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读|《刀锋》—— 一部剖析人生价值观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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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是继《月亮和六个便士》之后,我看得英国作家毛姆的第二部作品。毛姆通过介绍艾略特、伊莎贝尔、格雷、苏珊、索菲、拉里等不同人物的人生价值观,造就不同人生经历的故事。
当然,毛姆本身就是一个心理学家、社会学家,通过对作品中不同人物的观察和塑造,表达他自己对人生的看法和探究。小说中的人物,也叫人设,是毛姆本人思考和幻化的过程,人物的观点,也是作者本人想表达的内容。
或许,这也是小说和其他文学类的不同。在作品中,作者可以虚构、可以嫁接、可以写实,可以把自己的观察、思考和迷茫全部放到作品中的人物去表达。
抛去轮回的信念,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红尘历练。很多时候,我们很容易掉进自己的生活情景剧中,工资多了少了,岗位降了升了,孩子好了坏了,关系远了近了等等等。
然而,我们很少去问自己:我为什么要这么过?我怎么会过成现在这样的?我怎么样才能过得更有意义?
小说家不同于普通人的地方是,他们或许对这个社会更敏感,观察的更仔细,思考的更深入。或许,我们读者可以通过对作品中人物命运的思考,让我们对这个变幻无穷、琳琅满目的世界有个更清醒的认识,让我们珍贵人生的行程中,每一步都是我们想去的地方。
好了,言归正传,我们来一起看看《刀锋》中不同人物的命运轨迹。或许,会带给我们不一样的人生感悟和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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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略特,不是故事的主人翁,但是,却是整本书的引子式人物,书中很多人物的出场都是来自艾略特的介绍和引荐。而且,艾略特的价值观及命运也是毛姆交代的比较完整的一个典型。
艾略特出场时已经快60岁,是仪态很出众的美国人,一位商人,但是又不喜欢别人说他是商人,以自己出身于古老而又高贵的家族洋洋得意,他有鉴赏力,又博学多才,在倒卖名画、古董中捞到很多好处。物质上不用去操心了,他就全心投入到生活中他酷爱的事情上来了,也就是社交。
在社交季节,他往返于英国和法国,以结识各类达官贵人为荣,并在自己的家中举办各种宴会。
他对自己的服饰极为讲究,除了自己的外衣,连自己的内裤都是订做的,并且,为了显示自己的低调和奢华,他把自己古老家族的图案绣在自己的内裤上。
书中有段对他穿着的描写甚为有趣:他露面的时候,会穿非常鲜亮的裤子,红色的、蓝色的、绿色的或者黄色的,并配以与裤子的颜色形成鲜明对比的衬衫,有淡紫色的、紫罗兰色的、紫褐色的或者杂色的,接受别人的恭维时(他穿这样的衣服就是要人家这么做),他的姿态优雅,脸上却露着鄙夷,那样子就像一个被告知角色演得非常成功的女演员。
1929年9月股市大崩盘的时候,因为有梵蒂冈朋友的提前通知,艾略特不仅毫发无损,而且还猛赚了一笔。自此,他的财富更加丰盛。
随着年龄的增大,他的财富终究不能抵制他逐渐被社交场所排斥的事实,他所在意的达官贵人们越来越不欢迎他。当他得了绝症时,来看望他的人不超过10个人。然而,即使绝症也阻挡不了他对社交活动的热情。当看到艾略特拖着病躯,还在宴会上扮演他那处事圆滑的献媚者角色,献媚地倾听贵人们说话,毛姆的讽刺意味不言而喻。
更为讽刺的是,艾略特临死前,他还在愤怒,他引荐的社交名媛埃德娜,举办的宴会连请帖也没给他发,毛姆作为文中艾略特的朋友,为了让艾略特走得安心,只得去埃德娜的家中去偷请帖。
当毛姆问埃德娜为什么不请艾略特时,埃德娜说:干吗请他?他在社交界已经不重要了,他讨人厌,又势利,还爱说人闲话!
艾略特留在世间的最后一句话竟是骂埃德娜的,这个老婊子!然后,再也没有了声息!
毛姆感叹到:想起他(艾略特)这一生是多么愚蠢,多么没意义,多么无足轻重,我感到难过。他曾经参加过那么多的宴会,和那么多的王子、公爵、伯爵在一起玩乐,而如今这一切已没有多少意义了。他们早就把他忘掉了!
既然毛姆已经发出了如此赤裸裸的感叹,我也就不用再感叹什么了。但是,我觉得艾略特这个人设除了引子的作用,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完成艾略特价值观与小说主人公拉里的对比,这个容许我后面再仔细介绍。
——03——
伊莎贝尔,是艾略特的外甥女,可以算是小说中的女主角,如果仅把《刀锋》作为一部爱情作品来看的话,当然,《刀锋》绝不是重点描述我们通俗小说中的爱情。
伊莎贝尔与小说主人公拉里、格雷、索菲都是儿时的伙伴,她长得漂亮、性感,身边不乏追求者,包括铁杆粉丝,格雷。故事的开头,伊莎贝尔和拉里是有婚约的一对,伊莎贝尔在为退伍后的拉里迟迟不肯工作而焦灼不安,拉里不工作就没有经济保障,她没法把自己交给这样一个人。
她采取各种手段试图逼拉里就范,甚至连色诱勾引都用上了,也没有成功。拉里还是抛下她走了。
伊莎贝尔在舅舅艾略特的劝说和自己反复权衡下,嫁给了商人之子格雷。原本,他们过得的很快活,生了两个女儿,伊莎贝尔终于过上了她喜欢的富足安康的生活。但是,1929年9月股市大崩盘的时候,格雷却破产了,伊莎贝尔一家只好靠着舅舅艾略特救济过活,格雷也得了奇怪的头疼病,不能出去工作。
舅舅艾略特死后给伊莎贝尔留下了大笔的遗产,使得伊莎贝尔过上了比破产以前更为风光的贵妇生活,整天也是流连各种宴会场所,把艾略特留下的珍贵字画、家具放在家里以显示自己的富有。她自己略微遗憾地说舅舅的字画要是更时髦一些就好了。白白劳碌了一生的艾略特完全是为她人做了嫁衣。
伊莎贝尔虽然没有嫁给拉里,但是,她心里一直惦念着,不管拉里走到哪里,她都密切关注。
伊莎贝尔这个角色,作为与拉里有感情纠葛,又一起长大的伙伴,她想要爱情,又想要寄生于他人的富贵体面的生活,现实、理智又有心机手段,除了短暂的破产期间以外,她的生活一直过得丰裕体面。可惜,她与拉里永远没有精神上的交流,永远不能得到拉里不离不弃的爱,她不甘心,甚至是愤怒。
以致后来拉里想和索菲结婚时,伊莎贝尔使用了手段,让索菲主动逃婚,他不能忍受拉里娶了在她看来不堪的索菲。
——04——
索菲,在作品中提到的笔墨不多,本来不想单独再写她的,不过,她的价值观在如今很多女人中还是很普遍,所以,忍不住写出来分享。
前面提到,索菲,与伊莎贝尔、拉里都是儿时的伙伴,小时候喜欢读诗、写诗、读各种能弄到手的书籍,在一群伙伴中,是那种默默无语、容易被人忽视的角色。当伊莎贝尔像太阳一样移走,留下索菲与拉里独处时,他们在一起会谈论书籍,相互为对方读书听。
索菲嫁人后,孩子、老公一家都很恩爱,和睦美满。可惜,一场车祸,只剩下索菲一个人。自此,索菲开始流放自己,完全是照着找死的节奏生活,吸毒、睡各种陌生男人、酗酒等等。
“高贵”的伊莎贝尔偶尔也想体验下流酒吧的滋味,就在那里,一群人,又重新遇见了索菲。所以,出现了前文提到的拉里和索菲想结婚时,伊莎贝尔从中作梗的故事。
当然,索菲和拉里最终没有结婚,索菲逃婚后,又开始醉生梦死的生活,最后,被人割了脖子扔进海里。
索菲是一个令人悲伤而又叹息的女人。我想说得是,不管是亲子之间、夫妻之间还是朋友之间,不管多深的感情,都得为自己保留一块自留地。不管遭遇什么样的不幸,生命都是最重要的。那些离我们而去的亲人,不管能不能陪伴我们,都是希望我们更好地活着,为自己,也为离去的亲人们。那样的放逐自己,糟蹋自己,只能令亲者疼,仇者快。
——05——
好了,终于写到了拉里,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在写拉里之前,容我先感叹一句,作者毛姆真的是一位小说的高手,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一直到文章结尾才看到拉里完整价值观的展现。中间,很多神神秘秘的插曲,引得我一直想看看拉里到底干嘛去了,他为什么要放弃性感、漂亮的伊莎贝尔?
拉里,从小失去双亲,被父亲的朋友养大,长得不算帅气,但是很耐看。不到18岁就混进了空军部队当飞行员,跟法国人打仗。在战争中,他周围成千上万的人战死,亲眼看到前一刻还活蹦乱跳的战友,后一刻就成了一块残破的肉,好像从来没有活过。让他对生命的意义产生了怀疑,引起了他对“为什么活着”这个话题进行拼命的探索。
退伍后,他迟迟不去找工作,当别人都觉得他是废物时,他沉浸在各种书中,从心理学开始,他整天整天地看。他想去流浪,想去做他自己喜欢的事情,人们都觉得他疯了。他孤身一人去了巴黎,住在国家图书馆和巴黎大学附近,刻苦读书,每天读8个或者10个小时。去巴黎大学听课、学各种语言、读各种文学和作品。他不关心有没有钱,只要能活就行。
在巴黎待了两年后,伊莎贝尔来逼婚,以下是他们俩的对话:
谈过以后,他们知道谁也不能说服谁,终究是分道扬镳,伊莎贝尔转头嫁给了格雷。拉里去了矿村当矿工,他想用繁重的体力劳动整理思想。在矿村,他结识了矿友科斯蒂,他们一起顺着莱茵河去流浪,在农场打短工。之后,拉里又做了水手,跟着船只到了东方印度。
在那里,拉里遇见了瑜伽修行者甘尼许先生。在那里,他找到了他苦苦寻求的宁静和安详。在那里,拉里知道每个人只能在自己的灵魂中寻找安慰和鼓励。人类可以依靠知识打破无知的束缚。在那里,得道的拉里终于明白,尘世是最好的修行,智慧是获得自由的手段,我们在物质中寻求幸福,但幸福并不存在于物质之中,极乐只能在精神生活中获得。人类最伟大的理想就是自我完善。
毛姆塑造了这么多的人物及价值观,他通过拉里表达了他自己内心的追求和渴望,让内心酣畅淋漓了一把。小说里是别人的人生,或许,也是你我人生的写照。在浮华尘世中,我们翻滚沉浮,或许,我们谁也做不了拉里,但是,拉里的精神理论值得我们自我鼓励。
毕竟,心若自由,哪里都是天堂;心若囚苦,哪里都是牢房,不是吗?
毛姆《刀锋》: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就选择什么样的生活
文/田心
01
一个喜欢塑造“疯子”的作家
提到毛姆,自然会想到他的一部久负盛名却也颇具争议的作品——《月亮与六便士》。
在这部小说里,毛姆为我们塑造了一个打破世俗价值观念、甚至是挑战道德底线的人物——斯特里克兰德。
人到中年的斯特里克兰德,本是有名的证券经纪人,他有着别人艳羡的、甚至是一生都无法企及的地位、财富及幸福的婚姻。
可是,某天,他毅然决然地丢弃这一切,躲到一个破旧的屋子里开始他的绘画梦想,让人无法理解。
此后,他的生活几乎是一团糟。他霸占了朋友的住处,还和朋友的妻子布兰奇发生不正当关系,最后导致布兰奇自杀身亡。
斯特里克兰德极其冷酷地抛妻弃子,又极端执拗地扎入旁人无法理解的生活状态,让人觉得他就是一个自私冷漠、狂放不羁、令人生厌的“疯子”。
今天,我们要说的也是一个“疯子”式的人物。在小说《刀锋》里,毛姆塑造的主人公拉里陷入另外一种“疯狂”的状态。
一战期间,拉里去当飞行员,当他看到战争的残酷、亲历朋友的离去,他突然不知道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他陷入一种困顿迷茫的状态。
与斯特里克兰德用绘画梦想指引生活不同的是,拉里并不知道支撑自己生活下去的到底是什么。
但是,他唯一确信的是,庸常的婚姻、虚无的物质,并不能给他带来宽慰。
于是,他带着对于人生的疑惑,试图在精神领域找寻答案。
在这种主动找寻的过程中,拉里和斯特里克兰德有着相似的地方——拉里也抛弃了在他看来无用的东西。他放弃了和伊莎贝尔的婚约,放弃了人们崇尚的物质财富。
此外,拉里还主动隔绝了别人对他的评价——他不在意在别人眼中,他看起来就是一个失魂落魄的流浪汉,他也不介意别人因为无法认同他的追求而对他进行无端指责。
他完全摆脱对于人生的恐惧和挣扎,只为寻找活着的意义。
他先是试图在哲学著作中找到答案;后来,他又到煤矿、农场;最终,在印度经典《奥义书》中探寻到了人生的真谛——即达到一种无我的境界。
他带着自我完善的崇高人生理想,以无私、博爱的方式生活下去。
他竭尽全力地帮助身边的弱者;最终选择散尽家产,成为一个普通出租车司机度过余生。
可以说,无论是斯特里克兰德还是拉里,他们身上都有着某种我们无法超越的执念。
即便斯特里克兰德的偏激、自私被人诟病,但他身上那种为了自我理想而不顾一切的勇猛,不免让那些为了生活而不得不唯唯诺诺之人极尽崇拜。
而拉里的选择更是成为很多身陷世俗桎梏、被精神困境恒绕之人所向往的、一种理想化的生活方式。
02
“疯子”就一定与大众背道而驰吗?
不得不说,斯特里克兰德就像是一只浑身带刺的刺猬,他放弃世俗生活、追逐梦想,却也伤害了身边的人。相比之下,拉里的“疯狂”是基于对他人的宽容,是一种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加圆融的生活态度。
在《刀锋》里,毛姆告诉我们,叛逆并不是个贬义词,至少在拉里身上,毛姆一直毫不吝啬地用各种词汇赞美他的叛逆。
虽然拉里选择离开伊莎贝尔,但那是因为他知道伊莎贝尔想要的生活自己给不了,而能让伊莎贝尔幸福的只有格雷。所以,拉里主动退出,以成全伊莎贝尔对幸福的追逐。
甚至,拉里所有的叛逆,所有不合世俗的做法,都完全是无我而利他的。
无论是对于强者还是弱者,对于相识的还是陌生人,拉里都带着源自同情和善意的博爱。他的叛逆的终极是做一个无私的解救者,去解救他生命中遇见的每个人。
当他遇到以做模特和情人为生的苏珊,看到苏珊因为重病而无法工作、无法生存时,拉里把苏珊及苏珊的私生女带到一个宁静的小镇上,等苏珊恢复健康,才离开他们的生活,还给他们留下一笔钱。
拉里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去帮助失去丈夫和孩子后自甘堕落的索菲。
拉里知道童年的索菲拥有浪漫、美丽的灵魂,他相信索菲只是被生活逼迫成堕落的样子。
所以,即便周围所有人都反对,但是拉里还是要和索菲结婚,只是为了让一个无所依附的灵魂找到寄托。
而对于情敌,拉里也一样是无私的。当得知伊莎贝尔的丈夫格雷因为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而精神崩溃、被头痛困扰时,拉里再次施展自己的恩惠,他用在印度学习的催眠术,治好了格雷的头疼。
拉里只是把每个人看成是生命的载体,解救身体或者精神陷入痛苦中的每个人。
而这种解救他人的过程,也让他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找到了生活下去的意义,这对于他来说才是最不可磨灭的生命印记。
拉里一直追求的自我与他人的相对平衡,在成全自我的同时也在顾全他人。无疑,拉里能在年轻时代就找到自己的人生道路,并冲破一切阻力,保持善良和圆融,这是在浮躁、攀比的生活中很多人都缺少的理性与沉着。
03
我们能痛快地做一回“疯子”吗?
不可否认,拉里的选择即便放到今天,依然动摇了我们的普世价值观。
我们大多数人向往的是婚姻、物质、权利、地位,而拉里能够赫然抛弃这些,追逐完全背离大众世俗的东西,是一种何其珍贵的勇气和尝试。
有人说:“疯子不是病人,而是被主流排挤的异类。”
我觉得准确来说,在不同价值观的人眼里,对方都是疯子,就像听不见音乐的人以为跳舞的人疯了。
在追求物质的人眼中,精神至上的人是疯子。在博爱的人眼中,自私的人是疯子;在虚伪的人眼中,真诚的人是疯子。
而毛姆的伟大之处便在于,他塑造的各式各样的人物带给我们对于人生更多的了解和理解。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而唯一确定的是,每个人的选择都注定背负着别人无法理解的东西,也只能默默忍受选择带来的好与不好。
就像拉里的未婚妻伊莎贝尔,虽然最终选择嫁给能带给她优渥生活的格雷,这未尝不是一个忠于自我的选择。然而,她放弃了爱情,接受物质的召唤,也要承受物质失落的悲伤。
伊莎贝尔的丈夫格雷,按着父辈的规划成就事业,就像生活中每个追求事业有成、婚姻幸福的中年男人一样,这本无可厚非。但是,他也必须承受因为经济危机影响而对金钱求而不得的痛苦。
还有,伊莎贝尔的舅舅艾略特,他仰慕上流社会,依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的欢心而活着。纵然夹杂着虚伪和虚荣,但这也是他的生活选择。当然,他也承受着不被别人仰视而带来的自卑与苦楚。
所以,我们看到,每个人都以自己喜欢的或者是向往的方式生活着,也都承受着生命赌注带来的得与失。
或许,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太多的不舍与牵绊,我们内心的“疯子”也一直被压制着。如果不被某种看似约定成俗的标准所定义,如果可以义无反顾地倾听自己内心的呼唤,或许我们都可以痛快地做一回“疯子”。
其实,生活就是这样,在我们不得不做出取舍时,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就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我们都不该被非黑即白的正确或错误、高尚或无私来定义。
- END -
颓败生活的英雄梦想——毛姆《刀锋》
“他没有什么野心,也从不追名逐利;他最不耐烦成为什么名人志士,所以,他最有可能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
毛姆从不为这个社会所认可的成功写作,他钟爱柔弱对抗整个现存价值体系的所谓失败者,这些人是这世上的吉光片羽。社会价值体系对幸福有明确的指向:金钱,珠宝,容貌,体格,上流社会的交际,名字前的头衔,一枚家徽。毛姆想要讨论的,并不是这些东西是否是有益处的,他讨论当一个人拒绝接受这些,拒绝为此作出努力时,他是否依然能够感到身心的极大愉悦。
阅读时总是想起每天清晨等候的公交站牌,学校旁边早餐摊位上捏着纸币的拥挤人群,想起这个世界上平庸和不平庸的人,贪图平庸和贪图不平庸的人。
相比1919年《月亮与六便士》中那种刻意追寻着家庭生活,物质文明与天性之间有无存在的缝隙,毛姆暮年时期的《刀锋》更自然,毫无用力的痕迹,却每一笔都描的那样地道和丰润,也不经意之间深刻了起来。
尽管是风格相近的作品,比对时依然可以观得一个作家暗自发力的生长痕迹。毛姆在写作风格上偏向于19世纪的英国作家,讽刺而冷眼旁观,带着一种不苟言笑的老派与传统,对现实主义文学不屑一顾。而与此同时,20世纪对于英国来说着实动荡,经历了纷繁复杂的内外部变化。内部,固守传统与改革创新持续对立,经济萧条、阶级矛盾和地区分野时常引发社会和政府内部的冲突;在外部,两次世界大战中英国均遭受巨大冲击,殖民地民族主义运动声势渐大,大英帝国不断衰落。想而得之一个敏感且善于旁观的作家会受到怎样的冲击。
小说讲述了一群人的悲欢离散。人物不多,拉里与伊莎贝尔订婚。而拉力的朋友格雷也在追求伊莎贝尔。不同的是拉里在从战场归来之后性情改变,逐渐变得“出世”,而格雷始终都是积极融入这个社会的人。索菲是朋友圈的边缘人物,遭遇人生的重大不幸之后用极端的放纵来拒绝接受自己的生活。伊莎贝尔的舅舅艾略特是个优雅的人,势力鬼,古董掮客,艺术鉴赏家和热心的朋友,是当时欧洲上流社会的缩影。伊莎贝尔在发现与拉里的不同之后两人和平解除婚约,与格雷结婚,而拉里一心追求真理与命运的答案,最终在印度找到自己的答案,归来之后隐于人海。
真理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同,可以是一条能够解释一切的完美公式,可以是顿悟与空寂,可以是母亲怀里婴儿的细微表情,于我来说,是强烈的好奇。我们的生命在由盛而衰的过程中,其中一部分人必定会选择不同的道路,而绝大多数人,给自己找的存在理由不外乎社会地位(艾略特)、物质生活(伊莎贝尔)、感情(索菲)等等,找到之后就心满意足。人类社会的形成和设计在某种程度上是为这些需求服务的。但拉里不同,在战斗中目睹亲密战友牺牲,他那时是18岁左右,不能明白为什么一个好好的人,一下子就死了,好像从来没活过一样。他开始想:人活着到底是怎样一回事?人生是为什么?死亡为什么那么丑恶?死亡是否可以避免?他是极少数的人,而这极少数人中极少数的人,能够勘破这一道理。
为了心中的追求,他完全无视世俗规范,也没有掉进爱情的温柔陷阱,用一种看似毫不费力实则需要极大定力的勇气,保持自己的自由,他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欲望,头脑也非常清醒,有极强的专注力,他不会是一个成功的生意人,一个浪漫的情人,一个父亲。他是一个战士,所以他才找到了自己想找的真理,哪怕随后带着这个秘密,走进人群之中。在全文的最后,甚至对拉里生出了“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院乞儿,眼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的苍然释怀之感。
“因为人不论男男女女,都不仅仅是他们自身;他们也是自己出生的乡土,学步的农场或城市公寓,儿时玩的游戏,私下听来的山海经,吃的饭食,上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吟哦的诗章,和信仰的上帝。这一切东西把他们造成现在这样,而这些东西都不是道听途说就可以了解的,你非得和那些人生活过。要了解这些,你就得是这些。 ”
“而这片人海又是被那么多的矛盾利益困扰着,那样迷失在世界的混乱里,那样渴望好的,那样外表上笃定,内心里彷徨,那样慈善,那样残忍,那样诚实,又那样狡猾,那样卑鄙,又那样慷慨。”
小说以第一人称叙事,故事人就是毛姆,他不但旁观,也参与,口气就象是在说几个朋友的家常。人物的联系比较松散。伊莎贝尔是一个中心,毛姆是另一个中心。
毛姆是极高产的作家,一生著作无数,长篇小说二十部,短篇小说一百多篇,剧本三十个,此外尚著有游记、回忆录、文艺评论多种。为人性格直白,常常讽刺当时西方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畸形关系、上流社会的荒理无度以及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在英国常常招致文艺批评界的诋毁。而晚年享有极高盛誉,1965年12月15日,毛姆在法国里维埃拉去世,享年91岁。骨灰安葬在坎特伯雷皇家公学内,耶鲁大学为其建立了档案馆。1947年,毛姆设立毛姆文学奖,V.S奈保尔,伊恩·麦克尤恩等都曾荣获此奖项。
对于维多利亚时期的社会传统的矛盾态度,使毛姆在想要追求新时代个人价值的同时,不愿颠覆文化传统。这种心理投射在写作上,常常体现为逃避,追求人性的超然物外,保持着与社会的距离感,旁观这一场巨变,保持着难以想象的冷静与孤独。
毛姆对笔下的角色没有偏袒,这一点非常难得,许多作家的人物设定里带有明显的个人偏好。好的作品会让读者忽视作者对于故事的绝对控制,它更像是随意发生的事,而作家仅仅是匆匆记下了一笔。
这一点与契科夫有极其相似之处,两人都强调“超脱个人悲喜”的描写生活。《刀锋》对于“旁观”做出了生动诠释,不去过多干涉作品与读者,是身为作家的德行。毛姆并不能算作是一流的作家,在叙事上,伍尔夫与海明威等人皆优于他,如果真是什么让毛姆这样鲜活的存在于文人的心里,或许是一种作品里带着的对于读者的不拒绝,带着一股亲切味道。
书的最后部分,拉里完成对生命的提问,可能已经成为一位出租车司机,如他所愿一般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其中有众多矛盾和利益纠葛,有人迷失于失序的世界,有人坚信善良,有人外表笃定,有人内心彷徨,有人慈悲为怀,有人不知变通......此番种种,构成众生相,每个人得偿所愿:成为社交名流,进入上层阶级,或是朝九晚五平凡忙碌,有的终于求得一死,究竟也是皆大欢喜的。
读毛姆【刀锋】 生命的另一种选择 追求灵魂中的星辰
【刀锋】出版于1944年。毛姆写此书时已年过七旬,此书是他晚年的代表作。
毛姆用第一人称写,直接用了自己的真实姓名。毛姆把自己也设为书中的一个主要人物,他认识书中的每个主要人物,与他们聚会,和他们见面对话,与他们一起游历,发表自己的看法,让我们走进毛姆的朋友圈,听毛姆讲他五花八门朋友的故事,以毛姆的阅历之深,游历之广,接触面之大,文学修养之高,一定能讲好他朋友的故事,不会辜负我们的宝贵时间
没有比看见年轻人相爱更动人了
毛姆认识他年轻的美国朋友拉里和伊莎贝尔时,他们刚刚订婚,拉里十九岁,伊莎贝尔十八岁。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一年多,大战期间拉里是个飞行员,在法国与德军作战,凯旋而归。拉里沉默寡言,瘦瘦高高,平易近人,和和气气,总有超然物外的味儿。伊莎贝尔,高高的个子,有点胖,十足的健康体质。俊俏的眼睛,丰满的嘴;容光焕发,从内心里流露出来的满足劲儿,谁见她谁心花怒放。
没有什么能影响他们的幸福,两人的境遇都宽裕,理所当然地会结婚,而且婚后能幸福地生活下去。
一直以来,伊莎贝尔的妈妈布太太和舅舅艾略特都喜欢拉里,觉得他会使伊莎贝尔幸福。拉里的门第以及其它种种布太太和艾略特也满意。但是最近一段时间,一个事情让他们对拉里绝对不满,那就是拉里既不想进大学,也不想找工作,用拉里自己的话说只想“晃膀子“。
开始拉里不想找事做,他们可以理解,因为战争刚刚结束,战争的余悸还没有消除,拉里吃了不少苦,先闲散一个时候,休息一段时间直到完全恢复正常。好几个商业人士都喜欢拉里,拉里会很容易找到工作,就业,然后赚很多的钱,因为战争刚结束,百废待兴,机会多,美国显然正处于一个强劲发展的时代,大家都认为美国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强大的民族,国家正在一日千里地进步,美国的生活是多么让人惊心动魄,拉里赶上了这个伟大的时代,应该对时代充满感激之情,勤勤恳恳,孜孜不息地去赚钱,然后,40岁财务自由,靠收租生活,成个大富翁。可拉里不想走大家都认为的正常轨道,这是伊莎贝尔的舅舅艾略特和妈妈布太太无论如何不能忍受的。
毛姆的朋友艾略特
艾略特是个具有坚定信念的人。其坚定信念就是,像鸟儿天生要吃虫子,要身披羽毛和绒毛,要在空中飞翔一样,他天生就该吃名厨烹饪的最贵的山珍海味,该穿最舒适,最昂贵的衣服,他还认为,他同皇亲国戚交往和谈话的机会越多,那他就过得越好。其他所有东西,同他的基本信条相比,艾略特都认为是无足轻重,毫无价值的。聊到这,你会想,这不是势利鬼吗?当然他是势利鬼,烂熟世故。他对别人的一切,除了人家的社会地位,全不发生兴趣。
艾略特年近六旬,高个,堂堂仪表,生活起居有上流人士应有的派头。非常好客,当然只请他认为有用的人。他喜欢传瞎话,对王侯的隐私特别感兴趣,一听到王侯们贵族太太们的私情,他的心会热得跳起来。一直和欧洲的最上流人士交往。
毛姆不怎么贬低他朋友圈的人,他认为艾略特这个最大的势利鬼缺点是浮面的,他心地非常宽厚,对同类是仁慈的,毛姆认为艾略特是他朋友圈里最势利的,一个势利的人也会是仁慈的,体贴的,慷慨的。
不过当毛姆凝视着艾略特的遗体时,他觉得艾略特的一生是愚蠢,无益和无聊的,艾略特参加了那么多的宴会,曾经和所有的那些亲王,公爵,伯爵厮混过,现在毫无意义了,他们已经忘记他了。
伊莎贝尔的妈妈布太太
毛姆告诉我们他的朋友布太太,也有她自己的崇高原则和世故,与哥哥艾略特的世界观相似,与我们大多数人都相似,以布太太的眼光看,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年代,要拼命抓住机遇,努力赚钱,假如你想在这个世界混得好,你就得接受这个世界的规则,不要去做不牢靠的事情,去追求什么虚无缥缈的精神世界,完全是疯子,一个人的责任是要在企业里找一份好工作,赚上一笔钱,按照符合自己地位的生活标准养家糊口,让孩子接受最好的教育,让妻子衣食无忧。
尽管艾略特,布太太,伊莎贝尔都非常喜欢拉里,承认拉里是个品德高尚的人,他的高尚表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拉里谎报年龄,进了空军,在法国作战,为国家效力,保卫人民。不能说只有工作,肯赚钱才是爱国有责任感,伊莎贝尔一家承认拉里是个好孩子,他私自溜了出去参加空军绝对是壮举,但是现在和平环境里不出去找工作,他们完全不接受。
唯一使我苦恼的是我使你这样苦恼
拉里和伊莎贝尔订婚后仍然不肯出去找工作,这使得伊莎贝尔非常苦恼,她过去以为订婚后会唤醒拉里对家庭的责任,因为她笃信拉里是一个值得托付的好人,但是拉里好像变了,大战前伊莎贝尔认为他非常正常,对生活无比的热爱,有热烈的灵魂,温文尔雅,伊莎贝尔和他在一起是开心的,他非常可爱。战争使拉里变了,他回来时已经不是他走时的样子了。他好像在寻找什么,大战中的有些遭遇,使他的心情平静不下来,他经常去图书馆读书,想在书中找到他要找的东西,每天从早读到晚。伊莎贝尔忍受不了拉里的游手好闲,在经济高度发展的社会里,不去赚钱,让伊莎贝尔内心也不平静,她的不平静很简单,因为怕钱少缺乏安全感。即便她没有尝到过缺钱的滋味,她从小接受的灌输使她本能地感到钱的重要性,钱意味着权力和社会地位。人要赚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她的丈夫显然应当把赚钱放到第一位。
他们两个经常为此争吵,拉里经常自言自语说:“死者死去时的样子看上去多么死啊。”拉里在追求什么?伊莎贝尔一点也体会不到,问他是不是很苦恼,他回答,不,唯一使我苦恼的是我使你这样苦恼。
最后,他们两个达成协议,拉里去巴黎晃两年,去寻找他要走的路,找不到就回到美国十足实际的人生观上来。伊莎贝尔不会与他一起去巴黎,寻找他自己也说不清的东西,不会结婚,绝不嫁一个游手好闲的人。
拉里一个人去了巴黎。在巴黎,拉里一个人也不认识,不会有人管他,干涉他。拉里不知道什么缘故,他有个想法,觉得到了巴黎,他头脑里昏昏乎乎的思想会变得清晰。人与某个城市也会有缘分,你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那个地方,它让你开心,空中有一种快乐使人心旷神怡而不涉邪想,让人恢复青春活力,使人头脑清醒
碰巧我对钱不感兴趣
拉里在巴黎居住两年,他租住在一间老破小的寒碜房子里,不过那所房子靠近国家图书馆和巴黎大学。两年时间里,拉里读了很多的书,一天要看上八小时到十小时,几乎读遍了法国文学里的重要作品,有空还要找老师去学习希腊文。
两年中艾略特找到拉里,想托关系给拉里找一份体面的工作,遭到拒绝。以艾略特的眼光,拉里永远不会有出息,钱,地位都谈不上。
艾略特认为,一件婚事把地位,财产,双方的处境都考虑周到,要比爱情的结合好十倍。
两年后伊莎贝尔找到他,问他是否找到了理想,拉里告诉他没有。伊莎贝尔劝他履行承诺回到美国完婚,前提是必须找工作。拉里愿意与伊莎贝尔结婚,但是不打算回美国,更不想去工作,他急切地要去旅行,他感到广大的精神领域在他面前展开。
伊莎贝尔非常生气,她觉得一个人总得工作,这是一个做人的问题,美国是一个年轻的国家,正在开始一个新的时代,进步没个完,将来会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年轻人错过这个机会,在死气沉沉的法国读书有什么用呢?伊莎贝尔认为拉里是在逃避责任,畏缩不前
拉里承认伊莎贝尔说得对,国家处在宏伟的时代,人人都会愈来愈有钱,但是拉里说碰巧他对钱不感兴趣。
拉里想学习,想寻找人生的意义,就跟伊莎贝尔想赚一大笔钱一样热烈。拉里想不通他要花几年时间教育自己,怎么就成了逃避责任,畏缩不前,不为国家做贡献呢?
伊莎贝尔想事,以这个事情是否在现实生活中派上用场为准,简单说就是看你忙碌的事情,是否能立即变现。伊莎贝尔认为如果知识排不上用场,知识有什么用?有什么结果呢?大家都在分秒必争,赚钱提高生活质量,只有钱能给人带来快乐。伊莎贝尔觉得自己年轻,要找乐子,要参加宴会,穿好衣服,住大房子,开好车,精神是无聊的玩意,不会使人有出息。
伊莎贝尔总在苦思冥想,希望有一天变得更加雍容华贵,她特别羡慕穿着考究,脖子上围着串珠,手上戴着钻石手镯,手指上套着昂贵戒指的贵妇们,希望早日成为那样的人。
拉里给伊莎贝尔安排的生活是这样的。拉里从战场上回来,也不是一分钱没有,他每年能领到三千元的钱,他们结婚,可以住在一所小的公寓里,他们会活得很开心。他认为伊莎贝尔把收入少的人的生活想象的过于糟糕,实际上并非如此。他认为有趣的人一般钱都不多,也不住在豪宅里。拉里认为钱少一样可以周游世界。他可以与伊莎贝尔一起去旅游,去度假。
拉里认为他建议的生活要比伊莎贝尔想象的任何生活要充实得多。他希望伊莎贝尔喜欢上读书,喜欢精神生活,精神生活多么的令人兴奋,多么丰富,它没有止境,它是极端幸福的生活。
拉里认为现实生活不仅仅是金钱和社会地位,还要包括人的快乐和幸福,人生最大的满足是通过精神领域来实现的
拉里觉得当他读一本好书时,他完全沉浸在书里,幸福的好像坐着飞机飞到天上,越飞越高,被新鲜的空气,纯洁的环境包围着,沉醉在无边无际的空间里,世间任何权利和荣誉都在脚下。
拉里说他想弄清楚上帝究竟有还是没有。为什么世界会有恶意?灵魂不灭,还是死后一切都完了?拉里认为读书想人生大事,也许有用,也许没用,但是很有趣,单单有知识他就很满足。
伊莎贝尔对拉里的谈话一点没有兴趣,也不想感兴趣,甚至倒抽一口凉气,觉得多么幼稚,这是大学二年级的孩子应该考虑的事情,在伊莎贝尔及其家族的眼里,拉里现在疯了,已经变得完全不可理喻。
毛姆把他的书名起名【刀锋】,我觉得伊莎贝尔在刀的一面,拉里在刀的的另一面,他们要想结合,需要越过刀的锋利,伊莎贝尔不懂越过,拉里懂得却不可能放弃他自己认为是对的生活。
拉里平时少言寡语,因为他的思想与大家都不一样,人们不理解他,但是毛姆理解他。
毛姆觉得这孩子的灵魂里模模糊糊追求一种东西,这种追求使他整个人得不到安宁,逼着他,他自己也不知道去哪找,谁给建议都听不进去,只有自己去寻找,直到找到后内心宁息为止
寻道
拉里与伊莎贝尔解除婚约后,离开了巴黎,他在书中没有找到他要找的答案。他打算去尝试一些体力劳动,他感觉体力劳动可能会对他有好处,会使他有时间把自己的思想理清楚,使自己平静下来。他去煤矿做了矿工,又去农场劳动,然后做了能周游世界的水手,去过中国缅甸印度----
拉里用十年的时间读书,劳作,游历,仍然没有找到让他内心宁静的东西,他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毛姆知道,人在寻找人生意义时,实质与信仰之间只隔开一层薄纸,这是个有属灵需要的孩子,而且很强烈
是什么让他灵魂醒悟的呢?人在遇到大事时往往性格会发生重大的变化,有的变好,向耶稣靠近,有的变坏,像毛姆的另一个朋友索菲亚,无底线地糟蹋自己。
让拉里转变的是一战中他的一个好朋友,他与拉里一样年轻,精力非常充沛,生龙活虎,从来不懂得什么叫害怕,天生的飞行员。他总是加强拉里的信心,非常真挚,后来在一次战役中,为了保护拉里牺牲了。以前拉里知道成千上万的人死去,但是没有亲眼看到他们死去,所以对他没有影响。当他亲眼看到他的朋友死去时,他突然感觉自己的肉身和它追求的荣华富贵毫无意义,死去的人看上去多么死啊,好像从未活过一样。他的精神领域打开了,他要在精神领域去追求,去忙碌,直到安宁
梦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句词里,“那人”并不见得一定是人,也可以是东西,比如上帝,宗教。拉里在图书馆读书寻找上帝,在煤矿,在德国的农场里寻找上帝,在周游世界的轮船上寻找,他读经,他聚会,他祷告,最后他发现神父对使他困惑的那些问题,不论在理智上或者在情感上,都没有办法替他解决。拉里在上帝那里没有找到平静,毛姆认为他是一个有极深宗教观念的不信上帝的人。
最后拉里去了印度,他在印度生活了五年,他在印度教里找到了安宁,找到了美好的,有价值的事物,印度教很好地解答了困惑拉里的人生意义难题。他费了很多时间找到了他一直渴求的真理,内心好像电话的线路都接通了,心结一个一个打开了,人生像拼图,每一个部件都要放在适当的位置上,人生才舒服,有的人就是不肯随波逐流。
毛姆对拉里在印度的生活,唠唠叨叨聊了很久,我记住的不多,但是看到拉里找到了适合他的宗教,找到了一条安宁之路,很为他开心
平平淡淡才是真
看得出毛姆非常喜欢他的朋友拉里,一见到拉里他就高兴。但是毛姆说他是个俗人,是尘世中人;只能对拉里这类人中麟凤表示景慕,没办法步他的后尘。
拉里没有野心,厌恶成为知名人士。安心安逸地过着自己挑选的生活,后来拉里回到了美国,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独来独往,别无所求,无论做什么,他一直走在一条自我完善的道路上。
在刀锋中,毛姆其它的朋友,他也聊得蛮好,只不过他们聊到这些人物时,我总是走神。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拉里越过去了,好艰难啊,同时也失去了许多世俗的快乐。
毛姆《刀锋》:人生最大的满足是精神上的满足
如果不想看书了,看一看这个男人 。
至今没有一部电影,拍出他如此放任自由的人生。
对拉里来说,人生最大的满足是精神上的满足。
如果这是一部电影,那它会是一部纪录片。作者在这部小说中是参与者,也是记录者。他在这个人生故事里是一个作家的角色,与他现实生活中的角色相吻合。实际上,作者在第一章的时候就有介绍,这是回忆一位故人的,但是作为作家,难免会掺杂一些想象的情节来弥补一些经历空缺,不过这并不违背事件的最终发展结果。
毛姆在一个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拉里和伊莎贝尔。他们青梅竹马,本来会是情投意合的夫妻,但是生命的洪流把他们冲散了。这不是讲关于爱情遗憾的故事,相反,他们的分道扬镳却是值得庆幸的。年少时的喜欢,会随着年龄、阅历的增加而改变。
拉里因为在战争中亲眼看见自己的战友死在自己的面前,战后结束回家后他就变了一个人,虽然他还是那个在人前开朗阳光的人,但是他也多了很多对生命的深思。他变得非常爱看书,家里人推荐他去上大学,推荐他一个在他们看来非常不错的工作,拉里却选择了其他出路,一个人远走巴黎学习。
巴黎,对伊莎贝尔的舅舅来说,是一个跻身上流社会的角力场。伊莎贝尔的舅舅也实现了他的抱负,他的八面玲珑让他在巴黎成为了还算是不错的绘画藏品中间商。他的体面生活倒是反衬出拉里的捉襟见肘。
拉里只租了一间小屋子,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一张椅子、四面墙壁。因为靠近图书馆,方便读书,他每天都待在图书馆里。像是《超体》里疯狂吸取知识的寡姐,不同的是,拉里没有那么智力超群,他大海捞针一般寻找答案,尽管不知道答案什么时候浮现。
他的未婚妻伊莎贝尔来到巴黎找他,他说过如果2年内没有找到答案, 他就会回到美国安心结婚工作。他们争论了起来,已经行走在路上,半途而废显然不是查理的风格。“我决心探索上帝是否存在,查明罪恶存在的原因。我想知道,我是否拥有不灭的灵魂,或者我在死后是否就不复存在。”人类里几千年类一直问这些问题,好像这些问题是不得不去问的,如果没有答案,必定会有人继续问下去。拉里的思想与伊莎贝尔越来越远,而且贫苦的生活,跟伊莎贝尔对富足生活的热忱差之千里,我们不能责怪人们各自的人生追求,拉里没有妥协,伊莎贝尔嫁给了别人。
拉里爱读书,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但是不是只有读书,他也体验生活。“每当我精神上达到了饱和点,每当我读书不能全神贯注时,我就会去找份体力活来做,这样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可以相互补益。”恰恰是因为体力劳动,转移了注意力,使得能够停下煞费苦心的哲学思考,暂时远离一时找不到答案的苦闷。
拉里去煤矿工作,流浪打工,远洋到印度。尝试信奉天主教,发现上帝的慈悲是假的,他创造了人类,却也创造了罪恶。在印度,拉里的精神世界得到了平和安宁。恒河边那些施礼、祷告的人让他难以忘怀,他们的信仰是一心一意,没有保留,没有顾虑,那种信仰已经融入了他们的每一个细胞。印度教主张灵魂轮回说,恶有恶报,又阐释了世间存在恶是一种必然。如果所遭受的罪是前世所犯的罪,那么就会服帖地忍受它,并努力地在今生行善,使得来世少受一些苦。并且,人们会同情他人,尽自己所能去减少别人的痛苦,却没有理由怨恨或者愤愤不平。
印度阿萨姆静修处,一个知名的瑜伽士吸引了一些信徒,为他们讲道,给他们带去平静和幸福,拉里在那里拜他为师,待了2年,然后开始了森林隐居生活,听虎啸或者大象穿过丛林时的吼叫,在森林里远足,坐在高处看山脉在面前延伸,俯瞰下面的湖水。在生日那天凌晨,他想到那个经常去的高处看日出,他感觉到自己入定,一种前所未有的超然,好像自己羽化升仙。
拉里拜别了师父,在一艘顺道回美国的货轮上打工回到了美国。他把自己继承得到的财富散尽,过着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生活。也许先在修配厂里找个工作,然后当个卡车司机到处跑,之后,可能会试试他那开出租的想法。他没有野心,也不求名利,成为公众人物只会令他反感。所以他很可能悠然过着自己选择的生活,并乐在其中。这就是他,很真实,但是这个人物又像不存在一样。他始终信仰人生最大的满足是精神上的满足,抱着无我和无求的态度,不断地完善自我,做着他不认为是贡献的贡献,像是著书立传或是传经布道。
毛姆在这本书里写出了拉里不顾世俗、勇于追求真理的一生,在拉里看来,人生最大的满足是精神上的满足。不要工作和爱情,不要金钱和名利,为了解决人类历史长河里存在的哲学问题,他孜孜不倦地阅读,试图寻找答案。
我们绝大多数人都做不到像他这种程度的“断舍离”,但是阅读,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拾起来的,好奇心促使我们寻找答案,网络资源纷繁零碎,拿起书,一起加入阅读的行列吧。你接触到的人和事跟周围的人都差不多,这也导致眼界受到局限,通过看书,通过阅读这一座避难所,就可以跟甚至已经去世的人交流,可以得到更多的观点,也可能找到属于你的真理。
英国作家毛姆,以犀利文笔闻名,作为“无所偏袒的观察者”强调人性的复杂和矛盾。
以“激发个人成长”为宗旨的读客,策划的这个选题。读客与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合作出版了毛姆的几部代表作,包括《月亮与六便士》《刀锋》《人性的枷锁》等。
文章标题: 毛姆的《刀锋》中拉里追求的幸福之道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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