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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写观点文和故事文,情感类的文章私信我

时间: 2021-09-14 03:57:19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1次

谁会写观点文和故事文,情感类的文章私信我

谁能帮我找一个历史故事?要有故事内容,而且要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字数不超过800字

急急急急!!!明天历史课要用...
苏秦是战国时期东周洛阳乘轩里人,字季子。苏秦虽然出身寒门,却怀有一番大志。他跟随鬼谷子学习游说术多年后,看到自己的同窗庞涓、孙膑等都相继下山求取功名,于是也和张仪告别老师下山。张仪去了魏国,而苏秦在列国游历了好几年,但一事无成,只得狼狈地回到家里。
苏秦回到家中,他的哥哥、嫂子、弟弟、妹妹、妻子都讥笑他不务正业,只知道搬弄口舌。苏秦听了这些嘲笑他的话,心里感到十分惭愧,但他一直想游说天下,谋取功名,于是请求母亲变卖家产,然后再去周游列国。 苏秦的母亲劝阻说:“你不像咱当地人种庄稼去养家口,怎么竟想出去耍嘴皮子求富贵呢?那不是把实实在在的工作扔掉,去追求根本没有希望的东西吗?如果到头来你生计没有着落,不后悔么?”苏秦的哥哥、嫂嫂们更是嘲笑他死心不改。 苏秦知道自己这么多年来很对不起家人,既惭愧,又伤心,不觉泪如雨下。但苏秦扬名天下的雄心壮志仍然不改,于是闭门不出,取出师父临下山时赠送给他的礼物——姜子牙的《阴符》,昼夜伏案攻读起来。
苏秦经常自勉说:“读书人已经决定走读书求取功名这条路,如果不能凭所学知识获取高贵荣耀的地位,读得再多又有什么用呢!”想到这些,苏秦更加忘我地学习起来。
为了抓紧时间学习,苏秦还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读书时,把头发用绳子扎起来,悬在梁上,如果自己一打盹,头发就把自己揪醒。夜深的时候,如果觉得自己困了,就拿锥子刺自己的大腿,这样就能保持清醒。 这就是成语“头悬梁,锥刺股”的由来。 苏秦后来才能成为战国时期著名的纵横家 纵观古往今来凡有所成就之人,苏秦之辈数不胜数。所以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远大的理想是需要通过扎实的学习来实现,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正是因为曾经“头悬梁,锥刺股”, 才成就了日后一度身背六国相印的苏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或者梦想,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使之实现,上帝只眷顾付诸行动并不懈努力的人。
昭君出塞
西汉到了汉宣帝当皇帝的时候,汉朝又强盛了一个时期。那时北方的匈奴长期与汉朝敌对发生内讧,内部矛盾尖锐,为转移族民情绪,不断向汉朝挑衅。此时汉朝宫廷也处在权利与地位的争夺中,情况危如垒丸。大汉朝廷决定实施和亲政策,以缓和民族之间的紧张关系。其中有一个单于,名叫呼韩邪,一直和汉朝交好,曾亲自带部下来朝见汉宣帝。汉宣帝死后,元帝即位,呼韩邪于公元前33年再次亲自到长安,要求同汉朝和亲。元帝同意了,决定挑选一个宫女当公主嫁给呼韩邪单于。
后宫里有很多从民间选来的宫女,整天被关在皇宫里,很想出宫,但却不愿意嫁到匈奴去。管事的大臣很着急。这时,有一个宫女毅然表示愿意去匈奴和亲。她名叫王嫱(qiáng),又叫昭君,长得十分美丽,又很有见识。管事的大臣听到王昭君肯去,急忙上报元帝。元帝就吩咐大臣选择吉日,让呼韩邪和昭君在长安成了亲。单于得到了这样年轻美丽的妻子,又高兴又激动。临回匈奴前,王昭君向汉元帝告别的时候,汉元帝看到她又美丽又端庄,可爱极了,很想将她留下,但已经晚了。
据说元帝回宫后,越想越懊恼,自己后宫有这样的美女,怎么会没发现呢?他叫人从宫女的画像中再拿出昭君的像来看,才知道画像上的昭君远不如本人可爱。为什么会画成这样呢?原来宫女进宫时,一般都不是由皇帝直接挑选,而是由画工画了像,送给皇帝看,来决定是否入选。当时的画工给宫女画像,宫女们要送给他礼物,这样他就会把人画得很美。王昭君对这种贪污勒索的行为不满意,不愿送礼物,所以画工就没把王昭君的美貌如实地画出来。为此,元帝极为恼怒,惩办了画工。王昭君在汉朝和匈奴官员的护送下,骑着马,离开了长安。她冒着塞外刺骨的寒风,千里迢迢地来到匈奴地域,做了呼韩邪单于的妻子。
昭君慢慢地习惯了匈奴的生活,和匈奴人相处得很好。她一面劝单于不要打仗,一面把中原的文化传给匈奴,使匈奴和汉朝和睦相处了60年。昭君死后葬在匈奴人控制的大青山,匈奴人民为她修了坟墓,并奉为神仙。昭君出塞给匈奴带来和平、安宁和兴旺。后来呼韩邪单于在西汉的支持下控制了匈奴全境,从而使匈奴同汉朝和好达半个世纪。 ˉˉ很想写些关于她的故事,围绕那个时代总会有太多的争议,想必众亲们也会产生非议.而于之产生的,又有太多令人无法释怀的人物与故事. ˇˇ大抵每个人对中国历史上某个时代会有别样的感情.例如:三国,从群雄逐鹿中原三足鼎立的风起云涌,到英雄入兮的落日悲歌.至于唐朝盛状,有仗剑浩歌的诗人,叱喝疆场的名将.而盛汉气象的文帝景帝,那灵动的风采足以使每个中国人"烦"到骄傲哈. ˉˉ可是<昭>这部历史大剧,心情总会莫名奇妙的揪起来,感觉与其他古装剧不同,原因何在? 一.有失大汉风范,让我们不禁的为这个汉家天子捏把冷汗,为了一女子,不仅在众臣子之前大面全失,骇然大惊的是,一直是"敌我相称"的匈奴君王前颜面全无. 二.此剧并不夸大于汉朝,而是赞扬匈奴的大胆干戈,热血男儿.三.虽然政内篡权的事异常可见(襄阳王),但也不能与匈奴另军(屠耆)合伙败俗啊.明显揭示了当时的灰暗.所以冷导是实事求是,敢于揭露!这种导演我欣赏. ˇˇ再说昭君,她是色艺双绝的女子.若是在历史上的评论,跑不掉'凄婉动人,种种哀怨的一个柔弱女子'的悲伤摘句.但在<昭>剧里,表现出作为女子的坚强.表现出与血溅桃花扇的烈女李香君和苦谏谦益不降清的柳如红的坚贞. ˉˉ出塞前“自笑愁多欢少,痴了低事情传怀,酒益巡时解九回,推不开,推不开” ˇˇ一个身置红尘,抑人鼻息的华丽女子,她多少的哀怨、离愁、悲苦、寂寥.却“推不开,推不开”只能寄情于小小的深宫大院阙词之中,而无法见容于世面.当有一希望能迈出这锦荣皇阙时,又一灾难降临,皇帝竟要纳她为昭仪,所谓“红颜祸水”,所谓“祸国殃民”,所谓“国破山河在,家亡骨肉蔬”将要背负于她…… ˇˇ还好从苏小小、李师师、马湘兰、到陈圆圆,一个个都是“身为下贱,心比天高”的女子,却一个个不得不在短暂的生命中体验堕落与闲光的同时并蒂.还好后人的故事并没颠覆到昭君身上. ˉˉ大单于的睿智,昭君的坚强.并没让世人所担心.出色的言辞,坚定的信仰,让汉朝天子不得不一步步退让. ˇˇ昭君改变了历史上的"红颜祸水",此所谓"千年传奇惊落雁,倾心相许治国邦!"
毛主席的一双旧拖鞋

1964年6月毛主席轻装简从回湖南,住在了长沙湖南省委九所3号楼,在主席随身携带的物品中有一双拖鞋格外引人注目,这是一双鞋面鞋底均为深棕色的牛皮拖鞋,鞋边缝线多次脱断,鞋面开口破损,看上去穿着行走已极不方便。
毛主席到长沙后,工作人员周福明就拿着这双有些破损的拖鞋交给肖根如要他拿去补一补。当时肖根如见拖鞋太破旧了,便建议主席换双新鞋,毛主席看了看鞋子还是摇了摇头说:“鞋暂不换,但请你帮我拿去给鞋匠补补。”肖根如只好遵命,当天上午拿着拖鞋来到省委大门的门口,看见有两个补鞋的老师傅,便径直走过去讲:“老师傅请给补一下鞋子。”谁知鞋匠接过拖鞋一看,见半截鞋面已有过几次修补的痕迹,鞋底也快磨穿了,于是顺手把鞋子往旁边地上一扔,两个老鞋匠都同声说:“这样破的鞋实在不值得再补,还是买双新的吧!”当时这种情况肖根如又不好说这双鞋是毛主席的,要保密,只好说:“两位老师傅,这双鞋子是我家老爷爷的,他老人家最喜欢这双皮拖鞋,硬是舍不得丢,还是请您帮帮忙多费些神,帮忙给补补吧!”肖根如掏出随身带来的香烟,客气地递给两个鞋匠师傅抽,再坐下来和两位鞋匠唠嗑,鞋匠前后花了35分钟的时间,终于设法把拖鞋补好了。主席见鞋修好了,很满意。后来,1966年毛主席回韶山时就一直穿着这双拖鞋,临走时又叫工作人员收起来,走到哪里就穿到哪里。又有一次也是在长沙,肖根如见南方潮湿,待毛主席休息后马上把这双旧拖鞋拿到阳台上吹吹风,晒晒太阳,待到主席快要起床时,肖根如去为他拿鞋,结果发现鞋子没有了。他很着急,赶快询问住地值勤人员,值勤人员一听二话没说飞快跑出去把拖鞋捡了回来。原来值勤人员在巡逻时,发现了阳台上的这双鞋,心想,谁把这样破的鞋放在主席住房附近,太不雅观,于是赶快把鞋扔到垃圾堆里,哪里知道这竟是毛主席穿的鞋!

谁能帮我写篇散文吗?愿意的私信我,在线等。

没有分了,就这么多了。写的好的话,我给冲20QB。
完美蜕变

  董 雯

  传说中,只有在灌木丛中找到一种叫槲寄生(注:槲寄生——灌木丛中生长的一种罕见的小生物)的罕见生物,那么,即使是一只普通的蛹,在破茧成蝶时,也能完成最完美的蜕变。

  (一)关于自己

  当我踏入大学的校门,年轮由十八岁即将把我甩入十九岁的轨道时,我倏然发觉,时间真得如流水般,不论我们张开双手,抑或着努力握紧,它都会顺着指缝一点一滴,流淌干净,与空气游戏着消失。每天醒来,当阳光刺穿晨幕的那一刻,大片大片柔弱的感情,便与我们擦肩而过。它带走的,还有被我们忽略的幸福。于是便会訇然心痛。

  青春韶华,却时常会有一瞬恍惚,仿佛荼靡开过,年华已老。过去的一切一切,一幕一幕从眼前闪过,似乎是霎时间的剪影。亦悲、亦喜地纠缠不清。空间纠集摆动,时针不停轮转。片刻转念,竟如梦境般不真实……

  那年的夕阳,那时的繁星,那些重要的人和重要的事,依然留在心底。于是我不会悲伤为什么到头来只剩下我一个人,不是上天不懂得眷顾我,亦不是时间忘记了带走我,只是人生本身变数太多,我们都无法改变,所以只能够各自奔命于自己的跑道上,努力飞得更高,去拥抱明天的太阳。

  道路跌宕,我站在分叉路口仰望天空。看到的天空依旧壮阔淡定,自由自在的鸟儿在静谧的蓝色中,像导向标一样,让我认清自己所站的位置。于是前所未有却又无比认真地去思考一些问题。别人也许看不到,但我却心里清楚,我在成长中蜕变,亦在蜕变中成长……

  眼前的氤氲渐渐消失,空间纠集摆动,时针不停轮转,片刻瞬时的转念亦如梦一般。或许一切真的只是一场梦吧。到头来,镜花水月一场空。而浮生本如梦,人生本如此,过去的已然过去,是真是假,是虚是实,已不重要。

  成长之路,艰难崎岖。或得或失,或悲或喜,瞑瞑之中,自有定数。对此我深信不疑。但这并不代表认命。既然改变不了要走的路,那么,就让这一路走得精彩吧!

  (二)关于成长

  记忆,总是像秋天的落叶一样,在不知不觉中,飘落到我心里的某个角落。我无法制止叶子的脱落,只能任凭时间,将其腐烂,深埋。落叶终归根,而它却再一次化作记忆,循环往复地,深烙在我心中每个罅隙……

  那年夏天,繁花似锦,偶尔有灼热的阳光,真实而惨烈,像是某种昭示,一寸一寸逡巡而来。

  前面的路很明确,却又不怎么明确。我们一起努力奔赴同一条路,却忘记了这条路上唯一一座通往彼岸的桥已不堪重负。桥边悬崖峭壁,桥下惊涛翻滚,不论有谁摔了下去,便是尸骨无存。我明白,当时有种情绪滋生在每个人苍白的心里,像一株竹笋,发泄般地成长,却又不堪重负。

  那时我们除了学习外,几近疯狂地抵触任何规定。在学校三令五申不准高三同学打乒乓球的规定下,依旧顶风作案;在午休时不能说话的规定下,大家对金庸、古龙、梁羽生的武侠小说侃侃而谈,各抒己见,以至于最后争论不休而被值勤老师拉出去集体训话;在高考前禁止填写同学录的规定下,每天收到同学录以一种让人无法理解的猖獗速度被大家装进书包里。然后不浪费任何一节可以利用的课用来认真填写……现在回忆起当时那种不管不顾的样子时,除了脸上浮出的一抹微笑外,更多的,是留在心里的那份生涩与苦楚。

  这便是成长的昭示,是一次完美蜕变的必经之路。

  高考结束的并不像我们预期的那样,没有海吃海喝的,没有大吵大闹的,没有悲痛欲绝的,亦没有兴高采烈的。大家都带着同一种表情走出考场,—无表情。大家走出考场后又说了同一句话——“回家”。于是人群在无比平静中散去,带着三年时光的痕迹消散在了城市的各个角落,并最终会消散在全中国甚至全世界的每个角落。

  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回忆中学时代每天中午和小博耀武扬威地舔着冰激凌在操场的篮球架边,旁若无人地对场上打篮球男生的长相品头论足。回忆晚自习前的夕阳西下和晚自习后的朗朗星空。回忆下雪时突然想吃到热乎乎的羊肉饼,于是一大群人浩浩荡荡地从学校走到大庆路。回忆在心情不好时,可以一边听着默程的开导一边散步,恰巧遇见个长得像训导主任的老师,会用学校里常见的那种带有邪念的眼神打量我们。于是我们便用比他杀伤力还强十倍的眼神,加夹着不屑一顾的神情向他鄙视回去!然后听到默程轻轻嘟囔句“靠!”

  回忆里总是欢笑,回忆里的那些人,那些在我生命中出现过的人,那些散落到天涯离我很远的人,我会用心去记住。就像曾经听过的那个关于天使的故事:上天在我身边派下许多天使,陪我走过一段艰辛却又难忘的日子,教会我怎样面对成长道路上的荆棘,让我不再拒绝长大,变得坚强,然后再不动声色地离去。在每个夕阳西下的傍晚,在每个星光坠落的深夜,在每个细雨绵绵的雨天,在每个银装素裹的冬季,我总会意犹未尽地想起,想起他们。

  我的天使,不曾离去!

  天高,月朗星稀。

  地阔,一马平川。

  关于成长的话题,在成长中划下了冗长的轨迹。

  愿回忆中的所有人,永远都是最幸福的孩子!

  (三)关于灵感

  我不是个有怪癖的人,不用像别人那样赤裸地坐在地上,抑或者把自己锁在房间,穿着婚纱才会有创作灵感。我的灵感就像一个人,从邂逅到今天,已经跟着我七年,当我们两颗心彼此贴近时,脑海中就会涌现出大量的画面,微妙且真实。于是我便会在静静的夜,独自将其沉淀。不喜欢对着电脑屏幕敲打键盘,觉得没什么感觉。总是用厚厚的稿纸,一页一页,认真理清。笔尖划过纸面,就好像清泉涤荡心田,一样的干净清心。

  一直都觉得灵感不同于其他,不是与生俱来的。在有了一定的成长经历后,才渐渐显现。在一个阶段,如同记忆,更像是一个寻找的过程。所以,我毫不保留并且依旧幸福地记录每一个画面,为给明天留下回忆。不至于在想记起时才发现,那些画面变成了凌乱的碎片和剪影。不再完整,开始支离破碎。

  这些,也许在那些经历沧桑的前辈眼中,倒像是个不知足的孩子在无病呻吟。我只能说,我的灵感,只为纪念。真实如我,仅此足矣。

  时光荏苒,我也会变老,也可能经历沧桑。思想转变,也许不再需要“灵感”这么缥缈的东西了。诚然如此,也都是后话了……

  后记:放眼望去,是枯黄的大地。平原,一幅勾勒出骨骼的苍老轮廓的素描。线条拉的很长很长,一如那些一度翠绿的烟柳。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蛹,找不到那片传说中的灌木丛。

  闭上眼,思绪泛滥,一如滔滔江水连绵不断。静心沉淀,江水退尽,灌木丛生,在罕见的槲寄生旁边,停着一只蛹。

  清晨,太阳升起的那一瞬间,她抖动翅膀,在阳光下划出了优美的弧线,完成了一次完美的蜕变。

一毛钱与“诚信”

有位哲人曾说过,人的境界可以分为五种,追求真善美乃是最高的境界。这其中的“真”,便是“诚信”。在“健康”、“美丽”、“诚信”、“机敏”、“才学”、“金钱”、“荣誉”这七个人生背囊中,我们可以丢弃“美丽”而粗陋,可以丢弃“金钱”而贫穷,也可以丢弃“荣誉”而平凡,但切不可丢弃“诚信”而欺诈。
诚信可以是对情感而言的。伯牙、子期,一个抚琴,一个听音,衣袂飘飘,风清云淡,于是在高山流水中结为知音,并庄严约定;后来,故人逝去,再无知音,伯牙宁可断琴。这“约定”与“断琴”,便是对友谊的诚信。
诚信亦可对事业而言,方志敏,一位无私的共产党员,他的遗书可谓朴实而又感人:“我经手的钱有上百万,但我知道那是普通百姓的血汗钱,是用于革命事业的。”相信这番话会令当今的“伸手派”汗颜。这遗书,体现了入党宣誓时定下的对人民、对革命事业的诚信,千金难易!
或许你会说:对知音诚信,对事业诚信,我懂;但毕竟太高尚了,难以企及!如果真的如此,那你至少还可以从“一毛钱”入手去拥抱诚信吧……
曾经有这样一位老太太,一贫如洗。她东拼西凑地开了一家零件批发商店,多年之后竟然腰缠万贯。何以至此?因为她坚信“一毛钱”中有诚信,即每盒零件只赚一毛钱。有一次,买方算错了钱,老太太立即转了几趟车,亲自把钱送还。如今,这位文盲老太太依旧过着多年前的清苦日子,依旧坚持“一毛钱”的诚信,丝毫未因富裕而“昏头”。有人问她为何这样做,她只是说:“我觉得舒坦。”
区区“一毛钱”,何足挂齿,但其中包含了多少哲理啊!在当今,物质已越来越富足了,但更应“富足”的应是我们的精神家园!“人”字的一撇一捺,是互相支撑的;人人处在社会当中,何不多给彼此一点“诚信”的支持?
诚信与成功是连在一起的。它带给人的或许是万贯家财,即“金钱”;或许是功成名就,即“才学”;或许是流芳百世,即“荣誉”……但是,这一切都不是最根本的,最根本的乃是心灵的崇高和精神的富足。所以,朋友们,请背起“诚信”的行囊,哪怕它只与“一毛钱”有关……

朱贵开店

话说梁山好汉被招安之后,各凭一技之长,当官的当官,为民的为民,日子过得都挺滋润。这朱贵在梁山时便是开酒店的,回来之后,便思忖着重操旧业。
开店,钱不是问题,散伙时分发的银两足够了,重要的是如何才能有客户。以前寨子里就他一家,属于“托拉斯”,可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问题就难办了。
朱贵于是拔开了腿。他先去问了一下开酒店经验最足的孙二娘。二娘凤眉一挑,凑到朱贵耳边,吐出了一个字:“奸!”朱贵沉思一番,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朱贵又去请教经常出入于酒店的鲁智深。这“花和尚”一听,大大咧咧地说:“洒家实话和你说,这店啊,就要人靓酒香,没别的。”
而后,朱贵又去找了几个兄弟,“建议”撸了一箩筐。
酒店开起来了。大楼是五星级的,厨子是皇宫里的,小姐也是个个粉面桃花。不过这价也高得吓人:宫廷玉液酒,188一杯;皇都拉面,消费999。
开业第一天,收入一万八,形势喜人。
开业第二天,有所下降,勉强过得去。
第三天,入不敷出。不急,现在是“熊市”,有待反弹。
可日子一天天过去,这酒店的形势就是不见好转,愁得朱贵“人憔悴”,瘦得裤腰都大了一圈,可思来想去,却不知到底出了什么差错。
一日,卢俊义来了。这“玉麒麟”以前是个大员外,对吃自然有研究。朱贵赶紧吩咐上菜。才吃了几口,卢员外即皱起了眉头,环顾冷冷清清的饭店,心中已明白了七八分,便对朱贵说:“今日未带银两,不如送你几个字吧!”朱贵心中小算盘噼呖啪啦一拨,权当是花钱请人题字吧。卢俊义操起浓墨大笔,手腕略抖,八个遒劲有力的大字便跃然纸上:货真价实,诚信为本。那晚朱贵失眠了。
一个月后,“诚信小吃店”开张了。楼房不是五星级的,只是很干净;没有小姐,有的是下岗妇女;厨子不是御厨,但味儿实在,分量充足。店主还是朱贵。
听说生意挺红火……
〔简评〕此文以奇制胜。“故事新编”类记叙文难在自出手眼,切合题旨而又妙契原作之特定情境。作者借《水浒》而创设情节,虽从一个不起眼的角色入手,却绾系了水泊梁山的诸多人物,口吻毕肖而个性突出。更为可贵的是善于驱遣原作于笔端,飞扬灵动而机智幽默;不为原作所限,行文之中兼收并蓄,亦古亦今,亦幻亦真,表现出难得的从容自信。这是精读文学名著并很好地感悟领会才可达到的境界。由此可见考场上的挥翰自如,要以平素的丰厚积累与审美熏陶为“底气”,方可将自己的生活体验与文化积淀于短时间内“激活”,化为奇文。(骆冬青)

找回诚信

雨,哗哗的雨。豆大的雨点不由分说地铺天盖地地砸了下来。眼前白蒙蒙一片。
我站在学校门口干着急。车站离校还有一段路,还有许多功课等着复习,偏偏又没带伞。正不知怎么办时,一阵噼啪噼啪的脚步声引起了我的注意。一抬头,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撑着一把伞,睁着两只机灵的眼睛望着我:“姐姐,没带伞吧?”我点了点头。他立刻热情地问:“你家远吗?我有伞,我送你好吗?”我正在犹豫着,他便把伞罩到了我头上,并用他那双乌黑明亮的眼睛真诚地望着我,我于是便迈开了步子。
男孩个子小,我便接过了伞。两人缓缓地向车站走去。男孩一路显得很兴奋,用高高的上扬的语调告诉我,他在上小学五年级,马上期末学校就要评“三好生”了,他的成绩是前三名,很有希望呢。我望着他一路微笑的神情,似乎也感染到了他的快乐。“还真是个真诚善良的好孩子。”我想。
在他高兴的话语声中,我们到了车站。我掏出纸巾帮他擦了擦淋湿的脸,他仿佛一点儿也不在意,兴冲冲地从口袋里掏出个本子,塞给我一支笔:“姐姐,我帮了你一次,你也该帮助我一次,对吗?你把你的名字写上,好吗?”我奇怪地接过本子,翻开一看,上面已经写了四五个名字。我不解地问:“为什么要我写名字呀?”他晃动着小脑袋,一脸天真地说:“我们老师说了,做了十件好事并有人证明,期末就能当选‘三好生’了。”我顿时愕然,面对着他饱含着热切希望却仍然真诚的目光,我有种被愚弄的感觉。我问他:“那你前面都做了些什么好事?”“撑伞送人呀,我见今天下雨,特地出来的,我想肯定有人没伞。”他说完有些不耐烦地催我签名,说:“现在还来得及再送一个呢!”我呆呆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我望着他渐渐模糊的背影,一股冲动促使我冲进雨中叫回了他,并提笔把我刚才签下的名字“陈杏”改成“诚信”。我希望他能懂,也希望他的老师、父母都能懂,诚信对于我们每个人是多么的重要!
雨仍旧不见小,真希望它能洗去多余的灰尘,还我们光彩明亮的世界!
〔简评〕“雨中伞”实属屡见不鲜的平凡小事。本文却不避平凡,以体现生活的真实性,因为生活本身就不乏平凡。这位考生的过人之处,是超越平庸,用机敏、智睿的眼光去注视平凡小事,给“雨中伞”注入了“诚信”的新鲜血液,无情地鞭笞了现实生活中的伪善与虚假,更希望端正教育理念,“找回诚信”,不贻害仍然饱含“真诚的眼光”的新一代。它不失为一篇平中显奇、见解新颖、构思精巧、有个性特征的佳作。(唐子黔)

拍卖“诚信”

S市爆出特大新闻:定于今天8时整,公开拍卖“诚信”。我这个一贯爱看新鲜事的人,可不能错过。
7点30分,拍卖会现场早已人山人海。大家都在私下议论:诚信这玩意到底能值几个钱?也有人放出风声:诚信一定价值不菲,物以稀为贵嘛!我硬着头皮,挤在人群中,盼着这场好戏快快上演。
随着主持人的一记“啪”,拍卖会终于开始了。主持人指出这次拍卖不设底价,出价最高者胜出。没想到开始竟会冷场,没有人敢叫价。“吱”的一声,会堂大门被推开,进来一位肥头大耳、满面红光、手上全是戒指、手中拿着大哥大、喝得东倒西歪的款爷,边走边喊:“我出20万元买‘诚信’!”
哇,来头可不小,开口就是20万。旁边有人小声说:“这不是小羊倌吗?小时候经常喊‘狼来了’,骗大人。如今可今非昔比了。这两年,他挂起羊头卖狗肉,发达了。那可都是黑心钱呀,投机倒把,坑蒙拐骗,坏事做尽,名声坏透了。有钱了,也想买这名声。诚信,怎么能卖给这种人,别说20万,金山银山也不能卖!”
我明白了,既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还有人知道诚信胜过金山银海,担心的是,诚信会不会真的落入“小羊倌”之流的手中。
会场一片沉默。可不久,便风起云涌:“我出21万!”“我出25万!”“我30万!”……哇,我的担心看来是多余的了!可是再一看,那些竞相竞价的,不是腰缠万贯的款爷、款姐,就是身居要职、鱼肉百姓、贪污腐败的达官贵人!是呀,他们的确缺少“诚信”,可诚信落到他们手中,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是装潢门面呢,还是把诚信收购起来加以扼杀?我们的社会可不能没有诚信啊,快,快来搭救诚信吧!
我不敢再想。我要为诚信做点什么。我站起来,大声说:“我出无价之宝!”大厅里一片惊诧的目光。我坚定地说:“我要用乐羊子妻的拾金不昧,韩信三捡草鞋的守信,雷锋的诚实和乐于助人,以及当今社会许多诚信之人的心,来购买诚信!这样的价钱够高了吧?不过,我并不是为自己购买,我要为每个诚信的人,也为每个不诚信的人,更为整个社会,竞拍诚信!
我的话声刚落,全场一片哗然……
“啪!啪!啪!”三声脆响,主持人庄严宣布:“诚信,永远属于整个社会!”
〔简评〕“诚信”怎能拍卖?标题醒目,叫你非看个究竟不可。
故事本身十分简单,却写得跌宕起伏,结局既把故事推向高潮,又出人意料,可谓精妙的点睛之笔。文章透过“我”的心理活动,揭露了社会上某些款爷款姐、贪官污吏或用诚信装潢门面,或对诚信横加扼杀的丑恶面目,发出了“救救诚信”的热切呼喊,展示了“诚信是无价之宝”、“诚信属于整个社会”的深刻主题,极富现实意义。去掉第二小节,文章也许更紧凑。(喻旭初)

阿Q新传

“砰砰砰”,土地庙的门被拍得山响,外面有人叫道:阿Q,办厂去。同去,同去,阿Q忙奔过去同去了,谁知没跑上几步,便被什么东西绊了个跟头……于是阿Q醒了。
现在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允许私营企业发展。于是未庄掀起了办厂热,王胡和小D都开设了自己的工厂,做上了老板,腰挂BP机手捧大哥大,风光得不得了,见了阿Q,连眼皮都不抬一下。一想到这,阿Q就气愤:“妈妈的,不就是个工厂吗,俺老Q也去办一个!”
阿Q还算是有商业头脑的人,他看见未庄的男女老少洗头时都用一种粘稠的绿色的像鸟粪一样的东西在头上涂抹,一打听,才知道这叫洗发水。阿Q于是发现了商机,赶紧注册了一家日用品公司,专门生产洗发水。
阿Q将厂房建在未庄旁边的未河边。这未河原本清澈见底,鱼虾众多,谁知前几年假洋鬼子与赵太爷合伙办了一个造纸厂,废水全排到未河里。现在河里鱼虾早已绝迹,河水也已变成了深绿色。阿Q将厂址选在这里,就是为了就地取材,用这一池绿水作原料。
很快厂子建了起来。阿Q雇了吴妈和小尼姑做工人,吴妈提水,小尼姑往水里掺下猪糠,阿Q再往里面撒一些香料,就这样一筒洗发水就制成。阿Q不禁为自己的聪明而沾沾自喜。
阿Q又到外地去收购了一些洗发水瓶,然后将厂里生产的“产品”分装到瓶中,拿到外面去销售。
起初,阿Q的洗发水无人问津,产品严重积压。阿Q于是又动起了脑筋。
阿Q到电视台去做了一个广告,宣称:未庄Q公司生产的全新绿色瓶装飘柔,保证让您秀发亮丽动人,乌黑飘逸。
广告的效应果然惊人。很快,阿Q的产品就变得十分畅销了。阿Q腰包逐渐鼓了起来。
谁知好景不长,没过几天,Q公司来了几个大盖帽,将厂房封了,还罚了阿Q二十万,原因是阿Q制造假冒伪劣商品,制作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违反了经商诚信原则。
这下阿Q破产了。他每次走到王胡、小D的工厂前看到那一片红火的样子,就愤怒:“妈妈的,总有一天,绿盔绿甲的公安要将你们抓去砍头,嚓嚓!”

又是一年“3·15”,每到这时,各地的媒体都要对假货、不法商人等作连篇累牍的批判。在笔者看来,所有的批判都指向一个核心问题——诚信。

作为世间公认美德的诚信,如今究竟出了什么问题?什么时候诚实、信守诺言的优秀品德竟然成了奢侈品?在反复追问的同时,人们也开始寻求解决的良方,诚信,主要靠自律还是他律?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人们大多将希望寄托于健全的法律,尤其将经济的良性运作寄托于健全的市场经济法律。这种想法无可厚非,但这种单相思的想法必然经不起严酷现实的检验。众所周知,商场如战场,复杂多变,而法律由于其固有的僵化性、简约性、有限性,不可能覆盖诚信所适用的所有范围,即使在覆盖范围内,由于以上原因也容易产生歧义,不得不作进一步的解释。因此,不可能完全依赖国家的法律来维系市场经济的基础诚信。诚信需要市民社会自律体系的不断发展,正如证券交易所的管理所依赖的是一套相当完善的自律规则一样。没有这种自律体系的支撑,市场经济法律的有效运作就会很成问题。正如当前的中国,基本有了健全的市场经济法律,但仍然假冒伪劣猖獗,就是因为缺乏一个强大的自律体系的支撑。

健全的市场经济法律作为一种他律的手段是必要的,但也必定是有限度的。市场经济法律需要执行,而执行所依赖的是执行者的自由裁量权,这种自由裁量权仰赖于执行者对诚信的自律,如果没有执行者对诚信的自律,再好的法律也没有用。这也就是有法不依的原因。任何法律可以规定履行的义务,但服从法律的义务却不能由法律作出,只能由道德完成,换句话说,只有当事人心中经过内化的法律,对其才真正能够时时发挥作用。市场经济法律的目标就是要培植当事人心中这种内化的法律,最终达到“法则由自己制定”的程度。

“艰苦创业、开拓创新、自强不息、诚实守信”的传统精神,陪伴着我们走过四十多年的风风雨雨。它是职师莘莘学子的力量源泉,是当代优秀大学生的一面旗帜,是一种永恒的追求。但在这个蔚蓝的天空下,我们还要执著地呼唤一种传统的精神,也是一种时代的精神,那就是--诚信。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千百年来,它伴随着一代一代的中国人走过沧海桑田,经历雪霜磨砺,最终沉淀为民族的精髓。“人若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和起码的道德修养。为人以诚,待人以信,不但是人的内在品质和精神要求,也应该是社会的规范。今天,诚信已经是社会生活对人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一个人获得社会认可的前提条件。

诚信需要一种自觉,而最应该具有此种自觉诚信观的就应该是校园中的大学生,因为我们是时代最敏感的一分子,同时也是感知时代要求最强烈的精英,我们不但应该树立和形成自身的诚信,也应该成为诚信最有力的宣传者。

当代大学生,在接受着系统的道德教育的同时,也面临着社会巨大的变迁,经受着各种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冲击。大学生诚信现亦面临危机。一些学校发现,有部分大学生为走捷径不惜弄虚作假,连需要亲身体验的社会调查报告都东摘西抄,甚至到网上下载一篇,交帐了事,这已成为大学生中也是公开的秘密。这个问题确实令人担忧,试想,大学生是未来的国家栋梁,如果读书期间就缺乏诚信的态度,将来踏上社会,如何以诚待人?诚信的风气,又如何推而广之?考试作弊,是大学学生和老师心头永远的痛。考试作弊者是虚伪的,虚伪的背后不乏愚昧。虽然也有一颗向往荣誉的心,但是,透过作弊本身我们发现的却是被“分数、名誉”扭曲了的心,是被混杂了虚荣、懒惰等因素迷惑的表现,归根到底是丢失了诚信的心。尽管丢了诚信不痛不痒,但由于缺失了诚信而愈发执迷不悟的心却会依赖于这种虚假,自古“假做真时真亦假”,假的真了一时但绝不会长久,那卷面的分数也许会换来某些荣誉和名利,但由此而丧失的宝贵的真诚和做人的尊严,却绝不是一句“后悔”就能挽救得了的。

那么,如何解决大学生中存在的诚信问题?专家认为,大学生是目前最有希望的群体,学生可塑性很大,不能消极等待社会信用状况的好转,应该主动出击,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影响并力求改变现有的状态。比如,对于不诚信者,不仅要使之受到舆论的谴责,而且要在行为上受到惩罚。通过这些办法,让每个学生都认识到,诚信是进入社会的通行证,那他自然就会去注意这些问题。不要期望通过诚信教育,学生马上就能变得诚实起来,只要社会上存在着不诚信仍能使人获利的状况,学生就不可能真正变得诚实起来。诚信教育要取得效果,离不开社会评价机制的健全、教育制度的完善、用人制度要健全。

只要我们坚持诚信原则,弘扬诚信精神,勇于面对并努力克服存在的诚信问题,充分发挥大学生的先锋带头作用,就一定能够在不久的将来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历史的发展终将证明:诚信是诚信者的通行证,虚假是虚假者的墓志铭。

学院的传统精神,永远是我们的坚持和信念,是一代代职师人的追求。在学院传统精神的熏陶下,诚信在校园中每个人的心中已深深地扎上了根。诚信已不再是一种华而不实的口号,而是一种实在的行为。莘莘学子身处这座美丽家园,沐浴在诚信的阳光之中,必定会茁壮成长。
要求什么内容的散文?

描写人与动物之间情感的文章

描写人与动物之间情感的文章,只要三四百字。rn描写动物与动物之间情感的文章也行,只要三四百字。rnrnrn好的话20分。
那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朋友送给我一颗鸟蛋,当时,我并不知道那是一颗什么鸟蛋,只是在心中有一个强烈的愿望:我要将它孵化出来直到养大!

我把它放到暖和的地方,用棉花做了一个简易的鸟窝。功夫不负有心人,过了一些日子,小生命终于诞生了。您不知道 ,破壳而出的那一瞬间,我有多么惊讶、多么高兴!我挑了一些极小的食物,喂给它吃,这小家伙还真能吃,一连吃了很多。我按照朋友教给的方法加以精心喂养和调教,几个月下来,小鹦鹉不但学会了“你好”、 “晚安” 、“欢迎”、 “拜拜”,...等等普通的日常用语,还从那些闲杂人员中学会了“顶嘴”和一些诸如: “去你”, “打死”等之类的话。久而久之,这个小鹦鹉还学起了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锤子敲打的声音,健康歌里的“脖子扭扭,屁股扭扭”。

就这样,我和小鹦鹉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每当我放学回家,它就会落到我的肩膀上,用嘴给我“梳头”表示欢迎我回来。早上的时候,总是它把我从睡梦中叫醒,它经常喊着:“懒猪,起床了。”

有一次放学回家后,我发现钥匙放在了屋里,我非常着急,就在我沮丧的时候,小鹦鹉飞到了我肩上,用它那锋利的嘴角啄着我的脸,顽皮的说道:“有办法、有办法!”说完就不知去向了。我知道依赖鹦鹉是不行的,只有自己想办法才行,我想了很久,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将玻璃打碎,就在我举起石头时,忽然小鹦鹉飞到我肩头扇动着它的翅膀,我仔细一看,它嘴里衔着一串钥匙,我喜出望外,这一次是鹦鹉帮我渡过了难关。

还有一件事,使我终身难忘。记得那一次,我在池塘边玩,当时只有我一人在那儿,一不小心,我摔了一跤,掉进了池塘,池塘的水非常深,可我偏偏是一个“旱鸭子”,我努力的挣扎,可我怎么也爬不上岸来,我绝望了,以为这回完蛋了。可令我意想不到的是,我父母居然赶过来把我拉了上来。后来才知道,是我的小鹦鹉及时飞到父亲身上,用嘴拼命的把父亲往池塘边拖,我才得以获救。

就因为有了这只可爱的鹦鹉,我的同学经常来找我玩,使我的生活也增添了几分乐趣。

一天,我正在和我的小鹦鹉一起玩耍,妈妈却把我叫到一边,严肃的说:“儿子,你必须把鹦鹉放回大自然!”我问妈妈:“为什么呀?”妈妈告诉我:“小鸟与人经常生活在一起,而不生活在自然中,不但生活不好,而且还将缩短寿命。”

听了妈妈的话,我心情很矛盾,是将它放回大自然,还是将它留在我身边呢?我一连几天茶不思、饭不想,夜晚翻来覆去睡不着,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小鹦鹉看到我不高兴的样子,好像知道了什么似的,也和我一样整天闷闷不乐。经过几天的慎重思考后,我最终作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将它放回大自然。作出这个决定后,我便觉得全身轻松了许多。因为我是多么爱它的呀!我怎么忍心让它生活不愉快,怎么忍心让它缩短寿命呢?

一天清晨,我将小鹦鹉捧在手心,脸紧靠着它的头。我和它相处这么久,关系那么融洽,我是多么舍不得让它离开啊!当我松开手的一刹那,我的心情是多么沉重,也就是在那一刹那,我第一次因为心事流下了眼泪。小鹦鹉并未立即离去,而是用自己的小爪子抓了抓脸,好似它也十分伤心,正和我一起流泪呢!我和它望了又望,终于,它扇动它的翅膀,向空中飞去。我一直注视着它,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第二天早晨,和平日一样,我被一种熟悉的声音吵醒。当我睁开眼,小鹦鹉正在做着鬼脸呢!“咦,我的小鹦鹉怎么会在这里呢?昨天我不是把你往回大自然了吗?”我心里寻思着。我和小鹦鹉又玩了许久,到了下午,我又将它放走了。可没过多久,它还是飞了回来。看来这小家伙是赖着不走了。

后来,我听同学说,动物是有感情的,你养育了它,它就会依恋你、感激你。而且它会一直跟随你的。从那以后,我再没有将它赶走,我们之间比以前更加友好了。

老师们、同学们,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则是人与自然和谐的一个前提。从我与小鹦鹉的故事中,使我更加懂得:如果我们能善待动物,动物也能回报我们。就让我们一起与动物和谐相处,共同奏响二十一世纪的和谐之声吧!
一、 班羚飞渡

我曾见过一场异常悲壮的死亡,正是那次死亡深深震撼了我,我从此发誓不再伤害哪怕再微小的生命……

那是在一次围猎班羚的过程中。班羚又名青羊,形似家养山羊,擅长跳跃,每头成年班羚重约30多公斤,性情温驯,是猎人最喜欢的动物。
那次,我们狩猎队严密堵截,把一群60多只羚羊逼到布朗山的断命岩上,想把它们逼下岩去摔死,以免浪费子弹。

约莫相持了30分钟后,一头大公班羚突然吼叫一声,整个班羚群迅速分成两群;老年班羚为一群,年轻的为一群。我看得很清楚,但弄不明白它们为什么要按年龄分出两群?

这时,从老班羚群里走出一只公班羚来。这只班羚颈上的毛长及胸部,脸上褶皱纵横,两支角已残缺不全,一看就知道非常苍老。它走出队列,朝那群年轻的班羚「咩」了一声,一只半大的班羚应声而出。只见一老一少两只班羚走到断命岩边,又后退了几步。突然,小班羚朝前飞奔起来,差不多同时,老班羚也扬蹄快速助跑。小班羚跑到悬崖边缘,纵身一跃,朝山涧对面跳去。老公班羚紧跟在后,头一勾,也从悬崖上跳跃出去。这一老一少,跳跃的时间稍分先后,跳跃的幅度也略有差异,老公班羚角度稍偏低些,等於是一前一后,一高一低。我吃惊地想,难道自杀也要结成对子,一对一对地去死吗?因为除非插上翅膀,这两只班羚是绝对不可能跳到对面那座山岩上去的。

果然,小班羚只跳到四五米左右的距离,身体就开始下坠,空中划出了一道可怕的弧线。我想,顶多再有几秒钟,它就不可避免地要坠进深渊。突然,奇迹出现了,老公班羚凭着娴熟的跳跃技术,在小班羚往下降落的一瞬间,身体出现在小班羚的蹄下。老班羚将时机把握得很准,当它的身体出现在小班羚蹄下时,刚好处在跳跃弧线的最高点。就像两艘宇宙飞船在空中完成对接一样,小班羚的四只蹄子在老班羚的背上猛蹬了一下,如同借助一块跳板,它在空中二次起跳,下坠的身体奇迹般地再次升高,获得新生。

而老班羚呢,就像燃料已输送完了的火箭残壳,自动脱离宇宙飞船。不,它甚至比火箭残壳更悲惨,在小班羚的猛力踢蹬下,它像只被突然折断了翅膀的鸟,笔直坠落下去。可是,那小班羚的第二次跳跃力度虽然远不如第一次,高度也只有从地面跳跃的一半,但已经足够越过剩下的两米。瞬间,只见小班羚轻巧地落在对面山峰上,兴奋地「咩」叫一声,转到磐石后面不见了。
探索者的试跳成功了!
紧接着,一对一对的班羚凌空跃起,山涧上空划出了一道道令人眼花撩乱的弧线,一只只小班羚飞跃悬崖,凤凰涅磐,而一只只老班羚却舍生取义,命断空谷……
我没有想到,在面临全族灭绝的关健时刻,班羚们竟然能想出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办法来赢得家族的生存机会。我更没想到,老班羚们会那么从容地面对死亡,即使自己被摔得粉身碎骨,也心甘情愿,因为它们用生命为下一代开通了生存的道路。
作为人类,我感到汗颜。
二、湖北某山区的一位猎人,有一次出猎,很多天没遇上一个猎物,于是他心中充满了怒火。中午时分,他忽然发现不远处的山坡上走过来一头肥大的羚羊。猎人好一阵激动,拿起枪,悄悄接近羚羊,然后端枪瞄准……
这时,羚羊显然己经发现了猎人,但她并没有跑开,而是对着猎人扑腾跪了下来。猎人楞了一下,因为他从来没见过这种场面。但是杀气腾腾的猎人哪里顾得上多想,仍然扣动了扳机……
美丽而善良的羚羊应声倒地。猎人冲上去,这才发现,原来是一头即将临产的羚羊妈妈,为了孩子,她向敌人下跪求饶;当灾难不可避免的降临时,她依然用自己的头颅挡住了罪恶的子弹,让自己的孩子减少痛苦……
猎人哭了。他在山坡上掩埋了羚羊母子的尸体,还有他心爱的猎枪,然后朝着山那面的寺庙走去……
大概是在我上幼儿园时,他每天都去接送我,现在他已经是两鬓斑白了,带着一副看似古董样子的老花镜,一双很久没上油不发亮的皮鞋。我的爷爷。尽管他现在已经老的以至于行走都不是件容易的事了,但我还是相当之崇拜他的。 让我记忆很深的是我四岁还是五岁的一年夏天,出奇的热,就是在家坐的都会流汗,我从小就是闲不住的人,每天都在爷爷家跑来跑去,弄的汗流浃背。我本身又怕热,吵的要空调,爷爷却说,空调是人类对自然的不屑一顾。自然还给人类一个厄尔尼诺。现在想想还真是这样,如果说地球是恒温的,生物早就灭绝了。生命是温差的产物。放弃享受春夏秋冬的人,本质上是在浪费生命!  爷爷经常教我不要锋芒毕露,但我在这方面与他观点可不太一样,标榜自己淡泊名利的人本身就是在捞取名声。摆出捍卫真理架式的人捍卫的绝对不是真理。我是这么认为。爷爷喜欢养鱼,有一天,他边给鱼喂食,边跟我说,我养了一缸鱼,每天我用掉在餐桌上的饭粒一粒一粒的往鱼缸里扔,我有三个体会,第一是,要想吃到食物,必须竞争。第二是,最终吃到肚子里的鱼,往往不是一口就咬上的那条鱼。第三是,吃不上的饿不死,吃的上的能撑死。我明白了,撑死的鱼比饿死的鱼多。涝死的花比旱死的花多。富死的人比穷死的人多。  爷爷原来本是一个机关的采购员,可以说当时是个铁饭碗。奶奶说,一场文化大革命后,爷爷变了,他不在是一个为别人干事的人了,他要自己创业,铁饭碗的真正含义不是在一个地方吃一辈子饭,而是一辈子到哪儿都有饭吃。 还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在背古诗,爷爷饶有兴趣地看我的语文书,问我为什么要背这首古诗呢。这是必背古诗,我这么回答。爷爷一脸严肃地对我说,不必背,在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么必背的东西,如果有人给你开必背的东西,你最好远离他。给别人开必背科目的人绝对是哗众取宠的人。 有钱不是真富,知足才是真富,没钱不是真穷,贪婪才是真穷,腰缠万贯是另一种穷。一贫如洗是另一种富。至于现在,爷爷激流勇退,没有准备在出在去干什么轰轰烈烈的事,他喜欢过“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日子。在浩淼的宇宙面前即使是世界首富也只不过如同一只蚂蚁,只不过是拥有一辈子也用不着钱的蚂蚁。如果全是老姜,将是一个何等辛辣的社会啊!
二战中,一个年仅8岁的犹太女孩为了躲避纳粹的魔爪,背井离乡,独自逃进深山,意外地和狼结下了一段不解之缘。

米莎·迪芬塞卡今年70岁,从外表看她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不同。但她坚持说这只是表面现象。“我永远也不可能和其它人一样。我是大自然制造的一个错误。出门前我也会像别人一样化妆,我和别人做着相同的事情,但内心里我是个动物。”当然,她指的动物是狼。

米莎的母亲是个俄罗斯籍的犹太人,乌黑的眼睛,头发又黑又长。米莎的父亲是个德国犹太人,棕色的头发,蓝眼睛。纳粹分子刚开始屠杀犹太人时,米莎的父母从德国逃到了比利时。后来比利时也被纳粹军队占,米莎的家人只得东躲西藏地生活。米莎的母亲因为长相具有明显犹太人的特征,始终不敢出门。米莎偶尔和爸爸一块出去,她有时还要去上学。为了米莎的安全,她的父母事先做了周密的计划。他们告诉米莎如果他们被纳粹抓住,会有一个女人到学校接米莎,然后把她带到安全的地方。

躲避纳粹 与狼为友

1941年的一天,不幸发生了。米莎的爸爸没有像以往那样到学校接她,来的是个陌生的女人,她把米莎接到了位于布鲁塞尔市郊的一处陌生人家里。从那以后,米莎再也没见过她的父母。

一次偶然的机会,米莎听到收养她的一家人正在悄悄商量要不要把米莎交给纳粹官兵。惶恐之下,米莎决定出逃,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她从养父母家里偷了一些面包和几个苹果,身上还戴了个指南针。据她的养父母说她的亲生父母去东欧了,所以米莎决定向东走。

一路上,米莎尽量避免和人接触,能找到什么偷到什么就吃什么。人在饥饿的时候什么都吃,腐肉、虫子,甚至是泥巴。这样做仅仅是为了用东西来填满肚子。”她睡在谷仓里、树洞里、山洞里、或者干脆露天,她说有几次居然蜷在被屠宰后的马的尸体里睡着了。

在波兰境内,米莎第一次遇到了狼。那天,她从一户农舍里偷了点吃的,一个男人追出来,向她扔石头。米莎拼命地跑,躲进了树林。她受了伤,疼得直叫,那叫声好像狼嚎。突然,米莎发现有什么东西在看着她。她开始以为是一只狗,就丢给它一块肉,但它不肯靠近。它的叫声让米莎意识到这不是一只狗,而是一只狼。

米莎渐渐和狼稔熟起来,她们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母狼对米莎很好,捕食到的猎物都分给她吃。米莎叫她丽塔妈妈。那段日子,米莎过得很开心。丽塔妈妈打猎回来,会和米莎分享她的战利品,如兔子之类的野味。吃饱后,米莎就依偎在丽塔妈妈身边,笑着睡去。米莎仿佛又找到了一个妈妈,对米莎而言,丽塔妈妈就是整个世界。

后来,丽塔妈妈有了一只公狼做伴。公狼起初对米莎很不友善,它几次企图袭击米莎,都被丽塔妈妈阻止了。摸清了公狼的性情后,米莎学乖了很多。每当公狼发威时,米莎就做出屈服的表示,身子往地上一躺,蜷起四肢,露出喉咙,公狼见状也就罢休了。

米莎和这两只狼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至于到底有多久,米莎说自己当时太小,没有时间概念。后来,两只狼被猎人打死了,米莎为此非常伤心。她离开了树林,一个人继续赶路。

几个星期后,米莎遇到了一群狼。这可是个大家庭,有狼爸爸、狼妈妈,还有几个幼崽。米莎也加入其中。狼爸爸、狼妈妈外出捕捉猎物时,米莎就留下来照顾幼狼,做起保姆来。等它们回来了,米莎模仿幼狼的样子,四肢蹲下,舔舔狼妈妈的鼻子讨食吃。起初,狼妈妈身子向后一退,不肯给米莎喂食。但米莎不断发出轻轻的叫声,哀求着,狼妈妈慢慢靠近,这才把食物吐给米莎吃。渐渐地,狼妈妈开始像对待自己幼子一样对待米莎,米莎也成为这个特殊家庭的一员。然而,好景不长,狼群解散了,米莎又重新回到一个人的生活。她向东走到了乌克兰,也曾偷乘火车到克罗地亚、意大利。前前后后用了四年多的时间。

战后回归人类 保护动物

1945年二战结束,米莎回到了比利时。她把自己的经历讲给别人听,但人们都不相信她的话。米莎的故事实在太离奇,人们不相信一个孩子能忍受这种遭遇。于是,米莎选择沉默,她把过去的事情深深放在心底。

在比利时,两个老师收留了米莎,还送她上了大学。米莎的脚趾前后接受了四次手术,因为之前她的脚趾已经长到了一起,而且可以深深抓地,就像猿人一样。米莎尝试过很多工作,她曾被送到女子修道院,但她逃走了。后来她留在一家运输公司做女乘务员。

半个多世纪过去,米莎和丈夫莫里斯现在住在美国东海岸的一座小村庄里。他们1985年从荷兰移民到美国。他们拥有一间白色的平房,外观很朴素。她的家很好找,是远近闻名的动物庇护所。门前台阶上立着一座大象雕塑,灌木丛里有一座熊的塑像,家里养了23只猫和2只狗,院子里每棵树的树枝上都挂着鸟食。两只狗在院子里互相追逐,肆意打滚。栅栏上挂着个牌子“小心院里有狗”。

米莎走进厨房,见一只大肥猫正躺在水槽里,还有一只在橱柜上找了个地方歇着。这时,她的狗跑进来,跳上桌子,抢到了一片意大利香肠。“不行。亲爱的,不行。”米莎用怜爱的语气说,边说边挠挠狗的耳朵。米莎说对人她从来不会这么耐心,但对动物她有用不完的耐心。她在二战期间目睹的一切令她对人类充满愤怒。

米莎说逃难中她看到的最悲惨的是一些孩子。他们从火车上被卸下来,排成一列,然后被一个个枪毙。这些孩子们死前一句话也没有说,也没有人喊叫。每声枪响后都有一个儿童倒下,倒进了大坑。一个小女孩死时手里还抱着她的布娃娃。从那一刻起,米莎对自己说:“我和人类的关系已经结束了,永远结束了。”那些杀人的士兵可能已经做了父亲,也有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他们怎么能做出如此残酷的事呢?米莎不明白。相比之下,米莎觉得狼比人好多了,至少它们能够接纳她。

多年来,米莎一直对人类怀有戒心。她随身带刀,家里的每个房间都有刀。大门口有把弯刀,客厅有把日式宝剑,床上也放着匕首。

米莎还有个危险的习惯。她在无法发泄自己情绪或者遇到挫折时会咬人,哪怕是她的丈夫。米莎说她曾把莫里斯咬得鲜血直流,几乎喘不上气来。莫里斯说30年前他和米莎刚认识时,米莎特别容易发脾气,任何事情都可能成为她咬人的导火线,幸亏莫里斯的脾气好,他包容了米莎的过激行为。

米莎说她本不想发怒,但一旦被激怒,她就会失控,变得极其危险。她经常告诫自己:不能咬人,不行。

1997年,米莎把这段经历写成书,定名为《是狼救了我》。

非典余悸未消,禽流感汹涌而至;猪链球菌仍在肆虐,皮肤炭疽疫情又现。据报道,近日沈阳突发皮肤炭疽疫情,截至8月5日下午十六时,沈阳市累计报告皮肤炭疽病例十二例,其中七例为确诊病例,已死亡一例。

稍稍留意一下就会发现,这四种疫情都与动物有关。非典过后,人们不敢吃果子狸等野味了;禽流感发生后,人们对鸡产生了畏惧之心;人感染猪链球菌牺牲数十条生命后,人们发现蠢笨的猪竟然也会“报复”;这回皮肤炭疽病的突发,更让人们大吃一惊:忠厚老实的牛也会“害人”了!

怎么办?非典过后,我们忙着研制非典疫苗———据报道,正式的非典疫苗近日已进行人体试验。人感染猪链球菌疫情暴发后,我们赶紧进行猪链球菌疫苗试验和生产———据说首批疫苗近日即将投放疫区。这回皮肤炭疽病暴发,我想可能已有人在进行这方面疫苗的试验了。

这多少给我们带来一些安慰,然而,如果以为这样就高枕无忧,那就大错特错了。有“冠状病毒之父”之称的台湾学者赖明诏认为,其实病毒比病毒学家还聪明,在人和细菌病毒的战争中,人类赢不了病毒或细菌,因为病毒或细菌会发生变异。比如禽流感,从暴发到现在,其病毒已经发生了数次变异,令人防不胜防。非典病毒变异更引起科学家们的极大关注,曾经在艾滋病研究方面做出过巨大贡献的美国华裔科学家何大一,就警告人们:由于非典病毒不断变化,今后很可能会有传染性更强、毒性更大的新型冠状病毒变种出现。

研制疫苗,显然是“事后诸葛亮”,只能处于被动;大规模屠杀染菌动物,也只不过是“人急跳墙”的应急之举。如今,我们必须反思:动物为何会频频报复人类?

如果我们稍稍检点一下现代社会以来我们对动物的态度,把动物也当做生命想一想,一定会觉得动物们的报复实在微不足道。现代社会科技发达了,而对动物的杀戮却也成千上万倍地增加了,每天当我们一觉醒来,不知有多少鸡悲鸣着被割断了脖子,不知有多少头牛哀嚎着沉重地倒下。除了屠杀数量激增之外,更重要的,是我们对动物的态度已完全改变。古时人们宰杀动物,还要祷告一番,这祷告意味着,我虽然不得不杀你,但我仍感到心中不安,我毕竟剥夺了你的生命。

现在,我们对动物的宰杀已经规模化、自动化,成千上万的动物被驱赶进屠宰场,顷刻间身首异处,血流成河。对于宰杀动物,我们已习以为常,我们已不存丝毫怜悯。

我们不仅肆无忌惮地屠杀动物,屠杀之前,我们还无所顾忌地虐待它们。为了让它们长得快,我们给它们吃这样那样的激素,导致它们的基因发生变异;为了节省成本,我们把它们圈在狭窄污浊的牢笼里,让它们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现在养殖场里的猪,它们的生活实在是不如以前的猪啊!)。

环境伦理学创立者之一的施韦兹指出:“真正伦理的(有道德的)人认为,一切生命都是神圣的,包括那些从人的立场来看显得低级的生命也是如此,只是在具体情况和必然性的强制下,他才会做出区别。即他处于这种情况,为了保存其生命,他必须决定牺牲那些生命。在这种具体决定中,他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主观和随意性,并承担起对被牺牲的生命的责任。”人类食用动物,是正常的生态学行为,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对待动物,可以宰杀了他们食用了他们而没有丝毫愧疚。我们要意识到动物也是生命,也有痛感,因而同情动物的痛苦,在不可避免地要伤害动物或剥夺其生命时,应尽力减轻其痛苦,同时为自己的行为内疚,对动物的牺牲表示感激。这是一种崇高的道德境界,标志着人类文明的程度。

世间万物看似喧嚣纷乱,其实是有规则的。现代人对动物的冷漠与残忍,导致了人与动物关系的空前紧张并引发人与动物之战。在这场战争中,人类的被动已经暴露无遗。我们已到了最紧要关头,如果我们还不抛弃人类中心主义,不学会尊重动物、怜惜动物,不远的将来,人类的处境将岌岌可危!

一个家庭主妇一次准备油炸几条黄鳝鱼作为晚餐上面的一道菜。她将买来的大小几条黄鳝鱼都放到水里,撒上盐巴(可以使鱼将肚子里面的脏物吐出来,鱼被撒盐的淡水泡过以后浑身痉挛,会不断的将肚子里面的东西吐出来)。
过了一会,等这些鱼将肚子里面的脏物吐的差不多了。开始一条一条的放到油锅里面去炸,被炸的黄鳝总是在油锅里面痛苦的挣扎着直到死亡。当炸到一条大黄鳝的时候,这条黄鳝并没有象别的黄鳝一样不停的挣扎,而是头冲下,尾朝上的一下立了起来。
家庭主妇被眼前的景象镇住了,她捞出了大黄鳝,切开了它的肚子,发现里面还有一直活崩乱跳的小黄鳝。

后记:对大黄鳝来说,那只小黄鳝不一定是它的孩子。它还是在盐水中痛苦的把它吞了下去,而且在几百度的高温油锅中,拼死保护小黄鳝,这是动物之间的真情...

蝎子的故事

一个昆虫实验室里面养着许多昆虫,其中有一对蝎子被养在一个实验皿里面。
有一天,母蝎子不知为何死去。试验员将母蝎子拿出去做成标本。
从此以后公蝎子开始绝食,并且整天无精打采。终于在两个星期之后将自己的毒刺刺入了自己的软骨自杀了。

后记:公蝎子对母蝎子情意重。据研究,公蝎子绝食是因为刚开始太胖,自己毒刺够不到软骨。它绝食的目的是为了是自己瘦下来,然后自尽。
动物母亲的壮举

母爱,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都是相同的,都足以令天地动容,令江河失色!
至于动物的母爱,使心狠手辣的猎手悔过自新,令心地冷酷的渔夫止恶向善,我已经见闻了许多。
湖北某山区的一位猎人,有一次出猎,很多天没遇上一个猎物,于是他心中充满了怒火。中午时分,他忽然发现不远处的山坡上走过来一头肥大的羚羊。猎人好一阵激动,拿起枪,悄悄接近羚羊,然后端枪瞄准……
这时,羚羊显然己经发现了猎人,但她并没有跑开,而是对着猎人扑腾跪了下来。猎人楞了一下,因为他从来没见过这种场面。但是杀气腾腾的猎人哪里顾得上多想,仍然扣动了扳机……
美丽而善良的羚羊应声倒地。猎人冲上去,这才发现,原来是一头即将临产的羚羊妈妈,为了孩子,她向敌人下跪求饶;当灾难不可避免的降临时,她依然用自己的头颅挡住了罪恶的子弹,让自己的孩子减少痛苦……
猎人哭了。他在山坡上掩埋了羚羊母子的尸体,还有他心爱的猎枪,然后朝着山那面的寺庙走去……
类似的事情还发生在我的故乡——那儿离黄海很近,吃鱼是家常便饭。
有一次,一位老乡从集市上买回来几条活鲶鱼,照例在大锅里烧水活煮,眼看着鱼们在沸水中狂蹦乱跳,绝望地探出头来,大口的呼吸空气。这时他便把调料倒进鱼们的嘴里……人类的食欲居然创造了如此残忍的酷刑,难怪地狱里有那么多的刑具与罪人啊。
但其中有一条鱼与众不同,她没有挣扎,也没有本能地探头出水,而是将头尾贴在烧热的锅底,并极力把腹部露出水面……
老乡好奇地观察着这一切,心里很纳闷。他试着用筷子帮助一下那条自讨苦吃的鲶鱼,让它的脑袋浮出水面,但是她很快又回复原状——水渐渐滚开了,那条鲶鱼的头部和尾巴已经被高温的铁锅烫得焦糊,但肚子基本没变样。
把鱼们捞出锅后,老乡迫不及待地先把那条“笨鱼”切开,想看看她到底什么“毛病”。雪白的肚皮象窗帘似的拉开,里面露出一团团大米粒一般透明的鱼籽……
壮烈的母鱼,伟大的母爱!
老乡全家都傻眼了,那一锅鱼他们没敢吃一口,而是象出殡一样送进了大海……
事情传开去,乡亲们啧啧称奇,有的甚至唏嘘不已。从那以后,煮活鱼的做法绝迹了。
我经常想,哪些在母爱的保护下幸免遇难的小生灵中,我是不是其中之一呢?真的很难说。因为我们已经在六道轮回中稀里糊涂地轮回了无量劫,枯骨如山,眼泪似海。一切男子皆曾为我父,一切女子皆曾为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而生,我世世无不为之所念。佛说一切众生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当毫无疑问!
想想吧,如果我今生再不决志奋起,冲出三界,势必要随业流转,堕入恶道,连累诸佛父母再度为我受苦,我于心何忍?!
既然今生幸得人身,幸闻佛法,得遇净土,易行易往,两土慈父,护念接引。我等如果再不持戒念佛,往生净土,究竟成佛,度生报恩,那岂不是枉活一世,禽兽不如?!
思之思之,痛哉痛哉!
南无阿弥陀佛!

三、 班羚飞渡

我曾见过一场异常悲壮的死亡,正是那次死亡深深震撼了我,我从此发誓不再伤害哪怕再微小的生命……

那是在一次围猎班羚的过程中。班羚又名青羊,形似家养山羊,擅长跳跃,每头成年班羚重约30多公斤,性情温驯,是猎人最喜欢的动物。
那次,我们狩猎队严密堵截,把一群60多只羚羊逼到布朗山的断命岩上,想把它们逼下岩去摔死,以免浪费子弹。

约莫相持了30分钟后,一头大公班羚突然吼叫一声,整个班羚群迅速分成两群;老年班羚为一群,年轻的为一群。我看得很清楚,但弄不明白它们为什么要按年龄分出两群?

这时,从老班羚群里走出一只公班羚来。这只班羚颈上的毛长及胸部,脸上褶皱纵横,两支角已残缺不全,一看就知道非常苍老。它走出队列,朝那群年轻的班羚「咩」了一声,一只半大的班羚应声而出。只见一老一少两只班羚走到断命岩边,又后退了几步。突然,小班羚朝前飞奔起来,差不多同时,老班羚也扬蹄快速助跑。小班羚跑到悬崖边缘,纵身一跃,朝山涧对面跳去。老公班羚紧跟在后,头一勾,也从悬崖上跳跃出去。这一老一少,跳跃的时间稍分先后,跳跃的幅度也略有差异,老公班羚角度稍偏低些,等於是一前一后,一高一低。我吃惊地想,难道自杀也要结成对子,一对一对地去死吗?因为除非插上翅膀,这两只班羚是绝对不可能跳到对面那座山岩上去的。

果然,小班羚只跳到四五米左右的距离,身体就开始下坠,空中划出了一道可怕的弧线。我想,顶多再有几秒钟,它就不可避免地要坠进深渊。突然,奇迹出现了,老公班羚凭着娴熟的跳跃技术,在小班羚往下降落的一瞬间,身体出现在小班羚的蹄下。老班羚将时机把握得很准,当它的身体出现在小班羚蹄下时,刚好处在跳跃弧线的最高点。就像两艘宇宙飞船在空中完成对接一样,小班羚的四只蹄子在老班羚的背上猛蹬了一下,如同借助一块跳板,它在空中二次起跳,下坠的身体奇迹般地再次升高,获得新生。

而老班羚呢,就像燃料已输送完了的火箭残壳,自动脱离宇宙飞船。不,它甚至比火箭残壳更悲惨,在小班羚的猛力踢蹬下,它像只被突然折断了翅膀的鸟,笔直坠落下去。可是,那小班羚的第二次跳跃力度虽然远不如第一次,高度也只有从地面跳跃的一半,但已经足够越过剩下的两米。瞬间,只见小班羚轻巧地落在对面山峰上,兴奋地「咩」叫一声,转到磐石后面不见了。
探索者的试跳成功了!
紧接着,一对一对的班羚凌空跃起,山涧上空划出了一道道令人眼花撩乱的弧线,一只只小班羚飞跃悬崖,凤凰涅磐,而一只只老班羚却舍生取义,命断空谷……
我没有想到,在面临全族灭绝的关健时刻,班羚们竟然能想出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办法来赢得家族的生存机会。我更没想到,老班羚们会那么从容地面对死亡,即使自己被摔得粉身碎骨,也心甘情愿,因为它们用生命为下一代开通了生存的道路。
作为人类,我感到汗颜。

四、 母爱众生同

我们常说,“可怜天下父母心”,那大概是专指人类而言,但同在蓝天下的芸芸众生,包括各种鸟兽虫鱼,哪一个没有父母心、赤子情呢?可是我们人类居然视而不见,杀死动物的父母,喂养人类自己;侵占动物的生存空间,满足自己的私欲,公道何在?良心何在?最近,我参加中央电视台《视觉》栏目的一个节目,在演播室就此话题淋漓尽致地发了一番感慨,直说得善于言辞的主持人心事沉沉、无语凝噎。为什么?大概是这一桩桩、一件件有关鸟兽亲情的可怜且可悲的故事,深深触动了她的心。
一位猎人在追杀一只藏羚羊时,将羚羊逼向悬崖,使其走投无路。突然,这只藏羚羊不再奔跑,回头面对猎人跪下了。“奇怪,动物还会求生?”猎人思忖着,但他并未因之而动恻隐之心,依然举枪将近在咫尺的藏羚羊打死了。
拖着猎物回到住地,猎人解剖时发现,这只羚羊的腹中竟有一个胎儿。猎人怔住了:“这是一个即将生产的母亲!难怪她跪下求饶,原来是为了保全孩子的性命!”猎人的铁石心肠被感动了,“我干什么呀?真是禽兽不如!”终于,猎人丢掉猎枪,金盆洗手。

母爱都是一样的伟大,而没有物种和地域的区别。在非洲稀树草原,某探险家曾与猎豹遭遇,人兽相斗,难解难分,双方均受重创。最后,探险家将拳头塞进猎豹的口腔使猎豹窒息而死。探险家艰难地爬起来,看着这只尽管双目圆睁、却已一动不能动的猎豹,带着一身伤痛,踉跄着回到营地。
他找到助手一起来抬猎豹的尸体,可回到事发地点,他们惊奇地发现,猎豹竟然不见了。他们循着血迹,追到一棵大树前,只见树根下有一动物巢穴,猎豹就在里面,美丽的豹纹清晰可见。他们鼓捣了老半天,没有动静,原来,猎豹已死去了。待他们把死猎豹拽出来,都楞住了,原来,母豹的身后居然还有两只没睁眼的、嗷嗷待哺的小豹。此时, 探险家们明白了,猎豹之所以死不瞑目,是放不下自己的孩子,至于拖着重伤垂死之身回到巢穴,是为了给两个饥饿的孩子喂上最后一口奶!

虎毒不食子,母爱众生同!
可是,与动物相比,我们的人性又有多少高尚之处呢?有时,即使不存恶意地进入动物的领域,都给动物造成伤害,更别说蓄意屠杀了。不久前,我听到印度的一位同行讲的一则有关犀牛的故事,令人心酸:游客在骑象游历森林时,遇见了大小两只犀牛。为了获得更好的观看效果,游人驱象而上,走到了两只犀牛的中间,哪知,母犀牛因看不到幼犀牛而大怒,冲向大象。保安为保游客,开枪射杀了母犀牛,游客无恙,可是,从此世界上却少了一位母亲,多了一个孤儿。
目前唯一一条人工饲养的白鳍豚叫“淇淇”,雄性,他已在武汉水生动物研究所形单影只、孤苦伶仃地生活20多年了。淇淇是1980年1月12日被湖北渔民捕于洞庭湖,至今他的额头还有当时被大铁钩钩上岸的深深的疤痕。好心的人类为了给他寻找配偶,1996年曾捕到一只雌性的叫“珍珍”的幼豚,可惜未过半年,便忧郁而死。
当时捕获海豚三头,其中一头以为是雌性,放掉了,想不到它们是一家豚,放走的是母亲,第二天它还在原地打转、哀叫。而捕到的两头乃是父女,女儿年小体弱,屡屡下沉;父亲惟恐女儿憋死,用尽力气托起女儿,最后,自己衰竭而亡。刚刚失去母亲,转眼又失去父亲的“珍珍”孤零零地活了几个月,便被“逼婚”,带到淇淇的水池中,抑郁成疾,不久便病死了。如今,“淇淇”年事已高,还是孑然一身。
人类遭遇不幸往往会怨天尤人,不知道动物的苦难归咎于谁。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知否兴风狂啸者,回眸时看小於菟。”这是鲁迅的一首诗,“於兔”即老虎,即使是兴风狂啸的老虎,不乏怜子之情,何况鸟乎,何况人乎!人心不古,道德沦丧,岂止是生态。在很多方面,古人高于今人,象大家习以为常的笼养野鸟、吃野味、杀生、狩猎等,早已受到古代先贤的抨击。可如今,我们还对鱼翅、燕窝等津津乐道,孰不知,那鱼翅乃是鲨鱼之鳍,即其肢体;燕窝乃是金丝燕用唾液筑就的哺育后代的巢,我们为了区区口腹之欲,便要断人家臂膀、断人家后代,何德之有?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为我们留下了一首字字珠玑的诗,可谓意味深长:“谁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

蜥蜴的故事
一所房子要拆迁了,这家房子的主人在一面已经拆除了一半的墙中发现了一只被钉子穿身而过的蜥蜴。主人记起来这个钉子使自己为了挂结婚照片于20年前亲手钉到墙上的,没有想到确将一直生命钉中。可是最令人吃惊的是这只蜥蜴慢慢的动了起来,它还活着。

主人很惊奇。他仔细的坐在旁边细细的观察,看为何这只蜥蜴可以钉在墙上20年不死。经过几天的观察,主人发现了秘密:原来这只蜥蜴的同伴不断从四处找来食物喂它,而且一喂就是二十年!!

后记:这只蜥蜴被钉住了以后,可以说已经决定它这辈子“碌碌无为”,它既不能“升官”,也不能“发财”。而那些同伴还是义无反顾的去照顾它二十年,换做是人类,多少人可以做到?

蝎子的故事

一个昆虫实验室里面养着许多昆虫,其中有一对蝎子被养在一个实验皿里面。
有一天,母蝎子不知为何死去。试验员将母蝎子拿出去做成标本。
从此以后公蝎子开始绝食,并且整天无精打采。终于在两个星期之后将自己的毒刺刺入了自己的软骨自杀了。

后记:公蝎子对母蝎子情意重。据研究,公蝎子绝食是因为刚开始太胖,自己毒刺够不到软骨。它绝食的目的是为了是自己瘦下来,然后自尽。

看过“可可西里”这部电影的人应该被当地藏民捕杀羚羊的场面所震撼。
一张“完好”的羚羊皮可以买到上千美金。所谓“完好”指的是皮上面不能有枪眼之类的瑕疵。所以藏民们捕杀羚羊不用枪,而是捕捉到了羚羊之后,在其上下嘴唇用刀各割一道小口。然后将一张羚羊皮活活从这只羚羊的嘴部开始撕下来。留在地上的就是那还痉挛着的“羚羊”
一名记者随一群藏民在一起,看看他们是如何捕杀羚羊的。
当发现一群羚羊后,藏民开始追逐,而这群羚羊也拼命的逃跑。当跑到一个悬崖边上,成群的羚羊开始尝试跃崖,有的羚羊跃过去了,而有的就摔下悬崖。
记者离近一看,觉得以这个悬崖的宽度,在以羚羊的跳跃能力是不可能跃过去的。通过仔细的观察,记者发现有一些羚羊故意跳到悬崖中间作为献身的羚羊,另一些羚羊就踩在这些在半空中献身的羚羊跳过悬崖。
湖北某山区的一位猎人,有一次出猎,很多天没遇上一个猎物,于是他心中充满了怒火。中午时分,他忽然发现不远处的山坡上走过来一头肥大的羚羊。猎人好一阵激动,拿起枪,悄悄接近羚羊,然后端枪瞄准……
这时,羚羊显然己经发现了猎人,但她并没有跑开,而是对着猎人扑腾跪了下来。猎人楞了一下,因为他从来没见过这种场面。但是杀气腾腾的猎人哪里顾得上多想,仍然扣动了扳机……
美丽而善良的羚羊应声倒地。猎人冲上去,这才发现,原来是一头即将临产的羚羊妈妈,为了孩子,她向敌人下跪求饶;当灾难不可避免的降临时,她依然用自己的头颅挡住了罪恶的子弹,让自己的孩子减少痛苦……
猎人哭了。他在山坡上掩埋了羚羊母子的尸体,还有他心爱的猎枪,然后朝着山那面的寺庙走去……

关于情感方面的文章

我需要一篇稿子.题目关于情感.文章内容可以八卦.但,一看到文章就给人眼睛一亮.耳目一新的感觉.需特别新颖/ 希望大家帮帮忙.集思广益!!!谢谢
工作后,我极少打电话给父亲,只是在每月领了工资后,寄500块钱回家。每次到邮局,我总会想起大学时父亲寄钱的情景。四年来,他每月都要将收废品挣到的一大把卷了角的零钱,在服务人员鄙夷的眼光中,谦卑地放到柜台上……

  而今,我以同样的方式,每月给父亲寄钱。邮局的人,已经跟我相熟,总是说,半年寄一次多方便,或者你给父亲办个卡,直接转账,就不必如此繁琐地一次次填地址了。每一次,我只是笑笑,他们不会明白,这是我给予父亲的一个虚荣。当载着绿色邮包的邮递员,在门口高喊着父亲的名字,让他签收汇款单的时候,左邻右舍都会探出头来,一脸羡慕地看着他完成这一“庄严”的程序。

  父亲会在汇款来到的前几天,就焦虑而又幸福地等待着。去镇上邮局取钱的这天,他会像出席重要会议一样,穿上最整洁的衣服,徒步走去。一路上,总会有人问,干什么去啊?他每次都扬扬手里的汇款单,说,儿子寄钱来了,去邮局取钱。对于父亲,这应当是一次幸福的旅程吧。别人的每次问话,都让他的幸福加深一次,而那足够他一月花费的500元钱,反而变得微不足道了。

  汇款单上的附言一栏里,我和父亲当年一样,总是任其空着。我曾经试图在上面写过一些话,让父亲注意身体,或者晚上早点休息,但每一次写完,我又撕掉了。邮局的女孩子总是笑着问我:写得这么好,你爸看到会开心的,为什么要去掉呢?我依然笑笑,不做解释。这不是我们彼此表达关爱的习惯。

  只有一次,邮局的女孩特意提醒我,说:建议你这一次在附言里至少写上一句话。我一怔。她继续说:等你父亲收到汇款的时候,差不多就到父亲节了,这句话,可是比你这500块钱重要多了。或许整个小镇上的人,都没有听说过父亲节,这样一个略带矫情的节日,只属于城市。但我很顺从地依照她的话,在附言栏里一笔一画写下:祝父亲节快乐。

  但正是这张汇款单,父亲不知为何,竟忘了去取钱。两个月后,钱给退了回来。我打电话去问他。他说:忘了。我有些恼怒,因为自己写下了祝福,他不仅没有一句回话,竟是连钱也忘了取。去邮局补寄的时候,我气咻咻地讲给女孩子听。她凝神听了一会儿,插话道:我觉得未必是你父亲忘了,说不定他是想要将这张有祝福的汇款单留下做纪念呢。我愣住了,随即摆手,说,怎么可能呢,他从来都不是这样细心的人。

  但父亲,的确是这样细心的人。而且,这个秘密,他自始至终对谁都没有讲过。那年春节,我无意中拉开父亲的抽屉,才看见了那张被他放入收藏盒中的汇款单。那句短短的祝福,父亲早已看到,且以这样的方式,藏进了心底。
什么叫爱情?对于爱情,我很向往,但,一直以来,我都不懂得爱情,几经反复,我决定在获得爱情之前,一定要弄明白什么叫爱情,

否则,当爱情真的到来,恐会擦肩而过,思及此处,决意遍寻名山大川……

皇天总负有心人,十年过去了,始终无法寻得爱情秘籍,万般无奈,求助于江湖百晓生,然,还是不能解其真谛,仅略得皮毛。

小江告诉我,爱情是一种感情,通常是指人们在恋爱阶段所表现出来的特殊感情。小江讲的太好了,可惜我一句没听懂。我绝望了,时至今日,我还无法寻得爱情,获悉爱情真谛,经过深思熟虑,我终于做出了一个能够影响我一生的决定----我决定自杀。不知不觉间,我来到了名动江湖的少林寺门前,好,就这死吧,听说和尚都心善,我死后也有人收尸。

正当我思考何种死法的时候,耳边传来“南无阿弥陀佛……”阵阵佛号,一见此人,倍感亲切。闲话休提,话说此人,身材魁梧,英俊潇洒,一双刘德华般的大眼睛炯炯有神,成龙般的鼻子挺拔而修长,圆圆的脑袋见不到一根头发,左手拿1毛五4件的念珠,右手拿3块钱一个的大木鱼,口宣佛号,迈着猫步缓缓向我走来。

“老衲少林寺达摩院首座法海,见过施主。”

我还礼,问道:“老禅师有何赐教?”

“老衲正欲出游,观闻小哥正为情所苦,而久久不得其法,老衲与小哥今日相会,也属有缘,亦属天意,老衲将这本爱情秘籍赠予小哥,望能解小哥烦忧!”

我接过秘籍,书名为《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翻看书背,清晰写到:“版权归少林寺所有,零售价1块2”。翻开书籍,绪论写到: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极度,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

看到这里,我就知道这是一本非常好的天书。经过细细研读,总结出此书重要观点如下:

人际之间吸引的最强烈形式,是指心理成熟到一定程度的个体对异性个体产生有浪漫色彩的高级情感。

  爱情与喜欢有4点不同:

  ①爱情有较多的幻想;喜欢则不是由对他人的幻想唤起,而是由对他人的现实评价唤起;喜欢不像爱情那样狂热、激烈、迫切,始终比较平稳、宁静、客观。

  ②爱情与许多相互冲突的情绪有联系;喜欢却是一种单纯的情感体验。

  ③爱情往往与性欲有关;而喜欢则不涉及这方面的需要。

  ④爱情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喜欢则不具有。

  江湖人士曾设计了爱情量表和喜欢量表,用以测量个体间爱恋的程度和喜欢的程度。

爱情量表的部分项目是:

  ①如果我不能同他(她)永远在一起,我会感到苦恼;

  ②对于任何事情我都会原谅他(她);

  ③我觉得对于任何事情我都会信赖他(她)。

  喜欢量表的部分项目是:

  ①我觉得他(她)非常好相处;

  ②结识以后多数人对他(她)的反应是好的;

  ③他(她)是我想成为的那种人。

  运用这两类量表,不仅可以大体反映个体间吸引是属于爱情还是喜欢,也可以反映爱恋和喜欢的程度。

朝廷因在爱情方面无所作为,被江湖人士嘲笑,皇帝听闻此流言,十分震怒,派出文华殿大学士数位,历游各国,研习兼抄袭,总结经验后,把爱情分为6种类型:

  ①冲动爱情,又称浪漫爱情。受到对方直接而强烈的身体吸引,总是想到对方,总想尽可能多地与对方在一起,对对方的判断往往是不客观的。产生的条件是:有一定的文化背景为个体提供真实的或虚构的爱恋对方的模式;有一个爱恋的对象;有自己情感的激发,而且理解这种情感是由爱恋对象所引起。对于这种爱情是否能长期保持,研究者的看法不甚一致。

  ②自我中心爱情。爱情的个体并不希望被爱恋对象束缚,也不希望爱恋对象被自己束缚,把爱情看成是一系列挑战和解决难题,避免因承诺而造成负担。
③依赖爱情。具有这种爱情的人常表现得焦虑不安、寝食不佳、妒忌心强烈,结局多为悲剧性。
④实用性爱情。爱恋者寻找在个性、宗教信仰、兴趣、背景等条件方面相配的爱恋对象,希望一旦找到合适的爱恋对象,双方的感情能进一步发展。在由父母安排的婚姻中,这种爱情形式较为多见。
⑤结伴爱情。不像冲动爱情或依赖爱情那样激动人心,双方开始时是朋友,具有相同的兴趣爱好,在一起工作,逐渐发展产生爱情。具有这种爱情关系的双方,即使后来分手了,可能仍然保持朋友关系。
⑥利他爱情。一种典型的基督教爱情观念,带有忍耐性和仁爱色彩,不要求得到回报。这种爱情在现实生活中常常难以做到。
爱情具有强烈的江湖性。一些饱读诗书者的研究表明,处于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对于爱情有不同的理解。爱恋双方是否幸福,并不取决于他们之间具有哪种爱情,而是取决于他们对爱情的理解是否一致。

情感领域怎么写内容?没有丰富的一个情感经历怎么办?

谁是情感大师,和我私信

说吧!感情大师没有,凡事预则立
你有什么感情问题?人多都可以帮你分析一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并不存在什么大师
文章标题: 谁会写观点文和故事文,情感类的文章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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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私信  谁会  观点  情感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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