晦涩的天空阳光因无法穿透而显得那样无力,宣告他的离开并没有驱散那无尽的黑暗,他不说话,反而不再悲伤远远望着乌云一片,微风缓缓吹过,只留下朦胧的回忆。或许是赫顿玛尔的魔法气息太过浓郁,不知从何时起,在那个若隐若现的角落里多了一个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带着十字形眼罩的老人,整天无所事事的坐在地面上。偶尔抬一次头活动一下筋骨,偶尔侧身倾听着络绎不绝的脚步声,不分夜黑昼白他,到底是谁?要知道答案的话,或许需要回到三十年前了。
披上沉重的铠甲,还真是举步艰难。三个月的时间,造就了这些愣头愣脑的士兵。或许在他们眼里,为国家牺牲是一种光荣,是一种信仰但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战场有多残酷。看着这些满脸朝气的孩子倒在血泊中,那种滋味想想就让人难以接受。我叫达米安,是贝尔玛尔公国的将军。或许当我第一次偷袭德洛斯首都--比塔隆的时候,就注定了这一切吧我杀死一个穿着貌似领袖一般的男人,那天起,我的生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金钱、事业、名望世界变了,变得触手可得。但良知告诉我,这一切都不是我所想要的。因为如果是的话,为什么我还会不停的觉得落寞觉得这一切我不应该接受?或许,我真的不应该接受公国的邀请,从冒险家变身为将军吧就在前些天,公国秘密传来了书信给我,我便有了新的任务——不惜一切代价,坚守赫顿玛尔三天。既然我生在了这个国家,便不能看着自己的故乡灭亡,钢盔铁甲而征,马革裹尸而还。这就是一个战士应有的骨气与觉悟!
但是达米安错了骨气与觉悟在她的面前变得荡然无存。不远处的青草地上,她轻轻的跳,轻灵的转身,最后眼神留意到了达米安,微微一笑清澈的双眸,天使般的脸庞。达米安就这样不知不觉的看呆了。你可知道,那一笑足以倾城!从那天起,达米安的心里萌生了这样一个小屋,它坐落在令人神怡的山水画中。远远望着云朵一片,微风缓缓吹过。两个人并着肩、牵着手,在点点荡漾的水墨上画起一帘帘的清澈。想到这里,达米安的脸上映出了从未有过的笑容,不错,他终究是要带她走的,走向深山老林,铸造一个只属于两个人的小窝,一个温暖的家。
你是达米安将军?
达米安睁开双眼,这一句话仿佛美酒一般,令他浑身说不出的舒坦,甚至有些飘然。
达米安不敢去想自己当时的语言配上绯红的脸有多么狼狈,不由得退后几步。那姑娘也没有多说什么,一味的盯着达米安过后,‘呵呵’一笑。眼如碧水,唇如冬雪。似是一朵出水的芙蓉,风一吹过便轻枝摇曳,散落一片清香。这一笑硬生生的刻在了达米安心里,生了根。女人不一定要多美,但是一定要会笑。
夕阳西下,疲惫的一天即将逝去。眼看德洛斯的军队越逼越近,可达米安却醉倒在马厩里。不为别的,就是为了那缠绕在心头的结。青草地,你轻轻的跳,转身,一笑。水墨,黑与白相互渲染的世界,点点勾勒是啊,达米安所需要的正是那一份宁静、安定,和伊人一起与世无争的生活。尽管单调却令人向往。马儿低低的长嘶,似乎是在唤他,达米安做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马儿啊马儿,今天只是攻城战的开始罢了,难道硕大的赫顿玛尔会瞬间化为灰烬么?
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越来越近,直到马厩的大门被打开。
达米安,你果然在这里,为什么不训练那些士兵?这不像你啊!
只见一位帅气的剑士彬彬有礼的站在门口,秀气却不失威严,此人正是达米安多年的伙伴——西岚。
达米安不慌不忙的转身,西岚啊,你还是一点都没变,我离你这么远都闻得到你身上的铁锈味。
达米安!回答我的话!难道你不知道外头的那帮孩子都是新兵吗!你居然这样眼睁睁的看着他们送死?你到底是怎么了啊!
达米安没有说话,席地而坐拿起了酒葫芦。我本以为,来这里驻守的结局一定是死亡。说着,他灌下了一大口酒,可仔细一想,我们为什么要为了那帮人面兽心的公国首相们鞠躬尽瘁?别再告诉我是为了自己的故乡而战了,你我心知肚明。至于那些新兵,我会有办法的。
当天的夜里,凉风吹来,醒了几分醉意。达米安独自一人来到了那片青草地。曾经以为的世界,名望、势力、金钱不过在一刹那间化为了羽毛,那么重的枷锁从心头拆下,顿时感觉自己的世界便是她的笑了。达米安掂了掂手中的酒葫芦,还有一半尚未喝完,摸了摸背后的短剑。赫顿玛尔的死活关他何事?此时的自己像是飞出牢笼的小鸟,无忧无虑。等战争结束后,他是一定会带着她远走高飞的.,到处游山玩水。想到这里,达米安不禁笑了起来。
明天一早,德洛斯的士兵就要开始攻城了,你居然还笑得出来。
达米安一怔,侧身回首,是她。着一身浅蓝色衣裳,在月光的照耀下镀上了一层白银色的光芒。
你的名字是?
路易斯。
路易斯,多美丽的名字。
路易斯环顾四周,幽幽的说道:这里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自然希望你保护它。
达米安的笑容一紧,他与我无关。
那我呢?
一笑,竟是拜别。达米安伸出手想拉住她,到了一半却又缩了回去。达米安没想到,自己抛弃了身份、地位,甚至想过成为逃兵一切的一切居然只换回了路易斯的一笑。虽说足以,却亦淡然。
第二天的清晨,守卫的士兵们真的被达米安解散了。用他的话说,这是为了那些士兵好。其实,从一个男孩到一个男人必然是有经历的。至于是怎样的经历,只能说,路是你自己走的。四月的天,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忽的天降大雨,睡在城墙上的达米安被雨点吵醒,从城墙跳下,顺着蜿蜒的小路躲进了一个木屋。屋子很破,厚厚的一层灰尘,随处可见的蜘蛛网,看起来没人住的样子。冥冥之中,达米安又想起了路易斯的笑容,待雨停之后便会找她,告诉她心底的话。
看来是前世回的眸太多了,这么小的木屋都能碰到。
是路易斯的声音!达米安猛的回头,路易斯,我
想说的话刚到嘴边却又憋回去了。一个女孩站在路易斯的身边,似是姐妹一般,这种情况怎么说得出口啊!况且,从那个女孩的眼神放出来的狠毒目光,我看得出,她是一名街霸。许久,女孩将脸朝向路易斯,愤愤不平的说道:毒王,你不是说过‘爱都是谎言’么?怎么还在这里养了一只男人啊。未等达米安开口,路易斯再次露出了笑容,优雅而无奈。原来在她眼里,爱都是谎言吗
好在雨停了,达米安知趣的离开。刚刚下过雨的田间小路带着少许的花香,路也比较泥泞,还没走多远便听到有人在唤他,声音半娇半嗲。达米安回过头,看着自己与她遥远的距离,不由得在心底叹了一口气。一咬牙,一跺脚,达米安奋力地朝着路易斯跑去,随着脚边带起的泥土,距离也在慢慢的缩短。来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穿过茂密的树林,翻过几个山头,香味越来越清新,几乎空气里所有香味都来自于这个方向。路易斯,这些是?达米安开着地面上特殊形状的草,不解的问。
那些是盲目草路易斯回答道,哎,别碰它,吃了这种草后可是会失明的。二人继续向前走。不一会,路易斯停住了脚步,如释重负。我们到了。达米安定神一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漫山遍野的花朵,争鸣一般的盛开,很是美丽。
路易斯,这些是什么花?好漂亮。
是茉莉。
达米安没有说话,路易斯回头微笑着看了他一眼,继续说道。
这种花无论何时都会开的,不会因为季节的缘故而枯萎殆尽。这也是大陆上最后一片茉莉花海了,我不忍心看到它们被战争所践踏,所以,你愿意守护它们么?
路易斯,我我
没有等到想要的答案,路易斯已经回头,即将远去。
我只愿意守护你一个人啊
有些人一直没有机会相见,等有机会见了,却又犹豫了。有句话一直没有机会说,等有机会说了,却又说不出口。
等等!路易斯!
路易斯这才停住了脚步,头也不回的背对着达米安,似是在等待着什么。
路易斯,如果如果我愿意保护它们,你愿意嫁给我吗我会用一生的时间去珍惜你,去爱你我们一起去云游,去一个远离喧嚣的地方生活好吗
路易斯笑了,笑得那般开心。
转眼便是九个月,他们从朋友变成了恋人,从恋人变成了夫妻。他没有带她走,只是将那间残破的木屋收拾收拾便住了。屋子很小,却很温馨。从那以后,他们每天都去照顾那片茉莉花海,并以此为乐,男耕女织的生活。可就在悬空城出现的那一年,大陆因为泰拉石的影响,每年的二月份都会非常寒冷,有时甚至会飘起雪花这要了命的雪!茉莉花畏寒,为了不让那片花海消失,两个人就这样没日没夜的给花儿小心翼翼的清雪,甚至用自己的体温给它们提供温暖茉莉花海存活了下来,稻谷却死了个大半,路易斯也病倒了。就这样日复一日,路易斯的病情丝毫没有好转,终于到了不得不说再见的那一天
去看看那片茉莉花海或许从今以后我不在了保护那片茉莉,你答应过我的
路易斯摸着达米安的脸轻轻说道。那片美丽的花海是他们定情的地方,或许这也是路易斯一生的心愿吧。天空是灰色的,达米安悄悄的来到了那片茉莉花海,不远处一个人矗立在那里,达米安一眼便认出了那是当初在小木屋里和路易斯一起的女孩。
你是,路易斯的朋友?达米安问道。
不错,我是街霸帕丽斯。女孩转身,重重的说。
既然你是来见路易斯的,就快去见她最后一面吧达米安的眼神变得迷茫而无助,从未有过的伤感。
难道你没有想过救她?达米安一听到这句话,心情立刻有了360°的大转变,可帕丽斯的一席话却令他再次跌入谷底
盲目草是一种特殊的毒药,咀嚼时毒素会刺激人的神经,最后导致失明。而经过咀嚼后的盲目草可以治百病,被称为神药。我最了解路易斯,童年时期,她在森林中偶然遭遇了毒蜘蛛捕杀小狗的情景。那个场景在她脑海中挥之不去。从那以后,露易斯便一直进行着毒物的研究。难道她没有对你说过?
对一个剑士来说最重要的双眼,对一位丈夫而言最重要的妻子到底,该如何选择?
不要小看一个男人的决定,再强势也有他的柔情那天起达米安消失了,从床上坐起的路易斯再没有看到他的身影。
时光的钟表开始漫长流转,每转动一下便是三十年。这一天风轻云淡,达米安在温暖阳光的照耀下睡醒,微风拂过脸庞,一切是那么的和煦。一个年轻人的脚步声从远至近,停留在了达米安的面前。
师傅,我要转职成阿修罗!
达米安和蔼的笑了笑,既然如此,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那天,我收到了公国的任务,披上了沉重的铠甲赶去赫顿玛尔的路上
恍惚之中,达米安又看到路易斯那迷人的笑,没有人知道他是否后悔了这个决定,却似乎所有人都明白,他是爱她的。
列宁小时候是一个认真学习的孩子。 列宁在学校里,每门功课都学得很好。老师讲课,他用心听。老师留的作业,他认真做。 列宁做完学校里的功课,还读许多课外书。他常常把书里的故事讲给别人听。他爱书里那些勤劳勇敢的人,拿他们做自己的榜样。 列宁十分爱护书。他从来不把书弄脏,也不把书到处乱扔。 列宁小时候就是这样学习的。
李白 小时候逃学 受了“只要工夫深 铁杵磨成针”的启发 从此发愤读书
甘宁 原来是一个恶霸 后来读起书来(兵书)成了孙权手下的大将
周处 原本是个坏人 后来认识了自己的错误 改邪归正 成了一个学者华盛顿是美国第一位总统。他是孩子的时候,砍掉他父亲的两棵樱桃树。 他父亲回来了,非常生气。他暗自思量,“如果我查明谁砍了我的树,我要狠狠揍他一顿。” 他父亲到处询问。当他问儿子时,华盛顿开始哭了起来。 “我砍了你的树!”华盛顿和盘托出。 父亲抱起他的儿子说:“我好聪明的孩子,我宁愿失去一百棵树,也不愿听你说谎。”
列宁小时候
爱提怪问题的“低能儿”
爱因斯坦(1879—1955)物理学家,生于德国。1900年毕业于苏黎世工业大学并入瑞士籍,1940年入美国籍,在物理学多个领域均有重大贡献,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了狭义相对论,并在此基础上推广为广义相对论。因物理学方面的贡献,特别是发现光电效应定律,于1921年获诺贝尔物理学奖。 爱因斯坦是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巨人之一,他创立的相对论的观念和方法,对理论物理学的发展具有极其深刻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具有“改变世界”的重大意义。那么,这样一位科学巨子的童年时代,又是如何度过的呢? 1882年,爱因斯坦来到这个世界已经3年了,却不像其他孩子那样天真活泼,爱说爱笑。他总喜欢静静地坐在客厅里,歪着脑袋认真地倾听从母亲的指间流淌出来的优美动人的音乐。母亲看着他那聚精会神的憨样,开心地笑了,说道:“瞧你一本正经的模样,简直就像一个教授!嗨,我的小宝贝,你为什么不说话呀?”爱因斯坦动了动嘴唇,没有回答母亲的问话,但他那对亮晶晶的眼睛却扑闪扑闪地不断眨动着,显示出快乐的光芒,他的内心已经体会到音乐的优美流畅,但他却说不出口。 爱因斯坦的父亲喜欢郊游,经常兴高采烈地带着全家人到野外去游玩。小爱因斯坦十分喜欢这种活动,那美丽动人的湖光山色,那耸入云霄的参天大树,那颂歌般的松涛,那金色的阳光,都使他沉醉,然而,他却不爱说话,不能用语言把这一切表达出来。而比他小的妹妹却象一只百灵鸟,一路上欢快地唱着、叫着。 邻居家的孩子们经常在一起玩游戏,小家伙们在一起尽情地唱呀、跳呀、叫呀,可这里面却没有爱因斯坦的身影。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客厅的角落里玩搭积木,一玩就是老半天,然后默默地坐着,忘情地欣赏自己的杰作。就这样,小爱因斯坦已经四五岁了还不大会说话,这时,父母有点儿着急了:“难道他是低能儿,是个傻子?”父母亲赶紧为他请来了医生,却没有检查出什么毛病。 小爱因斯坦在常人眼里,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不大会说,一方面则因为他总是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让人觉得有些低能、傻气,大人们甚至怀疑他的智商是否有障碍。人们无法理解,这个幼小孩子所提出的貌似可笑无知的问题,原来出自对未知世界的强烈求知欲。爱因斯坦那被人误认为平庸低能的小脑瓜里,充满了对这个陌生世界的苦思冥想、百思不解,几乎没有安宁的时候。 在爱因斯坦四五岁的时候,一天,爸爸送给他一件小玩具——罗盘。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的小爱因斯坦为此心花怒放,立刻爱不释手地摆弄起来。 罗盘中间有一根指北针,尖端一头涂着红色,颤巍巍地抖动着,总是顽固而坚定不移地指向北方。爱因斯坦小心翼翼地转动盘子,想偷偷改变指针的方向,但无论他怎样转来转去那根针就是不听指挥,红色的那端依然牢牢地指向北方。小爱因斯坦急了,猛的一转身子,从朝北转向朝南,心想:“这个指北针总该跟着我走了吧?”但是定睛一瞧,他不由大吃一惊:红色的一端依旧指着北方! “太奇怪了……”爱因斯坦不知所措地喃喃着,“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他想去向父亲询问,可灵机一动,他马上自己做出了解答:“对,这根针的旁边一定有什么东西在推着它,所以它能永远保持一个方向。” 于是他翻来覆去地研究罗盘,想在指针周围找出那神秘的东西。但令他大失所望的是,他什么也没找到。这个童年之谜就此深深刻印在他的记忆中,挥之不去。也许,爱因斯坦日后对电磁场的深入研究,其灵感就是源于童年时代那谜一样的小玩具罗盘呢。 爱因斯坦的童年本来就沉默寡言,不爱说话,如今有了罗盘这个有趣的伙伴,他整天精神恍惚,越发沉默不语,父母还以为这次他是真的病了呢。 这件有关罗盘的童年往事,给爱因斯坦留下深深的印象,甚至在许多年后,他还常津津有味地回忆。 到了上学的年龄,与同龄孩子相比,小爱因斯坦依然显得十分木讷,动作迟缓呆笨。在班上,他的学习成绩很差,每次被老师叫起来背诵课文,便呆头呆脑一句也念不出来。同学们私下里都嘲笑他,认为他是一个“差劲的落伍生”。爱因斯坦就这样开始了他的求学生涯。他虽然很愚笨,然而却很善良、虔诚,同学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老实头”。 6岁时,爱因斯坦迷上音乐,开始学习小提琴,小提琴奏出的优美音乐将他带入了一个美妙的境界,音乐曾一度使他着迷。然而,练习小提琴时机械、重复的弓法和指法又令心生厌倦。就这样,小爱因斯坦以平淡无奇开始了小学生活,又以平淡无奇而结束。此时的小爱因斯坦与同龄人相比,不仅没有超长之处,反而多几分笨拙。 10岁那年,小爱因斯坦告别了小学,成了一名中学生。此时的德国军国主义思想如洪水猛兽般到处泛滥,到处横冲直撞。在学校里也不例外。那些老师像军人一样将希腊文、拉丁文一个劲儿地往学生头脑里塞,而学生的职责就是背、背,整天都是背。对这种学习方式,小爱因斯坦烦透了,有意无意间将自己的兴趣转移到了自学数学上,数学成了他中学时代的最大的业余爱好。 爱因斯坦的叔叔是一个工程师,对数学也很喜欢,有一次在纸上画了一个直角三角形,写了AB2+BC2=AD2,并满脸神秘地爱因斯坦说:“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毕达哥拉斯定理,两千多年以前的人就会证明了,你也来试一试。”12岁的爱因斯坦此时还不懂得什么叫几何,但他被这个定理迷住了,决心试一试,他一连几个星期苦苦思索,寻找着证明的方法,到第三个星期的最后一天时,竟然被他证明出来了。他第一次体会到创造的快乐,他的创造才能萌动了。 随着年龄的增大,爱因斯坦的眼界逐渐开阔,能使他产生兴趣的事物也变得越来越复杂。12岁时,爱因斯坦得到一本硬皮精装的几何教科书。他怀着兴奋神秘而又略带恐惧敬畏的心情把书翻开,从头一页欧几里德的第一条定理读起,越看越入迷,竟然一口气把全读完,深深为几何定理的精密、明确和严整所折服。对一些定理,他反复地进行琢磨和思考,有时还尝试着撇开已有的论证方法,另辟蹊径,自己来重新证明,爱因斯坦总会高兴得欣喜若狂,他第一次深切体会到发现真理的巨大快乐。 爱因斯坦幼年时代的好奇心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他的自信心也逐步增强。不久,他又自学了高等数学,中学里的老师已不是他的对手。当他的同学们还在全等三角形中跋涉时,小爱因斯坦已经遨游在微积分的天地里了。 爱因斯坦在数学王国里成绩卓著,而其他学科引不起小爱因斯坦的兴趣,成绩就很差,不少老师对他这种学习态度都很看不惯,并多次责备过他。一次,小爱因斯坦的父亲问学校里的教导主任,自己的儿子将来可以从事什么职业,这位老师竟直言说道:“做什么都没有关系,你的儿子将是一事无成。”这位老师对小爱因斯坦的成见非常深,认为他是一块朽木,已再无雕刻的价值,竟勒令他退学。就这样,爱因斯坦15岁那年就失学了,连毕业证都没有拿到。 爱因斯坦自幼养成了爱读书、爱思考问题的好习惯。有一段时期,他对《大众物理科学丛书》这本通俗科学读物着了迷,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把这本书带在身边,时时翻阅。正是这本书,不但使爱因斯坦破除了宗教权威的迷信,而且引导他立下了探索自然奥秘的宏图大志。 在少年爱因斯坦的身边,还总是带着一个小笔记本,那是为随时记下灵感的火花而用的。16岁那年,又一个极富挑战性的问题占据了他的头脑:假如某种光的接收器,比如:人的眼睛或者是摄影机,跟随在光的后面,用光速飞奔,那么,会发生什么情形呢?他把问题捕捉住,记在本子上。但正确的答案又去哪里寻找呢?他百思不得其解,又为自己设置了一个新的难题、新的挑战。 正是这个令爱因斯坦日思夜想的高难问题,孕育了未来相对论的神奇萌芽。也许,这可以看作是小爱因斯坦向科学堡垒发起的第一次勇敢进攻。 小爱因斯坦日后之所以能取得辉煌成就,与他的家庭是分不开的。他生长在无忧无虑的家庭环境中,父母对他是十分宽容的。他的父母在他的成长道路上所扮演的就是保护他的气质与性格免受不良因素的影响。当爱因斯坦的“天才”还没有发挥出来,还显得很笨拙的时候,他的母亲很着急,担心自己的孩子将来一无所成,而他的父亲则说道:“不用把此放在心上,孩子只是不能适应学校的规则,及学校机械的教学罢了。等他长大了,了解了周围的一切后,就可以顺利适应了。”父母没有将他视“弱智儿”,没有因为功课不好、被学校开除而责打他,而是给他一个很宽松的环境,循循善诱地帮助他成长与发展。 1895年的秋天,16岁的爱因斯坦离开了亲人,独自登上开往苏黎世的列车,开始了人生新的里程。
为了看书不吃面包
名人成长故事林 肯 的 台 阶 一个1 周岁左右的小男孩, 被年轻的妈妈牵着小手来到公园的广场前, 要上有十几个阶梯的台阶了。 小男孩却挣脱开妈妈的手, 他要自己爬上去。 他用胖胖的小手向上爬, 他的妈妈也没有抱他上去的意思。 当爬上两个台阶时, 他就感到台阶很高,回头瞅一眼妈妈, 妈妈没有伸手去扶他的意思, 只是眼睛里充满了慈爱和鼓励。 小男孩又抬头向上瞅了瞅, 他放弃了让妈妈抱的想法, 还是手脚并用小心地向上爬。他爬得很吃力, 小屁股抬得老高, 小脸蛋也累得通红, 那身娃娃服也被弄得都是土,小手也脏乎乎的, 但他最终爬上去了。 年轻的妈妈这才上前拍拍儿子身上的土, 在那 通 红 的 小 脸 蛋 上 亲 了 一 口 。 这个小男孩, 就是后来成为美国第1 6 届总统的林肯。 他的母亲便是南希· 汉克斯。
据《青年报》报道,圣诞节快乐。许久未见,你还好吗?很想你。这是一份来自2002年的失落情怀。当年,它被记录在一张圣诞贺卡里,夹在同济大学图书馆内一本名叫《《非此即彼》的书中。10年后,当同济大学大三学生钟立借书时,无意间打开了这张圣诞贺卡。微博风行的时代,钟立选择将贺卡上的优美文字和纯真情怀发布到了微博上,并呼吁校友一起寻找那个叫婷的女孩和叫震的男孩。
大三学子意外发现
泛黄贺卡上的浓浓情意
钟立是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的一名大三男生。上周,他在学校图书馆借来的克尔凯郭尔的《非此即彼》一书中,无意间发现了一张夹在其中的圣诞贺卡。贺卡已经有些发黄,上面的字迹却依然清晰。
从贺卡上的文字来看,是一个叫婷的女孩,写给一个叫震的男孩的。贺卡中写道,你去年送我的贺卡还在我身边,你写给我的东西也全在我身边。这张卡是我特意选给你的。只是希望你天天快乐。记得你的生命中也曾有个小小的我。我,是真的,喜欢你。贺卡落款上的时间,停留在2002年12月19日。
贺卡的另一面,是婷写给震的另一段文字:我对你的思念总是这么细微,暗如你背后的夕阳西下,微风轻拂,但若有一天,你彷徨于无边苦风中时,我会用这些深埋心中的细微小事,呼唤你。
看到这张贺卡的时候,我很激动。那个时候互联网还不普及,所以贺卡是手写的,字迹很娟秀。打开时,一股怀旧的感觉扑面而来。钟立告诉记者,无意间发现这张10年前的贺卡时,他和同学还讨论了一番。这本书收藏在我们学校一个专门存放年代久远书籍的图书馆,这本书应该也很少有人借,我想,这就是这张贺卡放了十年而没有被人发现的原因吧!钟立说。
三天后,在同学的提醒下,钟立将这张贺卡的内容发在了微博上,试着寻找贺卡上的婷和震。所有同济的校友帮忙寻找这位叫婷的女生,在2002年12月19日写下的圣诞贺卡给叫震的男生!钟立在微博上写道。
网友接力转发
嗨,那是当年的你吗?
让钟立始料未及的是,这条微博发出后,立即被大量转发。这分明是同济版《情书》啊,感怀于这冬日里细微的温暖。原来图书馆除了书,还有每一个读书人有意无意留下的故事。或许当年更多的是伤感,但十年过后剩下就是浪漫。不少网友纷纷表示,被感动了。那些美好的时光和情感丰富了我们的生命和记忆!
更多的网友则被手写情书时代的美好所感染,在转发这条微博时写道,现在的情书,敲敲delete键就删掉了。一张轻轻的白纸黑字真重,10年时间真快啊。万能的微博找到他们吧!
也有网友对当年这段故事进行了猜测,网名为ipqnojug的网友猜测,也许是女生把书给了男生,男生傻傻地以为是让他帮忙还一下书,结果就错过了这贺卡
另一位疑似刚刚看过《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的网友海量叔叔则猜测道,另一种可能:十年前的一个冬日午后,学校图书馆六楼,女生早已了解到她暗恋已久的男生每周四下午都会在那里出现。她鼓起勇气走到男生桌前,心里小鹿乱撞般地放下贺卡,绯红着脸头逃也似的转身离去。男生只是瞥了一眼卡片,随手将它夹进书里,直到归还时都没有再看过一眼。两个故事你更愿意相信哪一个?
钟立说,他和他的同学则猜测,按照内容推测,这张贺卡应该是一名女生送给她分手了的又深爱着的男友的。可能是写完后又么有勇气送出?
这条微博发出后,2002年曾经在同济大学读书的同济校友也纷纷浮出水面,相互转发给认识的人问,嗨,那是当年的你吗?同济大学校友会的官方微博也转发了这条微博,其工作人员表示,很多人借着这条微博,其实是在缅怀当年的纯真回忆。所以,我们更希望这份美好回忆就停留在这里,而不是一定要找到这两个人。
在这样不停地转发中,大三男生钟立的感触也很多:年少时不懂恋爱,成熟了点后很多事情又已经沧海桑田了。钟立说,其实我们都没指望能够通过微博找到这两个人,我只是想跟大家分享这种怀旧而浪漫的感觉。钟立说,他将会把这张贺卡再夹回到书中,我想,就让它平平静静地继续躺在书中,也很美。
一封无名情书
又是九月飞花的日子,天变得凉凉的,不时秋风扫过,掀起行路人的衣襟。
我裹了裹身上单薄的衣服,反觉的身上更加冷,其实是我的心冷!
寒潇的夜空忽然传来泣笛的撕鸣,我忽然又想起记忆里想摸去又丝毫未褪消的你的身影。
记得我问你:你会吹笛子?你扬了扬头发优雅地说:会吹一点。
你什么时候开始学的?能吹出曲调来吗?当时我很兴奋。
我高中开始学的,自己买笛子,买书,吹吹就会了。你说
我醒悟地说:这么简单吗?我也要买笛子自己学着吹
不久我真得买了书,买了笛子,自己也学着吹起来,现在每每看到笛子就会想起那个晚会,你说:你会吹笛子!
已经几年了,我该学会吹了才是,可是室友们都说我吹得很难听,想鬼哭狼嚎,悠悠咽咽泣不成声。我想我确实还没学会吹,因为没你教我。
你是个忧郁的浪子,是的,我看得出,从你的眼睛里,从你消瘦的脸上,忧郁、躲闪又清雅的表情。
有人曾问我: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
我回答说:我喜欢比较内敛、忧郁的男生,讨厌那些性格张扬、自视清高的男生。其实我时常问自己,到底是因为忧郁才喜欢你,还是因为你才喜欢上忧郁!
你的表情清瑟落寞,像个背着吉他四处流浪的诗人,时不时捻来诗歌轻声吟唱别人不懂的词句。是的,别人不懂的,就连我也琢磨不透你,我只能隔着墙来揣测修竹何以这般忧伤!虽然我不能明其根由,但我却能感受得到你那种感觉,因为我时常也会被莫名的感伤所侵扰。
你喜欢写诗,而我原先不大写的,现在也尝试着写写,虽然不及你好。
你的笔名叫若水,别人说像个女孩子的名字,我也觉得,我常常揣测你何以取笔名为若水。
水,清净明泽,无求寡欲,不过它该是忧郁的,人生常恨水长东。
我想你家附近该有条河,你或许就是在水里泡大的。你心若止水,视俗尘如云烟,只是离得太远了,反被云霭遮了颜容,看不清你的本来面目。
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你,我也说不清楚,或许是自那日你惆怅地说:现在真正纯正的东西不多了,文学这东西真正执爱的人也少了。或是那一声长长的叹息和忧郁的眼神,落寞又凄凉!
以后的日子是自己虐待自己的日子吧!明明是喜欢你的,却装出一副冷漠淡然的表情,明明是眷恋着你的,我却对自己说那不过是欣赏,不算是喜欢!而每每你把背影留给我的时候,我心恨恨的,你是故意躲开我吗?于是我也学着把背影留给你,然而转身离你而去时我心却是揪心的疼,只怕你永远不会明白。
我翻得最多的一本书就是《红楼梦》,我最怜惜的人物也就是书中的绛珠仙子,绛珠草为报神瑛甘露之恩,愿来生以泪相还。梦断魂离,泪尽心竭,一腔痴情也随了玉体香消损,而恨恨悲歌只惹得观者泪光涟涟。
柔弱之躯泪做而成,每每吟起黛玉葬花词就引来无限凄情,你可还记得我那首《冷月葬花魂》?
温柔的晓风
抹不去
昨夜她相思的泪痕
点点的玉露
倾注了她剪不断的一往深情
独爱那一湾碧水
银汉之遥
遥遥不过几丈,几尺,几寸
却让她望穿了秋水
望断了青春
形残了,色褪了,花凋了
只得扬扬作雪飞!
那第一次的亲吻
那最后一次的拥抱
瞬间的柔情
第一封情书
亲爱的老婆:
再过几天我们在一起就50个月了,突然想起来,这么久了,还从没有给你写过一封情书。以前差不多每天都在一起,有什么都张口就说出来,没想过要写什么情书。现在分离的好远,不再可以见到你那天真而满足的笑容,留给我的只是长长的思念。
现在才知道想念一个人的日子会是这样难熬,真的觉得很漫长。每天都会想起我们一起走过的时光,曾一起哭过,笑过,拥有过,虽然现在不能够在一起,但想念在心中却从未改变过。有时候,我在想,两个人就这样一直苦苦地等,到底值不值得,是不是有了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是不是每个人对爱情都同样真诚。我曾试着不去想念,试着减少对你的依恋,结果只是更多的思念。在其他人面前,我可以很坚强,甚至冷酷。但面对你,我却永远也硬不起心肠。以前,别人都说我的笑容里总是充满阳光,那是因为里面有你的欢笑与快乐,而现在剩下的却只有深深的蓝色,没有你在身旁,连笑容都会带上忧郁的颜色。原来爱情不但给人很大的快乐,同样也会索要一样的痛苦。
好想回去,能够拥着你,看着你拉着我的手撒娇的表情,听着你甜甜的笑声....我们一起做饭,尽管饭的味道不是那么好,而你却依然吃得津津有味。喜欢有人每天帮我洗衣服,洗碗,而自己躲在一本书后,听着音乐,享受着那份难得的闲适与庸懒。每次你生气时,都会像个孩子似的转过身,只给我一个背影,而我又得用那不烂之舌,花半天功夫,直到你笑逐言开。知道吗?你最吸引我的,不是你的容貌,不是你那好看的眼睛,而是你的笑,笑的甜蜜满足,笑的天真无邪,让人感觉有种阳光的温暖。看到你,心情再坏,我也会阴转晴,因为和你在一起,我可以没有任何掩饰,可以活的自由自在,可以不再理会那些俗世琐事。
虽然我们现在不能见面,但我知道,我们都在惦念着彼此,都拥有着最最幸福的幸福。老婆,你知道吗?不管是和你在一起,还是我们彼此想念,对于我来说,都是最浪漫的事!
老婆,我爱你!!
祥
一封浪漫的情书
或许,在别人,甚至我的家人看来,我和她都不太合适。学历差的多了点,我是研究生,而她只是职高毕业。我倒没在乎这些,我要的是一起过日子的老婆,不是一纸文凭,只要真心,只要幸福,又有什么关系呢?或许是命运多戕吧,一场车祸让我两次走上了手术台。第二次住院前,我告诉她,这次手术后口腔的骨折可以修复,但是,听不见了的左耳可能永远也听不见了。我是学外语的,有可能影响就业,你还年轻,要和家里人商量好,我支持你作出的任何决定。她流着泪说:我不在乎。 我的心头一热,可还是说:你别急着做决定,要想好。那天是星期天的晚上。星期一是我回北京后租房养病的第一天,我苦苦等她的电话,没有音信。第二天,她和她妈妈来看我,还带来了一些钱,说留给我住院用。我又是一阵感动。可是,那成了我手术前最后一次和她见面。我懂了她的决定,我无言。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我理解,我也无悔。于是,在手术巨大的肉体痛苦中,我又经历了一次心灵的洗礼。毕竟走过了那段最艰难的日子,我为自己的坚强而自豪。出院了,我最后一次去了她家,向她们家里人在我病中的帮助道谢,并且把我们的事情做一个了断。以前,我曾答应给她写一封情书,只是由于忙,没有写成。终于,住院里的时间不忙了,我写下了下面的字,算是这一段爱情的墓志铭。
冬天到来的时候,一切似乎都变的冰冷和麻木起来,就连阳光里牵你的手漫步长安街的日子,也变的格外遥远,僵硬的成了永久的记忆。我坐在医院的一个角落,努力的回想着几个月来曾经发生在我们之间的事,飨慰着这淡淡的日子里曾经的欢乐与悲恸。
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是你岑岑的笑脸。你端着一杯热热的牛奶轻声对我说:快喝,你是病人。可是,我依稀的能看到你眼角噙着的泪痕。我不忍看你那带泪的笑脸,赶忙闭上眼睛,以求得手术后的疼痛中心头的一份宁静。可眼前,还是伏在我怀里的你,任我擦着满脸的泪水,因为听到我的病情而动情的哭泣。我的心里又是一阵刺痛,在怜惜中昏昏睡去,梦里,却是又一次推着车和你从雍和宫走回来的长路,和你挽着手散步其中的王府井教堂。我痛苦的从梦中惊醒,暗暗祈求记忆的远逝。让我忘记了夏日的奥体吧,也忘记麦当劳m的香气吧。在手术后肉体的苦痛中,我只想要一份心灵的恬静,然而,这也成了奢求。
思念是一种说不出的痛,仿佛隐藏在角落里的一把刀,常常会在暗中刺向流血的伤口。我在这流着血的也没有了你的世界里,孤单的一个人站立着,仿佛站在一个没有人的空寂的旷野。世界离我很远,往事全部成了沉睡着的记忆。
幸好时间汩汩的流驶会让所有的苦痛和记忆淡漠。阴霾渐渐的在冬日的阳光中散去,曾经四个月的幸福慢慢的冷却,凝成了心底里一份温暖的怀念。就像一坛酒,藏在记忆的深处,尘封起来,不去动,等待岁月一点点的把它变醇。
与往事说再见的时候,忽然我想起答应给你写一封情书的承诺,于是提笔,写下上面的字,算是恪守诚信的证明。
文章标题: 讲述一段与她或他曾经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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