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兵第一次出警心得体会
我没能去雪域高原戍边,没能去海角天涯守礁,没能去边关哨卡守候国土。我走进了红门内的橄榄林,走进了霓虹闪烁,车来人往的城市。
当寂静的城市传出呼啸的警报声中,当一辆辆红色战车奔驰在拥挤的人潮中,当一张张刚毅、严峻的脸上露出疲惫的笑容,当驾起我们的红战车响起的时候,那是消防队员们最自豪的写照。
有人这样形容我们消防兵, “火一半、水一半、干一半、湿一半 ,是我们的工作; 热一半,冷一半、风一半、雨一半, 是我们的生活;饭吃了一半、头剃了一半、澡洗了一半、梦做了一半,是我们的作风;操场一半、火场一半、火神一半、死神一半, 是我们的顽强” 。
看了这样描述我们消防兵的人生,我感触很多,但这却是就是我们的生活,很多人问我有什么转变,我想了想就是觉得幸福的定义已经不在如以前一样,当我重新审视的时候,发现幸福其实就是一种心情的自然流露,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态度,是对生活的一种感悟,是对使命的一种诠释。
消防兵就是节假日全家团圆时,战备值勤的钢铁卫士;是威胁面前勇往直前的铜墙铁壁;是暴雨来临为群众挡风遮雨的保护伞;消防兵好比那吃下去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的老黄牛。
俯下去能默默无闻勤奋耕耘,耕耘的是团圆、是和谐。他们用这种工作态度诠释自己的使命,他们用这种生活方式表达自己的人生价值,他们用这种作风体现军人的意志,他们用这种顽强的斗志彰显军人的本质,这就是消防兵的幸福生活。这种幸福不染尘埃、清澈透明、真实简单。
简简单单的当兵锻炼4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当兵生活,身扛列兵警衔,体会当兵的那段非凡的日子,开始时总会认为那是一段可有可无的日子,总会时刻忐忑的对待的每一次出警。
总会忐忑的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总会不断的告诉自己,要多学一些东西,以后来守卫身边战友的生命和人民的安全。
每个当兵的人都会说军旅无悔,无论是那个在野战部队当女兵的同学,还是依旧和我一个大学毕业参军的师兄,同样作为军人的我们说我们自己的春节。
然而我们都有有一个同样的骄傲,虽然我们心中守候着自己的孤独,但我们也守护着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既然我们选择了这光荣而艰巨,任重而道远的职业。我们就得尽职尽责,在岗一分钟,干好六十秒。向祖国保证:做到“我的工作无差错,我的岗位请放心”。
1、心得体会完全是个性化的东西,每个人写的都不会一样
2、建议写的主要内容是:第一次出警的经过,当时自己的感受(心情,想法,表现等),在出警过程中自己的表现和所做所为,大家对你的评价,从出警之后自己的收获,体会到的东西(比如如何克服紧张情绪,如何去灭火或抢险,如何学习老兵的做法,如何锻炼自己等)
按照你的体会写呗 借鉴别人的 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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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辅警出警笔录怎么写
询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组织情况。一般按印好的格式逐项填写。内容包括:询问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具体到何时何分钟)、询问的地点、侦查员姓名、记录员姓名、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业、现住址)。还应写明被询问人与案件所涉及的某些特定的人或事件的关系。
(二)正文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的重点。用问答式记写方式,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进行情况。开头,第一问答。应告知被询问人要如实提供证言、证词,讲明应负的法律责任。主体问答内容的记录要求内容真实、详细具体。一般包括三项内容:
记清情况来源;
记明被询问人提供的各种人物和事实的具体情况及根据;
记录被询问人感知案件情况的主客观条件。
其中被询问人提供的每个情况,如人物、时间、地点、经过、结果以及被询问人是如何知道的,还有哪些人知道等。其中涉及案情关键情节的人和事,更应记录清楚,并应记清材料来源(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及有关环境等客观情况。若被询问人对某些细节忘记或记不清,也应如实记明。
(三)尾部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无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向其宣读笔录内容。若笔录内容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每页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在笔录末页紧挨笔录的最后一行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然后在右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凡笔录中补充改正之处,均需按指纹,以保证其真实准确。被询问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者,记录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六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更正,并捺指印。笔录经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并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讯问笔录上所列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齐全。侦查人员、翻译人员应当在讯问笔录上签名。
火灾出警写记录报告吗?
根据《消防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等法律法规,消防救援机构调查火灾原因后,出具的制式法律文书为《火灾事故认定书》。消防救援机构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火灾当事人。无法送达的,可以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之日起七日内公告送达。公告期为二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消防救援机构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查阅、复制、摘录火灾事故认定书、现场勘验笔录和检验、鉴定意见,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移交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不予提供,并说明理由。
文章标题: 如何以“跟着出警吧。”为开头写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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