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07-07 03:35:20 | 作者:李于兰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1次
两个在都市夜生活中狂舞的精灵,最后只有燃烧自己。
1
我没有夜生活,我的夜生活是属于别人的。为城市的某个阶层或者说某个阶级的夜生活制造一种调味品,是我在夜中不眠的全部。
“白天鹅”酒吧很特别,乐队没有鼓手,一个电吉他手,一个萨克斯手,一个小提琴手,另外就是我这个钢琴手了。我们常常采取独奏的方式为客人表演(“午夜时分”例外),我们的工作并不累,而媚就显得辛苦多了,她要在我们演奏的时候独自跳舞。
媚是敦煌壁画上最有灵性的飞天,她喜欢拉丁式的即兴表演。媚表演时的着装很暴露,要知道在酒吧里穿着火鸡尾或是鸵鸟尾的长裙跳拉丁舞会贻笑大方的,穿布条裙最适合。媚有时装界所谓的“魔鬼”身材,这种身材在普遍以小巧灵秀见长的川妹子中的确很少见。
媚摆胯提臀,耸肩转颈,她随着音乐的流动自由舞蹈,动作幅度小而诱惑力极强。媚给客人的是直接的视觉官能刺激,看媚跳舞能激发起破坏点什么的欲望,这是我的感受。
我和媚不同,我通过刺激客人的听觉来让他们获得快感,所以我也就不应该成为客人们注目的对象:钢琴放在表演席靠窗的一角上,大多数客人只能看到我的背影或侧影,但媚常常把我拉入客人们的视线里。在我独奏的时候,媚会出其不意地跃上钢琴的后盖,极富情韵地踢掉高跟鞋,在钢琴的后盖上完成一系列翻滚的动作,或者恰到好处地围绕在我身后,手指突然越过我的肩膀轻巧地在琴键上溅出几个音符,再转过身来用丰硕而又结实的臀从琴键上划过,发出一串诙谐的蜂鸣,有时她干脆翘起腿倒在我的怀里……这一切绝不影响我的演奏,更像是我们排练已久似的。在客人的眼里,也许我和钢琴一样不过是媚舞蹈的道具,但我知道他们错了,媚在用她的眼睛抚摸我,挑逗我。
第一次和媚做爱是我来“白天鹅”刚满一个月的时候,其实事前并没有什么迹象,只是这天傍晚我们又比往常早些到了酒吧。这一月里,我们常利用这段时间进行简单的交流,我们都是被这个城市暂时收容而又不想回家的人,我们之间有一点儿同病相怜的默契,但是我与媚还是保持着一段心理上的距离,这不单是因为她太美艳,让我缺少亲近的勇气,也因为我的内心总怀有一种优越感:酒吧的人们简省地唤她为“鸡”,我和她不一样,我只是暂时来这儿过渡一下,况且除了弹琴我什么也不卖。
令我惊讶的是对于她的身份,媚在任何地方都不掩饰,她很醒目地展示着自己的身份特征,让自己成为特区的一道难以接受又无法抗拒的风景线。媚在距梅林关口的民乐村租了一套公寓,从住处到酒吧必须经过最繁华的华强北大街,她有钱坐豪华的出租,但她却选择了大巴车,每天傍晚媚从公寓到汽车站所步行经过的路线上行人分外多,这都是因为媚的招摇。
媚喜欢穿开叉很高的旗袍或一步长裙,她坐车时的姿势很大胆,倚着靠背,翘起二郎腿,虽然她神情冷漠地望着前方,但是她的冷漠似乎并无意于阻止男人们把目光尽量延长到她的隐秘的部位,也似乎无意于阻止女人们嫉妒和愤怒的流露。她傲然地在酒吧门口下车,昂首挺胸地走进去,走进了这个城市人只敢凭借夜色的遮掩才敢走进去的地方。我曾跟媚说:“你用你的大腿傲视着这个城市的男人和女人。”媚扬着眉说:“谁看谁就是流氓,他们比我高级不到哪去!”媚的回答令我哑然,我不禁记起《圣经》上的一句话了,“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犯奸淫了”,我何尝没动过念头呢?我又是什么?这天我和媚都没有挑起话头,我就坐下来弹了一曲《欢乐颂》,媚扶着钢琴站在我身旁,待我弹完这一曲,她附在我耳旁幽幽地说:“你这双手天生适合抚摸女人的身体。”我歪过头看她,媚没有一丝戏谑的神情,她避开我的目光,伸出五指迅速地在琴键上弹了一下,然后直起身自言自语地说:“太细腻了!”说完就径自进更衣室换装去了。
暮色已沉,酒吧癫狂起来了,这晚媚一改往日的舞蹈风格,由慵懒变得奔放,由清醒变得迷狂,由轻佻变得钟情,总之,我感到她在用她的形体变化来诉说着什么、宣泄什么,而且这种表达的需求似乎压抑了许久许久。也就在这天晚上媚跃上了钢琴的后盖,倒在了我的怀里,台下的舞池一扫先前柔媚温软的气息,男人和女人一例被媚的舞蹈震慑了,他们都定定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大张着嘴。
客人们在“午夜时分”才舒了口气,而媚与我的表演却达到了一个小高潮。
“午夜时分”是“白天鹅”的一个保留节目,在零点的这一刻,酒吧里的灯光突然被打到最亮,室内形如白昼,由四位乐手合奏《友谊地久天长》,然后灯光随着乐曲逐渐减弱,当这一曲合奏结束时,酒吧里完全沉入黑暗之中,这时由小提琴手独奏《梁祝》,舞池里摇曳着欢情的男人和女人,他们被严严实实地裹在黑暗中,可以寻求一点什么,放纵一点什么了。
媚就在光线熄灭的那一刻把温热的唇压了过来,芳醇而滑腻的舌坚决地插入我的口中,琴键发出的一声悠扬的感叹也没让她停下来。我那点莫名其妙的优越感立刻被荡涤得干干净净,我要窒息了!我把舌头顶过去,用双臂勒紧她的腰,让她的胸脯紧贴着我,双手由她的腰滑向她的臀部,又从布条裙缝隙里游向她修长的大腿。#p#分页标题#e#
媚的吻近乎厮咬了,她是一只兽,一只饿极了的小兽,她的两只手竟紧紧地攥着我的耳朵!酒吧在“化蝶”荡气回肠的咏叹中从黑暗里渐渐地浮出来,媚及时离开我,站在我的身后,神情静若处子。舞池中男女们在提琴手收弓后才恋恋不舍地分开,又若无其事地整顿整顿衣服,显示了绅士和淑女从容镇定的风度。客人们心满意足地散去了,我和媚轻快地走出酒吧,媚伸出一只白嫩的手,在空中划了一个优美的弧线,一辆红色的士很温柔地停在了我们面前。
因为手头颇为拮据,我在关外小镇龙华镇的民治村租了一间本地人的房子。
房东老太太正在打扫院落,见我身后还跟着个女人,就敛起了笑容,一声也不吭。我失去了往日的光明磊落,像偷了人家东西似的,连说得滚瓜烂熟的“阿姨,轴婶(早上好)!”也说不出口了。
媚拿起桌上的空气清新剂,在房间里一通乱射,然后,拿一双勾魂的媚眼看我,我把她扑倒在床上,就开始做爱。
2
她的美在我床头的《圣经》中是有描述的:“我所爱的,你何其美好!何其可悦!使人欢畅喜悦。你的身量好像棕树;你的两乳如同其上的果子,累累下垂,我说我要上这棕树,抓住枝子。愿你的两乳好像葡萄累累下垂;你的鼻子的气味香如苹果;你口如上好的酒。”(《旧约全书·雅歌》71-9)。
晨光柔和地弥散在屋里,并和着茉莉香的芬芳,我屏住呼吸注视着媚生动而潮红的脸,然后在她放纵的呻吟中轰然倒下。媚拉过我的手替自己拭去了眼泪,因做爱流泪我还从没见过,我有点茫然。
清晨的阳光透过洁白的窗纱,一抹橘红把小屋映得通红,几只麻雀在屋檐下“唧唧喳喳”地打成一团,它们忽而惊叫着坠下去,忽而欢快地跃起来,最后从窗前一晃飞远了,小院又恢复了农家特有的宁静。媚揽着我的头,我们拥挤着仰面躺在狭窄的小床上,大睁着眼舒缓地呼吸着清晨清冽甘甜的空气,谁也没有动。
“你的手真漂亮,天生就是弹琴的料。喂,你干嘛不考音乐学院,偏偏学那没出息的什么中文?”媚的发问终于使我有了倾诉的机会。
我的父亲是一位中学音乐教师,我自小坐在他的怀里看他弹琴,等我坐在琴凳上能触到琴键的时候就开始跟他学弹琴。他教我弹琴很严格,却从来只让我把弹琴当成副业,他认为我成为钢琴家太难,做不了钢琴家顶多就是个手艺人,即使在中学当老师也只是个最没出息的副课老师,跟他一样几十年来从没让人重视过。当然我的父亲绝没有想到现在正是这个“手艺”才不至于使儿子饿肚子,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啊!可是这一点父亲当初教我学琴时何曾料到呢?父亲精心为我选择的中文文秘专业现在成了明日黄花,社会对“男秘”的需求量太小了,政府机关要裁员,进不去;纵有几个富婆需要男秘也不会正眼看我身高1.75,体重57.5公斤,这是现代吃饭的女性梦寐以求的黄金比例,但我是个男性,既不适用,也不会给人带来安全感,我被家乡的城市拒绝了,几乎落到了身无分文的地步。
糟糕的是我偏偏是个情种,和大学同学娇狂热地恋着。前程的渺茫和金钱的拮据给我们的感情蒙上了一层难以言说的阴影。娇在一个晚上发疯地和我做了四次爱后,于清晨不声不响地走了。不久,我听说她嫁了,嫁给了一位生意人,像时下女明星们的选择,做了阔太太。我想她是不会后悔的,轰轰烈烈地爱过,红红火火地嫁过,这是聪明又美丽的女人们最好的生活了,还有什么可以后悔的呢?而我却差一点失去活下去的勇气,我看不到前方路上有一丝曙光。教堂成了我唯一能寻求到一点慰藉的地方,慈眉善目的牧师免费送给我一本《要道问答》,一本《圣经》,他说他会为我的未来祷告,我含着泪打开教堂的钢琴为他弹了一首赞美诗,这个毫无功利目的的举动却暂时解决了我的饮食之忧,牧师的条件只是要我每周礼拜时来这里为唱诗班伴奏。
贫穷的人因为衣食之忧而向主祷告,富裕的人因为精神空虚也向主祷告,这样,我和“白天鹅”的老板在教堂里认识了,老板是回家乡探亲的,他在深圳有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然后我就离开教堂,跟着老板走进酒吧做了琴师……我不知疲倦地倾吐着满腹的苦水,媚一直把我的头埋在她的乳沟里,她用十指反反复复地梳理着我乱蓬蓬的头发,我在媚的爱抚中平静地进入了梦乡。
我和媚的关系似乎并没有因为肉体的接触而一下子拉近,她常常在酒吧里坐满客人的时候才姗姗来迟,即使偶尔在舞蹈中又倒进我的怀里,她也会有意无意地回避我的目光。媚对我来说还是一个谜,媚和我说到她家乡的时候总显示出按捺不住的神采,但她总是回避她的“南方生活”,最多用“南方是场噩梦”来煞住话头,而我也就知趣地打住,因为除了年轻的生理需要和寂寞的心理需要,我也不想和她有更深的关系,甚至于我后悔那次让她了解得太多。肉体的接触并没有改变我对她的看法。她还是一个世人所说的婊子,不同的是她比一般的婊子更坦白一些、更乖戾一些,那次她主动跟我做爱肯定没有金钱目的,但是出于一种猎奇的心理,变换一下性交中的角色,体验一下由被动变主动的滋味,这也未可知!管她呢,谁玩谁呀!这样想着,我心中产生的些许失落也就释然了,我重新回到了我生活中的躁动与寂寞之中,我不会主动向一个婊子说:“我需要你!”值得一提的是,我在“白天鹅”的几个月里,“白天鹅”里一直没有太出格的事情。来这儿的熟客都知道,这儿的吧姐一般是不出台的,不仅不陪着喝酒,也不陪着跳舞,这也许就是老板经营的高明之处。至于客人们带来的伙伴是什么底细,打烊之后吧姐是否上了什么人的床,那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根据我的阅历来判断,客人们带来的伙伴很少是原配的,有几个吧姐和一些客人也混得很默契,大概少不了什么瓜葛。#p#分页标题#e#
3
这天酒吧里的活动一度中断,媚的举动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在表演开始的时候就有了出事的征兆,靠近舞台的一桌陌生客人尽是一色青壮年男性,他们扯着嗓门儿吆喝,仰着头喝酒,不断地向媚献花,我想这又是一群还没来得及找到当富人感觉的暴发户吧。送酒的吧姐都躲着他们,因为他们会粗鲁地时不时伸手在她们的身体突出或隐秘的部位捏一把,老板不得不过来打了一回圆场,也不见他们有什么收敛。我看见老板悻悻地回来后给领班的吩咐了几句,然后悄悄地走出去,半晌才回到酒吧。
“午夜时分”,灯光刚暗下去,就听见“啪”的一声脆响盖过了小提琴的独奏,接着就听见媚直着噪子在骂:“操,姑奶奶最见不得你这种口袋里有点钱就恨不得把鸟握在手中随时当枪使的人,你这样的下三烂也配姑奶奶陪你睡觉,真他妈的让钱烧得瞎了眼!”灯光在一阵喝彩声中被打开了,僵立在媚面前的那一位撑得裤子老高的东西竟还没来得及疲软,媚的嘴唇颤抖着,她的一边裙带儿被扯断了,露出半截子乳房。
酒吧里陷入了片刻的寂静。舞池里的男女一律把头转向那一边,有的甚至忘了松开紧紧搂抱的手。
“操,老子就是给钱烧的,专门搞你这样的烂婊子!”在众目睽睽中那个小腹微微腆出的男人眼里陡然射出凶光,他一脚踹翻脚边的皮凳,抓起一只细腰扎啤杯……“哇呀——”女人们的惊叫声打破了刚才的沉寂,我本能地跳下舞台冲到媚的面前推开了她,只觉得后脑勺被重重的一击,便不由自主地跌倒在舞台边沿上,扎啤杯在我的脑后飞溅了一地。
“谁喝了点猫尿就在这里撒野,是不是活得烦腻了!”我很清醒地翻身坐在舞台坎儿上,脖子后面热乎乎的东西顺着背淌,伸手摸一把,血沾了满手,媚赶忙蹲在我身后用手帕替我捂着。只见两个全副武装的巡警扭着那个发疯的男人直打他脖子,那男人抱着头往下蹲,没有人上前劝阻。
“算了,都是误会!”老板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拽住了一个巡警高高扬起的手。
“都是自家人,喝高兴了就把玩笑开过头了。”老板对着客人们笑呵呵的说。那挨打的男人这才怯怯地直起腰,眼里充满了对巡警的畏惧和老板的感激,刚才的威风一丝儿也没有了。
老板把两个巡警送出了门,回过来对客人们拱手说“继续跳吧!没事了。”又向萨克斯手扬扬头,于是一曲狂劲的《今宵我醉了》的曲子就吹奏开了,舞池又活跃起来。老板这才舒了口气走过来,说要送我去医院包扎,媚说她送我去,老板刚要迟疑,媚丢下一句“今晚不跳了!”就去更衣室换衣服。
值班的医生让护士剪了我脑后的一绺头发,给我缝了两针然后包扎上,说只伤了点皮,玻璃割破的流血就是多,不要紧。
“小俩口打仗,摔东西就往地上摔,别尽往头上去。”临走时医生打趣道。我竟“扑嗤”一声笑了,谁跟谁呀!不知道为什么,媚没有笑,而是很妩媚很深情地看了我一眼,那一眼,使我情不自禁地想到了初恋情人娇。
媚坚持要跟我去民治村,我硬是不同意,上次带她去,房东老太太就给我下了最后通牒——再带不三不四的女人来就卷铺盖走人!最后我还是屈服于媚的折衷意见,打的去了她的公寓。
关上公寓门,媚就泪眼婆娑地扑进我的怀里,继而变成了号啕大哭,直哭得肩膀如筛筛子一般地抖动。我并不讨厌女人哭哭啼啼,不会哭哪里还能算是女人,只是我觉得媚哭的原因太复杂,我不知道该说哪一句话才能真正安慰她,只好手足无措地傻站在那儿任她尽情发挥。等到她哭累了,我才扶她并肩坐在床沿上,媚仰起被泪水冲刷得纵横错乱的脸,扳转我的头要瞧瞧我的伤口,我执拗地不让她看。
“痛吗?”她怯怯地问。
我无所谓地摇摇头。
“今晚多亏了你。”媚把唇偎在我的耳畔又啜泣起来。
我还是无所谓地摇摇头。今晚我并不是为了演一出英雄救美人的戏,我的行为只是出于追求痛感的本能需求,在那人举起扎啤杯的瞬间,我的大脑可能就准确地判断“机会来了!”呈抑制状态的身体终于如愿以偿地获得了淋漓痛快的新鲜感觉,但血流得太少!我还是被媚曲解成了英雄。媚替我脱去血糊糊的衬衫,用温水替我擦拭了全身的每一寸皮肤,然后我们就一俯一仰地睡在她那张宽阔柔软的大床上,这种睡姿一直保持了七天。
我的皮肤有惊人的愈合力,第七天就痊愈了。这七天我的腹胃和肌肤都享受着“准丈夫”的待遇。川妹子真能干,媚不单做一手好饭菜,而且在床上也十分馋人。
我告诉媚我该回自己那住了,头上的伤已愈合,我完全失去了在这里呆下去的理由,否则脱不了借机揩油,趁火打劫的嫌疑。媚一直默不作声,晚饭后她为我洗了头,又坚持要在我的脑后扎起一个小辫儿,说这样既能盖住脑后的疤痕,又能让我显出艺术家的潇洒气质来。
梳子的齿轻轻地从头皮划过,头发一绺儿一绺儿温顺地被媚拢在脑后,但是我却浑身燥热起来,因为她的乳峰时不时地触及到我赤裸的脊梁,我最终无可忍耐地突然一猫腰,一个“大背”把她从背后抛过了头顶,媚先是一声尖叫,然后蜷曲在床上咯咯地笑,我堵住了她的嘴,又顺利地擒住了她的舌头,很快我们就成了两条粘在一起垂死挣扎的鱼了。#p#分页标题#e#
我的身体如吸食了鸦片一样渴望着媚的爱抚,无论如何也不能想象自己竟然会产生如此强烈的欲望,出于自尊,我不能原谅自己如此下作,我一遍一遍地提醒自己:我和她不同,她只是个供人瞻玩的舞女,出卖色相的婊子。但是无济于事,我怀疑这仅仅是一种生理的渴求,难道我会对这样的一个女人产生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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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从不拒绝我的要求,但她也从来没有主动向我提出过要求,这种被动的局面总让我产生低三下四的感觉,媚是一个神秘莫测的女人。我就像一个屡次失败的戒烟者一样,每一次失败后都会变得加倍的贪婪,同时也变得更加自暴自弃。我不断地下决心要了结和她的关系,但当她又在跳舞过程中倒进了我的怀里,我就不由地低声告诉她“我又想了”,然后在酒吧打烊后爬上了媚那张宽大而柔软的席梦思床,表现出癫狂而忘乎所以。当然毫无例外,在一朝欢娱之后,白天我又会龟缩进那农家阁楼里苦闷懊恼,晚上弹琴的时候我就会显出沉郁苍凉的老态,对媚也寡言少语,媚戏称这是我的“不应期”。
纵欲、失眠,再加上长期饮食没有规律,我一天一天地更见消瘦、更见萎靡了,在床上越来越显出气短和力不从心,直到有一天媚不得不带我去看医生——我雄心勃勃地来到媚的公寓,然而上床前淋浴的时候我却晕倒在卫生间中。我实在不愿和媚并肩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但这次拗不过她,我开始怕她没完没了的哭泣了,这让我心烦意乱。
清晨媚打扮得像个淑女,她穿着长裤,踏着平底鞋,如本地的少妇一样把长发盘到了脑后,她甚至放弃了化妆。她为我梳头、刮脸,给我换上天蓝色的麻质衬衫,系上印有鲜红的牡丹图案的南韩领带,套上米黄色小领休闲服,最后对我的脚也没有放弃武装——一双“富贵鸟”软牛皮休闲鞋,一切都很合适,我完全没有了往日拖沓懒散的气息。鬼知道她什么时候掖藏了这些东西。
仲秋季节,清晨的太阳醉醺醺地泛着红光,天空异常高远,空气明彻清爽,我们像新婚不久的夫妇一样走出了媚的公寓。媚挽着我的臂膀,微微地低着头,我能觉察出她掩饰不住的幸福,这不像是陪我去看病,倒像是带新女婿回娘家。我不愿接受她的幸福感觉,但我也时不时地进入了角色。
媚每天临晨回到公寓后先安排我喝中药,喝完中药的当儿她已为我们准备好了早点,用完早点就命令我躺下来开始一天中最长的一次睡眠,媚则匆匆去赶早市进行采买。什么天上八珍,地上八珍还是水上八珍,只要有,她都会买回来。媚总是在采买之后才悄悄地钻进床上的另一个被窝筒,又在我醒来之前做好了我们的午饭,我们午饭的时候,往往是别人午休的时候。午饭后媚曾要求陪我去户外散步,但被我拒绝了,我讨厌额外的运动,在我的生活中运动常被简化到了最经济的地步,再者我也不愿过多地出现在别人的视线中而成为品评的对象。
9副中药之后,我的脸色就开始现出了淡淡的红晕,呼吸顺畅而深沉,脚步变得踏实有力,睡眠也格外香甜了。我慵懒地翻个身,睁开眼舒适地躺在那儿不动,我隔着玻璃看见这个能干的四川女人正在忙忙碌碌而又有条不紊地操持着我们的饮食,心里惬意的感觉就会一圈儿一圈儿地泛起来,最后浮现在脸上:“她会成为一个好老婆的。”我在心中自言自语,但随即就感觉自己失口了,我懊恼地意识到我开始喜欢并且依恋这个女人了。
“死懒,该起来吃饭了。”媚把头伸进卧室脆生生地吆喝了一嗓子,我的懊恼立刻就烟消云散了,我就是这么一个没有血性的男人。
媚并不拒绝我的温存,而且她总能够主动地配合,但是她却坚决地拒绝了我最后一步的进入,她把老中医的嘱咐当成不可动摇的“最高指示”了,这时候我会黯然地钻回我的被窝,不愿再听她任何解释和开导,媚伤害了我的自尊心。自慰的技术不独是我专利,我等待媚熟睡之后就满怀激情地进入了幻境,一阵兴奋过后,我只感到一个空空的躯壳挣扎在漩涡之中,被溺进去,又浮出来。我大睁着空洞的双眼,脆弱的神经又找到了活跃的机会,失眠在袭击着我!我厌恶我的身体和生命,我厌恶我身边这个无动于衷的熟睡的女人,我觉得是这个女人使我成为了天下最不幸的男人,我被一个婊子俘虏了,我对一个婊子产生了爱情!我绝望地展望着可能出现的生活,最后还是得出了“走投无路”的结论。
逃吧,逃回家乡去,我就对父母、亲友说:“她是良家妇女!”他们的确毫无理由不相信,但是我能相信吗?我能让自己相信“她清纯如玉”吗?操!她就是个婊子嘛!在我的头脑中忽然产生了一个悖论:嫖不如偷,偷不如爱,爱还是不如嫖。
不是吗?偷情会比嫖娼更有激情,爱情却比偷情更有激情,但是爱太沉重了,还是嫖来得轻松。如果现在我是一个付了钱的嫖客,躺在身边的媚还有理由拒绝我?我还会有这么多的顾虑和烦恼吗?……我的失眠被媚发现了,接着我的自慰行动也被媚发现了,媚先是惊讶,然后就接纳了我,但是我还是又一天一天地消沉下去。这天午饭后进行“走走谈谈”的活动的时候,我抛开我们以往怀旧思乡的话题,给媚讲了一个“笑话”。
从前有个从不说假话的书生,他在外娶了个美丽贤淑的女人。朋友们看到他的女人后都很艳羡他,问他:“尊夫人从哪里来?”书生答:“来自尘世。”朋友们又问:“以前干什么的?”书生答:“做买卖的。”再问:“做什么买卖?”书生答:“卖肉的。”大家惊叹道:“这么纤细的身子居然能操刀卖肉,实在了不起。”书生连忙辩解道:“她不是屠户,不卖吃的肉。”朋友们糊涂了:“那是卖什么肉的?”书生答:“卖人肉。”朋友们敬畏起来,忙夸赞道:“了不起!原来是像孙二娘一样卖人肉包子的!”书生又连忙辩解道:“过奖,过奖,她不卖人肉包子,她只卖自己的肉。”朋友们一阵沉默,然后愤然大悟:“怎么不早说呢,原来是个婊子!”媚并没有像我期待的那样和我大干一仗,她居然伏在窗台上哈哈狂笑起来,直笑得我汗毛倒竖。#p#分页标题#e#
“我这儿也有个笑话,说给你听听。”媚抱起双臂,止住了笑。
有个诚实的妓女想从良,她对第一个男人说我曾是个妓女,现在想从良,男人骂她是烂婊子,扭头就走了;她对第二个男人说我曾跟别的男人睡过觉,这个男人骂她是破鞋,也扭头走了;她对第三个男人说我还是处女,这个男人便娶了她。结婚后,这个从良的妓女并不快乐,因为她总觉得她骗了丈夫,也骗了自己,最后她还是离开丈夫当了妓女,她觉得这样反倒更轻松些,谁也不用骗。这个妓女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婊子不如破鞋,破鞋不如淑女,做淑女还是不如当婊子。
媚讲完这个“笑话”,收回目光转过头来面对着我,我不敢正视她的眼,但我看见她的嘴角分明挂着恶毒的微笑。
我想哭……我和媚生活在悖论之中,然而我们的临时“家庭”竟然还在正常运转着,而且我们在饮食之后往往会毫无节制地粘合在一起,情不自禁地呻唤着,然后戛然而止,退潮似地分开,最后睁着死鱼样的眼睛并排躺在床上。
这天我在癫狂时刻到来的时候声嘶力竭地呐喊起来:“我操你!操你!操……”在这一刻媚的身体突然变得僵硬,继而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反身推我一把,我湿淋淋地跌倒在床下。
“你说什么,你敢再说一遍!”媚跪在床沿上俯视着我,我看见了她的脸因愤怒而扭曲了。
“我说我操你!操你!”我跌坐在床下毫不示弱地仰视着她。
“你他妈的斯文劲儿哪儿去了,你觉得你现在跟个下流嫖客有什么两样?”媚脸涨得通红,赤裸的身体不停地颤抖。
“你以为你是谁?你要没做过婊子怎么会知道我像个嫖客?”我终于有了直抒胸臆的机会,说出了早已想说而被压抑着不能说的话,我兴奋得发抖,我的肋骨不断地凸凹着,我简直痛快无比,我知道我可以解脱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了。
“滚你妈的,你不撒泡尿照照,‘幺鸡’似的还想当嫖客!”虽然我刚才被从离山顶一步之遥的地方掀翻了下来,虽然我被戳到了痛处,但是我现在还是有了如释重负的感觉,我能以轻松的心态承受她的羞辱。
“白眼狼!我早看出你的心思了,我并没想粘住你不放,可你也不必这么糟蹋人啊!你他妈的下三烂,你以为姑奶奶就那么下贱,你愿搞姑奶奶就张开腿?姑奶奶要是早夹着,你也甭想搞进来。”媚扑倒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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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这样离开了媚,离开了“白天鹅”,我又回到了明治村的农家小阁楼,我厌弃这个世界,我知道我得不到这个世界里的任何东西,我也不配得到任何东西,我的任何欲望都被阉割了。
楼下粥铺里常有骇人听闻的消息传出,今天谈论的气氛格外紧张而热烈:一个男人一个晚上强奸了八个打工妹。我看着男男女女们乐呵呵地吃粥,乐呵呵地探讨,乐呵呵地发泄着皮肉包裹不住的欲望,我突然感到分外地超脱,在人类过度的繁殖中,多余的并非只我一个,我何必自怨自艾自找不开心呢?在“白天鹅”挣的钱终于只剩下几个硬币了,我突发灵感进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做售楼先生。打扮得衣冠楚楚,站在人流密集的地方,派发售楼广告,只要客人稍为停顿一下,我就会流利地飞出一大串广告说明,更多的时候,我刚一开腔,话如泄闸而出的洪水无法止住,但面前的客人已经头也不回地走了,我还在那里念念有词,念完自己也觉滑稽,不禁哈哈大笑,高楼大厦虎视眈眈地看着我,我感到自己的鼻子开始发酸,街上许多的性感背影霎时都变成了媚的,我就那么呆呆地看着她们,期望着她们的回首。如果媚看见电线杆一样竖立在街上人流中的我,会不会放纵地大笑呢?媚是不可能看见我的,因为她是属于黑夜的。但是我却看见了一个令我想起媚的人——“白天鹅”的老板。他一手牵着一个美丽的少妇,一手牵着一个约五岁的小女孩,一看就是幸福的一家子,虽说我没看见过老板吃窝边草的行为,但做那行的,哪有不湿脚的时候?好在他背后有一个幸福的家,他也不会离谱到哪去,我突然好想结婚。
没有人会愿意嫁给我,我相信女人如泥鳅,该溜时比谁都溜得快。
我装作没看见他,但是老板好眼力,他站定在我面前,我预感到,有什么重大的事情发生了。可是这又与我有什么关系呢?只能说老板太瞧得起我了。
“没看报纸吧?媚被人奸杀了!”老板扔下一颗炸弹便开始毫不掩饰地观察我的反应。
我接连三次想把叼在嘴唇上的香烟点着,都失败了,我的手和我的唇都在颤抖,我气急败坏地从嘴唇上夺下香烟,把它狠狠地折成两截,攥在手心里,然后反反复复把它揉搓成烟末——我不能无动于衷!半年以前,也是酒吧的老板,为我和媚的故事拉开了序幕,半年后的今天,又是他,拉上了沉重的帷幕,只是我在幕的这一端,媚在幕的那一端……曾经是多么鲜活的一个女人啊!“原本觉得没有必要告诉你,但见到你又忍不住了,我知道你俩好过,按理说你也不必太难过,你们的关系早断了,感情这东西跟戏一样,演过去就拉倒。说心里话,媚死了我也很难过,她为我拉了不少客人来,谁都明白她是个婊子,但谁也不敢把她当婊子看待,这样的女人最吊人胃口,走哪儿哪儿挣钱。她这一死,我这儿的生意立时就见出冷清来,唉,干我这一行就跟作贼一样,时刻都提心吊胆的,中国的娱乐不像外国的‘红灯区’,合法与不合法之间很有些道道,太正经了没人来,太不正经了又不合法,说白了当婊子还得立上贞节牌坊来障眼,其实大家都需要婊子——”我的无语却激起老板强烈的倾诉欲望,我始终一言不发,他捉摸不透我此刻的感受,便拍拍我的肩膀失望地走了。#p#分页标题#e#
我天女散花般扔掉广告单,疯狂地寻找前几天的报纸,只怪他妈的报纸生命太短暂了,前几天的报纸早就成了古董,我像一只无头苍蝇,一边到处乱撞,一边咒骂着这个城市。
明知失望,还是买下了当天的城市报,躺在大厦之间的草地上,以一秒一张报纸的速度寻找奸杀案。很容易就找到了,但女主角不是媚。城市的新闻太多了,几天前的事早被记者们扔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只得闭着眼,模糊地想象着那恐怖而恶心的一幕,画外音是酒吧老板的解说。
媚毫不遮掩的性感已经形成一道风景钻进了几个外来男工的骨子里,公寓对面的空地上正在盖房子,清一色的饥渴男人把目光点燃成熊熊火焰,无所不在地窥视着她,随时准备把她燃烧。媚视而不见,依旧我行我素,窗帘不拉上照样把自己脱得一丝不挂。她虽然贱,但她更瞧不起那些卖体力的蛮夫。
男工们很快就掌握了媚的身份和生活规律。一个下雨天的清晨,工地不开工,两个男工闯进了媚的公寓,此时,媚刚刚冲完凉,躺在床上正朦胧间。
两个又黑又脏的男人站在她面前抢着脱裤子,其中一个抢先扑在她身上咬她的乳房时她才清醒过来,这不是做梦,更不是她的嫖客,她一边抓咬一边破口大骂:什么破货!也敢往老娘身上塞!另一个上来按住她的手,嬉皮笑脸地说:你也不是什么好货,闲着也是闲着,给我们用一下,你也没什么损失!男人讲的是一口的四川话,媚丢掉普通话,用川言继续大骂,什么老娘是鸡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上的,什么老娘是鸡也比你们高贵值钱,直骂得两个男人恼羞成怒,抓过她的内裤就塞到了她嘴里,她骂不出来了,但全身都在诉说着她的愤怒。
完事后,两个男人得意地坐下来嘲笑她:说实话,你瞧不起我们,我们还看不上你呢,一个鸡婆,跟谁不是睡,还装什么干净?喂,老乡,你没病吧?要是我们得了病,就找你来拿钱治病!媚挣扎着想要说什么,一个男人扯掉她嘴里的内裤,说啥子你说吧。
我要告你们强奸!我要让你们蹲大牢!他妈的,敢强奸老娘!哈哈,告?跟鸡婆睡觉也算强奸?一个男人从破口袋里掏了半天,掏出几张皱皱的壹圆钱,笑着问:是不是给钱了就不算强奸了?哈哈哈!谁要你他妈的臭钱!就是给一万块,老娘也要告你们强奸——老娘不乐意!两张丑陋的脸对视了一下,意识到这是只不好惹的鸡,留下她准会出事。他们又朝她扑了过来,这一次,活活地要了她的命,她是被掐死的。
她死得一定很难看。更难看的是她连收尸的人也没有,在这个来来往往的城市,没有人知道媚从哪里来,她的名字、她的身份证,全都是假的,她从没对任何人说过实话。她的公寓里也找不出那个真实的地址,那个真实的地址被她深深地藏在了心里。
她本可以不死的。我也和许多人一样这样想,不就是一个陪人睡觉的女人吗?跟谁不是睡?值得做秀吗?如果那两个民工有几百块钱给她,她真的还会告吗?我躺在草地上望天,高耸的大厦似乎摇摇欲堕,我感到自己被压在了地下,听不到自己痛苦的呻吟。
6
媚从天而降,她拉起我,我抓着她浑圆的胳膊问:“如果我娶你,你会愿意吗?”她放纵地大笑:“我宁愿坐在奔驰里哭,也不愿意睡在天桥下笑。”我刚想说,“还好我从没想过娶你!”她就拉着我飞了起来,飞到我们常吃的那家川菜馆,要了两大碗四川担担面,我如狼似虎地吃了一口,就吐掉了:“怎么一点味也没有!”媚不说话,拿出一把随身带的小刀,把自己的皮连着肉一点点地削到我碗里,边削边说:“吃我吧,我就是调味品!”我一把把碗打翻:“你以为你是谁?调味品?别脏了人的嘴!你顶多只是这个城市的垃圾而已!”猩红的泪从媚脸上滑落,她喃喃自语:“我不是盐,不是味精,更不是辣汁,我是什么?——是那种可有可无的调味品!”媚狂笑着飞走了,我呆在那里问自己:“那我是什么?”我无法回答自己。
媚真的走了,她的确死了,但我恍然觉得媚的死不是为了证明这个世界,这个不干不净的世界存在的荒谬,恰恰相反,她证明了这个世界也曾焕发过极为悲惨又极为动人的色彩,虽然只有极为短暂的一瞬。
媚啊,如果你曾经爱过我,为什么不把你真实的一面告诉我呢?这样,我就可以把你的骨灰连同灵魂,带回你一直想回而不能回的家乡啊!可如今我能做的,只有躲在无人的角落,为你泪流满面,仅此而已!我为媚悲哀,也为自己:除了她的肉体,我实在是对她一无所知!城市依旧繁华热闹,人来人往。我却在一天又一天的重复中,鬼使神差地爱上了这个城市。我不可能再回去,这里的土壤更适合我,除了我自己,每个人都知道,我每天忙忙碌碌的,是为了什么?不想成为别人餐桌上的调味品。媚在我脚下呢喃。
媚是什么东西?没有人会永远记得她,包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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