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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想让主角死做了哪些丧心病狂的事

时间: 2022-06-10 00:01:12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89次

作者不想让主角死做了哪些丧心病狂的事

打算写虐心古风小说,想让男主角去世来着。。。所以想问下死法有哪些(战死之类的)

服毒,上吊,投河,跳楼,割腕

病死 饿死 渴死 累死

冻死、淹死、吓死、困死、哭死

切腹

关于战争的可以用以下几种,假设男主被虏,作为战俘~~~
1。<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2。<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3。<车 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 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4。<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5。<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6。<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7。<烹 煮>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8。<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9。<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10。<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11。<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12。<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鸠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13。<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14。<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15。<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16。<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17。<梳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根据场景,还有整篇小说所讲的内容,这样才能给读者产生读感
咱两距离200米!你来国奥健身会所门口,
中毒毒死,被内奸害死什么的,这个要配合自己写的小说内容来吧。。。。。
吃饭噎死,喝水呛死,抽烟熏死,游泳淹都还不错┏ (^ω^)=☞噢耶

急死了!!~~

谁能给我一份中文系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好急啊,而且我不会写,我写的论文是“从《檀香刑》看莫言小说的叙述视角”,拜托能人帮我一把!!
作家莫言潜心五年完成的长篇新作《檀香刑》,标志着其创作的重要转向,由先锋实验转向民间,转向传统,在其创作道路上具有重要意义,这是继余华之后又一位当今小说大家的成功转向,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它也是新世纪中国文学创作走向的一个路标。莫言对魔幻现实主义和西方现代派小说的有意识排拒,对本土创作资源的自觉吸收和再创造是个耐人寻味的话题,而《檀香刑》丰瞻的意蕴内涵和精妙的叙事艺术对读者构成一种挑战,它具有多重阐释的可能性,这种挑战不仅是指解读上的困惑,也是指触目惊心的血淋淋文字对读者神经的一种折磨、考验,甚至是对阅读行为本身的一种挑战,因为它更多的是诉诸人的听觉,是声音的艺术,是“一种用耳朵的阅读,是一种全身心的参与”。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尝试分析这部小说。

刑场狂欢

还记得令莫言声誉鹊起的小说《红高粱》中剥人皮的场面,它那津津乐道的文字为人所诟病,岂料此后,暴力、血腥、死亡成为先锋作家的共同嗜好,俨然文坛一大时尚。与《檀香刑》中蔚为大观的刑场刑罚相比,剥人皮表演实在是莫言的牛刀小试,偶露峥嵘,也许莫言是当代“刑场文学”的始作俑者?中有余华的《往事与刑罚》、《一九八六》、《现实一种》和王小波的《时代三部曲》的推波助澜,至《檀香刑》才集“刑场文学”之大成,叹为观止。

小说中有六大刑场处决场面:赵甲看刽子手处决犯人;刽子手余姥姥腰斩国库库丁;余姥姥和赵甲到宫内,在皇帝面前用“阎王闩”处死太监小虫子;赵甲斩首“戊戌六君子”;赵甲凌迟刺杀袁世凯未遂的钱雄飞五百刀;赵甲给孙丙上檀香刑。行刑的场面越来越壮观,行刑者的技艺越来越炉火纯青、出神入化,小说接连不断地蓄势、铺陈,直至上演了一场惊天动地的檀香刑。莫言以神来之笔如庖丁解牛恢恢乎游刃于历史、权力、民间、人性间,酣畅淋漓地解剖了纠结在刑场行刑之上的权力、历史的幽深晦暗,刽子手处决犯人之时正是莫言剥离权力、历史之时。《檀香刑》以刑罚命名,书中的种种行刑场景无疑是华彩乐章,它们展现了“权力的微观物理学”的奇异运作、“政治躯体”的充分表演、历史书写的吊诡和刑场(广场)狂欢节对权力的颠覆。

无论是咸丰、慈禧、袁世凯还是德国总督克罗德,他们极尽刑罚之能事,无非是显示权力的神圣不可侵犯及对围观者的震慑以起到杀一儆百巩固权力的意图。如果说皇帝的肉体是有形物质和无限权力的二元性的复合物,是权力过剩的肉体,那么,作为皇帝对称而颠倒的形象的罪犯,其肉体就是显示权力匮乏的微不足道的肉体。(1)因其微不足道和任由处置、宰割的处境,戊戌六君子、钱雄飞、孙丙的肉体就成了统治者想方设法演练权力的所在。正如福科所言,在过分的酷刑中包含着一整套的权力经济学。它将胆敢践踏法律的臣民与展示具有威力的全权君主之间的悬殊对比发展到极致。它用罪犯的肉体来使所有的人意识到君主的无限存在。因此,酷刑极刑又是一种延续生命痛苦的艺术,它把人的生命分成上千次的死亡,在生命停止之前,制造“最精细剧烈的痛苦”。(2)这一意图和死亡降临的无限延宕使行刑成了可量化、可控制、可调节的制造痛苦的行为艺术,根据肉体效果的类型、痛苦的性质、强度和时间与罪行的严重程度,罪犯特点的不同,这个行为艺术的每一次表演各异。这种酷刑的残酷性、展示性、仪式化、力量悬殊的演示等特点使之具有了”观赏性”,满足了统治者看一场独一无二的大戏好戏的心理,统治?咴?B style='color:white;background-color:#880000'>看戏之中体味自身权力的至高无?这种观看需求刺激了刽子手赵甲的想象力、创造力、表演欲,使刑罚不断花样翻新精益求精。

在公开处决中,旁观者和围观的民众是行刑不可缺少的主角,他们是权力威慑的对象,统治者从他们的?B style='color:black;background-color:#ffff66'>从持性俅窝橹と�Φ耐�ξ薇群妥陨淼闹粮呶奚稀9糇邮执�鎏�嗪颓�鄯墒?旁观的太监、宫女、大臣、新军官兵吓得面如土色,胆战心惊。但是对围观的草民百姓而言,由于处于权力辐射的边缘,这种威慑已效力甚微,他们怀着强烈的好奇心趋之若骛地奔向刑场,是为了看一场大型戏剧仪式,一场酷烈的人生景观,“在那里他们能够发现有罪和无罪,过去和未来,人间和永恒的秘密。观众所感兴趣的是揭示真相的时刻:每一个词语,每一个哀号,受难的持续时间,挣扎的肉体,不肯离开肉体的生命,所有这一切都构成了一种符号。”(3)这是福柯的剖析。“所有的人,都是两面兽,一面是仁义道德、三纲五常;一面是男盗女娼嗜血纵欲。面对着被刀脔割着的美人肉体,前来观刑的无论是正人君子还是节妇淑女,都被邪恶的趣味激动着。凌迟美女,是人间最惨烈、凄美的表演。观赏这表演的,其实比我们执刀的还要凶狠。”这是余姥姥行刑数十年,杀人数千才悟出的一个道理。在刽子手和犯人联袂演出的大戏中,犯人现出瘫倒在地的孬种相,看客们就鼓噪鼓动加油,让他扮演一个英雄好汉(第一场刑罚),刽子手余姥姥腰斩犯人失手,犹如名角唱破嗓子,他们就喝倒彩、起哄,以至余姥姥在凌迟美人时担心,如果活儿做得不好,愤怒的看客就会把他活活咬死。莫言笔下的看客与疾首蹙眉的鲁迅先生笔下愚昧麻木的看客迥然不同。莫言笔下的刑场景观与国民劣根性无涉,看客们的出色表演,使本来只应显示统治者威慑力量的处决仪式,变成一个狂欢节庆典,法律被颠覆,权威受嘲弄,罪犯成英雄,是非荣辱、权力秩序及其符号均被颠倒。(4)

而小说的狂欢景观的极致无疑是檀香刑的行刑过程。这场声势浩大的狂欢以乞丐们过叫花子节援救孙眉娘为序幕,他们穿着五颜六色服装,涂脂抹粉,唱着猫腔在县衙前游行,其颠倒调蕴含了狂欢节的精神特征:“头穿靴子脚戴帽,儿娶媳妇娘穿孝,县太爷走路咱坐轿,老鼠追猫满街跑。”狂欢式的世界感受的核心,是交替与变更的精神,死亡与新生的精神,摧毁一切与更新一切的精神,在狂欢节的时空中遵循的“快乐的相对性精神”对社会意识形态、等级制产生一种颠覆作用,而诞生了一种消除等级的平等对话的狂欢节意识形态,它具有变易性、多义性、反约束主义,巴赫金的狂欢化诗学理论就衍生于欧洲古代的民间狂欢节游行。孙丙被押在囚车里赴刑场游行,将狂欢表演进一步向高潮推进,这是他最辉煌的演出,他边走边唱,将自己想象成岳飞,威风浩荡,在唱词中他鼓励乡亲们揭竿而起,保卫家园。大街两旁的万千百姓学猫腔猫调为他唱和,袁世凯等吓得面如土色。在他受刑时更是引吭高歌,万猫合唱,在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漫长酷刑中,高密东北乡的猫戏班子在升天台对面的戏台上,上演了一场万众若狂、轰轰烈烈的刑场大戏,杀气腾腾的刑场变成了群猫嗥叫、百兽率舞的天堂,他们沉浸在癫狂、狂欢之中置生死于度外。刑场上的狂欢节使孙丙成了流芳百世的大英雄。

人生大舞台,猫戏班班主孙丙的演艺生涯到了兴办义和拳筑神坛抗德才是本色当行,已臻化境,他的岳飞岳元帅服饰扮相,率领乌合之众打德国鬼子的过程表明他一直处在演戏狂欢之中,在小说结尾,他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戏…演完了。”孙丙当之无愧的成为伟大的表演艺术家。

莫言在中国小说家中是最有狂欢气质的一位,他具有残酷的天才禀赋,他的奇诡想象,汪洋恣肆的文笔常常令人惊叹不已,其小说每有神来之笔,鬼斧神工,展示了一个令读者悸动、颤栗的世界,令人在阅读的快感中伴有生理的恶心和精神上的震撼,这是奇异的阅读体验。不妨把莫言、余华、王小波的刑场刑罚文字做一番比较,余华以冷漠、不动声色的叙述,以犀利、直抵内里的文字,刀刀见“红”,敞开历史的悖谬、存在的困境及人性之恶,余华是一位冷面杀手。王小波的《寻找无双》、《红拂夜奔》、《2021》等小说以游戏笔墨、闹剧色彩、插科打诨文字将刑场行刑狂欢化,戏谑化,以解构权力,刑场是权力专制收缩到顶峰的所在,是毁灭死亡之所,而受刑人却以辱骂、笑声、性游戏,消解、颠覆社会意识形态和权力政治,刑场成了死亡与新生、摧毁与更新的分界线,受刑之躯以其”贬低化”、”低等肉体层面”的颠覆性力量,显示了它们“正反同体”的躯体政治学特征。王小波的死亡游戏以快乐的自由的相对性精神把铁板一块的世界图景敲开一道裂缝,进入快乐的通道,在死气沉沉的残酷杀戮的刑场上回荡着阵阵快活的笑声。在狂欢节的诙谐中,“整个世界都以可笑的姿态出现,都被从它的诙谐方面,从它可笑的相对性方面来看待和接受”(5)这种诙谐是正反同体、矛盾统一的,它既快活又讽刺,既肯定又否定,既促使旧的破产又催发新的诞生。王小波是个嬉皮笑脸的老顽童。同样是狂欢,莫言的刑场行刑文字却铺张、酷烈、暴虐、暴殄天物,血肉纷飞,他调动一切感官感觉,非得将”活儿”做得惊天地泣鬼神不可,否则就似乎无法与他搭建的“巨大行刑台”相匹配,他写尸首异处的人头,腰斩后的人体上半身的种种情状,凌迟、檀香刑,炫技斗奇,酣畅淋漓,快意无比,无所不用其极。我们甚至能够感受到写作者快意犹如行刑者,他的笔犹如凌迟三千刀的刽子手手中锋利无比的尖刀,挥舞得刀光闪闪杀气腾腾血雾弥漫,而犹如刑场边上的围观者的读者分明也感受到几分受刑的恐怖,这是作者的权力施控。莫言的刑场行刑文字自此可以封笔了。

追溯莫言创作此作的诱因,也许因为他中鲁迅先生的毒太深,当他还是一个纯洁的少年时,读到了鲁迅的《铸剑》,“感到浑身发冷,心里满是惊悚,那三颗在金鼎的沸水里唱歌跳舞追逐啄咬的人头,都在我的脑海里活灵活现”,后来,“看到汤锅里翻滚着猪头,就联想到了那三颗追逐啄咬的人头,而我从小就将自己幻想成身穿青衣的眉间尺。”(6)自此莫言失去了纯真,进入了“魔怔”状态,《檀香刑》何止写了五年,其创作历史已有二十余年矣。美国学者王德威对鲁迅的“砍头”文字曾有精彩的论述,指出他的《铸剑》、《阿Q正传》等小说流露出狂欢节气息,流露出创作者自己对死亡和人心灵的幽暗面不由自主的迷恋,和非理性的奇诡曲折的恣肆快感。(7)在这一点上,莫言是鲁迅的传人。也许我们有必要条分缕析地梳理一下中国现当代文学中的“刑场文学”。

历史民间

“历史”无疑是这部小说的主题词,只不过它书写的是另类历史:刽子手的行刑史,刽子手和民间话语共同创造的历史,精英知识分子的溃败史。

刽子手赵甲是个独一无二的文学形象,小说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该人物的支撑。小说写出了他杀人逾千行刑数十年的行刑史和心理情感的畸变史。他狂妄、卑微、猥琐、倨傲、偏执,他既冷漠无情又良心未泯,小说中表现了他到宫内行刑的恐惧,处决六君子时的悲悯、柔情、感动,凌迟钱雄飞时的惭愧、紧张、恶心,处决孙丙时的颐指气使、得意忘形、极尽铺张之能事等多角度多侧面的心理情感。这是一个有血有肉有骨的刽子手形象。

他的性格中最突出的一点是丧心病狂的偏执,这使他行刑数十年不懈的追求杀人艺术,杀人之道,不断地调动他作为一个刽子手的想象力、创造力和智慧,他是一个“行为艺术家”。他把受刑者的凄厉尖叫看作是高明的乐师制造出的动听音响,他砍头时能感觉到刀人一体,他凌迟时能根据犯人的性别、体质精确地设计下刀的位置、间隔,他能意识到不同肉体的不同质感影响到行刑的完美与否,檀香棒打进孙丙的身体时,他眼睛笑成一条缝,他听孙丙的尖叫,像听人唱戏。他又像名角一样有强烈的舞台表演欲。他有刽子手的独特逻辑和思维方式,他认为自己用高超的技艺向六君子表示了敬意,他认为檀香刑是世界上最精彩的刑罚,名称典雅、响亮,外拙内秀、古色古香,行刑精致讲究,西方的刑罚望尘莫及,他要让行刑完美无比,不能让洋鬼子看笑话。在他心里分明是担当为国争光发扬中国文化的使命。

赵甲有着自觉的权力意识,执刑杀人时他把自己看作是神,鸡血涂面行刑时他不用给皇帝下跪,这是他的特权。在他眼里自己是庄严神圣的国法的象征,至高无上,是皇上皇太后的代表。权力意欲假他之手使犯人屈服,他和犯人之间的对峙、较量、冲突,就是权力和反抗者之间的短兵相接。“公开处决不仅伴有一整套庆祝胜利的仪式,而且还包括一种冲突的场面,后者是单调的进程中的戏剧核心。这就是刽子手对受刑者的肉体的直接行动。”(8)凌迟钱雄飞五百刀是他的杰作,但他在大义凛然的受刑者面前产生了惭愧、紧张、反胃、倦怠、心神不安等生理心理?B style='color:black;background-color:#ffff66'>从?从此他还落下了一种动辄双手灼热如火烧的怪病。这象征了权力和反权力者关系的吊诡之处,权力在无所不用其极地戕害、摧残犯人肉体时,意图宣告它至高无上的威严,却恰恰表明它的无力、懦弱、色厉内荏,它用这种方式妄图征服犯人的精神、思想,也可以说正因为它征服不了反抗者的思想才穷凶极恶的毁灭犯人的肉体,赵丙行刑的过程其实是权力失败的过程。

但是,赵丙却因之受到皇太后皇上的召见、赏赐。官封七品,这是刽子手所能达到的辉煌人生。刽子手辉煌的行刑史又造就一个更加轰轰烈烈世代传诵的民间史,这是历史的奇诡莫测之处。赵甲把檀香刑看作是对自己“一世英名”的维护,他更有明确的大历史意识,他有意识地参与到创造历史之中去,他几次三番表白让孙丙流芳百世、千秋壮烈,他创造了檀香刑这一奇迹,它的奇特、残酷、漫长,浓墨重彩大肆渲染地塑造了一个新的孙丙,“他已经成了一个圣人”;“他多活一天就多一分传奇和悲壮,就让百姓们的心中多一道深刻的印记,就在高密的历史上也是在大清的历史上多写了鲜血淋漓的一页。”这是一场刽子手和受刑者配合默契联袂演出的亘古大戏,谁能说刽子手不是历史的创造者?谁能说这里没有权力的颠覆、民间英雄孙丙的大获全胜?

刽子手赵甲成为历史的创造者明白无误的建立在他的杀人艺术家的追求上,而民间英雄孙丙的百世英名却靠了赵甲的刑罚,刑场上他的慷慨悲歌、尽情尽兴表演和民间话语的流布、传播。孙丙英勇抗德的事迹不见于正史、官方史,当地百姓却把它编成猫腔调广为传唱,他受刑的情景也在口口相传中不断的加工渲染成一个传说、传奇、神话,显示了民间话语缔造历史的神奇之功。福科认为:“传单、小册子、史书和冒险故事所描述的罪犯就是这种黑道英雄或认罪的罪犯、正义或不可征服力量的捍卫者,在把他们当作反例的警世道德说教的背后隐藏着关于冲突和斗争的完整记忆。一个罪犯死后能够成为一种圣人,他的事迹成为美谈,他的坟墓受到敬仰”;“这也是为什么民众对那些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非法活动的民间传说的东西兴趣盎然的原因。”(9)这里,又存在着民间话语和民间文化心理及民间历史记忆的关系问题,正是后者的质朴、底层意识、对受害者的亲和力,对当权者的天然的排斥心态,对历史记忆的民间情怀和本真立场及对历史真实情景的还原才使得民间话语在特定历史时空和人群中成为主流话语和历史的言说。

但是,民间话语在尽情渲染受刑者的大义凛然浩然正气的同时,也给统治者和刽子手耀武扬威的口实,显示了民间话语的驳杂和两面性。戊戌六君子受刑的行状被各种版本的传言渲染得神乎其神,他们以此对六君子的人格表达了敬意,但也为刽子手带来了巨大声誉,甚至传到宫内慈禧的耳朵里,才有了一个刽子手受赏加封的巨大荣耀。在此,统治者置民间话语的“革命性“而不顾,却大大强化、突出它的对杀人技艺的津津乐道上,也就是对权力施暴的干净利落、速度奇快的猎奇上,这又表明民间话语无力的一面。

小说中还有另一种历史的书写,就是精英知识分子的溃败史。戊戌六君子变法失败遭斩首,留日归来的钱雄飞刺杀袁世凯未遂遭凌迟,两榜进士高密县令钱丁的夹缝人生。整个中国近现代史何尝不是精英知识分子屡战屡败壮志未酬无力回天的历史?小说中这三类人物的命运遭际未尝不是中国近现代知识分子历史命运的一个缩影。其中,钱丁的生命形态、精神世界、存在困境,在小说中表现得最为饱满、丰厚。金榜题名时,他意气风发,想为国家建功立业,但宦海险恶,他抑郁不得志,心境黯淡,放任物产丰饶的高密,他又志气昂扬、精神健旺,与老百姓打成一片,但他很快意识到在黄钟毁弃瓦釜雷鸣之世,只能随波逐流、独善其身。他是一个受制于环境缺乏强劲意志的知识分子,同时又是一个正直正派、有情有义、体恤民情、不趋炎附势、不合时宜不识时务的人。对洋人在高密犯下的滔天罪行,他义愤填膺,星夜奔驰,为民请命,自杀未遂后,他前去劝孙丙归案,又产生了挽狂澜于既倒,拯万民于倒悬的历史责任感。在面临洋人破城,生灵涂炭的紧急关头,他又挺身而出,只身入城,劝孙丙投降,随即而来的无情现实彻底摧毁了他的英雄气概,暴露了他的幼稚、天真。他是小说中唯一一个反躬自问,有着自省意识的人物,这也是知识分子的典型特征,?诼沂辣渚种�?他意识到自己唯唯诺诺、委曲求全、首尾两端、瞻前顾后、窝窝囊囊,缺乏舍身求仁、手刃奸臣的勇气。转念间他又对袁世凯对自身前途抱有一丝幻想,旋即他又意识到自己的卑鄙愚蠢,在孙丙生死的问题上,他尴尬、无奈、左右为难,在洋人、官府、和民众之间他举棋不定,直到德国人在刑场上再次滥杀无辜,夫人殉死,他才幡然醒悟,毅然决然的与刽子手赵甲、受刑英雄孙丙同归于尽,打破洋人的美梦。这是一代士子的悲歌。

复调腔调

音乐上的复调是指同时展开两个或若干个声部(旋律),他们尽管完全合在一起,但仍保持其相对的独立性。它的基本原则是各声部平等,任何一个声部都不能超越其他,任何声部都不能充当简单的伴奏。米兰?昆德拉认为,运用音乐复调理论进行小说创作是奥地利作家布洛赫的革命性创举,而精通音乐的米兰?昆德拉无疑进一步把这种小说结构法发扬光大。这种小说结构模式中国传统小说中不曾有过,它是西方小说的独擅专长。《檀香刑》成功地借鉴了这种结构法,

小说中的凤头部和豹尾部运用第一人称有限视角叙述,眉娘浪语、赵甲狂言、小甲傻话、钱丁恨声…形成巴赫金所言的众声喧哗多音齐鸣的效果,将不同的情感空间并置、拼贴在一起,它遵循了一种音乐对位法的美学原则。狗肉西施眉娘的叙述夹杂着谚语、俗语、俚语、歇后语、顺口溜、戏文、粗话,活脱脱一个泼辣、大胆、放浪、热情、爽快的山野村姑的口吻;小甲傻话,是一个不谙世事不通人情傻里傻气的童声叙述,尽管他是个身强力壮的屠夫,成年人,他眼里的世界却是变形的、怪诞的、不可理喻的,?B style='color:black;background-color:#ffff66'>从薅鄄换�⑸裰俏纯��志哂谐�8兄�暮⑼�?B style='color:white;background-color:#00aa00'>莫言的专擅胜场;钱丁恨声,是知县钱丁醉酒面对夫人说的一番肺腑之言,他用文绉绉的官话雅言,拿腔作调又语无伦次地诉说着自己遭受的深重侮辱和他的愤懑、怨气、委屈。这一部分顾盼生姿、灵动飞扬。凤头部和豹尾部各章有个大致的时间前后相继性,中间又运用了倒叙、插叙、预叙、复叙、叙事中有叙事,每个叙述人叙述的事件时间跨度数十年、半年、几天、一天、半天不等。莫言相信一个作家的风格指的是他独特的叙述腔调,它包括叙述的语言,习惯选择的故事类型,处理故事的方式,叙述故事时运用的形式等全部因素所营造的那样一种独特的氛围。《檀香刑》猪肚部运用了全知全能叙述,叙述者时而柔肠寸断语意绵绵地描绘爱情魔力,时而语带诙谐地表现民间风情,时而纤毫毕现绘声绘色地渲染毛骨悚然的行刑过程,时而纵横捭阖展现壮观场面,地点时而高密时而天津时而北京,时间从戊戌年到1900年,时空纵横交错,全方位地展示了檀香刑前有关的方方面面。这一部分内容饱满、丰厚、阔大。语言挥洒自如,“制造了流畅、浅显、夸张、华丽的叙事效果”。豹尾部叙述了几天里的行刑过程,第14章,赵甲叙述刑前准备,第15章,与此同时,眉娘和乞丐们的援救孙丙过程,第16章,孙丙上刑场,第17章,小甲叙述上刑过程,事件时间一上午,在全书中最短,却占了10节,28页,这是全书节数最多叙述节奏最快的一章,这种深层处理突出了行刑的紧张、刺激,用愚钝的小甲的视角展开叙述,使之尽可能地摒除主观色彩,专注于过程、场面的物化、客观化、自在呈现,最后一章,钱丁叙述从上刑到手刃孙丙四天内的情景。这一部分干脆、利落、劲道十足、嘎然而止。

小说叙述上最突出的特点是猫腔戏《檀香刑》戏文的大量融注、韵文和戏剧化效果的追求。叙述的腔调在此很大程度上又可理解为猫腔猫调的群猫嗥叫,赵甲狂言化用猫腔《檀香刑?走马调》,小甲傻话、放歌,化用猫腔中的娃娃调,眉娘诉说是长调,赵甲道白是猫腔中的道白与鬼调,钱丁恨声是醉调,知县绝唱是雅调。不同的猫腔调好比宋词的不同的词牌,规约人物身份,叙述内容,感情表达方式。

由此形成了小说的音乐美,这是说唱艺术的小说,莫言早期小说《民间音乐》曾受到孙犁老人的赞赏,其长篇小说《天堂蒜苔之歌》用说书艺人瞎子张的唱词串连篇章,直至《檀香刑》方悲歌欢歌绝唱,一唱三叹余音绕梁,联想到少年莫言在某个瞬间,忽然茅塞顿开引吭高歌一串怪调异音时,莫言在音乐上的秉赋已经崭露头角,或者说,莫言在用文字创造美之前已经在用声音创造美了,以至在文革初期的几年里,半个县的孩子都学会了他那“呜哩哇啦嘻哩吗呼”的唱腔,现在,他的“唱腔”唱遍了全国,却没有人能模仿的来了。
你的论文题目重点论述的是“叙述视角”,这要联系到莫言的创作风格,所以你必须多读两篇他的小说。同时上网收集一些关于莫言小说的评论。
这样一篇论文没有个6000字是没办法说清楚的,再说毕业论文是提升自己能力的工具之一,不要光靠大家。
我当初的毕业论文是《由司马迁的<史记>看新闻真实性》,为了这个我收集的资料就打印了几十页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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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学!就会了!!
太难了,我也不会.

《堂吉诃德》中的主人公做了许多荒唐的事,请叙述其中的一件

还有一个:rn简述《堂吉坷德》中一个“战争”的场面rn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这时候,他们远远望见郊野里有三四十架风车。堂吉诃德一见就对他的侍从说: “运道的安排,比咱们要求的还好。你瞧,桑丘·潘沙朋友,那边出现了三十多个大得出奇的巨人。我打算去跟他们交手,把他们一个个杀死,咱们得了胜利品,可以发财。这是正义的战争,消灭地球上这种坏东西是为上帝立大功。” 桑丘·潘沙道:“什么巨人呀?” 他主人说:“那些长胳膊的,你没看见吗?那些巨人的胳膊差不多二哩瓦长呢。” 桑丘说:“您仔细瞧瞧,那不是巨人,是风车;上面胳膊似的东西是风车的翅膀,给风吹动了就能推转石磨。” 堂吉诃德道:“你真是外行,不懂冒险。他们确是货真价实的巨人。你要是害怕,就走开些,做你的祷告去,等我一人来和他们大伙儿拼命。” 他一面说,一面踢着坐骑冲出去。他的侍从桑丘大喊说,他前去冲杀的明明是风车,不是巨人;他满不理会,横着念头那是巨人,既没听见桑丘叫喊,跑近了也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只顾往前冲,嘴里嚷道: “你们这伙没胆量的下流东西!不要跑!前来跟你们厮杀的只是个单枪匹马的骑士!” 这时微微刮起一阵风,转动了那些庞大的翅翼。堂吉诃德见了说: “即使你们挥舞的胳膊比巨人布利亚瑞欧的还多,我也要和你们见个高下!” 他说罢一片虔诚向他那位杜尔西内娅小姐祷告一番,求她在这个紧要关头保佑自己,然后把盾牌遮稳身体,托定长枪飞马向第一架风车冲杀上去。他一枪刺中了风车的翅膀;翅膀在风里转得正猛,把长枪迸作几段,一股劲把堂吉诃德连人带马直扫出去;堂吉诃德滚翻在地,狼狈不堪。桑丘·潘沙趱驴来救,跑近一看,他已经不能动弹,驽骍难得把他摔得太厉害了。 桑丘说:“天啊!我不是跟您说了吗,仔细着点儿,那不过是风车。除非自己的脑袋里有风车打转儿,谁还不知道这是风车呢?” 堂吉诃德答道:“甭说了,桑丘朋友,打仗的胜败最拿不稳。看来把我的书连带书房一起抢走的弗瑞斯冬法师对我冤仇很深,一定是他把巨人变成风车,来剥夺我胜利的光荣。可是到头来,他的邪法毕竟敌不过我这把剑的锋芒。” 桑丘说:“这就要瞧老天爷怎么安排了。”(上卷第八章“骇人的风车奇险”) “好,谁要来,来吧!即使和头号的魔鬼交手,我也有这胆量!”插着旗子的大车已经近前来。车上没几个人,只有几头骡子拉车,赶车的骑着当头一匹,另有个人坐在车头上。堂吉诃德跑去拦在车前道: “老哥们哪儿去?这是什么车?车上拉的是什么东西?车上插的是什么旗?” 赶车的答道: “这是我的车,车上拉的是关在笼里的两头凶猛的狮子,是奥兰总督进贡朝廷、奉献皇上的礼物。车上插的是咱们万岁爷的旗子,标明这里是他的东西。” 堂吉诃德问道:“狮子大不大?” 坐在车门前的那人答道:“大得很;非洲运来的许多狮子里,最大的都比不上这两头。我是管狮子的,运送过别的狮子,像这样的我还没见过。这是一公一母,前头笼里是公的,后面笼里是母的;两头狮子今天还没喂过,都饿着肚子呢。所以请您让开一步,我们得赶到前头站上去喂它们。” 堂吉诃德听了冷笑道: “拿狮崽子来对付我吗?挑这个时候,拿狮崽子来对付我!好吧,我凭上帝发誓,我要叫运送它们的两位先生瞧瞧,我是不是害怕狮子的人!老哥,你请下车;你既是管狮子的,请打开笼子,放那两头畜生出来!魔术家尽管把狮子送来,也吓不倒我!你们两位可以在这片野地里瞧瞧我堂吉诃德·台·拉·曼却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那位绅士暗想:“罢了!罢了!我们这位好骑士露了馅了!准是给乳酪泡软了脑袋,脑子发酵了。” 这时桑丘赶来对绅士说: “先生,请您看上帝份上,想个办法叫我主人堂吉诃德别和狮子打架;不然的话,咱们大家都要给狮子撕成一块块了。” 绅士说:“你怕你主人和那么凶猛的野兽打架呀?你以为他会干这种事吗?他竟疯到这个地步吗?” 桑丘说:“他不是疯,是勇敢。” 绅士说:“我去劝他。” 堂吉诃德正在催促管狮子的打开笼子;绅士赶到他面前,对他说: “骑士先生,游侠骑士应该瞧事情干得成功才去冒险;决计办不到的事,就不去冒险。勇敢过了头是鲁莽,那样的人就算不得勇士,只是疯子。况且这两头狮子又没来干犯您;它们一点没这个意思啊。那是献给皇上的礼物,拦着不让走是不行的。” 堂吉诃德答道:“绅士先生,您照管您那些驯良的竹鸡和凶猛的白鼠狼去;各人有各人的事,您甭插手。我是干自己份里的事;狮子先生和狮子夫人是不是来找我的,我心里明白。” 他转身向管狮子的人说: “先生,我对天发誓,要是你这混蛋不马上打开这两个笼子,我就用这支长枪把你钉在车上!” 赶车的瞧这个浑身披挂的怪人固执得很,就说: “我的先生,请您行个方便,让我先卸下这几头骡,安顿了它们,再打开笼子。我没别的产业,只有这辆车和这几头骡,要是牲口给狮子咬死,我这一辈子就完了。” 堂吉诃德答道:“你真是个没有信心的!下车把骡儿卸下吧;你要干什么,干吧。你回头就知道这都是白费手脚。” 赶车的跳下车,急忙卸下那几匹骡子。管狮子的人就高声叫道: “在场的各位先生们请做个见证:我开笼放出这两头狮子是迫不得已。我还要警告这位先生:两头畜生闯下的祸、外加我的工资和全部损失,都得归在他帐上。各位快躲开吧,我就要开笼了。我是不怕的,狮子不会伤我。” 绅士又劝堂吉诃德别干这种丧心病狂的事去讨上帝的罚。堂吉诃德说,他干什么事自己有数。绅士说他准有误会,劝他仔细考虑。 堂吉诃德说:“好吧,先生,您如果以为我这件事准没好下场,不愿意亲眼看我遭难,您不妨踢动您的灰马,躲到安全的地方去。” 桑丘听了这话,含泪求堂吉诃德别干这种事。他主人从前碰到风车呀,碰到吓坏人的砑布机呀,反正他主人一辈子遭逢的桩桩件件,比了这件事都微不足道了。 桑丘说:“您想吧,先生,这里没有魔术的障眼法。我从笼子门缝里看见一只真狮子的脚爪;一只爪子就有那么大,可见那狮子准比一座山还大呢。” 堂吉诃德说:“你心上害怕,就觉得狮子比半个世界还大。桑丘,你躲开去,甭管我。我如果死在这里,你记得咱们从前约定的话,你就去见杜尔西内娅,我不用再吩咐你。” 堂吉诃德还讲了许多话,显然要他回心转意是办不到的了。绿衣人想拦阻他,可是赤手空拳,敌不过他的武器,而且堂吉诃德明明是个十足的疯子,自己犯不着和疯子打架。堂吉诃德又催促管狮子的人,连声恫吓。当时那位绅士、桑丘和赶车的只好趁狮子还没放出来,各各催动自己的牲口,赶紧逃得越远越好。桑丘深信主人这番要在狮子爪下丧命了,只顾哭,又咒诅自己的命运,怪自己千不该、万不该再出门当侍从。他一面自嗟自怨,一面不停手的打着他的灰驴往远处跑。管狮子的瞧那一群人都已经跑得老远,就对堂吉诃德再次来一番警告。堂吉诃德说,这些话他听过了,不用再提,枉费唇舌;他只催促快把笼门打开。 堂吉诃德趁管狮子的还没开笼,盘算一下,和狮子步战还是马战。他防驽骍难得见了狮子害怕,决计步战。他就跳下马,抛开长枪,拔剑挎着盾牌,仗着泼天大胆,一步一步向大车走去,一面虔诚祈祷上帝保佑,然后又求告杜尔西内娅小姐保佑。本书作者写到这里,不禁连声赞叹说:“堂吉诃德·台·拉·曼却啊!你的胆气真是非言语可以形容的!你是全世界勇士的模范!你可以和西班牙骑士的光荣、堂玛奴艾尔·台·雷翁先后比美!我哪有文才来记述你这番惊心动魄的事迹呢?叫我怎样写来才能叫后世相信呢?我竭力尽致的赞扬,也不会过分呀。你是徒步,你是单身;你心雄胆壮,手里只一把剑,还不是镌着小狗的利剑;你的盾牌也不是百炼精钢打成的;你却在等候非洲丛林里生长的两头最凶猛的狮子!勇敢的曼却人啊,让你的行动来显耀你吧!我只好哑口无言,因为找不出话来夸赞了。” 作者的赞叹到此为止,言归正传。管狮子的瞧堂吉诃德已经摆好阵势,他如果不打开狮笼,这位威气凛凛的骑士就要不客气了。他就把前面笼子的门完全打开;里面是一头公狮子。那狮子大得吓人,形状狰狞可怕。它原是躺在笼里,这时转过身,撑出一只爪子,伸了一个懒腰;接着就张开嘴巴,从容打了一个大呵欠,吐出长有两手掌左右的舌头来舔眼圈上的尘土,洗了个脸;然后把脑袋伸出笼外,睁着一对火炭也似的眼睛四面观看,那副神气,可以使大勇士也吓得筋酥骨软。堂吉诃德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它,专等它跳下车来相搏,就把它斫成肉丁。 他的疯劲儿真是破天荒的。可是那只气象雄伟的狮子并不摆架子,却彬彬斯文,对胡闹无理的冒犯满不在乎。它四面看了一下,掉转身子把屁股朝着堂吉诃德,懒洋洋、慢吞吞地又在笼里躺下了。堂吉诃德瞧它这样,就吩咐管狮子的打它几棍,叫它发了火跑出来。 管狮子的人说:“这个我可不干,我要惹火了它,我自己先就给它撕成一片片了。骑士先生,您刚才的行为真是勇敢得没法儿说;您这就够了,别把坏运气招上身来。笼门敞着呢,狮子出来不出来都由得它;不过它这会儿还不出来,那就一天也不会出来了。您的盖世神威已经有目共睹,依我说,决斗的人有勇气挑战,有勇气出场等待交手,就是勇敢透顶;对方不出场,那是对方出丑,胜利的桂冠就让那个等待交手的人赢得了。” 堂吉诃德说:“这话不错。朋友,把笼门关上吧。我还请你做个见证,把你这会儿亲眼看见我干的事,尽力向大家证实一番:就是说,你放开了狮子,我等着它出来;它不出来,我还等着;它还是不出来,又躺下了。我该做的都已经做到;魔术家啊,滚开吧!上帝庇佑正道和真理!庇佑真正的骑士道!现在你照我的话关上笼子,我就去招呼逃走的人,让他们从你嘴里,听听我这番作为。”(下卷第十七章“堂吉诃德胆大包天,和狮子打交道圆满成功”)
嗯嗯,让我想想,好像是第四篇,堂吉诃德和一个骡夫打架
堂吉诃德跟风车战斗

跪求三段名著的读后感~

 《哈姆雷特》读后感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你在16岁时或许会被《罗米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潇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60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所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在两难问题里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丽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而冒着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Doubt thou the stars are fire;Doubt that thesun doth move ;Doubt truth to be a liar;But never doubt I love. 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它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in this harsh world draw thybreath in pain, to tell my story." 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象哈姆雷特所说的"Thingsstanding thus unknown , shall live behind me !" 或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象"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混沌的世界里做好??而不是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印象不深刻。后来看了电影,不知为何只对美丽的奥菲利亚感兴趣。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发,从鬓角两侧向上分别搅成两个麻花辫,垂在耳后,她长的美如天仙,有着一张最纯洁的脸,和最灿烂善良的笑容。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年轻的逃跑一直都是把长长的头发,在耳侧搅成两个麻花辫。
  再后来,看了一幅油画,奥菲利亚落水时,她巨大的裙裾和着鲜花野草树枝托着她,像小船一样悠悠的飘向远方,飘向再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可爱的奥菲利亚,还张着她美丽的小嘴,幽幽,幽幽的唱着歌,从容,从容的赴天国。
  那印象太深了,至今鲜明历历。甚至痴想,如果一生中,有值得像奥菲利亚那样牵挂的人,让自己牵挂,让自己在乎,他也一样牵挂在乎自己,哪怕自己垂垂老也,也不会担心红颜消失,即便走尽红尘之路,也会如美丽的奥菲利亚一样,从容赴天国。奥菲利亚,给了我那么多美丽的联想,因为她的美丽和纯情。奥菲利亚甚至让我觉得死也是可以如此美丽动人的。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日出》读后感
  近来,拿出书架上落满灰尘的一本旧《日出》翻看,渐渐明白鲁迅先生的一句话—— “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的”。《日出》已不仅仅是书中各色人等的悲剧,更是一部社会的悲剧,生命的悲剧,青春的悲剧。

  书中的陈白露是一个矛盾、颓废、但同时又热爱生活、厌恶生活的人,她热爱生活的安逸舒适,纸醉金迷,但同时她又极度的鄙视憎恨着生活中的丑恶和不平、痛苦和龌龊。她性格自傲、高贵,但又脆弱、不安。但她的那颗天真、深沉、自由的心从来都是自己的。所以她喜欢日出、阳光,甚至是窗外的雪花。她醉生梦死、得过且过,虽然她也并不甘心这样的沉沦下去,但是除了等待她似乎又别无选择。她确实等到了,等到的只是死亡之神的声音,于是她终于解脱了,回到大自然中去了。

  书中还有不少个性鲜明的人物,如方达生、李石清、潘经理、黄省三、顾八奶奶、金八爷、小东西等等。在这样一个充满悲情、充满动荡的大社会环境中,白露等人的悲剧是注定的、无法避免的。

  李石清一直想顶住眼前的困难和压力,并且想着各种不堪、猥琐、可怜、可鄙的办法给自己一个出头的机会,但终究还是毁灭了生的希望。

  相比之下的黄省三的命运更让人唏嘘不已,他是个懦弱、可怜的社会下层市民,他想要拼命的活下去,但别人不让他活,他们逼他去死。于是他终于破灭了生活的希望,将自己的儿女们通通毒死然后再自行了断生命。可笑的是,他真的想死的时候,他们又不让他死,说他精神有问题,获得了自由。这种求生不能、求死不能的状态让这个可悲的小人物终于无法再支撑下去了,于是他终于疯掉了。

  还有无辜可怜的“小东西”,陈白露救了她,但却保护不了救她,充其量,只是将她的悲剧稍微推迟了一小会儿而已。

  剧中唯一的超然一点的人物就是方达生,他有着自己的思想和灵魂。他想要去帮助哪些需要他帮助的人,他想带白露走,他想给她正常光明的生活,但终究也只是给自己的心灵增加了点伤痛而已。整个城市、生活、社会都在倾覆,能逃得了的又有几个。“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我们能感觉到的是作者在方达生身上寄托的一些理想和希望,仅此而已。

  《日出》读后感

  《日出》以30年代具有中国特色的半封建半殖民地都市天津为背景,以"交际花"陈白露的华丽客厅和翠喜所在的三等妓院“宝和下处”为具体地点,展示了“有余”和“不足”两个社会阶层完全不同的生存状态,实现了对“损不足以奉有余”的社会的揭露。全剧共四幕,其时间分别为:黎明,黄昏,午夜,凌晨。作品主要描写了三类人物:一是受五四新文化影响而在社会上发生不同变化的青年学生,如堕落为交际花的陈白露、仍然向往光明的方达生;二是"有余者"的代表和附庸,如银行家潘月亭、大丰银行襄理李石清、富孀顾八奶奶、面首胡四、打手黑三、洋奴张乔治、大旅馆茶房王福升以及没出场的恶霸金八等;三是社会底层的“不足者”,如妓女翠喜、被银行抛弃的小职员黄省三、不幸落入黑社会之手的小东西等。
  在作品中,潘月亭、李石清和黄省三,构成了一个既互为对照又互为补充的“三段式”人物链,很好地表现了“有余者”和“不足者”的对立和变化。潘月亭和黄省三可以看作是“有余者”和“不足者”的代表,而李石清则可以看作是从“不足者”变为“有余者”的典型。因此,作品中的“潘李之间的冲突”和“李黄之间的冲突”都是作者有意识地要“着力”描写的重点片断,其主要目的就在于让人们看到“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人之道”的“残忍”。
  李石清是一个极端自私而又阴险狡猾的人,而黄省三则是一个非常神经质而又胆小怕事的人。通过李黄之间的冲突,可以清楚地看到李石清从“不足者”变为“有余者”的动因。黄省三现在的处境,就是李石清的过去,也有可能是李石清的另外一种前途,如果他不是像现在这样丧心病狂地不择手段往上爬,他完全有可能落入或重新落入黄省三的境地。反过来说,如果黄省三也像李石清一样有心计有手腕还有胆量,他也可能成为李石清第二。而李石清如果拥有了潘月亭的钱财和权势,他就会比潘月亭更加贪婪和荒淫。现在的李石清就如同“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在对待媳妇时就比当年的婆婆更加残忍。李石清非常看重自己现在的"襄理"位置,他深知自己往上爬的艰辛和屈辱,他看见了现在的黄省三就像看见了过去的自己,他从心底里瞧不起像黄省三这样的怯懦者和失败者。
  看完《日出》,发现曹禺老先生的笔挺有意思,不论角色大小,戏份多少,一律是精工细雕、潜心刻画,很有点人人平等的民主意识;曹禺老先生的这枝笔没有“角色歧视”,绝对不会因为是主角就浓墨重彩,是配角就轻描淡写,有时候甚至对一些小人物也会不惜工本地大加渲染,让人读来如见其人,传神之至。如果说十个人读完《日出》,领会出十个潘月亭、十个陈白露,那,也绝对只有一个王福升,一个黄省三。王福升是个小人物,不是仔仔细细一字不漏地看完《日出》,是很容易忽略这个小角色的。然而,我相信曹禺在写《日出》的时候,一定是在这个小人物身上下了不少工夫。这不仅是个贯穿全剧戏份颇重的角色,更是贯穿全文的一条锁链--事实上,作者不光是想让这个旅馆茶房起到连接人物与人物、幕与幕之间的联系作用,更多的是想通过一个王福升写出当时相当一大部分人的生活和心态。王福升欺软怕硬。对于社会地位不如自己的,向来是恶语相加,极尽漫骂欺压之能事,就像阿Q看到小尼姑一样。看到在工地上没日没夜干活的工人,他就骂他们“天生吃窝窝头就咸菜的脑袋”、“天生的穷骨头”;碰到落魄潦倒的失业小书记,他更是摆出一副流氓的架势。当然,他也偶尔也会显露出对有钱人的鄙夷之情,阿Q一下。比如他讲到顾八奶奶,便讽刺她“老来俏”,“人老心不老”。不过他也很现实,为了能养家糊口,他一向是八面玲珑、小心翼翼地伺候着旅馆里的每一个有钱人,极尽奉承献媚之本领。王福升这种矛盾的性格在一次接听电话时表现得淋漓尽致--电话是金八,一个有权有势的大地痞打来的,然而王一开始并不知道,于是好戏便开场了--“喂,你哪儿?你哪儿?你管儿?......我问你哪儿,我问你要哪儿,你管我哪儿?......”......然而当王得知对方的庐山真面目后,完全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你姓金?啊,.......哪,......您老人家是金八爷!............我不知道是您老人家。......”这时,金八当然不会饶过这个不知好歹的小茶房。不过一向逆来顺受惯的王福升仿佛很光荣地听着对面传来的阵阵漫骂,还不时地答应着“是......是......您骂得对!您骂得对!”这时,一个小茶房两面派的形象一下子跃然纸上了。让人不由对曹禺老先生这支生花妙笔佩服得五体投地。福升身上有许多阿Q的特质,然而,他也有自己的特点:他狡诈世故非常圆滑,不同于阿Q的迂腐死板;他的圆滑也帮助他在残酷的社会中谋得一席之地,不至于落得一个临死都不知道怎么会死的悲惨下场。我想,作者之所以没有给王福升安排一个阿Q式的“传奇”结局,或许是为了塑造一个更为大众化的小人物形象,用他的大众化来代表那个时代的那一批人,用他们仰人鼻息、苟且度日的生活形态来衬托一个金钱至上、弱肉强食的严酷社会背景。如果说王福升的形象还不足以描绘当时“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现实,那剧中的另一个小人物 ---- 黄省三便是一个更鲜活的例子。黄省三一出场,作者就大笔一挥,破例用大半页的篇幅给他作了个“速写”。这段描写在整个剧本中是少有的详细,也是绝对的精彩。黄省三是这样亮相的——“...他很畏缩地走进,带着惭愧和惶恐的神气。惨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嘴唇冻得发紫......一双乞怜的眼睛不安地四面张望着......”和王福升一样,黄省三的亮相后面也有着成百上千黄省三们的影子。他们畏畏缩缩,胆战心惊地过日子,很可能就这么小心谨慎地过一辈子。可是,曹禺老先生却偏偏不这么写,黄省三已经小心谨慎了四十几年,作者不想让他的下半辈子在平庸和平静中度过。于是,他失业了。老实胆怯的黄省三找到了经理秘书李石清,向他诉苦。这一出简直像是一个小职员的自白,从黄的独白中,我们可以深深感受到一个兢兢业业的小职员在社会中的辛酸与无奈。他善良老实,卖命地工作,从来没有卡公司的油;他念过书,有自尊心,从来没干过违法乱纪的勾当......一个典型的安分守己的好公民。可是,他失业了。因为没钱,他的老婆跟人跑了;家里一大堆孩子饿得直叫;付不出房租,眼看就要露宿街头;自己身上也有一大堆毛病没法治......就是这么一个可怜到家的小人物,奔走求告了半天,也没讨来一丝同情,更不要说工作了。这时候的黄省三已经够可怜的了,可是作者还嫌不够。原来的黄省三老实本分,现在失业的黄省三窝囊潦倒.......作者决心让他做一件既不本分也不窝囊的事情--于是曹禺老先生又大笔一挥,这下黄省三出名了--他用鸦片烟毒死了自己的孩子,轮到自己了,却没有鸦片了,于是他就去跳河,又没跳成。虽然尾声部分还是挺窝囊,至少老实窝囊的黄省三还是做了一件能上报纸的事。黄省三的最后一次亮相比他的出场更具戏剧性--“他幽然地进来,如同吹来了一阵阴风。他叫人想起鬼,想起从坟墓里夜半爬出来的僵尸。”“他的神色阴惨,没有表情,不会笑,仿佛也不大会哭......”--黄省三疯了。黄省三的悲剧结局又让我想起阿Q。然而,除了怯懦,黄的身上没有阿Q的一切缺点。可是他的结局却比阿Q更悲惨--阿Q是活得糊涂,死得更糊涂;黄省三却是活得认真,死得也清醒。他是在把一切能让他苟且度日的法子都想清楚了之后再下最后的决心的。他寻死前一定也反复地挣扎过--可是严酷的社会现状由不得他活--尽管他曾是多么的老实本分,兢兢业业。《日出》是出悲剧。剧里的人死的死,疯的疯,活着的大多也快死,或者快疯了:陈白露自杀了;小东西自杀了;黄省三疯了,李石清、潘月亭也快了。这些固然能让人掩卷遐思上半晌,可是我仍然觉得那些小人物的命运更能触人心弦,更能揭示出在当时那个社会中人们互相倾扎、谋取生存空间的残酷事实,使人觉醒,催人奋进--或许这就是曹禺老先生写《日出》的用意所在吧。

  《雷雨》的读后感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
  悲剧的初始,往往是一个并不动人的错误.富家少爷在空虚无聊的生活中与家中女仆坠入爱河,这样的故事在那时的时代背景下不算少见.理所当然,富家长辈愤然反对二人"悬殊"的交往,在大年三十的夜晚生生将怀抱婴儿的女仆赶走,还"用心良苦"的强要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悲剧的初形在这里开始酝酿而出.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习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 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承诺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
  至于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爱情,她也是错误缔造者之一.可女人啊女人,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 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 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 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 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读红楼梦有感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红楼梦了>>,怀着一种压抑的心情,小时候素来不爱读书,那印象中大观园的繁杂与喧闹似乎就是儿时对<<红楼梦>>的理解.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宝钗的大方,刘姥姥的和善,凤姐的小家子气,其他人物各自的轻佻,刻薄,总之,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当时,我是这么理解的.
  可再仔细品读之后,随着见解的丰富,这本书在我心中,不仅只意味着一个纯粹的俗气的故事,它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那故事背后所揭示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与凄惨,也让我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宝玉曾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前者在婚前纯洁,而在婚后受泥土玷污,自然也浑浊了.”宝玉为何有此感?这也不正暗示着曹雪芹对当时社会重用男才,而置女子不顾的现象觉得无比反感与愤愤不平么?黛玉为何生性郁郁寡欢,喜散却不喜聚?因为作者正是借这个凄惨美人儿所表达自己内心所受到的凌辱和对封建社会文人没有自由所以心中悲伤,忧郁的心境.而其他的像凤姐之类人物的刻薄尖酸也正是那个年代猥亵小人的真实写照.也有善良的主儿,如袭人,也如像前面所说到的尖酸小人,也有乐于助人,热心,善良的一面,这也正是作者心中的善良和祥和激发的片刻.然而,悲剧的色彩仍笼罩着这个美丽切极具讽刺意味的故事,那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与天各一方也表明了作者内心对社会的极度失望和那看破红尘的一分洒脱与伤感,令读者不觉为之一颤.
  虽说这本书字里行间显露路出的的社会的世态炎凉着实能令人如作者一般忍不住仰天长叹,然而其中也有美丽的,善良的一面,如大观园中的一家人一同饮酒对诗,一同喜接春联的热闹,开心,亦如宝玉面对黛玉时的那一份讨巧与能言善辩,一家人在一起的温馨,也使读者在阅读时嘴角不禁泛起一丝浮萍.其实,这也正是民间人家风俗与良好教养与中华民族丰富文化的真实写照,然而越如此,结局变越显得沧桑凄凉,越觉得不舍,若不是如此,作者那犀利的语言和矛头也不会直指人们内心的最深处,如此伤感.
  读完<<红楼梦>>,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长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自己生活的环境至少能有让自己长吁一口气的空间,而当时的人们呢?身不由己,思想倍受禁锢,他们的心情又是如何呢?所以,每当读完一遍<<红楼梦>>,那在读之前的紧张,压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内心对苦难,艰苦的理解也多了一份深刻,对梦想的追逐也越发执着.我们也理当为了这而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在生活中,有艰苦,有困难,但那是人生历程中不可避免的,和环境,观念无关,但是,比起封建社会的人,我们至少有权利去战胜他,我们有能力起战胜他,我们有资格去战胜他,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靠在书架上的<<红楼梦>>,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不知道能不能帮上
文章标题: 作者不想让主角死做了哪些丧心病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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