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喜蛋文章网
你的位置:首页 > 经典文章 > 文章正文

如何评价明朝设限「不征之国」

时间: 2021-12-22 21:01:41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3次

如何评价明朝设限「不征之国」

明朝宣布15个不争之国,这一做法对明朝有何重要意义?

明朝是我国古代一个十分强大的国家。也是世界上一个非常强大的国家。那时候朱元璋发了一个政策。列出十五个不征之国,明朝宣布的这15个不征之国都有哪些呢?东北亚里有朝鲜国(今朝鲜半岛)和日本两国。东亚包括大琉球国(今日本冲绳)和小琉球国。东南亚的国家最多,有安南国(今越南北部)、真腊国(今柬埔寨)、暹罗国(今泰国)、占城国(今越南南部,后被安南灭国)、苏门答剌(今苏门答腊岛八昔)、西洋国(今科罗曼德尔海岸)、爪洼国(今爪哇岛)、湓亨国(今马来半岛)、白花国(今苏门答腊岛西北部)、三弗齐国(今苏门答腊岛巨港)、渤泥国(文莱)等11国

宣布这些国家为不征之国的第一个意义就是。天下之大都是王土。宣告天下不要来惹自己。只要你不惹自己,大家就可以做朋友,但是你要对我有威胁,我就会出兵征讨你。即使你隔山隔海,也不能阻挡我评定你的脚步。

朱元璋宣布这15个不征之国第二个意义就是害怕自己的后世子孙,为了追求自己的战功出兵征讨海外。打没有必要的战争,对大明国力造成消耗,所以朱元璋才提出了不征之国这个理念。警戒后世的子孙,不能贪一时之功,无故兴兵。

第三个意义就是继承和发扬历朝历代都有的我是大哥。他对天下大势非常有远见。与其去攻打征服。不如像那种大哥罩小弟一样,你给我交保护费,我就罩着你,必要的时候我可以出兵帮你打仗。不得不说,朱元璋对中国历史研究的还是非常的透彻的。所以大明王朝才能延续的将近300年之久。而不征之国的政策也为大明的延续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

重要意义就是地盘小点好管理!没见到那么多地方都主动放弃了吗?秦汉隋唐一天到晚就知道向外扩张,那些蛮夷之地要来何用?还要向里面投入财力人力,忒麻烦
朱元璋当时建立明朝,国家刚刚平定,百废待兴,为了发展,朱元璋宣布15个不征战的国家,并承诺不对他们使用武力,奉行外交和平经济友好发展
这样的做法,可以使得明朝很好的解决了边界的争端,也让边界更加稳定安全。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明朝周边国家的局势,使得明朝边境能够安稳一段时间,为明朝的发展提供一定助力。

明朝为什么要将日本列为不征之国

甲午海战、马关条约、南京大屠杀……中国跟日本有着说不清的恩怨情仇。如果当初朱元璋攻打日本的计划付诸实施,也许……

中国与日本在地理上一衣带水,自古以来就是唇齿相依的邻邦,历史上有过漫长的蜜月期,如汉唐。也有过水火不容的时候,后者最典型的莫过于元朝时忽必烈的两征日本,其声势浩大,规模可谓空前。但恐怕很少有人知道,在明初建国的时候,雄才大略的朱元璋也有过进攻日本的打算。

“倭寇”是明朝的关键词之一,“倭患”一直贯穿了整个大明王朝。尽管在后期有诸如戚继光、俞大猷等名将的一力抗击,但是一直要到德川幕府17世纪,连续三次发布锁国令的时候,“倭寇”才真正意义上在我国东南沿海绝迹,“倭患”也才真正解决。

早在朱元璋统治的洪武时期,倭寇就长期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骚扰。据统计,洪武年间有记载的倭寇入侵达44次之多,而且其中大部分集中在洪武十四年之前,平均每年超过两次。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朱元璋可谓殚精竭虑,绞尽脑汁。

洪武元年,他派永嘉侯朱亮祖镇守广东,在沿海要地设置卫所,派兵防守,同时发国书给日本诸国(当时日本正处于分裂的“南北朝”时期)表达了自己希望与日本诸国建立睦邻友好关系,一起消灭倭寇,共享太平之福的愿望。但当时的日本幕府将军足利义诠以“倭寇乃九洲海贼所为,日本政府根本就不知道”为由予以搪塞。洪武二年,着眼于长远利益的朱元璋又派杨栽等七人出使日本,并亲自写了一封措辞严厉的信威胁“倭寇”。接到信后,日本国的怀良亲王大怒,斩杀明使五人,其他的悉数扣留,朱元璋的这一次交涉毫无成果可言。洪武三年三月,不死心的朱元璋又派莱州府同知赵秩等再次出使日本。赵秩经过一番惊险的周旋和唇枪舌剑后,终于软化了怀良亲王的立场。怀良亲王派和尚祖来捎带了大量的贡马和土特产向明朝“奉表称臣”,而且还送还了七十多个被倭寇抓去的中国人。朱元璋十分高兴,在皇宫设宴款待日本来使,并赏赐了大量的财物。考虑到日本人普遍信仰佛教,朱元璋还派了八个和尚护送祖来回国。但是朱元璋对当时的日本缺乏最起码的认识,他高估了怀良亲王的影响力,怀良亲王只是一个亲王而不是国王,他的意志并不能代表整个日本国的意志,那么当时最有势力的日本国王是怎么想的呢?说来还真是凑巧,这位仁兄的想法正好与怀良亲王相反,他并不认为跟中国交好是一件多么急切而急需解决的事。于是这次曾给朱元璋带来希望的交涉就这样再次搁浅。

后来日本国也有一些零零散散的朝贡,但因为这些多是地方实力派官员贪图大明朝的赏赐而搞的私人活动,没有正规的表文和印信,所以朱元璋都不怎么搭理。洪武十三年,日使再次来贡,情况同前几次一样也是没有表文,但带了一封日本征夷将军源义满的奉丞相书,文章写得极其嚣张,朱元璋看后很不开心,便拒绝了日本的朝贡。洪武十四年日本再次来贡,朱元璋又一次推却,并让礼部写了一封信责备日本国王和他们的那个征夷将军:“王居沧溟之中,传世久长,今不奉上帝之命,不守己分,但知王环海为险,限山为固。妄自尊大,肆毁邻邦,纵民为盗。上帝将假手于人,祸有日矣。吾奉至尊之命,移文与王。王若不审巨微,效井底蛙,仰观镜天,自以为大,无乃构嫌之源乎?”。日本不甘示弱,也回了一封极其强硬的信,而且文采斐然:“臣闻三皇立极,五帝禅宗,惟中华之有主,岂夷狄而无君。乾坤浩荡,非一主之独权,宇宙宽洪,作诸邦以分守。盖天下者,乃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臣居远弱之倭,褊小之国,城池不满六十,封疆不足三千,尚存知足之心。陛下作中华之主,为万乘之君,城池数千余,封疆百万里,犹有不足之心,常起灭绝之意。夫天发杀机,移星换宿。地发杀机,龙蛇走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昔尧、舜有德,四海来宾。汤、武施仁,八方奉贡……”

朱元璋看了这封表文大怒,史载“帝得表愠甚”,但考虑到元朝两次出征日本损兵折将的前车之鉴,朱元璋忍住了这一口恶气。虽然如虎将李文忠者也曾建议朱元璋征日本以雪前恨,但朱元璋在深思熟虑之后还是没有率领大明朝的舟师东渡。

不过这一件事后,朱元璋改变了以往企图交好日本的策略,而改为在内部积极设防,在沿海各地加强防守和卫所建设等,尽量减少倭寇造成的损失。最后他以日本支持胡惟庸造反为由,于洪武二十年(1387年)果断地断绝了跟日本的往来。把日本列为“不庭之国”,永远不准日本来中国贸易,并把这写入了传给后世子孙万世不变的《皇明祖训》中。正是在这同一本《祖训》中,日本还被列入了永不攻打的十五国之一。

如何评价明朝的皇位继承制度和封藩制度

摘 要: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为巩固朱姓王室的稳定统治实行了宗藩制度。宗藩制度以宗法制为基础,从而分封藩王并且规定了明代藩王的政治、军事、司法、经济等特权。明代皇位继承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原则,确立了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继嗣规则。宗藩制度与皇位继承有着一定的关系,宗藩制度对于皇位继承制给予了补充,但二者却也相互矛盾。在宗藩制度下,强大的诸王为夺取皇位屡屡发动叛乱,对于皇位的继承构成了很大的威胁。
关键词:宗藩;制度;皇位;继承
中图分类号:K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21)22-0168-02
明朝建立者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的皇帝,也是一位雄才大略的政治家。为了适应大一统的政治局势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他对政治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对子孙进行了分封,从而形成了宗藩制度。宗藩制度是明代政治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明朝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朱元璋制定这一制度是以宗法制为基础来分封诸王,旨在巩固朱氏王朝的长久统治。明代皇位继承也严格按照宗法制下的嫡长子继承制而实行。宗藩制度与皇位的继承之间有着一定的联系。
一、宗藩制度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摆在他面前的是如何使朱家皇朝长久统治,他总结了西周以来历代统治经验,认为分封是巩固统治、长治久安的良策。对于分封制度朱元璋解释说:“天下之大,必建藩屏,上为国家,下安民生,宜各有爵封,封镇诸国。朕非私其亲,乃尊古先哲王之制,为久安长治之计。”①他认为要想国家长治久安、皇位永续就要避除宋元孤立形式,效仿古代分封建制,分封同姓诸王,共卫王室。洪武二年,朱元璋在初编《皇明祖训》时决意法定分封诸王。诸王在其封地建立王府、设置官署。朱元璋制定的分封制以宗法制为基础,实行嫡长子继承制。根据封爵典制规定嫡长皇子册立为皇子,其他皇子分封亲王,亲王嫡长子年及10岁立为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其余王子年满10岁封郡王,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则授长孙。郡王其他诸子授镇国将军、孙授辅国将军、曾孙授奉国将军、四世孙授镇国中尉,五世孙授辅国中尉,六世以下皆授奉国中尉。洪武三年四月朱元璋封第二子到第十子为藩王,洪武十一年,洪武二十四年又相继分封第十一子至第二十五子。洪武期间共分封亲王二十五位,第二子秦王建国于西安,第三子晋王建国于太原。第四子燕王建国于北平,镇守沿长城一带边防重镇。其他诸王分封时均配有相应的封藩和领地。朱明皇子皇孙遍布全国重要军事重镇和城市,这样就构成了上到皇帝下到藩王,共卫朱氏天下的紧密的皇室网络。
朱元璋分封同姓诸王,并且给予了这些藩王们很大的特权。洪武六年(1373),他颁布了《祖训录》,其目的是为了巩固明朝长久统治而对子孙后代的训诫,对宗室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其中规定:“凡王府文武官属,文官及首领官从王于境内选用,武官千户、百户等于所部军职内选用。”[1]“凡亲王所自用文武官吏并军士,生杀予夺,从王区处,从王区处,朝廷毋得干预。”“凡王所居国城及境内市井乡村人民,敢有违犯及侮慢王者,从王区处,朝廷及风宪官毋得举问。”[2]从这些可以看出分封的诸王在自己封国内,不但具有官员任免的权利,而且还有司法上的特权。藩王的军事特权相对而言要比他们的人事权和司法权更为重要。朱元璋考虑到现实对于军事防御的迫切需求,因此他将军事权力下放到各藩王,从而诸王有了很大的军事权力而且权力越来越大。洪武五年(1372),朱元璋令设置亲王护卫指挥司,每王府设三护卫,卫设左、右、中、前、后五所,所千户二人,百户十人,又设围子手二所,每所千户一人。朱元璋在《祖训录》中对藩王的军事权利做出了明确规定:“凡王国有守镇兵,有护卫兵,其守镇有常选指挥掌之,听王令旨。凡百征进,若合于理,惟命是听。其护卫系本国军马,并从王调遣。”[3]根据这项规定无论是王国的护卫兵还是由朝廷派往镇守于藩封的守镇兵,都由亲王掌握。此外,原本掌握军事指挥权的元勋功臣,在朱元璋的整治下均已覆灭,他们的军事权力就转移到藩王手中,诸王的军事权力不断扩大。除了以上特权外,朱元璋授予藩王的经济待遇也特别优厚。
二、皇位继承
中国历朝历代都将皇位继承看作头等大事,皇位继承关系着“家天下”平稳长久。为了减少皇族内部争夺皇位的斗争,保证皇位的顺利继承,中国很早就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册立储君制度。除了几个王朝外,嫡长子继承制一直被作为立储的原则。明朝建立后,朱元璋立长子朱标为太子并且规定“国家建储,礼从长嫡,天下之本在焉”,①“惟帝王之子,居嫡长者,必正储位”[4],确立了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继嗣规则。而对于皇帝无子时的皇位继承问题朱元璋也给予了解决,他规定“凡朝廷无皇子,比兄终弟及,须立嫡母所生者”[2]。明代皇帝多无嫡子,以嫡子身份即位者只有仁宗朱高炽、宣宗朱瞻基、武宗朱厚照,明朝立长多于立嫡。
总的来看明代皇位继承还算平稳,但也出现过几次异常情况,一是藩王通过军事政变以武力夺取皇位,二是由于特殊的情况藩王合法继承皇位。由藩王合法继承皇位的有三位,他们是代宗朱祁钰、世宗朱厚■、思宗朱由检。其中由于朱由校没有儿子,所以其弟朱由检即位,这是符合兄终弟及原则的,因此应该属于正常情况。代宗朱祁钰登位则是由于他的哥哥英宗朱祁镇受到其宠信的宦官王振的怂恿,对形势估计不足,率领大军北上与蒙古作战被俘的情况下即位。明世宗朱厚■则是通过别样的兄终弟及登上皇位。明武宗朱厚照死后既无子嗣,又无同父弟,所以首辅杨廷和等人认为朱厚■血缘关系最近,经过皇太后的认可,朱厚■被选为皇位继承人。但这并不符合朱元璋本意,朱元璋所设想的兄终弟及是指同父皇帝的无嗣之弟。至于不合法继承皇位的,明成祖朱棣登位则是一例。惠帝朱允■即位后,藩王强大的实力严重威胁了皇权的统治,藩王问题成为政治生活的隐患。因此惠帝即位后对分封制进行了改革。其改革的最主要内容就是削藩。首先是命令诸王不得节制控制文官吏士,对诸王的权利进行限制。惠帝的此项政策是惠元年(1399)二月推出的,显然是在为进一步削藩做准备,其目标就是针对燕王朱棣等握有重兵的藩王。其次就是对王府内部官职进行改革。各王府的长史司是管理王府事务机构,其主要官员由朝廷选派。惠帝对长史府进行了三项内容的改革即增设官职、增加人员,为郡王单独设定一套人员,提高新增人员的地位,通过这些措施以制约藩王。从改革措施看,他将矛头都指向了实力强大的燕王朱棣,朱棣也趁此以清君侧为名叛乱,从而酿成靖难之役,燕王以武力夺取了皇位。  继朱棣以后又有几次藩王对皇权的争夺,不过均以失败告终。首先是朱高煦叛乱。早在靖难之役时,由于朱高煦多次有功,朱棣有意表示将皇位传位于他。但由于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在即位后朱棣的允诺没有实现,这也是朱棣和太子朱高炽关系紧张的一方面原因。虽然没有成为太子,但是朱高煦并没有放弃皇位,而是积极准备。于是在宣德元年(1426)叛乱,他在外进行军事部署,在内进行人员策动。明宣宗起初还以静制动,希望他悬崖勒马,但朱高煦对于宣宗的警告置若罔闻。终于宣宗带兵亲征,很快获得胜利。其后又有武宗正德年间的安化王朱■和宁王朱宸濠叛乱,均在短时间内失败。
三、宗藩制度与皇位继承的关系
朱元璋制定的宗藩制度是以宗法制为基础,按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分封诸王以及王室子孙的再分封。这一规则只能减少皇位争夺的斗争却未能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在皇位继承上,朱元璋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规定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原则。这一原则与宗藩制度中的分封原则基本相同,可以看出皇位继承制是宗藩制度中的一项内容,也是最重要的内容。而单从皇位继承制度上讲,宗藩制度也要保证皇位的嫡长子继承制,对皇位继承制给予补充。明武宗朱厚照死后既无子嗣,又无同父弟,首辅杨廷和选择朱厚■继承皇位正是因为朱厚■的父亲是明孝宗朱佑樘的大弟弟。在皇帝无子无嗣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宗藩制的原则决定血缘亲疏远近关系选定皇位继承人。
宗藩制度要保证皇位继承制度,而实际上却未达到效果,反而它与皇位继承制度产生了矛盾。朱元璋针对元朝由权臣掌控国家事务、专擅国政的危害,他在建立大明王朝后,于洪武元年(1368)即宣布立嫡长子朱标为皇太子,意在奠定稳固的朱氏王朝统治。在他杀戮功臣,改组中枢国家组织的同时,他又大封诸子为王,予以厚禄,特别是对年长诸子,如秦王朱■、晋王朱桐、燕王朱棣、楚王朱桢、齐王朱■等人均授以兵权,分别派遣他们驻守大城重镇和关隘边防,任命他们率领大军出发征讨或负责军屯■边等。朱元璋的意图是由自己的儿子们掌握军事大权,作为朝廷的支柱,可镇压一切异己力量。事实证明,在制定皇位的嫡长子继承制同时,又实行分封的宗藩制度,给予诸侯王军事、经济等特权,大力培植和加强诸王的军事政治力量,这个是一项自相矛盾的政策。由朱元璋亲自制定的明代立储、封王、赡养全部朱氏皇族宗室的做法,不但整个明代都在财政和民政上成为朝廷的重大负担,而且实际上造成了对皇位继承和行使皇权的极大威胁,一度成为全国性大动乱的源头。在朱棣以武力成功夺取皇位后,相继又有朱高煦、安化王朱■和宁王朱宸濠叛乱,这些军事动乱,无论成功或失败都造成了全国动乱,这也是宗藩制度与皇位继承相矛盾的结果。
明代的宗藩制度对皇位继承有辅助和补充的作用,为皇帝无子嗣情况下选立储君提供了依据。同时宗藩制度又与皇位继承相互矛盾,在宗藩制度下,势力强大的藩王们都不满足于现有的地位而觊觎皇位,这对于皇位按着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继嗣规则的顺利继承构成了很大的威胁。而嫡长子继承皇位制度本身也存在弊端,它虽然减少了皇位争夺的斗争但也容易造成既定储君的安逸而不思进取。同时有些嫡长子虽被立为储君,却无治国方略,缺少个人才干,甚至在即位后荒废朝政,造成了朝政的混乱。
参考文献:
[1]朱元璋.皇明祖训·职制[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3.
[2]朱元璋.皇明祖训·法律[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3.
[3]朱元璋.皇明祖训·兵卫[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3.
[4]孝陵诏敕·封建诸王诏[M].北京:线装书局,2003.

朱元璋曾经提出过十五个不征之国,所为何意呢?

当年明太祖朱元璋统一中国建立大明朝,国家刚刚经过战乱,民不聊生,明朝正处在修养生息阶段,需要慢慢的稳定持续发展,在保证内部绝对统一的情况下,就不要对外节外生枝,招惹是非啦!所以,太祖朱元璋对明代外交定下基调:一要奉行和睦,二则厉行海禁。奉行和平外交是华夏天朝传统的“怀柔远人”之道的延续,也是对蒙元统治者穷兵黩武对外扩张的否定。总而言之,就是对内稳定平稳发展,对外和平共处。

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下令编纂《皇明祖训》宣布将朝鲜、日本等15个海外国家列为“不征之国”,告诫后世子孙不得恣意征讨。这15个国家是:朝鲜国(今朝鲜)、日本国(今日本)、大琉球国、小琉球国、安南国(今越南)、真腊国(今柬埔寨)、暹罗国(今泰国)、占城国(今越南)、苏门答腊国、西洋国、瓜哇国、湓亨国、白花国、三佛齐国、渤泥国。

其实明朝对于不征之国的说法也只是在国内颂行,却并未通知这些国家。朱元璋的意思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只是单方面的想维持互邻友好,吸取元朝对外盲目扩张的教训,导致国内空虚!当年元朝就两次远征日本,遇到顽强反抗,无功而返。其实明朝也不是一味忍让,卑躬屈膝,例如万历年间爆发了壬辰倭乱,丰臣秀吉侵略朝鲜,妄图攻打明朝。万历也不是省油的灯,不受这种窝囊气,当机立断,决定发兵朝鲜,命令辽东总兵李如松率军入朝,抗日援朝!

明朝的不征之国,地位相当于现代的友好国家和贸易伙伴国。明朝单方面向其保证,不对他们使用武力。这种保证非常重要和非常必要。因为明朝随后就派出大规模的海军舰队遍访各国。有了这种单方面的安全信任保证,明朝海军舰队所到之处,就不会引起不安。有利于开展同诸国的贸易,有利增进同诸国的友谊。郑和下西洋取得的成功就拜其所赐,为明朝的海外贸易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明初订立的15个“不征之国”用意是什么?

实质上是为了更好的统治周边国家。

朱元璋经多年征战,建立明朝,看惯生离死别,厌倦了战争,明建立之初将十五个国家列为“不征之国”,以显示友好。那么这个十五个“不征之国”真的是友好的吗?这样的规定对于这十五个国家又意味着什么呢?明内部对于这样的规定又有什么反响?

关于“不征之国”的记载在朱元璋主持编撰的《皇明祖训》,此书是为了巩固明皇权,对其子孙的训诫,换句话说,《皇明祖训》在明朝是地位的存在,超越任何书籍,对明后世皇帝有着巨大影响,

“不征之国”包含朝鲜国、日本国等十五个国家,为什么是这些国家“不征”呢?因为他们与明联系密切,向明朝纳贡,明朝时知道其他国家的存在,这些国家与明朝有梁子,离着远、没有交集当然,这些国家有个共同点:国小、好欺负,这是群“小弟弟”。因明朝对外公布的“不征之国”的在朱元璋初就提出来,从未真正公布过“不征之国”,因此“不征之国”知道存在这个条款时,也在很久之后。

从文字意思出发,“不征之国”确实是不用武力,《皇明祖训》的内容,好像又其违背。从记载来看,对朝鲜征,有兴师问罪的意思,对朝鲜国不客气,对日本国等也是不客气,对安南国动用武力。由于倭寇存在,对日本国用武力也不为过,明朝为何会对朝鲜国不友善呢?

生于贫穷之家的朱元璋,深知“创业”的困难,为让后代守住这份江山,绞尽脑汁、费尽心思,“不征之国”的就是最好的证明。朱元璋为子孙着想较大一些,维护明初的国际秩序,与国家建立友好的外交政策,彰显了大国的担当。

明初朱元璋订立“不征之国”,既是减少战争带来的损耗,维护明初的秩序,也是与周边国家建立和平外交的政策。
因为朱元璋经历了20多年的征战,对于战争厌倦,订立15个不征之国,为的是和平外交显示对周边国家的友好。而且让明朝还能够成为这些国家之首,承担管理之职。
明朝刚刚建立,想要征服这些国家就要耗损大量钱财,所以才列为不征之国。
文章标题: 如何评价明朝设限「不征之国」
文章地址: http://www.xdqxjxc.cn/jingdianwenzhang/130794.html
文章标签:明朝  设限  之国  评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