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第一人称”我“叙述故事,这样写小说好不好?
看你写什么样的故事类型,如果是破案冒险类的故事能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但是也会有视角带来的故事叙述局限性,不过推理故事也有利用这样的视角盲点来设置诡计的。但是绝大部分的长篇故事都不太可能只用第一人称视角来叙述,可以使用转述别人的故事来改变视角增加故事的完整度。比如:福尔摩斯、盗墓笔记都是第一人称兼有其它人称的形式。
而多角色、多线发展的故事就比较适合用第三人称来写,毕竟“我”不太可能经历完所有的事情。这类故事很多就不举例了。
在写作难度上第一人称的“我”如果性格、经历和作者本人相似的话,难度会较低,但如果性别都不同的话就比较容易出现问题,比较男性和女性看事情的方式是有区别的。这种情况下用第三人称来写就比较简单。
另外用第一人称来写小说还要写出主角的思维方式、观察方式,考虑“我”获得信息的可能性。这些在用第三人称叙述时不需要担心的问题,在用第一人称叙述时就会变成故事合理性的关键。
总之故事如何天马行空都可以,但是逻辑上的合理不能丢,然后就是有趣。只要能做到这点用哪一种人称来写都没有好坏之分,区别在于你想让读者看到怎样的一个故事。只要你想,用第二人称也是可以的,《魔王爸爸的十六封信》就是用第二人称写的,十分有趣。
以上是我对写故事的一点浅薄见解,希望对你有帮助。
好啊,我的《清穿之庶女将军》就是用第一人称写的小说。
小说重要的是剧情,只要剧情足够吸引人,第几人称都没有关系。
根据别人的喜欢吧
根据个人的喜欢
规则类怪谈用什么软件写
WPS软件。
体积小,Office基本上都是几百MB,WPS安装包至今不超过100MB。WPS模板素材多,适合中国人的习惯。
WPSOffice是由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办公软件套装,可以实现办公软件最常用的文字、表格、演示,PDF阅读等多种功能。
编导 编写故事能用第一人称吗?
笔试时 给关键词编故事 能用第一人称叙事吗?可以,第一人称,给人以历史,成长,亲切感,像是你到了一个地方,听那个地方的人,给你讲故事……
当然可以,只要你不出现真实的姓名就行,并且以第一人称叙事会显得故事更为真实,更容易打动人
可以的 只要你不出现真实的姓名就行 第几人称都没有关系 只要故事写得好就行
给经典第一人称的恐怖小说????
谁介绍几部以第一人称写的恐怖小说。看清楚是【第一人称】的小说,不是第三人称的小说!!!!!!!!rn 大家介绍几部让我参考参考 谢谢哈!!!!!!校园怪谈
鬼吹灯
鬼吹灯 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 ...........贝克街的歌谣............应该还不错 不知道你看过么
用第一人称写小说有哪些技巧
第一人称写作技巧杂谈:
1.情节的推动和悬念的设置。
在第一人称的书里,我始终是推动故事的主力线索,所以我的出现必须要谨慎,出现的
时间,地点和人物还有发生的事件都需要有周密的安排,让这些东西于情节的主线香关
联,实际上,我们想想那些第一人称的解迷游戏的剧情,就会明白,我到达一个新的场景,必然会发现推动情节的因素,比如发现一些秘密的文件,找到一个关键的道具,又或者见到一个关键的npc 得到必要的情报,没有一个新的场景是无用的,小说的要求则更加高,不单是场景,我目睹的,经历的东西都需要融入故事的发展。
喜欢玩这类游戏的朋友也知道,游戏进行一段就会出现一个很难缠的小boss,或者发现一个很难的问题无法解决,而必须要回到以前的场景寻找线索。这就是高潮的设置了,
这种手法,对第一人称的写作很有借鉴意义。在适当的时候给于我一个难以应付的敌人,或者无法独自解决的问题,同样能提起读者的兴趣。
在推动情节的发展方面,郭兼雨大大给出了两个方法,我们可以借鉴。
一、亲身经历类
“卫斯理”,小说中的第一主角,大部分故事都是“我”的“亲身”经历。虽然“我“是无可争议的主观视角,但却并非是单一视角。
当情节发展进入卫斯理视线的“死角”时,倪匡便会巧妙地切换镜头,插入其他人的视角。
在“卫斯理”身边,扮演这个第二视角最多的便是“我”的妻子白素。象在《天外金球》中,前半部分是完全是白素的独身冒险,至后半部分,“我”才珊珊来迟,正式切入第一人称写作。
除了白素,陈长青、温宝裕、小郭(我吗?)、红绫等人在不少作品之中,都或多或少扮演过这类“辅助视角”。
辅助视角也不只限于一个,更可以是“多视角”,在《电王》之中,便曾插入过三个“辅助视角”。
这种“第二视角”或“多视角”的互补,虽不致将第一人称写作“主观性”强“客观性“弱(甚至无)的弊病完全化于无形,但相对于那种独沽一味的第一人称写法,已高明许多。
许多网上第一人称的作品,作者就是没有倪匡这种胆量与能力,不敢混用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写作,误以为一切情节只能局限在“我”的左右,束手束脚之下,当然会有越写越伤神之感。
二、转述经历类
在这部分故事中,“我”的参与程度并不多,徒有主角之名而无主角之实,只是以一个旁观者或旁听者的角度去记叙整件事情。最多,是对整个事件起到一些推动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小说便明显有第一人称之名而无第一人称之实,说穿了,实际上是在以是第三人称写作。因为“我”的存在与否,并不影响情节的发生与发展。“我”如同话外音,又象是一些小说中的“注”,只是起到补充说明与解释的作用,以及为故事划上一个句号。
在《黄金故事》,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虽是交叉使用,但“我”并没有在故事主干中出现,张拾来与银花儿的故事已可独立成文,“我”之所以会出现,主要是根据所见与他人进行一些讨论、猜测。
由“我”在引述、转述他人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时,就要多花一些心思了。最简单的自然是“对话式”(如《木炭》),此外还可以摘录日记(《沉船》)、节录小说(《背叛》)、描写录像所见(《黄金故事》)、记录录音所闻(《寻梦》),等等。
第一人称的悬念并不难设,因为我看不到,听不见的地方都可以成为悬念,关于这个问题,魏文成大大更是介绍了一种第一人称滞后的写法,让人拍案叫绝:
第一人称滞后简单的说,就是你对已经过去的事情是相对全知的,因此你可以选择主人公(第一人称)的推测,旁白视角来进行相对全面的描写。就是当我进行“回忆”的时候,我是以我自己为第三人,讲述我自己,必要的话,你可以改变这个回忆的久远性,这个事情很可能就发生在上一秒钟。
这种写法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就是这个事情必须要已经发生的,但是我是否经过可以不论。第二:我的分析描写应该是我对我自己说的,这只是一种对情况的推测,可以正确也可以错误,不能作为结论。
大家可以看出,这种写法对设置悬念是很有帮助的,因为,我的猜测和接下来的行动,可以构成最强烈的转折。举个例子:
我轻轻的打开家门,想给也许正在书房上网的她一个惊喜,没想到触入我眼帘的竟然是一对棕色的皮鞋,它就这么歪歪扭扭躺倒在地板上,旁边陪伴它的是满地的杂物,而它们本应该放在客厅那张大理石桌子上,还有一些花瓶碎片和沙发上的抱枕,她那米黄色的套裙从一边被扯开,正无奈的望着我。家里遭贼了么?我略略抬头,粉红的颜色让我触目惊心,她最喜欢的那套内衣被撕成了碎块,灰色的丝袜被拉成长条,随便的抛在一旁,耳边似乎响起了她痛苦的呻吟,眼前浮动出她挣扎的身影,她反抗着歹徒的暴行,从沙发滚到了地下,又被歹徒抱了起来,摔在桌子上,慌乱间扫掉了桌上的东西,歹徒淫笑着一把拉开了她的套裙,漂亮的内衣被撕的粉碎,她踢打的双足打翻了桌边的花瓶,劫材还要劫色!我怒火中烧,随手操起一张凳子,朝丝袜指向的卧室,冲了过去!
(大家不要对号入座,这段只是肥肥随手敲的)
这段算是的第一人称滞后写法,作者通过自己看到的东西进行推测和思考,最终得出结论,但是这个结论并未得到证实,只是我自说自话而已,我们在这里就可以一个大的转折,也许是个劫材并还要劫色的盗贼,又或者我的妻子和她的老情人约会,两人太过激动,而造成了客厅的景象,甚至我的妻子都不在其中,不过两个误入的小情人,不愿意搞坏自己的衣服,穿着我妻子的衣服玩强奸游戏,真实悬念无限,转机不断啊。
在第一人称的写作中,为了严谨,其实也可以作为故事设置,而我的这个旁白可以有“偏见“。我的全知仍可以是假象。
反正个人不建议用第一人称写小说,至于原因,你看看现在的小说,特别是网络小说,十个人中,九个半都是用第三人称,要是用第一人称好的话,为什么都用第三人称?也许你觉得大家都是随大流,没创意,我要做一个独一无二自己,我要是鹤立鸡群,我要写的和别人不一样。
那你有没有想过这一个问题,网络小说发展这么多年了,网络上的题材基本已经成熟了,为什么大家都用第三人称,因为这都是用扑街扑吐血,血淋淋的教训换来的经验,大家都在用的套路就是也是经过了无数扑街总结出来通往成功的唯一路子
想要创新,不要紧,建议在大家总结出的路子上创新,不要自己凭空创新,基本你能想到的,大家都印证了很多次了,要是成功的话,早就成了经典和套路,至于现在没有出现的,不是别人没有想到,而是都是失败
再一个再忌讳就是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穿插使用,不想扑的很惨的话,最好不尝试这个死局。
文章标题: 能否以第一人称写规则怪谈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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