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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郡县时代和封建社会应该怎么理解

时间: 2021-08-03 06:58:26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6次

关于郡县时代和封建社会应该怎么理解

怎样评价秦汉之际的郡县制和分封制

秦始皇废封建立郡县,建立起中央集权统一帝国的地方制度模式,是我国古代史上一个重大事件。郡县制可以比较有效地维系国家统一,是此西周以来的世袭分封制较进步的制度。基于这种观点,有的人就认为汉初重又实行分封制,广建同姓诸侯王国是一次历史的倒退。有的史学家认为这是错误地总结了秦亡的教训,造成七国之乱的严重后果①。我认为,这样认识问题,过于简单化了,应该用历史主义的观点,重新认识。 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天下,垂相王缩和廷尉李斯争议分封制和郡县制的时侯,秦始皇说:“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为不难哉!廷尉议是。”②可见郡县制所以优于分封制,是可以避免割据战争,使天下宁息。然而,秦建立的郡县并未能使天下宁息,反而成为征发海内,竭天下人力物力奉一人欲壑的强力工具,使天下共苦更甚于六国时代的战斗不休。 可见,郡县制本身并不能自行维系一个王朝的统一传之万世。只有皇帝确实实施让天下宁息的政策,这种制度才能起到巩固统一的作用。而这种政策是刘邦重新统一天下后,才首先提出并付诸实施的。

如何正确理解封建社会

马克恩所提出的封建社会是如可划分的?rn它与中国周朝分封制是一种概念吗?rn所谓封建社会中国究竟从哪个朝代开始算是封建社会?是从周?还是从秦?那么以后的秦,汉,唐,宋,元,明,清是不是也归属于封建社会,而所谓的封建社地并不只是所说的分封制单一的理解吧,而是所谓的只要有皇帝,有专制皇权,有地主阶级,有王朝就是所谓的封建社会呀
个人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社会分类,本身就有问题。到了具体国家的具体时期,问题就更多。比如,马克思认为,原始社会是一个平均分配的社会。极错。我们现在看不到原始社会是什么样子,但是有考古发现,还有史记、国语、尚书、左传等等书籍,都记载着中国原始社会的事情。无论从哪个方面,我都看不出原始社会是平均分配。部族首领和部族官僚,享有更多的食品和权利。且马克思承认人是猴变的,你去看看现在的黑猩猩、猴、狒狒,包括和人类基因最接近的老鼠,哪个群居的时候,是平均分配的。到了人就想开了,平均分配了,然后又想不开了,又不平均分配了,哪有这个道理?
所以,封建社会,这个名词就不太准确。至少在中国很不准确。在欧洲,由于城邦制度的存在,封建制度是相当明显的。中国人比较聪明,也是由于农耕文明,所以在封建社会以前,就有了分封制度。
按照传统的历史观点,战国初期的变法,包括以商鞅变法为首,李悝、申不害、邹衍等人在各国变法,使得中国封建社会确立。这种观点未必正确。因为中国现在的历史,基本上以范文澜先生的《中国通史鉴》为蓝本。且不论这本书的好坏,本书成书于50年代,由于史料限制和政治因素,一些观点都相当过时。你的这种想法,也不是没有道理。商朝的时候有方国而无封建,周的时候,始封诸侯,如果以周朝的建立,作为封建制度的开始,很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至于有没有奴隶,并不是所谓“奴隶”社会的标志。如果有奴隶就是奴隶社会,那么南北战争以前的美国,也是奴隶社会。且社会制度的变革,比变法来的激烈的多吧。
中国,自从周朝以来,一直有分封制。并不是像高中历史书上说的,周朝以后,郡县代替分封。那么就没有“吴楚七国之乱”、“八王之乱”、“杨玄感谋反”、“安史之乱”、“藩镇割据”、“四大汗国”、“靖难之役”了。任何朝代,都是封王的,不过有的王是没有行政权的,只有食邑,最差的只拿干俸。只不过,郡县制,以及以后的地方制度为主体,分封越来越不是历史的主流地方制度而已。也就是说,皇帝可以给你地,但是不能给你行政权,尤其是地方兵权,如果给了,必然要引起大麻烦。
中国古代的社会制度与西方的马克思提出的封建制度是有一定的区别的,这也可以看做是一种“中国特色”。
封建社会要有统一的政治领袖(通常自称是神或上天选择的领导者)并且世袭;其次是分封制。
如果从广义上讲,中国在商周以前已经开始了这种制度。封建社会是包括从夏启开始的夏、商、周,但是这个时期的主要社会形态是奴隶制的,所以通常称为奴隶制社会。而从狭义上说,自从汉朝的七国之乱后,已经几乎停止了对诸侯的分封(这和欧洲的诸侯割据,王、公、侯国林立有很大差异),所以,从汉朝以后都不完全是封建制度。
通常我们所公认的封建社会是指秦始皇统一六国开始到清朝宣统皇帝退位为止。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一、封建与封建主义的古今含义的发展变化

  “封建”一词的语源,出自《尚书》和《左传》。“封”,即分封。“建”即建邦国。分裂国土,建立诸侯及封君的小邦国,这是这个语词的本来语义。其可溯源于西周时代分封制与宗法制的结合,封建就是个人不拥有资产,资产是由最高层开始往下分封。而今天我们所使用的封建、封建主义(Feudalism)是欧洲近代用语,最初见于中世纪的拉丁文书籍,严复于1901年翻译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译名为《原富》,南洋公学译书院1901年出版)时将它译为“拂特”,并在按语中叙述其制(注:从这个按语看,严复所译称的“拂特”,实即欧洲中世纪的封建之制。)。那么欧洲近代用语封建、封建主义(Feudalism)的含义是什么呢?《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对封建主义的解释是:“feudalism”,一种以土地占有权和人身依附关系为基础的关于权利和义务的社会制度。而马克·布洛赫著的《封建社会》一书中,封建主义主要指中世纪西欧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具体是指封主与封臣的关系,封主封臣各自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土地的分封制度,等级分权制度,国王抑或是中央权力势微,传统的法律习惯等。综合这两种解释我们可以发现西方的封建、封建主义与中国古代的“封建”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主要就是最高统治者把土地、人民往下分封给大臣,同时作为义务大臣要给最高统治者交纳贡赋、或派兵随统治者打仗等,实质就是一种权利与义务并存的契约关系。联系到我们古代史的内容可能你就会发现,我们所说的封建社会指秦、汉到明、清这两千多年的历史,很难找到与西方的封建、封建主义相同的地方,而在中国历史上真正实行过“封建”制度——即封土建国的商、周时代,人们不称其为封建制度,却称之为“奴隶制”。那么,秦、汉到明、清这两千多年的社会为什么被称为封建社会呢?主要原因就是20世纪的中国主流学派深受欧洲中心论的历史模式所影响,那里“封土建领邑”feudalism是发生在希腊、罗马的奴隶制社会之后。因此,尽管中国的历史情况与欧洲模式完全不合,历史学家却宁可置概念的混乱于不顾,也要把早已不存在“封建制”的中国古代社会定名为“封建制度”——以便使之与西方语言中的“feudalism”(封建主义)一词相合。

  二、封建主义、封建制度、封建社会在含义上的“大同小异”

  首先,从封建主义、封建制度、封建社会这三个词在一些汉语词典中的解释看“大同小异”。1979年大陆新版《辞海》所给出的“封建制度”一词的标准定义∶“以封建地主占有土地、剥削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1983年版《现代汉语词典》所给出的“封建社会”一词的定义是:“一种社会形态,特征是地主占有土地,农民只有很少的土地或全无土地,只能耕种地主的土地,绝大部分产品被地主剥削。”联系前面提到的封建主义的定义指中世纪西欧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我们不难发现这三个词在含义上存在的小异就是封建制度是一种社会制度,封建社会是一种社会形态,而封建主义是一种政治、法律制度,也就是说它们是一个问题的三个不同方面。封建主义强调政治的法律的人身依附关系,也就是最高统治者与封臣之间的一种权利与义务的政治关系;封建制度则从经济学的角度强调封建的生产关系、封建的土地关系的一种经济关系;封建社会而是前面政治关系与经济关系所构成的历史阶段的时间概念,就是说存在封建主义、封建制度的社会就是封建社会。

  其次,从中外封建制度的差异上看封建主义、封建制度、封建社会的“大同小异”。前面我们提过中国秦、汉到明、清这两千多年的社会被称为封建社会,虽然与中世纪的欧洲的封建社会在名称上是一样的,但中外相同名字的封建社会却存在两种不同的封建制度。封建社会的基本概念:大土地所有制与农民的个体小生产相结合的自然经济。拿这个概念来看,东西方都存在封建社会而至于封建制度,东西方便有很大差异。我们先解释一下西欧封建制度的内涵就是在西欧封建制度下,国王和百姓、封主和封臣都遵守一种契约,每个人都对他人负有某种义务。如一人违约,义务也就中止;如果一个封臣拒绝履行他应尽的义务,国王有权强制执行;如果一个国王侵犯了封臣的权利,封臣们也可以联合起来反对他。封臣们组成国王的议事会,国王应按封臣们的劝告行事。如果封臣们认为国王滥用他的权力,可以对他进行限制。故封建制度下的王权是有限的,封建主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互相制约,具有契约性质。因此,我们不难发现这与中国西周的分封制差别很大,而与中国秦、汉到明、清的封建制度比较差别也很大。中国是封建专制和封建大一统,在西欧封建制度一定不是专制,而只意味着分裂,王权有限,分裂割据是西欧封建制度下最正常的状态。当西欧形成一个个统一的民族国家时,才达到专制君主制,但这已不是封建制度,而是资本主义发展的结果,是资产阶级革命的前夜了。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封建社会的概念大,封建制度的概念小。一是一般,一是个别。一般表现共性,个别显示特性。

  综上所述,封建主义、封建制度、封建社会这三个存在着“大同小异”的概念,对于学生从思维习惯上很难作出正确的区分,更何况对这三个概念的在学术界也存在分歧,因此,作为教师有义务为学生寻找一条正确的方法去认识、理解这三个概念,那就是把在马克思理论的指导下创立有中国特色的关于封建主义的理论。由于各国的国情、历史发展的轨迹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作为今天的我们应尊重历史的这种差异,而不能用一个统一的标准去定义封建主义,
封建社会发展经济有条不稳,不象今天社会发展速度特快加大加速山山水水用光用尽让下一代人走上决路,原因改革人比较贪婪活着贪钱死了贪位子是一个极其不道德社会造成的给下一代人带来天大问题。所以封建社会与今天改革最大区别;一个是发展慢,一个是发展快。一个是养生好、一个是破坏规律。一个是生存能力强、一个是没有生存能力,总之有好有坏都是社会关健问题。
现近史学届已经不把我国秦以来的王朝称为封建社会,准确的讲为征服王朝。

如何认识封建制度和封建君主专制

  封建制度(Feudalism),简称封建或封建制,是一种社会制度。
  狭义的封建制指分封制,而广义的封建制度是中古时代主要的经济与政治制度。随着罗马帝国的统治结束,这个体系便在中央权力崩溃和社会动乱中逐步发展起来。效忠强人的等级制度,代替皇帝、元老、行省、城市和城镇等的罗马体系。
  封建社会是在西方指特定历史阶段。
  我国历史从严格意义上分 周朝时属封建制度的 ,秦后是集权制郡县制和封建制风马牛不相及。
  封建社会的定性
  在封建社会中,形成的自然经济是以土地为基础,农业与手工业结合,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具有自我封闭性、独立性,以满足自身需要为主的经济结构。这种经济结构中的关键生产资料掌握大部分都掌握在地主(或封建领主)手中,故而能够形成“地主(封建领主)剥削农民”的阶级关系。
  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统治其他阶级的根本即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地主阶级通过掌握土地这一生产资料,对使用土地的农民通过榨取地租、放高利贷等手段剥削其他阶级。同时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式也不尽相同,有通过契约租赁、缴纳地租、雇用佃户等方式实现,但其本质依然是一种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不会改变封建社会作为一个阶级社会的本质。
  独有的封建思想
  封建社会中往往存在相当明显的阶级制度,如中国的宗法制,西欧的教主-国王-领主-爵士制,形成金字塔式的统治架构,但是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也是如此完善的,通常领主的爵士不会再对国王效忠,也因此有了一句名言“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然而这种统治结构能够长期维持下来的,就是封建社会的思想观念:通常以“君上大权”为骨架,融入一些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思想而汇集成,其中也含有一些优秀的道德价值观,最典型的是中国的“儒家思想”。
  封建社会的变化
  在根本上动摇封建统治的,就是对其生产关系的破坏,农民起义、资产阶级革命都是旨在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从而改变整个封建制度)的阶级斗争。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生产关系——雇用劳动力。
  最早的资本主义诞生于当时商品经济发达意大利,如佛罗伦萨、威尼斯等地区。
  代表资本主义的自然经济,是以商品交换与商品生产为核心的商品经济。由于生产的目的由单一满足转变为向社会提供产品,从而决定了生产关系将有别于原有的封建制度。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原有的自然经济受到冲击,开始解体,农民与手工业者开始丧失生产资料,成为无产阶级,再由工厂主——最早的资产阶级与他们签订雇用协议,形成新的生产关系,雇用劳动力。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对原有封建自然经济的解体进程,日益强大的资产阶级有能力扫清一切有悖于发展资本主义的因素,如“天赋神权”、“三纲五常”等思想,男耕女织等生产结构,最终推翻封建社会,建立资本主义国家。
  封建社会的归宿
  通常封建社会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会转型为资本主义社会,根据资产阶级对封建阶级的各种关系,形成君主立宪制(英国、沙皇俄国、德意志第二帝国、日本等)、共和制(法兰西共和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等)。
  不过也有特殊的变化关系,如中国由封建社会形成半殖民半封建社会,再越过资本主义社会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参见共产党、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国家)
  同一时期可以存在各种生产关系构成的社会。
  封建制度的衰落是必然的,因为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这与加强中央集权没有必然联系。
  中央集权与封建制度不具有必然的联系
  “封建”一词的本义应是指“封土建国”,西周时期实行的正是这个意义上的“封建制度”。当时,周天子将全国的土地分封给自己的亲属,使政治上的封建制度和家族中的血缘关系(表现为宗法制度)合而为一。分封的周天子的亲属称之谓诸侯;诸侯又将封国内的土地分封给诸侯的亲属,称为卿或大夫,卿或大夫又将被封的土地分封给自己的亲属,称之谓士。这样天子、诸侯、卿或大夫、士形成了一套严密的宗法封建等级制度。
  明清君主专制加强的历史背景和原因。
  明清封建专制的加强,归根到底是地主土地所有制和租佃制发展以及封建社会走向衰落的产物。因为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此时已步入晚期阶段,地主阶级的腐朽性以及封建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封建社会的基础很不稳固。宋元以来地主土地所有制和租佃制的普遍发展,又使封建地主对土地和佃农的占有变得更不稳定,地主对佃农的超经济强制相对削弱。超经济强制是地主阶级借以实现他们对佃农榨取剩余劳动的必要手段。
  因此,地主阶级迫切要求国家政权进一步加强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巩固封建统治,以强化对农民的超经济强制,保证地主对农民剩余劳动的榨取。明清君主专制的强化,就是适应封建社会晚期地主阶级的这种需要而出现的。有关宋元以来地主土地所有制和租佃制的发展状况,过去的初中教材和现在这套高中教材均未讲到。限于篇幅,本课课文只能简单概括当时的历史背景,指出由于当时中国封建社会步入晚期,地主阶级更加腐朽,社会矛盾更加尖锐,明清统治者便大力强化君主专制,以求达到稳定和巩固封建统治的目的.古代中国的中央集权制度既有其积极作用也有其消极影响。如果说它在初建时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作用占据主导地位的话,后来随着历史的发展,积极的一面便逐步下降,消极的一面逐步上升。到封建社会晚期,消极的一面则占据主导的地位。此时君主专制的高度强化,已极大地妨碍着社会的进步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而当时西方许多国家则通过资产阶级革命和改革,建立起资产阶级的政治制度,从而有力地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中国社会的发展步伐,从此开始大大落后于西方,从而埋下日后被动挨打的祸根。
  封建制度和中央集权是完全对立的,水火不容的。
  封建制度是中国一种古老的政治。中国封建制度最完善的是西周。
  天子代表上天管理天下,但古代天子的能力有限,不能管太多的地方。于是天子只管理首都周围的地方,叫“京畿”或“邦畿”。其他的地方又天子分给亲戚或功臣世代管理,给起封号等级为“公侯伯子男”5等。称为:“封邦建国”。诸侯的义务是要定期朝觐天子,定期向天子贡献,天子打仗的时候要派兵帮助。诸侯的权利是世代他的领地,控制领地内所有军政民政大权。
  由此可见:封建制度的核心是分权,地方独立。因此,后来不可避免的引发诸侯之间的混战。于是大国吞并小国。最后在战国后期形成了七个大国。这七个大国由于战争的需要,在起内部建立了集权政治制度,不在搞封建的那一套了。七国中的秦国最终吞并了其他国家,建立了一个崭新的国家。
  秦始皇出于自己的私利,考虑到封建制度的弊端,决定彻底废除封建制度,实行中央集权,不在封邦建国了,国内再也没有诸侯了,而是皇帝直接统治的各个郡县。这又叫“郡县制”。与封建向对立。
  秦朝虽然短命,但其指定的很多制度保留下来,甚至发扬光大。例如“中央集权”等。一直保留到现在。
  欧洲在罗马帝国崩溃后,也形成了一个一个的独立小国。也是分权,各小国国主在国内权利巨大。这类似周朝的“封建制度”。因此近代,“封建制度”也指这种政治制度。
  马克思只了解欧洲的历史,他把西欧的历史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这只是西欧的历史变迁,其他地区都不是这样的。
  但解放后,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党领导一切,因此,中国的历史也被削足适履了,套用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这个不伦不类的东西。
  明朝朱元璋穷苦出身,对官吏怀有敌意,对他们完全不放心,因此废除了宰相,实行皇帝专制。从这个角度说,是加强了中央集权。但他的后代没有这样旺盛的精力了。所以大权还是被太监和内阁瓜分了。明朝的内阁制度非常完善,与现在部分西方国家的内阁类似。
  满清趁中国内乱时候,占领了中国。由于他们实行的是异族统治和民族压迫。所以他们大权独揽,大肆杀戮中国的中坚力量,打压中国的先进文化。在他们统治中国的时期,中国各方面都大踏步的后退。因此中国在短短的200年间由世界上最先进,最繁荣,最开放的文明国家,变成了落后,黑暗的半野蛮国家。
  在意识形态挂帅的历史领域 现在还在沿用生搬硬套的这种说法:我国的封建社会有两千余年~以便能够吻合马克思历史观。
封建制度是在中国西周时期和西欧中世纪出现的,以贵族统治阶层层层分封,占有土地和农民(或农奴)等财富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其基本形式是封建等级制和庄园制。农民(或农奴)耕种土地所有者的土地绝大部分产品交纳给封建主。上层建筑主要是以等级制为特点的封建制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是以维护封建制度和封建等级制,宣扬传统道德为主要内容。在封建制度下,社会基本的阶层是封建主和农民(或农奴)阶层。
封建君主专制是国家最高权在实际上或名义上掌握在君主个人手中,君主终身任职并且实行世袭的政权组织形式。
君主制由君主,包括国王,皇帝,天皇,苏丹等担当国家元首。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不受任何约束。君主实行终身制,并且是世袭的。这种政治制度已有四五千年的历史。古代的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多实行这种专制制度.

怎样理解封建制度?

封建制度:以封建地主阶级占有土地剥削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其基本剥削形式是封建地租,农民(或农奴)耕种封建地主的土地绝大部分产品作为地租被封建地主剥夺。上层建筑主要是以等级制为特点的封建制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是以维护封建剥削制度和封建等级制,宣扬封建道德为主要内容。在封建制度下,社会基本的对立阶级是地主阶级和农民(或农奴)阶级。
是一种社会制度。狭义的封建制指分封制,而广义的封建制度,请参见封建社会。   封建制度是中古时代主要的经济与政治制度。随着罗马帝国的统治结束,这个体系便在中央权力崩溃和社会动乱中逐步发展起来。效忠强人的等级制度,代替皇帝、元老、行省、城市和城镇等的罗马体系。   专制制度是权力组织形式的一种。权力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民主,一种是专制。一个人或一个党掌握一国或一方的全部权力就是专制。专制制度存在于任何形式的社会形态里面,包括奴隶制度,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   封建制度是社会组织形式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包括奴隶制度,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主义制度。   专制制度和封建制度二者不可相提并论,因为两者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封建制度封建制度在上个世纪开始逐渐走向没落,但是专制是不可能完全消失的。不同国家有不同国情,不同国情决定了是走专制还是民主的道路。譬如说台湾韩国和香港许多年前走集权的道路,社会发展很快。东南亚多国走的是民主道路,也不见得怎么样。   封建制度是中古时代主要的经济与政治制度。随着罗马帝国的统治结束,这个体系便在中央权力崩溃和社会动乱中逐步发展起来。效忠强人的等级制度,代替皇帝、元老、行省、城市和城镇等的罗马体系。 编辑本段特点  在封建制度,地主阶级统治其他阶级的根本即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地主阶级通过掌握土地这一生产资料,对使用土地的农民通过榨取地租、放高利贷等手段剥削其他阶级。同时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式也不尽相同,有通过契约租赁、缴纳地租、雇用佃户等方式实现,但其本质依然是一种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不会改变封建制度作为一个阶级社会的本质。   封建制度中往往存在相当明显的阶级制度,如中国的宗法制,西欧的教主-国王-领主-爵士制,形成金字塔式的统治架构,但是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也是如此完善的,通常领主的爵士不会再对国王效忠,也因此有了一句名言“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然而这种统治结构能够长期维持下来的,就是封建制度的思想观念:通常以“君上大权”为骨架,融入一些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思想而汇集成,其中也含有一些优秀的道德价值观,最典型的是中国的“儒家思想”。   马克思的历史观点认为社会形态是线性发展的,是越来越进步的,即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到封建制度再到资本主义社会,最后是共产主义社会。在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则之后,中国历史就必须按方抓药,所以秦朝之后必须是封建制度。这就好比先做成一个模子,不管你合适不合适,硬套进去。于是中国就有了“封建制度”之学说。套进去后,发现西方的模子不合适中国,于是又赋予了新的定义。 编辑本段形成方式  在封建制度,地主阶级统治其他阶级的根本即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在西方,所有土地属于国王,国王 封建制度酷刑把土地封给贵族、功臣,贵族又把自己土地的一部分封给亲信,如此下去。而在中国,自从商鞅变法起就实行土地私有制,地主对辖内土地拥有绝对支配权,可以任意买卖。地主阶级通过掌握土地这一生产资料,对使用土地的农民通过榨取地租、放高利贷等手段剥削其他阶级。同时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式也不尽相同,有通过契约租赁、缴纳地租、雇用佃户等方式实现,但其本质依然是一种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不会改变封建制度作为一个阶级社会的本质。   在中国封建制度时期,地主占有土地,赶走原来的土地所有者(即农民),然后把土地租佃给这些无地农民,由农民自行开发与耕种,缴纳地租。在西方封建制度时期,封建领主不仅占有农田,还把原来生息在这片领地上的农民也囊括入自己的帐簿,使大批农民沦为农奴。中国封建制度里,农民们名义上有独立的人身,但实际由于各种原因,农民根本没有自由。在西方,农奴则被视为领主财产的一部分,与奴隶类似,但农奴只可使用不可买卖。   并且,西方封建主和中国封建主都拥有很大权利,可以制约国王。每一个大的封建主在自己辖内都拥有军队,俨然一个“国中国”。 编辑本段历史背景  封建制度即分封制,在中国盛行分封制的时期是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权制之前的时期,尤其是西周时期,周武王灭商以后,周天子分封天下,那时诸侯小国林立,一个面积几平方公里的小城邦,其统治者被周天子分封为君主,以“国”自居,这个时期的曾经社会形态被奇怪地称为“奴隶社会”。到东周时期, 封建制度科举制度诸侯小国逐步被兼并成诸侯大国,直到战国末期,秦国并吞六国,建立起郡县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这以后的中国社会就不叫做封建制度了,因为在当时大一统的中国,已经废除了封土建国的分封制,没有王侯可以受封而自行建国,自立为君主是不被允许的,所谓的皇帝只有能有一个,因此,自秦始皇开始至辛亥革命的这段中国历史时期,应被称为(中央集权的)宗法专制社会。而同时期的欧洲经历的中世纪却是真正意义的封建制度,那时的欧洲,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统治,大大小小的君主受到分封后各自为政,建立属于自己的城邦,如同中国的周朝,是一个真正封土地而后建国的封建制度。也可以说,中国在农业社会时期的社会形态发展是领先于欧洲社会形态的发展的,中国的“宗法专制社会”比同时期的欧洲的“封建制度”更加进步,而且两种社会形态有着很明显的区别。但是,就像一个早熟的婴孩,中国在政治上过早地发展进入中央集权制度,而经济上远远落后,这就严重阻碍了中国两千年的发展,使中国的前进自秦以后就走进了“死胡同”。   “封建制度之劳动生产者为农奴而非奴隶,已为众所公认。殷周既为封建制度,其劳动生产者当然为农奴,自不待言。周之农奴或许可说是世界各国古代社会普遍存在之农奴,他们与古代希腊、古代罗马存在之奴隶有区别。这是因为周之农奴所具有的三个特点,为奴隶所无。即第一,农奴私有财产。虽然其所拥有的私产数量有限,但此为奴隶所无。因为奴隶本身,尚非自有,逞论财产。第二,农奴皆有父母妻子家室,过着亲属同居生活,而奴隶则无家室,孤身一人。第三,农奴缚束于土地,地苟转主,人亦随之。而奴隶转主则单身隶属,完全与土地无关。今人有谓周代为奴隶社会,若以史料所载之实情为据,而非生搬硬套理论,余以为此说实难以成立。......汉族 历史分期,部分人的主张是这样:   原始共产社会   殷商为领主封建制度雏型   殷至战国一领主封建制度周代为领主封建制度耀   春秋战国为领主封建制度解体   秦汉至鸦片战争—地主封建制度(其中分若干阶段再说)(摘自黄现璠著《古书解读初探》)   关于封建的含义人们争论很多。   在中国,“封建”的概念可以意指三个不同的对象∶第一是指中国古代的封建,如西周的“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第二是指中国从古代延续到近代的“封建制度”,久讼不已的中国何时进入封建制度与中国封建制度为何长期延续等问题即由此而来;第三是指欧洲中世纪的一种社会制度,它常被看作是各种封建制度的参照原型。   马克思用做研究对象的西欧封建制度,是指王权集中以前的领主各自为政的状态。显然,这种状态不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当王权集中后,在经济上则有利于资本主义萌芽。   中国固有的封建含义类似,即分封建国。秦朝以后基本就不是主流了,尽管汉初明初有过反复。   西欧的王权集中后对资本主义的起源发展起了促进作用,而中国皇权集中的结果却是扼杀资本主义因素。可见,西欧封建制度是阻碍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因为关税等原因),而在中国,封建制的确阻碍了经济,但皇权制却是有意扼杀经济的发展。原因在于,西方的王权在资本主义经济产生之后才逐渐加强,使得王权成了社会的公敌;而东方中国的君权在奴隶制度经济还在瓦解中就已经迈出了加强的步伐,这样就抑制了先进经济方式的萌生。近代以后,资产阶级政治在产生之初,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巩固统治,因而集中皇权成了历史趋向;至于中国,就完全不存在这种问题了。
在中国这块幅员辽阔的农业文明的土地上,在漫长的古代,封建制度是一种最为合理的政治制度,只有有高度集权的强大的中央王朝,才有可能进行大规模的工程,这也正是中国历史能够源远流长文化能不发生断代的根本保障。 但是历史的、唯物的看待这个问题,落后的生产关系总是要被先进的生产关系所取代的。 就这么简单。

为什么封建社会不是指先秦实行分封制的时代而是秦汉以后实行郡县制的时代?

这是官方哲学理论套用马克思的社会分期方法而形成的观点。其实马克思的社会分期只是就西欧社会而言,即使他本人也并未说对东方社会适用。即使西方的封建社会,与中国的封建社会(商周时期)与是很不同的。要知道,西方的封建社会是建立在土地私有上的;而中国的封建社会则是在土国国有,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汉代的郡县与封建混合体制,其实仍然是一种折中的郡县制。比如各王国的主要的大小官员,任命权是在中央的手里,尤其是王国的相,各个国王并没有权力去任命。而且王国的相名义上是国王的下属,但是他一方面是王国的行政一把手,另一方面他也负有监察国王行动的权力,他只听面于中央并向中央负责而不是国王负责。
文章标题: 关于郡县时代和封建社会应该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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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郡县  封建社会  理解  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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