐步恢复到八大的正确路线上。
  D四五运动:1976年。为后来四人帮的粉碎奠定了群众基础。
  E“四人帮”被粉碎:1976年。十年文革结束。
  5.探索中的教训:
  ①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科学分析阶级斗争形势,正确处理不同性质社会矛盾,不能阶级斗争扩大化;
  ②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
  ③党和国家领导方面,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反对个人崇拜和个人专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④社会主义建设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http://huang8341.bokee.com/viewdiary.18959154.html

分析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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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经济结构是指城市以工业为主的现代部门与农村的传统农业部门并存的经济结构。发展中国家工业化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对这种相对落后的国民经济结构进行改造,使异质的二元经济结构转换为同质的现代化的一元经济结构。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主要表现为:城市经济以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为主,而农村经济以典型的小农经济为主;城市的道路、通信、卫生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发达,而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城市的人均消费水平远远高于农村;相对于城市,农村人口众多等。这种状态既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存在的突出矛盾,也是这些国家相对贫困和落后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实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经济结构的转换,以尽快完成国民经济工业化与现代化的历史任务。

一、建国以来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演变

1、赶超型发展战略与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深化

受建国初期国际环境和历史条件的制约,在前苏联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下,我国选择了以重工业优先发展为特征的赶超型发展战略。这一发展战略的核心是试图通过重工业的优先发展,超高速实现国家的工业化。由于我国是在经济发展水平十分低下的基础上推进工业化的,一是人均国民收入水平十分低下,储蓄率低,资本积累能力不足,资金严重匾乏。二是传统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技术落后,劳动生产率不高,产出水平低下,支持工业化的能力有限。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既不能象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当初那样通过对外掠夺来实现资本原始积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不可能通过引进外资的办法来补充国内资本的不足。而且由于重工业资本高度密集性的特点,使得以重工业优先发展为特征的赶超型发展战略与我国的劳动力丰裕、资本稀缺的资源禀赋特点相矛盾。为了保证重工业的优先发展,必须依靠一种新的制度安排??由政府统一调配资源,以降低发展重工业的成本,并减轻工业化过程中由于劳动力的转移而形成的城市化压力。由此形成了一整套包括统购统销、人民公社、户籍制度等在内的城乡隔离的二元经济体制。

赶超型发展战略和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通过从农业中提取工业化所需的资本积累,以及重工业的自身循环所创造的社会需求,克服了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初期的资本积累不足与有效需求不足这两大难题,在较低的国民收入水平上实现了较高的工业化水平,建立起了独立完整的民族工业体系。但由于重工业的优先发展是以牺牲农业的长远发展为代价的,这不仅造成了农业生产长期低速增长,而且也使农业内部的剩余劳动力不断积累,农村隐蔽性失业严重,从而使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更加突出。二元结构强度一般用农业与非农业间的相对国民收入差距来衡量。美国经济学家库茨涅兹的统计分析表明,世界上发展中国家这一差距最大为4 .09倍,而1979年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强度却高达6.08倍。

2.战略调整、体制改革与二元经济结构转换

在传统的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体制的作用下,到70年代末,工农业之间的矛盾已相当突出,农业劳动力生产率的长期停滞,使传统的工业化发展战略无法继续进行。

从1979年开始的发展战略的调整和经济体制改革,使我国的经济运行机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不断增强,结构变动由政府行政力量推动,转为市场导向。这种由发展战略的调整和经济体制改革所带来的经济运行机制的变化,推动了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市场机制的诱导下,农业生产不断引入现代生产要素,加快了对传统农业改造的步伐。以1987-1992年为例,在这短短的5年时间里,农业生产资料来源发生了十分明显的变化。农业投入中来自农业内部的比重已从46.7%,下降为39.l%,而由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从41.7%,上升为 44%。这说明农业与现代工业部门的产业关联趋于强化。同时,国民经济其他各部门(包括工业、建筑业、邮电业、商饮业以及其他服务部门)对农业的服务贡献率明显提高,从1987年53.3%上升到1992年的60.9%。这意味着国民经济其他各部门越来越多地进入农业的产前、产中及产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之中,在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提高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第二,工业化与城市化相互作用,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改革开放以前,1952?1978年的26年间我国城市化水平仅从12.6上升到17.92,年均上升0.2个百分点,在这期间的1962??1978年城市化水平从17.33上升到17.92,16年间仅上升了0.59个百分点,城市化进程处于停滞状态,而改革开放后,1978??1999年我国城市化水平上升了13.6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约0.81个百分点,是改革前城市化水平年均上升幅度的4.l倍。

第三,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速度明显加快,就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1978年一1998年,共有13585万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就业,平均每年转移为715万人。与此相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就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总的趋势是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持续大幅度下降,从1978年的 70.5%,下降到1999年的50.l%。20年间共下降了20 .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就业比重稳步上升,从1978年的17.3%上升到1999年的23.0%,21年间共上升了5.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持续快速上升,从1978年的12.2%上升到1999年的26.9%,21年间共上升14.7百分点。

2、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演变的总体度量

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核心问题是实现传统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向现代非农产业转移。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过程,实质上也是传统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向现代非农产业转移的过程。随着一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完毕,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力也就与非农产业劳动的边际生产力趋于相等,农业部门与非农部门的发展水平、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也趋于均衡。发展中国家二元经济结构的特点突出地表现在传统农业部门劳动的边际生产力远远低于以现代工业为代表的非农产业的劳动边际生产力。最直接的表现是:在传统的农业部门中较大劳动力份额创造出较小的产出份额,而在以工业为代表的现代部门中,较小的劳动力份额却创造出较大的产出份额。根据这种特征,我们选用比较劳动生产率与二元对比系数两个指标来衡量二元经济结构的强度,并运用这些指标来计算1952年以来的二元经济结构的强度,并以此为依据对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演变进行总体度量。

比较劳动生产率是一个部门的产值(或收入)比重同劳动力比重的比率。国民经济中农业与非农业两部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的差别越大,经济结构的二元性就越强。比较劳动生产率的国际比较表明,农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低于1,非农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高于 1。从时间序列考察,在二元经济结构加剧阶段,农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逐渐降低,非农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逐渐升高;在两部门比较劳动生产率差别达到最高点后,农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转而逐步升高,从低于1的方向向1接近,非农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则趋于下降,从高于1的方向向1趋近。
二元对比系数是二元经济结构中农业和非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的比率。二元对比系数与二元经济结构的强度成反方向变动,二元对比系数越大,两部门的差别越小,反之,二元对比系数越小,两部门的差别越大。二元对比系数在理论上的最大值为1,通常总是低于1。

二、中国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特征

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的发展中大国,其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除具有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共同之处外,由于其结构转换的国内外环境不同,在二元经济结构转换方面还具有自己的突出特点。

l、就业结构的转换严重滞后于产值结构的转换

我国三大产业的产值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变动的方向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三大产业的产值结构与就业结构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在第一产业中表现得最为突出(见表 2)。1999年我国第一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为17.7%,而占社会总劳动力比重为50.1%,二者相差-32.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9.3%,劳动力的比重为23.0%,二者相差26.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3.0%,劳动力的比重为26.9%,二者相差6.1个百分点。显然这种差异,第一产业最大,第二产业次之,第三产业最小。

由于各产业技术进步的速度不完全一致,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产值结构与就业结构的绝对对称是不可能的。由于发展中国家人口增长过快,劳动力的供给远远超过了非农产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加之在其经济结构转换的过程中,第二产业的技术进步速度远远大于第一产业,一般说来,发展中国家就业结构的转换要慢于产值结构的转换。但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其就业结构滞后性更为突出。世界银行在《1979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揭示出这样一个规律,发展中国家工业与农业的产值份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人均接近700美元时(1979年价格)达到相等,当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两部门的劳动力份额也达到相等。我国的工业与农业产值相等,是在1965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约134美元时达到的,当时,工业为38%,农业为39%。到1984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提高 1.3倍,达到310美元,而工业劳动力的比重,仅为17.2%,农业劳动力的比重仍高达68.4%。

我国二元经济结构转换过程中的产值结构与就业结构转换的严重失衡,造成我国二元经济结构转换过程中的结构性扭曲。从工农业产值构成看,到80年代末,我国的工业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4,已基本实现了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然而从就业结构来分析,到90年代末期,我国的第一产业仍占劳动力份额的 1/2,基本上还是一个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社会(见表2)。

就业结构与产值结构严重偏离,说明劳动力在社会各个产业之间的转移还存在着较大的阻碍;同时也表明不同产业间的劳动生产率水平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从这个意义上说,就业结构的转换严重滞后于产值结构的转换,是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存在的直接原因。

2.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

除日本以外的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经济结构转换都表现为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依次渐进的结构演变模式。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则表现为第三产业的超前发展,钱纳里等人的多国模型表明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转换过程中,“工业就业的增加,远远低于农业就业的减少,因此,劳动力的转移主要发生在农业和服务业之间。”与此相反,我国二元经济结构转换过程中存在着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的特点。

我国产值结构中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不仅远远低于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甚至低于印度等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而我国就业结构中第一产业就业份额过高,又和第三产业就业份额过低直接相关。表3的数字表明,我国1999劳动力就业结构中第三产业的就业结构仅高于 1988年的泰国和1991年的巴基斯坦,却低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其他各国。如果以我国90年代初的就业结构来进行比较,则我国第三产业的就业份额是上述各国中最低的(1991年我国第一、二、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分别为60%、21. 3%和18%)。

3、城市化发展严重滞后于工业化进程

从历史上看,城市化与工业化是一个相互影响、相互推动的发展过程。在一国的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不断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与此同时,在空间结构上则不断向区位条件相对优越的地点聚集,这种伴随着工业化而产生的人口聚集效应是城市化发展的根本动力。钱纳里发展模式表明,在低收入区内,城市化率超过工业化率,但差异不大,在人均GNP大于300美元时,城市化率明显高于工业化率。

在我国经济发展与结构转换过程中,工业化与城市化相互关系表现出与上述城市化发展规律完全不同的特征: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严重滞后于工业化水平(见表 5)。1999年我国制造业比重为42.7%,不仅大大超过了处于工业化中期国家的水平,并超过了工业化后期国家的平均水平达10个百分点,而城市化指标仅相当于工业化中期的水平,为 30.98%。

中国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特征既受传统工业化道路和传统经济体制的影响,也取决于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农村工业推进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非城市化发展道路。二元经济结构转换过程中的就业结构滞后于产值结构的转换与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是直接相关的。塞尔昆在《工业化和经济增长的比较研究》中发现,在工业化过程中随着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不断提高,服务业相对制造业来说,其就业弹性系数不仅大于1,而且呈现连续递增的发展趋势,与第二产业相比第三产业能够吸收更多的劳动力就业。由于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严重地影响了我国工业化过程中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导致就业结构的转换严重滞后于产值结构的转换。而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非城市化道路所造成的城市化发展滞后。这是因为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相比更依赖于城市化的进展。与第二产业不同,第三产业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具有生产与消费的同一性,它不象第二产业所提供的物质产品那样可以在产地以外销售和消费。因此,第三产业只有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城市才会有较大发展,而在人口密集度较小的农村由于受到需求不足的制约,发展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相比,成本高收益小。因此,要进一步推进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转换必需加速城市化发展进程,以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
一、国内外二元经济结构理论述评

二元经济理论是发展经济学结构主义学派的研究重点。上世纪40年代末至60年代中期,针对许多经济落后国家发展经济的需要,发展经济学结构主义学派的研究思路大行其道,开创性的贡献首推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模型。1954年,刘易斯在其论文《劳动力无限供给下的经济发展》中,阐述了发展中国家农业部门存在大量边际生产率为零的劳动力,城市部门通过吸收传统农业无限供给的“剩余劳动力”,借助于利润积累与资本化,从而促进工业化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其特点是重视物质资本的形成和工业部门扩张。到了60年代,针对刘易斯模型忽视农业的缺陷,费景汉和拉尼斯(1964)发现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不变工资提高之间存在着某种均衡,其构建的二元经济模型认为:二元经济发展的第二阶段农业劳动边际生产力大于零,工业不是总能够从农业中获得剩余劳动力,依靠农业劳动力供给增加的工业化是以农业产出减少为代价的,劳动力从农业部门向外转移本身要以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为前提。因此,在工业化过程中必须保持农业生产率的同步提高,以此来增加农业剩余和释放农业劳动力。与刘易斯模型相比,费景汉和拉尼斯的二元经济论揭示了农业自身发展与保持城乡两部门平衡发展的重要性。上述两个模型虽有差异,但都认为农业部门存在边际生产率为零的剩余劳动力,强调通过传统部门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现代部门,以实现结构的转变和总量的扩张。

60年代后,发展经济学家舒尔茨提出了人力资本理论,从现代农业经济增长中的人力资本作用出发,提出了改造传统农业的新思路。随后的乔根森则否定农业部门存在边际生产率为零的劳动力,也不承认工资水平固定不变的假设,他认为农业剩余产品在二元结构转变中具有重要作用,为促使经济持续发展和避免陷入低水平均衡陷阱,工业部门积累资本是必要的,但其先决条件是正的农业剩余。由于农业剩余的出现,现代部门的发展成为了可能,即农业产出达到了人口最快增长时所需要的农产品数量,农业部门就会出现剩余劳动力。这部分剩余劳动力是需要转移的,而农业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的速度取决于农业剩余的增长速度。同时,还取决于工业部门的技术进步状况。工业部门的技术进步越快,其储蓄率就越高,劳动力增长越快,经济也就增长越快,最终完成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化。包括费景汉和拉尼斯在内,这几位结构主义发展经济学家均重视农业发展,强调工农并举、城乡平衡发展及政府对农业的扶持,从而弥补了刘易斯二元结构模型忽视农业发展,忽略农业剩余产品为劳动力流动先决条件这一缺陷。

1970年,托达罗模型对城市不存在失业的前提进行了修正,认为农业劳动力向城市部门的转移,并不是受到实际的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而是受预期的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从而解释了普遍存在于很多欠发达国家面临广泛的城市失业的情况下由乡村向城市移民的现象,并提出了“非正式就业”的概念。托达罗模型的政策含义包括:如果单纯采取城市导向的就业扩大政策将无助于解决失业问题,因为城市就业机会和失业保险的改善,会促使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造成城市失业率的上升。正确的做法应当是重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不断增加农村的就业机会,从而减少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压力。托达罗认为,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是解决城市失业和“城市病”及“农村病”的根本途径。

与刘-费-拉的古典模型,乔根森的古典-新古典混合模型,以及哈里斯-托达罗的新古典模型不同,以后的发展经济学家如卡尔多、拉克西特等,针对发展中国家农业剩余劳动力和工业部门产品有效需求不足并存的现实,主张通过调节城乡两部门支出和刺激有效需求来促进经济发展,从而将凯恩斯主义引入了两部门模型,为二元经济理论开辟了一个崭新的研究视角。总起来看,早期的二元经济模型研究侧重于静态和局部均衡分析,并假设了许多前提,其中一个前提变动如允许资本要素流动,则二元经济必然演变;但它会怎样变,以及通过何种途径而结束,该领域的研究长期停滞。90年代后期,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开始从动态演变角度关注二元经济增长,新的二元经济增长理论研究开始起步。

从国内研究现状来看,上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城乡经济的活跃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国内学术界开始从理论层面关注二元经济问题,学术文献逐渐增多,切入点由农村劳动力流动开始,逐渐深入到城乡关系的各个层面。针对中国乡镇企业及农村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学术界认为在城市现代部门与传统农业之间存在一个对传统农业来讲是现代部门的乡镇经济社会,而同时对城市现代部门来讲又是与传统农业有着紧密联系的非现代部门,一些结合中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改进模型和创新理论相继提出,如城乡“双二元结构”论、“三元经济”论等。

二、CGE模型与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研究

发展经济学在经历了以结构主义为基本思路的第一阶段后,20世纪70年代进入以新古典主义为基本思路的、号称“新古典主义复兴”的第二阶段,随后在80年代后又从新古典主义的纯经济分析转而强调历史、制度、法律等非经济因素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第三阶段),在一定程度上有向古典政治经济学回归的倾向,引发了学术界认为发展经济学已走向衰落或消亡的说法。然而,随着投入-产出和线性规划等数学分析工具的出现,尤其是60年代后的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简称CGE模型,下同)方法日臻完善,以及发展经济学家陆续尝试采用这些新的分析工具来建构其发展模型,发展经济学的结构主义分析思路有重新活跃的迹象。作为结构主义分析思路核心的二元经济理论,随着CGE模型在发展中国家结构转型问题上的运用,也展现出了更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应用前景。

CGE 模型是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omputable General Equilibrium Model)的英文首字母简称,其理论基础源自瓦尔拉斯 (Walras) 于1874 年提出的一般均衡理论。瓦尔拉斯在其专著《纯粹经济学要义》中,将经济系统看作一个整体,考察了其市场均衡和总量均衡,研究了各要素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和关系,以及因供求关系变动所导致的价格变动,进而又促使供求关系趋向均衡的过程,提出了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称满足下列条件的经济状态称为一般均衡状态:(1)每一个消费者都根据自己的预算约束选购自己认为最佳的商品组合,以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这种预算约束是由生产要素和商品的价格所决定的;(2)在生产要素和商品的价格一定的情况下,每一个消费者向生产单位提供的生产要素的数量,是由消费者自己决定的;(3)在工艺、技术水平、资源和市场容量一定的情况下,每一个生产者都努力谋求最大利润,但长期利润为零;(4)在现有价格下,商品和资源市场上供求均衡,即不存在超额需求。
CGE 模型用一组方程来描述宏观经济中商品和要素之间的供给、需求以及市场关系,在一系列优化条件约束下,求解这一组方程,可以得出在各个市场都达到均衡时的一组数量和价格。通过定义各经济主体的生产、需求函数的数值表达式,能够反映不同部门及经济主体之间相互依赖和作用的数量关系,通过外部冲击引起的模型变量数值变化,可以刻画各部门经济效率和行为主体分配格局的变化趋势。一般认为,当价格、经济结构和宏观经济现象都是主要的影响因素时,CGE 模型是比较合适的工具。由于CGE 模型的一般均衡框架能够描述多个市场与结构的相互作用,能够估计某一政策变化所带来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包括对经济系统的全局性影响,因此CGE 模型尤其适合分析经济结构的变化和原因。这些结构包括产业结构、就业结构、贸易结构、收入结构等。CGE 模型可以按照产业部门和城乡居民组进行详细分类,可以模拟外部冲击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产生的影响,从而对城乡收入差距变化及产生原因进行详细分析, 因此对研究二元经济结构变化及结构转型政策的探讨尤为便利。

CGE 模型自上世纪60 年代进入实际运用以来,在国际贸易、环境保护、财政税收和经济改革等领域得到了较广泛应用,已经被证明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政策分析工具。对发展经济学结构主义学派来讲,CGE 模型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分析工具,研究学者们已先后开发出针对韩国、日本等一些国家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CGE 模型。从理论上看,运用CGE 模型来研究发展中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转化问题具有下列优越性:(1)与运用计量经济模型等局面均衡分析方法相比,CGE 模型采取的是一般均衡分析,可以模拟政策变动对经济系统整体及各相关组成部门、行业的冲击,可以减少因假定前提“不真”而引起的模型解释力下降或不成立问题。采用计量经济学等其他分析方法,只能进行局部均衡分析,需要对模型的成立以及分析基础、结论的解释范围做出若干假定,如“某某变量”不变等“前提”。而CGE 模型采取的是一般均衡分析,是在允许其他变量变化的情况下探讨某种变量(或政策)变动的效应,所做的假定可以大大减少。如传统的古典、新古典二元经济模型,在探讨城乡两部门之间劳动力迁移的作用时,均假定资本在两部门之间是不流动的,这与实际不符。但受分析工具所限,必须作出这样的假定。而利用CGE 模型来分析二元经济结构转化,就可以同时将这两种要素流动及其作用纳入分析框架。(2)刘易斯古典二元经济模型假定农业中存在着隐蔽失业,而新古典二元经济模型则认为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总为正,两派学者在这一根本性问题上长期争论不休。由于各自研究的出发点不同,导致在产出、就业结构及变化、工资变动等模型分析结论上也不相同,这也暴露出传统的二元经济理论模型研究缺乏定量分析和实证研究的支持。CGE 模型的出现,给运用定量分析来探讨二元经济结构转化途径、方法提供了可能。

虽然CGE模型在财税、贸易、环境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相对于该模型擅长于结构分析与政策模拟而言,目前在二元经济理论领域的应用还是比较滞后。究其原因,可能有下列几点:(1)当CGE 模型于上世纪60年代左右达到实用阶段时,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转化已经完成,如英国70年代末农业劳动力比重已下降到2.5%以下,城市人口则超过了90%;美国农业劳动力比重1970年已下降到6%;同期日本、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德国农业劳动力比重分别仅占13.8%、10%、6.7%、7.4%和7.5%。对西方经济学家来讲,针对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CGE 模型已失去了研究对象、应用价值和必要性。(2)亟待转化二元经济结构的中国等一批东方国家,此时其国民经济仍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不能够满足CGE 模型分析所要求的市场经济或混合经济的前提,加上我国处于对外封闭状态下,学术信息和人才、分析手段与设备均不具备。(3)正处于二元经济结构转化过程中的拉美等发展中国家,其城市化超越工业化的“拉美现象”或“城市病”已经形成,利用CGE 模型来模拟和探讨代价小、成本低、效益(后遗症小)好的二元经济结构转化途径、思路、方法和政策措施,其应用价值已大打折扣,研究者的动力已经大大降低。

三、CGE模型与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研究

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由于人多、地少及经济欠发达的历史原因,中国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艰巨性、长期性及复杂性特点十分突出。自上世纪70年代末农村改革开始,中国已逐渐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或混合经济转轨、转型,从这一角度而言,运用CGE 模型来模拟和探讨中国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正确路径、方法和政策措施,前提条件已经具备,且具有相当大的应用潜力和空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学家和政策研究者已经在这方面进行了孜孜不倦的探索。如为研究我国城乡经济联系,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以中科院系统所陈锡康研究员为首的课题组就研制出了“中国城乡经济投入占用产出表”,并利用其进行了城乡关系的分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批专家、学者,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陆续通过出版著作和发表论文的方法,将一般均衡理论和CGE 模型引入国内,并相继研制出了一些用于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CGE 模型。“九五”、“十五”期间,京、沪、鄂、苏等地的一批学者,相继研制出用于财税、金融、外贸、环境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目的的CGE 模型,这方面的应用在我国正处于方兴未艾之势。

相对于CGE 模型在其他经济领域研究而言,专门针对中国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研究的CGE 模型十分罕见。国内已有学者开发了与二元经济结构转化有关的区域连接CGE 模型,从区域间劳动力流动角度出发来研究中国区域经济发展问题,但立足于总体,能够包括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等全要素流动在内的完整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CGE 模型仍然缺失。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转化难度相对较大,由于缺乏定量研究和总体均衡分析,许多研究仅从单一角度、单一要素流动出发,如作为热点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研究,不能够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对城市产业发展及住宅、交通、教育等基础设施承受力影响,以及各种不同转移途径和方式对城乡生态环境、能源供给的影响等综合考虑在内,难于正确、科学及定量解释城市化、工业化与农业及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以至于其研究结论从某一个角度、某一个时期来看是正确的,而总体、全面、长期来看又有所缺失或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在中国经济转型研究中,采用CGE 模型进行政策模拟和加强定量研究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采用CGE 模型对中国二元经济结构转化进行定量研究需要较多的数据及变量、参数。由于众所周知的统计数据原因,目前构建较详细部门、产品、居民分类的CGE 模型会遇到较多的困难,许多数据需要估算,花费的时间、精力巨大。由于对该模型的应用意义不甚了解,目前除一些国家级研究基金有课题经费支持外,省市地方政府及企业、社会对这方面应用的研究资助还十分匮乏。尤其是涉及区域经济研究的CGE 模型,由于在数据、参数方面缺乏研究基础,单个研究者在许多方面全部需要自己动手,研究困难可想而知。这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该模型在实际中的应用。在中国经济转型问题上推进该模型的应用,还需要政府、社会和研究者共同努力来克服这一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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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经济结构是指城市以工业为主的现代部门与农村的传统农业部门并存的
经济结构。
发展中国家工业化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对这种相对落后的国民经济结构进行改造,使异质的二元经济结构转换为同质的现代化的一元经济结构。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主要表现为:城市经济以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为主,而农村经济以典型的小农经济为主;城市的道路、通信、卫生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发达,而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城市的人均消费水平远远高于农村;相对于城市,农村人口众多等。这种状态既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存在的突出矛盾,也是这些国家相对贫困和落后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实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经济结构的转换,以尽快完成国民经济工业化与现代化的历史任务。

实验研究法的实验研究方法在相关学科研究中的应用情况

实验研究方法在自然科学中的应用历史较长,并大大推动了其发展,在社会科学中的应用时间相对较短。但近几十年来,实验方法在社会科学各学科中的应用发展很快。 心理学是管理学的基础之一,实验研究方法在心理学中的应用具有很长的历史。将实验方法引入心理学,引发了心理学的革命。1879年,冯特在莱比锡大学创建世界上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运用当时所能达到的技术,使用与生理学等自然科学相同的实验方法,对人类心理进行较为精细的系统分析。这标志着心理学的重要分支――实验心理学的诞生,也标志着心理学走向科学之路。
此前关于人类心理的论述和研究,可以追溯到希腊的哲学著作,其中有的论述已颇具体系。但是无论他们论述得如何精细,如何严密,他们所采用的方法都是内省思辩的方法。这样结果就像两小儿辩曰一样,彼此谁也说服不了哪一方。因为当时的心理学思想是孕育在哲学思想中的,有人称之为“安乐椅中的心理学”,意指当时心理学思想是哲学家们坐在安乐椅里苦思冥想中产生出来的,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19世纪中叶。
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康德曾断言,心理学不可能成为科学。这种说法虽然不正确,但却并非无稽之谈。因为心理或者说是意识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又具有极大的个体差异性、群体差异性,以及多种维度、层次,学说之间相互辩论,纵使胜负有定,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过通过做实验的方法来证明自己的观点。科学之所以区别与哲学,一个重要的特性是具有严密的实证性。一门科学之所以为人们所承认,是因为它在人们面前是可以被证明是正确的。为了证明一个学说的正确性,必须进行比较系统精确的实验。心理学若要从“安乐椅”式的哲学逻辑思辩中挣脱出来,则必须具有实证性的科学特性。
著名的实验心理史学家E·G·波林写道:“把实验法应用于心理问题是心理研究史上无可比拟的伟大杰出事件”。心理史学家D·舒尔茨曾说:“现代心理学与它的智慧的先驱者的重要区别,不在于所提问题的种类.而在于探索答案所用的方法”。在冯特之前,赫尔巴特已首次宣称心理学是一门独立的科学,却没有成功,因为他没有在心理学中应用实验方法。另有一些从事生理学研究的人虽然使用了实验的方法,如米勒、韦伯、费希纳等,但没有把该方法引入到心理学的研究中。1874年冯特在苏黎世大学任哲学教授时,开始转向心理学和哲学的研究,1875年冯特到莱比锡大学任教,从事心理学方面的研究,并继承了米勒等人的实验研究方法,创建了第一个心理实验室。从此“科学的”和“实验的”这两个词便成为“心理学”的核心含义。因此,从这个角度讲,冯特将心理学变成一门实证科学。
自从冯特创立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以来,心理学得到空前速度的发展。1883年,仅在冯特创立实验室4年之后,郝尔在美国建立了美国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从1888年到1895年,在美国兴起了遍及全美的建立心理学实验室的潮流。19世纪末到 20世纪初,各种学派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各式各样心理学风起云涌。但无论各种学派观点如何对立,以实验方法为代表的实证思想一直被抛弃,大多数心理流派,无论其观点多么变化无常,都将实验法作为证明自己观点的工具。
现代心理学中的实验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自然实验法,不讲求严格的变量控制;另一种是实验室实验法,要求在实验室内严格控制各种变量和遵守操作规程。通常所说的心理学实验主要是指实验室实验法
总之,实验法促使心理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实验法促进了心理学各应用领域分支心理学的发展,获得了丰硕的成果,据粗略统计,心理学超过一半的研究成果来自实验方法。另外,实验法具有主动性、可控制性和可重复性等特点,便于精确地揭示出心理学的科学规律。因此,实验法成为研究心理学的基本方法。
但是,对心理学实验方法的批评也时有所闻。这些批评意见主要有:第一,不能适用于绝大部分心理学分支领域;第二,不具备普遍的信度和效度;第三,过分强调定量研究,忽视了质的研究;第四,技术要求较高,较难普及。有的批评火药味十足:“实验室实验,因为它要求严格的条件控制和数量化的结果处理,所以便不能不找比较简单的问题,在非常限制的条件下进行实验,结果是完全脱离实际,避实就虚,无血无肉,只剩下一些干瘪瘪的渣滓,也就是完全缺乏意义的东西,……结果当然会扼杀心理学的生机。”“实验方法是制造科学渣滓的工厂,又是扼杀心理学的杀手。”实际上,实验心理学井没有扼杀心理学的生机,相反正是它给心理学不断地注入新的活力。实验方法在心理学研究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其意义也是不可抹煞的。但是这些批评也说明,心理学中的实验方法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展。首先,要重视对实验的哲学方法论的思考,即重视在方法上如何更有效地去实施实验、解释实验。其次,心理学中的实验方法必须向其它学科吸取新技术、新方法。再次,心理学中的实验方法应该摆脱单一的实验室研究模式,向自然实验法靠拢,注重与现实情境接轨;或者使实验室情境自然化,将心理实验室建设成为现实自然情境的模拟,以解决与社会生活实际联系少,研究结果的社会实用性差等问题。 在实验方法进入教育领域之前,教育研究主要采用精神科学的分析方法,使用描述性语言对教育现象进行解释,主要是哲学思辨的方法。19世纪初,近代数理逻辑的发展启发了赫尔巴特,他主张用实验科学的量化方法来研究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但他基本上仍然坚持逻辑论证和思辨方法,主张将量化表述和逻辑思辨结合起来,因此赫尔巴特的教育研究方法带有一点逻辑实证的方法论色彩。
19世纪中期,自然科学形成了实验和检验假设的方法论,注重对事物进行量化分析,用数量化模型来描述和解释事物要素之间的关系,并通过对事物要素的关系命题的逻辑演绎或归纳来揭示事物的内在规律,这对社会科学产生了重要影响。实证主义的创始人孔德提出运用科学方法来研究社会领域,主张严格采用自然科学范式来研究社会现象(当然包括教育现象),追求方法、结论的科学化。
19世纪末20世纪初,实验和假设检验的逻辑方法在德国教育研究中问世。德国教育学家、心理学家梅伊曼(Meuman,E)和拉伊(Lay,L·A )奠定了教育实验的基础。1901年,梅伊曼提出了“实验教育学”的概念,1908年,拉伊发表了在德国誉为“继赫尔巴特以后教育学说新纪元”的标志性著作――《实验教育学》,主张教育应该和心理学一样进行严格的实验研究。教育学应建立在教育实验的基础上,运用实验和假设的逻辑与方法以及定量描述,来确定教育活动中各要素的因果关系或相关关系,克服以往的教育理论只重视思辨的缺陷。自此,教育实验开始在教育领域盛行起来。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统计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教育研究的手的逐步科学化和高技术化,计算机的运用,用数学方式检测、描述、模拟,进行量化分析,使教育理论向严密科学的方向发展。可以说,上世纪教育学领域的每一项重大科研成果,都与教育实验相联系。特别在当代,教育理论更是以教育实验为依据,从教育实验中概括研究结果,进而升华为理论。
我国教育研究中实验方法的引入较晚,主要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开始系统学习和运用西方的实验研究方法理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教育实验研究的主要观点、成果己经形成了较全面的体系,但教育实验诸环节研究很不平衡,有的方面极为薄弱(如实验设计规范的研究),有的方面停留在经验描述的水平(如实验评价规范的研究),操作性不强。可以说,我国教育领域的实验研究水平总体较低,这里的原因主要有:
第一,我国儒家学者“经学”治学传统方法以及近代以来所形成的“中体西用”机械治学方法的束缚。大量研究者者采用的是“六经注我,我注六经”的经学治学方法与模式,官云亦云,人云亦云,依傍权威,拘泥经典,重思辩轻实验,许多研究很少深入到具体实际工作中去观察和讨论问题。
第二,前苏联教育学者的“形而上”的治学方法。由于历史的原因,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们的社会科学界受前苏联影响非常深刻。表现在教育领域就是:在教育研究中机械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学原理,研究方法论单一化,只是单纯地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教育研究中的作用,几乎从未考虑其他科学方法在教育研究中的借鉴应用。
第三,对实验研究方法的了解不够。国外社会科学领域中实验研究方法的理论与实践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已经非常成熟了。但我国主要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系统地引入,理论上探索和实践上的应用都存在较大差距。
第四,实验方法本身的缺陷。通常所讨论的实验大多为实验室实验,这种实验的条件较为严格,距离现实较远,实验结果的外部效度远不够高,影响了实验方法的推广。
针对以上问题,一些学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第一,转变观念,从从实证主义方法论高度充分认识实验方法的重要意义;第二,加强国际交流,在研究方法上与国际接轨;第三,在各个教育阶段系统推进研究方法的教育;第四,不完全套用自然科学实验的特征来衡量教育实验。教育实验的规范、程序、方法应该是在吸取其他学科营养的基础上,自身在发展过程中不断积累、创新和完善的结果。自然实验应是下一步努力的重点。 尽管有人把经济学实验方法的历史上溯到1738年贝努利(Bernoulli)为研究“圣·彼得堡悖论”所做的实验,但绝大多数人还是认为应把上世纪30年代作为经济学实验方法的开端。事实上,60年代之间所出现的一些主要的实验研究和论文对于当今这一领域的发展,无论从手段上,还是从方向上,都有着非常显著的影响。归结起来,早期的实验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有关个体选择理论的检验。瑟斯顿(Thurstone)于1931年所做的用实验方法确定无差异曲线的研究是有关个人行为实验研究的开创性工作。这个研究虽然后来招致了许多批评和修正,但它开拓了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1944年,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的问世,引起了人们对于个人选择行为以及人们之间相互影响的更为广泛的注意,这促使研究不断深入,人们开始观察一些不符合经济选择理论的现象。其中,阿莱悖论最为著名。
第二,博弈论研究中的诸多实验。其开拓者是德雷舍(Dresher)和弗勒德(Flood)。1952年,福特基金会和密执安大学共同召开了一次题为“决策过程中的实验设计”的会议,会上有一批重要的研究成果问世,其中包括纳什参与的研究n个人小规模博弈行为的实验。这个会议的参加者如马夏克(Marschak)、拉德纳(Radner)和西蒙(Simon)等人对博弈论理论以及实验方法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此次会议之后,这一方面的研究工作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检验博弈理论的有关假说;二是对战略环境进行实验研究。
第三,涉及现代产业理论的实验。1948年,张伯仑(Chamberlin)在哈佛大学组织了关于垄断竞争的首次试验,研究了46个均衡价格略有变化的市场情形,得到了一些重要变量的实验数据。有趣的是,张伯仑本人并不满意于实验结果,他也因此放弃了进一步实验的打算。但是,当时的研究生弗农·史密斯(Vernon Smith)却由此兴趣盎然,以至于后来通过不懈努力成为了经济学实验研究的一代宗师。另外,50与60年代之交,西格尔(Siegel)和福瑞克(Fouraker)对双元竞争和寡头垄断的行为也做了较多实验。他们研究了这类市场上在达成价格与数量协议之间的讨价还价行为,并取得了方法论上的进展。
上世纪60年代是经济学实验研究的转折时期。尽管实验研究从总体上仍缺乏市场,但已有一批有份量的研究论文面世,也出现了许多重要的实验。比如,贝克尔(Becker)、德克鲁特(Degroot)和马夏克(Marschak)在1964年的研究说明了经济理论与实验研究之间的紧密联系。当时,他们主持了一个测度个人期望效用函数的实验,并专注于如何激励参与实验的受试人真实地显示他们关于彩票的保留价格(reservation prices)。这带来了方法论上的重要进展。
70年代中期以后,实验经济学(实验方法这时被赋予的新名字)日益兴盛,开始得到许多基金的大笔资助。一方面,这意味着社会对实验方法的重视和承认;另一方面,资金也切实地推进了实验室建设以及随之而来的大发展。
80年代至今的实验经济学呈现出一种爆炸式发展势头。比如,第一次出现了在许多研究领域中,不同的实验小组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方法对同一个问题进行研究的现象,这标志着实验经济学开始成为了一个靠知识累积而得到进展的学科。而且用实验方法取得的成果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主流学派的经济学刊物上,使实验经济学的研究成果越来越引起主流经济学家的注意,甚至对传统经济学的一些理论形成了严重的挑战。
近年来,经济学的实验研究方法己有很大改进,广泛使用的现代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控制技术,使实验过程向信息化、智能化和系统化发展,实验数据的处理能力大大增强,实验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也不断扩大。许多有影响的大型实验都有专门设计的计算机程序,复杂的行为过程包括经济参与人之间的博弈行为都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模拟,实验研究工作主要体现在实验设计阶段。
目前实验经济学的发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第一,实验经济学的发展加速了经济学研究和行为科学研究(特别是认知心理学)的相互渗透。第二,实验经济学家试图通过对实验中经济参与人行为过程的观察和分析,构造微观经济理论的动态基础,以弥补主流微观经济学的缺憾。第三,对政策决策的实验研究是实验经济学家关注的一个重要领域,这方面研究的主要代表是加州理工学院经济学和政策实验室、亚利桑那大学实验经济学和政策科学实验室、约克大学实验经济学中心。
2002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实验经济学家Smith,说明经济学实验研究所取得的成就,得到了高度评价和主流经济学的普遍认同,实验经济学的研究促迸了现代经济科学的发展。
经济学实验方法的基本过程与一般实验方法相似,即进行实验设计、选择实验对象、确定实验条件、指挥试验进行、分析实验数据。
实验经济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与争论主要有:激励动机设定的可信程度问题、实验对象的选定与内部效度问题、相互影响与实验的现实性问题、“偏好逆转”实验普遍意义的争论、“重复性实验”与结论的可靠性问题等。

我国环境生态学在环境现状及存在在问题

环境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中一个通病,这是一个特别突出的问题,在我们国家,由于的特殊国家条件下,中国的环境问题呈现出不同的原因,并与逐步深化西部地区的大规模开发开展,环境,法治也显得尤为迫切,但目前的环境法律制度存在诸多弊端。本文探讨的原因,中国的环境问题的特殊性,今天的环境和法律体系,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环境环境环境问题法治

环境相对中心的事情。相关联的一个中心周围的东西的东西事情的中心的环境中被称为。中心的事情,是有区别的概念的环境下,相对于人类,环境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其中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产,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产,文化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农村地区。 “(1),它包括生活环境,包括生态环境是一流的环境问题,周围的人由于人类活动的环境变化造成的环境问题可分为两类,地震,火山爆发,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在环境质量,以及这种变化反过来对人类生产,生活和健康的有害影响的现象“(2)第二类问题,笔者在这篇文章中所阐述的环境问题也被称为二等环境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不仅是社会发展的一个环节的问题,但整体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日趋成熟,建设法律制度一步一步环保的过程中,法治的轨道,以法律为基础的治理规则,它应该可以说,解决当今的环境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本文试图做一些探讨中国的环境问题和环境,法治。

产生的环境问题,中国的环境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环境问题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产生

环境问题自古以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环境问题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我们可以分为环境问题分为两种,一种是传统意义上的环保问题,这主要是指人们才实业革命自然的不合理开发资源,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资源的浪费,这是由于土地过度开垦,砍伐森林,过度放牧,掠夺性捕捞,由于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草原退化,水生生物资源下降,频繁的干旱和洪水,等等。例如,两河流域的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部分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森林破坏,但他们做梦也没想到的,今天他也因此成为荒芜贫瘠。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水后现代意义上的另一个环境问题的积累和存储的中心,它是工业革命,工业和农业的可变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除了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加剧外,导致“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和农药污染严重的环境问题,造成其污染的广度深度了大量的“环境大大超过污染”事件(也被称为公众的环境风险,是指人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社会危害,包括环境损害),因为我们都知道12月3日,1984年印度的农药厂在博帕尔毒气泄漏事件和4月26日,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厂放射性泄漏,这两次事件中,现在人们认为是有某种恐惧的感觉。

(二)中国的环境问题的现状和原因分析

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中国的环境问题的现状,已经成长为一个全球性的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重大的社会问题,人类面临新的全球性和广域环境问题分为三类:首先,全球广域?环境污染,二是大面积的?生态破坏;三,突发性的严重污染事故。

发达的国家对环境的污染环境问题,环境破坏的发展中国家,在中国,在同一时间有两种类型的环境问题的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并产生非常严重的。据统计,中国是世界环境污染物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之一,全国每年排放的污染物达4300多万吨(约28万吨,14.6万吨二氧化硫烟雾),1988年全国废水总排放的工业废水排放量2.68亿吨,3.68亿吨,处理率为27%,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也很严重。目前,我国年初解放水土流失面积?1160000平方公里扩大到1500000平方公里的。 (3)

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我国造成的经济损失是非常惊人的。现在让我们看一组数据:据不完全统计,在20世纪80年代初,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690十亿人民币,对环境造成破坏的自然生态的一部分,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26.5亿元元一张,共亡955亿元,占全国工业和农业总产值的14%左右。从这样一组数据,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我们的严重的环境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健康发展的中国经济的国家,这必将是我们未来的经济发展极为不利。

对环境问题的原因,在中国分析

如此严重的环境问题的,应该说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因素和地理因素,以及经济,文化,社会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以及我国的具体国情,它是独一无二的,在这里我将着眼于具体的阐述。

(1)经济因素

目前,中国经济正处在一个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但也是中国的经济高速增长期,在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国家的生态和环境问题,可以承受在此期间中国的生态环境将更加沉重的压力,这个阶段是最严重的时期。

恶化的经济发展所引起的环境问题。中国的经济改革,社会生产力的解放,这种解放刺激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但在同一时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和行业的污染物排放也将加速增长。然而,由于国家的经济仍处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过渡时期,人们只注重对经济增长的数字,却往往忽略了背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掠夺性开采资源,环境所造成的极大破坏,生态和环境问题正在成倍增长,在最近几年。

二,经济利益和环境保护的冲突。市场经济的发展是追求高利润,相对少数人的利益,保护环境是大多数人的利益,两者是相互排斥的状态,社会关系的主导冲突的法律,很容易使一个规范。中国的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的主体。但近年来,中国的农村环境恶化尤为明显,一些乡镇企业的农民扶贫,环保污染的国家,那里的集体伤害,我宁愿忍受。在这方面,国家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关闭“十五小企业,然而,在一定意义上,政府是双方冲突调解人,经常成为冲突一方(名胜古迹),大营非法,执法是极其困难的。

(2)人文及社会因素

生态学作为一门科学,它诞生之日起,一直与“人类社会”结下了不解之缘,如果预生态学会更自然的属性,然后现代化的生态,是更强烈的这一面的社会属性。“(4)环境问题,最明显的是,人文和社会的原因,中国的环境问题,当前的角度来看,别人在这方面的巨大因素。

第一,中国的人口众多,资源环境的压力,环境问题和人口密切联系对方。在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条件下,一定的地理环境和生产力水平,人口增长应该是一个适当比例的人口问题和环境问题,是当代中国的发展,庞大的人口和快速增长所面临的主要挑战,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对环境产生巨大的影响。可以说,中国的人口问题是难以逆转的最大的社会问题,在很短的一段时间,这是没有需要禁忌。人口问题已经导致在该国的资源,这往往会出现资源的过度开发现象的绝对短缺,这一现象伴随着惊人的浪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造成很大的压力。

二,公众的环保意识普遍较差。所谓的环保意识,对环境的认知状态和环境规则的理解的基础上的人的意识,根据自己的基本价值观?参与环保,它最终体现在有利于环境的行为保护。 “(5)大多数人对我国环境问题的国家的环境状况的判断缺乏一个清醒的认识的客观条件,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的态度中庸,没有敏感性,缺乏环境的根本问题的认识,甚至不理解,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市民不希望主动获取知识的环境,2000年“世界环境日”前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开展的全国公众的环保意识,环保意识和我们的公共知识的调查报告的结果还必须处理水平较低弱的环境伦理,中国公众的环境意识有很强的依赖性的特点政府的类型,政府有一个决定性的作用,以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从这些一个很多的调查,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国家环保意识是怎样的差别。一个国家的国民的环保意识是如此之差可以想象这个国家的环境问题,以及什么样的情况。

环境问题与贫困和其他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同时也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趋势。环境问题,在今天的世界各国有不同的形式,但是从整体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总结出一点,丰富的环境问题主要涉及到对环境的污染和污染物,在贫穷国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与自然资源相关的环境破坏,前者更容易控制和恢复,预防和恢复,后者要困难得多。中国的环境问题有类似的情况,平原,沿海和大的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环境问题环境污染治理的不断缓解,在相对贫穷的地区西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恶化,环境破坏非常严重,并日益呈现出对环境问题的同步趋势,加深贫穷,形成恶性循环。

环境法律制度的思考环境法律体系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包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此笔者对中国的环境法律系统的以下调查在中国的环境问题作出一个几个规则的法律思维:转型的概念和加强立法实践,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改善,强化法律监督,公民的环保意识,加强守法行为,对环境构成物决定的所有权思想。

(一)改造

的立法理念和立法实践,加强中国的环境保护法颁布20年来,基本上是发生了什么大的变化,环境法在立法上升不转型,仍然是基于环境的法律调整的范围污染防治法“,作为传统的环境法律体系的核心。事实上,环境保护不仅是治理现有污染,而且还保护现有环境,然而,长期以来被忽视了我们的立法在这方面保护自然资源不足造成的,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国家环保总局是负责的,当它涉及到西方环境强调,“一定要按照江总书记,预防,保护优先”的要求,坚持既污染控制和城市污染控制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农村环境,均衡的综合决策的政策,力争实现西部环境事业的发展飞跃。

“环境保护法”颁布由国家或确认由国家法律,法规的执法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和环境保护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为中央立法的总称,是必要的,以实事求是的精神,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基础上,全面,均衡的,按照统一的法律制度,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建立高效的组织环境管理机构的指导和协调的任务,通过立法明确的机构设置,劳动分工,责任和权力以及权力行使的程序,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和进步,以确定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违反法律,对罪犯施加制裁,为了以有效地保护受害者的人类权利。目前,中国的环境立法污染环境和国家环境立法的罪行是一个国家的环境法律和法规,与国家环境立法根本方向原则,全国人民的法律环境活动的本地立法,关键的环境立法的基础。今天,在我们国家有规定的污染控制规范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少的缺陷,这应该是关注的焦点未来的环保法规进行。

当地环保法规享受地方当局和地方行政机关立法,发展当地的环保法规和规章的,它的主要手段是环境保护纳入法治的轨道,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环保管理的重要保证措施。当地环保法规,必须有强有力的环境管理,突出重点,兼顾的指导思想,坚持环境管理服务中心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重点环境保护法规,遵循以下原则:(1)建立环境立法的原则,制度,如前所述,国家环境立法,有一个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保护生态资源的缺陷,污染防治立法有一个重点,而忽视了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现象,这相当于当地环保法规,从而在实际工作中的重污染预防和控制光保护生态环境,缺乏全球考虑环保工作,坚持环境立法的原则,在当地法例要求,利用生态的角度来看,认为作为一个有机体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各种灾害规范环境管理体系组成,标本兼治,(2)加强污染问责制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加强污染者的法律责任。地方立法应成为国家立法的污染者和责任体现,谁污染谁治理,一直是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在市场经济体系中,主力球员在市场趋利,往往是一些企业宁愿被罚款眼前的短期经济效益不去控制污染,因此,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已成为必不可少的加强污染者的责任,应该说体现在环境法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3)坚持现实和推进的原则,结合不同地方的污染是不一样的,环保的具体任务,这需要地方立法是基于当地实情,坚持以国家立法的原则,与当地的灵活性相结合。总结性的立法往往具有显着的滞后性,并不断发展社会关系,地方立法应提前立法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以弥补国家立法的滞后性。(二)提高执法和司法

>中国环保已经强调,行政主导的政府来发挥主导作用,从近年来的发展趋势,中国的环保行政主导的政府已经被呈现不断加强的趋势。目前,在环保重点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更加鲜明的特点的环境行政主导的行政主导的过程,有其优势,如效率高,能够适应中国的生态环境是复杂的特点,但其局限性也很明显首先,它主要适用于在污染防治,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是另一回事;其次,行政主导的政府有严格的隶属关系,很容易出现部门分割,破碎,无法形成一个有机的连结的整体事业体制的混乱,此外,行政主导的方式,减少环境正义的地位和作用,也减少了对环境的执法,司法的作用可以忽略不计,因此,要实现法治环境,需要提高执法和司法。它应该是如何提高执法和司法,我认为,应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刑法污染预防和控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集成的方向,目前的行政处罚上升处罚的性质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

二,生态保护和民事保护范围逐步扩大和缩小刑事责任的范围,取决于民法完美,改善依赖于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之间的正确的治疗和公众环境意识和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

再次确立了检察院为主体的公益诉讼制度的的检察院代表环境危害诉讼的受害者。现有的环境侵权诉讼需要由民法通则,更广泛的环境侵权人在诉讼中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的受害者,不利于共同诉讼人共同索赔的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可以克服这一缺点,在今天的情况下,在中国公众的法律意识普遍较弱,这可能是好的政策。

最后,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加强环境法律执法。笔者认为,系统的工程在中国的环境法律系统,执法链路结束,前面的问题是没有解决的只有一个大小年底适合所有的,是无异洪水违约子规则,是治标不治本,甚至激化矛盾,对环境和法治的发展埋下隐患。

(三)增加法律监督

由于实施环保在中国行政主导的政府,权力相对集中,行政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较大的法律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法治的法律规范,法律关系,法律调整机制的一个重要手段实现的义务的法律现象的活动汇集了法律监督是使法治在法律相干态有力的保障法律措施的各个阶段,一个国家没有严格和有效的法律监督,有没有规则法律。 “看得见的法律监督的真正价值不在于形式,而是努力

一般在中国的环境法律,包括:行政部门的监督,舆论,政党机关的监督和监管。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监督的群众,司法监督,以及其他类别。

机关的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近年来的工作听取了汇报,理事会州立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资源和保护环境,实施和如何促进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并坚持的法律监督和监管公众意见,组织中国环保世纪,环境执法检查活动,并始终坚持的监督行政机关

环境监管,成立了专门的环保监督机构,旨在加强环境执法。

舆论监督的形式,但在中国的程度,他们的监控系统主要政党的社会组织的监管是非常低的,因此整体的效果是非常有限的。

司法监督,司法监督职能当局领域的环境监督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这基本上是空白。人

公众参与环境评价体系的内容主要是转载了群众的监督,公众参与首先取决于公众环境意识,二是系统的保证,在这两个领域存在着许多问题,在中国,群众监督的人基本上只是初具雏形,缺乏操作规范,力度也非常有限。

(四)加强公民的环保意识和守法行为

环保的意识的公民和守法行为,不只是法律教育和司法权威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公民培养法律欧洲和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根深蒂固的民主和自由,法律和现代道路三百年的统治,和中国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思想根深蒂固,现代的资产阶级革命的信念。法律不是本地产品,法律总是举行独家的态度,尤其是环境法的传统,历史上唯一的环境和自由的损害,而不是保护环境。在公有制下,自然资源的权利是更抽象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早已被判处工人的经济关系和劳动的对象,而不是一个法律关系,因此,环保意识的根深蒂固的需要一段很长的道路要走。

(E),决定对环境的所有权,认为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水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构成的环境下,按照规定的主要方面民法通则,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这是一个总的系统在某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相分离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的财产,尽管法律是明确的使用“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6),但往往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以逃避这个责任。当然,我们的国家有多种因素,但外部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外部行为人的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私人和社会收益一致或不一致。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私人行为者的行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效益。产生的动力将是不足的行为人受益少的贡献。相反,负外部性可能导致个人收入大于社会效益,从而导致的成本转嫁于社会或他人,比如李已经通过人的损失或损公肥私的手段。

正是因为这样的外部行为。人们的实际行为往往设置社会的利益和追求个人利益而牺牲。例如,我们的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实施“退耕还林的绿色政策和圈地的政策,这将显着降低农民和林业工人的收入,和政府有没有有效的措施,以补偿他们的损失。所以,在许多地方违法现象重复乱伐。

但是给私人合约期较长,私人物品往往受到最大可能的保护。“(7)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人常珍惜自己的财产的传统,我相信人们会从自身长远利益出发,这样最大程度的保护。此基础上,再加上宏观调控,效果应该是非常明显的。因此,中国目前拥有的天然资源模式的改革是非常值得考虑的。

简要

环保的法律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容易,因为中国的国情和环境问题的原因的特殊性,因此,在从国外环境管理倡议(相对于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并没有太多的经验是值得学习。只有立足于国家的实际情况,探索出一条适合法治在中国可行的道路。这应该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一个伟大的国家,法治时代所给予我们的法治,以保护环境的重要任务,我们也将沿着这条路直走。

[参考〗

(1)“辞海”,上海古籍出版社,348

(2)(1)

(3)“中国环境公报“马世骏1988-12-30

(4):”中国生态透视“,北京: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5)大声:”当代中国的环境问题“,”教学与研究8

1998(6)
(7)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328页
环境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中一个通病,这是一个特别突出的问题,在我们国家,由于的特殊国家条件下,中国的环境问题呈现出不同的原因,并与逐步深化西部地区的大规模开发开展,环境,法治也显得尤为迫切,但目前的环境法律制度存在诸多弊端。本文探讨的原因,中国的环境问题的特殊性,今天的环境和法律体系,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环境环境环境问题法治

环境相对中心的事情。相关联的一个中心周围的东西的东西事情的中心的环境中被称为。中心的事情,是有区别的概念的环境下,相对于人类,环境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其中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产,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产,文化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农村地区。 “(1),它包括生活环境,包括生态环境是一流的环境问题,周围的人由于人类活动的环境变化造成的环境问题可分为两类,地震,火山爆发,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在环境质量,以及这种变化反过来对人类生产,生活和健康的有害影响的现象“(2)第二类问题,笔者在这篇文章中所阐述的环境问题也被称为二等环境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不仅是社会发展的一个环节的问题,但整体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日趋成熟,建设法律制度一步一步环保的过程中,法治的轨道,以法律为基础的治理规则,它应该可以说,解决当今的环境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本文试图做一些探讨中国的环境问题和环境,法治。

产生的环境问题,中国的环境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环境问题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产生

环境问题自古以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环境问题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我们可以分为环境问题分为两种,一种是传统意义上的环保问题,这主要是指人们才实业革命自然的不合理开发资源,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资源的浪费,这是由于土地过度开垦,砍伐森林,过度放牧,掠夺性捕捞,由于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草原退化,水生生物资源下降,频繁的干旱和洪水,等等。例如,两河流域的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部分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森林破坏,但他们做梦也没想到的,今天他也因此成为荒芜贫瘠。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水后现代意义上的另一个环境问题的积累和存储的中心,它是工业革命,工业和农业的可变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除了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加剧外,导致“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和农药污染严重的环境问题,造成其污染的广度深度了大量的“环境大大超过污染”事件(也被称为公众的环境风险,是指人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社会危害,包括环境损害),因为我们都知道12月3日,1984年印度的农药厂在博帕尔毒气泄漏事件和4月26日,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厂放射性泄漏,这两次事件中,现在人们认为是有某种恐惧的感觉。

(二)中国的环境问题的现状和原因分析

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中国的环境问题的现状,已经成长为一个全球性的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重大的社会问题,人类面临新的全球性和广域环境问题分为三类:首先,全球广域?环境污染,二是大面积的?生态破坏;三,突发性的严重污染事故。

发达的国家对环境的污染环境问题,环境破坏的发展中国家,在中国,在同一时间有两种类型的环境问题的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并产生非常严重的。据统计,中国是世界环境污染物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之一,全国每年排放的污染物达4300多万吨(约28万吨,14.6万吨二氧化硫烟雾),1988年全国废水总排放的工业废水排放量2.68亿吨,3.68亿吨,处理率为27%,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也很严重。目前,我国年初解放水土流失面积?1160000平方公里扩大到1500000平方公里的。 (3)

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我国造成的经济损失是非常惊人的。现在让我们看一组数据:据不完全统计,在20世纪80年代初,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690十亿人民币,对环境造成破坏的自然生态的一部分,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26.5亿元元一张,共亡955亿元,占全国工业和农业总产值的14%左右。从这样一组数据,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我们的严重的环境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健康发展的中国经济的国家,这必将是我们未来的经济发展极为不利。

对环境问题的原因,在中国分析

如此严重的环境问题的,应该说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因素和地理因素,以及经济,文化,社会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以及我国的具体国情,它是独一无二的,在这里我将着眼于具体的阐述。

(1)经济因素

目前,中国经济正处在一个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但也是中国的经济高速增长期,在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国家的生态和环境问题,可以承受在此期间中国的生态环境将更加沉重的压力,这个阶段是最严重的时期。

恶化的经济发展所引起的环境问题。中国的经济改革,社会生产力的解放,这种解放刺激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但在同一时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和行业的污染物排放也将加速增长。然而,由于国家的经济仍处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过渡时期,人们只注重对经济增长的数字,却往往忽略了背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掠夺性开采资源,环境所造成的极大破坏,生态和环境问题正在成倍增长,在最近几年。

二,经济利益和环境保护的冲突。市场经济的发展是追求高利润,相对少数人的利益,保护环境是大多数人的利益,两者是相互排斥的状态,社会关系的主导冲突的法律,很容易使一个规范。中国的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的主体。但近年来,中国的农村环境恶化尤为明显,一些乡镇企业的农民扶贫,环保污染的国家,那里的集体伤害,我宁愿忍受。在这方面,国家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关闭“十五小企业,然而,在一定意义上,政府是双方冲突调解人,经常成为冲突一方(名胜古迹),大营非法,执法是极其困难的。

(2)人文及社会因素

生态学作为一门科学,它诞生之日起,一直与“人类社会”结下了不解之缘,如果预生态学会更自然的属性,然后现代化的生态,是更强烈的这一面的社会属性。“(4)环境问题,最明显的是,人文和社会的原因,中国的环境问题,当前的角度来看,别人在这方面的巨大因素。

第一,中国的人口众多,资源环境的压力,环境问题和人口密切联系对方。在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条件下,一定的地理环境和生产力水平,人口增长应该是一个适当比例的人口问题和环境问题,是当代中国的发展,庞大的人口和快速增长所面临的主要挑战,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对环境产生巨大的影响。可以说,中国的人口问题是难以逆转的最大的社会问题,在很短的一段时间,这是没有需要禁忌。人口问题已经导致在该国的资源,这往往会出现资源的过度开发现象的绝对短缺,这一现象伴随着惊人的浪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造成很大的压力。

二,公众的环保意识普遍较差。所谓的环保意识,对环境的认知状态和环境规则的理解的基础上的人的意识,根据自己的基本价值观?参与环保,它最终体现在有利于环境的行为保护。 “(5)大多数人对我国环境问题的国家的环境状况的判断缺乏一个清醒的认识的客观条件,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的态度中庸,没有敏感性,缺乏环境的根本问题的认识,甚至不理解,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市民不希望主动获取知识的环境,2000年“世界环境日”前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开展的全国公众的环保意识,环保意识和我们的公共知识的调查报告的结果还必须处理水平较低弱的环境伦理,中国公众的环境意识有很强的依赖性的特点政府的类型,政府有一个决定性的作用,以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从这些一个很多的调查,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国家环保意识是怎样的差别。一个国家的国民的环保意识是如此之差可以想象这个国家的环境问题,以及什么样的情况。

环境问题与贫困和其他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同时也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趋势。环境问题,在今天的世界各国有不同的形式,但是从整体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总结出一点,丰富的环境问题主要涉及到对环境的污染和污染物,在贫穷国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与自然资源相关的环境破坏,前者更容易控制和恢复,预防和恢复,后者要困难得多。中国的环境问题有类似的情况,平原,沿海和大的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环境问题环境污染治理的不断缓解,在相对贫穷的地区西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恶化,环境破坏非常严重,并日益呈现出对环境问题的同步趋势,加深贫穷,形成恶性循环。

环境法律制度的思考环境法律体系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包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此笔者对中国的环境法律系统的以下调查在中国的环境问题作出一个几个规则的法律思维:转型的概念和加强立法实践,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改善,强化法律监督,公民的环保意识,加强守法行为,对环境构成物决定的所有权思想。

(一)改造

的立法理念和立法实践,加强中国的环境保护法颁布20年来,基本上是发生了什么大的变化,环境法在立法上升不转型,仍然是基于环境的法律调整的范围污染防治法“,作为传统的环境法律体系的核心。事实上,环境保护不仅是治理现有污染,而且还保护现有环境,然而,长期以来被忽视了我们的立法在这方面保护自然资源不足造成的,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国家环保总局是负责的,当它涉及到西方环境强调,“一定要按照江总书记,预防,保护优先”的要求,坚持既污染控制和城市污染控制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农村环境,均衡的综合决策的政策,力争实现西部环境事业的发展飞跃。

“环境保护法”颁布由国家或确认由国家法律,法规的执法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和环境保护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为中央立法的总称,是必要的,以实事求是的精神,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基础上,全面,均衡的,按照统一的法律制度,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建立高效的组织环境管理机构的指导和协调的任务,通过立法明确的机构设置,劳动分工,责任和权力以及权力行使的程序,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和进步,以确定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违反法律,对罪犯施加制裁,为了以有效地保护受害者的人类权利。目前,中国的环境立法污染环境和国家环境立法的罪行是一个国家的环境法律和法规,与国家环境立法根本方向原则,全国人民的法律环境活动的本地立法,关键的环境立法的基础。今天,在我们国家有规定的污染控制规范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少的缺陷,这应该是关注的焦点未来的环保法规进行。

当地环保法规享受地方当局和地方行政机关立法,发展当地的环保法规和规章的,它的主要手段是环境保护纳入法治的轨道,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环保管理的重要保证措施。当地环保法规,必须有强有力的环境管理,突出重点,兼顾的指导思想,坚持环境管理服务中心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重点环境保护法规,遵循以下原则:(1)建立环境立法的原则,制度,如前所述,国家环境立法,有一个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保护生态资源的缺陷,污染防治立法有一个重点,而忽视了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现象,这相当于当地环保法规,从而在实际工作中的重污染预防和控制光保护生态环境,缺乏全球考虑环保工作,坚持环境立法的原则,在当地法例要求,利用生态的角度来看,认为作为一个有机体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各种灾害规范环境管理体系组成,标本兼治,(2)加强污染问责制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加强污染者的法律责任。地方立法应成为国家立法的污染者和责任体现,谁污染谁治理,一直是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在市场经济体系中,主力球员在市场趋利,往往是一些企业宁愿被罚款眼前的短期经济效益不去控制污染,因此,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已成为必不可少的加强污染者的责任,应该说体现在环境法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3)坚持现实和推进的原则,结合不同地方的污染是不一样的,环保的具体任务,这需要地方立法是基于当地实情,坚持以国家立法的原则,与当地的灵活性相结合。总结性的立法往往具有显着的滞后性,并不断发展社会关系,地方立法应提前立法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以弥补国家立法的滞后性。(二)提高执法和司法

>中国环保已经强调,行政主导的政府来发挥主导作用,从近年来的发展趋势,中国的环保行政主导的政府已经被呈现不断加强的趋势。目前,在环保重点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更加鲜明的特点的环境行政主导的行政主导的过程,有其优势,如效率高,能够适应中国的生态环境是复杂的特点,但其局限性也很明显首先,它主要适用于在污染防治,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是另一回事;其次,行政主导的政府有严格的隶属关系,很容易出现部门分割,破碎,无法形成一个有机的连结的整体事业体制的混乱,此外,行政主导的方式,减少环境正义的地位和作用,也减少了对环境的执法,司法的作用可以忽略不计,因此,要实现法治环境,需要提高执法和司法。它应该是如何提高执法和司法,我认为,应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刑法污染预防和控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集成的方向,目前的行政处罚上升处罚的性质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

二,生态保护和民事保护范围逐步扩大和缩小刑事责任的范围,取决于民法完美,改善依赖于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之间的正确的治疗和公众环境意识和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

再次确立了检察院为主体的公益诉讼制度的的检察院代表环境危害诉讼的受害者。现有的环境侵权诉讼需要由民法通则,更广泛的环境侵权人在诉讼中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的受害者,不利于共同诉讼人共同索赔的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可以克服这一缺点,在今天的情况下,在中国公众的法律意识普遍较弱,这可能是好的政策。

最后,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加强环境法律执法。笔者认为,系统的工程在中国的环境法律系统,执法链路结束,前面的问题是没有解决的只有一个大小年底适合所有的,是无异洪水违约子规则,是治标不治本,甚至激化矛盾,对环境和法治的发展埋下隐患。

(三)增加法律监督

由于实施环保在中国行政主导的政府,权力相对集中,行政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较大的法律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法治的法律规范,法律关系,法律调整机制的一个重要手段实现的义务的法律现象的活动汇集了法律监督是使法治在法律相干态有力的保障法律措施的各个阶段,一个国家没有严格和有效的法律监督,有没有规则法律。 “看得见的法律监督的真正价值不在于形式,而是努力

一般在中国的环境法律,包括:行政部门的监督,舆论,政党机关的监督和监管。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监督的群众,司法监督,以及其他类别。

机关的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近年来的工作听取了汇报,理事会州立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资源和保护环境,实施和如何促进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并坚持的法律监督和监管公众意见,组织中国环保世纪,环境执法检查活动,并始终坚持的监督行政机关

环境监管,成立了专门的环保监督机构,旨在加强环境执法。

舆论监督的形式,但在中国的程度,他们的监控系统主要政党的社会组织的监管是非常低的,因此整体的效果是非常有限的。

司法监督,司法监督职能当局领域的环境监督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这基本上是空白。人

公众参与环境评价体系的内容主要是转载了群众的监督,公众参与首先取决于公众环境意识,二是系统的保证,在这两个领域存在着许多问题,在中国,群众监督的人基本上只是初具雏形,缺乏操作规范,力度也非常有限。

(四)加强公民的环保意识和守法行为

环保的意识的公民和守法行为,不只是法律教育和司法权威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公民培养法律欧洲和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根深蒂固的民主和自由,法律和现代道路三百年的统治,和中国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思想根深蒂固,现代的资产阶级革命的信念。法律不是本地产品,法律总是举行独家的态度,尤其是环境法的传统,历史上唯一的环境和自由的损害,而不是保护环境。在公有制下,自然资源的权利是更抽象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早已被判处工人的经济关系和劳动的对象,而不是一个法律关系,因此,环保意识的根深蒂固的需要一段很长的道路要走。

(E),决定对环境的所有权,认为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水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构成的环境下,按照规定的主要方面民法通则,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这是一个总的系统在某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相分离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的财产,尽管法律是明确的使用“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6),但往往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以逃避这个责任。当然,我们的国家有多种因素,但外部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外部行为人的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私人和社会收益一致或不一致。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私人行为者的行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效益。产生的动力将是不足的行为人受益少的贡献。相反,负外部性可能导致个人收入大于社会效益,从而导致的成本转嫁于社会或他人,比如李已经通过人的损失或损公肥私的手段。

正是因为这样的外部行为。人们的实际行为往往设置社会的利益和追求个人利益而牺牲。例如,我们的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实施“退耕还林的绿色政策和圈地的政策,这将显着降低农民和林业工人的收入,和政府有没有有效的措施,以补偿他们的损失。所以,在许多地方违法现象重复乱伐。

但是给私人合约期较长,私人物品往往受到最大可能的保护。“(7)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人常珍惜自己的财产的传统,我相信人们会从自身长远利益出发,这样最大程度的保护。此基础上,再加上宏观调控,效果应该是非常明显的。因此,中国目前拥有的天然资源模式的改革是非常值得考虑的。

简要

环保的法律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容易,因为中国的国情和环境问题的原因的特殊性,因此,在从国外环境管理倡议(相对于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并没有太多的经验是值得学习。只有立足于国家的实际情况,探索出一条适合法治在中国可行的道路。这应该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一个伟大的国家,法治时代所给予我们的法治,以保护环境的重要任务,我们也将沿着这条路直走。

[参考〗

(1)“辞海”,上海古籍出版社,348

(2)(1)
(3)“中国环境公报
环境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中一个通病,这是一个特别突出的问题,在我们国家,由于的特殊国家条件下,中国的环境问题呈现出不同的原因,并与逐步深化西部地区的大规模开发开展,环境,法治也显得尤为迫切,但目前的环境法律制度存在诸多弊端。本文探讨的原因,中国的环境问题的特殊性,今天的环境和法律体系,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环境环境环境问题法治

环境相对中心的事情。相关联的一个中心周围的东西的东西事情的中心的环境中被称为。中心的事情,是有区别的概念的环境下,相对于人类,环境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其中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产,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产,文化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农村地区。 “(1),它包括生活环境,包括生态环境是一流的环境问题,周围的人由于人类活动的环境变化造成的环境问题可分为两类,地震,火山爆发,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在环境质量,以及这种变化反过来对人类生产,生活和健康的有害影响的现象“(2)第二类问题,笔者在这篇文章中所阐述的环境问题也被称为二等环境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不仅是社会发展的一个环节的问题,但整体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日趋成熟,建设法律制度一步一步环保的过程中,法治的轨道,以法律为基础的治理规则,它应该可以说,解决当今的环境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本文试图做一些探讨中国的环境问题和环境,法治。

产生的环境问题,中国的环境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环境问题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产生

环境问题自古以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环境问题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我们可以分为环境问题分为两种,一种是传统意义上的环保问题,这主要是指人们才实业革命自然的不合理开发资源,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资源的浪费,这是由于土地过度开垦,砍伐森林,过度放牧,掠夺性捕捞,由于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草原退化,水生生物资源下降,频繁的干旱和洪水,等等。例如,两河流域的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部分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森林破坏,但他们做梦也没想到的,今天他也因此成为荒芜贫瘠。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水后现代意义上的另一个环境问题的积累和存储的中心,它是工业革命,工业和农业的可变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除了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加剧外,导致“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和农药污染严重的环境问题,造成其污染的广度深度了大量的“环境大大超过污染”事件(也被称为公众的环境风险,是指人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社会危害,包括环境损害),因为我们都知道12月3日,1984年印度的农药厂在博帕尔毒气泄漏事件和4月26日,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厂放射性泄漏,这两次事件中,现在人们认为是有某种恐惧的感觉。

(二)中国的环境问题的现状和原因分析

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中国的环境问题的现状,已经成长为一个全球性的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重大的社会问题,人类面临新的全球性和广域环境问题分为三类:首先,全球广域?环境污染,二是大面积的?生态破坏;三,突发性的严重污染事故。

发达的国家对环境的污染环境问题,环境破坏的发展中国家,在中国,在同一时间有两种类型的环境问题的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并产生非常严重的。据统计,中国是世界环境污染物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之一,全国每年排放的污染物达4300多万吨(约28万吨,14.6万吨二氧化硫烟雾),1988年全国废水总排放的工业废水排放量2.68亿吨,3.68亿吨,处理率为27%,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也很严重。目前,我国年初解放水土流失面积?1160000平方公里扩大到1500000平方公里的。 (3)

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我国造成的经济损失是非常惊人的。现在让我们看一组数据:据不完全统计,在20世纪80年代初,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690十亿人民币,对环境造成破坏的自然生态的一部分,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26.5亿元元一张,共亡955亿元,占全国工业和农业总产值的14%左右。从这样一组数据,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我们的严重的环境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健康发展的中国经济的国家,这必将是我们未来的经济发展极为不利。

对环境问题的原因,在中国分析

如此严重的环境问题的,应该说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因素和地理因素,以及经济,文化,社会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以及我国的具体国情,它是独一无二的,在这里我将着眼于具体的阐述。

(1)经济因素

目前,中国经济正处在一个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但也是中国的经济高速增长期,在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国家的生态和环境问题,可以承受在此期间中国的生态环境将更加沉重的压力,这个阶段是最严重的时期。

恶化的经济发展所引起的环境问题。中国的经济改革,社会生产力的解放,这种解放刺激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但在同一时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和行业的污染物排放也将加速增长。然而,由于国家的经济仍处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过渡时期,人们只注重对经济增长的数字,却往往忽略了背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掠夺性开采资源,环境所造成的极大破坏,生态和环境问题正在成倍增长,在最近几年。

二,经济利益和环境保护的冲突。市场经济的发展是追求高利润,相对少数人的利益,保护环境是大多数人的利益,两者是相互排斥的状态,社会关系的主导冲突的法律,很容易使一个规范。中国的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的主体。但近年来,中国的农村环境恶化尤为明显,一些乡镇企业的农民扶贫,环保污染的国家,那里的集体伤害,我宁愿忍受。在这方面,国家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关闭“十五小企业,然而,在一定意义上,政府是双方冲突调解人,经常成为冲突一方(名胜古迹),大营非法,执法是极其困难的。

(2)人文及社会因素

生态学作为一门科学,它诞生之日起,一直与“人类社会”结下了不解之缘,如果预生态学会更自然的属性,然后现代化的生态,是更强烈的这一面的社会属性。“(4)环境问题,最明显的是,人文和社会的原因,中国的环境问题,当前的角度来看,别人在这方面的巨大因素。

第一,中国的人口众多,资源环境的压力,环境问题和人口密切联系对方。在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条件下,一定的地理环境和生产力水平,人口增长应该是一个适当比例的人口问题和环境问题,是当代中国的发展,庞大的人口和快速增长所面临的主要挑战,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对环境产生巨大的影响。可以说,中国的人口问题是难以逆转的最大的社会问题,在很短的一段时间,这是没有需要禁忌。人口问题已经导致在该国的资源,这往往会出现资源的过度开发现象的绝对短缺,这一现象伴随着惊人的浪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造成很大的压力。

二,公众的环保意识普遍较差。所谓的环保意识,对环境的认知状态和环境规则的理解的基础上的人的意识,根据自己的基本价值观?参与环保,它最终体现在有利于环境的行为保护。 “(5)大多数人对我国环境问题的国家的环境状况的判断缺乏一个清醒的认识的客观条件,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的态度中庸,没有敏感性,缺乏环境的根本问题的认识,甚至不理解,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市民不希望主动获取知识的环境,2000年“世界环境日”前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开展的全国公众的环保意识,环保意识和我们的公共知识的调查报告的结果还必须处理水平较低弱的环境伦理,中国公众的环境意识有很强的依赖性的特点政府的类型,政府有一个决定性的作用,以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从这些一个很多的调查,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国家环保意识是怎样的差别。一个国家的国民的环保意识是如此之差可以想象这个国家的环境问题,以及什么样的情况。

环境问题与贫困和其他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同时也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趋势。环境问题,在今天的世界各国有不同的形式,但是从整体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总结出一点,丰富的环境问题主要涉及到对环境的污染和污染物,在贫穷国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与自然资源相关的环境破坏,前者更容易控制和恢复,预防和恢复,后者要困难得多。中国的环境问题有类似的情况,平原,沿海和大的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环境问题环境污染治理的不断缓解,在相对贫穷的地区西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恶化,环境破坏非常严重,并日益呈现出对环境问题的同步趋势,加深贫穷,形成恶性循环。

环境法律制度的思考环境法律体系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包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此笔者对中国的环境法律系统的以下调查在中国的环境问题作出一个几个规则的法律思维:转型的概念和加强立法实践,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改善,强化法律监督,公民的环保意识,加强守法行为,对环境构成物决定的所有权思想。

(一)改造

的立法理念和立法实践,加强中国的环境保护法颁布20年来,基本上是发生了什么大的变化,环境法在立法上升不转型,仍然是基于环境的法律调整的范围污染防治法“,作为传统的环境法律体系的核心。事实上,环境保护不仅是治理现有污染,而且还保护现有环境,然而,长期以来被忽视了我们的立法在这方面保护自然资源不足造成的,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国家环保总局是负责的,当它涉及到西方环境强调,“一定要按照江总书记,预防,保护优先”的要求,坚持既污染控制和城市污染控制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农村环境,均衡的综合决策的政策,力争实现西部环境事业的发展飞跃。

“环境保护法”颁布由国家或确认由国家法律,法规的执法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和环境保护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为中央立法的总称,是必要的,以实事求是的精神,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基础上,全面,均衡的,按照统一的法律制度,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建立高效的组织环境管理机构的指导和协调的任务,通过立法明确的机构设置,劳动分工,责任和权力以及权力行使的程序,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和进步,以确定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违反法律,对罪犯施加制裁,为了以有效地保护受害者的人类权利。目前,中国的环境立法污染环境和国家环境立法的罪行是一个国家的环境法律和法规,与国家环境立法根本方向原则,全国人民的法律环境活动的本地立法,关键的环境立法的基础。今天,在我们国家有规定的污染控制规范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少的缺陷,这应该是关注的焦点未来的环保法规进行。

当地环保法规享受地方当局和地方行政机关立法,发展当地的环保法规和规章的,它的主要手段是环境保护纳入法治的轨道,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环保管理的重要保证措施。当地环保法规,必须有强有力的环境管理,突出重点,兼顾的指导思想,坚持环境管理服务中心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重点环境保护法规,遵循以下原则:(1)建立环境立法的原则,制度,如前所述,国家环境立法,有一个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保护生态资源的缺陷,污染防治立法有一个重点,而忽视了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现象,这相当于当地环保法规,从而在实际工作中的重污染预防和控制光保护生态环境,缺乏全球考虑环保工作,坚持环境立法的原则,在当地法例要求,利用生态的角度来看,认为作为一个有机体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各种灾害规范环境管理体系组成,标本兼治,(2)加强污染问责制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加强污染者的法律责任。地方立法应成为国家立法的污染者和责任体现,谁污染谁治理,一直是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在市场经济体系中,主力球员在市场趋利,往往是一些企业宁愿被罚款眼前的短期经济效益不去控制污染,因此,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已成为必不可少的加强污染者的责任,应该说体现在环境法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3)坚持现实和推进的原则,结合不同地方的污染是不一样的,环保的具体任务,这需要地方立法是基于当地实情,坚持以国家立法的原则,与当地的灵活性相结合。总结性的立法往往具有显着的滞后性,并不断发展社会关系,地方立法应提前立法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以弥补国家立法的滞后性。(二)提高执法和司法

>中国环保已经强调,行政主导的政府来发挥主导作用,从近年来的发展趋势,中国的环保行政主导的政府已经被呈现不断加强的趋势。目前,在环保重点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更加鲜明的特点的环境行政主导的行政主导的过程,有其优势,如效率高,能够适应中国的生态环境是复杂的特点,但其局限性也很明显首先,它主要适用于在污染防治,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是另一回事;其次,行政主导的政府有严格的隶属关系,很容易出现部门分割,破碎,无法形成一个有机的连结的整体事业体制的混乱,此外,行政主导的方式,减少环境正义的地位和作用,也减少了对环境的执法,司法的作用可以忽略不计,因此,要实现法治环境,需要提高执法和司法。它应该是如何提高执法和司法,我认为,应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刑法污染预防和控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集成的方向,目前的行政处罚上升处罚的性质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

二,生态保护和民事保护范围逐步扩大和缩小刑事责任的范围,取决于民法完美,改善依赖于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之间的正确的治疗和公众环境意识和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

再次确立了检察院为主体的公益诉讼制度的的检察院代表环境危害诉讼的受害者。现有的环境侵权诉讼需要由民法通则,更广泛的环境侵权人在诉讼中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的受害者,不利于共同诉讼人共同索赔的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可以克服这一缺点,在今天的情况下,在中国公众的法律意识普遍较弱,这可能是好的政策。

最后,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加强环境法律执法。笔者认为,系统的工程在中国的环境法律系统,执法链路结束,前面的问题是没有解决的只有一个大小年底适合所有的,是无异洪水违约子规则,是治标不治本,甚至激化矛盾,对环境和法治的发展埋下隐患。

(三)增加法律监督

由于实施环保在中国行政主导的政府,权力相对集中,行政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较大的法律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法治的法律规范,法律关系,法律调整机制的一个重要手段实现的义务的法律现象的活动汇集了法律监督是使法治在法律相干态有力的保障法律措施的各个阶段,一个国家没有严格和有效的法律监督,有没有规则法律。 “看得见的法律监督的真正价值不在于形式,而是努力

一般在中国的环境法律,包括:行政部门的监督,舆论,政党机关的监督和监管。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监督的群众,司法监督,以及其他类别。

机关的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近年来的工作听取了汇报,理事会州立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资源和保护环境,实施和如何促进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并坚持的法律监督和监管公众意见,组织中国环保世纪,环境执法检查活动,并始终坚持的监督行政机关

环境监管,成立了专门的环保监督机构,旨在加强环境执法。

舆论监督的形式,但在中国的程度,他们的监控系统主要政党的社会组织的监管是非常低的,因此整体的效果是非常有限的。

司法监督,司法监督职能当局领域的环境监督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这基本上是空白。人

公众参与环境评价体系的内容主要是转载了群众的监督,公众参与首先取决于公众环境意识,二是系统的保证,在这两个领域存在着许多问题,在中国,群众监督的人基本上只是初具雏形,缺乏操作规范,力度也非常有限。

(四)加强公民的环保意识和守法行为

环保的意识的公民和守法行为,不只是法律教育和司法权威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公民培养法律欧洲和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根深蒂固的民主和自由,法律和现代道路三百年的统治,和中国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思想根深蒂固,现代的资产阶级革命的信念。法律不是本地产品,法律总是举行独家的态度,尤其是环境法的传统,历史上唯一的环境和自由的损害,而不是保护环境。在公有制下,自然资源的权利是更抽象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早已被判处工人的经济关系和劳动的对象,而不是一个法律关系,因此,环保意识的根深蒂固的需要一段很长的道路要走。

(E),决定对环境的所有权,认为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水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构成的环境下,按照规定的主要方面民法通则,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这是一个总的系统在某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相分离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的财产,尽管法律是明确的使用“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6),但往往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以逃避这个责任。当然,我们的国家有多种因素,但外部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外部行为人的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私人和社会收益一致或不一致。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私人行为者的行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效益。产生的动力将是不足的行为人受益少的贡献。相反,负外部性可能导致个人收入大于社会效益,从而导致的成本转嫁于社会或他人,比如李已经通过人的损失或损公肥私的手段。

正是因为这样的外部行为。人们的实际行为往往设置社会的利益和追求个人利益而牺牲。例如,我们的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实施“退耕还林的绿色政策和圈地的政策,这将显着降低农民和林业工人的收入,和政府有没有有效的措施,以补偿他们的损失。所以,在许多地方违法现象重复乱伐。

但是给私人合约期较长,私人物品往往受到最大可能的保护。“(7)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人常珍惜自己的财产的传统,我相信人们会从自身长远利益出发,这样最大程度的保护。此基础上,再加上宏观调控,效果应该是非常明显的。因此,中国目前拥有的天然资源模式的改革是非常值得考虑的。

简要

环保的法律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容易,因为中国的国情和环境问题的原因的特殊性,因此,在从国外环境管理倡议(相对于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并没有太多的经验是值得学习。只有立足于国家的实际情况,探索出一条适合法治在中国可行的道路。这应该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一个伟大的国家,法治时代所给予我们的法治,以保护环境的重要任务,我们也将沿着这条路直走。

[参考〗

(1)“辞海”,上海古籍出版社,348

(2)(1)

(3)“中国环境公报“马世骏1988-12-30

(4):”中国生态透视“,北京: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5)大声:”当代中国的环境问题“,”教学与研究8

1998(6)
(7)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328页
环境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中一个通病,这是一个特别突出的问题,在我们国家,由于的特殊国家条件下,中国的环境问题呈现出不同的原因,并与逐步深化西部地区的大规模开发开展,环境,法治也显得尤为迫切,但目前的环境法律制度存在诸多弊端。本文探讨的原因,中国的环境问题的特殊性,今天的环境和法律体系,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环境环境环境问题法治

环境相对中心的事情。相关联的一个中心周围的东西的东西事情的中心的环境中被称为。中心的事情,是有区别的概念的环境下,相对于人类,环境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其中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产,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产,文化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农村地区。 “(1),它包括生活环境,包括生态环境是一流的环境问题,周围的人由于人类活动的环境变化造成的环境问题可分为两类,地震,火山爆发,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在环境质量,以及这种变化反过来对人类生产,生活和健康的有害影响的现象“(2)第二类问题,笔者在这篇文章中所阐述的环境问题也被称为二等环境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不仅是社会发展的一个环节的问题,但整体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日趋成熟,建设法律制度一步一步环保的过程中,法治的轨道,以法律为基础的治理规则,它应该可以说,解决当今的环境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本文试图做一些探讨中国的环境问题和环境,法治。

产生的环境问题,中国的环境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环境问题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产生

环境问题自古以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环境问题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我们可以分为环境问题分为两种,一种是传统意义上的环保问题,这主要是指人们才实业革命自然的不合理开发资源,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资源的浪费,这是由于土地过度开垦,砍伐森林,过度放牧,掠夺性捕捞,由于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草原退化,水生生物资源下降,频繁的干旱和洪水,等等。例如,两河流域的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部分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森林破坏,但他们做梦也没想到的,今天他也因此成为荒芜贫瘠。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水后现代意义上的另一个环境问题的积累和存储的中心,它是工业革命,工业和农业的可变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除了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加剧外,导致“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和农药污染严重的环境问题,造成其污染的广度深度了大量的“环境大大超过污染”事件(也被称为公众的环境风险,是指人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社会危害,包括环境损害),因为我们都知道12月3日,1984年印度的农药厂在博帕尔毒气泄漏事件和4月26日,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厂放射性泄漏,这两次事件中,现在人们认为是有某种恐惧的感觉。

(二)中国的环境问题的现状和原因分析

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中国的环境问题的现状,已经成长为一个全球性的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重大的社会问题,人类面临新的全球性和广域环境问题分为三类:首先,全球广域?环境污染,二是大面积的?生态破坏;三,突发性的严重污染事故。

发达的国家对环境的污染环境问题,环境破坏的发展中国家,在中国,在同一时间有两种类型的环境问题的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并产生非常严重的。据统计,中国是世界环境污染物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之一,全国每年排放的污染物达4300多万吨(约28万吨,14.6万吨二氧化硫烟雾),1988年全国废水总排放的工业废水排放量2.68亿吨,3.68亿吨,处理率为27%,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也很严重。目前,我国年初解放水土流失面积?1160000平方公里扩大到1500000平方公里的。 (3)

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我国造成的经济损失是非常惊人的。现在让我们看一组数据:据不完全统计,在20世纪80年代初,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690十亿人民币,对环境造成破坏的自然生态的一部分,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26.5亿元元一张,共亡955亿元,占全国工业和农业总产值的14%左右。从这样一组数据,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我们的严重的环境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健康发展的中国经济的国家,这必将是我们未来的经济发展极为不利。

对环境问题的原因,在中国分析

如此严重的环境问题的,应该说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因素和地理因素,以及经济,文化,社会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以及我国的具体国情,它是独一无二的,在这里我将着眼于具体的阐述。

(1)经济因素

目前,中国经济正处在一个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但也是中国的经济高速增长期,在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国家的生态和环境问题,可以承受在此期间中国的生态环境将更加沉重的压力,这个阶段是最严重的时期。

恶化的经济发展所引起的环境问题。中国的经济改革,社会生产力的解放,这种解放刺激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但在同一时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和行业的污染物排放也将加速增长。然而,由于国家的经济仍处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过渡时期,人们只注重对经济增长的数字,却往往忽略了背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掠夺性开采资源,环境所造成的极大破坏,生态和环境问题正在成倍增长,在最近几年。

二,经济利益和环境保护的冲突。市场经济的发展是追求高利润,相对少数人的利益,保护环境是大多数人的利益,两者是相互排斥的状态,社会关系的主导冲突的法律,很容易使一个规范。中国的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的主体。但近年来,中国的农村环境恶化尤为明显,一些乡镇企业的农民扶贫,环保污染的国家,那里的集体伤害,我宁愿忍受。在这方面,国家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关闭“十五小企业,然而,在一定意义上,政府是双方冲突调解人,经常成为冲突一方(名胜古迹),大营非法,执法是极其困难的。

(2)人文及社会因素

生态学作为一门科学,它诞生之日起,一直与“人类社会”结下了不解之缘,如果预生态学会更自然的属性,然后现代化的生态,是更强烈的这一面的社会属性。“(4)环境问题,最明显的是,人文和社会的原因,中国的环境问题,当前的角度来看,别人在这方面的巨大因素。

第一,中国的人口众多,资源环境的压力,环境问题和人口密切联系对方。在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条件下,一定的地理环境和生产力水平,人口增长应该是一个适当比例的人口问题和环境问题,是当代中国的发展,庞大的人口和快速增长所面临的主要挑战,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对环境产生巨大的影响。可以说,中国的人口问题是难以逆转的最大的社会问题,在很短的一段时间,这是没有需要禁忌。人口问题已经导致在该国的资源,这往往会出现资源的过度开发现象的绝对短缺,这一现象伴随着惊人的浪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造成很大的压力。

二,公众的环保意识普遍较差。所谓的环保意识,对环境的认知状态和环境规则的理解的基础上的人的意识,根据自己的基本价值观?参与环保,它最终体现在有利于环境的行为保护。 “(5)大多数人对我国环境问题的国家的环境状况的判断缺乏一个清醒的认识的客观条件,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的态度中庸,没有敏感性,缺乏环境的根本问题的认识,甚至不理解,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市民不希望主动获取知识的环境,2000年“世界环境日”前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开展的全国公众的环保意识,环保意识和我们的公共知识的调查报告的结果还必须处理水平较低弱的环境伦理,中国公众的环境意识有很强的依赖性的特点政府的类型,政府有一个决定性的作用,以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从这些一个很多的调查,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国家环保意识是怎样的差别。一个国家的国民的环保意识是如此之差可以想象这个国家的环境问题,以及什么样的情况。

环境问题与贫困和其他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同时也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趋势。环境问题,在今天的世界各国有不同的形式,但是从整体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总结出一点,丰富的环境问题主要涉及到对环境的污染和污染物,在贫穷国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与自然资源相关的环境破坏,前者更容易控制和恢复,预防和恢复,后者要困难得多。中国的环境问题有类似的情况,平原,沿海和大的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环境问题环境污染治理的不断缓解,在相对贫穷的地区西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恶化,环境破坏非常严重,并日益呈现出对环境问题的同步趋势,加深贫穷,形成恶性循环。

环境法律制度的思考环境法律体系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包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此笔者对中国的环境法律系统的以下调查在中国的环境问题作出一个几个规则的法律思维:转型的概念和加强立法实践,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改善,强化法律监督,公民的环保意识,加强守法行为,对环境构成物决定的所有权思想。

(一)改造

的立法理念和立法实践,加强中国的环境保护法颁布20年来,基本上是发生了什么大的变化,环境法在立法上升不转型,仍然是基于环境的法律调整的范围污染防治法“,作为传统的环境法律体系的核心。事实上,环境保护不仅是治理现有污染,而且还保护现有环境,然而,长期以来被忽视了我们的立法在这方面保护自然资源不足造成的,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国家环保总局是负责的,当它涉及到西方环境强调,“一定要按照江总书记,预防,保护优先”的要求,坚持既污染控制和城市污染控制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农村环境,均衡的综合决策的政策,力争实现西部环境事业的发展飞跃。

“环境保护法”颁布由国家或确认由国家法律,法规的执法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和环境保护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为中央立法的总称,是必要的,以实事求是的精神,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基础上,全面,均衡的,按照统一的法律制度,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建立高效的组织环境管理机构的指导和协调的任务,通过立法明确的机构设置,劳动分工,责任和权力以及权力行使的程序,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和进步,以确定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违反法律,对罪犯施加制裁,为了以有效地保护受害者的人类权利。目前,中国的环境立法污染环境和国家环境立法的罪行是一个国家的环境法律和法规,与国家环境立法根本方向原则,全国人民的法律环境活动的本地立法,关键的环境立法的基础。今天,在我们国家有规定的污染控制规范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少的缺陷,这应该是关注的焦点未来的环保法规进行。

当地环保法规享受地方当局和地方行政机关立法,发展当地的环保法规和规章的,它的主要手段是环境保护纳入法治的轨道,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环保管理的重要保证措施。当地环保法规,必须有强有力的环境管理,突出重点,兼顾的指导思想,坚持环境管理服务中心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重点环境保护法规,遵循以下原则:(1)建立环境立法的原则,制度,如前所述,国家环境立法,有一个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保护生态资源的缺陷,污染防治立法有一个重点,而忽视了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现象,这相当于当地环保法规,从而在实际工作中的重污染预防和控制光保护生态环境,缺乏全球考虑环保工作,坚持环境立法的原则,在当地法例要求,利用生态的角度来看,认为作为一个有机体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各种灾害规范环境管理体系组成,标本兼治,(2)加强污染问责制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加强污染者的法律责任。地方立法应成为国家立法的污染者和责任体现,谁污染谁治理,一直是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在市场经济体系中,主力球员在市场趋利,往往是一些企业宁愿被罚款眼前的短期经济效益不去控制污染,因此,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已成为必不可少的加强污染者的责任,应该说体现在环境法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3)坚持现实和推进的原则,结合不同地方的污染是不一样的,环保的具体任务,这需要地方立法是基于当地实情,坚持以国家立法的原则,与当地的灵活性相结合。总结性的立法往往具有显着的滞后性,并不断发展社会关系,地方立法应提前立法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以弥补国家立法的滞后性。(二)提高执法和司法

>中国环保已经强调,行政主导的政府来发挥主导作用,从近年来的发展趋势,中国的环保行政主导的政府已经被呈现不断加强的趋势。目前,在环保重点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更加鲜明的特点的环境行政主导的行政主导的过程,有其优势,如效率高,能够适应中国的生态环境是复杂的特点,但其局限性也很明显首先,它主要适用于在污染防治,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是另一回事;其次,行政主导的政府有严格的隶属关系,很容易出现部门分割,破碎,无法形成一个有机的连结的整体事业体制的混乱,此外,行政主导的方式,减少环境正义的地位和作用,也减少了对环境的执法,司法的作用可以忽略不计,因此,要实现法治环境,需要提高执法和司法。它应该是如何提高执法和司法,我认为,应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刑法污染预防和控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集成的方向,目前的行政处罚上升处罚的性质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

二,生态保护和民事保护范围逐步扩大和缩小刑事责任的范围,取决于民法完美,改善依赖于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之间的正确的治疗和公众环境意识和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

再次确立了检察院为主体的公益诉讼制度的的检察院代表环境危害诉讼的受害者。现有的环境侵权诉讼需要由民法通则,更广泛的环境侵权人在诉讼中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的受害者,不利于共同诉讼人共同索赔的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可以克服这一缺点,在今天的情况下,在中国公众的法律意识普遍较弱,这可能是好的政策。

最后,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加强环境法律执法。笔者认为,系统的工程在中国的环境法律系统,执法链路结束,前面的问题是没有解决的只有一个大小年底适合所有的,是无异洪水违约子规则,是治标不治本,甚至激化矛盾,对环境和法治的发展埋下隐患。

(三)增加法律监督

由于实施环保在中国行政主导的政府,权力相对集中,行政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较大的法律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法治的法律规范,法律关系,法律调整机制的一个重要手段实现的义务的法律现象的活动汇集了法律监督是使法治在法律相干态有力的保障法律措施的各个阶段,一个国家没有严格和有效的法律监督,有没有规则法律。 “看得见的法律监督的真正价值不在于形式,而是努力

一般在中国的环境法律,包括:行政部门的监督,舆论,政党机关的监督和监管。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监督的群众,司法监督,以及其他类别。

机关的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近年来的工作听取了汇报,理事会州立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资源和保护环境,实施和如何促进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并坚持的法律监督和监管公众意见,组织中国环保世纪,环境执法检查活动,并始终坚持的监督行政机关

环境监管,成立了专门的环保监督机构,旨在加强环境执法。

舆论监督的形式,但在中国的程度,他们的监控系统主要政党的社会组织的监管是非常低的,因此整体的效果是非常有限的。

司法监督,司法监督职能当局领域的环境监督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这基本上是空白。人

公众参与环境评价体系的内容主要是转载了群众的监督,公众参与首先取决于公众环境意识,二是系统的保证,在这两个领域存在着许多问题,在中国,群众监督的人基本上只是初具雏形,缺乏操作规范,力度也非常有限。

(四)加强公民的环保意识和守法行为

环保的意识的公民和守法行为,不只是法律教育和司法权威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公民培养法律欧洲和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根深蒂固的民主和自由,法律和现代道路三百年的统治,和中国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思想根深蒂固,现代的资产阶级革命的信念。法律不是本地产品,法律总是举行独家的态度,尤其是环境法的传统,历史上唯一的环境和自由的损害,而不是保护环境。在公有制下,自然资源的权利是更抽象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早已被判处工人的经济关系和劳动的对象,而不是一个法律关系,因此,环保意识的根深蒂固的需要一段很长的道路要走。

(E),决定对环境的所有权,认为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水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构成的环境下,按照规定的主要方面民法通则,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这是一个总的系统在某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相分离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的财产,尽管法律是明确的使用“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6),但往往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以逃避这个责任。当然,我们的国家有多种因素,但外部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外部行为人的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私人和社会收益一致或不一致。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私人行为者的行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效益。产生的动力将是不足的行为人受益少的贡献。相反,负外部性可能导致个人收入大于社会效益,从而导致的成本转嫁于社会或他人,比如李已经通过人的损失或损公肥私的手段。

正是因为这样的外部行为。人们的实际行为往往设置社会的利益和追求个人利益而牺牲。例如,我们的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实施“退耕还林的绿色政策和圈地的政策,这将显着降低农民和林业工人的收入,和政府有没有有效的措施,以补偿他们的损失。所以,在许多地方违法现象重复乱伐。

但是给私人合约期较长,私人物品往往受到最大可能的保护。“(7)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人常珍惜自己的财产的传统,我相信人们会从自身长远利益出发,这样最大程度的保护。此基础上,再加上宏观调控,效果应该是非常明显的。因此,中国目前拥有的天然资源模式的改革是非常值得考虑的。

简要

环保的法律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容易,因为中国的国情和环境问题的原因的特殊性,因此,在从国外环境管理倡议(相对于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并没有太多的经验是值得学习。只有立足于国家的实际情况,探索出一条适合法治在中国可行的道路。这应该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一个伟大的国家,法治时代所给予我们的法治,以保护环境的重要任务,我们也将沿着这条路直走。

[参考〗

(1)“辞海”,上海古籍出版社,348

(2)(1)

(3)“中国环境公报“马世骏1988-12-30

(4):”中国生态透视“,北京: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5)大声:”当代中国的环境问题“,”教学与研究8

1998(6)
(7)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328页
环境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的普遍问题,这一问题在我国尤为突出,由于特殊的国情,我国的环境问题呈现出与众不同的原因,并且随着西部大开发的逐步深入开展,环境法治也显得尤为迫切,但现行的环境法制建设存在诸多的弊端。本文探讨了我国环境问题的成因的特殊性,并对当今的环境法制建设,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关键词] 环境 环境法治 环境问题

环境是相对于某一中心事物而言的。与其一中心事物相关的周围事物称为这一中心事物的环境。中心事物不同,环境的概念也就有差异,相对于人类而言,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1)它既包括生活环境,也包括生态环境。环境问题可分为两类,地震、火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问题是第一类环境问题,而“由于人类活动作用于人们周围的环境所引起的环境质量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反过来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和健康所产生的有害影响的现象”(2)是第二类问题,笔者在本文中所要阐述的环境问题也即第二类环境问题。

近几年来,我们国家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不仅仅是社会发展某一环节问题,而是关系全局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而在市场经济日益成熟,法制建设逐步推进的今天,把环境保护纳入法治进程的轨道,以法治为主的综合治理,应该说是当前环境问题解决的最优方案。本文试就我国的环境问题及环境法治作一下探讨。

一、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环境问题的产生

环境问题自古有之,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发展的,不同的历史时期其环境问题也不相同,依据历史时期的不同,我们可以把环境问题分为两种,一种是传统意义的环境问题,这主要是指在工业革命以前人们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所导致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即由于过分开垦荒地,滥伐林木、过度放牧,掠夺捕捞等而引起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原退化、水生生物资源日益减少,旱涝灾害频繁等等。例如,“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把森林通通给破坏了,但是他们梦想不到是,今天也竟因此成为荒芜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积聚和贮存水分的中心。”另一种就是现代意义上的环境问题,它是指在工业革命之后,随着工农业变速发展和城市化,除了上述自然资源的破坏加剧外,正引起了“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和农药污染等更加严重的环境问题,其污染的广度深度已大大超过了从前所引发的大量的“环境公害”事件(也称环境公众受害,指人们对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所造成的社会性危害,包括环境破坏),如大家都知道的1984年12月3日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毒气渗漏事件和1986年4月26日苏联切尔诺贝核电站放射性泄漏事件,这两起事件到现在让人想起来都还有某种恐惧的感觉。

(二)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

当前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已发展到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世界性的重大社会问题,人类所面临的新的全球性和广域性环境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全球性广域性的环境污染;二是大面积的生态破坏;三是突发性的严重污染事件。

目前,发达国家当前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环境污染,发展中国家主要是环境破坏,而在我国,则同时存在着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这两类环境问题,并且已十分严重。据统计,我国是世界上环境污染物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之一,全国污染物的年排放量达4300余万吨,(其中烟尘约2800万吨,二氧化硫约1460万吨);1988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为368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68亿吨,处理率仅为27%,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也相当严重。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由解放初期的116万平方公里扩大到150万平方公里。(3)

环境污染和破坏给我国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极其惊人的。现在就让我们来看这样一组数据:据80年代初的不完全统计,环境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是690亿元,部分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65亿元共计955倔元,约占当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的14%左右。从这样一组数据中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我国严重的环境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这势必对我国以后经济的发展极为不利。

2、我国环境问题的原因分析

环境问题在我国如此的严重,究其原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地理因素,亦有经济、人文社会等因素,而且我们国家的具体国情又使其具有特殊性,下面笔者将分别进行一下具体的阐述。

(1)经济因素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期,同时也是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这个阶段正是生态环境问题最严重的时期,因而我国在这一时期承受的生态环境压力会更为沉重。

第一,经济发展引起的环境问题恶化。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对社会生产力的极大解放,这种解放刺激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但与此同时,对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和各行业污染物排放量也会随之高速增加。然而,由于国民经济尚处在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转型时期,人们只关注于经济增长的数字,却往往忽略了其背后所付出的沉重代价:对资源的掠夺式开发造成环境的极大破坏;我国近年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呈几何级数增长。

第二,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的冲突。市场经济发展所追求的是高额利润,是相对少数人的利益,而环境保护则是多数人的利益,二者是对立状态,法律对这种显性冲突的社会关系,比较容易做出规范。而我国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经济利益的主体和环境利益的主体具有统一性。但近年来,我国农村环境恶化尤为明显,一些乡镇企业的农民为“脱贫致富”,宁肯容忍环境污染对国家、所在集体和本人的损害。对此,国家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关闭“十五小”企业。但在一定意义上,政府既是冲突调解者,又常成为冲突的一方(地方利益),违法阵营庞大,法律执行的难度极大。

(2)人文社会因素

“生态学作为一门科学,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一直就与‘人类社会’结下了不解之缘,如果说前期的生态学更多地显示了自然属性的话,那么现代的生态学,则更强烈地显示了它的社会属性这一面。”(4)环境问题最明显的是人文社会的原因,我国的环境问题,从现行的角度看,这方面的因素影响更为巨大。

第一,我国人口众多,环境的资源压力大,环境问题与人口有着密切的互为因果的联系。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一定地理环境和生产力水平的条件下,人口增长应有一个适当比例,人口问题与环境问题是当代中国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庞大的人口数量及快的增长,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可以这样说,我国的人口问题是短时期内很难扭转的最大社会问题之一,这是用不着忌讳的。人口问题导致了我国资源的绝对短缺,因而往往出现了对资源的无节制开发的现象,这种现象伴随着惊人的浪费,给我们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第二,公众环保意识普遍较差。“所谓环保意识,是指人们在认知环境状况和了解环保规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基本价值观念而发生的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它最终体现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行为上。”(5)目前我们国家的大多数人对于环境问题的客观状况缺乏一个清醒的认识,据调查,国民对于环境状况的判断大多是态度中庸,无敏感性,对许多根本性的环境问题缺少了解,甚至是根本不了解,而且还有相当一部分的社会公众不愿意主动地去获取环境知识。2000年“世界环境日”前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教育部联合进行的对全国公众环境意识的调查报告得出的结果是,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知识水平还都处理较低的水平,环境道德较弱,我国公众环境意识中具有很强的依赖政府型的特征,政府对于强化公众环境意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从这些大量的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国民的环保意识是有多么的差。一国的国民的环保意识如此的差,可以想象这个国家的环境问题又是怎样的一个状况了。

第三,环境问题与贫困等其它的社会问题交叉在一起,又有形成恶性循环的趋势。环境问题在当今世界各国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我们可以归纳出这样一点,富国的环境问题主要是与污染物相关的环境污染,而穷国环境问题主要是与自然资源相关的环境破坏,前者比较容易得到防治和恢复,而后者的防治和恢复则要困难的多。我国的环境问题也有类似情况,在平原、沿海及大城市等经济发达的地区,环境问题主要以以环境污染为主,如今经过不断地治理正在不断有所缓解;而西部相对贫困地区,环境破坏引起的生态环境恶化十分严重,且日益呈现出环境问题与贫困同步深化,形成恶性循环的趋势。

二、对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几点思考

环境法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包含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此笔者就对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作以下几点探讨即对我国环境问题作几点法治化的思考:立法观念的转型与立法实践的加强、执法与司法的改进、法律监督的强化、公民环保意识与守法观念的强化、对环境构成物的物权归属思考。

(一)立法观念的转型与立法实践的加强

我国环境保护法颁布二十多年来,法律的调整范畴基本上未发生什么重大的变化,环境法在立法上升也未转型,依然是以环境污染防治法为核心的传统型环境法体系。事实上,环境保护不仅包括对已有污染的治理,还包括对现有环境的保护。然而我国的立法长期忽略了这一方面,这也是造成我国目前自然资源保护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国家环境总局负责人在谈到西部环保工作时强调,“一定按照江总书记,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要求,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并重,生态建设与保护并举,城镇污染治理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并重,统筹兼顾综合决策的方针,力争实现西部环境事业的跨越发展。

环境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和总称,即把环境保护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对于中央立法而言,就要本着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立足于全面统筹兼顾的原则,遵循法制统一,确立环境管理体制,建立高效的组织机构即环境管理机构来承担指导和协调任务,通过立法明确有关机构的设置、分工、职责和权限以及行使职权的程序,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进步确定有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违法责任,只有对违法者实施制裁,才能使受害人权利得到有效保护。目前,我国环境立法中对污染环境罪与国家环境立法主要是全国性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国家环境立法具有根本方向性与原则性,是全国人民的环境活动法则,是地方立法的依据,是环境立法的关键。如今,我们国家存在着规定污染防治规范多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少的缺陷,这应该是今后环境立法修改的重点。

地方环境立法是享有立法的地方权力机关和相应的地方行政机关制定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法规,它是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的主要手段,又是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管理本地环境保护事务的保证措施。地方环境立法必须坚强化环境管理,突出重点,兼顾其它的指导思想,坚持为环境管理服务,以环境保护工作的中心为环境保护立法的重点,具体说来,有如下原则:①建立大环境立法体系的原则,如前所述,国家环境立法存在着污染防治规范多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少的缺陷,与此对应地方环境立法中也存在着侧重污染防治立法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现象,从而造成了实际工作中重污染防治而轻生态环境的保护,使环保工作缺乏全局性考虑。坚持大环境的立法原则是要求在地方立法中运用生态学观点将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作为一个有机体考虑,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各类灾害等规范组成一种标本兼治的大环境体系,②强化污染责任制原则,进一步明确和加强污染者的法律责任感。地方立法应将国家立法中污染者与责任具体化明确化,谁污染谁治理,这本来就是环境保护的一个基本原则。在市场经济的体系下,市场主体具有趋利性,往往出现一些企业为了眼前短暂的经济利益宁愿被罚也不去治理污染的现象。因此,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强化污染者的责任已刻不容缓,这应该说也是权利义务原则在环保法中的体现。③坚持现实性与超前性相结合原则,各地方的污染状况不同,环保的具体任务也不尽一样,这就要求地方立法以本地事实为依据,坚持国家立法的原则性与本地实际的灵活结合。同时,由于总结性立法往往带有明显的滞后性,而社会关系不断发展,地方立法应在科学预见基础上超前立法,以弥补国家立法的滞后性。

(二)执法与司法的改进

我国环境保护一直强调以行政为主导,政府起到主导作用。从近几年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的环保行政主导一直呈现出不断加强的趋势。目前,环保工作的重点是加大环境执法的力度,这使环境行政主导的特色更加鲜明,行政主导固然有其优势,如具有较高的效率,能适应我国生态环境复杂的特点,但其局限性也很明显。首先,它主要适用于污染防治,而对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则另当别论;其次,行政主导具有严格的隶属关系,很容易出现部门分割,条块分割,不能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造成体制上的混乱;再者,行政主导的方式降低了环境司法的地位和功能,也降低了环境执法的功能,使司法的作用微乎其微。因此,要实现环境法治,必须改进执法与司法。但是应当如何改进执法与司法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首先,污染防治要向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相融合的行政刑法方向发展,将现行大量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具有刑事责任性质的处罚,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其中。

其次,生态保育要逐步扩大民事保护的范围而缩小刑事责任的范围,这要取决于民法物权的完善,与取决于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关系的正确处理以及大众环境意识的提高等各种因素。

再次,建立起以检察院为主体的公益诉讼制度,检察院代表环境公害的受害者提起诉讼。现行环境侵权诉讼是由民法通则规定的,由于环境侵权的受害民众较广,在诉讼中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不利于共同诉讼人的共同求偿,而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能够克服此弊端,并且在当今我国公众法律意识普遍淡薄的情况下实施此举不失为良策。

最后,要正确理解和掌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笔者认为,在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系统工程中,执法是末端环节,前面的问题不解决而仅靠末端一刀切,无异于以堵口子治洪水,是治标不治本,甚至会激化矛盾,为环境法治的发展埋下隐患。

(三)法律监督力度的加大

由于我国实行环境保护行政主导,权力相对集中,行政部门自由裁量权较大,因此法律监督尤为重要。“如果说法治在法律调整机制中是把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实现义务的活动等法律现象聚合起来的重要手段,那么法律监督则是使法治在法律调态各个阶段得到有力保证的重要法律措施,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严格有力的法律监督,也就没有法治。”可见法律监督的真正价值不是在于形式,而是在于力度。

我国环境法律监督大体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舆论监督、各政党和社会团体组织的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司法监督等几类。

权力机关的监督在近年来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多次听取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工作报告,对如何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实施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而且坚持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组织并一直坚持进行中华环保世纪行和环境执法大检查等活动。

行政机关的监督以环境监理为核心,成立了专门的环境监理机构,旨在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各政党的社会团体组织的监督主要以舆论监督的形式出现,但我国舆论监督制度程度很低,因而总体上作用很有限。

司法监督主要是司法监督职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在环境监督领域这块基本上是空白。

人民群众的监督主要再现为以环境评价制度等为内容的公众参与,而公众参与首先取决于公众环境意识,其次取决于制度的保证,我国在这两个方面都存在许多问题,人民群众的监督基本上只具雏形,缺少操作性规范,力度亦很有限。

(四)公民环境意识与守法观念的加强

这里,公民的环境意识与守法观念,不只是普法教育与司法权威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问题。欧美等发达国家,通过资产阶级革命使民主与自由深入人心,法治现代化道路已达三百年之久,而中国由于长期封建统治思想根深蒂固,现代法律并非本土产物,对法律总持一种排斥态度,尤其是环保法,历史上只有破坏环境与自由,而无保护环境的传统。同时在公有制条件下,自然资源权比较抽象,人与自然的关系长期以来被处位于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的经济关系而不是法律关系,由此,环保意识的深入人心需要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五)对环境构成物的物权归属思考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水面资源等自然资源是构成环境的主要方面,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我国这些财产所有权都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也就是共有制度,这种所有制在一定时期内使用权是所有权是相分离的,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使用人“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6)但使用人往往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而逃避这种义务。当然,当前我国存在多种因素影响,但外部性影响是十分重要的。外部性是指行为人私人成本社会成本,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相一致或不一致的情况。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行为人的私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的行为。由于此时行为人的贡献多而获益少,其产生的动力就会不足。相反,负外部性就会导致个人的收益大于社会收益,而导致将成本的转嫁社会或他人,例如通过损人利已或损公肥私等手段。

正因为这种外部性对行为人的影响。实际中行为人往往会置社会利益于不顾而追求个人利益。例如我国为了保护环境而实行的“退耕还林”政策与“封山育林政策”这显然会减少农民与林木工人的收入,而政府却没有有效的措施去补偿他们的损失。所以,许多地方盗伐、乱伐现象就屡禁不止。

但是,如给与私人更长的承包期,“私人的物品往往受到最大可能的保护”。(7)从这种观点出发,中国人往往有珍惜自己财产的传统,相信人们会从自身的长远利益出发,做到最大的保护。在这样的基础之上,政府再加以宏观调控,效果应该是非常明显的。所以,改革我国目前的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模式就是很值得思考了。

三、简短的小结

环境法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并非朝夕而就,并且,由于我国国情和环境问题成因的特殊性,因而从国外的治理环境举措中(相对于我国环境问题的解决)并没有多少可以值得借鉴的经验。我们只有立足于本国的实际情况,去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的切实可行的法治化的道路。这应该说是一个长期而又艰难的过程,而泱泱大国,法治先行,时代赋予我们的法治保护环境的重任,我们也必将沿着这条路一直向前。

〖参考文献〗

(1)《辞海》,上海古籍出版社,348页

(2)同(1)

(3)《中国环境公报》,1988—12—30

(4)马世俊著:《中国生态学透视》,北京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5)洪大用:《当代中国环境问题》,载《教学与研究》1998年8期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7)亚里士多德著:《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328页

经络和神经是一样的吗

经络和神经不一样。

一、性质不同

1、经络:经络是运行气血、联系脏腑和体表及全身各部的通道,是人体功能的调控系统。

2、神经:在周围神经系统内,若干条神经纤维构成一神经纤维束,外包数层扁平上皮样细胞组成的神经束膜(即神经外膜)。数个神经纤维束集中形成神经。

二、所属词性不同

1、经络:中医医学名词。

2、神经:生物学、医学名词。

三、存在位置和方式不同

1、经络:“经”的原意是“纵丝”,有路径的意思,简单说就是经络系统中的主要路径,存在于机体内部,贯穿上下,沟通内外;“络”的原意是“网络”,简单说就是主路分出的辅路,存在于机体的表面,纵横交错,遍布全身。

2、神经:存在于在周围神经系统内,神经将神经中枢、感觉器官和效应器联结在一起。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神经

百度百科-经络

不一样:经络是运行气血、联系脏腑和体表及全身各部的通道,是人体功能的调控系统。 经络学说是祖国医学基础理论的核心之一,源于远古,服务当今。
神经(Nerve)是由聚集成束的神经纤维所构成,而神经纤维本身构造是由神经元的轴突外被神经胶质细胞所形成的髓鞘包覆;其中许多神经纤维聚集成束,外面包着由结缔组成的膜,就成为一条神经。神经系统主要由三大系统组成,即中枢神经系统、脑神经、脊神经。各系统之间以中枢神经系统为中心,分工协同,共同实现心理功能。
经络
经络学说是祖国医学基础理论的核心之一,源于远古,服务当今,在两千多年的医学长河中一直为保障中华民族的健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黄帝内经》载:“经脉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而经脉则“伏行分肉之间,深而不见,其浮而常见者,皆络脉也”,并有“决生死,处百病,调虚实,不可不通”的特点,故针灸“欲以微针通其经脉,调其血气,营其逆顺出入之会,令可传于后世”。由此可见,经络理论对指导中医各科实践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经络是什么,存在于人体何处?经络有哪些作用,是通过什么途径实现的?这些问题既是中外科学家研究的重大课题,也是老百姓非常想了解的奥秘。至今,尽管有关经络的研究已取得相当的成果,有了很大的进展,但无论是实验研究,还是假说论证,就其总体来说,仍处于百家争鸣的科学数据和理论学说的形成、积累阶段。因此,有关经络的科学结论还需要长期的、艰苦的探索与研究。

二千五百年前,中国诞生了第一部医学巨著——《黄帝内经》,在这部典籍中,一个重要的概念贯穿于全书,那就是经络。经络是经脉和络脉的总称,古人发现人体上有一些纵贯全身的路线,称之为经脉;又发现这些大干线上有一些分枝,在分枝上又有更细小的分枝,古人称这些分枝为络脉,“脉”是这种结构的总括概念。

《黄帝内经》对经络的认识是从大量的临床观察中得来的,记载这些临床观察的文献近年来已在马王堆帛书、张家山竹简和绵阳木人经络模型等出土文物中逐渐找到。这些早期文献主要描述了经脉系统,并涉及了三种古老的医疗手段:一个是灸法,一个是砭术(即用石头治病的一种医术),另一个就是导引术(一种古老的气功),而经脉是这三种医术施用时借助的途径。

随着冶炼技术的发展,人们制成了金属针,称为微针,并用微针对经脉进行治疗。《黄帝内经》分为两部书,其中之一叫做《灵枢经》,也称为《针经》,就是专门论述用微针治疗经络的著作。《黄帝内经》对经络作了系统的总结,在经脉之外,增加了络脉、经别、经筋、皮部和奇经等新的概念,它们共同组成了经络系统,成为古人心目中人体最重要的生理结构。《黄帝内经》还阐述了经络的功能,即运行气血、平衡阴阳、濡养筋骨、滑利关节、联络脏腑和表里上下以及传递病邪等。《黄帝内经》对经络系统及其功能的认识主要来自于长期的临床观察,也包含一些推理分析的结果和取类比象的描述。由于《黄帝内经》的概念体系是二千多年前的,给现代人理解它的思想内涵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因此,从文献和实验等多个方面揭示古典经络概念的内涵,是中医研究者的任务。

循经传感探经络

半个多世纪以来,国内外学者对经络问题进行了不懈地探索,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古人所说的经络是否真实存在。当时,有人认为古人所说的经络就是现代解剖学中的血管,并不存在一套独立的经络系统。另一方面,国外有人声称发现了经络的实体,结果被我国学者证明是一种假象。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人们在针刺中发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有些人接受针刺治疗时,会产生一种沿经脉路线移动的感觉。后来正式命名这一现象为循经感传现象,能产生这一现象的人称为“经络敏感人”,但这类人只占人群中的很小一部分。循经感传现象的发现扭转了人们认为经络就是血管的观点,因为血管显然无法形成这种感觉循经移动的现象。另外,人们还发现循经脉路线的皮肤电阻较低,这些现象为验证经络的客观存在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到了七十年代,人们对循经感传现象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发现了循经感传的一些奇异特性:

●速度较慢,为每秒厘米量级。

●可被机械压迫和注射生理盐水及冷冻降温所阻断。

●可出现回流和乏感传。

●可绕过疤痕组织及通过局部麻醉区,可趋向病灶。

●循经感传的路线上有时出现血管扩张、轻度水肿并可测出肌电发放。

●发现部分截肢病人在截肢部位出现幻经络感传。

这些现象使人们对经络的认识走向复杂化,因为单纯的神经传递或血液流动均无法解释上述特点。不过,由于循经感传的这些特性主要依赖病人的主观感觉和描述,其直实性要打一定折扣,故而同期进行的一些可见经络现象和经络客观检测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其中包括刺激穴位时循经出现的皮肤过敏、色素带,沿经检测到微小声波(循经声发射)、隐性循经感传(一种90%以上人都存在的经络敏感现象),以及其他一些循经物理特性。

八十年代中期,经络的研究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诞生了我国第一个国家级经络课题,即“七五”国家攻关课题——“十四经循经路线的客观检测”。这时,科学家们已不满足于通过主观感知等简单的手段说明经络的存在,而是试图通过更科学的手段证明经脉路线的客观存在。这期间的最重要发现莫过于用γ照相机拍摄到同位素循经脉路线运动的轨迹。使用生物物理学手段对经络进行研究成为经络研究的一大特点,研究者先后发现经脉路线上具有低电阻、高声振动和较好的声光热传导以及同位素迁移等物理学特性。这些工作被总结在一部重要经络研究著作——《针灸经络生物物理》之中,它是客观证实经络存在的一个里程碑。

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又先后进行了“八五”和“九五”两个国家级经络攀登计划项目,研究从现象逐渐深入到本质,课题围绕着循经感传的机理、经脉脏腑相关和经脉线的理化特性三个方面展开,形成了若干个假说:

●神经论:认为循经感传是神经元之间兴奋传递的结果。

●体液论:认为中医经络中的气血指人体中的各种体液,经络是体液运行的通道,体液运动刺激神经产生循经感传。

●能量论:认为经络是某种物理能量与信息的传输渠道。
文章标题: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进行的大范围循经感传现象研究中,存在哪些突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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