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论的传统是什么?
正如世界上其他种类一样,人类也有着不同的形态和性情。从广义上讲,不同的民族之间有既有共性也有个性,而个性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尤其是文化的角色。正如大家耳熟能详的一句话:“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有个性才有魅力和存在的价值。中国和西方有着不同的地理环境、历史源流和文化传统。这就注定了他们的背向和发展的异途。这和个人发展的走势有相似之处。因而,要想洞察一个民族之文化和由此衍生的制度、伦理、审美价值等观念的内在灵魂,就必然涉及到对文化的梳理和辨别。然而文化又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所以有必要在一定范围内来加以界定,这样有利于阐述。下面我就从几个方面加以论述。首先,从地理环境方面,之所以把这一方面作为一个重要部分,那是因为,我一直觉得,人的成长离不开他的环境所赋予他的种种特点和品性。同样,一个民族的生活环境也必然对一民族的文化个性的塑造起到一定的作用。西方各个国家的领土普遍都不是很大,并且紧紧相依,四周又有诸多的海域。国土面积不大,意味着他们的能源就会想到贫乏。在能源处在危机状态,就会向外扩张(亚洲的日本就是典型的例子)。所以,早期的西方人在狭小的空间里生活、劳作,但随时代的发展,国内的能源匮乏,影响到了自身的发展。所以历史的“十字军东征”“世界大战”和各式各样的侵略战争,都或多或少带有能源上的经济因素,当然政治野心是离不开的。正是西方所处的地理环境及其他们的资源状况,决定他们的民族的性格都具有外扩性特点。相对于西方国家而言,中国就显得内敛许多。
这也和中国所处的地理环境细细息息相关。中国可谓地大物博。生活在其中的人们,都能自给自足,不需要向外掠夺。当然元代的铁蹄曾穿越欧亚,但在中国历史长河中那只能算是凤毛麟角。整体而言,中国对外的扩张在历史发展长河中,只能算是沧海一粟。这样的地理环境,让生活在其中的人们闭关锁国,不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据历史的记载,清代的一些官员还不知中国的外面还有更大的世界,甚至闹了笑话:“说的是一位官员对于英国来访的使者,不愿下跪,解释为外国人的膝盖是不会弯曲的”还有人认为中国是世界的中心等等。从而,形成了中国文化个性当中的一个突出的特点,那就是讲究含蓄(不张扬)、圆容(在一个圈里转)。这种特点进一步影响了中国的审美和文化心理。例如,在审美上,女性行为上讲究“笑不露齿”的含蓄美,文学艺术上,讲究含蓄美,重表现而不重再现。这和西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又如在美术上,讲究散点透视,讲究计白当黑,不讲究三维透视等等。正是这样的地理环境的差异,让中西方形成了迥然不同的性格和个性。具体在个体上,也是如此,历史的观察不难发现,西方的传统注重“个人本位”“集团意识”而不太注重“家庭本位”“天下意识”(梁漱溟),而中国正好颠倒。正如陈顾远在《中国法制史》中所谈到的“从来中国社会组织,轻个人而重家族,先家族而后国家。轻个人,故欧西之自由主义遂莫能彰;后国家,故近代之国家主义遂非所夙习”。西方强调个性要张扬,要充分展现自己的魅力包括身体的魅力(如希腊神话中所展现的人体美以及后来发展的雕塑艺术)。而中国则强调个体应该服从集体,应该把自己融入集体当中,不要张扬自己,要处处体现集体的意志和作风。以大局为重,为了大局的利益可以牺牲个体的利益,甚至是个体的尊严。当然这里所说的都是相对而言,只不过中西方各自突出自己的特点。这正如,市场经济制度和计划经济制度一样,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都可以运用,只不过是以哪一个为中心的问题。从这个角度讲,不同的地理环境,对于不同民族的性格的塑造是具有特殊意义。正如法国哲学家丹纳在他的艺术理论著作《艺术哲学》中所强调环境的意义那样。不过他过分强调把环境对于民族的成长的意义和作用罢了。可以说,东西方民族的不同的特点应该以不同的地理环境作为一个前提来加以考虑。
有了这一前提,我们才能在其基础上进行物质生活方面、社会生活方面、精神生活方面的(据著名学者梁漱溟对文化的内涵的界定为其三方面)对比探讨。下面就分别对这三个方面进行对比论述。
首先,在物质层面(衣食住行),中国的几千年的小农经济,使得中国在农业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而西方在中古阶段的物质生活也是以农业为主,只不过中西方的气候不同,所适合种植的东西有所不同,但其发展的内涵是差不多的,没有质的区别。在物质层面,西方与中国出现质的不同应该表现在产业革命以后,那时的西方已经在工业上大展宏图,尤其是英国,而中国还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汲汲以求。我们来对比一下就明白了。“我们用的极黑暗的油灯,而西洋却用电灯;我们的交通上只有很笨的骡车,而西洋人用火车飞艇。”(梁漱溟《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可以说,中国与西方在中古时期,在物质层面是没有多少质的不同,但由于各自的文化背景不同,所以呈现出来的穿着打扮也有所不同(西方由于宗教气氛比较浓烈,参加教会活动时,穿着以黑色为主),住的方面也一样呈现出文化特色和地理特点。直到产业革命以后,这一切才发生巨大变化。
从社会生活层面讲,西方由于受到希伯莱文文化的影响和熏陶,在往后的生活当中,宗教可以是如影随行,非常之重要。在中古阶段,还一度对整个西方起到垄断作用,教会的势力之强已达到主宰国家运行的地步。同时希腊、罗马文化对西方的影响也相当深远,在文艺复兴以后,它们的作用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对近现当代的西方的发展可以说都起到决定性的影响,其中的“科学精神”和“民主精神”就是它们的瑰宝。使得自然科、社会科学研究得到的蓬勃的发展,国家的法制意识、人权意识得到深入的贯彻。而中国由于在“伦理本位”思想的影响下,对外的探索没有表现出过大的热情,而一心在人事上下功夫。社会的一切包括国家制度都在以家庭为核心的思维中蔓延开来,家与国是同构关系,国的制度与家的制度没有多大的区别,从这个角度讲,皇帝就是一家之主,只不过这家的范围比较大罢了。伦理的名分思想让家和国都得以有秩序的存在。在加上礼乐的协助和促进,使得整个社会呈现出温情脉脉的道德秩序。可以说中国古代社会的建设是道德建设为核心,所谓的“修心养性”“修己安人”就是其的表现。就连德国的著名的哲学家黑格尔都很惊讶中国的国家建设,说“中国是用伦理治国”。可想而知,中西方的巨大差异。
从精神内涵上讲(这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中西方表现出来的向度也是不同,甚至是巨大的差别。先从中国谈起:
中国文化具有“儒、道、佛”三元合一的文化内涵特征。儒家主“入世”学说,道家、佛家主“出世”学说,它们分工合作,相辅相成,共同塑造中国的文化内涵。儒家主要的贡献是那种“天行健,君子应自强不息”的积极入世的精神以及“敬鬼神而远之”的“科学”精神。至于它的“尊卑等级”的观念从现在的角度讲应该放到历史博物馆去。“中庸”(不偏不倚)思想是不利于当今社会的竞争,不利于培养创新精神的,所以也应该取其利避其害。还有其为了维护整个封建社会统一、稳定的“伦理纲常”如:“君为臣纲、夫为妇纲、父为子纲”以及“唯上是尊”的思想,是应该采用“拿来主义”(鲁迅)的态度来进行鉴别、吸收、继承,不能一概肯定或否定,这种态度是不可取的。对于其政治上的主张也应该持有历史批判的态度来对待。如:“失民心者失天下”(孟子)“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的“仁政”思想是值得提倡的。如果能融合当今社会的“民主、科学”精神,那么,其精神将会发扬光大。总之,应该充分挖掘其精华,抛弃其糟粕。
道家与佛家的思想主要体现在“出世”上,道家的“无为”、“道法自然”、的思想是以一种超世的眼光来普照万事万物,不局限于人世间的“衣食住行”(在庄子时代,经济主体形式是属于小农经济,其周遭环境没有现在社会贫富差距这么悬殊的竞争氛围,大部分百姓过的都是比较贫困的生活。因此,庄子能够纵情于天地山水之间而忘乎人世)追求的是一种精神境界(当时的自然环境允许他在其中“逍遥”思索)。道家其作用主要体现在艺术上,尤其是其关于“意境”的阐发在艺术史不论是中国还是西方都有极深远的意义。
佛家(指的是中国化的禅宗)讲究“轮回”,强调“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认为人间处处有佛,只要心中有佛。则可以成佛而不必隐居修行。这种思想的传入对中国的文化心理的塑造,起到很大的作用,尤其在民间表现的尤为突出。在知识分子当中,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例如,唐代诗人王维、宋代词人苏轼,就是典型的榜样。
中国文化可以说是一早熟文化,如打个比方则像是小孩老成化,活像一个小老头。按照梁漱溟所言,则是“理性早启,文化早熟”。而这一位小老头却屹立东方几千年,其原因何在?有一位学者曾有点夸张地说:中国的历史是孔教的历史。这话虽然过于偏激,但却不无道理。周孔教化,的确是中国文化的主脉,佛、法、道都只是它的助手,围绕它而转动。中国古人总是“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而其中的“兼济天下”就是儒家的入世精神,而相应的“独善其身”则是道家、佛家起作用的所在。至于法家,中国除了秦朝统一时,采用了李斯的法家思想为其突出外,其他朝代都鲜于见到,因为秦朝短暂的历史寿命,不能不归咎于法家的严厉,历代王朝对此都有见识,并以此为鉴。到了汉代,汉武帝独尊儒术,定儒家于一尊,儒家得到弘扬发展,并奠定了儒家在中国的地位。而儒家又凭借什么来巩固其心脉,按照梁漱溟的说法,那就是以“伦理来组织社会,以道德代替宗教,以礼俗代替法律”的一种以“伦理本位”为基础的建设思想。这一思想,通过一个家庭套一个家庭组成一个大的家庭——国家,并且通过“士”这一阶层的积极努力宣传,通过礼乐的熏陶,使得整个秩序得以强化和巩固,从此绵绵不绝。要不是西方的“船坚炮利”轰开了中国的大门,中国的这一套运行机制还会维持整个中国的运转,就算过几千年也不会有多大变化。总之,中国文化由于早熟,过分向内发展,而忽略了对外的探求,打个比喻,那就是,身体发育还没有完全,智慧已过早发达,越到后面,越发现体力不支,难以为继。这就是跨越发展阶段的结果。
相对于中国文化精神而言,西方文化精神所呈现出来的则是异样的色彩。如果说中国文化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向内探求的生命活力,那么,西方则表现为一种向外扩张的生命张力,无论是其科学还是其民主。如果说中国文化精神的倾注的对象更多的“人”的话,那么,西方更多的关注“物”,也正是因为关注物,并且把人和物进行分离,“物”是“人”要政府的对象,而不像中国“人”与“物”是统一的,讲究“天人合一”。由于西方“人”与“物”的对立,所以,人要想方法认识客观事物,正是基于这种精神,才逐步诞生了科学精神。而中国讲究“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就好亲兄弟一般,当然就不会用心去加以研究对待了,从而也就没有科学精神的诞生,早期中国的科学发明,只是基于实用的目的,并没有把所发现的东西,提炼成知识,做系统的研究。这也就造成了中国本有的发明成了别人利用后发展的工具。
而西方文化的另一核心“民主精神”在中国为什么没有生根发芽呢?其实中国并不是没有民主,例如,孟子就提出了“民为重,君为轻,社稷次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是中国的民主没有西方近代国家那样的民主。如果按梁漱溟的话说那就是:民主精神可以有五种表现,即承认旁人、平等、讲理、取决多数、尊重个人自由,而中国的民主只体现了前面的三种,没有后面两种。而后面两种就是西方的政治民主和个人本位权利观念。中西方为何会如此不同呢?我们来看看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的阐发:“西洋之政治和法律,早于古代海国城邦见其端倪。其次,则基督教会又有千年更好陶冶:在教会之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直属于团体;破除家长家族之间隔。最后则经过中古后期之自由都市,培养出近代国家。在近代国家稳定进步之中,乃更发展了其政治和法律。但家族生活偏胜,又演为伦理社会如中国者,天然缺乏政治其事,法律其物。”由此不难看出中国与西方发展方向的差异,也就明白了其之所以存在的样态。
总而言之,中国与西方在诸多方面的不同,并不是有些学者所认为的那样:中国和西方是属于不同的发展阶段。而是属于不同的发展路向,就好比是一棵树上的两个分支。基于这点考虑,我们应该认清各自的文化优势和不足,从而扬长避短。而不是一味地“崇洋媚外”
或是“敝帚自珍”。今天的世界是开放、竞争、合作的世界,我们应该善于从西方那里学习其“科学”和“民主”精神来丰富自己。我想这才是应有的文化态度和文化气度。
求残雪的小说《苍老的浮云》的介绍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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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雪小说不提供世俗愉悦,连外壳都不提供。尘世的人们都喜欢看到一个美丽多情的女角色,残雪小说却对这种大多数的愉悦体验表现出一惯的拒绝,她一出道写作就准备好了这种决绝的态度(《山上的小屋》等)。残雪把《苍老的浮云》中的虚汝华写得那么丑:“瘦脸”和“皱巴巴的肚皮”。她是要破坏千百年来男权社会构筑起来的审美标准,其破坏的程度可以说达到了“报复”的地步。她小说的角色,没有一个像个人形的人物,龇牙咧齿,流着涎水,半边脸。残雪小说角色只有行为、声音,而且声音也是没有表情的声音,人也没有个形,甚至性别也是虚设。“娥子”、“梅花”,这些角色其实是男是女都可以。她们不需要肉体功能,残雪拒绝读者通过她们对世俗世界眺望。残雪小说是要了断读者对世俗世界的愉悦印证与念想,了断这世俗的愉悦留连。残雪小说篇篇都在提醒读者:拒绝通过角色的身体(音容笑貌)对他人的联想。所以,残雪小说角色都没有容貌,脸都没有,因为每个人在医生的手术台上都是一样的。残雪小说的门槛就是精神愉悦,让那些在滚滚红尘中不愿超生救赎的人只能徘徊精神圣殿的门外。因为残雪只提供精神层面的愉悦.
看看虚汝华吧,她应该是一个纯粹而可爱的角色,她有一种女性特有的韧性。比如,老况让她洒杀虫剂她就洒,她完全可以与他理论、反抗。尽管她觉得“好像中毒了”。她也接受吃“蚕豆”——老况强加给她的世俗生活。这种种的隐忍态度,一看就是东方女性。“她还是少女时,也曾有过母亲梦想的”。但现在,她对自己成了麻杆般的肚皮并没有抱怨,而且还自嘲般的开玩笑:“这里面长着一些芦杆嘛。”因为“自从门口楮树结出的红桨果来以后,她体内便渐渐干涸了。”她肉体的渴望升华成了“红桨果”,每个“红桨果”都成了她精神上的孩子,即使肉体干涸了也无所谓。这是她精神的纯粹,把精神存在置于肉体之上,这是何等的可爱。
她与老况的婚姻裂痕也是因为老况个人品质的恶俗不堪:“他们刚刚结婚时,他还是一个中学教员,剪着平头,穿着短裤。那时他常常从学校带回诸如钢笔、日记薄等各种小东西,说是没收学生的。有一回他还带回两条女学生的花手绢,说‘洗一洗还可以用’。”跟这样一个小家子气的男人生活别说愉悦,这婚姻真是宁愿没有。没有孩子“她反倒幸灾乐祸起来”。因此,她退而求其次,得不到家庭内的精神愉悦她就大隐隐于市,闹中求静,放眼望去,惯看这尘世里的芸芸众生,蝇营狗苟,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总是一副恍恍惚惚的样子”,慕兰对她自然是不理解的,说她走路“连脚步声都没有!”——她似乎很不屑在这尘世留下哪怕脚步的声音,甚至吃酸黄瓜也“轻轻地咀嚼,像兔子一样动着嘴唇,几乎不发出一点响声”。她对婆婆的埋怨也不屑一顾,她不想听见,或者装着没听见——“我以为婆婆一个人在那里提高了嗓门自言自语呢”。她对老况的回家也毫无怨言,来勿喜,去勿忧——慢走不送。她对付这种心灵之外的尘世喧嚣真是有一整套的办法。她把沉默变成智慧。
她心气之高,没人能解,但对世俗之人的举动却是明察秋毫。老况打了一个哑谜,向她暗示他的孤独——他捡到一只刚刚学飞的小麻雀,看到它咽气后装在信封里,扔到她屋内。老况的意思是说,他那还没飞起来的心灵已经像一只小麻雀一样死去了。她马上就明白了,老况想在她这里寻求心灵的印证和精神的愉悦呢。于是,“她‘哦——’地惊叹了一声”。接着,她也自言自语地表白起来(老况与她隔壁不隔音,能听见):“……那时我们常常在草地上玩丢手绢。太阳刚刚落山,草地还很热,碰巧还能捉到螳螂呢。我时常出其不意地扔出一只死老鼠!去年热天有一只蟋蟀在床脚叫了整整三天天夜,我猜它一定在心力交瘁中死掉了……”
这句话里面的“扔出一只死老鼠”是对老况那只“麻雀”的回应,那只死掉的“蟋蟀”也是说她自己的抗争之心业已经泯灭。她希望有一个精神同谋者,希望更善无讲讲“地质队的事情”,但当她问道“后来呢”,更善无失望地告诉她“后来?你看到我时就这样了。”她进而诱导他:“当太阳离得很近(一伸手就可以抓到),夹竹桃的花朵带着苦涩的香味开起来的时候,她在树底下跑得像兔子一样快!”她向他表明精神的亢奋(“跑得像兔子一样快”),然而更善无却说他“一个梦都没做”。他向她暗示他跟她没有做同一个梦,他明明有同样的梦,但他不老实。他也想摆脱世俗,但不如虚汝华彻底。他结婚也是一场肉体的结合,“那是由一篮梅子引起的。我们吃呀吃的,老没个完,后来不耐烦了,就结婚了。”梅子,暗喻世俗的快乐,世俗的快乐老是没完,干脆结婚。说明他寻求精神解脱不是自觉的,是被动的,是幕兰的恶俗逼出来的。幕兰的存在被物化成“一个臭屁”、“排骨汤”、纪录“把屎拉在裤裆里”。老况收学生的东西不还,慕兰倒肥皂水毒死虚汝华养的金鱼。
顺便说一下,残雪为什么要用这些“恶”意象?这可不是什么“恶之华”。反正我是特别特别喜欢!喜欢《黄泥街》里的“屎从喉咙里屙出来”。我有一种报复的快意!报复谁?鲁迅在一篇小品文里写过一个老太,他教小鲁迅吃冰,而且数着谁吃得最多。小孩吃冰肚子是要痛的,西医说法叫“胃肠感冒”。就是报复这个可恶的“老太”!这种“老太”意识在中国太多了!
但她的精神救赎也是有一个确认有过程的,把屋内用报纸条塞起来,但当隔壁闹起来时,她又把窗帘掀起一角,她不知道更善无到底有多大的可能成为她的一个精神同谋。所以,老况到她屋里来时,她表现得非常矜持,看都不看他一眼,第一话就问他“死麻雀是怎么回事?”最后才对他说“要是你想来谈心里的那件事,你可以常来谈,等我情绪好的时候。”“那件事”是指他们都受到了“恶梦的纠缠”——各自家庭无形的痛苦。
她看到更善无腋下的衣服脱了线,判断他跟慕兰闹翻了,听了更善无的现实处境(如办公室),她才动了恻隐之心,说他“真可怜”,把他头放在自己干瘪的肚皮上。她喜欢他吗?喜欢,但不是世俗的喜欢而是基于精神解脱的同谋者,是自上而下的从精神到肉体的愉悦。以至于“她牵着他到墨黑的蚊帐里去。她的胯骨在床头狠狠地撞了一下,痛得她弯下了腰。”她在肉体的欢乐面前都真是个笨女人,还遭上帝还报复了一下(“撞了一下”)。她只有精神的愉悦,说“地质队”、“夹竹桃”、“太阳离得很近”,“暴眼的乌龟”“它要爬到哪里去”、“长长的烟柱,整个城市都在红光中晃动”,她没有世俗的愉悦。
很奇怪中国读者为什么那么喜欢读与他们经验世界相互印证的东西,来达成世俗的愉悦。本质上是自己抠自己的胳肢窝——愉悦与自我愉悦,表扬与自己表扬。现实主义培养了一大批寻求经验印证的堕性读者,这其实是酒精中毒似的阅读。西方历史上每一次艺术革命都是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下促成的,科学技术首先否定了上帝,人类才第一次失去精神的归依。量子力学的奠基人之一德国科学家沃纳·卡尔·海森堡有一个著名的“测不准原理”,说明人类在同一个系统(地球场)中是无法准确测量物理量的。同样的道理,对文学艺术的方法而言,生活在同一经验系统(世俗生活)中的人类观察其实也是经验的,不外乎是你看我,我看你的平行观察,外表(故事)的不同是不可靠的,是现象而非本质的。这正是现实主义文学方法论上的局限性,事实上,中国的现实主义文学正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倾倒于消费文学,所谓的主流文学正在成为物质时代情绪过剩的附产品。这正印证了经验世界的痛苦和欢乐都是在不同形式的重复,在换包装的表演,本质上只是在赫拉克利特的同一条河流的不同河边重复踏入而已。只有人对自身精神存在的追求才是没有止境的。
随感杂文 读残雪《苍老的浮云》
听说《苍老的浮云》很难读,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概念,作家写得出来,读者就读不下去吗?作家和读者之间的差距有这么大吗?于是我想将其当作一块坚硬的狗骨头来攻坚,打算一鼓作气读完的,不过后来终于再而衰三而竭了,实在读不下去,因为到处是莫名其妙的话,我从心底里开始排斥这些文字,如果没有人用性命威胁我,我再也不会碰这些东西了。
作家之所以是作家,因为他们锻炼了足够坚强的神经,想得出就做得到,他们有能力写出自己想写的东西,这是读者不能做到的。然而读者们,多半只是拥有脆弱神经的弱势群体,读者拥有选择作家的权利,但是作家不能强迫读者读自己不愿意去读的文字,这又是作家不如读者的地方了。
毕竟还是把《苍》的第一章第一节读完了,所以我大约可以写出来一篇不完整的读后感。因为我完全不明白这些《苍》里那些文字的含义,文字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气味、各种各样的动物以及让正常人心理不能承受的人类的各种各样的行为,所以大约我的读后感也会让人完全不明白吧。
这里有一句让我出离愤怒的话:“(花的)那香气里有股浊味儿,使人们联想到阴沟水,闻到它人就头脑发昏,胡思乱想……落花的气味熏得人要发疯,我还以为是沤烂的白菜的味儿呢!”
我愤怒地想,这到底什么意思呢?我实在受不了,严重破坏了我的感情和审美取向,亵渎了我心里的美好情绪。“落花飞红轻生死,碾作泥土化作尘”,这么美好而拥有伟大情操的意象怎么就成了臭水沟、烂白菜了呢?作家只是一种职业,而不是特权阶级,她这样肆无忌惮地恶搞,为什么就没有人出来说些什么呢?
伯拉图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坏给人看(原话忘记,大意如此)。这里似乎也是把美好的东西毁坏给人看吧,但是我肯定这不是悲剧,这是在捉弄人,这是在恶搞!这是不是超出了一个正经作家的权力范围?
我一直有一种想法,写作是一种必须拥有高度责任感的工作,作家应该对读者的心情、胃以及心理承受力负责任的。间接的,作家不应该有职业作家和业余作家之分,都应该是业余的教师,在他们的工作中,有一种传业布道的可能性,通过他们的文字以及文字所表达出来的观点和情感,读者应该并且能够感受到什么、认识到什么、学习到什么。而不是让读者忍受着胃部的痉挛在无边无际的莫名其妙中寻找那些文字隐藏得比地狱还深的含义。
而阅读应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这种快乐不仅仅是学习的快乐,更应该是作者通过自己的文字带给读者的一种感动,因感动而引起共鸣,只要共鸣了,一切都好说,作家的劳动便有了意义,读者的阅读也有了作用。这才是作家应该努力去做的,而不是故弄玄虚,用难度标榜深度,用晦涩骗取关注,这不会引起读者的共鸣和崇拜,而是反感和排斥。
比如这一句:“老婆一喝了那种怪汤夜里就打臭屁,一个接一个,打个没完。”为什么要把一个女人写的这么不堪,自己不是女人么?中国勤劳勇敢智慧温柔的女性形象就是这个样子的吗?先不去研究这句话的具体用途,作者作家要表达自己的观点,不见得非得使用各种让人难过的字眼吧?如果作家说非这样的字眼不能表达内心的阴霾和黑暗,那么这只能说这个作家的内心世界本身是如此,或者说作家没有能力使用“平凡”的字句书写文章,是功力有所欠缺,不要为自己的无能寻找借口。如果作家的内心是潮湿和难过的,那么就不应该把这种潮湿和难过强加给自己的读者。如果作者给读者带来的只有负面的情绪、难堪的表情,那么这个作家就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不如下课吧,不要戴着一个作家的光环拖累人!
作家可以揭露社会不好的一面,但是为什么要用这么“特别”的手法呢?而且把这种特别带到了一个极致的地步,如果通篇让人看到的完全是不好的一面,而看不到光明和黑暗,那么作家是不是在耸人听闻?是不是在夸大阴暗在社会中的比例?是不是在缩减人类原本应该看到的更多的希望?
我一向排斥所谓的经典,真的不知道所谓的经典到底“精”的什么地方。写这篇文章的作者说:“我学习的是西方经典,要想搞成熟的人的文学,就必须向西方经典文学学习。学习西方的东西是很费力的,但中国人太懒散,所以也就懒得去学。懒实际上就是一种隐性的自卑,因为难学,就不去学了。”
我不明白了,难道所谓的西方经典里到处是各种难闻的气味臭水沟烂白菜和各种各样的软体爬行甲壳动物吗?想必是的吧,要不然那些“阴沟里老鼠”“臭水沟里的小麻雀”“窗棂上的蜘蛛”怎么解释呢?想必这些就是学习西方的成果了,又或者,大抵泱泱中华,只有这么一个勇于学习西方的勤快人吧,真是不同凡响呢!
作家又说:“中国的古典文学作品,即使再怎么优秀,也没有自我批判与自我分析,没有的东西我们不能硬要说它有。”太可怕了,为什么自己写了一点神经兮兮的文字就目中无人了呢?难道中国人从骨子里就是自大的吗?我宁愿相信这是个别现象,我不认为中国的古典比起西方经典来有任何逊色之处!可否这样说,作家拼命地贬低中国经典,而拼命地拔高西方经典是否有一点崇洋媚外、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的嫌疑呢?
作家说自己的作品是给读者以“深层关怀”,那么我们就用一个例子来证明这种“深层关怀”吧:“对啦,要这些花儿干什么呀?一看见这些鬼花我的食欲就来。”好一个深层关怀啊,刚才还说这些花像臭水沟像烂白菜,但是现在却能勾起“她”的食欲,这不是太奇怪了吗?真的怀疑作家是不实在描写人类了。可不可以这样理解:作家教授了读者一个治疗厌食症的良方——去弄点臭水沟的烂泥或者捡一些腐烂的白菜帮子回来吧……确实是很“深层的关怀了,不但关心读者的神经健康,而是关心读者的饮食健康,这么敬业的作家,太令人敬佩了!
另外对于作者的逻辑能力也是深感钦佩的,比如这里:“隔壁黑洞洞的窗口仿佛传出来轻微的喘息……他不敢回头,像小偷一样逃窜。一只老鼠赶在他前头死命地窜到阴沟里去了。”读者不禁有一点小疑问,不知道隔壁的喘息和他的逃跑有什么逻辑关系,也不知道他的逃跑和阴沟里的老鼠有什么关系,如果说二者是至亲,有心灵感应,遇到危险一起逃跑,那么还有一点可信度。不过作者并没有说老鼠和那个人都何血缘阿。
我不好意思再举什么例子了,因为我不想自己的神经跟着作者跑,我不是一个好学生,因为我“瞧不起”所谓的经典,我不相信所谓的作家。我信任的只是能给人快乐和思考的作家,以及快乐的阅读。我并不是不希望看到潮湿和阴暗,只是不希望什么都是赤裸裸的,就如同我不喜欢赤裸裸的好大喜功一样。
我们追求平衡,不想沉浸在极端的文字里。
写中英文失物启事被指责崇洋媚外,对此你怎么看?
其实不得不说,中英文失误启示被指责,崇洋媚外这样的方式也确实让人难以接受,不可否认的是因为考虑到学生有很多是留学生,所以很有必要进行英文的方式来提示施主,所以这是因为如此中英文体现了当事人的负责任态度,所以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崇洋媚外,而对网友指责来说可能是。毫无理由的道德谴责,所以也是让人难以接受的,在社会发展今天更应该理性的看待这些事,任何时候都不能够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来谴责他人,所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来思考问题。
1,学生写中英文失误启示被指责崇洋媚外这样的方式确实让人难以接受,考虑到留学生的问题,所以这样的方式体现了当事人的认真负责的态度,照顾留学生的感受。
其实不得不说的是,当事人写中英文招物启事,确实是出于留学生的需要,而对于我们来说高校里面居然有很多的留学生,所以正是因为如此当事人以中英文的方式来进行书写事物启示,更照顾了大多数外国友人的感受,所以正是因为如此被无端指责,崇洋媚外这样的方式。钱是不理智的,而且对当事人造成了沉重的心理包袱。
2,在社会发展今天更应该理性的看待,对我们来说中英文启示本身就是当事人对留学生的尊重,所以并不应该被道德所绑架。
其实不得不说是中英文启示本身也是有书写的必要而考虑到留学生的实际感受,所以也正是因为如此通过中英文双写,能够照顾国人和外国留学生的实际感受,所以这样的方式本身并无不妥,而有些网友通过道德绑架的方式来谴责当事人,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不理智的,而且也是不负责任的。
3,不得不说是以道德的形式来站在道德至高点上来谴责他人,这样的方式显然违背人性,而且与社会价值主体题不符,所以更应该坚守社会公平正义,还当事人公道。
其实不得不说,是任何时候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来谴责他人,这样的先道德绑架,显然是不理智的,而对于我们来说当事人通过中英的方式来帮助失主找到事物本身并无不妥,而一些网友刻意的谴责崇洋媚外,这样的方式显然是不理智的,所以更应该坚守社会正义,给当事人以公道。
其实不得不说是考虑到学校的外国留学生,所以当事人在书写的时候进行中英文书写,所以也并无不妥之处,当然这样的方式引起了网友的刻意指责,不得不说是这样的指责,显然是不理智的,而且与社会价值观相违背,所以更应该给当事人以公道,切实尊重当事人。
对此我认为这个学生真的没有必要写双语,毕竟生活在中国,只要写汉语就可以了。
我觉得这并不是崇洋媚外,可能失物是被外国人捡走了,如果外国人看到这则启示可能会还给他们,所以这并不是崇洋媚外。
并不是崇洋媚外,因为现在我们国家的外来居住人员也越来越多,东西有可能是中国人捡的,也有可能是外国人捡的,中英文两者兼备利于外国人提供信息。
让人难以接受,这本来是一个很好的做法,可以对我们找回文物有大大帮助,扩散了寻找人群,不应该用自己的道德而谴责他人。
文章标题: 写西方元素的小说是崇洋媚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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