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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郭巨,你会怎么做

时间: 2022-01-12 20:01:29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89次

如果你是郭巨,你会怎么做

埋儿奉母讽刺了什么?

即使是严格按照传统的儒家理念,这种“愚孝”同样也是不被认可的。因为在儒家的“亲亲”伦理中,不仅包含子女对父母之亲-孝,也包含父母对子女之亲-慈,只有父慈子孝,“亲亲”的伦理大义才是全面完整的。

这种背景下,以“埋儿”方式行孝,势必会显得非常“不慈”、“不义”,不仅会让郭巨,也会让郭巨的父母显得“不慈、不义”。而这种陷父母于不慈不义的做法、最终实际上仍是一种“不孝”。



典源

原文

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释义

郭巨,晋代隆虑人(今河南省林州市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

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觉得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

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面写:“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

为了将这一孝道传承下去,古人选出了最有特色的二十四孝供后人学习。可到今时今日,二十四孝中的一些文化却不再被人们接受。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郭巨“埋儿奉母”的故事。

大意是东晋时期有个叫郭巨的人,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幼子。家里实在是穷啊,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老母亲心疼小孙子啊,经常把自己的那份食物给小孙子吃了,小孙子小啊,才三岁啊,他知道什么啊,有人给吃的就吃呗,结果吃出祸来 。他爸一瞧,嘿,小子,竟敢吃你奶奶的东西,拖出去埋了。他娘跑出来救儿子,郭巨说,家里吃的不够了,既然开不了源,那就只有节流,必须杀了一人。母亲只有一个,孩子可以再生,就这样定了。估计妻子还想求情,郭巨把眼睛一瞪,再说把你也给埋了,吓得妻子不敢多言了。然后夫妻二人就准备挖坑埋儿子了,结果挖出来黄金来,这下好了,衣食有了,儿子也不用埋了,皆大欢喜。对于黄金的来路,美其名曰,是孝感动天,乃天所赐。
我看不一定,事物有好的一面也有相反的一面,埋儿固定是比较违背常理的,但却奉养了老母亲,如果是你,你该如何选择,一个是养育了自己一生的而且已年迈母亲,另一个也是自己最亲的人,那么一定要二选一,想必你心中的答案已经有了吧,有时我们要站在他人角度考虑事物的对与错,我们要学会权衡事物。切记!

为何如此冷血的郭巨被世人当做圣人传颂百年?

郭巨因此十分害怕,担心养这个孩子会让母亲过得不好,于是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可是母亲却不会再有了,我们可以把儿子埋了,好好孝顺母亲。”可是当他们挖坑时,突然出现了一坛黄金,上面写着:“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之后夫妻拿走黄金回家孝顺母亲,同时也可以照顾孩子。

现在看来,这个故事似乎是告诉人们“只要孝敬父母,就会有好运”。可是这个故事是摘自《搜神记》中的记载,而这本书本身是一本专写怪事儿的书,真实情况是怎样无人得知。

不过《宋书·孝义传》则记载了另一个故事,原文是:郭世道,会稽永兴人也。生而失母,父更娶。世道事父及后母,孝道淳备。年十四,又丧父,居丧过礼,殆不胜丧。家贫无产业,佣力以养继母。妇生一男,夫妻共议曰:“勤身供养,力犹不足,若养此儿,则所费者大。”乃垂泣瘗(埋)之。

这段话的大部分翻译过来和《搜神记》中的记载基本一致,可是唯独结局不同,这里记载的故事中,郭巨并没有挖出黄金,而是直接埋掉了儿子。那么所谓的黄金呢?

笔者认为“郭巨埋儿”这个故事与其说是感人,不如说是荒谬。和二十四孝里其他的故事都不太一样,这个故事试图以一种道德规范压制其他的道德规范。而为了拔高这个当时被称为“百善孝为先”的孝道,甚至勾画出了一种微妙的宗教化的倾向——只要你尽孝,你的困境就会有所改观。

所以,可以说“埋儿奉母”这个故事就是宣传孝道到达极致之后的一种表现形式。很多人反对的不是这个故事背后的孝,而是这个故事本身的荒诞离奇以及它反映出的一种扭曲的价值观。这样的故事完全不会对宣传孝道有所帮助,反而它只能培养出三种人:一种如鲁迅先生般欲做孝子而不敢的人,还有一种打着孝子名号胡作非为的人,再者就是一种宗教狂信徒。

其实就算是在古代,许多理智的人也都会批判郭巨“埋儿奉母”这件事。就如明朝林俊实在看不过这件事,居然作了一篇《郭巨辩》来批判郭巨;清朝李世雄骂也他“心无恻隐,非人也!

郭巨埋儿奉母,他这么做究竟是不是真的孝顺呢?


配图-刘宋墓彩色郭巨埋儿

郭巨,是个出了名的大孝子,以“埋儿奉母”闻名天下。

其事迹被收录在《顺德府志》、《内丘县志》中,《搜神记》、《太平御览》等书籍也有记载。

《顺德府志》、《内邱县志》记载:

汉朝人郭巨,字文举,祖籍河南林县,家境贫寒,因为家乡出现灾荒,一路乞讨,流落至河北内邱县金提镇,靠着给人家打短工维持生计,生活非常艰辛,家中有老母亲、妻子和一个不满三岁的儿子。

老太太疼爱隔辈人,每次吃饭时舍不得吃,省下来留给小孙子。

郭巨对妻子说:“贫乏不能供给,夺母食。子可再得,母不可再得,可共汝埋子。”

——咱家太穷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以至于儿子在老母亲口中夺食。儿子没了可以再生,母亲没了就不会再有了,咱俩把孩子埋了吧!

妻子无可奈何,就和郭巨一起到荒郊野外,“掘地三尺余”,打算把儿子活埋了。

挖着挖着,却意外发现一块石头下面,有满满一锅的黄金。

有了钱,郭巨的儿子得以保全下来,一家人从此开始衣食无忧。

郭巨为了感谢苍天的眷顾,特意在挖出黄金的地方建了一座庙,号称“慈仁寺”。

后人在寺庙的附近建造了一座“郭巨塔”,周围二十几个村庄的村民大为感动,纷纷以郭巨的孝行故事命名村庄,如大留村、黄釜村、武文孝村等等。

西汉学者刘向的《太平御览》、晋朝学者干宝的《搜神记》中也有类似的记载。

不同的是,刘向说郭巨“甚富”,父亲去世后,和两个弟弟分家,得了二千余万钱财,母亲由他奉养。

邻居家有一座凶宅,没人敢住,郭巨就寄居在凶宅。妻子生下儿子之后,郭巨认为喂养孩子影响奉养老母,于是就“令妻抱儿,欲掘地埋之。”

在家中地下挖出了一釡(同釜,即锅)的黄金,上面还有铁劵写着:“赐孝子郭巨。”

郭巨打算把黄金还给房主人,房主人不敢接受。

后来,官府得知此事,把黄金判给了郭巨,郭巨有了这笔钱,儿子才捡回一条命,郭巨自此“名振天下”。

《顺德府志》、《内邱县志》成书较晚,大约在清朝乾隆年间。

而刘向和郭巨生活在同一时代,因此,《太平御览》的记载更可信一些。

郭巨“埋儿奉母”事迹被收录在《二十四孝》图书中,受到很多人的赞誉,当然也不乏反对的声音。

明代大儒方孝孺在《逊志斋集》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巨陷亲于不义,罪莫大焉。而谓之孝,则天理几于泯矣……则杀子之恶不可逃,以犯无后之大罪,又焉得为孝乎?”

他认为郭巨的行为是泯灭天性的犯罪行为。

明代成化年间史学家、刑部主事林俊在《见素集》中评价此事说:“世无亏慈而能孝者……况埋之耶!”

林俊认为慈、孝本为一体,郭巨埋儿在逻辑上存在漏洞,同时指出,丹书不足为信,属于好事者的为了美化郭巨而杜撰的。

清代名臣李光地也是众多反对者之一,他在《榕村语录》一书中指出:“郭巨之子,必不得已,只好听他饥毙。埋之殊属害理。这都是汉晋人好名之弊。”

鲁迅在《二十四孝图》与《后记》中的评论: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

明朝林俊也看不过这件事,还作了一篇《郭巨辩》,长篇大套地把郭巨痛骂了一顿:

你郭巨把儿子埋了,奶奶要是问孙子哪去了,你这个大孝子说不说实话?如果说实话,奶奶一听气死了,你郭巨就是弑母了。你到底是孝呢还是不孝?


我认为这不是真的孝顺。有句古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他的行为就是在断后而且他这种表现形式未免有点过激,让人产生心理扭曲,所以不是真的孝顺。
是孝顺,但是是一种愚孝,仅仅是为了供养母亲,就活埋自己的孩子,是一种违背人性道德的行为。
不是,在当时他们家的条件非常的艰苦,但是也不应该杀害自己的孩子,而他的母亲也希望他后继有人。

郭巨埋儿的故事概括

郭巨埋儿的故事概括

荒诞么?价值观这就崩塌了?不知道提问题的人是以什么样的身份和思想来看待郭巨。一个现代人,用现代人的眼光去看郭巨的言行,认为他是荒诞的、认为他的价值观与自己不同?这真是“一门正经”的搞笑。

如果反过来看现代社会,与我们同处于一个时代的人,同样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他们的价值观就与我们是相同的么?自己看问题的角度和思想存在问题,反过来说别人的思想和行为出现了问题,到底是谁错了?到底是谁的三观有问题?

郭巨埋儿是个典故,是我国传统民间经典故事之一,此故事发生在东晋时代,像《搜神记》《太平广记》《二十四孝》等古代典籍中均有记载。原文如下:

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翻译过来就是,晋代郭巨家中贫寒,有一个儿子才三岁,其母亲为了抚养孩子,每日都减少自己的吃食,为了让自己的孙子吃饱,而郭巨发现这事以后,就跟自己的妻子说,贫困让母亲吃不饱饭,咱们的孩子又分走了母亲的食物,不如把孩子埋了吧,孩子可以再生,但母亲只有一个。在那个男尊女卑的年代,妻子也不敢忤逆丈夫的决策,于是就挖了个坑,打算埋掉自己的儿子,但这个坑刚挖到三尺多,突然挖到一个釜,是一个跟现代用的锅类似的东西,上面写着“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俩得到黄金以后,回家孝顺父母,而且自己的孩子也不用被埋了,而郭巨也因此过上了好日子,且孝顺的美名满天下。

咱们先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件事,郭巨是晋代隆虑人,也就是现代的河南省林州市人,他的言行有很多让现代人接受不了、也无法理解的地方,比如“埋儿子供养母亲”,供养母亲是没错的,但活埋儿子这说不过去;第二个是男尊女卑,妻子不敢忤逆郭巨,这要是现代,妻子不把郭巨脸挠烂,离婚都是轻的;第三个是挖到釜的事情,根据现代的法律规定,地里埋的可是国家的,郭巨两口子要是在现代,敢把那些东西据为己有,估计都能够判死刑了。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釜是啥,釜虽然是古代的锅,但埋在地下那可是文物,而且这个釜在古代也不是随便用的,很可能是一种“祭器”,而且上面还有“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的文字,一个字按照一年计算,都够判郭巨14年了,试问郭巨还有机会孝顺母亲么?估计两口子都得坐牢,最后扔下年迈老母亲和3岁儿子。

但咱们如果回到郭巨那个年代,晋朝是三国时代结束后出现的朝代,那个朝代是男尊女卑,虽然不是独尊儒教,但忠孝义这一套却完全的继承下来了,这从名著《三国演义》就可以看得出来。所以,对于郭巨来说,孝顺要比抚养儿子长大更重要,毕竟郭巨受到当时的文化熏陶,有了埋儿养母的想法,这也是正常的,可能现代人无法理解郭巨的行为,但如果放在那个朝代,有这种想法真的很正常。而且郭巨的分析也有些道理,如果不谈现代法律、不谈道德,只谈对错的话,郭巨的做法是对的。

当时郭巨认为侍奉母亲是对的,养孩子会导致母亲的生活质量下降,这才想要把孩子埋了,而且郭巨跟妻子说的那番话,以当时郭巨和妻子的思想来分析,也是有些道理的,“儿子的确可以再生,但母亲却只有一个”。最重要的是这个故事还被收录进了《二十四孝》,这本身说的就是一个孝顺的故事,试问郭巨的言行有错?价值观不对?

以现代人的思想,站在现代人的角度上,去分析晋朝郭巨的言行,然后说郭巨的价值观有问题,试问到底是谁的价值观出了问题呢?

以现代人的眼光分析“郭巨埋儿”,这本身就是错误的,故事中有很多事情在现代都是无法做到的,比如埋儿子、挖到一个锅,然后据为己有,这几件事中的任意一件都够郭巨两口子吃牢饭了,但放在晋朝那个年代,还比较封建迷信的年月,就凭锅上那几个大字,郭巨这一辈子都不愁吃穿了,不会真的相信郭巨挖到一个锅,然后锅上面写着““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几个大字吧?而且这个故事是告诉我们要孝顺,而不是要让各位像郭巨那样做,死读书、读死书还了得?

郭巨,晋代隆虑人(今河南省林州市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觉得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面写:“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
郭巨,晋代隆虑人(今河南省林州市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觉得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面写:“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
这个故事表现了郭巨特别荒诞的价值观,因为他觉得儿子比较能吃,把他埋了,就可以剩下食物给他的母亲吃了,这个做法放在现在也是不被理解的一种做法。
他这样的观念是非常错误的,固然自己的老人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想要继续生活下去,还是需要依靠年轻一代。
文章标题: 如果你是郭巨,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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