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07-11 03:47:03 | 作者:辜小辞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28次
风声栖息在树梢
阳光变成了流水
诗歌在日暖朝夕里
穿越时光去旅行
——写在前面
一
衡市槐花初开的时候,胖大海和傻明领证了。他们俩站在民政局的古槐树下拍了一张照片发给我。照片上,民政局灰白墙体上贴着红底黑字的八个大字:“花好月圆,天作之合”,笔锋圆润饱满,散发着人间烟火的喜庆的气息。胖大海亚麻色的长发做成了大波浪,眉眼间透着成熟女人的韵味,却依旧可见往日的娇俏。傻明还是一如既往笑得温文尔雅,板寸头一改昔日的文弱气质,身量挺拔,眼神沉稳,憨厚的笑容让人觉得踏实安定。两个人站在一起,细碎的槐花落在肩头、发梢,看起来甚是般配和谐。
我扫了一眼照片,把手机扔在床上,因为早就知道他们会走到这一步,所以心里面并没有多少激动惊喜。过了几分钟,胖大海打电话过来:“我们领证了。”语气波澜不惊,就像是在告诉我“我今天早餐吃的是煎饼果子和豆花”一样稀疏平常。
“和谁?”我明知故问,漫不经心。
她愣了愣:“你是不是傻!除了傻明还能有谁!”
“哦。”
“五月二十婚礼你来不来?”
“胖大海,你说你咋这么俗气呢?”我忍不住吐槽,“山高水远的,不去!”海口离衡市有一天一夜的高铁车程。
“我给你买好往返车票……”
“我没钱包红包,”我随口说,“我已经把我家的蟑螂都饿死了。”
“不要你的红包,”胖大海悠悠地说,“下一笔稿费直接打我账号就好了。”
“不要红包……那我怎么好意思去……”我的语气里多了几分“娇羞”,心里却早就偷着傻乐了起来。
“卧槽”,胖大海最后一片逆鳞终于被我扒拉开了,她炸毛地说:“你别来!你可千万别来!来了我保证不打死你!”
过来电话,我发了一会呆,然后给胖大海发了一条短信:520真的很俗,亏你还是个文化人……不过,祝福你啊傻帽。很快,胖大海回复:“你还是刻薄得这么清新脱俗”,接着又把详细的酒店地址发了过来。我再次把无辜的手机摔进了被窝,把脸埋进了阿狸抱枕,眼眶湿湿的,傻傻地笑了声。
二
傻明和胖大海是高我几届的学长学姐,是衡中“子矜”文学社的前辈,我因为加入文学社而与他们相识。胖大海其实不胖,实际上是清瘦的女孩子,从上到下一马平川的那种瘦。作为一个瘦子却被叫成胖大海是她非常悲愤的一件事情,因为她的真名叫黎海茉,非常小清新,非常文艺、高冷。初识的那阵子,胖大海人畜无害的巴掌小脸成功欺骗了我幼小的心灵。我乖巧无比地叫她海茉学姐,她也温温婉婉地叫我小辞。后来混熟悉了,我大大咧咧地叫她胖大海,她还是客客气气地叫我小辞妹妹,如果不是每次都掐我大腿的话就完美了……
虽然胖大海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伪文青,但却是文学社社长,也是衡市杂志社的见习编辑,还是有两把刷子的。而平时喜欢写东写西的我对她总是爱恨交加。一方面,她眼光毒辣,总能教我把稿子修改得提高一个档次,也容忍了我拖稿的一千零一个奇葩理由;另一方面,我们始终在催稿和拖稿上相爱相杀,类似于“你再不交稿我就在微博微信看见爆你的素颜照”和“你信不信你再催稿我就当着傻明的面泼你一瓶卸妆油”的话经常出现在我们的对话过程中。
我和胖大海吵吵闹闹,相互嫌弃,相互吐槽,你嫌我腿粗,我笑你胸小,感情却渐渐深厚,成为了一起喝酒、一起吃肉、一起看韩剧,义比金兰情比金坚的损友。而傻明在我和胖大海的故事里始终是那个“安静的美男子”。他本名叫杨家明,就像是安妮宝贝笔下所有叫“家明”的男子一样,他温润如玉,谦和有礼,对胖大海温柔体贴,对闹腾的我们包容宽厚,用胖大海的话来说就是“傻明是我永远的男神啊”。后来的后来,我遇见了很多很多形形色色的男孩子,但是像傻明一样温和的、始终留在一个女孩子身边的,却是稀有极了。
三
真正和胖大海成为掏心掏肺的最佳损友是在我年终考惨败的晚上。
恨铁不成钢的老爸看到我不及格的数学分数后勃然大怒,那个时候暗恋着数学老师的我憋着满满的委屈与羞愧,“靠”了一句后,我狠狠地踹了一脚生锈的铁门一脚,然后捂着脚一瘸一拐地跑了出去。在夜市眼神空洞游游荡荡的时候意外地遇见了和傻明吃夜宵的胖大海。看到我的傻样,胖大海举着鸡腿笑得牙帮子都露了出来,毫无“文人墨客”应有的江湖救急的风度。于是我当机立断,决定放下节操,当一回闪闪发光的电灯泡,闷声闷气地坐在她和傻明中间吃肉喝酒,狠狠地报复了傻明的钱包。
记不清楚当时天南海北具体聊了些什么,只记得我们不可免俗地聊起了梦想这个话题。胖大海作为一个根红苗正的文青,豪情万丈地说:“我!黎海茉!要成为衡市最牛逼的编辑!然后成为全中国最牛逼的编辑!捧红一个个写东西的小兔崽子们,出版好多好多好多好看的书,30岁前赚够钱就退休享受生活,结婚!生孩子!环游世界!哈哈哈哈哈……”说完就“吧唧”亲了傻明一口,傻明宠溺地笑了笑。微醺的我摇摇晃晃地站在小板凳上说:“我!辜小辞!要成为三年二班数学成绩最好的的!”胖大海朝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估计我稍微抖一抖就能掉一地眼珠子。她对我的胸无大志不屑一顾,我不以为意,饱汉不知饿汉饥,有了傻明的她怎么会知道青春期小女孩勾勾绕绕的青涩心事呢。我继续和她斗嘴聊天、划拳吐槽,傻明坐在旁边笑得宽容平静。
那个时候,烟火正好,月光不躁,夜宵摊上人来人往,觥筹交错,语笑嫣然。在喧闹的夜市和寂静的星空下,啤酒泡泡的气味弥漫每一根发丝。此时胖大海诗兴大发,眯着眼,迷迷糊糊念了一首李白的诗:#p#分页标题#e#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我听到后,看了一眼红色学费连衣裙的胖大海和穿着白衬衫的傻明,自然而然地接了一句:白衣公子红衣友,朝与同歌暮与酒。觉得文艺范装够了,又忍不住吐槽了一句:“胖大海能不能别这么矫情,喝酒就喝酒,别跟个娘们似的!”然后在她一脸“我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的表情中,吐在了她的裙子上。
那天晚上,胖大海和傻明把醉醺醺的我送回家。我晕乎乎地趴在老爸身上睡着的前一秒,恍恍惚惚看见他们的手牵在了一起。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那来不及开始就轰 风声栖息在树梢
阳光变成了流水
诗歌在日暖朝夕里
穿越时光去旅行
——写在前面
一
衡市槐花初开的时候,胖大海和傻明领证了。他们俩站在民政局的古槐树下拍了一张照片发给我。照片上,民政局灰白墙体上贴着红底黑字的八个大字:“花好月圆,天作之合”,笔锋圆润饱满,散发着人间烟火的喜庆的气息。胖大海亚麻色的长发做成了大波浪,眉眼间透着成熟女人的韵味,却依旧可见往日的娇俏。傻明还是一如既往笑得温文尔雅,板寸头一改昔日的文弱气质,身量挺拔,眼神沉稳,憨厚的笑容让人觉得踏实安定。两个人站在一起,细碎的槐花落在肩头、发梢,看起来甚是般配和谐。
我扫了一眼照片,把手机扔在床上,因为早就知道他们会走到这一步,所以心里面并没有多少激动惊喜。过了几分钟,胖大海打电话过来:“我们领证了。”语气波澜不惊,就像是在告诉我“我今天早餐吃的是煎饼果子和豆花”一样稀疏平常。
“和谁?”我明知故问,漫不经心。
她愣了愣:“你是不是傻!除了傻明还能有谁!”
“哦。”
“五月二十婚礼你来不来?”
“胖大海,你说你咋这么俗气呢?”我忍不住吐槽,“山高水远的,不去!”海口离衡市有一天一夜的高铁车程。
“我给你买好往返车票……”
“我没钱包红包,”我随口说,“我已经把我家的蟑螂都饿死了。”
“不要你的红包,”胖大海悠悠地说,“下一笔稿费直接打我账号就好了。”
“不要红包……那我怎么好意思去……”我的语气里多了几分“娇羞”,心里却早就偷着傻乐了起来。
“卧槽”,胖大海最后一片逆鳞终于被我扒拉开了,她炸毛地说:“你别来!你可千万别来!来了我保证不打死你!”
过来电话,我发了一会呆,然后给胖大海发了一条短信:520真的很俗,亏你还是个文化人……不过,祝福你啊傻帽。很快,胖大海回复:“你还是刻薄得这么清新脱俗”,接着又把详细的酒店地址发了过来。我再次把无辜的手机摔进了被窝,把脸埋进了阿狸抱枕,眼眶湿湿的,傻傻地笑了声。
二
傻明和胖大海是高我几届的学长学姐,是衡中“子矜”文学社的前辈,我因为加入文学社而与他们相识。胖大海其实不胖,实际上是清瘦的女孩子,从上到下一马平川的那种瘦。作为一个瘦子却被叫成胖大海是她非常悲愤的一件事情,因为她的真名叫黎海茉,非常小清新,非常文艺、高冷。初识的那阵子,胖大海人畜无害的巴掌小脸成功欺骗了我幼小的心灵。我乖巧无比地叫她海茉学姐,她也温温婉婉地叫我小辞(美文网 )。后来混熟悉了,我大大咧咧地叫她胖大海,她还是客客气气地叫我小辞妹妹,如果不是每次都掐我大腿的话就完美了……
虽然胖大海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伪文青,但却是文学社社长,也是衡市杂志社的见习编辑,还是有两把刷子的。而平时喜欢写东写西的我对她总是爱恨交加。一方面,她眼光毒辣,总能教我把稿子修改得提高一个档次,也容忍了我拖稿的一千零一个奇葩理由;另一方面,我们始终在催稿和拖稿上相爱相杀,类似于“你再不交稿我就在微博微信看见爆你的素颜照”和“你信不信你再催稿我就当着傻明的面泼你一瓶卸妆油”的话经常出现在我们的对话过程中。
我和胖大海吵吵闹闹,相互嫌弃,相互吐槽,你嫌我腿粗,我笑你胸小,感情却渐渐深厚,成为了一起喝酒、一起吃肉、一起看韩剧,义比金兰情比金坚的损友。而傻明在我和胖大海的故事里始终是那个“安静的美男子”。他本名叫杨家明,就像是安妮宝贝笔下所有叫“家明”的男子一样,他温润如玉,谦和有礼,对胖大海温柔体贴,对闹腾的我们包容宽厚,用胖大海的话来说就是“傻明是我永远的男神啊”。后来的后来,我遇见了很多很多形形色色的男孩子,但是像傻明一样温和的、始终留在一个女孩子身边的,却是稀有极了。
三
真正和胖大海成为掏心掏肺的最佳损友是在我年终考惨败的晚上。
恨铁不成钢的老爸看到我不及格的数学分数后勃然大怒,那个时候暗恋着数学老师的我憋着满满的委屈与羞愧,“靠”了一句后,我狠狠地踹了一脚生锈的铁门一脚,然后捂着脚一瘸一拐地跑了出去。在夜市眼神空洞游游荡荡的时候意外地遇见了和傻明吃夜宵的胖大海。看到我的傻样,胖大海举着鸡腿笑得牙帮子都露了出来,毫无“文人墨客”应有的江湖救急的风度。于是我当机立断,决定放下节操,当一回闪闪发光的电灯泡,闷声闷气地坐在她和傻明中间吃肉喝酒,狠狠地报复了傻明的钱包。
记不清楚当时天南海北具体聊了些什么,只记得我们不可免俗地聊起了梦想这个话题。胖大海作为一个根红苗正的文青,豪情万丈地说:“我!黎海茉!要成为衡市最牛逼的编辑!然后成为全中国最牛逼的编辑!捧红一个个写东西的小兔崽子们,出版好多好多好多好看的书,30岁前赚够钱就退休享受生活,结婚!生孩子!环游世界!哈哈哈哈哈……”说完就“吧唧”亲了傻明一口,傻明宠溺地笑了笑。微醺的我摇摇晃晃地站在小板凳上说:“我!辜小辞!要成为三年二班数学成绩最好的的!”胖大海朝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估计我稍微抖一抖就能掉一地眼珠子。她对我的胸无大志不屑一顾,我不以为意,饱汉不知饿汉饥,有了傻明的她怎么会知道青春期小女孩勾勾绕绕的青涩心事呢。我继续和她斗嘴聊天、划拳吐槽,傻明坐在旁边笑得宽容平静。#p#分页标题#e#
那个时候,烟火正好,月光不躁,夜宵摊上人来人往,觥筹交错,语笑嫣然。在喧闹的夜市和寂静的星空下,啤酒泡泡的气味弥漫每一根发丝。此时胖大海诗兴大发,眯着眼,迷迷糊糊念了一首李白的诗: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我听到后,看了一眼红色学费连衣裙的胖大海和穿着白衬衫的傻明,自然而然地接了一句:白衣公子红衣友,朝与同歌暮与酒。觉得文艺范装够了,又忍不住吐槽了一句:“胖大海能不能别这么矫情,喝酒就喝酒,别跟个娘们似的!”然后在她一脸“我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的表情中,吐在了她的裙子上。
那天晚上,胖大海和傻明把醉醺醺的我送回家。我晕乎乎地趴在老爸身上睡着的前一秒,恍恍惚惚看见他们的手牵在了一起。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那来不及开始就轰 毁的初恋、我所期待的美好浪漫都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实现。深情不及久伴,我第一次正正经经地为拥有他们的友情和见证他们的爱情而感动。那一刻,我的心里,除了祝福还是祝福。
四
慢慢慢慢地,胖大海高中毕业了、大学毕业了,穿上白衣黑裙的正装走上职场了。她选择了成为一名职业编辑,写着千回百转的故事,起早贪黑地催着写手们的稿子,发掘培养有天分的作者,出版读者期待的文章与书籍,和热爱文学的人以前涮火锅喝啤酒,甚至在这个诗歌被放逐的年代创办了衡市第一个诗歌爱好协会。她天南海北到处去旅行,拍摄每一朵漂泊的流云,记录每一头咀嚼青草的牧牛。她活的随性洒脱,心无所持,随遇而安。她和傻明也有过大吵小闹分分合合,但他们还是在一起租房供车,吃着不贵的路边摊,对着海报谈理想。她的生活落落清欢,细水流长;她的爱情,十年饮冰,热血不凉。我不得不承认,她活出了我所向往的样子,我真的好羡慕这样的她
而我,也在不知不觉中走完了青春的半程,由一碗青葱银丝面变成了一碗油泼辣子面。当白衣袂袂的数学老师穿上大叔同款的灰色毛衣,我的数学成绩还是一如既往惨不忍睹;当脚踏车拖着夕阳的尾巴越走越远,我已经学会了“声色犬马,各安天涯”的道理。我在文字的路上走走停停,摸索着自己的风格,尝试着新的方向。每当遇到倦怠期与瓶颈期,想到胖大海我总能找到新的动力。“小辞,在写文的路上继续走下去吧”,虽然她从未对我这么温柔地说过。以前,胖大海给我倒酒都是满满的一杯,总是轻描淡写地说,“喝不完就搁着吧。”她知道以我倔强的性格最会一定会一饮而尽。正如写文的我,虽然会疲惫倦怠,但是凭着一腔孤勇还是会重新提笔。好在我现在没有成为一个吆五喝六的酒鬼,而变成了一个醉了也能把故事娓娓道来的逗逼。
胖大海其实是非常有才华的姑娘,情商也高,外冷内热,口硬心软,内心丰富而心性单纯,总能让人感到生生不息的希望。她剽悍而优雅地活着。她是一个温暖的人。她是我的老师,她也是我的姐妹。我对她心怀感恩与祝福——不过,我想她要是看到这里,一定会笑得贱兮兮地:“没想到你能说出这么不要脸的话!不过我不得不说你的眼光真不错!”
五
我还是坐着一天一夜的高铁去参加了胖大海的婚礼,在她的威逼利诱下踩着七厘米的高跟给她当伴娘,帮她挡酒,帮她补妆,帮她死死地看住变帅很多的新郎。婚礼结束后,胖大海有点醉了,把我拉到角落恶狠狠地把捧花塞进我的怀里。
她说,将来要找一个靠得住的好男孩。
她说,以后不要在别人面前喝太多酒,虽然你胸很小但是一个女的总是不太安全。
她说,小辞啊,以后我们还在一起喝喝酒做做诗吧……
然后,她吐在了我借来的小礼服上。嗷嗷,这绝对是赤果果的报复……
这时候傻明走了过来,端着一杯白开水,冲我浅浅一笑,说:“她就这样,喝点热水就行了。”我也笑了,对他说:“我男朋友以后叫我多喝热水我一定不会打死他……你要对我海茉姐好点,不然我就对你不客气啦。”
这时候胖大海突然醒过来,晕乎乎地冲我喊:“我说的你听见没有?”然后又倒在傻明怀里,像一只在月光下安眠的猫,睫毛上萦绕晶莹的湿气,却是没有落泪。
六
我回到酒店的房间里,踢掉高跟鞋,打开落地窗,有零零碎碎的槐花随风入室,香气清新淡雅。我呷了一口红酒,眼角温热几欲落泪,看着簇簇拥拥层层叠叠的捧花花瓣,心里想着,那个喝着冰啤酒、吃着烧烤的轻狂年少终于落下了帷幕,那个有酒有诗有梦想的夜晚却依旧星光熠熠吧?余温未散的炭火旁边还有我们未完待续的梦想吧?承蒙时光多情,留下我们这些人,依旧在一起。
蝉声一发时,槐花带两枝。
只应催我老,兼遣报君知。
白发生头速,青云入手迟。
无过一杯酒,相劝数开眉。
五月是槐花开得最为繁盛的季节,我漂洋过海、盛装出席只为祝福你。槐花低调朴素,却是我最深最浓的祝福,黎海茉,你这个傻帽,你是不是还要百度一下才知道槐花的花语?
那些陪我走了一程的人,谢谢你们;
那些陪我走完今生的人,谢谢时光。
诗歌与酒,承蒙时光不弃;知己与梦,但愿一生相随。若你我尘缘未灭,他日海角天涯也要赴你一面之约,再与你煮酒烹茶,共饮旧时风月。彼时,或是那“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吾友,能饮一杯无?
“祝福你啊,海茉姐。”我第二次说出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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