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读博尔赫斯的小说《永生》背后的众多典故?
我”即古董商约瑟夫·卡塔菲勒斯出于某种原因,带队去寻找永生之城。未曾料想,路遇一个寻找永生之河的骑手,遗憾的是该骑手很快就死去。“我”顺便接过骑手的遗愿,打算也找找那条永生之河。两件事其实就是一件事。“那天,一切都明朗了。穴居人就是永生者;那条多沙的小溪就是骑手寻找的河流。至于那座名声在外、已经传到恒河的城市,永生者们早在九个世纪前已经摧毁。他们用废墟的残砖断瓦在原先的地点盖起我察看过的那座荒唐的城市:像是戏谑的模仿或者老城的反面,也是奉献给那些操纵世界的非理性神道的寺庙,关于那些神道我们一无所知,只晓得他们同人毫无共同之处。那座建筑是永生者屈尊俯就的最后一个象征;标志着永生者认为一切努力均属徒劳,决定生活在思考和纯理论研究的一个阶段。他们建立了城市,把它抛在脑后,然后去住在洞穴里。他们冥思苦想,几乎不理会物质世界的存在。”
想以后博尔赫斯《永生》将会为我留下极深的印象,纵使所罗门说过“一切新奇事物只是忘却”。几天前准备写这个小说躺床上消化时,居然睡着了。它相当地耗费脑细胞。这个小说难以理顺,我不仅是指它的意义,更多的是指博的叙述迷宫。《小径分岔的花园》虽是博的名篇,但它的叙述层次和故事框架都不是很复杂;而《永生》的故事结构很是复杂,有前言,接下来的五小节,还有一个后记,好像“我”还在不断变化,即叙述的并不是一个人的故事,可作为隐性叙述者的“我”却故意把他们混淆成一个人,比如说古希腊荷马。也就是说,故事里的古董商约瑟夫·卡塔菲勒斯与他记述的故事中的“我”即罗马军团之一的执政官马可·弗拉米尼奥·鲁福和阿尔戈,都可以是荷马。如果再扩展的话,你可以是,我可以是,任何人都可以是荷马。“接近尾声时,记忆中的形象已经消失;只剩下了语句。毫不奇怪,漫长的时间混淆了我一度听到的话和象征那个陪伴了我许多世纪的人的命运的话。我曾是荷马;不久之后,我将像尤利西斯一样,谁也不是;不久之后,我将是众生:因为我将死去。”
《永生》这个小说的叙述层次形象地说就是圈套圈,就像是剥洋葱似的,剥了一层还有一层;这还不够,前四节好不容易搭建起来的故事,到了第五小节还被古董商约瑟夫·卡塔菲勒斯故意混淆甚至颠覆;不过,还是不够,作为整个故事的隐性叙述者“我”在后记中又故伎重演古董商约瑟夫·卡塔菲勒斯的伎俩,从而使整个小说变得更是如同侦探故事一样扑朔迷离,令人难以穷尽真相。
为什么说“对于永生者来说,没有挽歌式的、庄严隆重的东西”?这其实很好理解,假如让你宅居到长生不老,天天写字和玩魔兽,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选择自己干掉自己。因为,“延长人们的生命只是延长他们的痛苦,增加他们的死亡次数而已”。也就是说,不死也会让我们感到痛苦,因为“对于永生者来说,没有挽歌式的、庄严隆重的东西”。这似乎是一个逻辑悖论。我们就生活在诸多逻辑悖论之中,只是无暇顾及而已。我们很忙,忙着生,同时也忙着死亡。遗憾的是,就是连70年产权的“家”几乎也不能永生下去。物质尚且如此,花花草草自是在所难免。稍感欣慰的是,我们已经做过荷马了,在读《永生》的时候。
博尔赫斯的名言!!
很想要!谢谢啊!!!越是无所顾及,越能让人相信这不是骗局;越是明目张胆,越不会露出马脚。
我们管千百个变化不定的原因的无限运作叫做命运。
假如你像个男子汉那样战斗,你就不会像条狗似的被人绞死。
天使对我说,绵羊的毛皮不是老虎的颜色,撒旦对我说,强大的上帝要它变成那种颜色,利用了我的技巧和染料。现在我知道,天使和撒旦都在颠倒黑白,一切颜色都是可恶的。
在那做梦的人的梦中,被梦见的人醒了。
某些道德家认为拥有钱币不一定表示幸福,另一些幸运的形式也许更为直接。
知道某些幸福只是偶然的机遇会减少幸福的魅力。
任何决定都不是最终的,从决定中还可以衍化出别的决定。无知的人以为无限的抽签需要无限的时间,其实不然,只要时间无限地细分就行。
假如我无缘得到那份荣誉、智慧和幸福,那么让别人得到吧。即使我要下地狱,但愿天国存在。
我从怯懦中汲取了在关键时刻没有抛弃我的力量。我预料人们越来越屈从于穷凶极恶的事情;要不了多久世界上全是清一色的武夫和强盗了;我要奉劝他们的是:做穷凶极恶的事情的人应当假想那件事情已经完成,应当把将来当成过去那样无法挽回。我就是那样做的,我把自己当成已经死去的人,冷眼观看那一天,也许是最后一天的逝去和夜晚的降临。
英雄们就这样战斗,可敬的心胸无畏无惧,手中的钢剑凌厉无比,只求杀死对手或者沙场捐躯。
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和所有的人都有共同之处,因此,把花园里的一次违抗说成是败坏了全人类不是不公平的,说一个犹太人被钉上了十字架就足以拯救全人类也不是不公平的。
上帝在克莱门蒂诺图书馆的四十万藏书中某一卷某一页的某一个字母里。我的父母、我父母的父母找过那个字母;我自己也找过,把眼睛都找瞎了。
他不是为后代,也不是为上帝写作,因为他对上帝的文学喜好一无所知。他殚精竭虑、一动不动、秘密地在时间的范畴里营造无形的迷宫。
我们往往为小说人物的不幸一掬同情之泪,结果我们自己的不幸更让人伤心。
傍晚有一个时刻,平原仿佛有话要说;它从没有说过,或许地老天荒一直在诉说而我们听不懂,或许我们听懂了,不过像音乐一样无法解释。
他要了一杯咖啡,缓缓加糖搅拌,尝了一口,一面抚摩猫的黑皮毛,觉得这种接触有点虚幻,仿佛他和猫之间隔着一块玻璃,因为人生活在时间和时间的延续中,而那个神秘的动物却生活在当前,在瞬间的永恒之中。
悠久的岁月使他抽缩,磨光了棱角,正如流水磨光的石头或者几代人锤炼的谚语。他黎黑、瘦小、干瘪,仿佛超越时间之外,处于永恒。
永生是无足轻重的;除了人类之外,一切生物都能永生,因为它们不知道死亡是什么;永生的意识是神明、可怕、莫测高深。
我是神,是英雄,是哲学家,是魔鬼,是世界,换一种简单明了的说法,我什么都不是。
死亡(或它的隐喻)使人们变得聪明而忧伤。他们为自己朝露般的状况感到震惊;他们的每一举动都可能是最后一次;每一张脸庞都会像梦中所见那样模糊消失。在凡夫俗子中间,一切都有无法挽回、覆水难收的意味。与此相反,在永生者之间,每一个举动(以及每一个思想)都是在遥远的过去已经发生过的举动和思想的回声,或者是将在未来屡屡重复的举动和思想的准确的预兆。经过无数面镜子的反照,事物的映像不会消失。任何事情不可能只发生一次,不可能令人惋惜地转瞬即逝。对于永生者来说,没有挽歌式的、庄严隆重的东西。
地狱的属性之一在于它的不真实,这一属性使它的可怖似乎有所减轻,但也可能加强。
当我明白什么都救不了我时,我感到绝望;当我知道我的不幸不能由自己负责时,又感到宽慰。
神预见到天地终极时将会发生许多灾难和毁灭,于是他在混沌初开的第一天写下一句能够防止不幸的有魔力的句子。他之所以写下来是为了让它流传到最遥远的后代,不至泯灭。谁都不知道他写在什么地方,用什么字母,但是我们知道那句话一直秘密地存在,将由一个被神选中的人看到。我认为我们一直处于天地终极的时期,我作为神的最后一名祭师,将会获得知觉那些文字的特权。
你的醒并不是回到不眠的状态,而是回到先前一个梦。一梦套一梦,直至无穷,正像是沙粒的数目。你将走的回头路没完没了,等你真正清醒时你已经死了。
领悟的幸福远远超过想象或感觉。
过去是构成时间的物质,因此时间很快就变成过去。
你真的选了一个很好的诗人----博尔赫斯,
我们永远的令人尊敬的
这些语录仅供参考
越是无所顾及,越能让人相信这不是骗局;越是明目张胆,越不会露出马脚。
我们管千百个变化不定的原因的无限运作叫做命运。
假如你像个男子汉那样战斗,你就不会像条狗似的被人绞死。
天使对我说,绵羊的毛皮不是老虎的颜色,撒旦对我说,强大的上帝要它变成那种颜色,利用了我的技巧和染料。现在我知道,天使和撒旦都在颠倒黑白,一切颜色都是可恶的。
在那做梦的人的梦中,被梦见的人醒了。
某些道德家认为拥有钱币不一定表示幸福,另一些幸运的形式也许更为直接。
知道某些幸福只是偶然的机遇会减少幸福的魅力。
任何决定都不是最终的,从决定中还可以衍化出别的决定。无知的人以为无限的抽签需要无限的时间,其实不然,只要时间无限地细分就行。
假如我无缘得到那份荣誉、智慧和幸福,那么让别人得到吧。即使我要下地狱,但愿天国存在。
我从怯懦中汲取了在关键时刻没有抛弃我的力量。我预料人们越来越屈从于穷凶极恶的事情;要不了多久世界上全是清一色的武夫和强盗了;我要奉劝他们的是:做穷凶极恶的事情的人应当假想那件事情已经完成,应当把将来当成过去那样无法挽回。我就是那样做的,我把自己当成已经死去的人,冷眼观看那一天,也许是最后一天的逝去和夜晚的降临。
英雄们就这样战斗,可敬的心胸无畏无惧,手中的钢剑凌厉无比,只求杀死对手或者沙场捐躯。
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和所有的人都有共同之处,因此,把花园里的一次违抗说成是败坏了全人类不是不公平的,说一个犹太人被钉上了十字架就足以拯救全人类也不是不公平的。
上帝在克莱门蒂诺图书馆的四十万藏书中某一卷某一页的某一个字母里。我的父母、我父母的父母找过那个字母;我自己也找过,把眼睛都找瞎了。
他不是为后代,也不是为上帝写作,因为他对上帝的文学喜好一无所知。他殚精竭虑、一动不动、秘密地在时间的范畴里营造无形的迷宫。
我们往往为小说人物的不幸一掬同情之泪,结果我们自己的不幸更让人伤心。
傍晚有一个时刻,平原仿佛有话要说;它从没有说过,或许地老天荒一直在诉说
而我们听不懂,或许我们听懂了,不过像音乐一样无法解释。
他要了一杯咖啡,缓缓加糖搅拌,尝了一口,一面抚摩猫的黑皮毛,觉得这种接触有点虚幻,仿佛他和猫之间隔着一块玻璃,因为人生活在时间和时间的延续中,而那个神秘的动物却生活在当前,在瞬间的永恒之中。
悠久的岁月使他抽缩,磨光了棱角,正如流水磨光的石头或者几代人锤炼的谚语。他黎黑、瘦小、干瘪,仿佛超越时间之外,处于永恒。
永生是无足轻重的;除了人类之外,一切生物都能永生,因为它们不知道死亡是什么;永生的意识是神明、可怕、莫测高深。
我是神,是英雄,是哲学家,是魔鬼,是世界,换一种简单明了的说法,我什么都不是。
死亡(或它的隐喻)使人们变得聪明而忧伤。他们为自己朝露般的状况感到震惊;他们的每一举动都可能是最后一次;每一张脸庞都会像梦中所见那样模糊消失。在凡夫俗子中间,一切都有无法挽回、覆水难收的意味。与此相反,在永生者之间,每一个举动(以及每一个思想)都是在遥远的过去已经发生过的举动和思想的回声,或者是将在未来屡屡重复的举动和思想的准确的预兆。经过无数面镜子的反照,事物的映像不会消失。任何事情不可能只发生一次,不可能令人惋惜地转瞬即逝。对于永生者来说,没有挽歌式的、庄严隆重的东西。
地狱的属性之一在于它的不真实,这一属性使它的可怖似乎有所减轻,但也可能加强。
当我明白什么都救不了我时,我感到绝望;当我知道我的不幸不能由自己负责时,又感到宽慰。
神预见到天地终极时将会发生许多灾难和毁灭,于是他在混沌初开的第一天写下一句能够防止不幸的有魔力的句子。他之所以写下来是为了让它流传到最遥远的后代,不至泯灭。谁都不知道他写在什么地方,用什么字母,但是我们知道那句话一直秘密地存在,将由一个被神选中的人看到。我认为我们一直处于天地终极的时期,我作为神的最后一名祭师,将会获得知觉那些文字的特权。
你的醒并不是回到不眠的状态,而是回到先前一个梦。一梦套一梦,直至无穷,正像是沙粒的数目。你将走的回头路没完没了,等你真正清醒时你已经死了。
领悟的幸福远远超过想象或感觉。
过去是构成时间的物质,因此时间很快就变成过去。
我们说的话往往并不一定像我们本人。
实质事物不是具体的人而是人类,不是个人而是属类,不是各个属类而是种类,不是各个种类而是神——这就是抽象事物的寓言,如同小说是个体事物的寓言一般,抽象事物拟人化了,所以在一切寓言中都有一些小说因素。小说家提出的个体因素都竭力成为普遍因素,小说中就有寓言成分。
人类——我们认为他对这个灾难如此自负——将继续编写他的历史。人类将会忘记有空间。生活在其不令人难以忍受的盲目和非物质性中,将会同我们的生活一样动人和珍贵。对这个假想的人类,我不会说他进入了俗话说的小船:我确信他将置于空间之外和没有空间。
我们文学的贫乏状况缺乏吸引力,这就产生了一种对风格的迷信,一种仅注意局部的不认真的阅读方式。这种迷信的人认为,风格不是指作品是否有效,而是作家表现的技巧。就是说,他们不注意整体结构的有效性,而是注意各部分的布局。他们把激情隶属于伦理观,更是隶属于不容讨论的标签。这种束缚已广泛流传,使得本来意义上的读者没有了,而都成了潜在的评论家了。
没有自己特殊风格的作品不是好作品,任何人都不能忽略它——其作者是个例外。对真正的文学而言,一个句子粗糙和优美同样是无关紧要的。对艺术而言,韵律紧凑才会比书法或正字法或标点更陌生:这是修辞学始创者和音乐始创者一直向我们隐蔽的真谛所在。
文学是一种会预言那个它缄言不语时代的艺术,它会用它自己的美德进行战斗并会喜好自己解决战斗和追求它的目的。
文学中的不准确是可以容忍的或可信的。
斯妤的作家访谈录
斯妤:写作是我最好的生命方式
(作家杂志 2004 第五期)
石一宁:三卷本的《斯妤作品精华》编选精当,装帧典雅,看了令人喜爱。当然,其中更蕴含了你20年辛勤创作的汗水和心血。你是何时开始文学创作的?对你而言,当作家是你童年的梦想还是一种出乎意料的结局?
斯妤:第一次萌生写作念头是在农村插队的时候,我记得那时正是农闲,经过整整一季的披星戴月,早出晚归,大家都松弛下来了。我百无聊赖,一天里大部分时间都躺在床上,乏了就睡,醒来就发呆,觉得生活无聊极了,无谓极了。
正在这个时候,有位知青同伴拿了他写的一篇小说给我看,要我提意见。看着他那工工整整的笔迹,我心里突然一动,可能就是在那个瞬间,写作这个念头像鬼一样钻进了我心里。而在此之前,我做梦都想进清华物理系,成为一个物理学家。我父母也是一直这么期望的。当然真正动笔已经是若干年后。也许生活就是这样,立志要做的,时代不给你机会,避之唯恐不及的,到头来却成了你的归宿。我上初中正是“文革”猖獗的时候,曾经目睹语文老师授课时口误出错而被贫宣队当场揪出教室,关押批斗,百般羞辱,所以对文史类产生了深深的恐惧,觉得这个世界上最不能做的就是舞文弄墨,谈经论道,没想到,若干年后全力来做的恰恰就是“舞文弄墨,谈经论道”。
石一宁:我很欣赏博尔赫斯的一段话:“我写作,是为了我自己和我的朋友们;我写作,是为了让光阴的流逝使我心安。”我发现你也很喜欢这段话。但这是否是你写作的全部动机?
斯妤:我曾经引用过博尔赫斯的一段话:“时间是构成我的物质,时间是一条从我这儿攫取东西的河,而我就是这条河;时间是一团消耗我生命的火,而我就是这团火。”我觉得它表达了一直充塞在我心里但从没被明确表达过的想法。的确,促使我提笔的最初原因正是对于时光流逝的恐惧,而后来,当思想渐趋成熟后,我发现它仍然是我写作的主要动机。说主要是因为,还有别的东西,比如对语言的迷恋,比如写作时被语言所激活而进入的美妙的创造状态,这些同样是驱使我们提笔的重要因素。我相信,一个真正的写作人是天生的,这种天生不仅仅指才情,同时也指他对于语言魅力毫无贰心的臣服,指他对于内心舒展、精神归依的重视。这份臣服和重视远胜于常人,足以抵御浮华喧嚣的物质世界的侵扰和诱惑。
石一宁:这正是我接下来要问你的问题:你认为自己是一个纯粹的作家吗?我指的是把写作视为生命的人?
斯妤:我不能说我就是一个纯粹的作家,但我是那种固执地把写作视为我最好的生命方式的人。执笔二十多年,虽然出于对语言既表达生活又遮蔽生活这种双重性的疑虑,也曾有过停笔的念头,但最终还是强烈地感到,即使你对语言有所怀疑,你也无法抵御语言的魅力。离开语言的生活对我们这些人来说已是不可能(我指的是书面语言、文学语言)。只有在阅读与书写的时候,我们才感到心安,感到愉悦。是的,灵动饱满、富于张力充满表现力的语言总是使我们心旷神怡。
石一宁:你觉得自己的读者多吗?他们大体上属于哪个阶层?
斯妤:前几年收到过不少读者来信,所以我大概知道自己读者的范围。散文的读者似乎知识女性更多一些,青年读者更多一些。小说则不那么确定,各阶层都有,当然还是知识阶层多一些。
我的原则是写作时只遵从艺术准则,力求饱满,鲜活,深刻,新颖,并不考虑市场或读者。但是我相信,好作品自有读者,虽然它不像大众读物那样,能够铺天盖地,引致街谈巷议,但它仍然有自己的读者——不会一时洛阳纸贵,但也不会空谷足音。事实上,有鉴赏力、有良好艺术感觉的读者相当不少,他们有时甚至比职业书评家更能切近作品本身。
石一宁:你是一个注重创新的作家,在相对保守的散文领域,你的革新引人注目,但又保持了散文的固有特质,被看作是一个既先锋又典雅,既尖锐又深情的散文家。在小说领域,我发现你仍然不愿因循守旧,《出售哈欠的女人》《红粉》《风景》《浴室》等小说表明你仍在独辟蹊径,“蓄意创新”,你为什么如此重视形式和文体?
斯妤:大概因为我对“形式即内容”这句话有很深的体验,同时,我相信艺术的生命在于不断的革新,创造,裂变,再生。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永远都是艺术的大敌。我是在1985年写《婉穗老师》时强烈地认识到这一点的。那一阵“婉穗老师”的形象总是在我心里飘着,挥之不去,若不写出来我就无法平静。但是当我开始动笔,我发现竟然“辞不达意”,好几个开头都被我撕了——一直在我心里来来去去的形象我竟然无法表达它!后来,我弄清了问题的症结:在我心里的婉穗老师是游动行走,飘忽不定的,也就是说素材是零碎断开,动感十足的,而我却用常规的、严谨、静态的结构去装它,当然要无功而返了。明白问题出在哪里后,我开始寻找适合的形式,它必须和素材的节奏,内蕴,形体相契合……很快,它呼之欲出了。找到它以后,我发现简直笔底生风,如有神助,心里的那个婉穗老师很快就栩栩如生地站在纸上了,而且,相当饱满,自己很满意。从那以后,我高度重视形式,因为我深切地体会到,每份素材都有一个最契合它的形式,只要找到这个形式,作品就自己站在你面前了。
石一宁:在今天这个市场经济时代,生存问题已越来越突出,加上影视对文字的挤占日渐严重,有的作家在写小说时便已考虑到改编电视剧的问题。对此你怎么看?生存压力是否有可能改变你的写作态度乃至风格?
斯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就我来说,我首先想的是把小说写好,毕竟小说首先是语言的艺术,它的优长在于语言,而不是画面。但有的小说的确可以改编成电影电视剧,那也不是坏事,毕竟可以有更多的人看。但我不会事先就兼顾两者。纯文学作品稿酬肯定不会高,但如果我们对生活要求不高,心境可能就不同。事实上我很知足,虽然生活简单一些,但此生可以做你喜欢的事,有时间读书,有心境有能力欣赏自然的美,艺术的美,我相当庆幸了。
文章标题: 如何理解博尔赫斯所说“时间是构成我的物质。时间是带走我的河流,但我即是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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