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11-21 06:59:41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12次
真的肯定是真的,但银子是哪里来的呢?这个问题似乎成了不解之谜,但细究之下还是能找到破绽。羊毛出在羊身上,秦钟家的银子无非和秦钟姐姐秦可卿脱不了干系。
我们都知道秦钟家贫,秦钟进贾府学堂时,作者特意对秦钟的家庭背景做了说明,明明白白地交代,因为没钱,秦钟父亲给贾代儒送的学礼都是东拼西凑来的,哪里有三四千两的银子呢!
只是宦囊羞涩,那贾家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眼睛,容易拿不出来,为儿子的终身大事,说不得东拼西凑的恭恭敬敬封了二十四两贽见礼,亲自带了秦钟,来代儒家拜见了。
上图秦钟
但是,在秦钟临死时,作者又确实实实在在地写了秦钟父亲留下了银子!
那秦钟魂魄那里肯就去,又记念着家中无人掌管家务,又记挂着父亲还有留积下的三四千两银子,又记挂着智能尚无下落,因此百般求告鬼判。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呢?为什么原本二十两“学费”都得拼凑到后来却有了三四千两的银子?
我们分析一下。
我们都知道作者对《红楼梦》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文本是经过反复修改的,有的地方还未修整圆妥,作者就去世了。这个地方应该就是。按原计划,也就是最先写出来的情节,这银子应该是贾珍给的。
我们看,秦钟上贾府学堂时家里还没有富裕钱,到了秦钟死时就有银子了,还那么多!唯一能解释通的就是秦钟家在此期间发了一笔横财。
那么这期间发生过什么大事,能使秦钟家一下子就有银子了?我们自然能想到秦可卿死了的这件事。
我们从脂评里得知,秦可卿死的那回,原来的回目叫《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也就是说未删改前的情节是,秦可卿跟公公发生了不伦恋,然后自杀而死。而由于种种原因,后来改成了秦可卿病死,改的又不彻底,或者说没来得及修整好,总是留下可疑之处。秦可卿死后贾珍的反应很不正常,比如说作为死者的公公贾珍的悲痛太过火了;给秦可卿装王爷才能装的贵重棺椁;为了秦可卿的挽联上能有一个好看的名头竟然特特地花大量银子给贾蓉买了官......一切的一切都说明贾珍的不正常反应中充满了对秦可卿的愧疚,也许还有某种爱吧!
秦可卿因为贾珍而死,贾珍才有这些过激反应。
我们想一下,贾珍的这种甘愿为秦可卿倾尽所有的行为表现在对待秦可卿娘家人身上,是不是就会给秦可卿父亲很多的体恤金?因此才说羊毛出在羊身上,秦钟家的银子就是因为秦可卿的死,由贾珍出于某种补偿给的。
作为贾宝玉的情友,秦钟带给了贾宝玉很多快乐时光,让他有机会将“精致的淘气”玩到极致。他们一起闹学堂,一起欣赏二丫头的野趣,一起聊不宜外传的私密话题。他像贾宝玉人生中的一束烟火,短暂绚烂,又迅速熄灭。
因为作者曹雪芹先生有意语焉不详,于是围绕着秦钟,读者产生了很多疑问,比如他对智能儿到底是不是真爱?说是真爱吧,从第十五回“秦鲸卿得趣馒头庵”来看,在姐姐的葬礼上,在尼姑庵,他丝毫不顾智能儿的处境,猴急地只想“得趣”,满足自己的需求。说不是真爱吧,从第十六回“秦鲸卿夭逝黄泉路”来看,他在临终弥留之际,却还“记挂着智能儿尚无下落”。
那么,秦钟和智能儿这段短暂的情感关系,到底是不是真爱?其实,答案已经写在了文本里,他们彼此都不是真爱,秦钟临终前记挂智能儿,只不过是对自己过往荒唐行径的愧疚。
富贵不知乐业,秦钟对智能儿所做的一切,都是年少无知的荒唐。“富贵不知乐业”,这本是作者写给贾宝玉的一句判词。作为贾宝玉的情友,这句判词同样适用于秦钟。
秦钟原本与富贵无缘,他的父亲只是一个小小的营缮郎。虽然姐姐秦可卿嫁进了宁国府,但家里的境况并没得到多少改善。秦钟的父亲老年得子,对这个来之不易的独子寄予厚望。秦钟结识贾宝玉之后,就走进了贾府这个富贵场,与贾宝玉“同坐同起”,又得到了贾母的疼爱,过了一段和贾宝玉一样的富贵生活。
生活条件的改善,本可以让秦钟可以更加发奋地读书以光宗耀祖,但他不知珍惜,把这大好机会用来游戏人生,过起了纨绔子弟的奢靡生活。
这种奢靡生活,就包括与智能儿的交往。
书中交代,秦钟与贾宝玉年纪相仿,都处在青春萌动期。此时的贾宝玉,有一屋子的丫头供他解决生理冲动,秦钟没有这种待遇。智能儿的出现,给了他机会。
智能儿是水月庵的小尼姑,她不甘于尼姑的清苦生活,总想找机会跳出火坑,于是与秦钟各取所需,一拍即合。
注意书中的细节,第十五回,宝玉对秦钟说:“那一日在老太太屋里,一个人没有,你搂着她作什么?”秦钟是贾府的客居之人,又是读书人,却做出在贾母屋里搂着智能儿的事情来,说明他并非发之于情,也没有止之于礼,完全就是青春期的冲动使然。但是,毕竟在贾府没有机会付诸于行动,于是,趁着给秦可卿送葬夜宿水月庵,秦钟急不可耐地行动起来,搂着智能儿说:“好人,我已急死了。你今儿再不依,我就死在这里。”然后不顾智能儿的反抗,“抱在炕上就云雨起来”。
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为,因为智能儿的特殊身份。
第七十七回,芳官等人闹着要出家,王夫人“恐将来熬不得清净,反致获罪”,说明出家人不守清规戒律是犯罪行为。所以,秦钟与智能儿所做之事,如果被揭发出来,智能儿就犯罪了。如果秦钟真心爱她怜惜她,怎会不顾后果将她置于危险之中?
当然,我们不能因此就认定秦钟自私邪恶,这不过是他年少无知的荒唐行径,也是纨绔子弟的共性。
因年少无知而付出沉重的代价,临终之时,秦钟幡然醒悟,又愧又悔。我们知道,孩子的成长通常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师长的正确引导而成长,二是在不断犯错中慢慢觉悟。秦钟和贾宝玉一样,都缺少师长的正确引导,都是在犯错中觉悟。比如贾宝玉因金钏之死而有所收敛,不再轻佻撩拨。
一条人命换来小小的成长,代价不可谓不大,但和秦钟比起来,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秦钟的这次荒唐行径,所付出的代价是父亲被他活活气死,自己也因“得趣馒头庵”时受了风寒,又被父亲责打,再加上父亲之死而“悔痛无及,更又添了许多症候”,以致于一病不起,呜呼哀哉了。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在病床上的这些日子,秦钟进行了反思,认识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多荒唐。父亲已死,不可挽回,自己也将撒手而去,唯一让他牵挂的就是智能儿。他和智能儿的事情已经败露,智能儿的境况堪忧。这种牵挂,其实也是他对智能儿的愧疚。一切都因他而起,不但害了自己,害了父亲,还害了本就在火坑里的智能儿,怎能不愧?
正因为他又愧又悔,他才会临终前对宝玉说:“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
所以,秦钟对智能儿的记挂,不是因为真爱,而是因为愧疚。因“见识自为高过世人”而害人害己,怎能不愧不悔?
由秦钟的愧和悔,我们能更深切地理解作者的愧和悔。贾宝玉也和秦钟一样,因“见识自为高过世人”而害人害己,让一个个优秀的女孩因他或早逝或流离,自己也落得个“一技无成、半生潦倒”的结局。
黛玉是怎么死的,我倾向于是间接被宝钗害死的,就好像晴雯是因袭人告密而死。至于宝玉婚后能够与宝钗相敬如宾,是因为他也可能只是怀疑,而不能确定,就像当时有一丝疑心袭人一样。
贾家所有一切人事皆为甄家幻事,甄家有个甄宝玉,与贾家的宝玉一无二致,贾宝玉为甄宝玉之影,这一点是得到脂砚斋的证明的,我们且看脂批怎么说:
“甄家之宝玉乃上半部不写者,故此处极力表明,以遥照贾家之宝玉,凡写贾家之宝玉,则正为真宝玉传影。”
此脂批为极重要之证据,脂批说的是贾宝玉为真宝玉之传影,因此贾宝玉便是虚幻的影子式的存在,读者在一部书里心心念念所看到的贾宝玉一切行止言语态度,并非实情实景实有其人,而是甄(真)宝玉也如此做过了,说过了,影子照实对应说一遍,做一遍而已。
不单贾宝玉如此,贾家所有人物,事态,隐情,私密,莫不如此对应甄家,贾家有个 幻.林黛玉葬花,那是因为甄家有个真.林黛玉葬花,贾家有个幻.酸凤姐泼醋,甄家便有个真.酸凤姐泼醋,贾家有个幻.大观园,园子里面有姐妹们结诗社,甄家便有个真.大观园,园子里面有姐妹们结诗社,可以想见。
凡贾家为读者所见闻之事,皆为甄家所发生过之事,只是作者有许多不可言说的理由,不方便直书甄家,只好给人们看烟云模糊的幻影罢了。
古人认为堂屋是正寖,人必须死在正处,所以有“寿终正寝”的说法。当人临终时,一定要让其躺在正屋里。
《仪礼·士丧礼》中记载:“死于适室。”适室就是适寝之室,通常称为“正寖”。古人认为正寖是正性情的地方,人必须死在正处。古代,如果人生病住在别的房间,在临死前就要移居正室之中,这样,死者就可以寿终正寝了。
如果人死在外面或不在正屋里,死后才转到正屋,这叫做“游门丧”。这样的情况对死者身后不利,需要在棺材抬走后,由阴阳先生用一些治服鬼魂的道具或程序处理。
当人临终时,将其抬到正屋的同时,还要为其穿好寿衣。如果去世前没穿好寿衣,这就叫做“失衣”,在出纸的前一天或殡埋时做一套纸衣烧掉作为补救。在人去世前,家人还得准备一匹纸马,等人去世后,立即于大门口烧掉,并放鞭炮,俗称烧倒头马。
古代,人一死,家人就要为他招魂,称为“复”。古人认为,人的生命由魂和魄组成,魂就是灵魂,是一种精气;魄是躯体,是魂的寄寓之处。灵魂附着在体魄之中,那么生命就是存在的;反之,如果灵魂离开了体魄,人就会昏迷或者死亡。人刚死的时候,灵魂距离体魄不远,如果大声呼喊,或许能让它回到体魄之中。所以,古人将这种礼称为“复”,专门招魂的人称为“复者”。
招魂时,复者拿着死者身前所穿的能代表其身份的衣服,一手执领,一手执腰,面向北方,连喊三声“XX回来啊”。如果是男子,就叫其名;如果是女子,就叫其字。喊完后,将衣服从房的正檐扔下来,下面有人用衣箱接住,然后将衣服盖在死者身上,希望死者的魂能够再次回到他的身上。
停灵时,要把尸体移到堂屋木板床上,头北脚南,这在古代被称为“易箦”。尸体头前置长明灯,为死者灵魂引路。灯旁放一碗满饭,饭上竖插一双筷子,俗称打狗棒,让亡灵在阴间的路上打狗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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