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散文学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中国散文学会(英文译名为:THE CHINESE INSTITUTE OF PROSE)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组成人员,为从事散文创作、评论、研究、教学以及关心散文事业发展的广大教师、理论工作者、作家、编辑与业余作者,自愿结成的具有学术性、专业性和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本会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在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活跃散文研究的学术空气,提高散文教学水平,推动散文创作,为中国散文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作家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北京市朝阳门外潘家坡1号
第六条本会业务范围:
(一)组织会员对古今中外的散文作家、作品、思潮、流派进行究;
(二)侧重于现代散文历史和当代散文现状的研究;
(三)组织会员进行散文教学、研究和创作方面的专题调查,及时提供国内外散文研究的信息;
(四)组织会员对大中学校学生和广大青年进行散文知识的普及工作;
(五)有计划地举办各种类型和专题的研讨会、笔会、讲习班、进修班,进行学术和创作的交流;
(六)办好会刊,为进行学术和创作的研究与交流提供阵地。
第二章
第七条本会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意愿;
(三)在散文创作、评论、理论研究、教学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文艺工作者;
(四)在散文创作、教学和研究方面具有一定水平的高校教师和理论工作者;
(五)关心散文理论研究的作家、编辑和业余作者;
(六)具有语文教学经验,并在散文教学与研究上取得较显著成果的中学语文教师。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作家协会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国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展开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作家协会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国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作家协会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国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作家协会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国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本学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章
第三十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作家协会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第三十九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学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内,经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作家协会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国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第四十一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作家协会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作家协会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国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作家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国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中国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草案)于1998年12月21日会长扩大会议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国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怎样加入作家协会?
问题一:如何加入中国作协 1.加入地市作家协会:
在省级纯文学刊物上有所发表,或在低级别报刊上发表作品较多,确实热爱创作者既可加入.
2.加入省级作家协会:
在省级/国家级以上纯文学刊物发表作品在10字左右,或数量虽少,但在文坛稍有影响者,即可户入.
3.加入全国作家协会:
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大量作品,著有文学专著两部以上,
并在国内有一定影响者.即可加入.
以上所指纯文学刊物系指省以上作家协会或文联主办的文学杂志. 加入省作家协会所需资料:
1、申请书;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情况、文学创作情况);
3、介绍人:由二位省作协会员推荐(亲笔签名);
4、作品目录,包括:所发表作品的篇名、体裁、字数、所发刊物名称,如有获奖,还得将获奖证书复印一并寄来,如已出版了专著,就要寄两本样书。
作品目录以省级以上刊物为主,如无出版书籍,可适当复印一些有代表性的作品来。非文学作品,可不列在其中;
如所出版的专著是在港澳台的出版社,可能作品的说服力就会差些,因为大陆认为那是些非法出版物。
如何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一、根据《中国作家协会章程》规定:凡赞成本会章程,发表或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创作、理论研究、翻译作品者,或从事文学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由本人申请,各团体会员单位,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产业部委作协推荐,或本会会员二人介绍,经本会书记处征求申请人所在团体会员单位的意见,由本会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二、申请者须为中国作协团体会员单位的会员(中直机关、 *** 除外),提出申请时需提交:本人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文学作品,一般为两部以上,作品需具有ISBN国际标准书号;所属中国作协团体会员单位的会员身份证明,会员证复印件即可 。
三、新会员由中国作协书记处审批。审批前由创联部听取专家咨询组及各团体会员单位的意见,提供书记处参考。审批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票数过半者即为新会员。
四、审批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团体会员单位及申请者。
五、中国作协原则上每年上半年审批新会员。创联部每年10-12月办理入会申请工作,每年2月开始整理申报材料。团体会员单位及个人申请者应于1月31日前将《入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寄到创联部会员处,逾期者列入下一年度审批程序。
六、申请作品不再退还本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中国作家协会(邮编100013)。
问题二:怎样加入当地的作家协会 作家协会的产生,是上世纪50年代模仿苏联的体制的结果,说得好听一点,是给作家一个组织,让作家有一个自己的家;说得不好听一点,是对作家加强控制,使作家的声音一致,更好为政治服务。在这种体制下,作家只有加入作协,作家资格才能得到确认,才能进入人们的视野。在这种体制下,作家可以得到政治的和经济的好处,政治的好处是可以作为人民的喉舌代表人民说话,可以到人大、政协等地方混个一官半职;经济上的好处是可以利用作协旗下强势媒体发表作品,多挣稿费。但这种体制的坏处就是扼杀作家的个性,浪费作家的时间。由于好处显而易见,所以长期以来人们排着长队等着加入作家协会,而害处,要等很长的时间人们才能发现。
??作协产生以前,我们有鲁迅、胡适、沈从文、冰心、巴金、戴望舒、曹雪芹、苏东坡、李白、杜甫、陶渊明等让我们感到骄傲,现在我们有谁让我们感到骄傲?当我们的邻国如印度、日本、前苏联都有了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而我们13亿人口、5千年文明史的泱泱大国,作家的数量翻了几倍,却在每年的10月望奖兴叹
问题三:怎么加入四川作家协会 1.加入地市作家协会:
在省级纯文学刊物上有所发表,或在低级别报刊上发表作品较多,确实热爱创作者既可加入.
2.加入省级作家协会:
在省级/国家级以上纯文学刊物发表作品在10字左右,或数量虽少,但在文坛稍有俯响者,即可加入.
3.加入全国作家协会:
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大量作品,著有文学专著两部以上,
并在国内有一定影响者.即可加入.
问题四:如何加入广东作家协会 关于加入广东省作家协会入会条件及相关手续
1、申请书;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情况、文学创作情骇);
3、介绍人:由二位省作协会员推荐(亲笔签名);
4、作品目录,包括:所发表作品的篇名、体裁、字数、所发刊物名称,如有获奖,还得将获奖证书复印一并寄来,如已出版了专著,就要寄两本样书。
作品目录以省级以上刊物为主,如无出版书籍,可适当复印一些有代表性的作品来。非文学作品,可不列在其中;
如所出版的专著是在港澳台的出版社,可能作品的说服力就会差些,因为我们认为那是些非法出版物。
若你市现有文学创作成绩突出的作者,请尽快将材料寄来,我现正在整理这些材料,估计八月讨论(据不确切消息),以免耽误。
目前我们的入会手续还是先申请(以上的手续一定要齐),待经咨询小组讨论初步通过,再发给表填。到那时“介绍人”一栏中的签名就不用再让介绍人本人签,申请人自行代签就可以。
问题五:怎样才能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在文学方面取得一定成就,有一定影响力,发表一定量作品,先由当地作家协会考虑吸收为会员,作品增多,影响力扩大,省作家协会考虑吸收为会员。最后才能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具体参见
问题六:要怎样算是个作家了?如何成为作家协会会员? 作家作家,以写作持家,能做到了,那就是作家,做不到,你还是有可能加入作协,成会员了,有创作补助了,进了圈子里,渠道熟了,基本也能持家了
作协吗,首先你要了解作协的性质
中国作家协会既是社会团体,也是国家正部级单位(省作协为厅级,依次类推)
思考一下这样的作协要的是怎样的作家
除了像是刘晓庆,唐家三少这类的算是特事特办,提高作协知名度,形象什么的,作协的作家要有文学性,思想性,不强调政治性了,但你好歹不能反 *** ,政治上出问题还连累作协受罪,自然不可能入会。看看作协会员的书
多在作协直属刊物发表作品,比如人民文学,省一级的通常是省名(直辖市名)+文学,比如北京文学,山西文学,积极申请,联系作协的创联部
加入后,除了刘晓庆这样的一般有创作数量和质量的指标,并不是终身制,因为 *** 给的拨款还有多方面的因素,作协人数是有限制的,在同样的条件下,还是倾向原会员的。运气好的话就有人来邀请你参加了这样的情况比较少
作品要被大部分人认可这一点很是含混,作协不一定稀罕像郭小四这样的作家,韩寒是不稀罕作协了,又是另一码事儿。唐家三少是作协想改变一贯在人们心中的印象。当然不排除今后各级作协会在一些方面改变
其实说了半天,压根没多少有实丁性的,去主动联系,了解下比较好
问题七:如何加入北京市作家协会? 楼上说错了。
我的一个哥哥是中散会员,加入的条件和步骤应该和作协差不多。
符合下面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入会:
1、省市作家协会、文学协会及省市散文学会会员。
2、在省市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过5篇以上文学作品的作者。
3、在省市级报刊、影视、广播电台、文联、艺术馆、文化馆等文化宣传部门工作的领导及文学编辑。
4、从事大学及以上的语文教师。
5、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学社团的组织、发动者者或负责人。 符合上述条件,可向中国散文学会索求登记表等资料,并准备一寸照片2张,按要求填写后寄回,等待审批。入会后要致力于散文创作,按时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按规定交纳会费。社团将每期的会刊寄发给您,以便沟通信息,相互交流提高。
中国散文学会的通联方式:
(100009)北京西城区前海西街18号郭沫若故居中国散文学会
我现在只发表过几篇小散文,所以还不好申请。你先发表一些文章了,然后跟作协联系,申请,应该就可以了。
中国作协好象没有官方网站。北京市作协也没有。
这里好象是他们的网页。你可以去看看:
chinawriter/zuoxe/zuoxie.asp
但在这里成不了会员的。至少得有作品。然后寄给他们。申请加入。
问题八:申请加入地级市作家协会需要什么条件? 作文好,地位高 受到广大人民的欢迎,
怎的,你想加入吗
问题九:如何进入作协! 1.加入地市作家协会:
有3-5篇文学作品发表(港台出版社收入的作品说服力要差一些). 带样书样稿或作品复印件去当地作协填表申请。
2.加入省级作家协会:
发表作品在10万字左右,或出版一本专集,并由省作协会员推荐可加入.
3.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发表作品较多,或出版有3--5本专著,须由两名以上中国作协会员推荐方能入会。
以上是加入作协的一般要求,具体到各省市可能会略有区别。
问题十:如何加入中国作协 1.加入地市作家协会:
在省级纯文学刊物上有所发表,或在低级别报刊上发表作品较多,确实热爱创作者既可加入.
2.加入省级作家协会:
在省级/国家级以上纯文学刊物发表作品在10字左右,或数量虽少,但在文坛稍有影响者,即可户入.
3.加入全国作家协会:
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大量作品,著有文学专著两部以上,
并在国内有一定影响者.即可加入.
以上所指纯文学刊物系指省以上作家协会或文联主办的文学杂志. 加入省作家协会所需资料:
1、申请书;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情况、文学创作情况);
3、介绍人:由二位省作协会员推荐(亲笔签名);
4、作品目录,包括:所发表作品的篇名、体裁、字数、所发刊物名称,如有获奖,还得将获奖证书复印一并寄来,如已出版了专著,就要寄两本样书。
作品目录以省级以上刊物为主,如无出版书籍,可适当复印一些有代表性的作品来。非文学作品,可不列在其中;
如所出版的专著是在港澳台的出版社,可能作品的说服力就会差些,因为大陆认为那是些非法出版物。
如何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一、根据《中国作家协会章程》规定:凡赞成本会章程,发表或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创作、理论研究、翻译作品者,或从事文学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由本人申请,各团体会员单位,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产业部委作协推荐,或本会会员二人介绍,经本会书记处征求申请人所在团体会员单位的意见,由本会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二、申请者须为中国作协团体会员单位的会员(中直机关、 *** 除外),提出申请时需提交:本人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文学作品,一般为两部以上,作品需具有ISBN国际标准书号;所属中国作协团体会员单位的会员身份证明,会员证复印件即可 。
三、新会员由中国作协书记处审批。审批前由创联部听取专家咨询组及各团体会员单位的意见,提供书记处参考。审批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票数过半者即为新会员。
四、审批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团体会员单位及申请者。
五、中国作协原则上每年上半年审批新会员。创联部每年10-12月办理入会申请工作,每年2月开始整理申报材料。团体会员单位及个人申请者应于1月31日前将《入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寄到创联部会员处,逾期者列入下一年度审批程序。
六、申请作品不再退还本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中国作家协会(邮编100013)。
中国散文学会会员含金量
你好,您是想问中国散文学会会员含金量高吗?中国散文学会会员含金量不高。通过查询得知,中国散文学会是一个松散的组织,但可以向各种刊物推荐发表个人散文,并组织评奖等,会员有一定含金量,但是不高。
如何进入中国散文家协会?有什么条件要求吗?
一、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展”参展一次或“全国兰亭奖书法展”以及“全国中青展”参展一次者。
2.“全国专项展”参展二次(新人新作展、全国篆刻展、全国刻字展、全国正书展、全国妇女展、全国青年展、全国行草展、全国楹联展、全国扇面展、全国大字展等),以上展览均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届展。
3.自2001年起在由中国书协书法培训中心举办的学员教学成果展览中获一、二等奖二次者。
4.符合《历年与入会条件相关展览目录》规定的条件。
二、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一次入选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书学讨论会”
2.论文二次入选中国书协主办的专题书学研讨会。
3.有由省级以上(含省级)出版社出版的书法学术专著,该专著应有中国书协理事或中国书协学术委员的推介评价。
4.在由中国书协认可的专业书法报刊上(中国书法、书法、书法导报、书法报)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三篇(3000字以上)。
三、从事教育、编辑、组织工作等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专院校从事书法教育工作(20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2.在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担任编辑工作(20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并有突出成绩者。
3.在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或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网站担任专职记者工作(20年以上),有国家认可的记者资格且有作品入展中国书协主办的届展。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组织工作者(限副秘书长以上职务5年以上)。
5.在中国书协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任职且专职从事书法组织工作15年以上者。
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书法赛或书法展只要入展或获奖三次即可申请入会,各省的书协会在网上发出通知,你够资格了(即获奖或入展三次)就可以领申请表
省省吧,兄弟姐妹,不要得不到名,还被骗了钱财。
近日,有网友在天涯论坛曝出中国散文家协会、中华当代文学学会以下属的几家刊物都具非法敛财的可疑。网友的证据有:
1、不管是协会还是刊物均在官方网站查无证
中国散文家协会、中华当代文学学会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网站查询均不存在。这些组织实为一伙人所出,可能是非法组织。下设的会刊《中国散文家》、《华夏文学》和《诗词世界》,经在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均没登记,即非法无刊号。文学们切勿虚名入会交费,被不法分子们利用了心理。
2、官方证实:根本不可能有什么所谓的“中国散文家协会”
原来早被证实!!
注:《散文世界》就是现在的《华夏散文》,可能冒名被发现后更了名。
告全国散文同胞书
——关于一些所谓散文机构极其活动的认识
中国散文学会常务副秘书长 红孩
各位散文同胞:
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不断光顾我的博客,并给予最大的支持和鼓励。近来,有不少的网友,尤其是中国散文学会的很多会员,给我写信,打电话,发信息,主要问及的问题有:中国除中国散文学会外,还有没有相关组织、机构,最近有个中国散文家协会是怎么回事?还有的问,《中国散文评论》、《散文世界》等刊物是公开发行的吗?也有的问,有很多的文化公司,经常打着某些社团和报刊杂志的名义,有的以“中国散文年会组委会(筹委会)”名义搞的活动正规吗?等等,诸如此类问题,简直让我不堪一一解答。为此,我想就本人知道的情况做一下说明,仅供散文同行参考:
一据我所知,中国的文学(文艺、文化)社团很多,但以中国冠名的必须有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家协会三家中的一家(正部级)主管,并报请国家民政部社团管理中心批准注册,其级别为国家一级社团。民政部注册如同工商局登记,名称、经营范围相同的,原则上是不允许成立的。中国散文学会由中国作家协会主管,于1985年经民政部批准注册成立的。其他省市地县的散文学会、协会由当地文联、作家协会主管,经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批准注册。中国散文学会对各地散文学会并非上级主管,属指导合作关系。关于中国散文家协会,我不知道有这个社团组织,从我对社团管理条例的认识看,中国作家协会一般不会同意成立这样的组织,而且国家民政部也很难同意。至于有人传言有这样的社团组织要成立,我感到很惊讶,不知道谁来主管,我想民政部社团管理中心不会糊涂的就此批准注册的。到目前为止,我没看到这样的相关批复和报道。
二关于散文期刊。按新闻出版署规定,任何报刊都要有主管、主办单位,同时都要有全国统一刊号、条形码登记、定价、出版周期、邮发代号。现在有很多的报刊,采取以书号代刊号、或一号多刊,以及用香港刊号的做法,都是违规违法的,即都可视为非法出版物。一旦发现,可由当地新闻出版局、扫黄打非办公室、文化执法部门取缔,责任人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中国散文评论》杂志,经我多方面调查,可以明确的说,是一本非法出版物。我已向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电话咨询过。中国散文学会为此曾严厉向出版人提出批评,并让其停止侵权。《散文世界》曾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创刊,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后停刊。现在办的《散文世界》,跟过去的《散文世界》没任何关系,肯定不是国家新闻出版署正是批准的公开出版物。
三关于现在出现的以“中国散文年会组委会(筹委会)”等名义开展的活动,据我所知,凡是成立这样的机构,都要报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家协会批准。凡是没有报批的,其公章一定是假的,其活动也一定是非法的。这些组织开展活动,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骗取钱财。
鉴于以上情况,我恳请各位散文同胞,在参与各种散文组织机构开展的活动时,一定要多问几个是什么?为什么?当前,散文发展很繁荣,很多投机之人看到这块蛋糕,便不择手段以各种名义进行招摇撞骗,极大的伤害了朋友们对散文的圣洁的心灵。在此,我呼吁散文界同行们,擦亮眼睛,揭露骗子,不参加,不支持他们的任何活动,并随时举起法律的武器,向混迹在散文届的混混们做坚决的斗争。全国的散文同胞们,团结起来!
中华当代文学学会、中国散文家协会,以及相应的会刊、《华夏散文》都是一群人办的组织与非法刊物,同志们要警惕起来,不要受骗,并积极向相关部门投诉,我已投诉,但可能一个人的力量不够,望大家积极向北京工商局投诉,以保护大家的利益,特别是精神上的受骗。这些组织与刊物都不敢正面公布办公地址,不管是在哪都查不到,试问正式在工商注册的怎连办公点都不公布?这本刊物更是连刊号都没。在百度搜它们名称,便可知是一地之出,是非法皮包。还有个什么《诗词世界》月刊,又是一个非法刊。
交2篇散文,据说初入会交200,后续每年80元,
文章标题: 成为中国散文学会要先收五百元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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