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04-03 00:00:20 | 作者:佚名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20次
1
读初一的时候,博文开始每天载我上学放学。博文总是将车子蹬得飞快。他是个安静的男孩子,一路上总不说话。
我所居住的是个四季分明的漂亮的小镇,有很多小树林,干净而清新的树叶一到春天就会冒出来,可以闻到阵阵清香。
夏天到来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条纯白色棉布连衣裙。我穿上它站在试衣镜前看亭亭玉立的自己,恍然间发现自己变了好多。当我跑出去跳上博文的车子并环抱他的腰时,我看到他的眼中有一瞬间的恍惚。
程真看到我这个样子在教室里大叫,哇哇,不得了了啊,丑小鸭啥时候也变白天鹅啦!
我红着脸低下头去。
程真是我的同桌,他是班里最让老师头痛的学生,可就是这样一个调皮捣蛋的男生,我居然和他做了3年的同桌。
谁都不知道我可以忍受他的原因。因为没有人知道他长得和博文多么像,多么像。
嘿,许习习你怎么不说话?他凑近我小声说,是不是被你哥给传染成哑巴啦?
我猛地拍了桌子跳起来,恶狠狠地瞪着他大叫,程真你给我闭嘴!
我偏不!程真故意大声说,就要说他是哑巴,他本来就是哑巴!
我发了疯一样不顾一切地冲上去打他,边打边大声喊,不许你说他是哑巴!我不允许你说他是哑巴!
程真用力地甩开我,然后抽出一本书迅速扔到我的脸上,我躲闪不及,脸上被书页划出了好几道口子。
我捂着脸走到他的面前大声说,程真,以后我叫你闭嘴,你就给我老老实实地闭嘴!然后我在全班同学诧异的目光中走出教室。
在街头的拐角处我看到靠墙坐在地上的博文,他低着头,微长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他脸上的表情。我走过去蹲下来。博文抬起头惊讶地看着我,我看到他脸上有一道道尖锐的血痕。
我问,是不是又跟人打架了?
博文看着我,用手语比划道,他们说你是没人要的小孩。
我告诉他,我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只希望你好好的,咱不跟人打架。
2
我是一个没人要的小孩。
7岁那年,博文的妈妈从菜场肮脏的垃圾堆旁边把我领回了家。
一个男人用近乎咆哮的声音大吼,从哪捡来的丢哪去!咱家养不起她!
领我回家的阿姨哭着喊,我偏不!我可怜她!
后来博文的爸爸带他离开了家。一直到我读初一,博文爸爸再婚才把博文送回来。
妈妈告诉我,博文天生就是这样,从来都没有张口说过一句话。博文在残疾人学校读到高三便辍学,开始每天送我上学放学。
只是我从来不叫他哥,因为他听不到而且手语我也不太会比。
我要去离家很远的学校读高中了,来来回回都要坐车,博文也不用再送我了。
我用手语问博文,我不回来,你会想我吗?
博文用力点点头,告诉我,我会很想很想你,你一个人在外面,我会不放心。
我安心地跳上车,隔着玻璃窗我对他比手语,我也会很想很想你。
3
我用最漂亮的信纸给博文写信。我告诉他我过得很好,不用担心;我说我交了很多的朋友,我开始学着让自己快乐;我说博文不要再让妈妈给我寄钱了,我已经可以写稿赚生活费了;我还说,程真又和我考上了同一所学校,而且我们又是同桌,不过才一年的时间,他就变成熟了好多,有时候他会帮我打饭,或者排很长的队给我打水……可是我依然想念你。
博文每次回信都只是寥寥几句,说要我注意身体、安心读书的一些话。而最后一封我写给他说我和程真在一个班的那封信博文一直一直都没有回。我打电话到家里,妈妈听到我的声音,像个小孩子一样哭了出来。她说,习习你怎么不回家啊?博文说他想你了,我也想你,有时间回来吧。
我无声地掉着眼泪说,好的,妈,博文还好吗?
不是太好,妈妈说,生病了,住了将近一个月的医院。
我一下子愣住,匆忙挂了电话就跑出去。外面下很大的雨,汹涌得似乎要把整个世界给吞噬掉。路上没有人烟,只有少数的士匆忙来去,怎么叫也不停。我靠着站台牌蹲下去,双手捂住脸任泪水落下。我不允许博文有一点点的不好,因为那样我会比他难过一百倍。
头顶忽然有了一小片不下雨的天空。我抬起头,看到程真。
这样会感冒,他撑着伞瞪着眼睛说,许习习你给我回去。
程真送我到学校,松开我的手抚摸了一下我湿透的头发,微笑着说,习习,你为什么一直都不喜欢笑呢?以前我让你不开心了,可是习习,以后不会了。
4
星期天的时候天终于放晴,我收拾好书包就跑出去坐车回家。
站在家门口的时候,我突然有种不祥的错觉。对,一定是错觉。可是当我走到屋里看到妈妈和躺在床上瘦得不像样的博文时,眼泪还是哗啦哗啦地掉下来了。博文睡着了,睡容很安静。
睡了一夜,第二天博文的精神好了许多,看到我回来他非要骑自行车带我去逛街。
去小树林吧。我写给他看。
博文微笑着点头。
在一个小土坡往下冲的时候,博文突然间失去了车控,我来不及跳下来就跟着他一起摔到路边的小沟里。博文被自行车压在下面,眼睛闭着,一动不动。
5
博文,博文。
他得的是胃癌,晚期。
他居然没有留给我们一句话,说走就走。
程真站在我面前,声音从花开的地方传来,他说,习习,让我来照顾你,不长,就一生。
博文,你瞧,当年那个只会取笑我、追着我叫丑小鸭的小调皮,如今都可以信誓旦旦地对我说这话了。
我点点头,又拼命地摇头。
有谁知道,我对博文的感情,从初一那年他骑着自行车载我上学起,一直一直到现在。
有谁知道,程真的眼睛,有多像博文,漂亮至极而且温柔,清澈见底。
可是博文,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一直以来我都不愿意叫你哥,并不是因为手语我不会比,而是因为我曾深深深深地喜欢过你。
亲爱的博文,永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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