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祥子读后感
(30字以内)急求!!骆驼祥子 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年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象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与委屈”;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碾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平常他好象能忍受一切委屈,但在他的性格中也蕴藏有反抗的要求。他在杨宅的发怒辞职,对车厂主人刘四的报复心情,都可以说明这一点;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买车当车主剥削别人;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这是一种个体劳动者虽然卑微、却是正当的生活愿望。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和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和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寒假我就看了一本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讲的是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祥子有一个理想:拥有自己的洋车。于是他凭着勤劳和坚忍省吃俭用,终于如愿以偿。然而好景不长,没多久他的洋车就被士兵抢走。但他没有灰心,靠自己的努力又买了一辆洋车。不过他实在太倒霉了,辛辛苦苦的积蓄又被洗劫一空。就这样反复了三次,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他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
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大概是考试前的一两个星期吧,我读完了老舍的名著———《骆驼祥子》。
可能是由于知识,经验不够的原因吧,我还没能完全看懂,就是看了个大概,虽然骆驼祥子奋发向上,但到了后来,什么都没有。我从中了解到了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骆驼祥子的正义,他的诚实,他的厚道,使他阴阳差错的认识到了很多人,有从朋友到夫妻的虎妞,有骗钱的警官,还有乐于助人的••••••
在老舍的笔下,出现了很多北京市民阶层的人物形象。如小商人,小职员,巡警••••••
小说大概是通过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着。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这个悲剧的原因。
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对我们的期望。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
《骆驼祥子》是“人民艺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品。老舍笔下的祥子来自乡间,带着中国农村的大背景,也带着农民朴实敦厚和固执。当他认准了拉车这一行,他就成了“车迷”,一心想买上自己的车。凭着勤劳和坚忍,他用了3年的时间,省吃俭用。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在中国兵荒马乱的时期,没有他半点遐想的余地。不到半年,他被逃兵掳走,还失去了自己的“心肝”——洋车,只牵回3匹骆驼。祥子没有灰心,他依然倔强地从头开始,更加拼命地拉车赚钱,攒钱。
可这次还没等他再买上车时,所有的积蓄又被侦探敲诈,洗劫一空。买车的梦想再次成为泡影。他为了买车,与虎妞成就了一段婚姻。但好景不长,虎妞死于难产,又失去了他喜爱的小福子。祥子人车两空。从此厌烦拉车,劳作。最终成为城市的垃圾。
读罢这本书,我对祥子的评价为:祥子是一个经不住生活的考验,而失去生活的人。俗话说:“路慢慢之远兮,吾将上下之求索。”他为何不再寻求新的路,而成为社会的人渣,败类?他为何不做生活的主宰者,去自谋生活呢?我想,他也是害怕了,因为他是农民出身,他受不了生活一次次对他的打击,他放弃了。所以酿成了书中的人物一直走下坡路的原因后果啊!!!!
。
南宋《三字经》有“人之初,性本善”之说,说明人刚出生时是纯洁无暇的,但因接触了社会,性情便大变了。说得好听点,是与时俱进,说白了,就是与世同流合污。
人本身没有错,错的是他所生活的时代,迫使他屈服于世俗的淫威之下。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人格,都有自由,没有人是不该存在的,也没有人是上天特别眷顾的。
既然你来了,你就有权利活在这个世界上,即使你只有一件破旧的衬衫遮羞,你也可以和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一样,尽情吮吸新鲜的空气,享受生的喜悦;即使你目不识丁,你也可以和史上最杰出的政治家一样,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中,问心无愧地接收光明给予的慷慨礼物;即使你的身体有缺陷,你也可以和舞蹈跳得最好、歌曲唱得最甜的艺术家一样,在人生的舞台上秀出另一番风味,感受被鲜花的芬芳环绕的陶醉,接受在节目结束后仍源源不绝的掌声与欢呼声。
这是一个不能停留太久的世界,所以,我们应像夏花般绚烂地盛放,给自己一个无悔的季节!
骆驼祥子》读后感
祥子给我的印象很深:一个实实在在的车夫,勤劳、坚忍。但他的结果却是悲惨的。
他带着自己的希望来到北平,认准拉车这一行,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买上自己的车。但在兵荒马乱的时代,不到半年,祥子的车被大兵抢去,牵回三皮骆驼。祥子没有灰心,更加努力赚钱。还没有买上车,钱却又被侦探抢去。在他与虎妞的婚姻中,他付出了许多代价,但终于再次拉上自己的车。虎妞死了,祥子人车两空。生活的打击,小福子的逝去,使祥子失去生活的信心。他变了,吃喝嫖赌,样样都干,以出卖人赚钱,彻底成为城市垃圾。
故事悲哀的结局,不禁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惨状。祥子——一个乐观向上,坚持不懈的车夫,被可恶的社会折磨成了社会的垃圾,象行尸走肉一样,只有一个驱壳。当然,这——不仅仅是社会的问题。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敬佩他那乐观向上、坚持不懈的精神。只可惜最终他没有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最终还是被打败成为了社会的累赘。对于这个社会,我感到悲哀,感到痛苦,感到耻辱。祥子在社会的影响下经过三起三落成为垃圾。这个社会,在排除垃圾,却又在大量制造垃圾,这个社会又有什么本事?我只能说:这个社会是一个腐败的社会,是一个没有能力的社会。而那些促使社会腐败的人,却压迫着那些勤劳的人,那些努力的人,那些坚持不懈的人。这就是这个社会的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
这本书的讽刺性很强。讽刺了当时黑暗的社会使人们经受生活中过重的压力,让人不得喘气,不得翻身。而我确认为这不仅仅是社会的问题。虽然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的问题。如果祥子最终战胜了自我,就算他的生活不是他理想的那样,有自己的车拉,但至少能让自己安心生活,有一点收入,不去偷,不去抢,能保持自己原来有理想、有目标的心态,不成为社会的垃圾。
一个人,不管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如果没有目标有理想,轻易放弃,永远报着消极的心态,不去闯,不去拼,最终只能容易失去自我,迷失方向,甚至堕落。所以,我们应该有理想,有目标,有积极向上的心态,才能立足于社会。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剧故事。祥子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诚实的劳动,创造生活。他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就像是一个旋转的小陀螺。终于,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不知道是他磨破了多少双鞋换来的。可是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被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之火一次次的熄灭。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不断的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在此,我不由地感动和怜悯了,对祥子那坚持不懈,为梦想而拼搏的那股韧劲而感动;对祥子被悲惨的命运所折磨,而只能无奈地沮丧和失望感到怜悯。这教育了我:要坚强的面对困难,失败了靠自己站起。
之后在从与虎妞的结合到虎妞最终死去的期间,使祥子的心灵深受打击。最终车卖了,虎妞死了,一切都化为了乌有,又如同刚开始般。一切的一切像用橡皮擦擦笔痕般,将一切都挥发了,只留下几条深深的印痕。而在祥子心中,深深的印痕却永远烙下了。祥子从此对世界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把他们的一切都骗抢过来。他变得奸诈,甚至无耻。简直变了一个人,偷抢拐骗,只要能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看了这些,我心头不禁得发酸、失望,还带着丝丝怒火。失望的是祥子没有坚持下去,最终被黑暗吞噬;愤怒的是以前那个老实憨厚的祥子如今却做尽了一切伤天害理的事,他自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当时的社会治安好一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理想,也许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己却还是毫无悔意。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在黑暗的社会中,人类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祥子多次想要凭自己来打败命运,可是最后呢,却使身心又一次的伤痕累累。祥子在一次次的痛苦中挣扎,越陷越深,他渐渐的被黑暗所扭曲、吞噬。以前有抱负且满是骨气的祥子,现在只有对钱的贪念而已。在社会的黑暗与金钱的诱惑下,祥子没有了骨气。“钱会把人引进恶劣的社会中去,把高尚的理想撇开,而甘心走入地狱中去。”的确,祥子为了“生命”来争取钱,而“生命”和“理想”中他选择了“生命”,因为只有“生命”才是穷人唯一可以选择的东西。那时穷人的命也许就像是枣核儿两尖头——幼小的时候能不饿死,万幸;到老了能不饿死,很难。这时,才真正体会到:人的命运不完全由自己掌控。故事主人公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可最终,命运仍不费吹灰之力的摧残了祥子。
黑暗社会中,人性变得扭曲,人与人之间充满着仇恨……
在读完《骆驼祥子》这部老舍笔下具有悲剧色彩的名著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祥子一生梦寐以求的洋车终在无数次巅簸坎坷中碎了,散了.的确,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造就了无数的遗憾。多少莘莘学子由于家境原因不能升入理想的大学;多少各方面的人才由于内外在的原因不能进入各自专长的领域。光靠幻想,梦是不可能成真的,即使像祥子那样不知疲倦地追求,梦想最终还是破灭了。可以说,这是一个悲剧。同时,祥子最终的堕落与社会之堕落是分割不开的。有些人因出身贫寒,所以为自己的将来而努力奋斗,却无果。这是什么造成的,是残酷的社会。现实社会中,钱似乎能代表一切,什么知识大于金钱,根本是个“假命题”。因此,若想在现实社会中立足,充分的知识、良好的生活背景必不可少。相比之下,后者因素比例更大,所以制造了那么多的遗憾,甚至于悲剧。现实社会中的机遇也决定着理想的实现与否。法拉第小时候家境贫寒,偶然的机遇使皇家学院院长哈维认识了这个聪明好学的孩童,最终使法拉第成为了著名的电磁学家。日本著名商业家松下幸之助刚刚创业曾一度破产,但也是偶然的机遇使他认识了世界名牌公司,使他走向了富裕之路。但是这样的人毕竟只占少数。理想和现实并存才能实现突破,创造历史。 与此同时,作者通过祥子所反映出来的有关人格改变的问题,也给我很深的印象。祥子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环境不是这样恶劣,那么祥子一定不会是这样的。可是事实是这种事情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也在不断发生,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一开始的品格,成为和祥子一样的行尸走肉。很多时候我在想,如果祥子生活在现在的社会里,那么情况一定就不一样了吧?可是事实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里,依然有很多问题值得大家去思考,很多事情就象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而这种问题似乎也越来越多,大多数人和祥子一样,为了生活抛弃品格。当人们惊醒时会发现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只有硬着头皮走下去。所以说,祥子变成后来的样子不是一个偶然,而是一个必然。 其实祥子一开始也在努力地与生活斗争,只是他失败了。而他的失败就败在没有坚持,如果他坚持了,那么事情就不会是这样。可是,事情是没有如果的,当生活开始的那天起就没有了如果,所以我们没有退路,所以我们不能退缩,所以我们只能向前,所以我们要让自己永不后悔
。
。
文章最后未免有点俗套,目的性太强,有讨好老师的嫌疑.
骆驼祥子读后感
与同学相约在街上嬉戏逛街时,脚走酸疼时有时也会坐坐三轮,我给钱他拉似乎也合情合理,也为在同学前显摆,装出主子的样儿,现在想来,恨不能往地底下钻。遇上乞讨要饭的,没钱时总避得开去,没面子什么也不给地经过,有时给了钱了心情又不好时,会撒气地咒骂有手有脚的怎么不干正经事儿。我对穷人既没有甚多的怜悯之心也不会多施舍些什么,穷人懒,所以没好日子过,我一向认为勤劳是可换来金钱和好运的,就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我也只是抱着走马观花的态度,些许还是带着大半个暑假什么也没学,什么也没做的惭愧,在电脑上看起了骆驼祥子,我只觉得羞愧难挡,晚上睡觉也辗转反侧,恨不能跑到街上找个乞丐给他钱。
我总是恨穷人,但忘了一直在说的环境改变人格,纵使灵魂人格怎样得高尚,在腐臭丑陋的社会下我们很难不会低头,就像书上说的,要怪就怪世上对寒苦人的诱惑太多,还记得书上说“苦人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着一些公理。”是该怨社会吗?就向我们的生物及自然变迁,我们适应了社会,而社会也被我们改变,正如这样,是人的庸俗堕落使社会腐臭,是社会的腐臭使人庸俗堕落,最后将一受了礼教的社会变成了爱看杀人的场子。
祥子的悲剧是社会酿成的,社会的悲剧是庸俗的人酿成的,处在这样的环境中两者都逃不了干系,就像生态系统。祥子先前太过自尊,后又太过没自尊,人活在世上不黑不白最好,或者冷酷些用动物学家的话就是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对苦寒的人,我们只能是宽容。
出淤泥而不染 濯清莲而不妖谁又有十足把握做到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也是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
作品以旧中国北平为背景,描写了人力车夫祥子由人堕落为“兽”的悲惨遭遇,表达了作者对挣扎在社会最低层劳动者苦难命运的关怀和同情,歌颂了祥子勤劳、朴实、善良、向上的优良品质,深刻揭示了造成祥子悲剧命运的原因。
作品围绕着祥子买车所经历的三起三落为情节发展的中心线索,将笔触伸向广阔的城市贫民生活领域,通过祥子与兵匪、与侦探、与车厂主、与虎妞、与同行等各个方面关系,描绘了一幅动荡不安、恐怖黑暗的社会生活图景,从社会、心理、文化等层面展示了祥子从充满希望,到挣扎苦斗,直至精神崩溃,走向堕落的悲剧一生。祥子原是一个年轻健壮的农民,忠厚善良,勤劳朴实,沉默寡言,坚忍要强,但经过三起三落挫折打击,他的理想终于破灭,性格扭曲,堕落成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祥子的悲剧反映了城市畸形文明病及愚昧文化给人性带来肉体、精神上双重伤害,凝聚了作者对城市文明病与人性关系的艺术思考和批判性的审视。
作品以严肃的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朴实明朗的语言,代替了过去失之油滑的诙谐。作品采用大量的叙事、抒情夹议论的心理描写,替祥子诉说着血泪凝成的痛苦心声,既刻划了人物性格,又表达了作者挚热的感情,增强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浓郁的北京地方色彩,从语言、环境到风俗人情,显示了作者日渐成熟而富有魅力的艺术风格。
这是一本较薄的小说,只有5.7万字,数日便看完。看完的第一感觉便是:不过瘾!实在好短!但意味深长,回味无穷。
祥子是旧北京三十年代的年轻车夫。他相貌一般,块头大,跑得快,不怕吃苦。他有理想的职业——拉车。他有追求的目标——买车。流了三年的汗水,终于换来了一辆自己的新车。那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兵抓去打杂。车子——他生命的一部分,被夺走了。有一天,炮声把营里的兵吓住了,他们决定迅速转移。祥子趁乱带上兵营里的几匹骆驼,溜了。他卖了骆驼,凑了三十几块大洋,又回到“仁和厂子”拉车。厂主刘四爷的闺女虎妞,都三十多了还没找到婆家,就是因为太泼辣了。虎妞看上了祥子,诱惑祥子,祥子栽在了她的怀里,祥子后悔,准备一刀两断。可虎妞骗祥子“有了”,祥子是丢不掉她了,最终与她成了亲。虎妞死于难产,祥子所爱的小福子也离开了人世,祥子人财两空。
从此,祥子憎恨任何人。他染上了恶习,吃喝嫖赌。拉车不勤快了,干脆不拉车。他开始骗钱,借钱不还,甚至为钱出卖别人。祥子彻底堕落成一具行尸走肉。
这个故事,反映了北平当时劳动人民的生活、命运与遭遇。祥子本是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他热爱生活,热爱北平,一系列的挫折使他恨透了整个世界 .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拼命的赚钱,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
祥子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和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和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小说还细致地描绘了祥子为了实现自己的生活愿望所作的各种努力。作为一个没有觉悟的个体劳动者,尽管他怀有改善自己生活地位的迫切要求,却完全不懂得什么才是解放自己的正确道路,他从来没有想到应该大家团结起来进行斗争,而仅仅是执拗地幻想凭借个人的要强和努力去达到这样的目的。他的人生理想是狭小的,他的斗争手段更是错误的。结果,使自己远离了周围的朋友,孤独无援,更加无力抗拒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既然“要买上自己的车?成了他奋斗向上的全部动力,以至于是他生活在世上的唯一目的,那末,在他逐渐意识到自己根本无法实现这样的要求以后,他失去的就不单是一个理想,而是生活的全部意义,从而必然陷于精神崩溃的境地。盲目的个人奋斗,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他的失败命运,正象作品中所比喻的,好象是拉洋车为了抄近道,“误入了罗圈胡同,绕了个圈儿,又绕回到原处”。这就更加增添了他的不幸并且给人以沉重的窒息之感。小说的末尾,明确指出祥子是“个人主义的末路鬼”;在深切的惋惜之中包含了批判。整部作品,在控诉旧社会吃人的同时,也宣布了企图用个人奋斗来解放自己的道路的破产。这就比之一般的暴露黑暗现实的作品具有更深一层的社会意义。作品还通过一个饱经人生沧桑的老车夫的口,意味深长地指出:“干苦活的打算一个人混好比登天还难。一个人能有什么蹦儿?看见过蚂蚱吗?独自个儿也蹦得怪远的,可是叫小孩逮住,用线儿拴上,连飞也飞不起来。赶到成了群,打成阵,哼,一阵就把整顷的庄稼吃光,谁也没法儿治他们!”尽管这种提法还比较模湖,也没有在作品中进一步用具体的情节正面地表现出来,却仍然可以看出这是老舍探索劳动人民解放道路所得出的一个崭新的结论,显示了他过去作品中所没有的可贵的进展。
《骆驼祥子》读后感
二十年代末期,北平,战乱,压迫,金钱,人力车夫……
这所有的词融合在一起就是就是两个字——祥子。骆驼祥子。
一个来自农村的青年农民——祥子,抛开除了自己就空无一人的家,到城里来,天天省吃俭用,拼命拉着凭来的车,没日没夜,为的只是能攒出钱来买上一辆自己的车。三年在祥子的努力中一晃而过,他有了自己的车,他可以不再受车场主的气,他可以想怎么拉就怎么拉了!可痛快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战乱中的北平危机四伏,正在拉车的祥子莫名其妙的就被军阀的乱兵抓了回去打杂,这一切的困苦祥子都能忍受,但最让他痛苦和愤怒的,是他这辈子唯一的寄托——用三年的心血与汗水换来的新车,被抢走了。祥子历尽艰辛逃回了北平,在“仁和车厂”,压抑着满腔的悲怆和痛苦,继续拉着凭来的车。千辛万苦,当他终于在一个平和善良的人家找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拉包月车的工作后,又因为雇主被特务盯上而被反动政府的侦探以“买命”的名义榨取了他仅有的一点点积蓄,同时也丢了那份安定的工作。面对这一个个接踵而至的沉重打击,他依然骄傲的抬着头。他是年轻气盛,高大健壮的祥子阿!怎么能这么轻易的被困难打倒?他不肯屈服。他要用自己的力气、自己的血、自己的汗来挣出自己和妻子虎妞的饭钱!虎妞以低价为祥子买了一辆车,可本以为又回到从前的祥子却又不得不因为虎妞的丧事而再把车卖掉。
祥子是个善良正直但很要强、肯奋斗的人,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场主刘四爷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因为他认为 “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地恶习,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老实人还是没有半点的怜悯。无数的打击、挫折,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可就像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
祥子是一个悲剧,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读后感∶
第一,老舍以自己当时生活环境,所见所闻及遭遇,真实地写一个劳动者—人力车夫坎坷悲惨的生活,这样令当时的读者有深刻的感受及有切身处地的感觉。另外,同是生活在坎坷悲惨生活的读者看了后可以感受到有人明白他们的遭遇,知道如何面对他们的不幸。
第二,老舍真真实实地,赤裸裸地,没有一点扭曲,没有一点修饰地写这个人力车夫而将当时中国黑暗的旧社会对劳动者的种种剥削及压迫完全地呈现在读者眼前。这样可令看了这书的政府官员了解劳动者可怜的生活,从而改善中国黑暗的旧社会对他们种种的伤害。另外,其他阶层的读者看了后可了解劳动者的可怜生活,从而帮助他们面对各种困难。
第三,老舍用北京地道白话文写这本书。这样看《骆驼祥子》的读者阶层便会广阔一些。而且那些语文水评不高的市民便不会因语文的障碍而影响不能看懂老舍所表达的。
我看完《骆驼祥子》后,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我非常不想这长篇小说完结,有想继续看下去的感觉。老舍写这部长篇小说非常出神入化,能够引人入圣,而且警动后世。
我看《骆驼祥子》时,就是身处於中国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而看这长篇小说时有另外两种感觉。
第一种感觉是自己有如在回看自己18岁后的人生。而在回看时感觉人生非常悲惨无常、变幻莫测,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无奈感。
第二种感觉就是好像祥子这个车夫曾经生存在世上,看《骆驼祥子》就像看老舍替祥子写传记,有一种不能用笔墨来形容的真实感。
我非常喜欢看小说,不论任何类型的小说也会看。例如∶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翻译小说、武小说、写实小说……等等。但就是怎麼看也看不到中国现代小说家们所写的现代小说。例如∶老舍、鲁迅、巴金……等等。
中国现代小说家写的小说是以当时社会作背景,而写的大多数是政府的问题、国民的弱性、社会的问题……等等。在我未看《骆驼祥子》的时候,我觉得他们所写的与我这一代的青年人所思所想真是非常格格不入。另外,我觉得他们写的小说主题非常沉闷。
但我看完老舍所写的《骆驼祥子》后,对现代小说有所改观,而且看了有两个深刻的反思。
第一,我觉得自己能生活在这廿一世纪是非常幸福的,因我不像祥子的人生一样要面对坎坷悲惨的遭遇。我没有面对失去父母之痛,不用在年少时便要出外劳动工作……等等。我非常感恩我能生於一个幸福的家庭。
第二,老舍的文笔非常老练,我看的时候真的感受到低下阶层的苦不堪言。中国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低下阶层市民和现在香港低下阶层的市民遭遇也有类同。他们有些会连日常开支也有困难,终日为了生活奔波没有机会改变境遇摆脱贫困。
从现在开始我会将眼光放得更远,看更多不同种类的书。最重要是会多看现代文学小说。
骆驼祥子 读后感
老舍—一个伟大的人民艺术家,一个让后人永远敬仰的文学巨匠,一座永恒的丰碑。他一生创作了许多经典的作品,比如:长篇小说《离婚》,《老张的哲学》;戏剧《龙须沟》,《茶馆》,《春花秋实》;短篇小说集《火车集》,《樱海集》等等。但其中最著名的要算《骆驼祥子》了。
《骆驼祥子》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祥子是北京旧三十年代一位青年车夫,善良,正直,他的理想是车,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于是,他省吃俭用,起早摸黑。三年之后终于得偿所愿,但是那时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抓去打杂,更痛苦的是他的寄托—车,也被夺走了。千辛万苦逃了出来,回到“仁和厂子”继续拉车。但是痛苦还没结束:厂主刘四爷的女儿虎妞看上了祥子,并诱惑他,祥子上了当,不得不娶了虎妞,不多久虎妞就死于难产。
从此以后祥子就堕落了,以前的善良正直不见了,他憎恨任何人。拉车也不去了,吃喝嫖赌的恶习也染上了,他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彻底沦为了行尸走肉。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如果不是他们的迫害,祥子也不会从充满希望走向堕落,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这不就是可悲的人生吗?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
虽然这只是一本小说,但是它折射出了人性的懦弱,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但我们可以在追求的过程中慢慢改变。毕竟明天会怎样?我们都不得而知,但是我们可以把握今天。
骆驼祥子读后感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拼命的赚钱,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
祥子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和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和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小说还细致地描绘了祥子为了实现自己的生活愿望所作的各种努力。作为一个没有觉悟的个体劳动者,尽管他怀有改善自己生活地位的迫切要求,却完全不懂得什么才是解放自己的正确道路,他从来没有想到应该大家团结起来进行斗争,而仅仅是执拗地幻想凭借个人的要强和努力去达到这样的目的。他的人生理想是狭小的,他的斗争手段更是错误的。结果,使自己远离了周围的朋友,孤独无援,更加无力抗拒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既然“要买上自己的车?成了他奋斗向上的全部动力,以至于是他生活在世上的唯一目的,那末,在他逐渐意识到自己根本无法实现这样的要求以后,他失去的就不单是一个理想,而是生活的全部意义,从而必然陷于精神崩溃的境地。盲目的个人奋斗,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他的失败命运,正象作品中所比喻的,好象是拉洋车为了抄近道,“误入了罗圈胡同,绕了个圈儿,又绕回到原处”。这就更加增添了他的不幸并且给人以沉重的窒息之感。小说的末尾,明确指出祥子是“个人主义的末路鬼”;在深切的惋惜之中包含了批判。整部作品,在控诉旧社会吃人的同时,也宣布了企图用个人奋斗来解放自己的道路的破产。这就比之一般的暴露黑暗现实的作品具有更深一层的社会意义。作品还通过一个饱经人生沧桑的老车夫的口,意味深长地指出:“干苦活的打算一个人混好比登天还难。一个人能有什么蹦儿?看见过蚂蚱吗?独自个儿也蹦得怪远的,可是叫小孩逮住,用线儿拴上,连飞也飞不起来。赶到成了群,打成阵,哼,一阵就把整顷的庄稼吃光,谁也没法儿治他们!”尽管这种提法还比较模湖,也没有在作品中进一步用具体的情节正面地表现出来,却仍然可以看出这是老舍探索劳动人民解放道路所得出的一个崭新的结论,显示了他过去作品中所没有的可贵的进展。
《骆驼祥子》读后感
二十年代末期,北平,战乱,压迫,金钱,人力车夫……
这所有的词融合在一起就是就是两个字——祥子。骆驼祥子。
一个来自农村的青年农民——祥子,抛开除了自己就空无一人的家,到城里来,天天省吃俭用,拼命拉着凭来的车,没日没夜,为的只是能攒出钱来买上一辆自己的车。三年在祥子的努力中一晃而过,他有了自己的车,他可以不再受车场主的气,他可以想怎么拉就怎么拉了!可痛快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战乱中的北平危机四伏,正在拉车的祥子莫名其妙的就被军阀的乱兵抓了回去打杂,这一切的困苦祥子都能忍受,但最让他痛苦和愤怒的,是他这辈子唯一的寄托——用三年的心血与汗水换来的新车,被抢走了。祥子历尽艰辛逃回了北平,在“仁和车厂”,压抑着满腔的悲怆和痛苦,继续拉着凭来的车。千辛万苦,当他终于在一个平和善良的人家找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拉包月车的工作后,又因为雇主被特务盯上而被反动政府的侦探以“买命”的名义榨取了他仅有的一点点积蓄,同时也丢了那份安定的工作。面对这一个个接踵而至的沉重打击,他依然骄傲的抬着头。他是年轻气盛,高大健壮的祥子阿!怎么能这么轻易的被困难打倒?他不肯屈服。他要用自己的力气、自己的血、自己的汗来挣出自己和妻子虎妞的饭钱!虎妞以低价为祥子买了一辆车,可本以为又回到从前的祥子却又不得不因为虎妞的丧事而再把车卖掉。
祥子是个善良正直但很要强、肯奋斗的人,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场主刘四爷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因为他认为 “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地恶习,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老实人还是没有半点的怜悯。无数的打击、挫折,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可就像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
祥子是一个悲剧,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读后感∶
第一,老舍以自己当时生活环境,所见所闻及遭遇,真实地写一个劳动者—人力车夫坎坷悲惨的生活,这样令当时的读者有深刻的感受及有切身处地的感觉。另外,同是生活在坎坷悲惨生活的读者看了后可以感受到有人明白他们的遭遇,知道如何面对他们的不幸。
第二,老舍真真实实地,赤裸裸地,没有一点扭曲,没有一点修饰地写这个人力车夫而将当时中国黑暗的旧社会对劳动者的种种剥削及压迫完全地呈现在读者眼前。这样可令看了这书的政府官员了解劳动者可怜的生活,从而改善中国黑暗的旧社会对他们种种的伤害。另外,其他阶层的读者看了后可了解劳动者的可怜生活,从而帮助他们面对各种困难。
第三,老舍用北京地道白话文写这本书。这样看《骆驼祥子》的读者阶层便会广阔一些。而且那些语文水评不高的市民便不会因语文的障碍而影响不能看懂老舍所表达的。
我看完《骆驼祥子》后,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我非常不想这长篇小说完结,有想继续看下去的感觉。老舍写这部长篇小说非常出神入化,能够引人入圣,而且警动后世。
我看《骆驼祥子》时,就是身处於中国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而看这长篇小说时有另外两种感觉。
第一种感觉是自己有如在回看自己18岁后的人生。而在回看时感觉人生非常悲惨无常、变幻莫测,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无奈感。
第二种感觉就是好像祥子这个车夫曾经生存在世上,看《骆驼祥子》就像看老舍替祥子写传记,有一种不能用笔墨来形容的真实感。
我非常喜欢看小说,不论任何类型的小说也会看。例如∶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翻译小说、武小说、写实小说……等等。但就是怎麼看也看不到中国现代小说家们所写的现代小说。例如∶老舍、鲁迅、巴金……等等。
中国现代小说家写的小说是以当时社会作背景,而写的大多数是政府的问题、国民的弱性、社会的问题……等等。在我未看《骆驼祥子》的时候,我觉得他们所写的与我这一代的青年人所思所想真是非常格格不入。另外,我觉得他们写的小说主题非常沉闷。
但我看完老舍所写的《骆驼祥子》后,对现代小说有所改观,而且看了有两个深刻的反思。
第一,我觉得自己能生活在这廿一世纪是非常幸福的,因我不像祥子的人生一样要面对坎坷悲惨的遭遇。我没有面对失去父母之痛,不用在年少时便要出外劳动工作……等等。我非常感恩我能生於一个幸福的家庭。
第二,老舍的文笔非常老练,我看的时候真的感受到低下阶层的苦不堪言。中国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低下阶层市民和现在香港低下阶层的市民遭遇也有类同。他们有些会连日常开支也有困难,终日为了生活奔波没有机会改变境遇摆脱贫困。
从现在开始我会将眼光放得更远,看更多不同种类的书。最重要是会多看现代文学小说。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也是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
作品以旧中国北平为背景,描写了人力车夫祥子由人堕落为“兽”的悲惨遭遇,表达了作者对挣扎在社会最低层劳动者苦难命运的关怀和同情,歌颂了祥子勤劳、朴实、善良、向上的优良品质,深刻揭示了造成祥子悲剧命运的原因。
作品围绕着祥子买车所经历的三起三落为情节发展的中心线索,将笔触伸向广阔的城市贫民生活领域,通过祥子与兵匪、与侦探、与车厂主、与虎妞、与同行等各个方面关系,描绘了一幅动荡不安、恐怖黑暗的社会生活图景,从社会、心理、文化等层面展示了祥子从充满希望,到挣扎苦斗,直至精神崩溃,走向堕落的悲剧一生。祥子原是一个年轻健壮的农民,忠厚善良,勤劳朴实,沉默寡言,坚忍要强,但经过三起三落挫折打击,他的理想终于破灭,性格扭曲,堕落成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祥子的悲剧反映了城市畸形文明病及愚昧文化给人性带来肉体、精神上双重伤害,凝聚了作者对城市文明病与人性关系的艺术思考和批判性的审视。
作品以严肃的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朴实明朗的语言,代替了过去失之油滑的诙谐。作品采用大量的叙事、抒情夹议论的心理描写,替祥子诉说着血泪凝成的痛苦心声,既刻划了人物性格,又表达了作者挚热的感情,增强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浓郁的北京地方色彩,从语言、环境到风俗人情,显示了作者日渐成熟而富有魅力的艺术风格。
这是一个可悲的故事,讲述了北平老城里活生生的一幕。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要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年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像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与委屈”;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碾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平常他好像能忍受一切委屈,但在他的性格中也蕴藏有反抗的要求。他在杨宅的发怒辞职,对车厂主人刘四的报复心情,都可以说明这一点;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买车当车主剥削别人;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这是一种个体劳动者虽然卑微、却是正当的生活愿望。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和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和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
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当时的社会治安好一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理想,也许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作品本生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求一篇6年级作文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一定得是6下的语文书上的那篇漂流记得读后感 就是有梗概有精彩片段的那篇漂流记(1)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2)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前几天,我刚刚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鲁滨孙飘流记》讲的是鲁滨孙从小就想在海上航行。稍长大些,他随好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些本领,但几次都十分失败,都是死里逃生才活过来的。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航海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船的人除他一人外,全部被淹死,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利用在破船上找到的东西和在森林中采到的野果,还有捕捉到的野兽,在那个毫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八年又一个月,才和一些外来的人经历了些战斗,回到了巴西。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而生存二十八年呢!这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鲁滨孙办到了。他曾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他不因一些很难办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在这方面,我也有同感。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都大浮下降,我想:我为什么会考得那么差。后来,我寻找原因,重新振足起来,努力复习。终于,我又一次我考了前几名。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就,就要坚持不解的奋斗到底。要不被客观的条件所束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学习,同样如此。一次考好容易,难的在于要坚持每次考好。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我心中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这些天,我常常常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道路还很长很长,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重重困难、克服重重困难,是鲁滨孙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回答。
(3)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寒假中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很有感触.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由于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和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正当鲁滨逊准备救出一批沦为土人的西班牙船员时,被一群暴徒劫持,被人送上了荒岛.鲁滨逊又一次表现出超常的勇气,他单枪匹马地打败暴徒,救出船员,夺回大船,结束了自己的荒岛生活.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下来.鲁滨逊被大浪冲到海岛边.这是一个荒芜人烟的海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战胜了一切.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苦苦奋斗——读《鲁滨逊漂流记》后感五一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原版的《鲁滨逊漂流记》,被其所深深吸引.由于读的是中英对照版,缩水太严重.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找来中文版的读了起来.读完之后,心中有许多感受.首先,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似乎有些不太合适.鲁滨逊地一生中最主要的经历是他在荒岛上度过地二十八年,这同漂流根本无关.而其在海上度过的日子里,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进行着有目的的航行,即使偶尔遇上风暴,船偏离航线或他落入水中,他并没有任其漂流,而是奋力将船驶回航线或自己努力像目的地游去.因此,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与内容不符,有些名不符实,不妨改作《鲁滨逊历险记》,这样才更能体现出他的冒险经历.鲁滨逊在荒岛上呆了整整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在岛上.他除了遇到残忍的野人和可怜的俘虏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多次回想起他父亲地忠告,并且每次都后悔不已,都埋怨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听取父亲的意见.在他首次出航,遇上暴风但平安回来后,他曾一度试图放弃继续出航的念头,但最后,无知战胜了理智.我认为鲁滨逊太不理智了,他有一个很好的家庭,可以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有一个很好的未来,但他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至少二十八年的时光,甚至是他的一生.我想,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或许我会听从他的意见,毕竟,他是我的父亲,他的生活阅历比我丰富,他比我更冷静.在这二十八年中,鲁滨逊做了许许多多的事.他先后把三个山洞建造成了自己的家.起先,他捕杀野兽来进食,用野兽皮制作衣服,而后他自己种植了谷物,并制作出了面包,等等.我简直难以想象鲁滨逊的生活有多么艰苦.我简直难以想象,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恐怕我不能,所以,我必须学习鲁滨逊的这种精神.也许,这也是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在书中,作者笛福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对鲁滨逊的心理做了十分详尽的描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令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次历险.值得一提的是,在文中,有许多各式各样的错误,比如错别字,前后矛盾,等等.不知是由于作者写书太仓促,还是想把此文变成真正的海员日记而故意出的错,也许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总而言之,我从这本书中,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东西.也许,从现在开始,我必须自己独立地做些大事了.
:《鲁滨逊漂游记》读后感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 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他经历了没有淡水的痛苦,克服了孤独一人生存的恐惧,熬过了无人岛上漫长的梅雨期,战胜了自己精神的绝望,最后终于乘坐英国海轮,驶向希望的故乡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寒假读完这本书,真可谓是如获至宝. 这本书记述的是一艘大船失事后,唯一幸存者鲁滨逊在荒无人烟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生活了二十八年的冒险经历和内心活动.鲁滨逊在岛上孤身一人,面对困难和挫折,克服了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活下来. 他从失事的大船,找了些木材,在荒岛上盖了间房屋,为了防止野兽, 还在房子周围打上了木桩. 来到荒岛,面对首要的就是吃的问题,船上的东西吃完后,鲁滨逊开始打猎,有时可能会饿肚子.于是他决定播种,几年后,他终于可以吃到了自己的劳动成果.其实学习也是这样,也有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正如哈佛大学的校训那样:"忙完春种忙秋水,学习学习再学习."现在社会,竞争无处不在,我们要懂得只有付出才有收获,要勇于付出,在战胜困难的同时不断取得好成绩.要知道"付出铸就收获". 他搭窑造罐,失败后总结教训,终于成功;磨粮食没有石磨,他就用木头代替;没有筛子,就用围巾. 鲁滨逊在荒岛上解决了自己的生存难题.面对人生挫折,鲁滨逊的所作所为充分显示了他坚毅的性格和创造精神.同样我们在学习的同时,也要搞一些发明创造,从小养成一种创新精神,把鲁滨逊在荒岛,不畏艰险,不怕失败挫折,艰苦奋斗的精神结合起来,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鲁滨逊在荒岛过着贫困的生活,正是艰苦的环境促使他立志成长,为改变处境而奋发;也正是这种奋发才使鲁滨逊克服难以数计的困难,从而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其实,艰苦的环境,也会促成人成才.是的,安逸的生活炼不出精干的水手,平静的湖面造不出时代的伟人.环境优越,生活舒适,往往会诱发这种惰性,阻碍人们成长;而恶劣的环境却能激人奋发,使人立志改变处境,因而促使一个人成长.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管环境是好是坏,都能创造条件,克服困难成才.否则,优越的环境,会成为滋养惰性的温床,艰苦的环境会成为淤埋弱者的深渊. 正如人生道路,它坎坷,它不平,到处有荆棘,石头,高山,急流.人生,并不满布绚烂的朝霞;它是由痛苦,磨难,快乐的丝线,组成的网. 当我们受到挫折,积极对待.我看到这样一句话:"天不总是蓝的,水不总是清的,草不总是绿的,花不总是艳的,人生也可能一帆风顺!" 花要凋落,草要枯黄,但春天又给它们生机.《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启示是:只有奋斗,才有出路.
(4)
如 果 我 是 他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吃了千辛万苦,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
翻开书的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从扉页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便对这本书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反感.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的确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甘心承认这些,我们不也希望做得更好吗?可为什么,周围的人总要给我们戴上这顶"帽子"呢?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时,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震动.一个个问号不由地萦绕在我的心头,如果我是鲁宾逊……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 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的主要内容是:1632年,在约克市一个上流社会,出生了一个小男孩,他从小对航海非常痴迷,生性喜欢探险。尽管他航海的梦想遭到了父母的反对,但鲁宾逊还是在他19岁那一年离开了家,开始了他航海生涯。但是他对航海的种种幻想和憧憬都被狂风巨浪给冲走了,他遇上了海难。不过侥幸的是,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岛上。从此,鲁宾逊自己动手,创作出了一片他自己的天地。他把一个山洞当作栖息之处,开始在这里生活,丰衣足食。鲁宾逊先是造房子,防止受到野兽或野人的袭击。接着他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活,制作了很多器具。偶然的一次,他在破船上翻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只装了被老鼠偷吃的只剩下谷壳的布袋,没想到,这帮了他的一个大忙。大约过了一个月后,在鲁宾逊把那些谷壳都抖掉的地方,长出了一些绿油油的嫩苗,慢慢的长出了麦子。这样,鲁宾逊就有粮食了,不用整天再为没有食物发愁。后来,他又养了一些牲畜等等。鲁宾逊在这个孤岛上一下就生活了二十七年,中间不知遇到了多少困难,但他以顽强的毅力克服了他们,创造了奇迹。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这本书除了故事精彩离奇外,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宾逊的性格。他敢于冒险,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气馁。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做面包。在岛上的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的奴仆。就这样,鲁宾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王国。面对人生困境,鲁宾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男子汉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的故事之时,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如果我是鲁宾逊……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我们需要具备鲁滨逊那样的刻苦奋斗的精神。 在他认为,不管什么事情,一旦去做,是绝对会成功的。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同时,还必须在做好每一件事后力求精益求精。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百相信这句话.这188页向我展示了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的精神;告诉我鲁宾逊靠自己的诚实,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我也曾看过,可是相比之下《鲁滨逊漂流记》更真实,更贴切。主人翁鲁滨逊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却很清晰,因为他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做成的。
鲁滨逊这个人物是世界文学中第一个资产阶级正面典型。他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中产阶层生活的家庭,原本他可以安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从小便想遨游四海的念头促使他离开了家,展开了一段刺激的人与自然的生活。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多的艰苦生活,他利用一艘破船上仅存的一点点人类文明所遗留下的生活资料向大自然展开顽强的斗争。其中,以安顿家园,造独木舟的情节可看出鲁滨逊善于发现和利用的特点。而拯救“星期五”,搭救船长,降伏暴徒的事件,刻画了鲁滨逊坚韧不拔地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顽强精神,从而塑造了一个反映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精神面貌的形象。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2008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想:我们作为学生的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所遭受到的更糟呢?
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荒岛上,四年后被救回英国。赛尔科克在荒岛上并没有作出什么值得颂扬的英雄事迹。但笛福塑造的鲁滨逊却完全是个新人,成了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的确,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而是按照他父亲的只是做事、生活,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会有金钱,还有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但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了,虽然他一次次的遇到困难,有一段日子甚至还被当成奴隶。但他勇于向世界挑战:他离家出走,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奋斗;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在荒岛上用自己的双手开辟出属于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去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拼命去救他,就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去追求: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自己想过的生活,经历大自然的挑战和重重磨难。
我们也应该向鲁滨逊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
有这么一个假设,把你抛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有一艘船供给你充足的食物以及日用品,这个岛上没有凶猛的野兽和野人,那么,你愿意来到这个岛上么?或者说,你若变成这样会怎么做?这就是《鲁宾孙漂流记》的最初假想。笛福把这个假想描写在鲁宾孙这个人物身上。鲁宾孙是一个英国青年,他怀着云游四海的志向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遇难,他作为唯一幸存的人在一个孤岛上生存下来。
“有时我会发生疑问,为什么苍天要这样作践他所造出的生灵,害得他这样不幸,这样孤立无援,这样沮丧无聊,以致使人找不出理由对这种生活产生感谢的心情?”从这句描写中,不难看出鲁宾孙初登孤岛时的绝望心情。他需要面对的不是凶猛野兽,而是人类最大的弱点--孤独。他,在这种环境与可怕情绪的摧残下,依然活了下来,是什么给了他活下去的勇气?没错,是求生的意志,是生命的本能,是生的动力呀!“我希望世上的人都要从我最不幸的处境中取得一个经验教训,这教训就是:在最不幸的处境之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自慰的东西。”鲁宾孙拥有把逆境转变为对自己有利环境的能力,他懂得如何总结好与坏、利与弊,并善于利用目前的利扭转逆境,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除了强烈的求生意志,还有鲁宾孙自己的冒险精神、毅力与冷静的头脑在起作用。他与我一样,与父母有隔阂,有远大的志向与抱负,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可是,换作是我能否有他那样的毅力与勇气呢?他用双手为自己建立了一个堡垒似的安全的家,储备充足的食物和弹药,勇敢地抵抗入侵者。真让我汗颜,若是我在这样的环境下,也许会吓得手足无措,更别提防御工事和建造一个家了。我还在父母的庇护下,家庭的温床里,做自己的春秋大梦。虽然我与鲁宾孙的年龄无法相比,可单单在精神上,我却是逊于他许多的。几乎没有挫折,我的道路是平坦的,可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我一直抱怨这抱怨那,懒惰地生活在吃饱穿暖无风无浪的生活中。
鲁宾孙会成为青年们崇拜的人物,是因为他是有活力、有创造意识、不怕艰苦、善于团结人的一个发展、进步人物。不得不承认,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是我的也是大多数青少年的缺点。是的,要培养扭转逆境和在艰苦环境中生存的能力,我得从现在开始,反思自己,锻炼自己了。
看了那么多篇,这篇最好,推荐给你.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taichangle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通用10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1
这个寒假我在老师的推荐下细细品味起《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莫泊桑,全名居伊·德·莫泊桑,19世纪后半叶法国文学大师,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以高超的技艺把短篇小说艺术提高到空前的水平,被评论家誉为“明晰法语的典范”和“短篇小说之王”,与美国作家欧·亨利,俄国作家契诃夫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家”。
莫泊桑患有严重的神经疾病,终身未娶,一生放荡不羁,于1893年,在巴黎与世长辞,年仅43岁。莫泊桑生命虽然短暂,却是法国文学史上绝无仅有的高产作家,一生著有中篇小说三百一十篇,另著有六部短篇小说,这在当时的文坛是绝无仅有的。
而这本书精选了莫泊桑不同背景创作的二十五篇名作——所有著名代表作均已包含其中,书中含有轰动当时文坛的最为出色的短篇小说《羊脂球》。《羊脂球》讲述的是在普法战争期间,几个逃离战争的人们。逃离者们从不同的地方来,聚坐到一辆马车上,大家分属不同的阶层,在逃离过程中的表现自然各不相同。
有趣的是:身份尊贵的人并不比别人有修养,比如老板,居然还偷东西,占完便宜就不认人等等。特别是高潮的地方,当需要大家作出牺牲时,那些所谓尊贵的人们没有一个愿意或敢于站出来伸张正义,不但不担当甚至一点不愿付出,反而鼓励或怂恿他们都瞧不起的、身份最为卑微的“羊脂球”为大家作出牺牲时,在危机过后便忘思于前了。
在这篇《羊脂球》中,作者写道:“黑暗中,羊脂球一直在哭泣,在两段曲调之间,有时会传出一声她的呜咽——那是她终于不能抑制的悲泣”。这是对主人公内心情绪细腻的刻画描写,反映出那个时代各个阶层之间的关系,这种在自然中酝酿超凡的艺术风格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现当代的影视和运用。
由此可见,文学是多么伟大啊!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2
莫泊桑一生坎坷,写这本著作时已经带病在身,因而,他的作品是悲伤、愤怒的,从中有夹杂着喜悦。
令我过目不忘的文章叫《项链》。文中讲述一个女人,相貌姣好,却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嫁给一个小职员。她经常幻想,自己的家豪华,后许多仆人,自己是个美丽的富太太。她始终觉得,这是她生来必须享有的。
有一次宴会,她去了,穿上自己缝制的衣服,向蚝油借来的宝石项链。悲剧发生了!就应为风光而借了项链,因为兴奋而丢了项链,因为无奈而买了一条一样的项链,因为还债而平明挣钱。十年后,她已不在是她,是个苍老、凶悍的女人。然而,她磨练了自己,使之更加坚强。
她有遇见了老友,坦白了真相,可是,她的好友说那是条假的!故事在惊讶中结束。谁都没想到,一个女人,就因为一条假项链而改变了人生。她面容苍老,对生活不再抱有幻想。只对当日风光宴会中的自己怀念在心。
这篇文章似乎是个冷笑话,笑那个女人的贪心、愚蠢。其实,她在饱受艰苦中最终获胜,虽然最后是个遗憾。这就是莫泊桑的写作风格,悲中带喜。整本书带着强烈的悲愤气息,反映了当时的战乱似乎每一个成名的作家都在战争中度过,满腔热血,文章揭示的主题都是差不多的。看来,只有在米难中才会成熟。
还记得《项链》一文中后这样一段话“‘是的。你没有发觉这一点吧,是不是?两串原是完全遗言法的。’说完她脸上显出了微笑,因为她感到一种足以自豪的、天真的快乐。”是的,人们为何不尝试在压迫中不得不磨练自己呢?最后,是满足、释然的笑容。多么愉快啊!
这本书的每一篇文章似乎都处于一个家掉、一个主题。然而,读起来不感乏味,志向一直读,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望。这才是作者写好这本的成功之处,至少我觉得是这样。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3
莫泊桑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家,有“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美称。最近,我读了一本《莫泊桑短篇小说》,这本书中有许多他的短篇小说,如《羊脂球》、《项链》、《等待》、《幸福》……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项链》了。
《项链》讲了一位名叫玛蒂尔德的妇人,她长得十分漂亮,但生活条件并不好。每当看见别人穿着美丽的衣服,戴着华贵的珠宝,就总幻想自己也有,从此便成为了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在一次舞会上,玛蒂尔德想让自己成为整个舞会中最美的,便向富裕的好友弗兰斯基太太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可是当舞会结束时,那条钻石项链却再也找不到了。于是她与自己的丈夫只好四处借钱,买了条一模一样的还给好友,并用十年光阴偿还了所有债务,可她却听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那条她当初借的项链其实只是件仿冒品,根本不值几个钱。
唉,都是爱慕虚荣惹的祸啊!在我们的生活中,又何尝没有这样的人呢?像我们班的一些同学,看到别人吃好吃的,穿名牌,就吵着父母也给自己买,尽管自己家里条件并不好,生活并不富裕,却依然“意志坚定’。依我看,我们现在还只是个孩子,根本没有必要互相攀比什么,只要在生活中吃得饱,穿得暖就已经足够了。我们千万不要做一个爱慕虚荣的人!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4
这个星期,我看了《莫泊桑经典短篇小说》。其中的故事有非常多,有《羊脂球》、《等待》、《幸福》、《项链》、《我的叔叔于勤》。他的短篇小说构思别具匠心,情节变化多端,描写生动细致,刻画人情世态惟妙惟肖,令人读后回味无穷。
其中,短篇小说《幸福》让我记忆犹新。文章讲的是一对法国夫妻去科西嘉岛上旅游,那是一个蛮荒的小岛,这对他们来说,比美洲还要陌生,还要遥远。一天,他们步行了十个小时之后,在傍晚时分,来到了一座孤零零的小屋跟前。接待他们的是一位老妇人,她神态端庄,衣着整洁。经过了解之后她是法国本土人,在那里一个人生活了50年。接下来就是他们的一段谈话,一段关于幸福的谈话。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如果要追求一样东西,那么我们就应该放弃金银首饰、绫罗绸缎、风雅标志、华丽软榻以及帷幕垂垂、奢华的生活、香气暖暖的闺房,甚至放弃一切所自己已有的东西。我们所梦想的一切,日日夜夜期待的一切,永远希望的一切。其他的一切事情或者东西都无关紧要,只要得到想要的东西,抛弃一切都行。生活中,我们要学会放弃一些,这样才能得到更多的一些。只要我们努力,肯定会得到。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5
在新的一年,读新的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莫泊桑短篇小说》,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描绘了一个又一个动人的景色和故事,别人所写不到的他几乎全写到了。令我回味无穷。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西蒙的爸爸》这个故事讲了西蒙因为没有爸爸被别人嘲笑,他实在忍不住这么大的压力,就像跳河自杀,在千钧一发之际,菲利普来到了西蒙的身边,答应他做了他的爸爸。这让西蒙恢复到往常的开朗。这篇文章让我深刻了解当时西蒙母亲与西蒙两人在当时的镇上受尽别人的冷嘲热讽,受尽别人白眼那种痛苦而又挣扎的心情,西蒙在学校又受尽同学嘲笑,被同学殴打,只因为他没有爸爸。就算一个父亲去世的孩子在西蒙面前也得意洋洋的说;“我的爸爸在墓地里”。这一句句的生硬的话语把西蒙的心深深刺痛了,可世上也有善良的人——菲利普,他让这个小家庭摆脱厄运的缠绕,让他们的脸上重回快乐。当今的社会也有欺凌弱小的人,也有富有爱心体谅他人的人。
就像2008年汶川大地震一样,地震发生不久,全国各地许许多多的爱心人士都献爱心,捐款,把我们中国人的心紧紧连在一起,让我们看到患难见真情团结让我成为可以抵御一切困难的万里长城。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
让我们多读读这本书,寻找当今社会的缺陷和人类道德的不足,再去创造一个崭新的生活吧!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6
寒假里,我阅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这本书,是莫泊桑一生小说的集结,其中的许多篇章都流传甚广,影响了许多读者。而莫泊桑本人,也是一位伟大而不浮夸,张扬而不俗的文学天才,甚至可以说,他是十九世纪法国的“短篇小说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羊脂球》和《项链》。
羊脂球是个妓女,一向不受人们待见,特别是那些虚伪自大的人。文章的开头到结尾,一直都在用形象、巧妙的语言刻画那些看似贵族人的嘴脸,而身份低微的羊脂球却是一个善良而大方的人,她愿意与那些瞧不起她的人分享食品。
这个胖姑娘虽被人叫做妓女,但她仍有一颗爱国之心。当时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了羊脂球和那些“贵族”,要求羊脂球陪他过夜,羊脂球拒绝了,但这又引来了其他人的不满,他们自私心太强,逼羊脂球牺牲自己,可怜的羊脂球,这个胖姑娘不得不做出了让步。但这并没有换来他人的感谢,他们个个换了一副脸,个个疏远她,不屑与她讲话。
在现在的社会中何尝没有这样的事?翻脸不认人,在需要别人的时候毕恭毕敬,不需要别人的时候便把别人远远地甩在后面。就像《羊脂球》中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丝毫没有感到羞愧,而是恬不知耻地任凭自己的内心肆意妄为。
所以现在的人都应该思考一下,当我们面对利益时,是应该“见利忘耻”,还是要坚定自己的信念,做一个正直的人。
《项链》则主要讲述了家境并不富裕的马蒂尔德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买了衣裙,又和伏莱仕洁借了一串钻石项链。
在晚会上,她得到了极大的关注,内心十分满足。可令她惊奇地是,项链竟失踪了。为了还项链的钱,她和丈夫整整奋斗了十年,浪费了大好的青春年华,过上了穷困潦倒的日子。多年之后,他的朋友告诉她当年那条项链是假的,这更令读者出乎意料。
故事情节曲折多变,内容极具讽刺性。这告诉我们,即使不富裕,也不像现在变成一个满目苍夷的妇人。所以,只是幻想生活而不付出劳动,是不会真正快乐的。我们要努力奋斗,开辟美好的未来。
读了莫泊桑的小说让我深刻地意识到,要认真地审视这个社会,忘掉虚荣,抛却贪念,只有这样,社会才会变得更加和谐。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7
《莫泊桑短篇小说》这本书我已经阅读过很多次了,第一次在书店看到这本书,认为是名人的作品,觉得有必要读一读。看了之后就被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没有太过于华丽的辞藻和语句,十分平淡,甚至有些庸俗,但也正因为如此,它读起来才更平易近人,更加现实和亲切,十分有趣。我很认真地阅读,从中体会作者的写作方法。
又一次读,我自以为已经把这本书读透了,但老师说:“体现这本书的价值的是它的语言特点和人物描写的手法,要再一次去细细地体会,你一定会发现新的东西。”显然,我以前只关注了它的语言方面的特殊之处和故事的趣味,并没有看它的人物表现的手法。我又从头开始,去品读书的巧妙的描写手法,果然收获了以前没有发现的东西。
莫泊桑的人物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它的小说基本上都是写资产阶级小市民、小职员的日常生活,原来十分平淡无趣的素材,经过他的妙笔,变得津津有味。他运用大量的语言描写和心理描写,把人物刻画的活灵活现,人物的一举一动都若电影片一样,不知不觉地浮现在读者的脑海中,栩栩如生。因此才让读者读的有趣。
由于莫泊桑亲自经历过普法战争,对战争的见闻十分丰富,所以他大部分作品都是以普法战争为背景的。想《羊脂球》,就是描写当时法国一行人逃亡的事件。书中对那一行人各自的性格、神态描写十分细致又生动有趣,比喻的修辞手法应用的也和巧妙。很沉重地体现出了羊脂球的痛苦无奈和那一行人的卑鄙、忘恩负义。《两个朋友》也是以普法战争为背景,这两个人的正义、爱国之心让人十分敬佩,作者运用了许多反面人物来衬托出他们的正直。
这些短篇小说大都批判了人性的贪婪、罪恶与黑暗,指责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卑贱和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痛苦。但也有正义和善良的`人,他们为了祖国献身,为了坚贞的爱情抛弃一切。它们让我体会到了很多。让我明白了这个社会确实存在一些黑暗的东西,但只要我们做好自己,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我们感受到的社会就是快乐的,美好的。这就是《莫泊桑短篇小说集》带给我的。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8
今年寒假,我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这本书主要由莫泊桑的三十篇短篇小说组成。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着重描写了人间百态: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从他的作品中,我们可以深刻了解19世纪法国的历史、文化和习俗。而他对人性的剖析又是那么的深刻。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的叔叔于勒》这篇。
在这篇小说中,作者以第一人称描写了一个破落的中产阶级家庭。他们的生活拮据、困窘。但他们又幻想着能过上富裕、体面的生活。他们全家都期盼着远在美洲的于勒能给他们带来大笔的财富,让他们从此过上体面、富裕的生活。这时,于勒在他们心中,就成了神一样的存在,成了他们的精神寄托。他们无比盼望着于勒的归来。
可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遇到了真正的于勒——一个衣衫褴褛的牡蛎贩子。这时,神的形象轰然倒塌。他们唯恐被于勒认出来而避之不及。他们对于勒无比嫌恶,甚至连“我”给了于勒一点小费,都被父母亲责骂。
这篇小说,通过对“我”的父母对于勒前后的截然迥异的`态度,充分反映了当时法国人的势利、庸俗和冷漠。
这虽然是一篇写于19世纪的小说,但其中的人物性格,在我们现今的社会中,也不乏存在。莫泊桑通过对这种社会丑恶现象的深刻揭露,从而来教育人们应该积德行善,富有爱心。他的作品,对我们现在的人们,同意有着深刻的教育意义!
这真是一本好书啊!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9
前几天,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感触颇深。
莫泊桑所写的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人性的冷漠、刻薄,社会思想的不成熟、不公平,对底层劳动人民的蔑视剖析,反映了当时人虚荣骄傲的人性弱点,从中让我们得到了这些启示。
莫泊桑短篇小说中的题材是多种多样的,在他的作品里,有着形形色色的社会生活。像战争的溃败,上流社会的喜庆游乐,资产者的聚会,官僚机构的“例行公事”,小资产阶级家庭的日常生活,宗教仪式与典礼,酒馆x院里的喧闹……无一例外都有着形象的描绘,都能使人陷入深刻的思考之中。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公共人物,从上层的贵族官僚、企业家,到中间阶层的自由职业者,到下层的工人、农民、流浪汉以至乞丐、妓女,都得到了十分鲜明的勾画。在法国广阔的天地中,从巴黎闹市到外省城镇以及偏远乡村与蛮荒山野的风貌人情,都有着细致入微的生动写照。
我认为朴实、自然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的一个最明显的、最重要的标志,在选材上,莫泊的短篇小说大都以日常生活的故事为内容,就像是在给人们讲述一件刚发生不久的事情一样,在平淡的语言中含有莫泊桑自己对这个社会的评判或者想法,又给人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在他的文章中,找不到那些华丽的词藻,他总是以一些十分细微的、十分隐蔽的线索,将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十分巧妙地串连在了一起,一步一步地将读者引入文章的中心区域,一点一点将自己的情感潜移默化地感染着读者。就像书中《一家人》这篇文章,几乎没有任何情节可言,但是莫泊桑却生动入微地表现了他们的精神面貌。或许这种生活状态是一种生活现实,但这些我们观察不到的细节,作者却能一一明列,环环相扣。
在文章的写作中,莫泊桑不拘泥于所有的条条框框,他挣脱了一切束缚,将自己的思绪随意地挥散在纸上。他所描写的,有时是一个故事,有时又是生活中某一个片断,或者是某一瞬间,或者是一段心理活动,又或者是一种精神状态。正是以这种优美的语言,那些平实不起眼的情景便化成了莫泊桑笔下的小镇情貌、田舍风光等自然景色,从而给人们眼中呈现了一幅幅构思清晰的图画。
莫泊桑把短篇小说艺术提高到了空前的水平,他抛弃了一切常规,以平实的语言使人们感受到了真挚的情怀。
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他希望世界上的人都有美好的品德。读了莫泊桑的文章让我更认真的审视自己和这个社会,去掉人性的贪念,虽然这很难,但去掉一点去掉一点,这个社会会变得更加和谐。
莫泊桑短篇小说的读后感600字10
《莫泊桑短篇小说》收入了多篇莫泊桑的代表作品,其中包括《项链》《羊脂球》等经典名篇。
本书中短篇小说所描写的生活面十分广泛,它们构成了19世纪下半期法国社会一幅全面的世俗图,包括普法战争,巴黎的小职员的生活与法国诺曼底地区的城乡风光与琐事。所以当你在读这本书的期间,肯定会被莫泊桑那引人入胜的情节所吸引。
当然,莫泊桑在写作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在他还未成名时,便遇到了一个令他焦急万分的问题。原来,他从小酷爱写作,并孜孜不倦地写下了许多作品,但这些作品并没有什么特色,因此一直没有成名。莫泊桑很疑惑,便去找他的师父福楼拜,希望能通过福楼拜的指导解决这个问题。于是福楼拜便让他去观察自家门前来往的马车并记录。然而,莫泊桑并没有发现马车有什么好写的。于是,他登门再次拜访,通过福楼拜的又一次的点拨,莫泊桑终于找到了写作的技巧,从门前经过的马车身上获得了丰富的材料。在那之后,他通过孜孜不倦的学习与努力,积累了许多素材,并以短篇小说《羊脂球》一举成名,成为了“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其中之一。
读完,《莫泊桑短片小说集》,让我明白了他为何会举世闻名,同时也让我若有所思,一个小职员与著名作家之间的联系少而极少,但莫泊桑硬是让一个小职员变成了小说巨匠。并让我们明白了只要肯付出努力,就会有收获!
;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一:《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强奸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文革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虽然也有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总体上来看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证明了余华作为一个成功的作家,心里装的,是天下。
篇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很早以前就看过这本书,忘记了是从哪里看到的推荐,图书馆的他很破,想必是因为有一定的阅读价值了才被那么多人借去欣赏,所以我不介意他的破,反而觉得这样,他的阅读价值会更大,既然决然的拿回来!
他表达的是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未绝的回忆,一首朴实无华的民歌,一个人的一声,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录得尽头。
整本书的基调感觉有点沉闷,书是以许三多一生为主线,通过献血的事件,将整本书贯穿出来,纵观本书,许三多总共卖了五次血: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招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6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1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3个月以上。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 “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街坊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准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家的生活和很多中国人一样渐渐好转。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猪肝和喝黄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是因为要卖血去吃猪肝喝黄酒,而是多年卖血形成的惯性使得他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顶新
篇三:《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著名作家,其作品在国内乃至国际都获得了不少奖项,赢得了高度的评价和赞扬。假期里我读了他的《许三观卖血记》一书,感觉受益匪浅。
该书讲的是一个在中国的大历史事件背景下,一个普通的工人阶级通过卖血勉强维持生计的故事。故事以主人公许三观结婚前和结婚后,尤其是结婚后的生活为线索,讲述了他悲喜交加的一生。
年轻时的许三观在看望他的亲戚时知道了一种说法:在农村只有卖血的人身体才好,才能讨到媳妇。于是他在回城的路上加入了两个正要去医院卖血的农民的队伍,开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卖血。就这样,他被这种不科学的说法主宰了,开始了他结婚生子以及继续卖血的生活 …… 继而,许三观一家充当了展示公共情感的舞台。他们哭闹,争吵,甚至在众目睽睽之下调情示爱。就像许三观的妻子拆了又织成线衣的手套那样,这些人物似乎也被拆了又装好,纹路和针脚丝丝可见。但是,他们没有什么私人经验可言,而是不得不将内心以及他们的卑鄙、残忍等都展示在人们面前。许三观有一个脾气反复无常的妻子,并且还因为有三个儿子而感到自豪不已。然而,三个孩子的水平参差不齐,并且总是给许三观惹是生非。
在书中,虽然血液买卖是一种该死的贸易,但却拯救了许三观的家庭和他自己的尊严,等许三观已经不是真的需要钱时,许三观却因此获得了自己的自由意志,在他看来,自己已经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通过阅读本书,我从中大致看出了中国人民走过的历史进程:从大跃进到文化大革命,再到邓小平时代,人们通过奋斗过上了好日子,讲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状况以及它的兴衰变化。但其还有更深层次的用意,细细品味和剖析会发现,这本书还带有极大地粉刺意味。比如,在我们已经熟悉了的奇特的故事中,一个人卖影子,一个人卖笑。但别停下沉思:那些人在那儿究竟都卖了些什么?许三观作为一个丝厂的送茧工给我们带来了沉思。许三观卖得只是他自己的血,是因为他想吃“猪肝”和喝“黄酒”吗?是为了解救一个病重的年轻人吗?是为了保护自己在艰难时期的一点点自由吗?答案不见得是,从这些问题中我们还能看出来,小说主人公许三观在面对生活的绝境时,为继续求生存所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以及在过去中国社会体制中的混乱。在那种体制下,个体被完全泯灭了。再比如,在书中有这么一段话:“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才挣那么多 …… ”这话看似贪婪,但是在现在的社会角度去看,未免会感到很冷淡,这也是一种嘲讽。
看了这本书会感到许三观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以为是的贵客,是为了赎回抵押了的物件,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但是最终,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
《许三观卖血记》写法高明,情结清晰,易于理解。所有故事都是以一种明确的节奏到来,情结片段全部铺展开来,水到渠成,人物关系、矛盾顺理成章的呈现在我的面前,丝毫没有拐弯抹角、矫情的感觉。看完本书后,我感触颇深,收获巨多。
篇四:《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普通的许三观的不普通的卖血经历,一个努力工作却只能靠卖血娶妻还债治病的普通劳苦人民,写的是他人生里的悲凉,反映的却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悲哀。
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可以说是比较机缘巧合,但却是事情发展的必然。当时他农村老家里的人们都用卖血来赚外快,观念里认为能卖血的人,身体是好的,卖不了血的人身体必然是败了,连娶妻都成一种困难。书里许三观的爷爷问许三观时的对话便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卖血前,小市民贪便宜心态十足,根龙和阿方带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在水井前喝了七八大碗的水,撑的不行,其目的竟然是为了稀释血液,放在现在来看,我觉得是一个十足的笑话,但是在那时候,又怎么能怪他们呢,不过是贫穷所致罢了。卖完血,俨然一副做成了事业的模样,“一盆炒猪肝,一杯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扣着桌子,神气活现的模样,画面感十足!但其实却是靠卖血挣的“血”汗钱 。
如果说第一次卖血的许三观是一个无知的尝试,第二次卖血的他是为了还债,这两次的他都没有意识到卖血频繁对身体的危害,当后来阿方、根龙成为榜样走在前头的时候,许三观已经意识到卖血对身体的危害了,但这时他却像不要命的拼命卖血,因为许玉兰的病。
在卖血的经历里,第一次许三观卖血,是在根龙、阿方的带领下去的医院,第一次拿到那么多钱的新鲜感,满足感可能比对那比钱的需求更强了一些吧。许三观拿到那笔钱,就好像初出社会的青年领到自己的第一笔工资,第一次总是尤为的珍贵,许三观不舍得花这笔钱,不舍得给爷爷,不舍得给四叔,思前想后,决定为自己娶一个老婆。于是第一次卖血为他带来了许玉兰,带来了一个家。而这似乎也预示着许三观的之后的生活,哪怕是卖血经历都是与这个家息息相关的。
时间一转九年过去了,已为三个孩子的父亲的许三观,其实和那千千百百的普通父亲没有多大的不同,却带给了我许多的感动,也许是因为父亲本来就是一个伟大的角色。一乐拿菜刀砍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这时候何小勇、许三观、许玉兰生活里第一次出现大的波折。为了偿还方铁匠儿子住院的费用,许三观第二次卖血,这一次换回了那经营了十年的家。虽然许三观愿意卖血弥补一乐犯下的错,但心里对一乐是谁的孩子却依旧耿耿于怀。于是他的第三次卖血里,“血”钱花费的对象里便有了林芬芳。在许三观心里,许玉兰能和何小勇有风流逸事,心里的不平衡在这一点小小的出轨里得到了满足。
三年饥荒,十年文革,艰难的日子里感情得到锤炼,许三观许玉兰心里对彼此都已然谅解,那个文革里的家庭批斗会,许三观对妻子的呵护,让我心里暖流涌动。
下乡插队,一乐病重,不顾生命的卖血,虽然不顾生命的卖血是那么的不合理,可在情感上却又是那么的合理,生活所迫,无奈之举,却也是许三观形象的完美塑造。
老年之后,生活渐安,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可是却不行了,心里难耐的寂寞,哭泣是觉得不完满吧。三盘炒猪肝的安慰,其实亦是终结。
余华的故事里,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许三观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呢?
篇五: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刚刚可算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心情好的时候才会看一下,这样拼凑着也看完了这篇小说。
越看到后面越感人,因为许三观觉得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便没有带他去吃面,这面是他卖血换来的,一乐愤愤不平,不愿认这样的人为爹,他要去找他的亲爹,亲爹不肯认他,他四处叫嚷:只要谁给他一碗面吃,谁就是他的爹。后来许三观还是带他去吃面了…这一情节让我很是感动。一乐与许三观的父子之情是很深厚的,即使许认为他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可后来他们之间的感情比亲生的来得更要好。
那个时代的人活得很苦、很心酸,吃不饱、穿不暖,对于我来说这些是很难感受到的。对于现在的生活,我们这一代人应该要懂得珍惜,活在一个这么美好的时代,有足够的饭给你吃,吃得好、穿得暖、住得好、医疗设备先进。这些以前都做得不够好,没有现在好。
我的父亲小时候大多都是吃番薯,几乎每顿都是番薯,所以现在他几乎不吃番薯的,他已经吃怕了。一个人真的要吃点苦才行,不能养尊处优,吃点苦才知道来之不易,才会懂得珍惜。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总会把那几粒饭扒到碗外面,掉到桌子上,或者碗里会留那么几粒饭,父亲就会大声呵斥我,叫我把桌面上的饭拾起来吃掉,把碗里的饭吃干净,他说他那个时候都没有饭吃,有的人在厕所里看见有饭粒都会捡起来吃掉,他每次吃饭都是吃个精光,不会留一粒米。可是当我看到有人把饭吃得一粒不剩的时候,竟觉得这人真穷酸。其实这真的是一种美德,勤俭节约的美德,可我竟觉得寒酸。有一次我看到一位男生扒着饭盒里的饭,扒得一干二净,我就觉得他好像连饭都吃不饱,那么地狼吞虎咽,好像要把饭盒吃掉一般。很寒酸。我的思想有点背离了价值观,不过此举应当值得提倡的。
看小说的过程中,我一直以为许三观会因为卖血而死掉,可是到最后他都没有死,而且结局还挺美好的。
看完后,还有一个感受就是人应该要有思想、要有知识,一个人不能有那么浅薄无知、愚昧落后的思想。可那个时候每个人几乎都没有上过学,根本就不认识字,没有什么文化,人形成了社会,社会上也就落后了。把养孩子看成是一种负担,一种累赘,假如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就觉得是自己倒了大霉,做了那么多年的乌龟,觉得很可恨,态度也不像以前那么好了。不会念及他们这几年一起相处的感情,可以因为别人的几句话、流言斐语而使两个人之间的联系破裂。
最看不惯的就是许玉兰的某些行为,一有点什么事情就坐在大门口嚷嚷,什么糗事大家全知道了,弄得人尽皆知,许三观也不会生多大的气,觉得破罐子破摔,无所谓。
在吃猪肝和黄酒的时候,许三观一昧地学别人,用大嗓门点菜,还要用食指来敲桌子,即使是在夏天也不忘记说那一句“温一温黄酒”。用虚张的声势掩盖内心的怯懦,就像没钱的要装得很有钱一样,不想让别人看低自己。想要依靠这些动作、言语抬高自己的身价,让别人觉得他是一个有地位的人,不敢欺骗他。就像有些国内的人去国外旅游,财大气粗地叫嚷。
许玉兰和三个孩子中的某一个有相同的爱好,特别喜欢谈论别人的衣着,叫别人今天穿着什么,长得怎么样,聊一些八卦,这也是我很受不了的。现如今依然普遍存在,女人总爱说说八卦来填补闲余的时光,满足枯燥的心灵、单调无趣的生活。有些八卦我爱听,有些我不爱。你说别人穿什么样的衣服,你有什么可唠叨的啊。八卦从古至今一直是女人的爱好。我的朋友对我说过一件事,本来男女方一直说好亲了,准备要订婚接着结婚了,可就是因为八卦,不知谁说了这女人有病,没法生育,根本没有事实根据的胡言乱语竟也传开了,传到了男方家,这事就吹了。
女人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八卦,这从没改变。说起八卦也挺有趣,在学校里大家最爱说谁和谁谈恋爱,谁和谁吵架了,…别的话题总不能引起大家的兴趣,可唯有这个八卦足够引起大家的兴致,喋喋不休。左邻右舍谈得大多都是谁和谁结婚了,女方家拿了多少的聘金,年方几何,家境如何,几许人也,话题接着便移到男方身上了。要不就是谁办丧事了,因什么而死。
我也是一个俗人啊,对于这些八卦倒是很感兴趣呢。虽感兴趣,可我听到的八卦却少之又少。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刚刚就要开始读《许三观卖血记》的第二十八章了,全书也已经到了高潮。隐隐已经感觉得到最后的结局了。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的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无法表达出来。我已经就要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许三观是一个乐观的人。虽然他没有多少文化,在前面充满着轻喜剧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称心如意的老婆。然后的十年里,过得非常的平稳。虽然,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虽然,他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这些,他都忍受了下来,而且用非常阿Q的精神,乐观得面对着这一切。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时代在变化,究竟是时代的变化,才造成了他的悲剧。还是其他的原因呢?也许没有人说得明白,但是,伟大的人的一句话,改变了多少人的生活呢。那么多的平凡的人,在这样的历史的洪流中,无奈的挣扎着。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也许小说是为了高潮得到来而设计了这么多的坎坷。可是,当时代的重负反映在一个家庭的时候,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显而易见的。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卖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这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
更进一步的,许三观在别人看来,\'样子也变了很多\',可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呢。
许三观卖血的次数,第一次,卖完之后娶了媳妇。第二次,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一次次的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而又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讲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到底是时代在选择我们,还是我们在创造时代。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是一个可以说非常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失望。我不是冷血的人,但是我认为只有结局才是最让人受震撼的地方。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不知道作者的想法,是为了迎合某些人的意见呢?还是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
最后,不论是许三观的家庭,还是其他的一切,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可是,昔日的平静下就真的没有不合理的东西吗?也许不尽然吧。很多的不正常的东西,在日积月累中慢慢变成了习惯,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没有人同意他的观点,一如卖血可以挣钱,又有谁计较卖血的人是否在卖命呢?
心中有很多的想法,但是并不能如实的表达出来。所谓词不达意大抵就是这样的吧。虽然时时是可以感到文章给我带来的震撼,却无法将它转化为语言表达出来。心中非常的郁闷。久而久之成为一个心结,成为一种挥之不去的惆怅。
像我这样生在70年代末期的人,对于之前的事情总是模糊的。可是我偏偏对于文革这段历史非常的感兴趣。于是,每次看到小说里有这段历史的故事,看的都是非常的仔细。看了这么多的小说,终于想到一个问题,原来写文革好的作者大都是60年代的生人。而我这样的人,最好的时代就是描写80年吧。
实际上通过《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可以发现,余华的所描写的主角都是他的父辈一代的人。而我的父亲的经历是多么好的一部小说呢。余华的世界都是在农村,是他熟悉这样的环境呢?还是他个人的一种风格呢?我是不是也应该想好这个问题,然后才可以开始写小说啦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许三观卖血记》的作者是余华,他的作品一般简单易懂,却满载着深意。这本书像是一本回忆录,慢慢慢慢地回忆着一位父亲(虽然不是亲生)为了儿子的救命钱,一路上靠卖血筹钱。他拼命地卖,只为他的儿子能够活着。
莎士比亚曾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从不同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会发现他其实百变,心灵阴暗的,他会读到悲哀,社会的不公,人心的麻木,例如许三观得知一乐不是亲生,面对方铁匠的要挟,急于跟一乐撇清关系,街坊邻居的流言蜚语;而纯善之人则会觉得温暖、热情抑或是淳朴,例如一乐得肝炎病时,曾经有过节的方铁匠,一乐的亲生父亲的妻子拿出十七元去救助一乐,街坊邻居也申出援手,十一家有八家借了钱,这是多么暖心的情节。这本书前半部分写的人性怎样的扭曲,而后半部分却完美的诠释了人心深处的爱,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比,如果从一方面去说《许三观卖血记》揭露了旧社会的腐朽,那实在太过偏执,他仍然阐述了温暖。虽被旧社会所腐蚀,但人性本善。
本书中有一个反复出现了多次的情节,每当许三观卖完血他都会去喝两碗黄酒,吃一盘炒猪肝。许三观十分惜命,卖血可以赚很多钱,他完全可以靠卖血为生,但他没有,因为身体会“败掉”,从许玉兰的语言也可以听出,卖血是非常不好的,这其实与小说后半部分拼命卖血救一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真正的体现了父爱如山。到最后结局,许三观老了。他仍想去买一次血,点两碗黄酒,一盘炒猪肝,去回忆,还是什么?
围绕着卖血这一线索,许三观的几次卖血都恰好体现了社会政治的变迁,李血头的语言动作,许三观的工作,都充分体现了一个社会发展的潮流。读这本书,似是经历了一回上世纪的生活,一次回忆旅行。
我还看过许多余华的小说例如《活着》、《世事如烟》,《黄昏里的男孩》等写的很真实,触碰到人的内心深处,他的语言没有那么一鸣惊人,却实实在在,他的故事并不特别,却是人间各处发生的。贫困,命运,灾难,温暖,哪个不是撼动人心。
余华的小说,有许多的自序,韩国的,德国的,意大利的,世界各国的,究其原因,各国都有贫穷的历史,像美国的贫民窟。听说韩国已把《许三观卖血记》拍摄成电影,余华先生回忆故事很真实。
再从这本小说人物的刻画来说,主人公许三观生活在一个小城镇,丝厂的送茧工,生活在城镇里生活条件应该不错,重面子,好色,却又温暖,关心孩子;许玉兰一个旧社会的妇女,无知识,无文化,生得一副好皮囊,人称“油条西施”,与许三观的结合充满了旧社会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与何小勇的爱终被金钱所扼杀。但最重中之重是当她知道许三观为了赎回抵押在方铁匠那他们打拼了半辈子换来的家具,跑去医院卖血换钱来赎回时,她立马跑去何小勇家骂街,虽是鲁莽确是明理;当一乐病重她凸显了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爱。再说许三观的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总是冥冥之中觉得作者在给小说主人公命名是下了一番功夫。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人物:李血头,那时候的中国社会少不了像李血头这样的人,是社会的悲哀,还是是社会逼得?
城南旧事读后感,600字
林海音笔下的城南旧事,是美好而又平凡的,一个个文字,散发着温暖的气息。
记得我最喜爱的一篇文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里面那骆驼吃草的样子就像现实一样摆在面前,骆驼温暖的鼻息仿佛就迎面扑在英子的脸颊上,是那样的细致动人。
这些充满童趣的文字,在同学们一起柔声诵读的时候,总有一种冬日里阳光的温暖,好象骆驼脖颈上挂着的铜铃在“叮叮”地响着,它们从远方传来祝福。爸爸早早地在门口等待,不时地摸摸英子的小脑袋,喃喃着:“骆驼队马上就来喽,驼铃声儿响......”北方的天气干冷,身处南方的我却在林海音生动形象的句子中体会到了“干冷”的感觉。仿佛天空又白又亮,苍茫而广阔,太阳在东方,显得那么小却又是那么刺眼,晨光照得骆驼毛灿灿的,英子的脸颊红红的。
卖煤人在一袋一袋地从骆驼身上卸煤,没有轮到的骆驼便在一边歇着。英子为骆驼想着:这漫长的旅程也够累了,多吃些草,多在地上卧一会儿,等交易完了,又该上路了。于是,天真的英子望着骆驼们咀嚼的样子,也开始学着咀嚼起来。想象着草的滋味,英子也跟骆驼们一样,唾沫沾在薄薄的唇边。“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做一切的事情都不要着急,要慢慢来,沉着认真地对待,做一切的事情都必须遵守这个原则:要想做好,就要耐得住急燥的性子。就是因为骆驼这种不慌不忙的性格,它才能耐住长途的寂寞吧。
我感到有一种似曾相识的童趣与单纯。不仅仅是《冬阳•童年•骆驼队》的温暖,我觉得一本书只有酸甜苦辣味味俱全才是精彩的,《城南旧事》做到了这一点。《惠安馆传奇》中,疯姑娘秀贞、漂亮的妞儿最终惨死在火车轮下的结局让人潸然泪下、痛心不已;《爸爸的花儿落了》让人感到一种父亲的爱,一种复杂而又真诚的爱意......
是啊,林海音把她小时侯的童年惟妙惟肖地记叙下来,饱含真情实感。我捧着她的书是边看边笑,一会儿又边看边哭,仿佛自己就是那个英子。跟着英子一起去感受生活的味道,那是一种咸咸的味道,说不出苦也说不出辣。作为孩子,身不由己地随父母从这儿搬到那儿,但也要与大人一样生活,感受人间冷暖。“有人欢喜有人忧,这边笑来那边愁。”每个人都是生活的导演,有人将自己的人生演绎成喜剧,有人将自己的人生演绎成悲剧。我把书盖上,默默地想:身边的人随时都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离去,我也要把生活记录下来......
读《城南旧事》,我的心头总有一份暖暖的爱,因为这些发生在老北京的故事虽然已经沉默了很久很久,但依旧像一坛老酒,散发出淡淡清香。作者不去刻意追求文字的华丽,只是用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文字来描绘一个老北京的模样,就像给老北京画了一幅动态的素描。尽管黑白,但依旧深刻逼真
2《城南旧事》读后感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冷落在旁。《城南旧事》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 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由一个人引起 — 英子,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本书的每一篇到结尾,主角似乎总是离开英子,像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看海去那个小偷,奶妈,最后连她的爸爸也离她而去了,当时她才小学毕业呢!看着无人修剪的花任意雕落,也为本书画上句点。。
虽然《城南旧事》看后叫人心酸落泪,可是它的每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虽然每个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作者而去,可是作者透过正面的描写和反面的烘托,把每个人物的样子写得淋漓尽致,性格表露无遗,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影子还盈盈浮现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椿树胡同的疯女人,藏在草堆里的偷儿,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组成了作者的写作世界,在这世界里,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醒了读者和平的心灵,这是一本散发着芬芳的书,更是一本开卷有益的书,它能使人从中领略到很多人生道理。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幺,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己。那样的不紧不慢,温厚淳和,那样的安静祥和,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之心。
3《城南旧事》读后感
早就会唱《送别》这首歌,而且知道它是电影《城南旧事》的主题歌。至于《城南旧事》这部书和电影却都未曾欣赏。如今,小学语文课本上选编了《城南旧事》的序言部分,于是我赶紧找来读了一遍。读后,不禁被林海音那饶具魔力的文笔深深吸引。文中,主人公英子以童稚的双眼,透视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倒进了人间的复杂情感,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北京城南的风光人情。文中透出淡淡的忧伤,也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无法忘怀。
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人物便一个个向我走来。
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他讲话,独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别人认为那是个“小偷”,而英子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这在英子看来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使然又是什么呢!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了。
妞儿,一个不该出生的、苦命的孩子,但却有着有着与命运抗争的顽强个性。她出生后便被抛弃了。被人捡去后,也无非是把她当作卖唱挣钱的工具,还要动辄遭受继父的毒打。为了摆脱苦海,她竟要偷偷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成想,生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在英子的引导下,她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可是,这又能怎样呢?她的生母——秀贞,由于过度思念丈夫和孩子已精神失常。最终母女俩人双双葬身车底。读到此处,禁不住潸然泪下。
兰姨娘,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三岁时,生身母亲由于生活所迫便把她卖掉了,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被人赎身后,作了一个七八十岁老头的姨太太,当然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好在她敢于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脱离了那个家庭,最终与进步青年德先走在了一起。
宋妈,同样是一个生活在下层社会的妇女。她为了养家,为了不遭丈夫的打骂,忍痛离开自己的亲身骨肉,而去给别人的孩子当奶妈。最终,自己的孩子死的死,散的散。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读者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4《城南旧事》读后感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 它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 “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它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50多年过去,如今远离北京的游子,对这一切依然情意缱绻。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 看《城南英子在她的心中默念着,在她得到自己父亲离去的时候。骊歌的乐音在耳畔萦回着,一缕哀愁淡淡,一抹相思沉沉……去了,“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太年轻的时候,为何却早已体验了“知交半零落”的愁苦?
惠安会馆的疯女秀贞,饱受养父虐待的伙伴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偷窃的无名青年,从小在凄风苦雨中生长的兰姨娘,朝夕相伴的奶娘宋妈和沉疴染身的慈父……涉世未深的小英子的思绪,久久萦绕在时光与命运的变迁之中。夹竹桃零落满地,她在懵懂与静默之中送别了自己的童年……
读《城南旧事》的时候,没有太多的杂念,因为没有太多跌宕起伏的情节,所以心绪是淡然而平和的。感动着我的,只是这文字之间荡漾的一种淡泊与纯净。海音先生以儿童清澈的眼眸,用清新淡雅的文字,诉说她对城南旧事的情意缱绻。半个世纪的别离,城南的落花依旧,然而零落的,只是人们记忆的碎片。
“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林先生写道。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从容淡定之间,多少悲欢离合,掠过生命的轨迹。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愁苦又有何用?“一壶浊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童年去了,留下无穷思恋与怀想……
蓦然回首,满地零落的花瓣儿,诉说着盛夏的情怀……落寞之后,骊歌那清越悠扬、古朴深婉的乐音仍在耳畔萦回着,淡淡的愁绪,沉沉的情思之中,少了一丝懵懂,多了一点缅怀。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落花下,一个女孩,在夕阳的余辉里静默着,正如她衣襟上的那朵沉默的夹竹桃。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
5《城南旧事》读后感
在寒假期间,我阅读了三本书,其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喜欢它的原因就是因为它简单、易读懂。书中讲的就是林海音小的时候居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段往事。
这本书的这要内容是,六岁的小姑娘林海音住在北京城南的胡同儿里,她在这胡同儿里认识了“疯”女人“秀贞”,在得知她的孩子“小桂子”被人扔在了城根下,生死未卜后,她决定要帮秀贞找孩子。正巧,小伙伴“妞儿”要找父母,脖子下也有一块儿胎记,妞儿就跟秀贞去找父亲了,可是,母子俩却惨死在火车下。后来,英子搬到了“新莲子胡同儿”认识了一位为了供弟弟上学,而去偷东西的年轻人,可后来,年轻人被警察捉走了。再后来,宋妈的丈夫来了,他告诉宋妈,儿子在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了,女儿被丈夫卖给了别人,英子非常难过。最后,英子的父亲因得了肺癌死了,宋妈被她的丈夫接走了。英子带着许许多多的疑惑离开了童年……
这本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亲切。像一缕缕阳光,柔和又温暖,又像一丝丝水流,连绵不断。景物,人物,事物,都透过英子的童眼,变的那么天真而又可爱。悲欢离合,都深深的嵌在了英子的记忆里,而这些,也深深的打动了我!
这本书中并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和修饰的词语,但是,它却反映出了人物的思想,描述除了人物的动作和语言,让我们进入到了她的童年,让我们进入到了北京城南的那个美丽的地方……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美好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让我来介绍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童年啊!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是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了。童年美梦,顿然破碎。可以说,童年时的每秒每刻都是一个人的重要的段落。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精彩。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是却是很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缝,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秀贞的亲人)。此刻,我不竟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我觉得很奇怪:难道英子不害怕秀贞吗?看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她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而世俗上的快乐,不过是金钱和名誉。
可以说,她的思想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纯洁,像水晶一样透明,像牡丹一样鲜艳。而我们二十一世纪的主人们,随着科技的发展,脑子也越来越复杂了,网络侵蚀了我们大脑的灵魂,使得我们不能像英子一样拥有快乐,童年便在时光的步影中消失了。也许,童年是贫穷的,也是富有的,这样认为的人可以是贫穷的公爵,无知的智者,也可以是最富有的穷人,文化低的工人。
今天我为大家分享这本书,我只要你们与我分享一下珍惜童年的心情。因为我已经六年级了,现在,我已徘徊在童年的十字路口,很快,我即将告别童年,踏上人生的木舟,感受林海音女士缅怀童年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愚骏而神圣的吗?
这本《城南旧事》就像夏浪里的一缕清风,让我知道别错过童年,花儿谢了还会开,太阳下山明天还会爬上来,我的童年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希望《童年》这首歌将在我的心中轻轻地吟唱……永远……
《城南旧事》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就像一支路标,开启了我心灵的道路。它就像太阳的光辉,让我迷茫的心找到了方向。一个“旧”字,就让我感受到它深刻的含义:老屋的瓦片;大河边垂首的杨柳;树下的枯叶;店门上的老门牌;围墙边摆放的破酒坛……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回忆童年,有许多梦一样的故事。读着《城南旧事》,仿佛身临其境:东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和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不管人、物,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去了,消失了。童年的故事,就此破碎,所以,童年的每时每刻都是重要的,快乐的,美好的。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却十分精彩、戏剧化。她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书中,英子遇到了很多的人,其中我印象极深的是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刚开始,我还为英子捏了一把汗;真担心英子会不会被秀贞伤害;后来我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时,不禁泪如雨下——母女俩终于重逢了!秀贞准备带着妞儿去找思康叔,英子就把钻石表盒金手镯送给秀贞……读到这里,我大为感动:小小年纪的英子就懂得关爱、友谊。怪不得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原来是英子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才是无忧无虑的快乐。
当我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读完此书,我深深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感觉我都不会忘记。现在,我已经六年级了,即将告别我快乐无忧的童年。《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所以请大家好好珍惜属于我们的童年。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美好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让我来介绍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童年啊!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是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了。童年美梦,顿然破碎。可以说,童年时的每秒每刻都是一个人的重要的段落。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精彩。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是却是很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缝,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秀贞的亲人)。此刻,我不竟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我觉得很奇怪:难道英子不害怕秀贞吗?看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她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而世俗上的快乐,不过是金钱和名誉。
可以说,她的思想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纯洁,像水晶一样透明,像牡丹一样鲜艳。而我们二十一世纪的主人们,随着科技的发展,脑子也越来越复杂了,网络侵蚀了我们大脑的灵魂,使得我们不能像英子一样拥有快乐,童年便在时光的步影中消失了。也许,童年是贫穷的,也是富有的,这样认为的人可以是贫穷的公爵,无知的智者,也可以是最富有的穷人,文化低的工人。
今天我为大家分享这本书,我只要你们与我分享一下珍惜童年的心情。因为我已经六年级了,现在,我已徘徊在童年的十字路口,很快,我即将告别童年,踏上人生的木舟,感受林海音女士缅怀童年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愚骏而神圣的吗?
这本《城南旧事》就像夏浪里的一缕清风,让我知道别错过童年,花儿谢了还会开,太阳下山明天还会爬上来,我的童年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希望《童年》这首歌将在我的心中轻轻地吟唱……永远……
望采纳!
我看完了林海音著作的《城南旧事》,《城南旧事》里人物有:英子(林海音的小名),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爸爸,妈妈,宋妈,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些人都陪过书中的小主人公——英子在一起,在看第一章的时候,作者介绍了骆驼,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第二章讲了好几个人,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第三章的题目很有趣,是:"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小偷儿跟英子说的,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很可怜,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第四章题目就很明显了,题目是:"兰姨娘."这章里讲的是德先叔和兰姨娘,德先叔是一个大学生,因为那时候要枪毙大学生,于是躲到了英子家里来;后来兰姨娘也来了,雇她的人家不要她了;后来,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走了.
第五章的题目也很新颖,是:"驴打滚儿."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以为林海音要写驴怎样打滚儿的.结果不是;内容主要是,宋妈的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子不见了,宋妈很伤心,宋妈和英子在找小丫头子歇息的时候,看见有人买一种叫:"驴打滚儿"的吃的,那是把黄米面煮熟了,里面包黑糖,再在绿豆粉里滚一滚,很香;找不到小丫头子了,宋妈就骑着驴走了.
最后一章,题目让觉得有些伤感:"爸爸的花儿落了."没错,英子的爸爸去世了,爸爸的石榴掉了,花儿也落了.
《城南旧事》一本很好的书,悲悲喜喜,快快乐乐,都在这本书里展现了,从喜到悲,这本书让我们体验到了生活中的悲欢离合,是一本你看完了放不下,还要看一遍的书.
文章标题: 大家有只记得小说的故事情节,但最后终于找到这本小说的吗,是一种怎样的心情
文章地址: http://www.xdqxjxc.cn/gushi/150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