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10-27 10:07:37 | 作者:蓝沫童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32次
看完《闺蜜》之后,虽然是喜剧结尾,但还是没能挡住我泪流满面,鼻涕横流。
有多长没和林笑联系了呢,仔细数数,似乎有三四年了吧,可为什么我却觉得像是过了一万年那么长,长到我几乎快要忘了我们为什么没有再联系。
我和林笑是初中同学,第一次月考完后,聪慧的老师发现虽然我俩的成绩不差上下,但她的英语即将登顶而化学一塌糊涂,我却恰恰相反,便愉快的把我们放在一起,成为了同桌。
刚开始,我还抱着这是我学习上最大的敌人的想法,全身警戒,还在我俩中间摞了一摞书,暗示她那是“三八线”:我不偷学你的学习方法,你也别来招惹我,大家相安无事平平静静过完高中三年,好聚好散。
可不久我却发现,这货对待学习根本没我想象的那么上心:上物理课看《阿衰》,时不时会憋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被老师眼神警告之后依然我行我素;上早自习躲在书后面吃早点,还笑的贱兮兮的央求我给她放哨,甚至有时候还会逃课,美名其曰散心,对此我只想翻一个大大的白眼,真是矫情。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乖乖女,上课总是认真听讲,紧跟老师的思路,还是化学课代表,负责收发作业,谁交谁没交我一清二楚,无论是谁,我都会秉公处理,绝不手软心软。
记得那天放学后我打扫完卫生,人已经走的差不多了,诺大的校园静悄悄的,陪我的只有校园里的路灯,发出淡黄色的光。
我家搬家前,离学校比较偏远,回家还得经过一条小路,路灯坏了好几天都没人来修,平时放学还有同学一起走,现在那么晚了,连个鬼影都没有。
我拽紧了书包,加紧了脚步,脑子里还在想着上午老师讲的那道数学题,抓紧时间整理整理思路。
这时,迎面走来几个大汉,看上去都十分壮实,一人手里还拿着一瓶酒,勾肩搭背喝的东倒西歪,嘴里骂骂咧咧,偶尔高声骂几句,远远就能问到一股呛人的酒味,跌跌撞撞的朝我这个方向走来。
我脑子轰的一声,警惕的看着他们。这么晚还出来喝酒买醉的人绝对不会是什么善类,电影里吓人的画面轮流播放。我硬着头皮,一步一步往前蹭着。转身走吧,太明显了,万一追上来呢,我可是跑不过他们呐。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喊也没人应。给我妈打电话吧,一摸口袋,该死,忘带手机了。
就在我脑中闪过无数个假设时,他们离我越来越近了,他们一排走着,几乎把窄窄的小路占的没有一丝空隙了,他们的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近,我感到自己的脚越来越重,几乎迈不开步了,脑子一片空白,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屏住呼吸,紧紧盯着他们。
就在这时,我恍惚听到有人在喊我名字,我回过头,是林笑,她在向我招手,我用力的眨眨眼,不是幻觉,真的是她!我快速跳上她的自行车,风从我的脸颊刮过,脸生生的疼。
她一直骑到一个小区门口才停下来,我跳下自行车,浑身都软绵绵了,没有一丝力气。我弯下腰,大口大口的喘气,任由空气灌进我的肺,感觉像是从未有过的轻松。
我和她对视了一眼,都哈哈大笑起来。
从那天开始,我和她慢慢亲近了起来,我开始会在老师稿突击检查的时候碰碰她的手肘给她暗示,会在她上课睡觉醒来后把自己的笔记递给她,有时还会帮她补习化学。
我开始了解到她最喜欢读余秋雨的《文化苦旅》,但最喜欢的作家是树上春树;她喜欢学数学,因为数字没有化学方程式那么复杂;她喜欢在冬天吃冰激淋,虽然会冻得她一边跺脚一边朝手里哈气。
我发现,我没有那么讨厌她了。
慢慢的,我们就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整天形影不离,连厕所都要手拉手一起上,班主任都侃我们是“最佳拍档”,打也打不散。
当时,我们也相信,我们会永远不分离。我们甚至打算报考同一所高中、大学,就连结婚也约定做彼此的伴娘。
现在想想,那是我最无忧无虑的时光:有最亲密的闺蜜在旁,可以分享我所有不为人知的小秘密;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老师宠爱,同学羡慕;我父母都很开通,不会逼我上什么无聊的补习班,对我的要求也不高,只要认真努力就好。我时常对林笑说,我简直就是人生大赢家。
可事实上,上帝太闲了,他一定觉得人如果没有遇到过一些挫折,就不可能长大。于是,他派来了一个让我又爱又恨,让我想起他,难受的抓心挠肺的杨子健。
初二上学期,杨子健才转来我们班,是我们学校从外校挖来的潜力股。他一身黑色的运动衣显得人特别有精神,刘海斜斜的搭在额头,长长的眼睫毛下面一双眼睛特别大,男生的眼睛很少见有那么大的,笑起来牙齿很白,嘴角上扬时有点像邓超。那时邓超并没有现在有名气,也不像现在这样以一个逗比的形象示人。感觉总是酷酷的,班里有不少女生喜欢他。等杨子健开口做自我介绍时,我听见周围有不少女生的抽气声。
他的声音很好听,很清澈,让人感到很舒服。
介绍完毕后,老师的大手一挥,指着我身边说,你就坐在郑双的身边吧,你们多互相关照。
我忙不迭的点头,那么一瞬间,我仿佛听见心里如同擂鼓一样砰砰直跳。
我转头看林笑,她也转过头来,冲我挑了挑眉毛,我的脸一下红了。
我们那时候的梦中情人是江直树那样酷酷的男生,而杨子健就是江直树的翻版。
他的成绩也好,但不是天才,从他记的厚厚的笔记就可以知道。
我也不能免俗,我也喜欢他,甜蜜而又哀伤。
我听林笑讲,班里的很多女生都喜欢他,都默默猜测着他到底喜欢哪种类型的女孩,但都没有答案。
这样寂寞而孤单的暗恋直到初三而止。
因为他有了女朋友,而他的女朋友,不是别人,正是林笑。
当我看见他们并排走进教室的时候,我相信,惊讶的不止是我一个人。
其实现在想想,他们还是很般配的,杨子健沉默稳重,林笑健谈活泼。
可那时,全班的女生都因为林笑抢了杨子健而感到愤怒,都默默的孤立了她。
我也不例外。
我孤立她不是因为班里的女生,而是我希望林笑,会因为这无形的隔离,放弃杨子健。
言外之意,就是我和杨子健,二选一。
但林笑还是如往常般,吃饭也要拉着我,上厕所也叫我,但每次,我都十分礼貌甚至有些冷漠的拒绝。#p#分页标题#e#
直到有一天,在不知道第几百回的拒绝后,林笑看着我,有些失望的说:“郑双,我以 为你和她们不一样。”
我被激怒了,“什么叫我不一样,你和杨子健早恋,我为什么要去当电灯泡,你是不是脑子有病?”
她惊愕的看着我,直到响过上课铃,她才坐下来看书。
我相信,那一节课,我们谁也没认真听。
一下课,我就跑到班主任的办公室,骗老师眼睛远视,把我调到了后面。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来找过我,而我,也始终拉不下脸来找她。
就这样,我们冷战到中考,大概是被同学们的分别情绪搞的很伤感,考试前一天,我给她发了条短信,祝她中考成功,可等了半天,也不见回音,迫不及待的打过去,一个优美的女声提示我,这已经是个空号了。
《闺蜜》中九天要带小美走,kimmy执意相信九天是骗子,自己前去试探九天,我一直都在想,如果小美后来没有发生那件事,她们会不会真的决裂。
所谓闺蜜,全在一个“密”字,她愿意把所有不愿人知的秘密跟你分享,把你当作真正的知己,好的坏的消息都第一个想到你,无论好心情坏心情都不用在你面前伪装,不用假装快乐,想笑就下。想哭就哭,那不叫任性,而是信任。
因为信任,所以放肆,有时会口无遮拦,忘记了对方的雷区,一不小心踩到了,同时毁灭的不仅是一分友谊,还有彼此。
就如同我和林笑,我们在最好的时光相遇,却也在最好的时光里走散,我们曾要好的如同一个人,在一起毫无节操的嘲笑别人;在一起为一道化学题争得面红耳赤,然后勾肩搭背的去满大街乱串;也在一起讨论过隔壁班哪个男生更帅一些,封为男神,偷偷看他从走廊走过,再一起窃笑,说他今天的衣服穿的真有范儿。
可惜再美的时光都是用来怀念的,从今往后,她的世界里不再有我,在这善变的世界铿锵前行。而我,也会独自一人笑看风雨,彩虹的尽头再也没有我们一起欢笑的身影,就让岁月的流逝,抚平所有伤痛,在时光的尽头,一起感叹,世事无常,造化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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